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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书第6章讲解讲章背景

来自:圣经综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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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六1】「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

【弗六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 1-4节是亲子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家庭中第二重要的关系。新约时代的罗马帝国,对于儿童是非常危险的。根据罗马法的父权(patria potestas),儿女是父亲的财产,父亲可以遗弃婴孩,有权对儿女生杀责罚,或命令他们做苦工,或把他们卖为奴隶。只要父亲还活着,父权对成年儿女也始终有效。因此,现代人很难理解,保罗关于亲子关系的教导,在当时的人听起来是何等惊世骇俗。实际上,现代社会的儿童权利,完全是圣经影响世界的结果。
  • 「你们作儿女的」(1a),指作儿女的信徒,但他们的父母未必信主。他们「被圣灵充满」(五18)、「彼此顺服」(五21)的结果,是「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1b)。
    • 「在主里听从父母」,不是说儿女只需要听从信主的父母,而是说听从父母不违背神的旨意的话。
    • 「在主里听从父母」的理由很简单:「这是理所当然的」,对于圣徒是「相宜」(五4)的、「方合圣徒的体统」(五3)。因为这是神在家庭中设立的权柄,是神的诫命(2-3节)。在个人主义盛行的今天,每一代人都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在思想观念、经济学问、生活方式上都与上一代人存在不和谐的「代沟」,总要找出种种理由来不「听从父母」。神允许「代沟」的存在,更是要用这些「代沟」来让我们学习顺服。
  • 2-3节引用了十诫的第五诫(出二十12;申五16)。
    • 「孝敬父母」(2节)的属灵用意,是要人顺服神在地上所设立的权柄。神颁布十诫的时候,以色列人还没有国家和政府,家庭是以色列社会最主要、最基本的结构,那些接受十诫的父母不但养育儿女,也代表「在上有权柄的」(罗十三1)。即使是不完美的父母、专制的罗马父亲,也是被神允许用来管教、塑造儿女的器皿,「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罗十三1)。因此,儿女「孝敬父母」,就是顺服神在家庭中权柄的安排;不孝敬父母的人,也不懂得什么是「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五1)。
    • 「使你得福,在世长寿」(2节),这是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就整体而言,孝敬父母的人普遍能家庭和睦、长寿得福,而那些不孝敬父母的人,必然没有家和万事兴的福气。
    • 「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3节),虽然第二诫也附加了神祝福人上千代的应许(出二十6),但并不局限于第二诫,而是向一切爱神、并遵行神所有诫命的人的应许。而长寿的应许则是特别针对那些遵行第五诫的人。

【弗六4】「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 「你们作父亲的」(4a),指作父亲的信徒;虽然他们的儿女未必信主,但父亲有权柄教养儿女,所以他们「被圣灵充满」(五18)、「彼此顺服」(五21)的结果,是「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4b)。
  • 「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诗一百二十七3),父母养育儿女的目的,不是把儿女当作自己的财产、实现自己的理想,而是按神的旨意、管理祂交托的产业。因此,「不要惹儿女的气」,并不是不可管教、责罚儿女(箴十三24;二十三23-24),而是要尊重造他们的神(箴十四31),避免滥用管教的权柄。不公平的责罚、不合理的苛求,粗暴武断、唠叨挑剔,忽视孩子的需要和感受,都会使儿女沮丧愤怒、心灰意冷,最终「失了志气」(西三21),对父母的神也会敬而远之。父神怎样在基督里以恩慈、怜悯、饶恕对待不配的父母(四32),父母也应该效法神、凭爱心行事(五1-2),不但自己「生气却不要犯罪」(四26),也「不要惹儿女的气」,「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四31),这样才能「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四27)。
  • 父母最应当关心的,不是儿女的快乐、健康或才能,而是儿女的属灵生命,所以「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帮助儿女建立与神的个人关系。「主的教训和警戒」是为了灵里的需要,「养育」是为了身体的需要。 每个社会的父母都会训练儿女,希腊罗马的训练是以人为中心,犹太的训练是以律法为中心,但基督徒的父亲是以神为中心。父母只有自己首先被圣灵充满(五18),才能在主里教训警诫儿女;父母只有自己先认真读经祷告,才能把儿女带到神面前。

【弗六5】「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

【弗六6】「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

【弗六7】「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弗六8】「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

  • 5-9节是主仆之间的关系,这是罗马帝国时代的家庭中第三重要的关系。「仆人」(5节)就是家里的奴隶。新约时代的罗马帝国,对于奴隶是很可怕的。奴隶制是罗马帝国经济的支柱,罗马城有一半人是奴隶,意大利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奴隶,整个帝国有五分之一是奴隶,服务于罗马生活的所有领域。奴隶被认为是罗马公民的必需品,他们通常是战俘、奴隶母亲的后代或被绑架者,在奴隶市场被出售。一些公共奴隶为帝国建造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担任城市的文员和收税员,会计师、医生、制造商、生意人和妓女通常都是奴隶。奴隶在法律上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物,只是会说话的工具,没有权利和地位,主人对奴隶拥有生杀大权,双方的关系就像仇敌,所以与保罗同时代的罗马哲学家塞内卡(Lucius Annaeus Seneca,主前4年-主后65年)说:「有一种流行的说法:『你有多少奴隶,就有多少敌人。』但我们得到他们时并非敌人,是我们把他们变成了敌人……因为我们虐待他们,不是把他们当作人,而是把他们当作驮物的牲口。」(塞内卡《书信集 Epistles》 Letter 47:5)。因此,现代人很难理解,保罗关于主仆关系的教导,在当时的人听起来是何等匪夷所思。实际上,现代社会的人权,完全是圣经影响世界的结果。
  • 虽然奴隶的生活如此可怕,但保罗的首要任务不是为他们争取人身自由(林前七20-24),而是让他们得着「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加二24)。保罗对于主仆关系的教导,也适用于每个世代不同制度、不同场合的上下级和雇佣关系。
  • 「你们作仆人的」(5a),指作奴隶的信徒,但他们的主人未必信主。他们「被圣灵充满」(五18)、「彼此顺服」(五21)的结果,是:
    • 首先,态度「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5b-d)。「惧怕战兢」,不是因为害怕人,而是因为「存敬畏基督的心」(五21),所以不但表面要听从、内心也要听从。「肉身的主人」可能乖舛、暴虐,但作为仆人的信徒却不能表面顺服、内心仇恨;因为他们的真实身分是「基督的仆人」(6c),被基督差派到这个失丧家庭作大使,正如保罗在堕落的罗马帝国「作了带锁炼的使者」(20节)。
    • 其次,行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6a),因为重生得救的信徒「是为主而活」(罗十四8),所以无论做什么,都应当是为主而做,工作的标准与世界完全不同。6b-8节原文用了三个分词,说明怎样才「 像基督的仆人」:
      1. 「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6b)。无论是罗马时代的奴隶,还是现代社会的雇员,信徒的身分都是「基督的仆人」,首先关心的不应该是自己的权利,而是如何「遵行神的旨意」。所以工作不应当得过且过、敷衍应付,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动机不是迫于压力、发财谋生,而是为了「讨神的喜悦」(帖前四1),完成的每件产品、提供的每项服务,都应当好得足以献给神。这样,即使是世人眼中最低贱的奴隶,也是一个最荣耀的「基督的仆人」。
      2.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7节)。信徒的工作并没有圣俗之分,也没有「服事人」和「服事主」的分别。如果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1),每一种正经职业都可以借着「服事人」来「服事主」。我们在工作中有怎样的表现,反映了基督在生命中有多少主权,因为我们「无论做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借着祂感谢父神」(西三17)。
      3. 「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8节)。当时的奴隶即使甘心服事,也得不到主人的奖赏,甚至可能还要被误会、责打,但却会在信徒向主交帐的时候得着赏赐(路六35;启二十二12)。虽然事奉只是仆人的本分(路十七10),但神却乐意施恩给那些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让他们享受天上主人的快乐(太二十五21)。「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二10),连没有自由的罗马奴隶都有机会「行善」,并且「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今天的信徒还有什么借口不服事主、不追求「主的赏赐」呢?

【弗六9】「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并不偏待人。」

  • 「你们作主人的」(9a),指作主人的信徒,但他们的仆人未必信主。他们「被圣灵充满」(五18)、「彼此顺服」(五21)的结果,是「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9b)。
    • 当时讨论家庭管理的哲学家,注意力都放在主人身上,教导他们如何管理自己的奴隶。但保罗却把教导的重点放在奴隶身上,把他们当作可以担起道德责任的人,对主人却只说「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这个教导出人意外,因为罗马时代的主人对待奴隶的态度普遍傲慢、残忍、侮辱、不人道,借着惧怕来支配他们,相信恐惧会产生更大的忠心、被惧怕比起被尊重更加安全(塞内卡《书信集 Epistles》 Letter 47:5,11,17)。
    • 保罗并没有要求作主人的信徒释放奴隶,而是釜底抽薪、提醒他们谨记「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9c),最终都要向主交帐。不管主仆关系是以奴隶制的形式、还是以上下级或雇佣的形式出现,基督都是主仆双方的主。主人或仆人对待彼此的态度,取决于自己与天上的主的关系。而这位主「并不偏待人」(9d),「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8节),都必按自己所行的善事得主的赏赐。

【弗六10】「我还有末了的话:你们要靠着主,倚赖祂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

【弗六11】「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

【弗六12】「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原文是摔跤;下同),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

【弗六13】「所以,要拿起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

  • 六10-20的主题是「属灵的争战」,与一3-14的「属灵的福气」前后呼应。
  • 第10节可译为「最后,你们要靠主的大能大力,在祂里面刚强」(新译本,英文ESV译本),这句话总结了前面所有的道德议题。四1-六9所有关于信徒行事为人的劝勉,表面上是关于日常生活、人际关系,实际上是属灵的争战;并非保罗个人的道德偏好,而是灵界战争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每天都要求圣灵照明我们心中的眼睛(一18),看见「祂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一19);因为我们无法靠着自己与撒但对抗,只能「靠主的大能大力,在祂里面刚强」,方法就是「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11节)。
  • 这些军装就是神自己的性情(赛十一5;五十九17),是「祂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一3)。「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是「穿上新人」(四24)、「效法神」(五1)。14-17节列出的「全副军装」,与主后50-60年代罗马重装步兵的个人装备相同,全部是用来防御的。同样,「神所赐的全副军装」不是为了主动进攻,而是为了守住阵地。神从来没有让我们主动进攻撒但,那是基督自己的工作(启十九11);我们的责任是「抵挡魔鬼的诡计」(11b),在那些败军之将的反扑中「站立得住」(13节)。
  • 信徒在日常生活面临的各种问题和逼迫,表面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实际上「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12节)。既然真正的仇敌是超自然的恶魔,我们就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缺少一件都会留下破口。
  • 13节可译为「所以要穿起神所赐的全副军装,使你们在这邪恶的时代里可以抵挡得住,并且在作完了一切之后,还能站立得稳」(新译本,英文ESV译本)。「作完了一切」,指做好一切必要的准备、穿戴了神所赐的全副军装之后。

【弗六14】「所以要站稳了,用真理当作带子束腰,用公义当作护心镜遮胸,」

【弗六15】「又用平安的福音当作预备走路的鞋穿在脚上。」

【弗六16】「此外,又拿着信德当作盾牌,可以灭尽那恶者一切的火箭;」

  • 14-20节原文是一个整句。
  • 「要站稳了」(14a),这就是信徒属灵争战的全部。
    • 基督「已经胜了世界」(约十六33)、「升上高天」(四8),「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一21),所以属灵的争战是防御战,而不是进攻战。信徒不需要进攻,只需要站立在基督的得胜中、站稳基督已经占领的光明国度里(五8;西一13),「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仰望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怜悯,直到永生」(犹21)。
    • 「魔鬼的诡计」(11节)无非是要引诱我们离开基督、离开天上(二6),倚靠自己的努力和世界的方法来应对各种问题。人若离开基督,运用道德的修养、心理学的技巧,可能会立竿见影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但也离开了光明、进入了「这幽暗世界」(12节),败在了仇敌的手下。信徒所当做的,是靠着主的大能大力(10节),「站稳」在祂里面,等候基督自己击败仇敌(林前十五24-28;出十四13)。
  • 14-16节原文用四个分词说明了「站稳」的方法:
    1. 「用真理当作带子束腰」(14b)。当时罗马士兵的军用腰带(Cingulum militare)是一种装饰着金属配件的厚重皮带,上面挂着匕首(Pugio)和短剑(Gladius),前面垂下一块保护片(Pensilium),是军人身分的标志,代表在军中的等级。正如军用腰带代表军人的身分,真理也是新人的标志(四24);正如军用腰带上挂着士兵的短剑,真理也连着「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17节),因为神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
    2. 「用公义当作护心镜遮胸」(14c)。「护心镜」是当时罗马士兵用来保护胸部和背部的金属盔甲(Lorica Segmentata)。神自己「以公义为护心镜」(赛五十九17),信徒也要效法神的公义(四24;五1),保护自己的心免受魔鬼的攻击(雅四7)。
    3. 15节可译为「把和平的福音预备好了,当作鞋子,穿在脚上」(新译本,英文ESV译本)。当时罗马士兵的军鞋(Caligae)是一种重型厚底的镂空靴子,经过精心设计,可以长时间站立、行军而不疼痛。鞋底有平钉,不但可以在崎岖不平的地面上保护双脚,还可以在步兵方阵前进时践踏倒下的敌军。福音不是只向非信徒讲的,信徒只有稳固地扎根在平安的福音里(赛五十二7),不断向自己宣讲福音,才能在争战中站稳得胜的地位。
    4. 「此外,又拿着信德当作盾牌」(16a)。当时罗马士兵的长盾(Scutum)是木制的,蒙上帆布和皮革,不但可以保护身体,还可以保护其他的盔甲,所以说是「此外」。信徒靠着神所赐的信心,「可以灭尽那恶者一切的火箭」(16b)、「抵挡魔鬼的诡计」(11节);若是倚靠自信站立,必然抵挡不住仇敌的各种试探和攻击。新约时代的箭通常绑着麻丝,可以用火点燃。而包裹盾牌的皮革浸透了水,可以熄灭火箭。

【弗六17】「并戴上救恩的头盔,拿着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

【弗六18】「靠着圣灵,随时多方祷告祈求;并要在此警醒不倦,为众圣徒祈求,」

【弗六19】「也为我祈求,使我得着口才,能以放胆开口讲明福音的奥秘,」

【弗六20】「(我为这福音的奥秘作了带锁炼的使者,)并使我照着当尽的本分放胆讲论。」

  • 「并戴上救恩的头盔,拿着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17节),头盔与宝剑是罗马士兵在争战之前最后拿起的两样装备。「戴上」原文和「站稳」(14节)一样是祈使词,并非分词,与「站稳」并列,表明17-20节是最后的劝勉。
    1. 当时罗马士兵的头盔(Galea)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对于生存至关重要,戴上头盔代表战前的最后准备。信徒已经穿上军装的其他部分,临战前还需要最后戴上「救恩的头盔」。神自己「以拯救为头盔」(赛五十九17),信徒也要「把得救的盼望当作头盔戴上」(帖前五8),对争战的结局确信不疑。
    2. 「圣灵的宝剑」,意思是圣灵所赐的「神的道」。当时罗马士兵的主要进攻武器是重标枪,短剑(Gladius)是用来近身防守、格斗的。「神的道」的主要功用也不是用来进攻仇敌、教育别人,而是在面对试探时保守自己(太四1-10)。
  • 18节可译为「借着各样的祷告和祈求,随时在圣灵里祈祷,并且要在这事上恒久警醒,为众圣徒祈求」(18节)。「祈祷」和「警醒」原文是两个分词,表明这是拿起最后两样装备时的态度,也是运用全副军装的正确态度:
    1. 要恒切祷告。18节原文用了四个「所有 pas」来强调这一点:要用「所有的」时间、「所有的」祷告和祈求、「所有的」坚持,为「所有的」圣徒祈祷。
    2. 要「在圣灵里祈祷」,就是在圣灵的能力与范畴里祷告。即使我们「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11节),也不能在大敌当前掉以轻心,应当藏在圣灵里恒久警醒、彼此代祷,就像罗马士兵并肩站立在步兵方阵里、严阵以待。
    3. 要「为众圣徒祈求」。罗马士兵从来不会单打独斗,信徒也要在耶和华军队的元帅指挥下联合争战。神的心意是「建立基督的身体」(四12)、在教会中得荣耀(三31),而撒但的目标是拆毁教会。因此,撒但对任何肢体的攻击,都是对基督身体发动的属灵争战;信徒不能只关注自己的争战,还要「为众圣徒祈求」,求主让所有的肢体都能在属灵争战中「站立得住」(13节)。
  • 保罗请读者更要特别为他祷告,使他能在罗马法庭上「得着口才,能以放胆开口讲明福音的奥秘」(19节)。保罗有很大的属灵恩赐、口才和成就,但在许多书信中都要求弟兄们为自己代祷(罗十五30;弗六19;腓一19;西四3-4;帖前五25;帖后三1-2)。这不是为了博取对方的同情,也不是因为没有代祷神就不会带领、没有口才和胆量,更不是代祷的人越多神就越垂听。而是因为神所要得着的是基督的身体,而不是一个超级肢体,因此保罗照着神的旨意,把自己和同工们摆进基督的身体里,盼望所有的肢体都借着同心祷告,活在基督的身体里,在灵里合一争战,「建立基督的身体」。
  • 保罗在罗马被囚时,「蒙准和一个看守他的兵另住在一处」(徒二十八16),又「被这链子捆锁」(徒二十八20),为福音成了「带锁链的使者」(20节)。保罗是万王之王派到这个世界的大使,但却没有外交豁免权。然而他并没有求神让他脱离锁链,而是求神让他可以「照着当尽的本分放胆讲论」(20节);不是求自己得着自由,而是求福音可以自由地传开。

【弗六21】「今有所亲爱、忠心事奉主的兄弟推基古,他要把我的事情,并我的景况如何全告诉你们,叫你们知道。」

【弗六22】「我特意打发他到你们那里去,好叫你们知道我们的光景,又叫他安慰你们的心。」

【弗六23】「愿平安、仁爱、信心从父神和主耶稣基督归与弟兄们!」

【弗六24】「并愿所有诚心爱我们主耶稣基督的人都蒙恩惠!」

  • 六21-24是祝福,与一1-2的问候首尾呼应。
  • 21-22节与西四7-8几乎相同,可能因为保罗在写好两封信准备送出之时,一起写下了结语。
  • 「推基古」 (21节)是送达本信的人,也是《歌罗西书》(西四7)和《腓利门书》(西四9)的送信人。在保罗第三次宣教旅程结束时,推基古作为亚细亚教会的代表之一,和保罗一起抵达耶路撒冷(徒二十4)。保罗曾打发他到提多那里(多三12),差派他去以弗所(提后四12)。
  • 推基古是忠心与保罗一同事奉的人,他要向以弗所的信徒为保罗报平安,以便安慰他们(三13)。保罗自己身陷囹圄,心里念念不忘的却是安慰、鼓励众教会。保罗用来安慰别人的「光景」(22节),不是他所陷的困境,而是他在困境中的「平安、仁爱、信心」(23节)。「平安、仁爱、信心」(23节)都源于神,保罗盼望灵里的弟兄们彼此相爱,并将此爱与对神的信心结合。
  • 保罗的问安没有提到姊妹,而是说「归与弟兄们」(23节)。因为在新造里只有弟兄。信徒不分性别,在神家中的都是有权继承产业的儿子。
  • 24节可译为「愿一切以不朽的爱爱我们主耶稣基督的人,都蒙恩惠」(新译本,英文ESV译本),信徒对主耶稣基督的爱都是存到永远的不死的爱。本信以「恩惠」开始(一2),又以「恩惠」结束,恩典浸透了基督的整个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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