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16章讲解讲章背景
【申十六1】「『你要注意亚笔月,向耶和华——你的神守逾越节,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在亚笔月夜间领你出埃及。」
【申十六2】「你当在耶和华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从牛群羊群中,将逾越节的祭牲献给耶和华——你的神。」
- 神已经在西奈山下设立了七个「耶和华的节期」(利二十三2)。现在摩西不是教导百姓怎样过节,而是强调百姓进入应许之地以后,「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祂」(16节)。
- 「逾越节」(1节)的时间是现代阳历的三、四月间,逾越节的起源参见出十二1-49和出十三3-10注解,守节的条例参见利二十三5-8注解,献祭的内容参见民二十八16-25注解。
- 「你要注意亚笔月」(1节)原文是「你要谨守亚笔的月朔」,因为亚笔月十四日的 「逾越节」是以色列人一年之中的第一个节期,预表神救恩工作的起头。「逾越节」是纪念以色列人出埃及,而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历史正预表新约信徒的得救经历。人要到神那里去,首先就要接受「逾越节」所预表的救恩。逾越节羊羔的死释放了在埃及为奴的以色列人,基督就是逾越节的羔羊(约十九36),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也释放了我们这些在罪恶和死亡辖制下的人。
【申十六3】「你吃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饼;七日之内要吃无酵饼,就是困苦饼——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记念你从埃及地出来的日子。」
【申十六4】「在你四境之内,七日不可见面酵,头一日晚上所献的肉,一点不可留到早晨。」
【申十六5】「在耶和华——你神所赐的各城中,你不可献逾越节的祭;」
【申十六6】「只当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时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时候,献逾越节的祭。」
【申十六7】「当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把肉烤了吃(烤:或译煮),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帐棚去。」
【申十六8】「你要吃无酵饼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华——你的神守严肃会,不可做工。』」
- 「除酵节」(16节)紧接着「逾越节」(2节),「七日之内要吃无酵饼」(3节),又叫「无酵节」(利二十三6),代表将罪从生活里彻底清除,追求过圣洁的生活。「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林前五8)。
- 犹太人把「除酵节」看为「逾越节」的一部分,整个节期是7天,「逾越节」只是序幕,而「除酵节」才是内容。因为神的拯救不是停在工作的开始,而是要成就拯救的目的,把神的性情恢复在人的身上,所以首先必须有「逾越节」的救赎,脱离罪恶和死亡的辖制;然后一定要有「除酵节」的成圣,摆脱罪恶和死亡的影响。经过「逾越节」的人必须立刻进入「除酵节」,享用救恩的人也应该立刻追求圣洁的生活,因为「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
- 「回到你的帐棚去」(7节),意思是回到守节期间暂时居住的地方。以色列人在埃及地是在家中守逾越节(出十二3-10),在旷野是在帐棚里守节(民九2),但进入应许之地以后,必须在「耶和华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2、6、7节)守节。整个逾越节的节期是七天,加上往返路程,最多大约要离开家十四天。所以摩西特别提醒百姓,不可为了人的方便,在本城「献逾越节的祭」(5节)。
【申十六9】「『你要计算七七日:从你开镰收割禾稼时算起,共计七七日。」
【申十六10】「你要照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福,手里拿着甘心祭,献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守七七节。」
【申十六11】「你和你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在你们中间寄居的与孤儿寡妇,都要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立为祂名的居所,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欢乐。」
【申十六12】「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你要谨守遵行这些律例。』」
- 「七七节」(10节)又被称为「收割节」(出二十三16)。犹太人按旧约称之为「七七节」(Shavuot),并认为这是神在西奈山颁布十诫的日子(出二十1),所以在「七七节」庆祝神在西奈山赐下妥拉。希腊文七十士译本译为「五旬节」(Pentecost),「五旬节」也是主耶稣复活后的第五十天,圣灵在这一天浇灌下来(徒二1-4),正式开始了新约的教会。「七七节」的条例参见利二十三15-22注解,献祭的内容参见民二十八26-31注解。
- 「七七节」是「收割初熟麦子的时候」(出三十四22;民二十八26)。从「逾越节」到「七七节」之间的五十天,是迦南地的收割季节。气候温和的平原,大麦在阳历四月成熟,小麦稍晚一点;而在气候稍冷的山地,则要等到五月底、六月初开始收割。因此,当百姓在「七七节」收割完庄稼之后,就要在神面前学习感恩、欢乐。
- 「甘心祭」(10节)指百姓甘心献的平安祭(利七16),可以和众人一起感恩分享。「手里拿着甘心祭」(10节)原文是「手里有足够的甘心祭」,要足够和众人一起分享。
- 同样,摩西在这里所强调的,是进入应许之地以后,每年的「七七节」必须到「神所选择立为祂名的居所」(11节),与「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在你们中间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一起感恩、分享和喜乐(11节)。
【申十六13】「『你把禾场的谷、酒榨的酒收藏以后,就要守住棚节七日。」
【申十六14】「守节的时候,你和你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与孤儿寡妇,都要欢乐。」
【申十六15】「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你当向耶和华——你的神守节七日;因为耶和华——你神在你一切的土产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事上要赐福与你,你就非常地欢乐。」
- 「住棚节」(13节)又被称为「收藏节」(出二十三16),在阳历九、十月间,是一年农业工作的结束,古代以色列人从初熟节到五旬节收割庄稼,五旬节之后收取葡萄,收完葡萄以后庆祝住棚节。住棚节预表与神同在(利二十三43)和进入国度的欢乐。「住棚节」的条例参见利二十三33-43注解,献祭的内容参见民二十九12-39注解。
- 同样,摩西在这里所强调的,是进入应许之地以后,每年的「住棚节」必须到「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15节),与「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一起感恩、分享和喜乐(14节)。
【申十六16】「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祂,却不可空手朝见。」
【申十六17】「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华——你神所赐的福分,奉献礼物。』」
- 「一切的男丁」(16节)指十三岁以上的男人。
- 神在出埃及的时候就已经向百姓宣告:「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节」(出二十三14),预告了神将把祂的救赎计划分成三个阶段:
- 成就救恩:正月的逾越节、无酵节和初熟节连在一起,预表基督的受死和复活,救赎祂所拣选的人脱离死亡和罪恶。
- 建造教会:三月的五旬节预表教会的建立,基督要借着祂的身体教会,完成神向全地的计划。
- 国度显现:七月的吹角节、赎罪日和住棚节预表以色列人再次被神招聚回归,悔改信主,基督的国度临到地上。而住棚节的第八日则预告国度以后的新天新地。
- 现在,百姓即将进入迦南,分散居住在整个应许之地,从最远的地方走路到「神所选择的地方」(16节),需要三至四天。「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朝见神(16节),往返路程加上守节的时间,每年大约需要多达四十天。整个民族要把这件事坚持一千多年,在「地上的万民」(十四2)中间见证神的救赎计划,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因此,神借着摩西反复地强调,要在「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祂」(16节;2、6、7、11、15节),永远显明不走样的见证;神也要求各人「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华——你神所赐的福分,奉献礼物」(17节),用神「所赐的福分」不住地提醒百姓、扶持百姓,让他们能在见证的道路上坚持走下去。
- 这条见证的道路是不好走的,从士师时代一直到约西亚王十八年,以色列人的属灵光景起起伏伏,并没有严格地「一年三次」朝见神(王下二十三21-23)。一直到被掳归回、重建圣殿以后,百姓才痛定思痛,严谨地遵守了五百多年(拉六19;路二41),一直到这些节期所预表的基督到来(西二16-17)。新约的信徒若在见证的道路上也不会比以色列人走得更好,所以主耶稣说:「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因此,我们必须随时提醒自己不要倚靠肉体,「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加三3)?
【申十六18】「『你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的各城里,按着各支派设立审判官和官长。他们必按公义的审判判断百姓。」
【申十六19】「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智慧人的眼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
【申十六20】「你要追求至公至义,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
- 十六18-十八22宣告了神在百姓中间所设立的四种权柄︰审判官(十六18-十七13)、君王(十七14-20)、祭司(十八1-8)、先知(十八9-22)。神要借着这四种权柄,显明神才是一切权柄的源头;而神的权柄通行的地方,才是神的国度。神也借着这种「权力分立 Separation of Powers」的模式提醒我们,得救的罪人也还是罪人,百姓如果把权力集中在一起,固然可能非常高效;但一旦偏离神,就可能彻底败坏。
- 神在百姓中设立的第一种权柄是「审判官」(18节),18节-十七13是神关于审判官的心意。「审判官」(18节)就是法官,又译为「士师」(士二16),遵照神的律法在地上执行司法、审判的权柄。「审判官」的职分是人所选举「设立」(18节)的,各城的「审判官」可能由本支派的长老担任(十九12),「官长」可能是审判官的助手。「各城」(18节)原文是「各城门」,地方法院在各城的城门口开庭。
- 「公义」(18节)高于人类的理性。历史和经验都表明,如果没有名、利等实用主义因素的引导,人的「正义感」只是极不稳定的情感波动,甚至一夜之间就可能出现戏剧性的逆转:昨天广受拥护的,今天却被人弃绝;昨天备饱指责的,今天却饱赚同情。因此,人的「正义感」并不能维持稳定的社会公义,反而导致了许多不公义、不理性。神的百姓若不「追求至公至义」(20节),就不能长久地活在应许之中,也就不能「承受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20节),三大节期在地上所表明的见证也会跟着停止。人若「追求至公至义」,首先就必须承认「至公至义」(20节)的标准是亘古不变的神,而不是朝三暮四的人。
- 神向审判官所要求的三项公义原则是:「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不可收受贿赂」(19节)。人的法律制度,最多只能有表面的公义、程序的公义、妥协的公义。执行者常常是「看人的外貌」,不是谄媚有权有势者;就是以同情、宽容「弱势群体」为名,包容、鼓励神所憎恶的行为,结果都是「屈枉正直」,最终使整个社会陷入罪中。
【申十六21】「『你为耶和华——你的神筑坛,不可在坛旁栽什么树木作为木偶。」
【申十六22】「也不可为自己设立柱像;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恨恶的。」
- 「木偶」(21节)原文是「亚舍拉」,又称为「亚舍拉柱」,指代表迦南女神亚舍拉的木柱或树木,通常立于巴力祭坛旁边(士六25)。「柱像」(22节)指代表迦南男神巴力的石柱。在神的祭坛旁边设立偶像,是把两种信仰掺杂在一起。
- 人无论是敬拜偶像,还是以敬拜偶像的方式来敬拜神,或者在敬拜神的时候又敬拜偶像,都是与神为敌,都是「神所恨恶的」(22节)。神是以色列一切权柄的惟一源头,所以审判官施行审判的第一条原则,就是不可做「神所恨恶的」事,能清楚分辨什么是「神所恨恶的」,也要恨神所恨的。
- 十六21-十七7是审判官施行审判的三条原则:
- 不可做「神所恨恶的」事(21-22节),要恨神所恨的;
- 不可做「神所憎恶的」事(十七1),要厌恶神所厌恶的;
- 小心查证「神眼中看为恶的事」(十七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