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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26章讲解讲章背景

来自:圣经综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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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二十六1】「『你进去得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居住,」

【申二十六2】「就要从耶和华——你神赐你的地上将所收的各种初熟的土产取些来,盛在筐子里,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去,」

【申二十六3】「见当时作祭司的,对他说:“我今日向耶和华——你神明认,我已来到耶和华向我们列祖起誓应许赐给我们的地。”」

  • 1-15节是重申律法(十二1-二十六15)的最后部分,包括奉献「初熟的土产」(1-11节)和每逢三年奉献第三个十分之一(12-15节)。百姓「进去得了」(1节)应许之地,从此就活在神的应许之中,享用丰富的恩典。但活在恩典里的人很容易忘记赐恩典的神,渐渐会以为「这货财是我力量、我能力得来的」(八17)。因此,恩典既是祝福,又是「试验」(八2),「吃得饱足」(八10)既可以使人「称颂耶和华」(八10),也容易让人「心高气傲,忘记耶和华——你的神」(八14)。所以,神借着奉献「初熟的土产」及每逢三年奉献第三个十分之一的条例,不住地提醒百姓,在享用恩典的时候不可忘记赐恩典的神,才能保守自己长久地活在应许里,不在恩典中堕落。
  • 百姓每次收获「初熟的土产」(2节)的时候,都要到神面前重新「明认」(3节)自己所领受的恩典。而奉献「初熟的土产」(十八4;出二十三19;民十八12),就是向神承认一切地里的出产都是神的恩典,而不是归功于巴力或自己;并且承认所奉献的土产本身就是恩典,正如大卫的祷告:「我算什么,我的民算什么,竟能如此乐意奉献?因为万物都从祢而来,我们把从祢而得的献给祢」(代上二十九14)。

【申二十六4】「祭司就从你手里取过筐子来,放在耶和华——你神的坛前。」

【申二十六5】「你要在耶和华——你神面前说:“我祖原是一个将亡的亚兰人,下到埃及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里却成了又大又强、人数很多的国民。」

【申二十六6】「埃及人恶待我们,苦害我们,将苦工加在我们身上。」

【申二十六7】「于是我们哀求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耶和华听见我们的声音,看见我们所受的困苦、劳碌、欺压,」

【申二十六8】「祂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并大可畏的事与神迹奇事,领我们出了埃及,」

【申二十六9】「将我们领进这地方,把这流奶与蜜之地赐给我们。」

【申二十六10】「耶和华啊,现在我把祢所赐给我地上初熟的土产奉了来。”随后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向耶和华——你的神下拜。」

【申二十六11】「你和利未人,并在你们中间寄居的,要因耶和华——你神所赐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欢乐。」

  • 人不管在今生是亨通还是受苦,本质上都是「将亡」(5节)的人,因为亨通或受苦都只是转眼之间,结局都是永远的灭亡。我们只有认识自己是「将亡」的人,才能真正认识恩典。
  • 「我祖原是一个将亡的亚兰人」(5节),可能指雅各逃避哥哥以扫,寄居在「巴旦·亚兰」(创二十八5);也可能指在亚兰地的「哈兰」(创十一31)停留过的亚伯拉罕。
  • 5-10节概括了以色列人下埃及、在埃及受苦、出埃及、进迦南的事实,与六20-25一样,成为以色列人的信仰宣言,提醒百姓世世代代谨记神的恩典,保守自己长久地活在恩典里。
  • 百姓与利未人和寄居者一起「 欢乐」(11节),指一起享用筵席,分享神所赐的「一切福分」(11节),用分享恩典的实际行动,来承认自己所领受的一切都是神白白的恩典。

【申二十六12】「『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产的十分之一,要分给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饱足。」

【申二十六13】「你又要在耶和华——你神面前说:“我已将圣物从我家里拿出来,给了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是照祢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祢的命令我都没有违背,也没有忘记。」

【申二十六14】「我守丧的时候,没有吃这圣物;不洁净的时候,也没有拿出来,又没有为死人送去。我听从了耶和华——我神的话,都照祢所吩咐的行了。」

【申二十六15】「求祢从天上、祢的圣所垂看,赐福给祢的百姓以色列与祢所赐给我们的地,就是祢向我们列祖起誓赐我们流奶与蜜之地。”』」

  • 「十分取一之年」(12节),就是「每逢三年的末一年」(十四28),指七​年​​安息年​周期​中的第​三​年​和第​六​年​。这一年要额外取出「一切土产的十分之一」(12节),分给本城的「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12节)。而第七年是安息年,全年的土产都要给「仆人、婢女、雇工人,并寄居的外人当食物」(利二十五6)。
  • 以色列人要交纳三个「十分之一」(《犹太古史记》卷4第8章240节):第一个「十分之一」是每年献给神作举祭,被神赐给利未人(利二十七30;民十八21、24);第二个「十分之一」是每年和仆婢、利未人一起守节分享(申十二11-12,17-18;十四23);第三个「十分之一」是每三年一次分给本城的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儿寡妇(申十四28-29;二十六12)。
  • 第三个「十分之一」(12节)不用送到「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2节),而是留在本城帮助有需要的人。虽然这「十分之一」是神的「命令」(13节),但神并没有安排人来监督,而是让百姓自己宣誓已经「将圣物从我家里拿出来」(13节),并且照着神的心意使用了。因为神的心意是让百姓认识并承认神的恩典,因着爱神而爱人,甘心乐意地与别人分享恩典,这样才能坦然地求神「垂看」并「赐福」(15节),承受更加丰富的恩典。
  • 「我守丧的时候,没有吃这圣物;不洁净的时候,也没有拿出来」(14节),意思是遵守了洁净的条例。因为这「十分之一」虽然是分给了有需要的人,但实际上是分别为圣献给神的「圣物」。「为死人送去」(14节),可能指敬拜巴力(诗一百零六28)。在迦南神话中,巴力每年死而复活一次,带来旱季和雨季的更替。
  • 当一个人活在神的心意中的时候,神就在百姓中间得着了输送恩典的管道;当「我」行在神的心意中的时候(13-14节),「我们」全体都会蒙神赐福(15节)。因此,一个肢体的刚强,会成为身体的祝福;一个肢体的软弱,也会成为身体的难处。对于一个活在基督身体中的人来说,「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林后十一29)?

【申二十六16】「『耶和华——你的神今日吩咐你行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尽心尽性谨守遵行。」

【申二十六17】「你今日认耶和华为你的神,应许遵行祂的道,谨守祂的律例、诫命、典章,听从祂的话。」

【申二十六18】「耶和华今日照祂所应许你的,也认你为祂的子民,使你谨守祂的一切诫命,」

【申二十六19】「又使你得称赞、美名、尊荣,超乎祂所造的万民之上,并照祂所应许的使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

  • 「尽心尽性」(16节)原文是「尽全部的心、全部的生命」。
  • 16-19节是重申律法(十二1-二十六15)之后的劝勉,表明人承受祝福的关键,就是以顺服来「认耶和华为你的神」(17节),而神就以祝福来「认你为祂的子民」(18节)。17-18节原文的语气,是订立盟约的双方公开宣认彼此的关系。
  • 人并不能倚靠自己的能力来遵行神的律例典章,而是因为「认耶和华为你的神,应许遵行祂的道」(17节),所以神就「照祂所应许你的,也认你为祂的子民」(18节),因此赐下能力,「使你谨守祂的一切诫命」(18节),使我们不仅在地位上(出十九6),也在属灵的实际上「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19节)。这一切都不是根据人的努力,而是神根据祂自己的「应许」(18-19节)白白地赐给了祂所拣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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