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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壹书第2章讲解讲章背景

来自:圣经综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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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壹二1】「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约壹二2】「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 一10-二2是驳斥第三类异端。这类异端「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一10),也就是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
  • 「我小子们」(1节),意思是「我亲爱的孩子们」,是年近百岁的使徒约翰对信徒的昵称。他写信的目的,「是要叫你们不犯罪」(1节),也就是不纵容自己习惯于犯罪(约五14;八11),不要用各种似是而非的借口为罪开脱,比如:
    1. 神恨恶罪,但爱罪人……
    2. 神造了我就是那样的……
    3. 救恩会改变将来灵魂的命运、但未必能改变今天身体的行为……
    4. 我们都不完全,只是个蒙恩的罪人,需要神的赦免……
    5. 要宽容,不要论断人,连自己也不要论断……
  • 「若有人犯罪」(1节),表明得救的信徒还会「偶然被过犯所胜」(加五21),只是无法再安于罪中之乐;罪的痛苦会折磨我们、让我们内心挣扎,但自己却没有能力摆脱罪。因此,「我们若在光明中行」(一7),就要诚实地认罪,因为有两个事实为认罪的人提供了出路,这是我们认罪的两个基础:
    1. 「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1节)。在希腊的法律词汇中,「中保 parakletos」指被告的朋友,被召去为被告作见证、或为其说情。这正是耶稣基督在神面前为我们所做的,祂「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七25),驳斥「那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启十二10)的撒但,因为凡相信基督的,「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
    2. 基督不但为我们献上代求,而且「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2节)。唯有透过一位全然公义的「义者」,才能「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一9),并且以「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前三18;林后五21;来七25-26),满足神的公义、挽回神对罪和罪人的义怒。
  • 「挽回祭 hilasmos」(1节;四10)的动词被译为「挽回 hilaskesthai 」(来二17)或「开恩可怜」(路十八13)。「赎罪 expiation」的意义是遮盖、除去或涂抹罪,而「挽回 proptiation」的意义不但包括「赎罪」,还包括平息神的忿怒(民十六46-48)。「挽回祭」在希腊文学中,指外邦人用献祭来讨好忿怒的假神。但圣经借用「挽回祭」这个名词,所表达的概念与异教却截然不同:
    1. 异教假神的忿怒是易怒霸道、反覆无常的,而真神的忿怒是对罪和罪人的义怒。「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一18),所以有必要进行挽回;若是否认神会「忿怒」,就是否认神的完全公义,祂的爱将被贬低为多愁善感。
    2. 基督把自己献为「挽回祭」,不但完全满足了神的公义要求,也平息了神对罪人的怒气,这是福音的核心;无论是淡化人的罪,还是否认神对罪人的「忿怒」,都是「别的福音」(加一16)。
    3. 异教是人或第三者提供礼物来贿赂假神,但真神却用自己设计的方法,使祂的忿怒可以止息(诗七十八38;八十五2-3;一百零三8-10;弥七18-19)。祂「设立耶稣作挽回祭」(罗三25),主动付出代价、「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五19)。因此,「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四10)。
    4. 基督不但是「挽回祭」,也是献上「挽回祭」的祭司,祂如今仍然是「挽回祭」,因为祂一次献上的祭永远有效(来十10);我们不仅在得救时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与神和好,得救之后「若有人犯罪」(1节),也可以继续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维持「与神相交」(一6)。
    5. 基督作「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2节),足以挽回「普天下人」,凭信心接受的人都可以享用其功效(罗三25;约三16)。

【约壹二3】「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

【约壹二4】「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约壹二5】「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约壹二6】「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 二3-17的主题是「认识主的遵守诫命」,用关键词「认识 ginosko」(二3、4、13、14;四7、8)、「住 meno」(二6、10、14、17;四12、13、15、16)、「说谎的 pseustes」(二4;四20)与四7-21「认识神的彼此相爱」前后呼应。
  • 当约翰提到「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1节)以后,接下来就讨论怎样才算真正认识这位中保。这部分整体是一个交错平行的结构:
    • A. 认识主的遵守主道(3-6节);
    •  B. 遵守主道就要爱弟兄(7-11节);
    • A1. 认识主的胜过恶者(12-14节);
    •  B1. 胜过恶者的不爱世界(15-17节)。
  • 「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3节),顺服基督,就可以从自己的亲身经验知道自己已经「认识祂」(3节),因着「认识祂」而支取中保所献「挽回祭」(2节)的功效,享受与救主的关系。因此,「认识祂」就是得永生(五20;约十七3)。
    1. 「遵守」(3、4节)是现在时,表示并非暂时或间歇性的顺服,而是习惯性的顺服。一个人「认识祂」的证据,不在于内心的感受或口头的宣告,而在于持久顺服基督的命令。
    2. 凡是不能使我们「遵守祂的诫命」的「认识」,都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4节)。正如当日祭司长和文士明知弥赛亚要降生在伯利恒,却无意前去寻访(太二1-8);又如当时的诺斯底主义异端强调蒙了特别的光照,拥有高级的属灵「知识 gnosis」,但却不能带来顺服,只是臆想和一厢情愿。
  •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5节),因为「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五3)。人对神的爱,不是通过感性的言语或神秘的经验,而是通过顺服来表达的(约十四15、21、23;十五10);我们与主相交的唯一确据,就是从爱而来的顺服、「遵守祂的诫命」。当我们「遵守主道」的时候,「爱神的心」就实现了它在我们里面所要达到的目的(四17、18)。
  • 人若爱神,就可以从自己的亲身经历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5节;约十四18-23)、与主亲密相交(一6-7),不需要借助某种肉体感觉或神秘经验。因为人若常在主里面,主的生命才能在人里面活出来(约十五4;加二20),让我们有能力「照主所行的去行」(6节),包括爱神和「彼此相爱」(约十五12)。人若不能「照主所行的去行」,无论声称什么特殊经验,都不能自称「住在主里面」(6节)。
  • 「住 meno」又被译为「常在」(约十五4-7、9-10),代表持续、稳定和亲密的关系,而不是暂时、表面或神秘的联系。与主「相交」的得救信徒,必须会「照主所行的去行」,按照主耶稣在地上的「榜样」(约十三15)生活。因此,一个得救的人、也就是「与神相交」(一6)的人,必然会:
    1. 「在光明中行」(一7);
    2. 「认识祂」(3节);
    3. 「住在主里面」(6、27、28节);
    4. 「住在光明中」(10节);
    5. 「住在子里面」(24节);
    6. 「住在父里面」(24节)。

【约壹二7】「亲爱的弟兄啊,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这旧命令就是你们所听见的道。」

【约壹二8】「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们也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

【约壹二9】「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

【约壹二10】「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

【约壹二11】「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 当约翰要求信徒「照主所行的去行」(6节)的时候,马上就提醒他们:「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这旧命令就是你们所听见的道」(7节):
    1. 一方面,爱是一条「旧命令」,因为这是每个信徒早已领受的基督的命令(约十三34),并不是约翰的创新。神的仆人不会像异端那样「越过基督的教训」(约贰9),与时俱进地搞迎合时代的神学创新。
    2. 另一方面,爱也是一条「新命令」(约十三34),因为主耶稣在祂开启的新时代里,给这条命令赋予了新的意义和表达:不但要「爱人如己」(利十九18;太二十二39),更要为人「舍己」(加一4;二20;弗五20);不但要爱「邻舍」(路十27;太五43),也要爱「仇敌」(太五44)。
  • 这新命令「在主是真的」(6节),因为主耶稣不但赐下这条命令,还亲自成为「榜样」(约十三15)、为我们「舍己」(加二20),彰显什么是真正的爱。
  • 这新命令「在你们也是真的」(6节),因为在信徒的心中,「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6节)。随着信徒「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一6),也会越来越在爱里成长和得胜,每天都会对「彼此相爱」有新的经历和体会。因为「彼此相爱」不是出于外面的要求,而是来自里面「真光」的照耀。
  • 爱是信徒里面被「真光」照耀的结果,因此,要验证一个人是否「住在光明中」(10节)、「住在主里面」(6节),检验标准就是他是否持久地「爱弟兄」(10节)。
    1. 人若不肯「照主所行的」去「爱弟兄」,证明他并没有「住在主里面」,「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9节)。人若看起来很属灵,但却无法与教会的肢体和自己的家人和睦同居,就不能自称「与神相交」(一6)。
    2. 诺斯底主义异端自称「在光明中」(9),宣称人得着多少光照,就拥有多少对神的知识。但是,只有耶稣基督是那「真光」(约一9;八12),人若自称「在光明中」(9、10节;一6),就应当按照「真光」的命令去「爱弟兄」。
    3. 在神看来,一个人或者是「在光明中」、或者是「在黑暗里」,黑白分明,没有半明半暗的灰色地带。同样在神看来,一个人若是不「爱弟兄」,就是「恨弟兄」(11节)。
  • 「爱」与「恨」不单显示我们真实的属灵光景,也会影响我们的人生:
    1. 「爱」使人「在光明中」行,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往哪里去」(11节),所行的路上没有妨碍前行的障碍,「并没有绊跌的缘由」(约十一9-10)。人若舍己,即使别人「以恶报善,以恨报爱」(诗一百零九5),也不会让自己犯罪、退后(诗一百一十九65)。
    2. 「恨」会使人「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11节),人生迷失方向(约十二35)、对人对事产生偏见,「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11节)。只有爱才能让我们对人、对事看得清清楚楚,因为「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林前二14-15)。

【约壹二12】「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

【约壹二13】「父老啊,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小子们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父。」

【约壹二14】「父老啊,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刚强,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你们也胜了那恶者。」

  • 当约翰提到「黑暗叫他眼睛瞎了」(11节),马上就提醒信徒:不要怀疑救恩、误以为自己「是在黑暗里」(11节)。虽然3-11节可能让他们很扎心,但约翰写信的目的是为了坚固信徒,所以首先肯定他们得救的地位:「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12节)。「罪」原文是复数,指罪行。
  • 12-14节原文是一首诗,约翰分别用「小子们」(12节)、「父老」(13节)、「少年人」(13节)来称呼信徒:
    1. 「小子们」,在本信中都是指全体信徒(1、18、28节;三7、18;四4;五21),他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已经「认识父」(13节)、得着了永生(约十七3)。
    2. 「父老」是年长的基督徒,他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13节)神子耶稣,亲身经历过道成肉身的基督(一1)。
    3. 「少年人」是年轻的基督徒,他们是异端主要攻击的对象,但却灵里「刚强」(14节),因为「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14节),所以因着「信耶稣是神儿子」(五5)而「胜了那恶者」(14节)。

【约壹二15】「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约壹二16】「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

【约壹二17】「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

  • 当约翰提到「胜了那恶者」(14节)的时候,马上提醒信徒「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15节)。这正如主耶稣为门徒的代求:「我不求祢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祢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约十七15-16)。
  • 「世界」是「那恶者」胜过信徒的武器,「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15节)。因为「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太六24),所以「那恶者」不必叫人不「爱父」,只需要引诱人「爱世界」:
    1. 「世界 kosmos」原文可以指世人(约三16)或被造界(约十七24),这里指人类社会中使人远离神的一切人、事、物。撒但是「世界的王」(约十二31;十四30;十六11),被称为「那在世界上的」(四4),「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五19)。
    2. 「世界上的事」,包括这个世界所能提供的名利、地位、享受、成就,以及构成这个世界体系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对神的态度。
    3. 「爱世界」的「爱 agapao」原文与「神爱世人」(约三16)的「爱」相同,「世界 kosmos」原文与「神爱世人」的「世人」相同。但神可以「爱世人」,人却不能以效法神为名「爱世界」。因为神「爱世人」,却不会被「世界」污染;人「爱世界」,必然会「沾染世俗」(雅一27),「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雅四4)。在新约中,动词「爱 agapao」大都描述正面的爱,但也可以用来描述「爱世界」和巴兰的「贪爱」(彼后二15),必须根据上下文来理解。而名词「爱 agape」都是描述正面的爱心。
  • 「不要爱世界」的第一个理由,是因为世界与神为敌(雅四4);「凡世界上的事」(16节),源头「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16节),都会影响人「爱父的心」。例如:
    1. 「肉体的情欲」(16节),指人渴望满足自己的需要,既不考虑神和别人,也不考虑后果。「肉体的情欲」是罪人本性中低级的、满足感官需要的方面。例如:始祖在伊甸园贪爱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创三6),魔鬼引诱主耶稣吩咐石头变为食物(路四3)。
    2. 「眼目的情欲」(16节),是人渴望可见之物,不去思想其中真正的价值和善恶。「眼目的情欲」是罪人本性中比较高级、满足精神需要的方面。例如:始祖在伊甸园贪爱那棵树的果子「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创三6),魔鬼引诱主耶稣接受万国的荣华(路四5-7)。
    3. 「今生的骄傲」(16节),是人渴望炫耀自己的所是、所有、所做,不但夸口财富智慧、地位成就、生活方式、名声外貌,也攀比教会的人数、事奉和恩典。「今生的骄傲」是罪人本性中最高级的、满足价值需要的方面。例如:始祖在伊甸园贪爱那棵树的果子「能使人有智慧」(创三6),魔鬼引诱主耶稣从殿顶上跳下去(路四9)。
  • 「不要爱世界」的第二个理由,是世界是暂时的,正在分崩离析(林前七31),所以我们应该在暂时的世界和永恒的主之间作出选择,「紧紧抓住基督。祂为你成为暂时的,好叫你成为永恒」(奥古斯丁 Homilies on the First Epistle of John 2:10):
    1. 「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17节),无论如何吸引人,不但短暂、而且不能让人满足。因为罪里面带着死亡的种子,世界的体系里包含着自我毁灭的火焰。凡是追逐世界的,都将成为世界的殉葬品。
    2. 「不要爱世界」,可能会让人有所失去,但得到的却更多:「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路十八30),并且「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17节;约八51)。因此,信徒应该把「神的道常存在」(14节)心里,「照主所行的去行」(6节)。

【约壹二18】「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

【约壹二19】「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 二18-27的主题是「敌基督不认耶稣为基督」,用关键词「认 homologeo」(二23;四2、3)与四1-6「假先知不认道成肉身」前后呼应。
  • 当约翰提到「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17节)以后,马上就提醒信徒:「如今是末时了」(18节),因为已经有许多敌基督者出来了。这部分整体是一个交错平行的结构:
    • A. 曾听见说的敌基督的出来了(18-19节);
    •  B. 受了恩膏的知道这一切事(20-23节);
    • A1. 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24-25节);
    •  B1. 按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26-27节)。
  • 「末时」就是「末期」(太二十四14)、「末日」(约十二48),是「末世」(林前十11)之中基督再来以前的最后一段时间。在犹太人的观念中,历史可以分为现今的世代和弥赛亚来临之后的未来的世代,即「今世、来世」(太十二32;可十30;路十八30),但新约进一步教导,「来世」因主耶稣已经临到了。现在是两个世代互相重叠的「末世」(林前十11),信徒已经被拯救脱离了现今「罪恶的世代」(加一4),并且已经开始尝到「来世权能」(来六5)。
  • 「那敌基督的」(18节),原文是单数带冠词,特指基督再来之前将要出现的那个「大罪人、沉沦之子、不法的人」(帖后二3-10)。
  • 「好些敌基督的」(18节),原文是复数,泛指被撒但利用的「假基督、假先知」(太二十四24),他们敌对基督,否认主耶稣就是基督,否认主耶稣是神的儿子(22节)。基督再来之前,将有许多「假基督、假先知」要起来,当我们看到这些情形时,便知道「如今是末时了」(18节),就当提醒自己:「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就要过去了,务要「警醒」(太二十四42)等候主。
  • 只有重生得救、有基督生命的人,才能「与神相交」(一6),也与弟兄「彼此相交」(一7)。而「敌基督的」并没有基督生命出来的舍己之爱,所以不能在基督的身体里与弟兄「彼此相交」,早晚会离开教会:
    1. 神允许异端引起教会分裂,目的是「显明」(19节)谬误、洁净教会,因为「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19节)。
    2. 异端可能会以基督的名义另组团体,慈善传教、社会关怀可能都会做得有声有色,但「却不是属我们的」(19节),我们不必羡慕、效法。

【约壹二20】「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或译:都有知识)。」

【约壹二21】「我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们知道,并且知道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

【约壹二22】「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

【约壹二23】「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

  • 有异端认为,只有少数人才能拥有神秘的属灵知识,但约翰宣告,所有的信徒都「从那圣者受了恩膏」(20节),得着了圣灵的内住,所以都「知道这一切的事」(20节),不必在圣经之外再找神秘的知识,因为基督所赐的「真理的圣灵」(约十六13)会引导我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3)。
  • 「恩膏」原来指用来膏抹的膏油,而弥赛亚所受的膏是圣灵(赛六十一1,路四18;徒四27;十38),信徒都领受了和基督一样的圣灵「恩膏」(林后一21-22)。因此,他们并非「不知道真理」(21节),只需要坚固已知的真理,「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24节)。因为真理必然前后一致,「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21节),所以「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19节),而是「说谎话的」(22节)、「敌基督的」(22节)。
  • 「敌基督的」的标志是「不认耶稣为基督」(22节),从而也「不认父与子」(22节)。他们不但否认主耶稣就是旧约所预言的弥赛亚,而且否认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五1、5),否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四2-3;约贰7)。
    1. 有些异端认为,耶稣只是一个好人,基督则是神的儿子,两者之间只是暂时关连。基督在耶稣受洗时临到祂身上,而在祂上十字架之前离祂而去。他们就是「敌基督的」。
    2. 有些异端或异教虽然承认独一的神,但却只把耶稣当作圣人、先知或天使长,不承认道成肉身的耶稣是神的儿子,他们都是「敌基督的」。
    3. 自由神学只承认耶稣高尚的道德和教导,却否认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也不承认祂所行的一切神迹,他们正是「敌基督的」。
    4. 有些人自称是基督徒,但言行却不把主耶稣当作真神来敬畏和顺服,这样的心态也是「敌基督的」。
  • 「认子」(23节),就是承认主耶稣就是道成肉身的圣子基督。如果有人自称敬拜圣父,但却不认主耶稣是圣子,那只是敬拜自己臆想出来的神,因为:
    1. 「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23节)。主耶稣宣告:「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祂是父神和人中间唯一的中保(1-2节;提前二5)。惟有子能将父启示给我们,因为「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8),「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路十22;太十一27);约一18)。
    2. 「认子的,连父也有了」(23节)。「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一15),「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一3),祂完美地彰显了父神,听见祂就是听见父的道(约十四24),看见祂就是看见父(约十四9),认识祂就是认识父(约十四7),信祂就是信父(约十二44-45)。子与父是如此合一(约十30),所以圣经说他们在彼此里面(约十38;十四10)。

【约壹二24】「论到你们,务要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若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

【约壹二25】「主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

  • 既然信徒「曾听见说」(18节)的那敌基督的出来了,就当「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24节),不需要与时俱进的新方法来抵挡异端,只需要用起初知道的(20-21节)「神的道」(14节)来保守自己。使徒所传、圣经所载的福音真理永远不会改变,如果我们所听见的「新教训、新亮光、新神学」与圣经有任何偏离,必然是出自「敌基督的」(22节)。不断渴望追逐新鲜的道理,只是雅典人的特征(徒十七21),不是信徒的本色(犹3)。
  • 「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24节),意思就是「认子的,连父也有了」(23节),与圣子、圣父都有亲密的相交,享受圣父(约三16;六40)和圣子(约六47)所应许的「永生」(25节;五11-12;约三16;六40、47)。而「不认子的,就没有父」(23节),结果是失去「永生」。

【约壹二26】「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着那引诱你们的人说的。」

【约壹二27】「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

  • 约翰写信的目的,是要提醒信徒防备「那引诱你们的人」(26节)。
  • 「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24节),因为圣灵永远与信徒同在(约十四16)。因此,「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27节),圣灵会教导他们「知道这一切的事」(20节;约十四26)。这不是说教会中不需要教师的恩赐(弗四11),而是说这些信徒已经「知道真理」(21节),并不需要异端所说的某种圣经之外的隐秘知识。
  • 「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27节),指「圣灵就是真理」(五7)。「真理的圣灵」(约十六13)不会另外发明真理,而是把从主而来的真理告诉信徒(约十六13-15)、让我们想起主「所说的一切话」(约十四26),所以我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27节),而不是按照某种神秘的知识、肉体的感觉。

【约壹二28】「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祂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祂来的时候,在祂面前也不至于惭愧。」

【约壹二29】「你们若知道祂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祂所生的。」

  • 二28-三10的主题是「住在主里面的行公义」,用关键词「住 meno」(二28;三6、9、10、14、15、17、24)与三11-24「住在神里面的爱弟兄」前后呼应。
  • 当约翰提到「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27节)以后,接下来就讨论怎样才算真正住在主里面。包括三个部分:
    1. 住在主里的是神的儿女(二28-29);
    2. 神的儿女必然洁净自己(三1-3);
    3. 神的儿女不能与罪共存(三4-10)。
  • 我们若「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就会「照主所行的去行」(6节);这样,当基督再来的时候,就可以「坦然无惧」(28节)地向他交帐,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也不至于惭愧」(28节)。
  • 「凡行公义之人都是祂所生的」(29节),因为神将祂「公义」的生命本性赐给重生的信徒,所以「行公义」是永生生命的证据。「行」原文是现在式,表示持续不断的行为。假师傅可能声称他们重生的标志是「 知识」,约翰则指出,重生的标志是习惯性地「行公义」,「因为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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