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查经第21章多译本对照查经
拼音版出21:1 Nǐ zaì bǎixìng miànqián suǒ yào lì de diǎnzhāng shì zhèyàng,
吕振中出21:1 「以下这些规矩、是你在众民面前所要立的典章。
新译本出21:1 “你要在众民面前订立的典章是这样的。
现代译出21:1 「要向以色列人民颁布下列条例。
当代译出21:1 “以下是民众所当遵守的律法:
思高本出21:1 你要在众人前立定这些法度:
文理本出21:1 兹有律例、当宣于民前曰、
修订本出21: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
KJV 英出21:1 Now these are the judgments which thou shalt set before them.
NIV 英出21:1 "These are the laws you are to set before them:
和合本出21:2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拼音版出21:2 Nǐ ruò mǎi Xībólái rén zuò núpú, tā bì fúshì nǐ liù nián, dì qī nián tā keyǐ zìyóu, báibái dì chū qù.
吕振中出21:2 你若买希伯来人做奴仆,他要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就可以自由,免费地出去。
新译本出21:2 如果你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要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他可以自由出去,不必补偿什么。
现代译出21:2 如果你买一个希伯来人作奴隶,他必须为你工作六年。到第七年,他得以恢复自由,不须要付任何赎金。
当代译出21:2 倘若有人买了一个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只须要服事主人六年,到了第七年,他就可以重获自由,并不用支付任何赎价。
思高本出21:2 假使你买了一个希伯来人作奴隶,他只劳作六年,第七年应自由离去,无须赎金。
文理本出21:2 如购希伯来仆、可役事六年、迨七年、则使之自由、不索赎金、
修订本出21:2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离去。
KJV 英出21:2 If thou buy an Hebrew servant, six years he shall serve: and in the seventh he shall go out free for nothing.
NIV 英出21:2 "If you buy a Hebrew servant, he is to serve you for six years. But in the seventh year, he shall go free, without paying anything.
和合本出21:3他若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拼音版出21:3 Tā ruò gū shēn lái, jiù keyǐ gū shēn qù, tā ruò yǒu qì, tāde qì jiù keyǐ tóng tā chū qù.
吕振中出21:3 他若单身来,就可以单身出去;他若是有妻子的夫君,他的妻子就可以同他出去。
新译本出21:3 他若是单身来,就可以单身出去;他若是有妇之夫,他的妻子就可以和他同去。
现代译出21:3 如果他成为你的奴隶时未婚,走的时候就不能带走妻子;如果他成为你的奴隶时已婚,他就可以带妻子一起走。
当代译出21:3 倘若买他的时候,他是单身的,那麽,以后无论他有没有娶妻,到了期满的时候,就只有他一个人可以获得自由;但是,假如他是跟妻子一同被买的话,就可以带妻子一起离开。
思高本出21:3 他若单身而来,也应单身而去;他若娶了妻子来的,也应让他的妻子与他同去。
文理本出21:3 若孑身而来、则亦孑身而去、有妻则与俱去、
修订本出21:3 他若单身来就可以单身去;他若是有妻子的,他的妻子可以同他离去。
KJV 英出21:3 If he came in by himself, he shall go out by himself: if he were married, then his wife shall go out with him.
NIV 英出21:3 If he comes alone, he is to go free alone; but if he has a wife when he comes, she is to go with him.
和合本出21:4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
拼音版出21:4 Tā zhǔrén ruò gei tā qīzi, qīzi gei tā shēng le érzi huò nǚér, qīzi hé érnǚ yào guī zhǔrén, tā yào dúzì chū qù.
吕振中出21:4 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又给他生儿养女,那么妻子和孩子就要归主人,他自己要单身地出去。
新译本出21:4 他的主人若是给他妻子,妻子又给他生了儿女,那么妻子和儿女都要归给主人,他自己要单独出去。
现代译出21:4 如果妻子是主人给他的,而妻子为他生养儿女,那女子和她的儿女都属於主人;他必须独自离去。
当代译出21:4 倘若是主人给他娶妻生子的,那麽,期满的时候,他就只能单独离开,他的妻儿是属於主人的。
思高本出21:4 若主人给他娶了妻子,妻子也生了子女,妻子和子女都应归於主人,他仍要单身离去。
文理本出21:4 若主给妻、生有子女、则妻孥属主、仆孑然而去、
修订本出21:4 若他主人给他娶了妻,妻子为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离去。
KJV 英出21:4 If his master have given him a wife, and she have born him sons or daughters; the wife and her children shall be her master's, and he shall go out by himself.
NIV 英出21:4 If his master gives him a wife and she bears him sons or daughters, the woman and her children shall belong to her master, and only the man shall go free.
和合本出21:5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
拼音版出21:5 Tǎnghuò núpú míng shuō, wǒ aì wǒde zhǔrén hé wǒde qīzi érnǚ, bù yuànyì zìyóu chū qù.
吕振中出21:5 倘若那奴仆明明地说∶『我爱我主人、和我妻子儿女,我不要出去自由』,
新译本出21:5 如果那奴仆明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
现代译出21:5 倘若那奴隶声明他爱主人和自己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离去,
当代译出21:5 可是,如果奴仆向主人表示宁愿跟主人、妻子和儿女在一起,
思高本出21:5 若是那奴隶声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妻子子女,我不愿离去作自由人。
文理本出21:5 若仆明言、我爱吾主、及我妻孥、不欲自由、
修订本出21:5 倘若奴仆声明:'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离去。'
KJV 英出21:5 And if the servant shall plainly say, I love my master, my wife, and my children; I will not go out free:
NIV 英出21:5 "But if the servant declares, 'I love my master and my wife and children and do not want to go free,'
和合本出21:6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审判官”或作“神”。下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拼音版出21:6 Tāde zhǔrén jiù yào daì tā dào shenpàn guān nàli ( shenpàn guān huò zuò shén xià tóng ), yòu yào daì tā dào mén qián, kàojìn ménkuàng, yòng zhuīzi chuān tāde erduo, tā jiù yǒngyuǎn fúshì zhǔrén.
吕振中出21:6 那么他主人就要带他到官长(或译∶上帝)那里,又带他到门前,或是门柱旁;他主人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新译本出21:6 他的主人就要把他带到审判官(“审判官”原文作“ 神”)那里,又要把他带到门前,或是门柱旁;他的主人要用锥子刺穿他的耳朵,他就要永远服事他的主人。
现代译出21:6 他的主人就必须带他到敬拜的场所,在那里让他靠着门或门框站着,用钻子在他耳朵穿一个孔。这样,他就得终身服事他的主人。
当代译出21:6 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的面前,靠着门框用锥子把他的耳朵刺穿,这样,他就要永远服事主人了。
思高本出21:6 他的主人应领他到天主前,然後领他到门口或门框前,用锥子穿透他的耳朵,如此他可长久服事主人。
文理本出21:6 则其主携之诣上帝前、附门或门橛、以锥贯其耳、仆则恒事之、○
修订本出21:6 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前,再带他到门或门框那里,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要永远服事主人。
KJV 英出21:6 Then his master shall bring him unto the judges; he shall also bring him to the door, or unto the door post; and his master shall bore his ear through with an aul; and he shall serve him for ever.
NIV 英出21:6 then his master must take him before the judges. He shall take him to the door or the doorpost and pierce his ear with an awl. Then he will be his servant for life.
拼音版出21:7 Rén ruò maì nǚér zuò bìnǚ, bìnǚ bùke xiàng nán pú nàyàng chū qù.
吕振中出21:7 「人若卖女儿做使女,使女不能像男的奴仆那样出去。
新译本出21:7 如果有人把女儿卖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
现代译出21:7 「如果有人把自己的女儿贩卖为奴,她不能像男奴一样得以恢复自由。
当代译出21:7 倘若女子被卖作奴婢,她是不可以像男仆一样,白白地得到自由的。
思高本出21:7 假使有人将女儿卖作婢女,她不可像男仆那样离去。
文理本出21:7 如人鬻女为婢、则弗释之、不与仆同、
修订本出21:7 "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的奴仆那样离去。
KJV 英出21:7 And if a man sell his daughter to be a maidservant, she shall not go out as the menservants do.
NIV 英出21:7 "If a man sells his daughter as a servant, she is not to go free as menservants do.
和合本出21:8主人选定她归自己,若不喜欢她,就要许她赎身;主人既然用诡诈待她,就没有权柄卖给外邦人。
拼音版出21:8 Zhǔrén xuǎn déng tā guī zìjǐ, ruò bù xǐhuan tā, jiù yào xǔ tā shú shēn, zhǔrén jìrán yòng guǐzhà daì tā, jiù méiyǒu quánbǐng maì gei waìbāngrén.
吕振中出21:8 主人所选定归自己的,若后来又不中意,那么就要让她赎身;要把她卖给外族之民、主人是没有权柄的,因为他曾经以诡诈待她。
新译本出21:8 如果主人选定她归自己,以后又不喜欢她,就要准她赎身;主人没有权力可以把她卖给外族人,因为主人曾经欺骗了她。
现代译出21:8 倘若买她的人本来想娶她为妻,后来却不喜欢她,就得让她的父亲赎回她;主人不能把她卖给外族人,因为他已经对她失信了。
当代译出21:8 倘若主人选定她作自己的妻子,可是后来又不喜欢她,那麽,主人就应当让她有赎身的机会;主人是没有权力再把她转卖给外族人的。
思高本出21:8 若主人已定她为自己的妻子,以後又厌恶了她,应许她赎身,但因主人对她失了信,不能把她卖给外方人民。
文理本出21:8 若主纳之、而不见悦、则许其赎身、既已欺之、不可鬻于他族、
修订本出21:8 主人若选定她归自己,后来看不顺眼,就要允许她赎身;主人既然对她失信,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
KJV 英出21:8 If she please not her master, who hath betrothed her to himself, then shall he let her be redeemed: to sell her unto a strange nation he shall have no power, seeing he hath dealt deceitfully with her.
NIV 英出21:8 If she does not please the master who has selected her for himself, he must let her be redeemed. He has no right to sell her to foreigners, because he has broken faith with her.
和合本出21:9主人若选定她给自己的儿子,就当待她如同女儿。
拼音版出21:9 Zhǔrén ruò xuǎn déng tā gei zìjǐ de érzi, jiù dàng daì tā rútóng nǚér.
吕振中出21:9 主人若选定她归自己的儿子,就须待她像女儿一样。
新译本出21:9 如果主人选定她归自己的儿子,就必须照着待女儿的规矩待她。
现代译出21:9 如果有人买女奴给自己的儿子,就得待她像待自己的女儿一样。
当代译出21:9 倘若是买来作自己的儿媳妇的话,就要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一般看待。
思高本出21:9 若主人定了她作自己儿子的妻子,就应以待女儿的法律待她。
文理本出21:9 若聘之与子、则当视之如女、
修订本出21:9 主人若选定她给自己的儿子,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对待她。
KJV 英出21:9 And if he have betrothed her unto his son, he shall deal with her after the manner of daughters.
NIV 英出21:9 If he selects her for his son, he must grant her the rights of a daughter.
和合本出21:10若另娶一个,那女子的吃食、衣服并好合的事,仍不可减少。
拼音版出21:10 Ruò Lìng qǔ yī gè, nà nǚzi de chī shí, yīfu, bìng hǎo hé de shì, réng bùke jiǎnshǎo.
吕振中出21:10 她若另娶一个,那原来女子的吃食、和遮身之物、跟好合之事、仍然不可减少。
新译本出21:10 如果他另娶一个妻子,那么,对她的饮食、衣着和性的需要,仍然不可减少。
现代译出21:10 若有人娶了第二个妻子,他对第一个妻子必须像以前一样供给食物、衣服,和性的需要,不可减少。
当代译出21:10 假如有人娶了奴婢为妻,但后来又另娶,他还是有义务照常供给她生活所需用的一切和满足她生理上的要求。
思高本出21:10 若主人为自己另娶了一个,对前妻的饮食、衣服与合欢之谊,不可减少。
文理本出21:10 若别有所娶、则其衣食之资、好合之谊、不可阙如、
修订本出21:10 若另娶一个,她的饮食、衣服和房事不可减少。
KJV 英出21:10 If he take him another wife; her food, her raiment, and her duty of marriage, shall he not diminish.
NIV 英出21:10 If he marries another woman, he must not deprive the first one of her food, clothing and marital rights.
和合本出21:11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不用钱赎,白白地出去。
拼音版出21:11 Ruò bù xiàng tā xíng zhè sān yàng, tā jiù keyǐ búyòng qián shú, báibái dì chū qù.
吕振中出21:11 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免费地出去,不花银子赎身。
新译本出21:11 如果他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自由出去,不必补偿什么。
现代译出21:11 如果他对第一个妻子不履行这叁项义务,应该让她自由离去,不可向她索取任何补偿。」
当代译出21:11 倘若主人不履行以上的叁个条件,奴婢就可以随时离开,不用缴付任何赎金。”
思高本出21:11 若对她不实行这叁条,她可以离去,无赎金或代价。
文理本出21:11 若不行此三者、则容其自去、毋索赎金、○
修订本出21:11 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白白离去,不必付赎金。"
KJV 英出21:11 And if he do not these three unto her, then shall she go out free without money.
NIV 英出21:11 If he does not provide her with these three things, she is to go free, without any payment of money.
拼音版出21:12 Dá rén yǐzhì dá sǐ de, bìyào bǎ tā zhìsǐ.
吕振中出21:12 「击打人以至于死的、必须被处死。
新译本出21:12 “打人以致把人打死的,必要把那人处死。
现代译出21:12 「凡打人至死的,应被处死;
当代译出21:12 殴打他人而导致死亡的,应处死刑。
思高本出21:12 凡打人至死的,应受死刑。
文理本出21:12 击人死者、杀无赦、
修订本出21:12 "打人致死的,必被处死。
KJV 英出21:12 He that smiteth a man, so that he die, shall be surely put to death.
NIV 英出21:12 "Anyone who strikes a man and kills him shall surely be put to death.
和合本出21:13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 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
拼音版出21:13 Rén ruò bù shì máifu zhe shārén, nǎi shì shén jiāo zaì tā shǒu zhōng, wǒ jiù shè xià yī gè dìfang, tā keyǐ wǎng nàli taópǎo.
吕振中出21:13 若不是怀着恶意杀人,而是上帝交在他手中,我就给你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
新译本出21:13 人若不是蓄意杀人,而是 神交在他手中的,我就给你设立一个地方,他可以逃到那里去。
现代译出21:13 如果不是故意杀人,而是一时失手,他可以逃避到我指定的地方去。
当代译出21:13 至於那些犯误杀罪的,我会为他们安排一个地方,让他们可以逃往那里去得到庇护,因为是我把那人交在他手中的。
思高本出21:13 但若不是有意杀人,而是天主许他的手行的,我给你指定一个他可以逃避的地方。
文理本出21:13 若非谋杀、乃上帝付于其手、我必为之定可避之区、
修订本出21:13 他若不是出于预谋,而是上帝交在他手中,我就设立一个地方,让他可以逃到那里。
KJV 英出21:13 And if a man lie not in wait, but God deliver him into his hand; then I will appoint thee a place whither he shall flee.
NIV 英出21:13 However, if he does not do it intentionally, but God lets it happen, he is to flee to a place I will designate.
和合本出21:14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死。
拼音版出21:14 Rén ruò rènyì yòng guǐjì shā le tāde línshè, jiù shì taó dào wǒde tán nàli, ye dàng zhuō qù bǎ tā zhìsǐ.
吕振中出21:14 人若任意待他的邻舍,用诡计去杀他,你也要从我的坛那里把他捉去处死。
新译本出21:14 若有人任意待他的邻舍,用诡计把他杀了,你要把他从我的祭坛那里拿去处死。
现代译出21:14 如果有人蓄意谋杀,就必须处死;纵使他逃到我的祭坛前,也不能免。
当代译出21:14 倘若是有预谋地杀死邻居的,那麽,就是他逃到我的祭坛那里去,也要把他拉出来处死。
思高本出21:14 假使有人向人行凶,蓄意谋杀,应将他由我的祭坛前抓来处死。
文理本出21:14 若擅攻其邻、以诡计杀之、虽逃于我坛、亦执而杀之、○
修订本出21:14 人若蓄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把他捉去处死。
KJV 英出21:14 But if a man come presumptuously upon his neighbour, to slay him with guile; thou shalt take him from mine altar, that he may die.
NIV 英出21:14 But if a man schemes and kills another man deliberately, take him away from my altar and put him to death.
拼音版出21:15 Dá fùmǔ de, bìyào bǎ tā zhìsǐ.
吕振中出21:15 「击打父亲或母亲的必须被处死。
新译本出21:15 “打父母的,必要把那人处死。
现代译出21:15 「凡殴打父母的,必须处死。
当代译出21:15 殴打父母的人应处死刑。
思高本出21:15 凡打父亲或母亲的,应受死刑。
文理本出21:15 击父母者、杀无赦、○
修订本出21:15 "打父母的,必被处死。
KJV 英出21:15 And he that smiteth his father, or his mother, shall be surely put to death.
NIV 英出21:15 "Anyone who attacks his father or his mother must be put to death.
和合本出21:16拐带人口,或是把人卖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拼音版出21:16 Guǎi daì rénkǒu, huò shì bǎ rén maì le, huò shì liú zaì tā shǒu xià, bìyào bǎ tā zhìsǐ.
吕振中出21:16 「拐带人口的,无论是把他卖了,或是给人发现还在他手下,他总必须被处死。
新译本出21:16 “拐带人口的,无论是把人卖了,或是还留在他手中,必要把那人处死。
现代译出21:16 「凡绑架人,把他贩卖为奴,或留下作奴隶的,都必须处死。
当代译出21:16 凡是绑架,无论目的是要把别人据为己有或是贩卖出去的,应处死刑。
思高本出21:16 凡拐带人口的,无论已将人卖了,或者还在他手中,都应受死刑。
文理本出21:16 虏人而鬻之、或留于其手者、杀无赦、○
修订本出21:16 "诱拐人口的,无论是把人卖了,或是扣留在他手中,必被处死。
KJV 英出21:16 And he that stealeth a man, and selleth him, or if he be found in his hand, he shall surely be put to death.
NIV 英出21:16 "Anyone who kidnaps another and either sells him or still has him when he is caught must be put to death.
拼音版出21:17 Zhòumà fùmǔ de, bìyào bǎ tā zhìsǐ.
吕振中出21:17 「咒骂父亲或母亲的必须被处死。
新译本出21:17 咒骂父母的,必要把那人处死。
现代译出21:17 「凡咒巊父母的,必须处死。
当代译出21:17 咒骂父母的人应处死刑。
思高本出21:17 凡咒骂父亲或母亲的,应受死刑。
文理本出21:17 诅父母者、杀无赦、○
修订本出21:17 "咒骂父母的,必被处死。
KJV 英出21:17 And he that curseth his father, or his mother, shall surely be put to death.
NIV 英出21:17 "Anyone who curses his father or mother must be put to death.
和合本出21:18人若彼此相争,这个用石头或是拳头打那个,尚且不至于死,不过躺卧在床,
拼音版出21:18 Rén ruò bǐcǐ xiàng zhēng, zhège yòng shítou huò shì quántou dá nàge, shàngqie búzhìyú sǐ, bú guò tǎng wò zaì chuáng,
吕振中出21:18 「人若彼此争闹,这个用石头或拳头击打那个,还不至于死,不过病倒在床上;
新译本出21:18 “如果人彼此争论,一个用石头或拳头打另一个,但他还没有死,不过要躺在床上,
现代译出21:18 「两人打架,一方用石头或拳头打伤对方,但未把对方打死,可以不受惩罚。如果被打的人因伤卧床,
当代译出21:18 人若彼此殴斗,不论是用拳头或是石块以致一方受伤,但不至於死,只是躺卧床上,暂时失去工作能力,
思高本出21:18 假使两人吵架,一人用石头或锄头打了另一人,被打的人未死,却应卧床休养,
文理本出21:18 如人相争、或击以石以拳、伤不至死、惟卧于床、
修订本出21:18 "人若彼此争吵,一个用石头或拳头打另一个,被打的人没有死去,却要躺卧在床,
KJV 英出21:18 And if men strive together, and one smite another with a stone, or with his fist, and he die not, but keepeth his bed:
NIV 英出21:18 "If men quarrel and one hits the other with a stone or with his fist and he does not die but is confined to bed,
和合本出21:19若再能起来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无罪;但要将他耽误的工夫用钱赔补,并要将他全然医好。
拼音版出21:19 Ruò zaì néng qǐlai fú zhàng ér chū, nà dá tāde kè suàn wú zuì, dàn yào jiàng tā dānwu de gōngfu yòng qián péi bǔ, bìng yào jiàng tā quán rán yī hǎo.
吕振中出21:19 若能起来,倚着扶杖、出去走走,那击打他的就不必受罚,不过要将他休息的损失赔偿给他,并且要将他全完医好。
新译本出21:19 以后,他若是能起来,能扶杖出外行走,那打他的就可算无罪,但要赔偿他停工的损失,并且要把他完全医好。
现代译出21:19 但以后能够起来,扶杖出门行走,那打他的人必须赔偿他时间上的损失,并负责把他治好。
当代译出21:19 又倘若日后他能再起床,扶着拐杖走路,那伤人的便不算有罪,只要赔偿那人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并且照顾他直到痊愈便可以了。
思高本出21:19 他以後若能起床,能扶杖出外,打他的人,可免处分,但应赔偿他失业的损失,把他完成医好。
文理本出21:19 后起扶杖而出、则击之者免刑、惟偿其失时之值、医之使愈、○
修订本出21:19 若他还能起来扶杖行走,那打他的可免处刑,却要赔偿他不能工作的损失,并要把他完全医好。
KJV 英出21:19 If he rise again, and walk abroad upon his staff, then shall he that smote him be quit: only he shall pay for the loss of his time, and shall cause him to be thoroughly healed.
NIV 英出21:19 the one who struck the blow wi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if the other gets up and walks around outside with his staff; however, he must pay the injured man for the loss of his time and see that he is completely healed.
和合本出21:20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拼音版出21:20 Rén ruò yòng gùnzi dá núpú huò bìnǚ, lìshí sǐ zaì tāde shǒu xià, tā bìyào shòuxíng.
吕振中出21:20 「人若用棍子击打奴仆或使女,以致奴仆死在他手下,他一定必须受刑罚。
新译本出21:20 “如果有人用棍打他的奴仆或婢女,以致死在他的手下,他必须受刑罚;
现代译出21:20 「凡用棍子击打奴隶,无论男奴或女奴,以致奴隶立刻死亡的,必须受罚。
当代译出21:20 倘若有人用棍子或其他硬物击打他的奴仆或婢女,导致他们立刻死亡,他就应当受刑罚。
思高本出21:20 假使有人用棍杖打奴仆或婢女被打死在他手中,必受严罚。
文理本出21:20 以杖击仆婢、而毙杖下者、必受刑、
修订本出21:20 "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当场死在他的手下,他必受报应。
KJV 英出21:20 And if a man smite his servant, or his maid, with a rod, and he die under his hand; he shall be surely punished.
NIV 英出21:20 "If a man beats his male or female slave with a rod and the slave dies as a direct result, he must be punished,
和合本出21:21若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钱买的。
拼音版出21:21 Ruò guò yī liǎng tiān cái sǐ, jiù keyǐ bù shòuxíng, yīnwei shì yòng qián mǎi de.
吕振中出21:21 不过他若站得住一两天,他就不必受刑罚,因为那奴仆就等于他的银子。
新译本出21:21 但如果他还活一两天,那人就不必受刑罚,因为那奴仆是他的财产。
现代译出21:21 如果奴隶过一两天才死,主人就不必受罚;他在财产上的损失就是他的惩罚。
当代译出21:21 但倘若伤者过了一两天才死去,主人就可免刑,因为死者是他用钱买来的。
思高本出21:21 但若奴婢还活了一两天,便不受处分,因为他是用银钱买来的。
文理本出21:21 若一二日不死、则不受刑、盖以金购之也、○
修订本出21:21 若能撑过一两天,主人就不必受惩罚,因为那是他的财产。
KJV 英出21:21 Notwithstanding, if he continue a day or two, he shall not be punished: for he is his money.
NIV 英出21:21 but he is not to be punished if the slave gets up after a day or two, since the slave is his property.
和合本出21:22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后却无别害,那伤害她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
拼音版出21:22 Rén ruò bǐcǐ zhēngdòu, shānghaì yǒu yùn de fùrén, shènzhì zhuì tāi, suíhòu què wú bié haì, nà shānghaì tāde, zǒng yào àn fùrén de zhàngfu suǒ yào de, zhào shenpàn guān suǒ duàn de, shòu fá.
吕振中出21:22 「人若争斗,击伤害怀孕的妇人,以至坠胎,却没有别的害处,那伤害她的总要受罚款,照妇人的丈夫所定的,在裁判官面前给钱。
新译本出21:22 “如果人彼此争斗,击伤了怀孕的妇人,以致流产,但没有别的损害,那伤害她的必须按照妇人的丈夫要求的,和照着审判官断定的,缴纳罚款。
现代译出21:22 「如果有人因打架而撞伤了孕妇,以致孕妇丧失胎儿,但没有其他伤害,那人必须赔偿;赔款数目应由受伤妇人的丈夫提出,而经法官批准决定。
当代译出21:22 倘若有人彼此殴斗,伤了孕妇,引致流产,侥幸以后她身体无碍,那伤害她的人就只需按妇人的丈夫所要求的金额,经审判官判定认为合理以后,如数赔偿便可以了。
思高本出21:22 假使人们打架,撞伤了孕妇,以致流产,但没有别的损害,伤人者为这罪应按女人的丈夫所提出的,判官所断定的,缴纳罚款。
文理本出21:22 如人相鬬、伤妊妇堕胎、而无他害、则当罚金、依其夫所定、折中于士师、
修订本出21:22 "人若彼此打斗,伤害有孕的妇人,以致胎儿掉了出来,随后却无别的伤害,那伤害她的人,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提出的,照审判官所裁定的赔偿。
KJV 英出21:22 If men strive, and hurt a woman with child, so that her fruit depart from her, and yet no mischief follow: he shall be surely punished, according as the woman's husband will lay upon him; and he shall pay as the judges determine.
NIV 英出21:22 "If men who are fighting hit a pregnant woman and she gives birth prematurely but there is no serious injury, the offender must be fined whatever the woman's husband demands and the court allows.
拼音版出21:23 Ruò yòu bié haì, jiù yào yǐ méng cháng méng,
吕振中出21:23 若是有别的害处,就要以命偿命,
新译本出21:23 如果有别的损害,你就要以命偿命,
现代译出21:23 如果孕妇本人受伤害,那人就得以命偿命,
当代译出21:23 倘若妇人因伤致死,那麽,伤人的就要偿命了。
思高本出21:23 若有损害,就应以命偿命,
文理本出21:23 若有他害、则当以命偿命、
修订本出21:23 若有别的伤害,就要以命抵命,
KJV 英出21:23 And if any mischief follow, then thou shalt give life for life,
NIV 英出21:23 But if there is serious injury, you are to take life for life,
拼音版出21:24 Yǐ yǎn hái yǎn, yǐ yá huán yá, yǐ shǒu huán shǒu, yǐ jiǎo huán jiǎo,
吕振中出21:24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新译本出21:24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现代译出21:24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当代译出21:24 以上各种律法的原则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思高本出21:24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文理本出21:24 目偿目、齿偿齿、手偿手、足偿足、
修订本出21:24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KJV 英出21:24 Eye for eye, tooth for tooth, hand for hand, foot for foot,
NIV 英出21:24 eye for eye, tooth for tooth, hand for hand, foot for foot,
拼音版出21:25 Yǐ luò huán luò, yǐ shāng huán shāng, yǐ dǎ huán dǎ.
吕振中出21:25 以烙还烙,以创伤还创伤,以鞭打还鞭打。
新译本出21: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现代译出21:25 以灼伤还灼伤,以创伤还创伤,以鞭痕还鞭痕。
当代译出21: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殴打还殴打。
思高本出21: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疤还疤。
文理本出21:25 烙偿烙、伤偿伤、击偿击、○
修订本出21:25 以灼伤还灼伤,以损伤还损伤,以鞭打还鞭打。
KJV 英出21:25 Burning for burning, wound for wound, stripe for stripe.
NIV 英出21:25 burn for burn, wound for wound, bruise for bruise.
和合本出21:26人若打坏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只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拼音版出21:26 Rén ruò dǎ huaì le tā núpú huò shì bìnǚ de yī zhǐ yǎn, jiù yào yīn tāde yǎn fàng tā qù déyǐ zìyóu.
吕振中出21:26 「人若击打他奴仆的一只眼、或使女的一只眼,把眼打坏了,就要因他[她]眼的缘故、放他[她]自由。
新译本出21:26 “如果有人击打他奴仆的一只眼,或婢女的一只眼,把眼打坏了,就要因他的眼的缘故让他自由离去。
现代译出21:26 「如果有人击打男奴或女奴的眼睛,以致打坏了一只眼睛,他必须释放那奴隶,作为损失眼睛的赔偿。
当代译出21:26 主人若打坏了奴仆或侍婢的一只眼睛,主人就要因他的伤残而释放他,使他重获自由。
思高本出21:26 假使有人打坏奴仆或婢女的一只眼睛,为了他的眼睛应让他自由离去。
文理本出21:26 如人击毁仆婢之一目、必缘其目而释之、
修订本出21:26 "人若打奴仆或婢女的眼睛,毁了一只,就要因他的眼让他自由离去。
KJV 英出21:26 And if a man smite the eye of his servant, or the eye of his maid, that it perish; he shall let him go free for his eye's sake.
NIV 英出21:26 "If a man hits a manservant or maidservant in the eye and destroys it, he must let the servant go free to compensate for the eye.
和合本出21:27若打掉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个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拼音版出21:27 Ruò dǎ diào le tā núpú huò shì bìnǚ de yī gè yá, jiù yào yīn tāde yá fàng tā qù déyǐ zìyóu.
吕振中出21:27 若打掉了他奴仆的一个牙、或使女的一个牙,就要因他[她]牙的缘故、放他[她]自由。
新译本出21:27 如果有人打落了他奴仆的一只牙,或婢女的一只牙,就要因他的牙的缘故让他自由离去。
现代译出21:27 如果他打掉了奴隶的牙齿,也必须释放那奴隶,作为损失牙齿的赔偿。」
当代译出21:27 同样的,倘若他打掉了仆婢的一只牙齿,他也要因他的牙而释放他。
思高本出21:27 若有人打掉奴隶或婢女的一只牙,为了他的牙应让他自由离去。
文理本出21:27 击折仆婢之一齿、必缘其齿而释之、○
修订本出21:27 若打掉了奴仆或婢女的一颗牙,就要因他的牙让他自由离去。"
KJV 英出21:27 And if he smite out his manservant's tooth, or his maidservant's tooth; he shall let him go free for his tooth's sake.
NIV 英出21:27 And if he knocks out the tooth of a manservant or maidservant, he must let the servant go free to compensate for the tooth.
和合本出21:28牛若触死男人或是女人,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
拼音版出21:28 Niú ruò chù sǐ nánrén huò shì nǚrén, zǒng yào yòng shítou dǎ sǐ nà niú, què bùke chī tā de ròu, niú de zhǔrén kè suàn wú zuì.
吕振中出21:28 「牛若抵触了男人或女人、以至于死,那人总要让人拿石头打死,它的肉不能给人吃;牛的主人不必受罚。
新译本出21:28 “如果牛触了男人或女人,以致死亡,那牛必须用石头打死,只是不可吃牛的肉;牛的主人却不必受刑罚。
现代译出21:28 「若有牛群死了人,就得用石头打死它,但它的肉不可吃;牛的主人不必受罚。
当代译出21:28 如果有牛群死了人,不论死的是男是女,这头牛也得用石头打死;你们却不要吃它的肉。牛既然死了,它的主人也就不用负任何责任了。
思高本出21:28 牛无论 死男或女,应用石头砸死这牛,并且不许吃它的肉,牛主不受惩罚。
文理本出21:28 牛触男女致死、必以石击毙之、勿食其肉、牛主无罪、
修订本出21:28 "牛若抵死男人或女人,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免处刑。
KJV 英出21:28 If an ox gore a man or a woman, that they die: then the ox shall be surely stoned, and his flesh shall not be eaten; but the owner of the ox shall be quit.
NIV 英出21:28 "If a bull gores a man or a woman to death, the bull must be stoned to death, and its meat must not be eaten. But the owner of the bull wi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和合本出21:29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有人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触死,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
拼音版出21:29 Tǎngruò nà niú sùlái shì chù rén de, yǒu rén bàogào le niú zhǔ, tā jìng bù bǎ niú shuān zhe, yǐzhì bǎ nánrén huò shì nǚrén chù sǐ, jiù yào yòng shítou dǎ sǐ nà niú, niú zhǔ ye bì zhìsǐ.
吕振中出21:29 倘若那牛素来能抵触人,它主人又曾得过警告,竟不把它拴着,以致它触死了男人或女人,那么、那牛就要让人拿石头打死,牛主人也必须被处死。
新译本出21:29 如果那牛以前常常触人,牛主也曾经受过警告,他仍然不把牛拴好,以致触死了男人或是女人,就要用石头把那牛打死,牛主也必要处死。
现代译出21:29 倘若那头牛常常抵伤了人,而牛的主人屡次受警告,仍然不把牛拴好,以致牛抵死了人,那头牛要用石头打死,而牛的主人也得处死。
当代译出21:29 可是,如果牛曾经用角伤人,又已经有人向牛的主人投诉过,但他却置若罔闻,不把牛拴好,以后牛若是抵死了人,主人就必须负责任。除了要用石块把牛打死以外,主人也要判处死刑;
思高本出21:29 但若这只牛以前 过人,牛主也受过警告,而仍不加防 ,这牛无论 死男女,牛应砸死,牛主也应受死刑。
文理本出21:29 若牛素触人、或以告牛主、而不之禁、至杀男女、则以石毙牛、而致牛主于死、
修订本出21:29 倘若那牛向来是抵人的,牛的主人虽然受过警告,仍不把它拴好,以致把男人或女人抵死,牛要用石头打死,主人也要被处死。
KJV 英出21:29 But if the ox were wont to push with his horn in time past, and it hath been testified to his owner, and he hath not kept him in, but that he hath killed a man or a woman; the ox shall be stoned, and his owner also shall be put to death.
NIV 英出21:29 If, however, the bull has had the habit of goring and the owner has been warned but has not kept it penned up and it kills a man or woman, the bull must be stoned and the owner also must be put to death.
拼音版出21:30 Ruò fá tā shú méng de jià yín, tā bì zhào suǒ fá de shú tāde méng.
吕振中出21:30 倘若给他定了赎价,他就必须照所给他定的、给钱来赎他的命。
新译本出21:30 如果给他提出赎金,他就必须照着提出的数量全数缴付赎命金。
现代译出21:30 如果牛的主人被判以罚款抵命,他必须照规定的数目缴纳。
当代译出21:30 就是不判死罪,他也得付出金钱来买赎自己的性命,不论金额多少,他也得照付。
思高本出21:30 若是给他提出了赎价,他应照所提出的一切数目缴纳赎命罚金。
文理本出21:30 若拟罚金以偿、必如所拟而纳、以赎厥命、
修订本出21:30 若罚他付赎命的赔款,他就要照所罚的数目赎他的命。
KJV 英出21:30 If there be laid on him a sum of money, then he shall give for the ransom of his life whatsoever is laid upon him.
NIV 英出21:30 However, if payment is demanded of him, he may redeem his life by paying whatever is demanded.
和合本出21:31牛无论触了人的儿子或是女儿,必照这例办理。
拼音版出21:31 Niú wúlùn chù le rén de érzi huò shì nǚér, bì zhào zhè lì bànlǐ.
吕振中出21:31 牛无论是抵触了人的儿子或是抵触了人的女儿,都必须照这例办他。
新译本出21:31 牛无论触了人的儿子,或是触了人的女儿,都必须照着这定例办理。
现代译出21:31 如果牛群死男童或女童,也得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当代译出21:31 牛若是抵死了人家的儿女,也得依照以上的规例办理。
思高本出21:31 牛若 死了男女儿童,也应照这法律处理。
文理本出21:31 若触人子女、亦循此例、
修订本出21:31 牛若抵了男孩或女孩,也要照这条例处理。
KJV 英出21:31 Whether he have gored a son, or have gored a daughter, according to this judgment shall it be done unto him.
NIV 英出21:31 This law also applies if the bull gores a son or daughter.
和合本出21:32牛若触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
拼音版出21:32 Niú ruò chù le núpú huò shì bìnǚ, bì jiàng yínzi sān shí Shekèlè gei tāmende zhǔrén, ye yào yòng shítou bǎ niú dǎ sǐ.
吕振中出21:32 牛若抵触了人的奴仆或使女,必须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牛也必须用石头打死。
新译本出21:32 如果牛触了人的奴仆,或是婢女,必须把三百四十克银子给他的主人,那牛也必须用石头打死。
现代译出21:32 如果牛群死男奴或女奴,牛的主人必须偿还奴隶的主人叁十块银子,而牛要用石头打死。
当代译出21:32 牛若是抵死了人家的奴仆或婢女,那麽,牛的主人只要赔叁十块银子给奴婢的主人就可以了;但牛却仍然要用石头打死。
思高本出21:32 牛若 死了一个奴仆或婢女,应给仆婢的主人叁十银「协刻耳,」牛应砸死。
文理本出21:32 若触人仆婢、则以金三十给其主、而以石毙牛、○
修订本出21:32 牛若抵了奴仆或婢女,就要把三十舍客勒银子给他的主人,牛要用石头打死。
KJV 英出21:32 If the ox shall push a manservant or a maidservant; he shall give unto their master thirty shekels of silver, and the ox shall be stoned.
NIV 英出21:32 If the bull gores a male or female slave, the owner must pay thirty shekels of silver to the master of the slave, and the bull must be stoned.
和合本出21:33人若敞着井口,或挖井不遮盖,有牛或驴掉在里头,
拼音版出21:33 Rén ruò chǎng zhe jǐng kǒu, huò wā jǐng bù zhēgaì, yǒu niú huò lü diào zaì lǐtou,
吕振中出21:33 「人若把井敞开着,或是开挖了井而不遮盖着,以致牛或驴掉在里头,
新译本出21:33 “如果有人把井敞开,或是有人挖了井,而不把井口遮盖,以致有牛或驴掉进里面,
现代译出21:33 「如果有人揭开井盖,或是挖了井而不把井口盖好,以致牛或驴掉进去,
当代译出21:33 如果有人忘记了把井口盖上,或挖井的时候不把井口盖好,以致有牛或驴掉进井里丧生,
思高本出21:33 假使有人敞着旱井,或挖掘旱井时,不加掩盖,无论牛或驴陷在 面,
文理本出21:33 如人启井、或掘井而不盖、致牛驴陷于中、
修订本出21:33 "人若敞开井口,或挖井不盖住它,有牛或驴掉进井里,
KJV 英出21:33 And if a man shall open a pit, or if a man shall dig a pit, and not cover it, and an ox or an ass fall therein;
NIV 英出21:33 "If a man uncovers a pit or digs one and fails to cover it and an ox or a donkey falls into it,
拼音版出21:34 Jǐng zhǔ yào ná qián péi huán ben zhǔrén, sǐ shēngchù yào guī zìjǐ.
吕振中出21:34 井主要赔偿,要拿银子还给牛或驴的主人,死牲口可归自己。
新译本出21:34 井主要赔偿,要把银子还给牛主或驴主,死的牲畜可以归自己。
现代译出21:34 他必须拿钱赔偿牲畜的主人,而死了的牲畜归他。
当代译出21:34 井的主人就要赔偿牲畜的主人,牲畜的尸体则交由井的主人处置。
思高本出21:34 井主应赔偿,应给牛主银钱,死的牲畜归自己。
文理本出21:34 则捐金以偿其主、死畜归己、○
修订本出21:34 井的主人要拿钱赔偿牲畜的主人,死牲畜要归自己。
KJV 英出21:34 The owner of the pit shall make it good, and give money unto the owner of them; and the dead beast shall be his.
NIV 英出21:34 the owner of the pit must pay for the loss; he must pay its owner, and the dead animal will be his.
和合本出21:35这人的牛若伤了那人的牛,以致于死,他们要卖了活牛,平分价值,也要平分死牛。
拼音版出21:35 Zhè rén de niú ruò shāng le nà rén de niú, yǐ zhìyú sǐ, tāmen yào maì le huó niú, píng fèn jiàzhí, ye yào píng fèn sǐ niú.
吕振中出21:35 「人的牛若击伤了他邻舍的牛,以致于死,他们要把活牛卖了,将银子平分;死牛也要平分。
新译本出21:35 “如果有人的牛伤了他邻舍的牛,以致死亡,他们要把活牛卖了,平分银子,也要平分死牛。
现代译出21:35 如果有牛群死了另一头牛,双方要把活着的牛卖了,平分卖牛的价钱,同时平分死牛的肉。
当代译出21:35 假若某人的牛群伤了别人的牛,以致它伤重毙命,两家的主人就卖掉生牛,平分所得的金钱,同时也要平分那头死掉的牛,
思高本出21:35 假使一人的牛 死别人的牛,应把活牛卖了,银钱平分,死牛也平分。
文理本出21:35 牛触他人之牛致死、则鬻生牛、以分其金、死牛分其肉、
修订本出21:35 "人的牛若抵死邻舍的牛,他们就要卖了那活牛,平分价钱;也要平分死牛。
KJV 英出21:35 And if one man's ox hurt another's, that he die; then they shall sell the live ox, and divide the money of it; and the dead ox also they shall divide.
NIV 英出21:35 "If a man's bull injures the bull of another and it dies, they are to sell the live one and divide both the money and the dead animal equally.
和合本出21:36人若知道这牛素来是触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着,他必要以牛还牛,死牛要归自己。”
拼音版出21:36 Rén ruò zhīdào zhè niú sùlái shì chù rén de, zhǔrén jìng bù bǎ niú shuān zhe, tā bìyào yǐ niú huán niú, sǐ niú yào guī zìjǐ.
吕振中出21:36 若知道这牛素来能抵触人,主人竟不把牛拴着,他总要赔偿,以牛还牛,死的可归自己。
新译本出21:36 如果人知道那牛以前常常触人,牛主竟不把牛拴好,他必须赔偿,以牛还牛,死的可以归自己。”
现代译出21:36 倘若其中的一头牛向来好斗,牛的主人却没有好好地拴着它,他必须拿一头活牛赔偿对方,而那头死牛可归他。」
当代译出21:36 倘若主人早知道自己的牛喜欢用角触抵,却不理会,不把牛拴着,牛群死了别人的牛的时候,他就要以牛易牛,牛尸则由自己处置。"
思高本出21:36 但若查明这只牛从前 死过牛,牛主又不加以防 ,牛主应该赔偿,以牛还牛,死牛归自己。
文理本出21:36 若知其牛素触人、而主不禁、则以牛偿牛、死者归己、
修订本出21:36 若这牛向来是以好抵人出名的,主人竟不把牛拴好,他必要以牛赔牛,死牛却归自己。"
KJV 英出21:36 Or if it be known that the ox hath used to push in time past, and his owner hath not kept him in; he shall surely pay ox for ox; and the dead shall be his own.
NIV 英出21:36 However, if it was known that the bull had the habit of goring, yet the owner did not keep it penned up, the owner must pay, animal for animal, and the dead animal will be his.
出埃及记第21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出埃及记第廿一章 第 21 章出 21 章 > 在遵守和执行对待他人的律法上,我是否一视同仁?
21 章 神赐下律法,叫我们晓得所行所做都有后果。我们行事以前,必定要三思后果,才作抉择。想想你今日的计划,考虑它会产生的长远后果。与别人相处,心中也要牢记律法的原则。公平待人,克尽本分,无论是敌是友,都持同一态度。
出 21:2> 买希伯来人作奴仆?神不是鼓励他们这样作吧……
21:2 以色列人虽然脱离了奴役,但是也有买卖或雇用奴仆的。人可能因为贫穷、欠债或因为犯罪而沦为奴仆。不过,神要求他们人道地对待作奴仆之人,不可视为财物,且若干年后要让他们得自由,无条件地送走他们。圣经承认有奴隶存在,却从不鼓励这种制度。
出 21:24-25>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它的原则是……这跟人的报复有何区别?
21:24-25 律法定出“以眼还眼”,只是作为判决的原则,并不是人际关系的准则,也非同意报复。这种作恶受惩,只是为了避免人使用残酷而野蛮的方式来互相报复,因为古代许多国家都有滥用私刑的情况。主耶稣以这个原则教导人不要报复(参太 5:38-48 )。作法官、父母、教师以及处于管理阶层之人,都要作出智慧的抉择,管教方能收效。处罚太严则不公,太宽则不能导人向善。所以下判断以前,要恳求神赐智慧。
──出埃及记第21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出埃及记第21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出埃及记第廿一章 二十一 1 ~ 11. 希伯来奴隶本段和箴言一样,没有诉诸以色列独有盟约的联系,作为主人应该善待奴隶的理由。然而联系是存在的:主人和奴隶同为“希伯来人”。“希伯来”一词可以追溯到很早的年代,其意义十分广泛(出五 3 ) 19 。这些律法因此有可能是远在摩西以前,族长时代的遗训:亚伯兰亦称为“希伯来人”(创十四 13 )。我们自然没有早期“希伯来”法典或习俗的书面纪录,所以这看法是无法证实的。无论如何,这些都是西亚洲甚为普遍的“条件式”而非“定言式”(即本身并非原则,而是衍自原则)律法。但以色列则认为两种律法都出乎神。纳皮尔( Napier )强调盟约开首第一段就讨论奴隶,至为适切。以色列本身亦曾是为奴的国度,只是得到耶和华大能作为的释放。利未记二十五章和申命记十五章特别提到,得救经历应当是仁慈对待奴隶的动机。我们已经讨论过陶庇的看法(三 22 注释 ),他认为叙述出埃及故事的措词,特别以资本补偿多年服事的那点,有意令人联想释放以色列奴隶的手续(申十五 13 、 14 )。
2. 希伯来人作奴隶 。称这人为“契约仆役”( indentured
laborer )可能更合适。合同的有效期是 六年 , 第七年 来到便可以重获自由。先来的倘若是“七七”的禧年,他显然也同样可得自由(利二十五)。本节和“安息”的概念似乎有很明显的关系。然而外籍或“家生”的奴隶,却可永久为奴(利二十五 46 )。 自由 。希伯来语的 h]op{s%i^ 专指介乎“贵族”和“奴隶”间的社会阶层(迦南也有这阶层),大概可以译作“得自由之人”( freedman ,即得解放之奴隶)。这字和“白白”不同,后者的意思是不用付出赎价。麦劳林( E. C. B. MacLaurin )基于亚拉伯语之 h]ubshu ,提出其意义可能近乎“职业军人”或“服兵役者”(口头交通)。
3. 孤身 ,直译是“携背”,即“光着背一无所有”,措词生动而独特,意思却十分明显。这两节的规定我们或会觉得苛刻,然而这人的妻子大抵终生为婢,属于主人财产的一部分。部分学者认为母比父更亲,是新石器时代母系社会的遗风。这里起码给予丈夫余地,可以选择继续为奴,没有强逼他离开妻儿。
6. 带他到神那里 ,即带他到圣所(将“神”译作“审判官”是解经,不是译经;和合本作“审判官”)。到圣所的目的大概是要在证人面前,为奴隶的身分作出郑重声明(向耶和华起誓)。然而 门框 究竟是在圣所还是在家中,却未有定议。仪式的意思似乎是将奴隶变为家庭中永久的一员,因此这是家中的门框似乎比较合理。 用锥子穿他的耳朵 ,可能是私有财产的记号(正如今日牲口的耳号一样)。然而并没有考古证据,证明穿耳本身表示为奴,此举亦有可能代表顺服(诗四十 6 )。祭司分别为圣,右耳垂要用血抹上,可能也是这意思(出二十九 20 )。 永远 ,这是原文直译,正确的意思该是“终生”。以色列人对于生命的看法,是实践而非哲学的。
7. 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 。希伯来妾婢的情况颇为不同。她不像男仆到时候便能自动离开,因为主人兼丈夫对她还有未尽的责任。
8. 主人即使厌倦了她,也不能将她卖给别人;因为这是违犯了作为丈夫的责任。反之,他必须容许她的亲人将她赎回。“诡诈”一词经常用作形容违反婚约,耶利米书三章 7 、 8 节用这字来形容以色列的不忠。
9. 待她如同女儿 。她差不多可算是养女。将女孩买来以备作为儿媳,与中国童养媳的旧习完全相同。这个共有的风俗可能有共同的起源:童养媳不但可以避免将来付出巨额的聘礼,更因为媳妇在家中长大,保证她能够适应。这种对待奴隶的态度,可说是使奴隶制度变得有名无实。
10. 女子的吃食、衣服、并好合的事 ,这三个条件读来仿佛旧有法律的公式。“吃食”可能应当译作“肉”;解经家认为她配得妻子应有的享受,不能像奴隶一般只给她糊口的粮食便算。除了在献祭之后,一般以色列人甚少有吃肉的机会。“好合的事”或可译作“油、膏油”,详情可参海厄特。
11. 她就……可以白白的出去 。主人/丈夫未能履行这三点其中之一,她便可以自由离去。在这种情况之下,她的亲人不必付上“赎价”。这赎价相信就是妾婢最初的身价。另一个解释则认为“这三样”是指三个对待她的方法:娶她为妻、聘她为儿媳、许她“赎身”。
二十一 12 ~ 17. 严峻的沙漠法律
下一组的律法既非“绝对式”、也非“条件式”,而是属于介乎两者之间的“分词式”( participial ),但比较接近前者;全部都以“必要把他治死”一句有力的希伯来语作结。第 12 节以最简单的形式表达,第 13 、 14 节则对这条广泛的法则作出解释,以及阐明其例外和规限。
13. 神交在他手中 。这句笼统的话或许是“事先不存恶意”之义,但更有可能的,是这话反映旧约其他地方一个有力的神学立场(如:撒上二十四 18 ),觉得人死是配得惩罚,并且万事都直接由耶和华掌管。 一个地方 。希伯来文的 ma{qo^m 译作“圣地”更佳,因 14 节显示此乃耶和华祭坛所在的圣所。要作出恳求,便要抓住祭坛突出的“角”(王上二 28 )。这样做就等于是自视为系于坛角的祭牲,将自己奉献给耶和华。在耶和华的祭坛流无辜的血是亵渎,处决犯罪者却不算。本节的 地方 大概是民数记三十五章 6 节所说的“逃城”之一。由于这些都是利未人的城邑,我们可以假定它们都有祭坛,属于祭祀中心。这么早就将蓄意杀人和误杀分别处理,极是可圈可点:因为原始的血债血偿,是不管凶手是否故意的。这条律法和五经很多地方一样,为当时苛刻而迅速的制裁,定下严格的规限(参 23 ~ 25 节)。
15. 打 ,往往包含“杀”的意思,但本节大概只限于殴击。这样做直接违犯二十章 12 节当孝敬父母的诫命,因此配得死刑。第 17 节当与本节同看,咒骂父母也是死罪。咒骂就等于是全心愿望祈求对方衰亡,这种态度正是殴打和谋杀的源头。虽然教会历史中有好几个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死刑的案例,如此按照字面的应用,却似乎不符合新约精神。然而孝敬父母依然是新约的教训(弗六 1 ),大原则并没有改变。除了向基督效忠是凌驾一切之上以外,没有什么是比家庭关系更重要的了(太十 37 )。
16. 拐带人口 ,古时掳人为奴十分普遍,荷马( Homer )认为这是腓尼基人(即早期的迦南人)常见的职业。摩西时代以先的例子有约瑟(创三十七),申命记十七章 16 节的警告可能也暗示了这种行为。一如上述,出埃及记二十章 15 节可能主要针对这种一本万利、在清贫社会又易于进行的偷盗。 或是留在他手下 ,应当译作“被捕时手中拿着钱”(换言之,人赃并获)。时至今日,财富来源依然是面对税务局时最难以辩白的问题。
二十一 18 ~ 27. 争执和伤人
以下的是比较轻微的罪行。除非情况特殊,不然并无死刑必要。
18. 用拳头 ,原文字义隐晦,“拳头”是七十士译本的译文。这译法相信比《他尔根》( Targum )和其他译本的“棍、棒”正确。不论怎样,“武器”似是随手拿来的,证明了这人事先不存恶意,伤人只是一时冲动的作为。若有预谋,他便早已备有刀子了。
19. 扶杖而出 ,即“逐渐康复”。这人只是丧失了工资以及医疗费用:赔偿的当然是犯错一方,和今日没有什么两样。
20. 他必要受刑 ,本节将奴隶当作人来看待,是古代思潮的一大跃进。奴隶虽是主人的“财产”,主人也无权故意将他打死。奴隶若是残喘了几天才死,便得假定主人只是有心惩戒,并无杀人的意思,可以算为误杀。奴隶死亡对主人来说是很大的金钱损失,这损失已足作为惩罚和教训。
21. 因为奴隶是他的金钱 。上面所说的相信已是最佳解释
──出埃及记第21章除非我们认为本节意思为“奴隶是他买来之财产”,所以有权惩教(和合本作“因为是用钱买的”)。若是觉得这样解释对于主人仍是过于宽厚,便当将本节与 26 、 27 节的规限同看。主人打坏奴隶的一只眼睛或一只牙齿,足以保证奴隶立刻得到自由。妥拉和保罗一样,接受奴隶制度是古代社会无法避免的一部分,然而这种新的人道主义终于为奴隶制度敲响了丧钟。无论如何以色列只有小规模的农村或家庭奴隶,不像罗马帝国可怕的“奴隶围场”。然而在摩西以后,所罗门王的采矿和建筑工程却可能达到类似的规模。
22. 有孕的妇人 ,只是在男人打架时意外受到牵连(除非她和申二十五 11 的女人一样,故意参与来保护丈夫)。虽然如此,若果酿成流产(或小产),便得赔偿金钱。支持堕胎的人有时引证本节,来证明未出生的婴儿不算是人。然而经文的重点并不在此,它主要是讨论孕妇所受的伤害。希伯来人视杀害未出生的胎儿为极度野蛮的残忍行径,足以导致神的审判(王下十五 16 )。
24. 以眼还眼 ,这是有名的“同态复仇法”(拉: lex talionis ),然而这律法在此的作用是规限。它为制裁定下了严格的限制,无人再能报仇“七倍”(创四 24 )。根据利未记二十四章 19 、 20 节和申命记十九章 21 节,法官也当依照同样的原则作出制裁,来阻吓恶意伤人和作假见证的行为。挪士指出这是引导法官作出判决的司法原则,不能作为人际关系的方针。然而通俗的犹太教信奉的却显然是后者,不然基督也没有必要弃绝这个普遍的解释了(太五 38 、 39 )。这是新约胜过旧约的另一个例子:在一切人际关系上实践爱律。
二十一 28 ~ 36. 牲畜伤人
这是指牛,因为以色列人豢养的牲口之中,只有牛有杀人的能力。马是舶来的奢侈品。
28. 用石头打死那牛 。和杀人犯一样,这牛也担起了流人血的罪(创九 5 )。这是不可吃其肉的原因;牛肉不能拿到外面卖,藉以构成金钱损失来惩罚牛主,并不是惟一的理由。
29. 牛主也必治死 。单单刑罚不负责任的牛主,可见圣经的睿智。这里清楚分辨无辜和有罪的人,不像昔时流血的罪可以自动加在人的头上。
30. 赎价 和 赎命 是后世神学救恩论中的重要字眼。两个字在本节都当照字面意义理解,这人被判犯了过失杀人的罪,但却不算谋杀。(德莱维指出)这可能是希伯来律法中,只有本节和 32 节容许“血价”的理由(参民三十五 31 )。血价在其他国家极为普遍。
32. 牛若触了奴仆 。死者若是自由人,他的家属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血价”;死者若是奴隶,家人却必须接受。这是以色列中为奴的和自由身残存的几个分别之一。 银子三十舍客勒 ,是当时奴隶的标准身价。这数目在撒迦利亚书十一章 12 节重现,可能是以讽刺的态度暗指本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 15 节又提到这数目是犹大出卖基督的血价。然而死者不论是奴隶还是自由人,这牛已经负起了流血的罪,其肉绝不可吃。在以色列中奴隶依然是人,他的血和任何人的一样,都能使杀他的担起流血的罪。
33. 坑 (和合本作“井”),更有可能是谷物或水的储藏库。此外,坑还可以用作野兽的陷阱(撒下二十三 20 ),或囚人的监牢(创三十七 24 )。这些坑是迦南动荡时期的特色,因而也是社会安定的指标,越到后期则越少。
35. 平分价值 。先知甚为注重的“公平”可以追溯到妥拉,至终基于神的本性。对于挣扎求生的以色列农夫来说,牛死了能否得到足够的补偿,即使不是生死攸关的大事,起码也牵涉到其人能否自由,还是得负债甚至为奴。现代不少圣经注释都引证多蒂( Doughty ),指出不少这类规例依然是今日游牧沙漠之贝度英人( bedouin )的标准法则。
──出埃及记第21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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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第21章-出埃及记第21章-新旧约圣经辅读注释
出埃及记第廿一章 奴隶制度(二十一 1 ~ 11 )这段经文提出了律法的纲要,在我们看来似乎是很原始的;但自古至今它对待奴隶的原则仍是世代适用的。犯罪、欠债、被父亲出卖、战败被掳的都很可能会沦为奴隶。这里严厉地限制了为奴的时间( 2 ),并且更保护了被卖为婢的妇女在律法上的地位,特别是在婚姻上( 7 ~ 11 )。
古代的社会接纳奴隶的制度,请不要忘记基督教经过近二千年的时间才能把它彻底的废除。在我们的社会中也时常出现一些不讨神欢喜的风俗及社会问题,而有先见的基督徒都急于把它们废除,但是在这被罪恶所沾污的世界中,似乎是很难有所行动;我们的理想不一定可以实行出来,所以“改进”通常取代了“废除”(正如这里所说的),直到时机成熟,才能完全改善过来。请勿忘记,甚至在当时也有些奴仆因乐意服事主人就得了完全的自由( 5 )。
祈祷 主啊,赐我接受事实的心,赐我勇气去改变那些应改变的事物,并赐我分辨的智慧。
爱的律例(二十一 12 ~ 25 )
报复的律例( 12 ~ 25 )是早于摩西的时代已有。从很多文明古国的遗迹都可见到这些条例,如在印度、埃及和希腊。这些条例毕竟太野蛮了,所以这种原始的思想亦确实需要提出控诉;故在神的指示下,摩西介绍了一个开明的制度:
.他分辨了两种杀人罪
──出埃及记第21章谋杀与误杀。谋杀者处死,而误杀者则有一避难所为他而设( 12 ~ 14 )。
.他拒绝一成不变的判刑
──出埃及记第21章假若受害者在某段时间内仍能生存,那控诉就要从谋杀改为殴打罪,而侵害者则当赔偿一切的损失( 18 ~ 21 )。
.我们首次发现奴隶竟也被律法所保护( 20 ~ 21 )。一直以来,他们都被视为主人可以任意对待的对象。
废除死刑是否正确呢?这段圣经引发我们思想这问题。但无论如何,在这里我们可以肯定的说:神是极恨恶罪的。
祈祷 主啊,助我能恨恶欺骗和恶毒,使我更爱公义和平。
──出埃及记第21章《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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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第21章-圣经串珠版注释
出埃及记 第廿一章 注释 1-36约书中有关待仆之例,以及杀人或伤人的法律责任问题。
1 约书标题
这节肯定约书的权威;它是出於神,透过摩西传递给百姓的律例。
2-11 待仆之例
在以色列中,一个人所以成为奴仆,可能是被穷乏的父母卖出,或因偷窃被卖( 22:3),或自愿被卖(利25:39)。这些条例是要保障所有 的奴仆,让他们受到合理的待遇。
2 显示希伯来奴仆享有安息年的权利(利25:4);他工作六年後,第七年可以「自由」,不再受束缚。
6 永久为奴的手续
那人须被带到审判官面前,证实他的心愿;然後带返主人的家门前,用锥子在他的耳朵钻一个孔(可以挂上记认物),作为归属主人的记号。
7-11 待婢女之例
婢女与男仆不同,因她们将会成为主人或主人儿子的妻子;这些定例是要保障婢女的地位,也使她们不致被卖为妓女( 8)。
10「另娶一个」:就是主人与婢女结合之後又娶妻,他一定要继续善待婢女,不可因有新欢而忽视婢女应得的对待。
12-17 各样该判死刑的罪行
这些律例与十诫所提到的不可杀人、孝敬父母、不可偷盗(拐卖人口)互为呼应。
13-14 补充12之例,为要分辨蓄意谋杀及误杀。
「神交在他手中」:意味那死者是应受刑罚的,他的死就像中国人所说是「出於天意」。
16「带人口」:在当时极为普遍,所以神颁布律法加以禁止。
「留在他手下」:意思不明显,可能是表示他手中有大量不明来历的金钱。
17 更强调尊重父母的重要:不单是打父母的,甚至是咒骂父母的(即行为上不尊敬父母的人),都要被治死。
18-32 有关伤人之例
18-19
因争吵而伤人者,须负责伤者的医药费和他因伤不能工作所损失的工钱。
20-21 打伤奴仆之例
倘若奴仆被主人击打而立刻死去,主人必要受刑,由审判官决定他该受的刑罚。奴仆若过一两天才死去,表明主人当时无意杀害他,只是一时出手太重,而主人既已失去那用金钱买回来的奴仆,等於失了金钱,故不须再受额外的刑罚。
22-25 孕妇被打伤之例
「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应译作「按照所推断的赔偿罚款」。大概是按胎儿的日子计算赔款;妇人怀胎越久,得的赔偿越高。
23-25
刑罚的原则:犯罪者所受的刑罚应与罪恶相称;犯大罪应受重刑,犯小罪则刑罚较轻。这维护了法律对各阶层人士的公正,
例如有钱人不能单缴交罚款来代替他因伤人而须受的刑罚。可惜这种公平的刑罚原则後来并未有确实地执行。
28-32 动物伤人的案件
主要分为两类:初次抵人的动物,和那些屡次抵伤人的动物。後者的主人所要受的刑罚很重,甚至要被处死。
30「赎命的价银」:即被害人家属要求用来填命的价银。
33-36 有关动物死伤之例
33「敝着井口」:即揭开了井盖。
35-36 论及动物互抵的法律。
思想问题(第 21章)
1 有人认为本章的律法重人的价值过於「物」的价值。
你同意吗?
按此理解,你对神的属性有什麽新发现呢?
2 本章对蓄意杀人与无心伤(杀)人的区别给你什麽启发?
你有否在言语上伤害他人?
3 牛主和井主须关注牛和井对他人的安全问题。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出埃及记第21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第二十一章
21:1“典章”是指本章和以后两章中的各项律例和规范,也应该包括20:23-26的建坛的法则。
21:2-11这是对待奴仆的律例。希伯来人的奴仆(男的)服役六年后,第七年可以无偿离开;要是自愿永作奴仆,须经过6节所说的手续。对付婢女则不同,因为主人买她原打算娶为妻妾。主人可以:1.娶她为妻妾;2.给他的儿子为妻妾;3.由人赎身。要是主人又娶一妻,必须继续供应此女子的衣食和性生活上的需要。他若不选任何一项,女的可以无偿离开。
在古代,以色列人因家贫或无力偿债,常出卖自己或妻儿为奴。奴隶被视作主人的财产,但仍当人看待,享有某些权利。以色列人本不可以同胞为奴(16节;申24:7),但出于自愿者例外。他们也可买外族人为奴(利25:44),不过奴仆受有法律上的保障,例如《申命记》21:10-14。
21:6给奴仆穿耳,戴上耳环,系以金属或泥制标记,以示对奴隶的主权。这个仪式似在主人的家门前举行。
21:8参21:2注。主人若喜欢这女儿,就可以娶她;若不喜欢她,又不娶她,以致失信于她,不可以把她卖掉,应许她赎身。
21:10本节所提女子的三种需要中的第三种,原文作cÓnātāh,因此字只见于此处,其意义难确定。有人说,可指“油与油膏”,因为“衣、食、油”为中东人生活三大需要。但一般都把它解为男女之事。中文译为“好合”,既信且雅。
21:12本节到17节列举须处死的罪,包括打死人、打父母、拐带人口、咒骂父母。方法多为用石头打死(参利20:2,27;24:16);如属杀人犯,则由死者的近亲执行(参民35:19;申19:12)。
21:13本节和14节在分别蓄意杀人与无意杀人。无意杀人包括“误杀”(民35:11)、“无意害人”和“与之无仇”(民35:23),以及“无心杀人”(申19:4)。对这一类的人,神“设下一个地方”,这就是当地圣所的祭坛(看王上1:51;2:28),和后来设的逃城(看申19:1-13)。但蓄意杀人犯不受此保护。
本节未说明如何区分蓄意与误杀,但后来的律法已规定由城中长老或会众来判断(申19:11-13;民35:22-28)。
“神交在他手中”,意思是“出于意外”,因意外在神手中,非人力所能控制。
21:18本节到32节乃有关伤害身体的罪,包括人为的和为牲畜所伤的。杀人致死要以命偿命,但有时也可用银价赎命,数额大小由事主受伤情况来决定。
21:22男人打架、伤及孕妇,以致胎儿流产,流产的损失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求并“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原文ñatan bipelilim也有“依推算来罚款”,也就是依胎儿的估计月分来推算的意思。近东有的民族就是用此办法,例如六个月大的胎儿流产,便罚六舍客勒银子。
21:23-25“以命偿命…以打还打”为司法公正的惩罚原则(lex talionis),人人在法律前平等,人人的生命受到同样保障。伤害别人身体或生命的必须用自己的身体或生命去偿还,因为人乃照神的形像所造(创5:1),没有任何事物比人的生命更宝贵,大家应积极去爱护。这是摩西律法精神的所据,并非鼓励复仇。主耶稣为了纠正后来对此法的误解,强调应以德报怨,以爱报恨。参《马太福音》5:38-42。
21:26这是禁止虐待奴婢的人道法律,保障奴隶的人权,为摩西律法的特色。近东其它法律,如《汉慕拉比法典》,规定伤及奴仆的眼或骨,只照奴价一半给偿(第199条)。
21:28意外的发生不是出于人意,牛主没有责任;牛可打死,却不可吃牠的肉,因为肉带着血(生命)。处死牛是照神定的一个原则:“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创9:5)。
21:29-30这是摩西律法与古代近东法律显着的不同处。
《汉慕拉比法典》第251条规定,如有牛只触死人的事发生,牛主只须赔偿一点银子便可了事。但摩西律法重视人命。一个人若明知牛只会伤人却不予防范,和牛一同治死。但若事主家属愿收偿金,疏忽防范的一方可用赎金偿命。
21:32三十舍客勒银子可能就是当日一个奴仆或婢女的一般身价。约瑟当年被卖是二十舍客勒(创37:28)。耶稣被犹太所卖,收的代价也是三十舍客勒银子(太26:15)。但一舍客勒银子的时值因时代而有不同,难加比较。
21:33本节至36节为牲畜致死致伤的法例。
出埃及记第21章-马唐纳圣经注释
三.其它典章(二—~二四) 1.关于奴仆的典章(二一1~11)一1~6 律法颁布完毕,神便定立其它的典章,作为以色列人的行为准则。
以色列人虽然脱离了奴役,但是也有买卖或雇用奴仆的。人可能因为贫穷、欠债或因为犯罪而沦为奴仆。不过,神要求他们人道地对待作奴仆之人,不可视为财物,且若干年后要让他们得自由,无条件地送走他们。圣经承认有奴隶存在,却从不鼓励这种制度。
希伯来人在几种情况下成为奴仆:为偿还债务、因盗窃而作出赔偿、由希伯来人奴仆所生。希伯来人作奴仆,可以要求他服事六年,但第七年必定使他得自由。他作奴仆之前若有妻子,他的妻就可以同他一样得自由。若他在作奴仆期间娶妻,妻子和儿女便要归主人。
许多希伯来奴仆会认为一位善良的主人的房子,提供比自由更大的安全感。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选择用锥子穿耳朵,继续保持奴仆的身分,自愿在主人的家确认自己的身分,这样他便有耳上的记号了。神不许任何人拥有一些男人或女人,作为他永久的财产。然而,却有一种例外,就是由于为奴者定意的拣选,人可以终身为奴,服事别人。这种拣选,乃是因为爱的缘故。这一种出于爱的拣选,丝毫没有可鄙的因素。这一种服事至为高贵。这是描绘基督的美丽图画。作完美的仆人,他因为深爱我们,他甘愿放弃自由,情愿走上各各他山的十字架。我们看见救主为我们这样付出,也当甘心作他永远的仆人。慕尔主教说:“我的主人,引我到那门;再次穿过甘愿被刺的耳朵。你的约束是自由;让我与你同在,甘受辛劳,并且忍耐、顺服。”
二一7~11 至于婢女,如果她的主人娶她作妻或妾,并且愿意履行丈夫的责任,到了第七年,她也不可出去。如果主人不喜欢她,便要许她赎身,但不可卖给外邦人。主人若想她作他儿子的妻,便得待她如同女儿。如果主人另娶一个妻,他也要供应婢女所需,给她好合婚姻的权利。供应所需可能是指居所而已。主人若不履行上述条件,便得让婢女白白的出去,不用钱赎。神设立奴仆的典章不代表他认可这些典章。他只不过为保障奴仆的公民权益而已。
2.关于人身伤害的典章(二一12~36)
二一12~14 第12节提到杀人者治死的典章。误杀罪却例外;若并非自愿受死刑,误杀者可以逃跑到神的坛,又或者逃到某些避难的城里。若蓄意杀人,神的坛便不作罪犯的避难所。
二一15~17 父母特别受到保护,凡打父母的,便要把他治死。拐带或咒诅父母的也不能幸免死罪。
二一18~19 人若争执时打伤对方,便要将他耽误的工夫,用钱赔补,并且付上一切医药费。
二一20~21 主人可以惩罚奴仆,但却无权杀害他。如果奴仆挨打后立刻死去,主人便有罪了;但如果奴仆过一两天才死,主人就可以不受刑,因为他显然不是存心杀害用钱买的奴仆。
二一22 人若彼此争斗,伤及孕妇,甚至令她早产堕胎,就算随后无恙,妇人的丈夫也可索偿,并由审判官断案。
二一23~25 关于个人受伤的典章,大致是“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等。律法定出“以眼还眼”,只是作为判决的原则,并不是人际关系的准则,也非同意报复。这种作恶受惩,只是为了避免人使用残酷而野蛮的方式来互相报复,因为古代许多国家都有滥用私刑的情况。主耶稣以这个原则教导人不要报复(参太五38-48)。刑罚应当按所犯的罪判定;不可过宽或过严。处罚太严则不公,太宽则不能导人向善。实际上,除了杀人案外,所有案件都可作赔偿解决(参看民三五31)
二一26~36 人若打坏了他奴仆或婢女的一只眼或一个牙,仆人便可得自由。牛若意外地触死了人,便要用石头打死它,却不可吃它的肉。倘若牛主人知道这牛是野蛮的,也有人这样告诉过他,他也必治死。不过牛主人可赔赎命的价银。牛触死了人的儿子或是儿女,赔偿赎命的价银也一样。牛若触了奴件或是婢女,要赔偿银子三十合客勒,而牛也当用石头打死。注意:犹大以同样的价银出卖耶稣。相等于牛触死奴仆的赔价,可见他看耶稣的价值等同死奴。
人若敝着井口不遮盖,任何动物掉了进去,他都得赔偿。这人的牛若杀了那人的牛,便要平分两只牛的价值。牛主人若知道他的牛有触人的危险习惯,便得为受害的牛赔偿,不过他可以取去死牛。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出埃及记第21章-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出埃及记 21:1典章是这样:这部分经文(20:22~23:33)称为“约
书”(24:7),其中包含指导以色列社会和宗教生活的诸多律例。
这些律例大多数都是民事律,只适用于当时那种条件和环境中的以色列人及其宗教生活。但是,
其中所包含的属灵原则,诸如尊重生命,秉行公平公义的价值观——却
是永远有效的。
21:2
希伯来人作奴仆:尽管神没有立刻废除以色列社会中诸如蓄奴制度和多配偶制的罪恶,但是他却颁布一些规条使
之更为仁慈(比较利25:39~40;申15:12~18)。一方面,这些行为在神眼中都不是理想的情形;另一方面,由于人心刚硬
的缘故,所以神容许这些现象暂时存在(比较太19:8;参创29:28注)。此
外,神针对蓄奴制度所颁布的律法比以色列人周围其它民族的风俗更加仁慈。但是在新约圣经
中,神却赐给人更高的要求(参约13:34注;西3:22注)。
21:12
12~17 必要把他
治死:这
些经文列出了神命令处死的4种罪行:谋杀(12,14节)、肉体上伤害父母(15节),拐带人口(16节)和咒骂父母(17节)。这种
严厉的刑罚表明神非常看重正当的人际关系(凶杀和拐带人口的
问题)和家庭关系(对待父母的问
题)。
21:22
22~23 甚至坠胎:神
不仅命令保护活人,而且也命令保护未出生的孩子。
1. 22 节讲到怀孕妇人因遭
到攻击而流产的情形,那伤害孕妇的人要支付罚金。
2. 如果孕妇或孩子受到
严重伤害,那人就要论罪公正受罚。如果孕妇或者孩子因此而致死,那人就犯了杀人罪,必要以
命偿命(23节)。也就是说,未出生
的孩子也被当作一个人,使胎儿致死的行为就是杀人。
3. 这是律法当中惟一一
处要求治死意外杀人者的情形(比较申19:4~10)。其中蕴含的原则非常清楚——神设法保护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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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第21章-每日研经丛书注释
出埃及记第廿一章 希伯来奴仆(廿一 1-6 )可能‘希伯来’的称号不只当作以色列的同义词,而且是古老米所波大米的 Habiu 一词的遗物,那就是说,我们关切的乃是某些在失去其土地以后,实际上沦为二等国民的人。他们可能是自己卖身(利廿五 39 ),或是为了债务被卖。在这律法背后的基本观念,乃是那奴仆工作七年以上,便偿还了他的售价许多倍了。买主无权再利用其人过去的需要;请参看申命记十五章七至十一节。禧年来临(利廿五 8 以下),给以色列人中的失败者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这机会乃是现代社会通常办不到的。
在这本质上是有人情味的律法中,妻儿的例外是令人惊异的。她明明是他的主人的奴仆,而她白白地出去,便是使他受到金钱上的损失
──出埃及记第21章希伯来奴仆没有接纳她的义务。拉比根据他们对奴仆律法的研究,说她将是一个非以色列人,因此她的儿子们出去作自由民,便会‘损害种族的纯洁’(何兹的说法)。这却是不可能的。
许多希伯来奴仆会认为一位善良的主人的房子,提供比自由更大的安全感。当众的敬畏可见于以穿耳的行动中,这好比基督徒对基督的爱,表明愿作祂忠心奴仆的期望。正如哈威迦勒女士( F. R.
Havergal ,译者注:一八三六至七九年英国圣公会圣诗作家,普天颂赞修正本第三二一,四○二,四○三,四○四,四○五,四二二,四二三等首作者)的圣诗所表达的:
我爱,我爱我主,
我不愿自由出去,
因祂是我救主;
赎价祂为我付。
但是尽管如此,它并未解释为什么是穿耳这事实,它总不配合上下文。如果我们一定要有一个特别的解释,则约翰南班泽开( Yohanan ben
Zakkai )绐他学生的一个解释似乎比较恰当:‘那听到神圣的话语之耳朵,“因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仆人”(利廿五 55 ),正如对世界上的主人那样,让这耳朵被穿好。’
第六节的‘一生’(译者注:中文圣经译作‘永远’),希伯来文是‘永远’。拉比们与约瑟夫解释这字含有直到禧年的意思。
婢女(廿一 7-11 )
出卖儿女
──出埃及记第21章特别是出卖女儿,为了还债是常见的;看列王记下四章一节。大抵她要作她主人或他一个儿子的妾,那就是一个合法的妻子。这就是说,女人有欢利生孩子
──出埃及记第21章因此无疑在七年满了以后,是不能拆开母子,除非她未得到妻子的权利。但是她的一个男亲戚可以把她赎回(见利廿五 48 )。
圣约之书(Ⅱ)(二十 22- 廿二 32 )(续)
人身损害(廿一 12-17 )
这一段关系到打人致死,包括造成这种后果是出于故意与无意的。上帝所设下的‘地方’( 13 节)大抵是下一节所提及的坛。逃城尚未提及,因为这乃是为旷野生活的律法。
打父母或咒父母的死刑,并非因他所造成的身心损害,而是因为其违犯一条基本诫命。它也表示长辈的经验对社会有特殊的价值。卖人口为奴当时是普遍的。特别是在腓尼基人与希腊人中为然;请参看阿摩司书一章六至十节;约珥书三章六节。以色列人是上帝的财富,所以带入的便是偷窃上帝的财物。
更多的人身损害(廿一 18-27 )
这里的律法根本上是澈底的,要求所受的损害尽可能得到补偿。其实际的形式反映出在没有医院照顾伤病者,也没有保险机构给予受害者以金钱的赔偿。如果我们要亲自照顾我们所伤害的人,我们会很小心该怎么作。本段包含着名的‘以命偿命’( Lex
talionis )。这一点所以常受攻击,一般都是出自明显的反犹太的偏见。它并非要求必须报复,但报复不应超过所损害的。我们不能引用马太福音五章卅八至四十二节这段经文。因为在基督的价值观未被接受时,只要是公公道道,报复有什么不对呢?最初这律法或许是照字面解释的
──出埃及记第21章这样使有钱人不致占便宜,而知道有这样的律法存在,对行为有稳定作用。但是到了基督的时代,法利赛人却坚持赏罚必须是相等。
贫困与不幸不应损及一个人的尊严。奴役的事实
──出埃及记第21章并没有暗示说只涉及以色列的奴仆
──出埃及记第21章不应夺去一个奴仆的尊严。他必须受到如同自由人一样相当的体谅和待遇。如果他的主人没有这样作,他便没有权留他作奴仆。如果英国较早一代的人记得这事,恐怕今天就差不多不能找到一个女仆了。批评工会的人应当记得,许多时候工会是由于雇主的残酷而创立的。
抵牛(廿一 28-32 )
在文明社会里,人不只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要对在他管理之下,或应在他管理之下的牲畜的行为负责。在此,牛,作为以色列农场上可能是最危险的牲畜,便被选为一切有关牲畜的代表。那牛要‘用石头’打死,‘为要注入对凶杀的可怖;虽然牛没有道德的感觉,也要使那牲畜致死’(何兹);参看创世记九章五节。它的肉不能吃,因为它‘被视为污秽,因为它有血罪在其上’(海耶特)。在中世纪时常举行的、为那杀人的牲畜的严肃审讯,毫无疑问是根据这一律法。对主人的警告大抵出自地方上的父老议会。偿金是由至亲提出的,也是应该给他的。对奴仆的特殊规则,可能是因为他们每每没有近亲。三十舍客勒的银子显然是一个上等奴仆的身价
──出埃及记第21章其所以采用,乃是为了避免每一案件冗长的法律争讼。甚至当购买银子的能力改变的时候,这办法依然继续,是有根据的。何兹认为三十节(‘若罚他赎命的价银……’)的主要意思,乃在对以命偿命作粗鲁而又是律法主义的解释;如果一个儿子或女儿被触死,受苦的不是主人的儿子或女儿而是主人本人。
──出埃及记第21章《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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