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27章讲解讲章背景
【申二十七1】 「摩西和以色列的众长老吩咐百姓说:『你们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诫命。」
【申二十七2】「你们过约旦河,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给你的地,当天要立起几块大石头,墁上石灰,」
【申二十七3】「把这律法的一切话写在石头上。你过了河,可以进入耶和华——你神所赐你流奶与蜜之地,正如耶和华——你列祖之神所应许你的。」
【申二十七4】「你们过了约旦河,就要在以巴路山上照我今日所吩咐的,将这些石头立起来,墁上石灰。」
【申二十七5】「在那里要为耶和华——你的神筑一座石坛;在石头上不可动铁器。」
【申二十七6】「要用没有凿过的石头筑耶和华——你神的坛,在坛上要将燔祭献给耶和华——你的神。」
【申二十七7】「又要献平安祭,且在那里吃,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欢乐。」
- 二十七至二十八章是从十二章开始的重申律法的结尾,摩西以祝福和咒诅结束了第二篇长篇讲章(四44-二十八68)。
- 「摩西和以色列的众长老」(1节)吩咐百姓在渡过约旦河以后,在应许之地重新举行与神立约的仪式(1-8节)。这仪式与西奈山下的立约仪式相似(出二十四3-5),包括:立起写上律法的石头、筑坛、献燔祭和平安祭。「用没有凿过的石头」(6节)筑坛,正是遵照了西奈山立约时神的要求(出二十25)。
- 百姓在进入应许之地的「当天要立起几块大石头」(2节),是宣告神的权柄临到应许之地。这几块石头后来被搬到以巴路山(4节)。律法不是刻在这些石头上,而是写在「墁了石灰」(4节)的平面上,方法和埃及一样。
- 「以巴路山」(4节)位于迦南地交通中心示剑城的城北,靠近「摩利橡树」(十一30)。「摩利橡树」是亚伯拉罕进入迦南时第一次停留的地方(创十二6),神在这里第一次应许「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创十二7),确认迦南就是应许之地。雅各也在这里第一次为神筑坛,正式承认神是以色列的神(创三十三20)。百姓在这里举行立约的仪式,也是宣告神对列祖应许的实现。
- 在「宣布咒诅」(13节)的「以巴路山」立起写着律法的石头,正预表「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加三10)。而在「宣布咒诅」的「以巴路山」献上燔祭和平安祭,正预表主耶稣基督将在各各他山「一次将自己献上」(来七27),「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三13)。
【申二十七9】「摩西和祭司利未人晓谕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啊,要默默静听。你今日成为耶和华——你神的百姓了。」
【申二十七10】「所以要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遵行祂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 因为以色列人已经「成为耶和华——你神的百姓了」(9节),「所以要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10节)。他们是因为有立约百姓的地位,所以需要顺服神;而不是因为顺服神,所以才得着立约百姓的地位。因此,「神的百姓」(9节)的身分是神白白的赏赐,而不是靠人的行为赚得的;顺服不是立约的前提,而是立约的结果。
- 同样,新约的信徒都是「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三24),并不是根据我们的好行为;但每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四1)。
【申二十七12】「『你们过了约旦河,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约瑟、便雅悯六个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为百姓祝福。」
【申二十七13】「流便、迦得、亚设、西布伦、但、拿弗他利六个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诅。」
- 「基利心山」(12节)和「以巴路山」(13节)是位于示剑城南北的两座山峰,海拔900多米。示剑城位于两山之间,是整个迦南地的交通中心,两山之间的山谷是纳布卢斯旱溪(Wadi Nablus),是东西贯通迦南地的主要通路。人在示剑城朝东站立,城南的「基利心山」就在右边,林木茂盛,代表「祝福」(12节);而城北「以巴路山」在左边,牛山濯濯,代表「咒诅」(13节)。
- 站在南面基利心山上的「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约瑟、便雅悯六个支派」(12节),后来都定居在耶斯列平原以南;站在北面以巴路山上的「流便、迦得、亚设、西布伦、但、拿弗他利六个支派」(13节),后来都定居在耶斯列平原以北。
- 摩西吩咐百姓在立约的同时宣告「祝福」与「咒诅」,因为「祝福」与「咒诅」是律法的两种功用,正面的功用是引导人到神面前去享用祝福,负面的功用是成为人在神面前接受审判的依据。人对神话语的态度只有两种:一种是顺从,一种是悖逆,没有任何中间地带;而结果也只有两种:一种是「祝福」,一种是「咒诅」,没有任何中间地带。人若不肯接受「祝福」,就只能接受「咒诅」;只有拒绝「祝福」的人,才会活在「咒诅」里。
【申二十七15】「『“有人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偶像,或雕刻,或铸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设立,那人必受咒诅!”百姓都要答应说:“阿们!”」
【申二十七16】「『“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申二十七17】「『“挪移邻舍地界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申二十七18】「『“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申二十七19】「『“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申二十七20】「『“与继母行淫的,必受咒诅!因为掀开他父亲的衣襟。”百姓都要说:“阿们!”」
【申二十七21】「『“与兽淫合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申二十七22】「『“与异母同父,或异父同母的姊妹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申二十七23】「『“与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申二十七24】「『“暗中杀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申二十七25】「『“受贿赂害死无辜之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申二十七26】「『“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 15-26节列出了十二条咒诅作为代表,原文每句都以「咒诅」开头,具体的咒诅详细记录在二十八15-68。因为人性的软弱,需要明确地提示咒诅。但祝福的内容却相对简单(二十八1-14),因为神自己就是祝福,顺从神就是「拣选生命」(三十19)。
- 前十一项(15-25节)通常都是「暗中」(15、24节)进行的罪恶,第十二项(26节)泛指所有的罪恶。这提醒百姓,隐藏的罪虽然不容易被人发现,但「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耶十七10),犯罪者「必受咒诅」(26节)。
- 「阿们 אָמֵן」原文是「真正地、确实地」(15节),意思是完全同意前面所说的。百姓如此回应,表示要负起自己行为的责任。
- 进了迦南以后,「这律法言语」(26节)全部都要宣读,「没有一句不宣读的」(书八34-35)。全部律法,只要有一次不遵行,就「必受咒诅」,因为「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三10);只要有一条不遵行,也「必受咒诅」,因为「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人的肉体太容易惹动神的咒诅了,只有不认识自己、不认识律法的愚昧人,才敢在神面前说自己可以行完律法。但感谢神,「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3-4),「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