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第2章讲解(原注释版本)
【腓二1】「所以,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劝勉,爱心有什么安慰,圣灵有什么交通,心中有什么慈悲怜悯,」
「所以」与之前「同有一个心志」(一27)衔接,表明既有「同有一个心志」,就当有合一的实际操练。本节列出了信徒应当合一的4项理由:我们「在基督里」既已得着这么多「劝勉」,衪的「爱心」既已给我们这么大的安慰,我们既已在「圣灵」里团契「交通」,圣灵既已在我们心中赐下「慈悲怜悯」,我们就应该彼此分享、彼此合一。「若」可译为「既然」。「圣灵有什么交通」指「在圣灵里相交,参与在其中」。「慈悲」原文是描写温柔的感觉。
【腓二2】「你们就要意念相同,爱心相同,有一样的心思,有一样的意念,使我的喜乐可以满足。」
本节列出了信徒合一的4种表现:「意念相同」,基督的肢体都当脱离自己,「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5节);「爱心相同」,回应基督的「爱心」的安慰(1节);生命在灵里合一,即「一样的心思」;生命成长的目标都是基督,即「一样的意念」。基督身体的合一使神的心意得着满足,因此也使「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的人「喜乐可以满足」。
【腓二3】「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
「结党」就是人不以基督为元首,而是以自我为中心,若不能自己作领袖,就依附作领袖的人,为要从中分享好处。「虚浮的荣耀」指任何在主再来之前(三20)就可以实现的「荣耀」,如地位、权势、名声、能力、成就感,虽然只是短暂虚无的幻影,但却很能满足人的肉体。「结党」和「贪图虚浮的荣耀」都会破坏肢体的配搭,是每一个追求合一见证的人必须要脱离的。「存心谦卑」不是自我节制的修养,也不是故作谦虚的装假,而是借着十字架的破碎,在神面前真实地认清自己的败坏、软弱、一无所是、一无所能的光景。我们若准确地看见了自己,就不会把自己看高了,就能「看别人比自己强」,也就是看别人比自己更重要,更需要服事、尊重,这样才能欣赏神在别的肢体身上的工作,也注意神借着别的肢体向我们发出的事奉的呼召。
「事」在原文中意思并不明确,可能指「物质的利益、好处」,也可能指「属灵的恩赐、长处」。因此本节可能指「各人都要为别人的利益着想,不可专顾追求自己的利益」,也可能指「各人都要注意别人身上的属灵恩赐和长处,不可专顾追求自我属灵完美」。无论哪一种,神都容许我们各人在物质或属灵上都有或多或少的缺欠,为要学习肢体彼此接纳、彼此相顾,以致彼此供应、彼此扶持,互相配搭成基督成熟的身体。
本节可直译为:「你们当这样思想,就如你们在基督耶稣里思想,有如祂身体里的肢体一般」。「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在基督耶稣里思想,是一切属灵操练的秘诀,使我们能行出基督所要我们行的。信徒必须先有基督的生命,才能「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在肢体彼此的关系上才能有1-4节那样的心思意念,教会才能有实际的合一。
「本有」指基督道成肉身之前的情形。「神的形象」指神的本性和荣耀,基督是太初的道,祂原来就是神(约一1)。维持「与神同等」的荣耀和地位是基督合理、合法的权利,并没有不对,但在神的心意里只是次好,而不是上好。基督选择了顺服、舍己,「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目的是要拣选、成就神心意里的上好。6-11节是以诗的结构写的一首「基督颂」,里面所述的完全是主耶稣自己的工作。保罗不是教导信徒按照6-11节的模式亦步亦趋来效法基督,不是死的教条,而是活的信仰。因为保罗「效法基督」不是往回看,靠着追忆6-11节基督的道德言行,模仿基督;而是向上看,靠着接受6-11节那位至高掌权者的生命和能力,跟从基督。
「反倒虚己」直译为「反而倒空自己」,基督不强调自己的所是,甘心让祂自己成为无有。基督道成肉身,「成为人的样式」,一面具有完全的人性,一面也仍具有完全的神性;祂所放弃的不是神性,而是放弃自己合法的权利、荣耀和地位。「奴仆的形象」与「神的形象」(6节)相对应,指仆人的本性和卑微,指旧约预言中受苦的神仆(赛五十二13),包括人性的一切的软弱与有限(罗八3;来二7、14)。基督在世上一生都把自己的荣耀隐藏在「奴仆的形象」、「人的样式」中,惟一荣耀的例外是祂没有犯罪。
【腓二8】「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既有人的样子」表明基督是真正的人,并不是只变成像「人的样式」(7节)。「自己卑微」是耶和华仆人的形象(赛五十二14;五十三3)。「存心顺服」是基督的神性与权柄的标志,因为只有神才能视死亡为「顺服」,主动选择「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作自己的命运。而对世人而言,死亡乃是迫于无奈、别无选择。基督选择死亡,是因为祂对父神和世人的爱,所以甘心顺服神的旨意,「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来十7),一直彻底降卑到最低点,「死在十字架上」。对于罗马人而言,「十字架」是最残忍、最恐怖的刑罚,罗马政治家西塞罗(主前106-43年)甚至说:「罗马公民要远离十字架这名,不单身体要远离行刑处,甚至思想、眼睛、耳朵都要避开」;而对于犹太人而言,「十字架」意味受刑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申二十一23),已从以色列人中被驱逐,不得在神的约中有分,因此十字架成为犹太人的绊脚石(林前一23);但对于基督徒而言,「十字架」却成为人与神和好的根据(罗五1-11;林后五21;加三13)。「十字架」是主从降卑变为升高的转折点,也是信徒「自己卑微」的标准,以及能否被神升高的尺度。因此当我们被放在一个卑微的地位时,应当欢喜快乐。
【腓二9】「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当基督彻底「虚己」(7节)到最低的「十字架上」(8节)的时候,本诗的主角突然改变,不再是虚己降卑的基督,而是高举基督的父神。圣子「虚己」、「顺服」、「以至于死」(8节)的结果,是父神使祂复活、「升为至高」,成为宇宙之王(10节)。基督选择不用合法的权利「强夺」(6节),而透过「虚己」与「顺服」来取得宇宙之王的资格,这是神心意中的上好。基督不是为了升高而降卑,因为祂本来就在至高之处,祂降卑和升高都是为了顺服父神的旨意:从至高之处开始,再回到至高之处,从父神出来,又回到父神那里去,这才是完整的「基督耶稣的心」(5节),也是神为信徒所定的十字架之路。十字架是神做工的方法,但不是目的,十字架的目的是要把人领回荣耀里去;人若不肯接受十字架的破碎和降卑,就不能回到荣耀里。「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就是「主」(11节),赐下这名就是宣告人子耶稣基督已成为宇宙之王。
【腓二10】「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
「耶稣的名」,就是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9节)。10-11节引自赛四十五23,表明基督就是那位宣告「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凭我起誓」(赛四十五23)的独一真神。
基督的升高不是祂自己的追求,而是神的计划和目的,因为神的目的是要使万物「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弗一10),最终承认「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十五28)。所以当基督被「升为至高」(9节)的时候,不是陶醉在该得的荣耀里,甚至与父神竞争,而是「使荣耀归与父神」。「基督耶稣的心」的最高点就是「使荣耀归与父神」,基督的肢体「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5节)。
【腓二12】「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
「所以」一词将基督的道路与信徒的生活实际连接起来:既然基督「存心顺服」(8节),我们也应该「存心顺服」;既然基督是正在至高之处活着的「主」(11节),我们就应当靠着祂的能力,顺服祂的管理生活。「常顺服」不是一次的顺服,而是借着一次又一次的顺服,让十字架来破碎肉体,使肉体不能妨碍基督生命的运行。「做成得救的工夫」就是顺服圣灵的管理,活出救恩的实际,「为要得着基督」(三8),基督自己才是神救赎工作的目的。信徒若不「恐惧战兢」,无论是自信满满、还是懈怠轻忽,都不能活出基督、无法「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一20)。「顺服」一面是让基督进入人里面,另一面又是让基督从人里面活出来。
【腓二13】「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
当基督作了我们的生命,神就借着这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做工,促使我们「立志」并「行事」,引导我们去拣选、成就神美善的旨意,「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一20),「使荣耀归与父神」(11节)。
「发怨言」就是凡事只看见事情里的人,却看不见事情背后神的手,所以才会被事情惹动肉体,碰出怨言来。「起争论」就是每个人都坚持自己,却不寻求神的心意,争论就不可避免。「发怨言、起争论」是一个信号,让我们知道自己没有「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5节),不是活在基督里面,而是活在自己里面。这正是我们的旧人该接受对付的时候,因为教会肢体之间「发怨言、起争论」,都是肉体活动的结果,会破坏身体合一的见证。
【腓二15】「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
「无可指摘,诚实无伪」不是人自己做成的,而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的结果(13节),在此是指教会的见证,而不是关于个人的道德品格。人若能脱离怨言与争论,表明已经脱离了人自己的辖制,「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5节),所以才能「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黑暗的世界里「好像明光照耀」,活出基督身体合一、光明的见证,「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16节)。
【腓二16】「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夸我没有空跑,也没有徒劳。」
教会在世人面前「好像明光照耀」(15节)的见证,不是献爱心、搞慈善,也不是教训人、指责人,而是用「无可指摘,诚实无伪」的生活「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肢体生命里先有光,身体才能显明真理的光,照亮黑暗的世界。
【腓二17】「我以你们的信心为供献的祭物,我若被浇奠在其上,也是喜乐,并且与你们众人一同喜乐。」
神的儿女在信心上长成,是神的喜乐,也就是保罗的喜乐,这是「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5节)的结果。以色列人献祭,常在祭物之上奠酒(出二十九38-41;民二十八7);保罗在此以腓立比信徒的信心为献给神的祭物,以自己的血为浇奠在其上的酒,含有甘心殉道的意思。
保罗在监狱中经历到极大的喜乐,以致17-18节反复流露出喜乐。
【腓二19】「我靠主耶稣指望快打发提摩太去见你们,叫我知道你们的事,心里就得着安慰。」
保罗「靠主耶稣指望」,并非根据自己对形势的估计,而是基于神对他的计划;不是凭自己的心意,而是在主里领会神的心意。
「同心」指关心腓立比教会的事。提摩太是当时保罗身边适合、且愿意去腓立比的人。
「别人」指当时保罗身边其他适合去腓立比的人,并非指所有的信徒(25节;四21)。
【腓二22】「但你们知道提摩太的明证;他兴旺福音,与我同劳,待我像儿子待父亲一样。」
「明证」指经过事实考验。提摩太和保罗的关系亲密,情同父子(林前四17;加四19;帖前二11;门10)。
【腓二23】「所以,我一看出我的事要怎样了结,就盼望立刻打发他去;」
保罗可能此时即将被提审讯,需要提摩太在他身边;一俟定案,就可打发他去腓立比。
保罗可能蒙启示,不久就能获释。
【腓二25】「然而,我想必须打发以巴弗提到你们那里去。他是我的兄弟,与我一同做工,一同当兵,是你们所差遣的,也是供给我需用的。」
「以巴弗提」可能是带这封信的人。「一同当兵」可能指属灵争战。
【腓二26】「他很想念你们众人,并且极其难过,因为你们听见他病了。」
腓立比教会派以巴弗提来探望、服事保罗,但如今因病而不能完成任务,所以他深觉难过。保罗曾行过医治的神迹(徒十九12),却不能行在以巴弗提的身上,可见医治与否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和计划,既不是人的「属灵技能」,也不是祷告苦求的结果。
【腓二27】「他实在是病了,几乎要死;然而神怜恤他,不但怜恤他,也怜恤我,免得我忧上加忧。」
神允许以巴弗提生此重病,是要使他和保罗更深地经历神的恩典和「怜恤」。
【腓二28】「所以我越发急速打发他去,叫你们再见他,就可以喜乐,我也可以少些忧愁。」
保罗在此强调,打发以巴弗提回去是保罗的决定,希望大家不要责怪他没有尽责,以致保罗心里难过。腓立比人不可「发怨言,起争论」(14节),而要接受神对环境的安排,不可坚持自己的计划。
【腓二29】「故此,你们要在主里欢欢乐乐地接待他,而且要尊重这样的人;」
【腓二30】「因他为做基督的工夫,几乎至死,不顾性命,要补足你们供给我的不及之处。」
以巴弗提代表腓立比教会孤身来到千里之外的罗马,在当时的条件下,本身就是巨大的挑战。「补足你们供给我的不及之处」,指以巴弗提代表腓立比教会,在供给之外,还不远千里来服事保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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