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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1章讲解讲章背景

来自:圣经综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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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一1】「乌斯地有一个人名叫约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

【伯一2】「他生了七个儿子,三个女儿。」

【伯一3】「他的家产有七千羊,三千骆驼,五百对牛,五百母驴,并有许多仆婢。这人在东方人中就为至大。」

【伯一4】「他的儿子按着日子各在自己家里设摆筵宴,就打发人去,请了他们的三个姊妹来,与他们一同吃喝。」

【伯一5】「筵宴的日子过了,约伯打发人去叫他们自洁。他清早起来,按着他们众人的数目献燔祭;因为他说:『恐怕我儿子犯了罪,心中弃掉神。』约伯常常这样行。」

  • 「乌斯地」(1节)的具体位置不能确定,可能位于死海东南部的以东(哀四21)。虽然神借着亚伯拉罕的后裔带出救恩的计划,但这救恩一开始就是为着全人类预备的。约伯并不是以色列人,但却「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1节),圣灵把「挪亚、但以理、约伯」(结十四14、20)作为地上义人的典型。
  • 「完全正直」(2节),原文是「完美的、正确的」,指约伯没有犯过罪,品行端正、无可指摘。但是,没犯罪不等于不会犯罪,只要是罪人,机会到了就一定会犯罪。因此,约伯并不否认自己的罪性(十三23;十四17),而是对罪非常警醒,常常为罪献祭(5节)。
  • 「三」和「七」(2、3节)都是完全的数字。约伯的儿女和财产的数目都有许多「三」和「七」,表示很有福气。
  • 以「对」来计算,「五百对牛」(3节),因为农夫通常用一对牛来负轭耕田,表明当时已经有农耕文明。
  • 「母驴」(3节)可以生小驴和供应奶,比公驴贵重,所以特别提到「母驴」。
  • 在亚伯拉罕的时代,「东方人」(3节)泛指幼发拉底河北部的亚兰人(创二十九1)。以色列人定居迦南之后,「东方人」泛指约旦河东的民族(赛十一14;士六3)。
  • 「成为至大」(3节),意思是约伯在东方人中成为首富。
  • 「按着日子」(4节),可能是各家每七天轮流宴请一次,或是按着各人的生日宴请。
  • 「心中弃掉神」(5节),原文是「心中祝福神」,是「心中咒诅神」(英文ESV译本)的委婉说法。
  • 约伯不但自己敬虔,而且为儿女守望。他担心儿女因欢宴中的轻浮言行而得罪神,所以「筵宴的日子过了」(5节),就会提醒儿女「自洁」(5节),并且作为家中的祭司和中保,为儿女献祭代求。
  • 「清早起来」(5节),是一句希伯来成语,表示行动积极(创十九27;出九13;民十四40;书三1),并不一定是指实际的时间。

【伯一6】「有一天,神的众子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撒但也来在其中。」

【伯一7】「耶和华问撒但说:『你从哪里来?』撒但回答说:『我从地上走来走去,往返而来。』」

【伯一8】「耶和华问撒但说:『你曾用心察看我的仆人约伯没有?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

  • 地上在聚会(4节),天上也在聚会(6节)。「神的众子」(6节)指天使,撒但是其中一位堕落的天使长(路十18)。
  • 「撒但」(6节)是希伯来文「敌对者 שָׂטָן/sä·tän’」的音译,也被译为「抵挡」(民二十二22、23)、「反对」(撒上十九22)、「敌人」(撒上二十九4;王上十一14、23、25)、「仇敌」(王上五4)和「对头」(诗一百零九6)。这里原文有冠词,特指敌对神的「那恶者」(太五37)。每个信徒都应当认清牠:
    1. 撒但有四个名号:「龙、古蛇、魔鬼、撒但」(启十二3、9;二十2)。「龙」指出牠的残忍凶暴,「古蛇」指出牠是诡诈诱惑人的(创三1),「魔鬼」指出牠是毁谤控告者,「撒但」指出牠是与神作对的。
    2. 「撒但」原文的意思是「敌对者」,牠不但与神作对,并且也与属神的人为敌(彼前五8)。
    3. 「魔鬼」原文的意思是「控告者、毁谤者」,牠喜欢在神面前控告人(伯一6-9;二1-6;亚三1)。
    4. 撒但有两副面孔:一副是龙一般的凶恶,对此我们「务要抵挡」,牠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雅四7);另一副是蛇一般的狡猾,对此我们「务要谨守、警醒」(彼前五8),免得陷入迷惑。
    5. 撒但「自高自大」(提前三6),是说谎者之父(约八44),「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牠是「迷惑普天下的」(启十二9;二十2;太二十四24),引诱世人敬拜偶像,迷惑信徒「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林后十一3)。
    6.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以后,撒但从天坠落、不能再控告属神的人(约十二31;启十二10),但仍在空中掌权(弗二2)。进入千年国度之前,撒但将被捆绑一千年(启二十1-3),最后被永远丢在硫磺的火湖里(启二十10)。
  • 神并非不知道撒但从哪里来,祂故意问撒但「你从哪里来」(7节),只是让撒但有机会说话(创三9;出四2),好让我们知道撒但的行径。撒但在「地上走来走去,往返而来」(7节),不是闲逛,而是「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是寻找我们的罪证,好「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启十二20)。
  • 神并非不知道约伯的光景,祂故意问「你曾用心察看我的仆人约伯没有」(8节),实际上是主动让撒但有机会控告约伯,好开始在约伯身上的工作,给我们演出这场属灵的戏剧(林前四9)。今天,我们的生活和生命经得起撒但「用心察看」(8节)吗?
  • 「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8节),表明约伯的敬虔,已经是人所能活出的极限。

【伯一9】「撒但回答耶和华说:『约伯敬畏神,岂是无故呢?」

【伯一10】「祢岂不是四面圈上篱笆围护他和他的家,并他一切所有的吗?他手所做的都蒙祢赐福;他的家产也在地上增多。」

【伯一11】「祢且伸手毁他一切所有的;他必当面弃掉祢。』」

  • 撒但早就「用心察看」(8节)过约伯,但却找不到外面的破口,所以并没有否定约伯的「完全正直」(2节),而是挑战他里面的动机:「约伯敬畏神,岂是无故呢」(9节)?撒但认定,一切都在因果律的控制之下,一切都是有条件的,并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敬畏。按照因果律,人应该「趋吉避凶、有奶便是娘」,谁赐福就敬拜谁;因果律由此沦为偶像律,敬拜神变成敬拜金牛犊,推论就是「事在人为、人定胜天」。实际上,人在这种因果律下并没有真正的自由,因为一切的选择都已经被自私和功利所捆绑。
  • 撒但用因果律来判断一切,所以不但指控约伯是用敬虔来换取祝福,经不住苦难的考验(11节),也指控神用「围护、赐福」(10节)来收买人的「敬畏」(9节),并没有让人自由选择。撒但把因果律当作挑战神的悖论:神若施行因果报应,人的善行就成了交换赏赐,怎么会有真正的敬畏和爱?神若不施行因果报应,又怎么能公正地赏善罚恶?人生如果只是在等待被另一块多米诺骨牌所击倒,道德、敬虔又有什么意义呢?
  • 「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林后九6),属灵的因果关系是有的,但却不是按照撒但的定义。人手所做的并不能加减神的荣耀:「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过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损呢?你若是公义,还能加增祂什么呢?祂从你手里还接受什么呢」(三十五6-7);相反,「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无所增添,无所减少」(传三14)。因此,因果律对神并不起作用。
  • 撒但以为,敬虔的目的是为了「增加」(10节);但在神的眼中,敬虔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撒但以为,神赐福的目的,是要收买人的「我」;但神恩典的作为,却是要除掉人的「我」;撒但以为,世界是在永恒的变化之中;但神的眼中,世界是在永恒之中变化:「祢要将天地卷起来,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变了。惟有祢永不改变;祢的年数没有穷尽」(来一12)。神带领我们所走的天路,就是让我们不断丢弃必要变化的事物,最终除掉那个必要朽坏的「我」,让我们得着「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彼前五4),得着那「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一4)。
  • 「祢且伸手」(11节),原文是「但若祢伸手」(英文ESV译本)。「当面弃掉祢」(11节),原文是「当面祝福祢」,是「当面咒诅祢」(英文ESV译本)的委婉说法。这是撒但向神直接挑战。因为牠很清楚,许多自称信神的人,其实只是敬拜金牛犊。他们所关心的只是神所赐的福气,而不是赐福的神,所以一旦失去成功、健康、财富、平安、公义等福气的时候,就会露出真面目:信仰全然崩溃,「当面弃掉」神。今天,我们的信仰是否也是在拜偶像?我们的福音是否已被简化成各种「信耶稣得好处」?我们之所以敬畏神,是因为祂所赐下的「一切所有的」(11节),还是「祂即便杀我,我也要信靠祂」(十三15a英文KJV译本)呢?

【伯一12】「耶和华对撒但说:『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于他。』于是撒但从耶和华面前退去。」

  • 撒但虽然敢于挑战神,但能力却是有限的,从来都无法与神抗衡,必须经过神的允许才能有所作为,而且范围、程度都要受到限制(12节)。因此,约伯的苦难虽然是撒但直接的行动,但却是来自神的许可。神为什么会允许苦难临到义人,「将义人与恶人同杀,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这断不是祢所行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十八25)?亚伯拉罕曾经发出的问题,也是约伯最大的疑问。
  • 虽然撒但又是装作「吼叫的狮子」(彼前五8),又是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十一14),但完全在神的约束之下。在我们不知不觉之中,神已经为软弱的人「四面圈上篱笆」(10节),围护我们和我们的家。因此,属灵的争战并不是主动挑衅撒但、靠近试探,而是「顺服神。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雅四7)。而神早已知道约伯「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8节;二3),既不需要考验约伯的信心(三十四23),也没有必要向撒但证明约伯的敬虔,更不会用约伯来挑战撒但、与撒但打赌较量。祂向我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耶二十九11),更不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 神说:「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赛四十五7),祂若暂时打开「篱笆」,容许撒但攻击约伯、苦难临到义人,一定是祂量了又量,是我们可以靠着恩典承受的(林前十13)。因为苦难不是十字架的目的,十字架的目的是让我们的生命被改变、与神的关系被改变;是要让「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八28),让他们「效法祂儿子的模样」(罗八29)、「叫他们得荣耀」(罗八30)。
  • 一1-二13是散文体,是本书的序幕,一共有五个场景,交替发生在地上(一1-5;一13-22;二7-13)和天上(一6-12;二1-6)。所有的剧中人始终都不知道天上所发生的事情,而我们从序幕开始,就被允许站在导演的旁边,毫无悬念地知道了约伯受苦的原因。但这样直白的序幕,竟然不是剧透!因为人即使透过神的视角,也无法看透属灵的真相。约伯的三位朋友对天上的事情一无所知,所以发表了许多讲论,但都不适合约伯的遭遇;即使他们和我们一样知道了约伯受苦的原因,发表另外一番高论,也不可能阐明神的心意。因为真理只能由神自己来启示(四十二4-5),我们只有与约伯一同经历了神的工作,才能被圣灵打开心眼,站在天上「看透万事」(林前二15)、不再困惑。

【伯一13】「有一天,约伯的儿女正在他们长兄的家里吃饭喝酒,」

【伯一14】「有报信的来见约伯,说:『牛正耕地,驴在旁边吃草,」

【伯一15】「示巴人忽然闯来,把牲畜掳去,并用刀杀了仆人;惟有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

【伯一16】「他还说话的时候,又有人来说:『神从天上降下火来,将群羊和仆人都烧灭了;惟有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

【伯一17】「他还说话的时候,又有人来说:『迦勒底人分作三队忽然闯来,把骆驼掳去,并用刀杀了仆人;惟有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

【伯一18】「他还说话的时候,又有人来说:『你的儿女正在他们长兄的家里吃饭喝酒,」

【伯一19】「不料,有狂风从旷野刮来,击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们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

  • 「示巴人」(15节)来自南方,可能居住在阿拉伯半岛南部的也门。
  • 「火」(16节)来自西方,可能是地中海横扫过来的风暴所引起的闪电。
  • 「迦勒底人」(17节)来自北方,此时在美索不达米亚西北部的黎凡特地区游牧,主前11-9世纪才移居到美索不达米亚东南部的巴比伦。
  • 「狂风」(19节)来自东方,可能是来自旷野的旋风。
  • 撒但工作勤奋,是个出色的破坏者。牠得到神的允许后,一天之内,就从四个方向交替带来两次天灾和两次人祸(13-19节),使约伯的完美世界顷刻崩溃。每个噩耗接踵而来,都在约伯的心中加增了重重的一击:牲畜(14-15节)、羊群(16节)、骆驼(17节)和儿女(18-19节),约伯「一切所有的」(11节)全都被毁了。更「完美」的是,撒但还留下了约伯的妻子,继续给约伯雪上加霜(二9)。

【伯一20】「约伯便起来,撕裂外袍,剃了头,伏在地上下拜,」

【伯一21】「说:『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

  • 「撕裂外袍,剃了头」(20节),是古代中东人表达悲哀的方式(创三十七34;书七6)。
  • 当我们遭遇苦难的时候,心中总是会问:「我做错了什么,竟然要遭此报应?」但是,约伯的财产和儿女在一日之内全部丧失,却是「伏在地上下拜」(20节),在极度的悲哀中称颂神。他之所以称颂神, 并不是因为神所赐「一切所有的」(11节),而是单单因为「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21节)。约伯的敬虔与利益完全无关,因果律在他身上似乎不起作用(11节)。
  • 虽然盗贼、闪电和旋风都是当地常见的天灾人祸,虽然是撒但的手在攻击,但约伯却在每个不幸的背后都看见了神管理的手。神从来不会袖手旁观,宇宙中并没有真正的意外,所以约伯既没有咒诅示巴人和迦勒底人,也没有抱怨火和风,而是宣告「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21节)。既然一切天灾人祸都是出于神,人不但应该顺服神的主权,也应该从神的身上寻找答案。在约伯的眼中,完全没有撒但的地位,甚至都没有把不幸归咎于牠,安慰自己「赏赐的是神、收取的是魔鬼」,所以使恶者大大蒙羞。今天,我们却常常抬举撒但,动辄把自己的软弱推给牠,让牠替人背黑锅。
  • 今天,虽然每个重生得救的信徒都会承认,我们应当「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六13)。但是,只要神收回我们的财富、亲人和事业,就会显明我们内心真正的光景。当你「一切所有的」(11节)都被毁了的时候,还有信心宣告「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吗?还能承认自己只是财产与儿女的管家吗(彼前四10)?还能「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7)吗?你所信的是「永生」(约三16)、是「天上的基业」(彼前一4),还是神自己呢?

【伯一22】「在这一切的事上约伯并不犯罪,也不以神为愚妄(或译:也不妄评神)。」

  • 约伯失去了一切所有的,但既没有犯罪,也没有妄评神,更没有弃掉神。他的信心并不是因果律所能解释的(9-11节)。但是,这信心并没有解除约伯的伤痛,反而造成了更大的痛苦。因为他凭信心相信,这一切不幸都是神允许发生的,而他所信的是公义良善、大有能力的神,所以就更无法理解为什么「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六4),为什么「完全人和恶人,祂都灭绝」(九22)。
  • 这位「完全正直」(1节)、无可指摘的信心伟人,突然莫名其妙地跌了一大跤,在疑惑的沼泽中搁浅了。约伯亲身经历的无妄之灾,使他心中因果报应、赏善罚恶的传统公式(二十二21-30)全然崩溃了,人的选择和行为还有道德意义吗?义人和恶人还有区别吗?约伯不得不在痛苦的思索中接受拆毁,从一位「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1节)的信心伟人,逐渐被还原成一位真实的亚当后裔。

《约伯记》背景

  《约伯记》的希伯来名是「约伯 אִיּוֹב / Iyyôbh」,记叙了约伯受苦的经历,但所启示的真理远比苦难深刻得多。本书属于智慧文学(《箴言》、《约伯记》、《传道书》),可能是圣经中最古老的一卷书,风格与摩西五经相近,犹太传统认为是摩西所写。虽然并不能确定作者和成书年代,但内证却表明,故事背景是从亚伯拉罕到摩西之前的族长时代,比如:父亲作家庭的祭司(一5),财富以牲畜计算(一3;四十二12),人的寿命很长(四十二16),使用银块和金环(四十二11),经常使用「全能者」来称呼神(五17),但却没有提到出埃及、西奈之约和律法。

  在希伯来圣经《塔纳赫》(תנ״ך‎‎ / Tanakh)中,《约伯记》是《诗歌》的最后一卷,位于《箴言》之后。《塔纳赫》的名字Tanakh由三个单词的开头字母组成,代表以下三部分、24卷书:

  • 《妥拉》(Torah / תורה):意思是「指导、教导」,共5卷。顺序是: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
  • 《先知书》(Navim / נביאים):意思是「先知们」,共8卷。现代顺序是:早期先知书(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纪)、后期先知书(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十二先知书)。
  • 《圣卷》(Ketuvim  / כתובים):意思是「作品集」,共11卷。现代顺序是:诗歌(诗篇、箴言、约伯记),五小卷(雅歌、路得记、耶利米哀歌、传道书、以斯帖记),历史书(但以理书、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历代志)。

  由于《约伯记》太古老了,所以比其他旧约圣经有更多的艰深晦涩、难以理解之处。但这些不确定性,却让我们更加尊重圣经的真实性;因为几千年来,文士们宁可虔敬、准确地抄录那些暗昧难明的经文,也不愿通过修改而使它变为明晰。一些肤浅的批判学者遇到疑难经文时,不肯承认自己的有限,反而轻率地断定经文有错,然后大胆地猜测改写。这种傲慢自大的态度,其实是打着「学术」的名义反科学,结果不断地被考古发现所推翻。今天的研究成果,已经使我们越来越了解《约伯记》中稀有字的意义、文法的构造、文学的类型,以及当时的文化与社会背景。

  《约伯记》虽然是在三千多年前写成的,但那些辉煌壮丽、气势磅礴的语句,却足以和荷马、莎士比亚最伟大的作品媲美;虽然大部分是诗歌(三1-四十二6),但几乎包括了旧约的每一种文学类型,堪称希伯来文学的最高成就;虽然是在谈论苦难,但却没有停留在肤浅的解释上,而是时时峰回路转、处处高潮迭起,令人叹为观止。虽然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都有不少谈论苦难的智慧文学,但在深刻程度、涉及范围、冲击力量和文学技巧上,之前没有一本书堪与比拟,之后也没有一本书能出其右,任何比较只会使《约伯记》显得更加鹤立鸡群。因此,英国桂冠诗人丁尼生(Alfred Tennyson)称本书为「古今最佳诗篇 The greatest poem of ancient and modern times」。法国文学家雨果(Victor Marie Hugo)则说:「约伯记是人类心灵中所产生出来最伟大的杰作。The book of Job is perhaps the Greatest Masterpiece of the Human Mind.」。在旧约圣经中,可能没有一卷书比《约伯记》对西方文坛的影响力更大。在但丁的《神曲》、弥尔顿的《失乐园》、歌德的《浮士德》、雨果的《悲惨世界》和莎士比亚的《李尔王》里,都能找到约伯的痕迹。

  善恶有报、因果有律,这是约伯和三位朋友对于人生苦乐的基本观念。人们观察到:万事万物有「果」是因为有「因」,有「因」就必然有「果」,而「果」又成为新的「因」。宇宙是一个巨大的因果链(enormous causal chain),并没有真正的随机性或不确定性;旧的状态产生新的状态,任何状态都是之前状态累积的结果,一切都在因果变化之中,没有什么永恒不变的事物。而为了解释道德责任,人们又把善恶报应加在因果关系之上,甚至用这个假设来循环论证:「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因果关系(causality)是人类思考得最久的一个哲学问题,虽然因果律已经成为许多人判断公平、合理的依据,但生活经验又告诉我们,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因此,释迦牟尼(主前6-5世纪)和亚里斯多德(主前384-322年)在两千多年前就开始探讨因果和报应,但一直到今天还在困扰着现代的哲学家和物理学家们:

  • 决定论(Determinism)认为,宇宙完全由因果律支配,一切「果」都由先前的「因」导致,根据现在的「因」也可以预测未来的「果」。决定论从18世纪起基本统治了科学界(如牛顿、爱因斯坦、拉普拉斯妖 Laplace’s demon理论),但是,人的道德责任却因此失去了意义。既然所有的因果关系都是确定的,该发生的总会发生,我们就不必称赞好人,也不必指责坏人,因为他们的决定和行动只是因为不可改变的「因」,自由意志只是一种幻觉。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哲学家们有三种主要回应:
    1. 自由论(Metaphysical Libertarianism)认为,人有自由意志,并把人分为非物理和物理两个部分,非物理的部分被排除在自然的因果链之外,而物理的部分则与自然界保持一致(如勒内·笛卡尔、乔治·贝克莱、伊曼努尔·康德、托马斯·里德、Robert Kane)。例如:笛卡尔(René Descartes,1596-1650年)的心物二元论(Mind-body dualism)认为,意识是自由的,但物质则遵循决定论。
    2. 相容论(Compatibilism)认为,人没有自由意志,但决定论与道德责任可以共存(如大卫·休谟、托马斯·霍布斯、Harry Frankfurt、Peter Strawson)。例如: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年)把自由定义为「没有受到外界阻碍的状态」,因此,即使人的能力和意向受到因果律的限制,但只要他的决定没有受到外界的阻碍,仍然负有道德责任。
    3. 强决定论(Hard determinism)则认为,人没有自由意志,所以也没有道德责任;除非人可以自由选择,否则就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Galen Strawson)。
  • 休谟(David Hume,1711-1776年)对传统的因果律产生了质疑,认为人只能观察到某些事物总是彼此有联系,但并不能看透这些联系之后的原因。因此,人所认为的因果关系,只是人的「联想」,并不是真正的客观规律,因为有限的人永远都无法确定自己所获得的就是真理。而离开因果、谈何报应,人所猜想的报应律也需要被重新审视。而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年)对休谟的回应是:在现象世界之外,存在着人类无法认识的「自在之物」(Thing-in-itself),它是现象世界的基础。人的知识受到时空的限制,认识的只是现象世界,并不是「自在之物」本身。因此,我们可以谈论现象世界的因果关系,但因果律只适用于现象世界,并不涉及「自在之物」。康德认为,人类的科学探索可以把客观规律转化为知识,但这种知识只能被证伪,不能被证为正确。因为「自在之物」是不可认知的,人类可以建造通天之塔,但终点却永远都无法抵达。
  • 传统的因果律认为有「果」必有「因」,物质并没有自由意志,某一时刻的状态只能由先前的状态决定。现代量子力学实验所提出的「自由意志定理」(The free will theorem of John H. Conway and Simon B. Kochen,2006年发表)却发现,如果实验者有选择的自由,那么粒子现在的状态就不是由过去的状态决定的。也就是说:如果人有自由意志,那么基本粒子也是自由的;反过来说,如果基本粒子没有自由,那么人也不存在自由意志。这就颠覆了二元论,非决定论(Indeterminism)重新抬头。
  • 传统的因果律认为有「因」才有「果」,过去决定现在、现在决定未来,时间之箭(Arrow of time)永远向前。但现代量子力学的惠勒延迟选择实验(Wheeler’s delayed-choice experiment,1979年提出,90年代初被验证)却发现,现在的测量可以决定光子在过去所走的路径。换句话说,现在的行为似乎可以改变历史,「果」可以没有「因」,「无」可以生「有」。这个事实提示我们,过去并没有过去,未来也不是还没存在,它们之间相互影响,我们必须从全新的时间跨度来思考因果关系。

  然而,《约伯记》在三千多年前,就已经深刻地回答了哲学家和物理学家们百思不得其解的这些问题。神就是那「自在之物」,自有永有的神不需要有「因」,反而是万物之「因」,所以祂超越时空,在一切因果关系之上。因果关系并不局限在时空之中,过去不会消失、未来早已预定,并将延续到永恒(弗一4-12)。人连受造之物都不可能完全认识(三十八3-6),更不可能认识神(三十八2)。但这位「自在之物」是有位格的神,祂乐意向人启示自己(三十八1);人只有认识神(四十二6)、得着神的生命(约十七3),才能超越因果律,得着真正的自由。

  因此,人的「生死祸福」(申三十19)在于自己在神面前的拣选,但因果报应并不是解释一切苦难的简单公式。先知耶利米虽然说:「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耶三十一30),但也与神争辩:「恶人的道路为何亨通呢?大行诡诈的为何得安逸呢」(耶十二1)?使徒保罗虽然说:「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六7),但使徒彼得也告诉我们:「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前三18)。神赏善罚恶的原则并不局限于今生有限的时间尺度,我们要从永恒的角度,才能看到「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四17)。而在因果律之上,还有生命律,「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2);在报应律之上,还有恩典律:「祂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诗一百零三10)。

  本书故事的背景可能在主前21-16世纪的族长时代,中国正处于夏朝到商朝时期。虽然那才是人类文明的曙光乍现的时候,但约伯却已经从各种角度深刻思考了人类的终极问题。本书虽然通篇都在谈论「为什么义人会受苦」,但主题却不是苦难神学,因为神并没有直接解释苦难;虽然通篇都涉及报应的原则,但却不是寻求一个合理的「神义论 Theodicy」,因为神始终都没向约伯透露天上的事。如果本书的目的只是为了解释义人受苦,建立一个属灵争战、胜过苦难和信心忍耐(雅五11;结十四17)的榜样,前两章就足够了,最多再加最后一章的大团圆。但神却让约伯在黑暗之中经历了漫长的痛苦摸索,把忍耐的约伯变成了焦躁的约伯,被朋友「联络言语攻击」(十六4),反复破碎对付,抽丝剥茧地揭开他真实的属灵光景,直到他接受神的拆毁和破碎,承认「我厌恶自己」(四十二6),最后才能进入「主给他的结局」(雅五1)。实际上,本书整体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对称结构,中间那篇约伯的独白,揭示出神所要对付的真正目标,乃是隐藏在约伯内心深处的那个「我」(二十九1-三十一40)。

  • A. 神给约伯的福气(一1-5);
  •  B. 神与撒但的两次对话(一6-二13);
  •   C. 约伯与三友辩论(三1-二十八28);
  •    D. 约伯的独白(二十九1-三十一40);
  •   C1. 以利户的讲论(三十二1-三十七24);
  •  B1. 神与约伯的两次对话(三十八1-四十二6);
  • A1. 神给约伯的结局(四十二7-17)。

  「约伯」这个名字的意思可能是「被恨恶的」,这个书名合宜地道出了本书的主题:神最恨恶的是人的「我」,也就是肉体。祂允许义人受苦,正是要「借着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们受欺压开通他们的耳朵」(三十六15),把一个不「明白在何事上有错」(六24」的约伯,拆毁到「厌恶自己」的地步。在神的眼中,罪人不是犯过罪的人,而是会犯罪的人。人靠着自己,最多只能暂时不犯罪,却不能永远不犯罪;即使一万年犯一次罪,一亿年也有一万次罪,在永恒里就有无数次罪。神的创造和救赎所要得着的,不是没有犯罪的旧人,而是不会犯罪的新人。一个一生行善、没有犯罪的人,还不能承受永生(约三5);只有一个不会犯罪的人,才适合活在永恒里。因此,虽然约伯没有犯过罪,但神仍然要把他带到「厌恶自己」的地步,不再欣赏里面那个早晚会犯罪的「我」,然后才能「进入宽阔不狭窄之地」(三十六16),不再风闻有神、而是亲眼看见神(四十二5)。正如加尔文所说的:「没有对自己的认识,就没有对神的认识;没有对神的认识,就没有对自己的认识」(《基督教要义》卷1第1章)。

  神称赞约伯:「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一8),实在没人有资格代替神来论断约伯。他与神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始终相信神是一切的源头,即使在无法忍受的时候,也是带着悲愤和焦躁直接来到神面前,他的信心和忍耐是历代信徒的榜样(结十四14、20;雅五11)。但是,神却不满足于得着这样一位坚韧的义人,而是使用各种工具,一定要挖出隐藏在深处的肉体。约伯三个朋友在辩论中所说的话,大部分都很属灵、很正确,但神却不满足于一些不能帮助人、不能滋润生命的「正确的废话」和「属灵的空话」。神让我们站在天上的视角,透过这些属灵舞台上的角色来认识自己:我们常常像那位约伯一样「自以为义」(六24;十三18;二十七6;三十二2),里面却隐藏着生命中的死角;也常常像那些朋友一样「属灵正确」,说出来的话却是「安慰人,反叫人愁烦」(十六2)。

  无论是约伯的「完全正直」,还是他所承受的痛苦,只能被一个人超越;无论是约伯的疑惑,还是三位朋友的误解,只能由一个人来回答,那就是耶稣基督。祂完全无罪,却承受了人类最大的痛苦,「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祂成为我们的「中保」(提前二5),天天背负我们的重担,让我们在受苦中仍有足够的恩典和安慰;而在「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的福音里,约伯和我们所有人的问题,都得到了最完美的回答:

  1. 「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壹四19),真正的敬虔,并不是因为因果律和报应律,而是因着生命律和恩典律。撒但说:「约伯敬畏神,岂是无故呢」(一9),暗示利益乃是敬畏之「因」,福气乃是敬畏之「果」。但在神的旨意里,生命律超越了因果律,先有生命、后有敬畏,生命才是善行之「因」,善行乃是生命之「果」,「凡好树都结好果子」(太七17);恩典律也超越了报应律,神「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诗一百零三10),反而用恩典「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十10)。
  2. 这生命是神儿子的生命(约壹五12),所以会被神所吸引、渴望与神相交(约壹一2-3),无条件地爱祂、敬畏祂。这生命是神永远的生命(约壹五11),所以「永不改变」(诗一百零二27)、超越因果,「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约壹五18)。
  3. 我们都是神「所做成,所造作的」(赛四十三7)。《约伯记》启示我们,神把各种工作做在义人的身上,最终是要让人「厌恶自己」,转而接受祂儿子基督作「我们的生命」(西三4),真正「认识祢——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祢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七3)。因为神的救赎计划,不是要在地上得着一些义人,而是「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人的里面有了神儿子的生命,才能在永恒里始终「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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