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第4章讲解(原注释版本)
【加四1】「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加四2】「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到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 「孩童」(1节)原文是「婴孩」(林前三1),当时的孩子尚未达到法定继承产业的年龄时,虽然有儿子的地位,有承受产业的资格,但却不能马上承受产业,仍需受监护人的照顾与督导,行动没有自由,「与奴仆毫无分别」。同样,信徒从成为「神的儿子」(三26)到实际「照着应许承受产业」(三29),还有一段路程要走。信徒虽然已有了神的生命,但这生命若不长大成熟,就不能尽享神生命的丰盛(约十10)。
- 「师傅」(2节)指照顾未成年孩童的仆人或孤儿的监护人;「管家」(2节)指管理家庭的事务、账目和财产的仆人。当时孩童在成长到一定年龄之前,继承权虽然属于孩子,但是还没有能力管理产业,必须受「师傅和管家」(2节)的督导与代管。「预定的时候」(2节)指父亲指定其继承人承继产业的时间,也就是神计划里「及至时候满足」(4节)、基督降临的时候,那时是我们应该成熟的时候。
【加四3】「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
【加四4】「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加四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 「小学」(3节)指最基础的教导(来五12)。「世俗小学」(3节)指真理的启蒙阶段,包括犹太人的律法或外邦人的宗教、哲学。犹太人有摩西律法,外邦人有「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罗二15),全地的人在恩典时代到来之前,都活在律法的原则之下。
- 「时候满足」(4节)就是神计划中的恩典时代到来。「神就差遣祂的儿子」(4节)表明基督是神的使徒(来三1)。「为女子所生」(4节)强调基督完全的人性,是神所应许的要伤蛇的头的「女人的后裔」(创三15)。「生在律法以下」(4节),此处的「律法」之前未加冠词,可以指摩西律法,即耶稣生为犹太人;也可以指一般的律法,即耶稣和一般人一样,生在某种律法的原则之下。
- 「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5节),不能守全律法的人要被咒诅(三13),基督成全了律法,把我们从这咒诅中赎出来,也把我们从想凭行律法称义的僵局中赎出来。「儿子的名分」(5节)原文是个法律名词,意思是收养儿子。因信称义的人原来不是神的儿子,现在神收养了我们,叫我们成为祂的儿子,不但赐给我们神儿子的地位(罗八15),而且培植我们成熟,可以实际承受丰盛的产业(罗八23)。
【加四6】「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是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加四7】「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
- 神不但收养我们为儿子,也借着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心中重生我们,使我们里面有神儿子生命的实际。惟有圣灵进入我们的心,我们才能确定自己是神的儿女(罗八16),坦然无惧地以亲密的「阿爸、父」(6节)向神祷告,享受与神亲密的生命关系,使「儿子」(6节)的客观事实成为主观的经历。基督借着圣灵住在我们心里(弗三16-17),「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9)。「阿爸」(6节)是亚兰文孩子在家中对父亲的昵称(罗八14-15;可十四36);「父」(6节)是希腊文。
- 我们与神的亲密关系,是圣灵内住的结果,证明我们已经靠着神的恩典成为后嗣。「后嗣」(7节)不只是儿子,而且是有权承受产业的继承人。
【加四8】「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
【加四9】「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
- 不管那些「世俗小学」(3节)是什么,它们本质上「本来不是神」(8节)。当我们「不认识神的时候」(8节),很容易用出于神的律法、事奉、敬拜、偶像来代替神,以致落到「作奴仆」(8节)的光景里,不只是给「罪」(罗六16)作奴仆、给撒但作奴仆,而且是给一切「本来不是神」做奴仆。
- 圣经里的「认识」(9节)不只是知道、知识而已,而是一种深入的经历、关系,神和人之间的关系,夫妻之间的关系,都可用这词来表达。「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9节),我们认识神,是被神认识的结果,当我们还不认识神的时候,神已经拣选了我们。在神的「认识」里,我们不再是罪人,而是被接纳为「神的儿子」(三26),不再是那些「本来不是神」的奴仆,不可再走「作奴仆」(9节)的回头路。「懦弱无用的小学」(9节)指真理的启蒙阶段,包括犹太人的律法或外邦人的宗教、哲学,「懦弱」(9节)指其不能使人胜过罪,「无用」(9节)指其不能使人脱离罪。
【加四11】「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
- 「懦弱无用的小学」(9节)内容包括「日子、月份、节期、年份」(10节),可能指犹太律法中的安息日、月朔、逾越节、安息年等,也可能指异教邪术的节日(徒十九19)。当时行邪术的有异教徒,许多异教都会利用算命来定出吉日和凶日;也有犹太教异端(徒十九13),两约之间的犹太人对于看日子(吉日)特别有兴趣。天然人就是喜欢这些看得见的事物,因为它们比看不见的应许叫人的肉体感觉更有把握、更实际。
- 「枉费」(11节)和「徒然」(三4)都是表达保罗迫切想要挽回加拉太信徒的心情,并不是说他们会在得救后失去救恩。
【加四12】「弟兄们,我劝你们要像我一样,因为我也像你们一样。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
「我劝你们要像我一样,因为我也像你们一样」这句话意义不明,有很多解释,比如「像保罗一样,他像和你们过去一样单纯向主」,「像保罗一样放弃靠行律法得救,就像他愿意为了你们放弃犹太人的习俗,成为外邦人的样子」。「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指加拉太信徒从前热切接待保罗,没有任何轻看他的地方。
【加四13】「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疾病。」
本节可译为「你们知道我初次是身上带着病传福音给你们」。圣经并非记载这「疾病」是什么,可能指保罗身体上的那根刺(林后十二7)。
【加四14】「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
「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说明保罗当时的身体状况会导致人的轻看。当时的人视疾病为受神的刑罚(徒二十八4),也可能这疾病会造成保罗行动不便,或者外貌难看。但加拉太人过去并没有因此轻看保罗,反而接待他,如同接待基督本人。神常常借着一些身体或灵性软弱的弟兄让我们「受试炼」,显明我们爱神爱人的真实光景。「神的使者」可能指保罗的使徒身份,也可能指保罗当初在路司得被当作希腊神话里神的使者希耳米(徒十四12)。
【加四15】「你们当日所夸的福气在哪里呢?那时你们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也都情愿。这是我可以给你们作见证的。」
「福气」可能指刚信主时向着神单纯的心。「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可能用来表明爱慕之心的俗语,也可能指保罗确有眼疾。当时照明条件很差,常年研读各种书籍的保罗,得眼疾的机率很高。
信心使罪人「生发仁爱」(五6),律法却使弟兄成为「仇敌」。现在加拉太人对待保罗的态度变了,因为假师傅「因行律法称义」的教导听起来符合人的常识,所以他们很快被迷惑,不愿意听似乎有违常理的因信称义的「真理」。
【加四17】「那些人热心待你们,却不是好意,是要离间你们(原文是把你们关在外面),叫你们热心待他们。」
许多人和事在人眼里很有爱心、热心,但在神眼里「却不是好意」。加拉太的假师傅「热心待你们,却不是好意」,今天许多异端、异教也是如此,那些以「爱心、宽容、自由、多元化」之名包容罪恶、否定真理的人更是如此。他们都是被撒但利用的工具,目的是要把人关在救恩的门外。
【加四18】「在善事上,常用热心待人原是好的,却不单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才这样。」
「热心待人原是好的」,但必须做在真理的基础上。过去保罗与加拉太人同在时,加拉太人表现了极大的热心(16节)。保罗希望现在他不在那里的时候,他们也能这样对待他,敞开自己接受保罗的劝勉。
【加四19】「我小子啊,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
「我小子」意思是「我的孩子们」,加拉太信徒是保罗属灵的孩子,所以他不甘心眼看他们被假师傅毁掉,愿意为他们「再受生产之苦」,把他们重新带回到生命的源头,「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当我们有基督成形在心里的时候,外面才能把基督显明出来。
【加四20】「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改换口气,因我为你们心里作难。」
保罗巴不得立即到加拉太人那里,亲自将他们引回正路,好使他不必再用这种带责备的口吻。
【加四21】「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
本节第一个「律法」是指神借着摩西所宣布的诫命。第二个「律法」是指记录这些诫命的摩西五经。那些「愿意在律法以下」生活的人,其实并没有好好阅读记载律法的圣经,他们的作为并不符合圣经的原则。
【加四22】「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
【加四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
- 本节记载于创十六、十七章。犹太人所指的「律法书」就是摩西五经,所以说「律法上记着」(22节)。「使女」(22节)指埃及奴婢夏甲,她的儿子是以实玛利。「自主之妇人」(22节)指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她的儿子是以撒。既然加拉太人那么喜欢假师傅的那一套拉比式解经,为了向那些「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21节)阐明神的心意,保罗在22-31节采用了典型的犹太拉比式论述,用犹太拉比惯用的「律法上记着」开始。但保罗引用律法的角度与假师傅完全不同,他越过摩西,直接谈到亚伯拉罕。
- 「按着血气生」(23节)指按人生理的自然出生,不需要神迹,也与神的应许无关。「凭着应许生」(23节)指凭神的奇妙作为而生。
【加四24】「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奈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
- 「这都是比方」假师傅也不能反驳这点,因为大部分犹太拉比都喜欢用寓意来解释旧约。保罗用这两个妇人来代表两约,目的不是证明真理,而是为了说明真理,因为这历史事实表明的属灵原则是一样的。
- 「两约」指律法之约和应许(恩典)之约。
- 「出于西奈山」,律法是在西奈山下颁布的。
- 犹太人不同意「两约」的说法,他们认为只有一个约,即神与祂的子民所立的永恒之约(结三十七26),而「新约」属于尚未来到的弥赛亚时代(耶三十一31),他们不相信弥赛亚已经来了。
【加四25】「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
「夏甲」和「西奈山」都代表律法。「现在的耶路撒冷」指当时的犹太教。「她的儿女」指犹太教徒。「都是为奴的」指犹太教徒都是律法的奴仆,在律法的捆绑之下。
- 「在上的耶路撒冷」指将来的新耶路撒冷(结四十八;赛六十二;来十二22;启三12),也指属灵的教会(启二十一2)。因信称义的基督徒就是这属天耶路撒冷的儿女。
- 「她是我们的母」指撒拉代表属天的耶路撒冷,因为她能作母亲是从神的应许来的,属天的应许产生了属天的儿女。
【加四27】「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 本节引自赛五十四1,预言有一种儿子乃是在母亲不能生育的情况下生产的,原来是指着以色列和耶路撒冷城说的,在此引用也很恰当,表明「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28节)。
- 「没有丈夫的」指不能生育的妇人即使有丈夫,也如同没有丈夫一样可怜。
【加四28】「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
以撒是凭应许而生,我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三26),也是凭着神的应许,并非靠肉体行律法。
【加四29】「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
以实玛利曾讥笑以撒(创二十一9-10),照样,保罗时代的基督徒也被「按着血气生的」犹太教徒所逼迫。这是人的宗教对神的福音的必然的反应。
【加四30】「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本乎律法」和「本乎应许」的原则不能共存(三18),「按着血气生的」犹太教徒和「按着圣灵生的」基督徒不能「一同承受产业」,两者不可能殊途同归,只有「属乎基督」的才能「照着应许承受产业」(三29)。
【加四31】「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加拉太信徒既是凭应许所生的神的儿女,就当凭信心生活在基督的自由里(五1),不应该再回到律法的辖制之下。
圣经-旧约
圣经-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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