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壹书第5章原注释版本
【约壹五1】「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
- 本节紧接着前一节「爱神的,也当爱弟兄」(四21),表明「弟兄」(四21)就是那些「从神生的」神的儿女,和我们有同一的生命,而这生命的本质「就是爱」(四8)。
- 「从神而生」是完成式,直译为「已经从神而生」,就是已经得着了从神而来的新生命,成为神的儿女。
- 「信」是现在式,表示持续的相信。持续的「信」是「从神而生」的结果和证据,而不是使我们「从神而生」的原因。
- 「耶稣」和 「基督」分别代表基督的人性和耶稣的神性,早期诺斯底主义者否认基督是耶稣,现代自由主义者否认耶稣是基督,只有「从神而生」的新生命才能使我们「信耶稣是基督」。
- 1-5节把「真理的测验」(1、4、5节)、「爱心的测验」(1、2、3节)和「顺服的测验」(2、3、4、5节)交织在一起,表明真信徒的「信」、「爱」、「行」是一致的,是神的儿女里面新生命的自然生长。
【约壹五2】「我们若爱神,又遵守祂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
- 从新生命里出来的爱不只是一种情感的体验、言语的表达,更是「在行为和诚实上」(三17-18),是在真理中以行为表达出来的舍己的服事(四11)。对神的爱、对基督的爱则在于遵守祂的命令(约十四15、21)。「爱神」的人自然就会顺服神、「遵守祂的诫命」,也会「爱神的儿女」。
- 一个人若自称爱神,却不愿顺服神、不愿进入教会彼此相爱,或者只爱那些可爱的人,表明他里面的生命有问题。
【约壹五3】「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神先将祂的爱赐给我们,又赐给我们爱的能力(四19),这爱产生了顺服。当我们因着爱愿意遵守「神的诫命」的时候,就会发现「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申三十11),因为基督与我们一起背负的「担子是轻省的」(太十一29-30)。
【约壹五4】「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 「神的诫命」(3节)对神的儿女来说不是难守的,但对世界却是无法忍受的重担。所以说「凡从神生的」的信徒都已经「胜过世界」,得胜的不是人,而是「从神生的」新生命,这生命带给我们「信心」,使我们信耶稣「是基督」(1节)、「是神儿子」(5节)。
- 「胜过世界」原文是现在式,指持续地胜过一切敌对神、拦阻人顺服神的力量,能「遵守神的诫命」(四3)。
- 「胜了世界」原文是过去分词,表示过去的一个事实,指信徒归信基督,或指拒绝假师傅的教训(四4)。
【约壹五5】「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 「胜过世界的」不是那些自称拥有隐秘的「知识」的异端,也不是道德家、哲学家、宗教家、科学家,而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无论异端如何诱惑,罗马帝国如何逼迫,最后却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徒手征服了罗马帝国。
- 1-5节的论证环是:信徒乃是「从神而生」(1节)的神的儿女,有从神而来的新生命;有这新生命的人,必然「爱生他之神」(1节),也「爱神的儿女」(2节);凡爱神的人也必「遵守神的诫命」(3节);他们之所以能遵守神的诫命,因为他们「胜了世界」(4节);而他们之所以能胜过世界,是因为他们有「从神生的」(4节)生命,这生命带来胜过世界的「信心」(4、5节)。「真理、爱心、顺服」,或者「信、爱、行」,是不可分开的,是新生命的记号、真信徒的标记。
【约壹五6】「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 「水」指主耶稣的受洗,显明祂是神的爱子(太三16-17)。「血」指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显明祂是救主基督(徒二36)。「水和血」见证了「耶稣基督」的神人二性,凡否认道成肉身的人,就是否认「耶稣基督」是「借着水和血而来的」。
- 当时克林妥派异端将「耶稣」与「基督」分开,认为耶稣只是普通人,在受洗时,基督降在祂身上(太三16),而在钉十架时,基督离开了祂,在十字架上流血的只是一个普通人。约翰强调耶稣基督是「借着水和血而来的」,表明耶稣在受洗之前、受洗之后、钉十架之前、钉十架之后都是基督,所以祂所献上的「挽回祭」足以挽回「普天下人的罪」(二2)。
- 「就是」原文是现在式,指祂从出生、到死亡、到永远一直是神人二性的耶稣基督。
- 要让人「信耶稣是基督」(1节)、「信耶稣是神儿子」(5节),必须根据有效的见证,6-9节讲述这见证的性质是「神的见证」(9节),10-12节讲述这见证的结果是「永生」(11节),13-17节讲述这见证使信徒得着的确据。
- 圣灵的工作是为基督作见证(四2;约十五26),祂有资格这样作,因为祂是「真理的圣灵」(四6;约十五26;十六13)。「圣灵就是真理」,真理不能被隐藏。
- 神赐给我们圣灵,住在我们里面(三24,四13),教导我们真理(二20、27),让我们承认「耶稣是主」(林前十二3),承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四2)。「水和血」是客观、历史的见证,而「圣灵」是主观、经验的见证。
【约壹五8】「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指按照律法,凡在法庭上要控告一个人,必须有两、三个人作见证才能成立(申十九15;约八17-18)。
- 「这三样也都归于一」指「圣灵、水,与血」三样见证都高举耶稣,彼此一致。
【约壹五9】「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该领受:原文是大)了,因神的见证是为祂儿子作的。」
「神的见证」指神透过「圣灵、水,与血」(8节)为「祂儿子」所作的三重见证,这三重见证的背后都是神。既然我们接受「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申十九15),那么,神的三重见证岂不是比人的见证更大,更应当领受吗?
【约壹五10】「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
- 接受「神的见证」(9节)的结果,就是「信神儿子」。
- 「有」是现在式,表示持续的状态,「有这见证在他心里」指信徒心里会不断有圣灵进一步的见证,确知他相信基督是对的。因此,「见证」是「信」的原因,「信」又带出进一步的「见证」,「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太二十五29)。
- 而「不信神的」,因为他们拒绝了「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所以不再会得到神进一步的见证。因为他「将神当作说谎的」,这是亵渎的大罪,结果是「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太二十五29)。
【约壹五11】「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
- 「这见证」就是在信徒心里的进一步的见证(10节),「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
- 「赐给」是过去式,表明「永生」就是我们重生得救时已经接受的新生命(三14)。神所见证的耶稣基督是「使我们借着祂得生」的赐生命者(四9),「世人的救主」(四14),「生命在祂里头」(约一14),祂就是「生命」(一2;约十一25;十四6)。
- 「永生」是「在祂儿子里面」,因此神将祂的儿子赐给我们,就是「赐给我们永生」。「永生」不是靠人能赚得的,而是神白白「赐给我们」的礼物。
- 「永生」不是人现在的生命长生不老,而是另一种永远的、丰盛的生命,就是「神的儿子」(12节)的生命,是我们重生得救以后就开始拥有并享受的。
【约壹五12】「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永生不在别处,而是在「祂儿子里面」(11节),所以「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人若要享受永生,就必须接受「神的儿子」,绝无可能拒绝「神的儿子」而又得着永生。今天所谓的「万教归一」和新纪元运动都是敌基督的谎言。
【约壹五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 约翰福音是为非信徒写的,记录了约翰的见证,目的是「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而本信是给「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信徒写的,启示了「神的见证」(9节),目的是「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不是盼望他们因信主而得生命,而是让他们确信自己已经「有永生」,而且能持续「有永生」。
- 「有」原文是现在式,表示持续地有。
- 「知道」原文意思不是越来越有把握,而是现在立刻就有确据。
- 今天有人认为今生无人能确知自己得救,当时那些信徒也被假师傅搅扰,以致对自己属灵的情形不太肯定,因此约翰在本信中不断提供真理、顺服、爱心的三重测验标准,目的就是要建立他们永生的确据,不必等候基督再来,就知道自己已经开始享受这「永生」的生命。
【约壹五14】「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 信徒若里面「有永生」(13节)的确据,在神面前就有「坦然无惧」的把握和亲近(三21),这把握不是在未来(二28;四17),而是从重生得救以后就开始的。当我们顺服这「永生」的生命来活的时候,就能凡事都「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悦的事」(三22),因此可以「照祂的旨意求」,所以「祂就听我们」。
- 「照祂的旨意求」在此特指为那些被假先知迷惑的弟兄代祷(16节)。
【约壹五15】「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
从「永生」(13节)的生命出来的祷告,并不是借着神的能力来完成我们的心愿,而是寻求神的旨意,让祂改变我们的心意,来顺服祂的旨意(太二十六39),因此「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
【约壹五16】「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 有「永生」的确据(13节)的人,不可只顾自己,不管弟兄。反而会因着里面同一的生命而关心有需要的弟兄姊妹(1节),为「偶然被过犯所胜」(加六1)、被假先知迷惑的弟兄(四6)代求。
- 「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指神必赐下恩典和能力,让他恢复「与神相交」(一6),重得「永生」的确据,而不是说已经重生得救的人会失去生命、又重得生命。
- 「有至于死的罪」,可能指那些假先知(四1)和彻底追随异端的人,他们因为「亵渎圣灵」(太十二31)、不认子,里面本来就没有永生的生命(五12),「不是属我们的」(二19)。
- 「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并不是禁止为他们代祷,而是说祷告了也没有用。
- 在人看,罪有轻重程度之分,但在神看,所有的罪都是「至于死的罪」(创二17;结十八4),「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然而对于已经重生得救的人,没有任何一个罪是至于死的,因为没有任何罪能夺走我们在被神称义时所领受的救恩,我们里面永生的生命不允许我们长久地停留在罪里。
「不至于死的罪」指信徒「偶然被过犯所胜」(加六1),若不及时认罪悔改,就会阻拦我们「与神相交」(一6),使我们活在黑暗里。
【约壹五18】「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 18-20节,约翰用三个「知道」来重申三个重要真理。
- 第一,真信徒必然不会持续犯罪,因为「那从神生的」基督必然会持续保守「从神生的」信徒(二1-2),不允许我们长久地活在罪中、长久地陷在魔鬼的试探中(太六13)。
- 如果我们依靠肉体的生命,必然无法「保守自己」。
- 「犯罪」、「保守」、「害」原文都是现在式,表示持续的状态。
【约壹五19】「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 第二,只有「从神生的」(18节)才是「属神的」,才不会「卧在那恶者手下」。
- 人是否「卧在那恶者手下」,取决于和基督的关系,而不是早期诺斯底主义者所自诩的隐秘「知识」。每个人或是「属神的」,或是「卧在那恶者手下」,黑白分明,没有第三种可能。
- 「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表明这个充斥邪恶、不义和灾难的世界是世人悖逆神的管理、顺从撒但统治的结果。但这个世界又在神的掌管之下,任何事情都在祂的允许和护理之下发生,因此基督才来受死(约三16),为要使我们与神和好(林后五18-19),使受造物回到神完美的旨意中去。现在神暂时限制了祂对世界的管理权柄,到了祂预定的时候,「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祂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十一15)。
【约壹五20】「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
- 第三,只有透过道成肉身的「祂儿子耶稣基督」,我们才能认识父神,才能找到永生。
- 「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因为神不但是「光」(一5)、是「爱」(四8),也是生命的源头(约五26),祂在耶稣基督里赐下永生(11节),因此「认识祢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祢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七3)。
- 「你们要自守」是根据神的儿子基督的保守(18节),但我们也有「自守」的责任,要配合从神而来的新生命,「远避偶像」,也远离一切会在我们心中取代基督的异端教训。
- 使徒约翰在以弗所写了本信。哲学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和史学家塔西陀(Tacitus)都曾记载,当时世界上没有其他城巿像以弗所一样有这么多神话故事,并以故事中的偶像为荣。以弗所的亚底米(黛安娜)神庙是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徒十九27),庙宇中有许多淫荡的仪式,是罪犯的庇护所,并将迷信与邪术商业化,以弗所居民普遍道德低下。
圣经-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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