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第1章(原注释版本)
【加一1】「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祂从死里复活的父神)」
- 「保罗」(Paul、Paulus或Paullus)是常见的罗马姓,而不是名字。「保罗」原是贵族的姓,如士求·保罗(Sergius Paulus)(徒十三7),后来被许多入罗马籍的公民采用。使徒保罗生来即为罗马公民,使用「保罗」这个外邦名字,可能因为和他的犹太名字「扫罗」(Saul )发音相近。在使徒行传中,扫罗在开始第一次传道旅行以后(徒十三9)就一直被称为「保罗」。使徒保罗所有的书信都使用「保罗」这个外邦人的名字,表明为了基督的缘故,他愿意像他们一样(四12)。
- 「使徒」原文意思是受差遣的代表、使者,最初是指被主耶稣拣选、差遣的十二门徒(路六13),也被用在主耶稣的兄弟雅各(19节)和巴拿巴、保罗(徒十三8)身上,甚至还用在范围更广的「众教会的使徒」身上(林后八23;罗十六7)。
- 使徒有属灵的权柄代表基督说话,但当时有人在加拉太各教会中毁谤保罗,指控他并非真正的使徒,因此他的教导不足信服。为了福音的缘故,保罗必须为自己的「使徒」职分辩护,强调这职分「不是由于人(原文是复数)」,并非出于众人的意思;也「不是借着人(原文是单数)」,并非出于某个人的差遣或委任;这职分和权柄与耶路撒冷的十二使徒一样,都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祂从死里复活的父神」。
【加一2】「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
- 当时的书信格式开头先写寄信人的名字,然后写收信的对象。
- 本信的署名作者是使徒保罗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但实际是保罗口授、书记笔录,在末尾由保罗本人亲笔加上一段话(六11)。在这里说「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是要让加拉太人知道,本信并不是保罗一人的意见,而是众同工一起从圣灵领受的神的心意。
- 收件人是「加拉太的各教会」。当时罗马帝国的「加拉太」省包括吕高尼、彼西底和弗吕家的广大地区,位于今日土耳其境内。
【加一3】「愿恩惠、平安从父神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保罗的问安语结合了希腊式的「恩惠」和希伯来式的「平安」。当时的书信一般用「问候(Chairein)」一词来问安(徒十五23;二十三26),但保罗却改为双关语「恩惠(Charis)」,原意是「那引致喜乐的」,「恩惠」是神赐给不配的罪人白白的、主动的礼物,是我们喜乐的源泉。希伯来文「平安(Shalom)」不只是没有战争的状态,更表示繁荣、兴盛,特别是属灵事物上的兴盛。保罗的问候总是先「恩惠」后「平安」,因为除非神的「恩惠」已把罪对付清楚,否则就不会有真正的「平安」。在保罗心目中,「恩惠」(Charis)几乎就是「基督」(Christos)的同义词,因为除基督之外没有什么可以给人恩惠,神的平安也是借着基督来的。「恩惠」是「平安」之源,「平安」是「恩惠」之果。
【加一4】「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 这位叫基督「为我们的罪舍己」的「父神」,也是叫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父神」(1节)。救恩是本于父神的旨意,倚靠基督完成的,为的是归荣耀于神(罗十一36),完全没有人的因素掺杂在里面。
- 基督「为我们的罪舍己」,道成肉身,用十字架上的得胜不仅是救我们脱离了永远的死亡,也「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虽然我们得救以后还活在「这罪恶的世代」,但因为里面已经有属于「将来的世代」的永生生命,所以不会再沉溺于「这罪恶的世代」、继续受世界的影响,因为「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西一13)。
- 当时犹太人很熟悉「现在的世代」和「将来的世代」的意思,「永生」直译就是「将来的世代」。
【加一6】「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 「这么快」不是从保罗在加拉太传福音之后开始算,而是假师傅来到加拉太各教会以后,加拉太人很快就跟从了「别的福音」。在教会历史上,常常有些人很快就信了福音,却因为属灵的「无知」(三1),又很快被异端或世界吸引,这样的「无知」也是我们今天的难处。
- 加拉太人「去从别的福音」,他们「离开」的不是一个有争议的神学立场,而是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神自己,离弃基督的救恩。但神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祂要借着这样的事情促使保罗写下加拉太书,阐明福音的真理,让历代的教会能真正地认识「基督的福音」(7节)。
【加一7】「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 这福音「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4节),撒但必然不甘心放我们脱离牠的权势。撒但对信徒最方便的攻击不是完全推翻福音,而是「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把引向神的国度的「基督的福音」变成引向黑暗权势的「别的福音」(6节)。
- 「基督的福音」是全备的,不可以根据时代、环境、对象的不同而加一点、减一点、改一点,任何的加、减、改都是带向撒但权势的「别的福音」。
- 教会历史上出现过各种五花八门的「别的福音」。比如自由派神学只传一个钉死的耶稣,只把这位钉死的耶稣看成是一个牺牲的榜样,而不是死而复活的神的儿子,这福音就被更改为「社会福音」。
【加一8】「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 「无论是我们」如果保罗后来传讲的福音和从前所传讲的不同,不是福音进步了,乃是人退步了;不是福音丰富了,乃是人错了。无论是传道人、牧师、名人、伟人,还是天使,谁都没有权柄更改圣经所启示的「基督的福音」。
- 「天上来的使者」当时的犹太人相信摩西律法是透过天使传达,加拉太的假师傅可能利用这点要求加拉太人遵守摩西律法。「被咒诅」就是「在神的怒气下」。
【加一9】「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加一10】「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 加拉太的假师傅可能曲解了保罗所说的「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林前九22),指责保罗在真理上没有立场,面对犹太人时就说要行割礼和守律法,面对外邦人时就说不要受律法的约束。
- 「仍旧」这词表明保罗承认自己信主前做法利赛人的所作所为不过是要「讨人的喜欢」,不是得神的称赞。神的仆人只能单单讲神要他讲的神的话,不能为了吸引人来教会,就照着人所爱听的去讲,人需要什么就讲什么。
【加一11】「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 加拉太的假师傅可能声称保罗的福音是从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学来的,所以不可挑战从耶路撒冷来的教师。
- 「不是出于人的意思」福音不是从人的思想发展出来的道理、学说、神学,也不是一群人开会讨论出来的决议,圣经里没有保罗发展出来的保罗神学,没有彼得研究出来的彼得神学,也没有约翰思想出来的约翰神学,只有「基督的福音」(7节)。
【加一12】「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不是人教导我的」没有人能靠着被人「教导」、自己努力研究就能明白福音真理。如果没有圣灵的光照、「耶稣基督的启示」,没有人能认识福音真理、接受耶稣为主(林前十二3),这是彼得的经历(太十六17),也是保罗自己的经历(徒九5)。
【加一13】「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神的教会。」
保罗在往大马士革的路上被基督亲自启示之前,照着「从人领受的、人教导我的」的方式来认识神、事奉神,不但不相信福音,反而「逼迫残害」相信福音的人(徒九1-2)。因此,保罗自己接受福音的经历,见证基督的福音乃是一个启示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11节)。
【加一14】「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 保罗原来是犹太教中热心于「祖宗的遗传」的法利赛人(徒二十三6),是一个宗教狂热和谨守律法礼仪的人。因此他如今所传讲的福音绝不是从人领受的,没有人可以劝服他,使他改变过来,只有神能把一个热心持守犹太教传统的人转变为耶稣基督忠心的仆人。
- 「祖宗的遗传」指犹太人历代传下来的口授法规,以摩西律法为中心,经过几百年不断的扩增、累积、解释。记录这传统的第一手资料是《密西拿》(Mishnah),后来的第二手资料则是《革马拉》(Gemara ),这两者合并起来就成了《他勒目 Talmud》。后来的拉比曾比喻「圣经是水,革马拉是酒,他勒目是加了风味的酒」,证明这些传统掺杂了大量的人意,今天犹太拉比的解经也常常是天马行空的灵意解释。
【加一15】「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
保罗被神拣选,不是在大马士革的路上,而是「从创立世界以前」(弗一4)。每一个真正得救的信徒都和保罗、耶利米(耶一5)一样,因着神早就预备好的恩典,被「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并且在神所预定的时间蒙召。因此神的选召不是根据人的条件,完全是根据神的恩典和怜悯。
【加一16】「既然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祂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 若不是神「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原来不承认耶稣是基督的保罗就不能认识耶稣就是神的儿子,就不能「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神儿子是神启示的中心,神所启示的福音引导我们认识神儿子的所是和所作、持定神儿子的所是和所作。
- 「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保罗被迫逃离大马士革(徒九25),在阿拉伯的旷野(17节)用了三年时间(18节)单独寻求神、反思自己的信仰。
【加一17】「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士革。」
- 当时十二使徒均在耶路撒冷。保罗所传的福音从耶稣基督直接领受的启示,不是十二使徒或大马士革的信徒所教导的,却与十二使徒不谋而合,证明了福音的超自然性。
- 「阿拉伯」指包括大马士革到西奈旷野的广阔地区,当时属于拿巴田阿拉伯王国。
【加一18】「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 「矶法」是希腊文「彼得」的亚兰文。
- 「同住了十五天」是为了解更多主耶稣生平的第一手资料, 而不是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学习福音真理,所以保罗所传的福音「不是人教导我的」(12节),乃是直接从耶稣基督来的。
【加一19】「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
保罗所传的福音也不是从「别的使徒」而来的。当时耶路撒冷信徒都不相信保罗已经悔改(徒九26),若非巴拿巴的引介,保罗可能连彼得和雅各都见不到。这一切都在神的掌控之下,要证明福音的超自然性。
保罗知道有人会挑战他的话,因此郑重起誓,即在他完全领会福音真理之前,并没有长期与耶路撒冷的使徒、长老们相处。
- 「基利家」在今日土耳其南部,保罗的家乡大数就在基利家境内(徒二十二3)。
- 「叙利亚」包括今日黎巴嫩,与基利家相邻。保罗最初传道的这两个地方都离耶路撒冷和犹太地很远,并未受到耶路撒冷教会关于是否守律法的各种观点的影响。
- 「那时」指保罗回到叙利亚和基利家以后,到巴拿巴去大数找他之前(徒十一25)十年左右时期。
- 「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指犹太地的各教会,「信基督」与犹太会堂有所区别。
【加一23】「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
这表明当时犹太地区的教会辨认出,保罗传的福音和他们所传的一样。
保罗传道的内容证明了他使徒的身分,所以犹太地的教会接纳他、承认他,并为神在保罗身上的奇妙作为「归荣耀给神」。
《加拉太书》背景
保罗与巴拿巴在主后48-49年的第一次传道旅程中,向加拉太南方的彼西底的安提阿(徒十三14)、以哥念(徒十四1)、路司得(徒十四6)、特庇(徒十四20)等城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传福音,并选立长老、建立教会(徒十四23)。保罗与西拉在主后50-51年的第二次传道旅程中,坚固了这些教会(徒十六4-5)。但接踵而来的假师傅教导受割礼(五2)和谨守摩西律法(四10)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加拉太各教会的一些信徒可能为了逃避犹太人的逼迫(六12),相信了他们。
保罗可能于主后56-57年冬天第三次传道旅程途中在哥林多城写了本信,也有人认为是主后49-50年耶路撒冷大会(徒十五2-19)之前,或者主后50-51年保罗在哥林多逗留的18个月期间写的(徒十八11)。《加拉太书》和《罗马书》都讲到「因信称义」的真理,在神学观上有密切关系,和哥林多书信则是在感情上有强烈呼应,这三封书信的时间顺序可能是:《哥林多前、后书》、《加拉太书》、《罗马书》。
圣经学者一致认为《加拉太书》的作者是使徒保罗,因为保罗的风格从头到尾都很鲜明,《加拉太书》、《腓立比书》和《哥林多前、后书》被认为是十分确定的保罗「核心书信」,现代人用电脑分析其他保罗书信的真伪时,都以本信为基础。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加拉太书》完整抄本来自蒲草纸抄本P46,年代约是主后200年左右。
圣经-旧约
圣经-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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