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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查经第1章讲解讲章背景

来自:圣经综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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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一1】「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

【利一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要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

  • 「会幕」(1节)已经照着山上的样式立起来了,「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帐幕」(出四十35),在地上显出了神的见证,但神的百姓还不能出发。为了让百姓能跟上神的见证,从「正月初一日」立起会幕(出四十17),到「二月二十日」百姓起程(民十11),神用了50天「从会幕中呼叫」祂的仆人,在西奈山下颁布条例(七38;二十六46;二十七34),好让「会幕」能发挥正常的功用,使百姓能维持与神同住的正常关系,「与万民有分别,使你们作我的民」(二十26)。
  • 「会幕」的建造要根据山上的样式,「会幕」的使用也要根据神的指示,才能正确地发表神的心意。因为「会幕」预表基督,主耶稣基督「道成了肉身,支搭帐棚在我们中间」(约一14原文)。过去「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现在神「借着祂儿子晓谕我们」(来一2)。「基督的身体」就是教会(西一24)、「神的家」(提前三15),「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神今天同样借着教会向历世历代属祂的人说话。
  • 在祭司正式就职之前,神首先启示了「燔祭」(3节)、「素祭」(二1)、「平安祭」(三1)、「赎罪祭」(四2)和「赎愆祭」(五6)。这五种祭预表基督的所是和所作,目的是解决人在神面前的一切难处,使神的百姓得以「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因此,神所看重的是献祭的实际,而不是献祭的形式。祂说:「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六6),因此,「尽心、尽智、尽力爱祂,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可十二33)。
  • 「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要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表明五种祭都必须是甘心乐意的,而且是自己亲手劳碌做工的果效,并不是轻松捕获的猎物,正如大卫「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献给耶和华——我的神」(撒下二十四24)。

【利一3】「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利一4】「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

  • 第一个祭是「燔祭」(3节),又叫「馨香的火祭」(9节),是把整个祭牲「一切全烧在坛上」(9节)献给神。「燔祭」的功用是「耶和华面前蒙悦纳」(3节),预表因着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给神」(弗五2),使蒙神拣选的罪人能在神面前「蒙悦纳」。
  • 人要来到神面前,首先必须解决罪的问题,最需要的是「赎罪祭」和「赎愆祭」,但神却首先启示「燔祭」。因为这五个祭的顺序,是照着神恢复人的心意来启示的。神起初造人的时候,目的不是要得着一个无罪的人,而是要得着能完全彰显祂的形象的人。亚当在没堕落之前就是无罪的,但他还不能完全彰显神的形象。神救赎的计划,不只是要把人恢复到无罪的地步,更是要把人恢复到能完全彰显神的形象、以致蒙神悦纳的地步上。
  • 第一种「燔祭」是「没有残疾的公牛」(3节),代表毫无瑕疵的儿子,预表神将来要用自己「无瑕疵、无玷污的」(彼前一19)的儿子基督作为「更美的祭物」(来九23)。因着基督「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3节),我们在神面前也「蒙悦纳」。
  • 所有的祭牲都必须是「没有残疾的」(3节),要把自己最好的献给神。我们若把次好的、不要的物品、时间当作顺水人情送给神,就是「藐视」神的名(玛一7),神不但不接纳,反而宣告「这人是可咒诅的」(玛一14)。
  • 「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4节),象征献祭的人与祭牲联合,献上祭牲如同献上自己,这样「燔祭便蒙悦纳」(4节)。每个信徒都应当「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二1)。但是,我们都是满带着残缺的亚当后裔,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七18),连做「没有残疾的」(3节)燔祭牲的资格都没有。只有「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与「更美的祭物」基督联合,毫无保留地交出自己的主权,「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六5),让基督在我们里面活出来,我们所献上的「活祭」才能「蒙悦纳」。
  • 「赎罪」原文的意思是「遮盖」(创六14的「抹上」)、「化解」(创三十二20的「解」)、「洁净」(出二十九36)。「为他赎罪」不是为了赎具体的罪,而是因着燔祭牲的「蒙悦纳」,在神面前「遮盖」了人的罪性。我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祂为敌」(西一21),但现在神借着「更美的祭物」基督,叫我们能与神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西一22)。
  • 「燔祭」是人类最古老的一种祭,挪亚一出方舟就献上了燔祭(创八20)。所以不只以色列人有燔祭,乌加列(Ugarit)、阿拉拉赫(Alalakh)和赫人(Hittites)的文献都表明,古代美索不达米和迦南的其他民族都有燔祭(民二十三15)。

【利一5】「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

【利一6】「那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

  • 「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意思是在「坛的北边」(11节)宰杀,「金光出于北方,在神那里有可怕的威严」(伯三十七22),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各各他」(太二十七33)也在耶路撒冷的北门外。献祭的人要亲手宰杀燔祭牲,正如每个信徒都曾亲手把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若不是因为我们这些罪人,主耶稣就不会被钉十字架。
  • 血代表生命,「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十七11)。这血洒在「会幕的门口、坛的周围」(5节),正如基督「将命倾倒」在神面前(赛五十三12),使我们能「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十19)。
  • 这个燔祭牲并「没有残疾」(3节),但献祭的人却要亲手「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这表明因着我们的罪,主耶稣道成肉身,隐藏了祂的荣美,「自己卑微」(腓二8),「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祂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祂」(赛五十三3),最后我们还使「祂被列在罪犯之中」(路二十二37;赛五十三12),把主钉了十字架。
  • 燔祭要完全烧掉,只有「皮」要归给那献祭的祭司。因为「皮」代表祭牲的荣美,主耶稣自己是「更美的祭物」(来九23),又是那「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来二17),祂「一次将自己献上」(来七27),成全了神救赎的旨意,「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启五12),所以「献燔祭的祭司,无论为谁奉献,要亲自得他所献那燔祭牲的皮」(七8)。

【利一7】「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

【利一8】「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利一9】「但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 「摆」的原文意思是「按次序排好」,犹太传统认为,祭物的各个部分要按照活着的样子摆放。柴和祭牲都要小心地「摆」上。事奉神的态度,「当存畏惧事奉耶和华,又当存战兢而快乐」(诗二11),「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十四40),不可随便、草率。
  • 「腿」的原文是阴性双数,指祭牲的两条后腿。 「脏腑与腿」在宰杀时容易沾染污秽,所以必须「用水洗」,正如「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来九14)。
  • 「馨香的火祭」原文是「宁静芳香的祭物」,并不一定要用火烧掉(二十四9),而是比喻这祭在神面前被看为「极美的香气,为神所收纳、所喜悦的祭物」(腓四18),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五2)。

【利一10】「『人的供物若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就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羊。」

【利一11】「要把羊宰于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羊血洒在坛的周围。」

【利一12】「要把燔祭牲切成块子,连头和脂油,祭司就要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利一13】「但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献,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第二种「燔祭」是「没有残疾的公羊」(10节),和「没有残疾的公牛」(3节)一样,也代表毫无瑕疵的儿子,只是献祭的人经济能力不同。不管是「公羊」还是「公牛」,神所看重的都是献祭之人的心意:「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祂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利一14】「『人奉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是雏鸽为供物。」

【利一15】「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揪下头来,把鸟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流在坛的旁边;」

【利一16】「又要把鸟的嗉子和脏物(脏物:或译翎毛)除掉,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

【利一17】「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祭司要在坛上、在火的柴上焚烧。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 第三种「燔祭」是「斑鸠或是雏鸽」(14节)。神顾念「力量不够」的穷人(五7),不但允许他们「以鸟为燔祭」(14节),甚至不要求必须是公的和「没有残疾的」(3、10节),但必须是完整的属天生命,表明全然献上的心意。因为神所看重的是人的心,而不是祭牲的贵贱:「我若是饥饿,我不用告诉你,因为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我的。我岂吃公牛的肉呢?我岂喝山羊的血呢?你们要以感谢为祭献与神,又要向至高者还你的愿」(诗五十12-14)。我们即使是一无所有,也可以「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来十三15)。
  • 那「更美的祭物」(来九23)基督是最贵重的祭物,也是最卑贱的祭物:「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太八20),祂的肉身父母就是用鸟献祭的穷人(路二24)。
  • 「斑鸠」和「雏鸽」(14节)都是鸽亚科(Columbinae)的鸟类,外形相似,性情「驯良」(太十16),从外表很难区分雌雄。
  • 「倒灰的地方」在「坛的东边」,可能因为那里离帐幕比较远。
  • 牛、羊需要献祭者自己亲手宰杀。但鸟的血量很少,所以需要由熟练的祭司宰杀,以便迅速地用血抹祭坛。穷人只需要提供鸟,但他们已尽了最大的努力,这是神所悦纳的。

《利未记》背景

  《利未记》的希伯来名「Wayiqra / וַיִּקְרָא‎‎」取自原文开头的第一个字:「祂呼叫」;英文名「Leviticus」就是《七十士译本》希腊文名「Λευιτικόν」的拉丁文「Leviticus‎‎」,意思是「利未人的书」;中文名也从《七十士译本》而来。但《利未记》这个名字并不贴切,《祂呼叫》这个名字才更为传神,因为「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一1),不单是对利未人说话,也是对所有的以色列人说话,更是对历世历代所有神的百姓说话。《利未记》是由摩西于主前15世纪在旷野里写成(可一44),是《摩西五经》的第三卷(参见《创世记》第一章附录《创世记》背景)。

  《利未记》初看上去是一本祭司的手册、旧约的礼仪指南,离我们非常遥远,可能是圣经里最枯燥难懂的一卷。但在整本圣经里,没有任何一卷书比《利未记》记录了更多神亲口说的话,其中五十多次宣告「耶和华对摩西说」(四1)、「耶和华晓谕摩西」(五14)。神亲自呼叫我们与祂亲近,启示解决我们在神面前一切难处的道路,好让我们能准确地活在神面前、不住地享用祂。

  新约反复引用《利未记》,主耶稣、保罗、雅各都引用过「爱人如己」(十九18;太十九19;罗十三9;加五14;雅二8),保罗引用了「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十八5;罗十5;加三12),彼得引用了「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十一44;十九2;彼前一16)。保罗指出主耶稣就是那赎罪祭(罗八3)、平安祭(罗五10;西一20)、燔祭(弗五2);希伯来书更是把《利未记》看作基督工作的预表,祂既是「大祭司」(来三1),又是「更美的祭物」(来九23)。可以说,如果不读《利未记》,我们就没有办法真正读懂新约。

  因此,我们应当根据新约,从《利未记》里看到基督的所是和所作,明白如何在神面前活出「有君尊的祭司」、「圣洁的国度」和「属神的子民」的实际(彼前二9),准确地「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这「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我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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