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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叁书讲解讲章背景

来自:圣经综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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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叁1】「作长老的写信给亲爱的该犹,就是我诚心所爱的。」

【约叁2】「亲爱的兄弟啊,愿你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

【约叁3】「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

【约叁4】「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

  • 「作长老的」(1节),就是使徒约翰。他按照希腊书信的习惯,首先说明自己是谁。但却没有像保罗一样写出名字,而是自称「作长老的」,表明收信者熟知约翰的这个称呼。
  • 「该犹」(1节)这个名字的意思是「主」,是罗马帝国常见的名字,新约中有好几位「该犹」:哥林多人该犹是保罗施洗的(林前一14),乐意接待保罗和全教会(罗十六23);马其顿人该犹与保罗一起经历以弗所的暴动(徒十九29);特庇人该犹和保罗一起前往亚细亚(徒二十4)。主后380年的《使徒宪典 Apostolic Constitutions》记载(卷7第4章46节),使徒约翰按立了一位该犹担任别迦摩教会的第一任监督。
  • 「就是我诚心所爱的」(1节),可译为「就是我在真理中所爱的」(新译本,英文ESV译本)。
  • 「愿你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2节),这句话意味深长:
    1. 「愿 euchomai」也可译为「祈求」(英文ESV译本),原文既可译为「求」(徒二十六29;林后十三7;雅五16)、也译为「盼望」(徒二十七29;罗九3)
    2. 「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是一个祝愿,也是当时书信中常用的问候语。但「灵魂兴盛」却不是祝愿,而是弟兄们所见证的事实,因为他「按真理而行」(3节),活出了「心里存的真理」(3节)。
    3. 「凡事兴盛」,包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各个方面的顺利。一个属灵的人也可以享受生活(传三12-13;五18;八15),一个苦待己身的人不一定属灵(西二23)。主耶稣也教导我们为「日用的饮食」(太六11)祷告,关键是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太六33)。为工作、事业祷告也可以很属灵,重要的是让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无论做什么,都要从心里做,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西三23)。
    4. 该犹的「灵魂兴盛」,但经济和身体可能不太好,所以约翰祝愿他「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成功神学根据这节经文,认定信徒只要爱神,必然会得着健康、成功和财富;但约翰的祝愿却表明一个「灵魂兴盛」的人未必会事业成功、身体健康。
    5. 今天,许多人关心「凡事兴盛,身体健壮」,往往多于「灵魂兴盛」。因此,我们的祷告应当小心,当我们祈求事业、健康与灵魂的光景相称时,会不会马上就会病倒了呢?
  • 「有弟兄」(3节)原文是复数,指该犹接待过的福音使者(5节),他们见证了该犹「心里存的真理」和「爱」(6节)。该犹「灵魂兴盛」的表现,是在爱中「按真理而行」(3节),又在真理中爱人如己(6节)。
  • 「我的儿女们」(4节),是年老的使徒约翰对信徒的昵称(约壹二1)。有些人最大的喜乐,是信主、受洗或事奉的人数增加;而使徒约翰最大的喜乐,却是信徒的生命成长、能「按真理而行」(4节)。神的儿女顺服神、「按真理而行」,是神最大的喜乐(撒上十五22),也应该是神仆人最大的喜乐。

【约叁5】「亲爱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

【约叁6】「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你若配得过神,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

【约叁7】「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原文是那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

【约叁8】「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

  • 5-8节的主题是「用爱心行真理的人」。
  • 5b可译为「你对弟兄,特别是对作客旅的弟兄所做的都是忠诚的」(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指该犹不但对本地的弟兄有爱心,也遵行主耶稣(太十40-42)和使徒的教训(罗十二13;提前五9;彼前四9;来十三2),乐意接待那些「为主的名出外」(7节)的弟兄。这是对主的「忠心」、也是教会领袖的基本素质(提前三2;多一8)。当时正是罗马帝国逼迫信徒的时候,也是各种异端逐渐侵扰教会的时期。该犹不顾环境的难处,热心接待福音的使者,表明他的爱心与所信的真理相称。
  • 6b可译为「你若以对得起神的方式,为他们送行就好了」(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指像接待主一样接待主的福音使者,供应他们前往下一站的所需(罗十五24;林前十六6、11;林后一16)。
  • 8b可译为「好让我们与他们在真理上成为同工」(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
  • 信徒接待「作客旅之弟兄」,有三个理由:
    1. 他们是「为主的名出外」,所以我们应该尊重作主使者的弟兄,因为主耶稣说:「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太十40)。
    2. 他们「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7节),「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8a)。「外邦人」特指未信主的人,因为「该犹」(1节)、「丢特腓」(9节)和「低米丢」(12节)都是外邦人。当时,罗马的道路上充斥着各种外邦宗教的募捐者,有段叙利亚碑文(Inscription from Kefr-Huar in Syria)提到,一位外邦女神的募捐者,一次讨钱之旅从未少于七十袋金钱。一些假师傅打着基督的名义,「为利混乱神的道」(林后二17);但真正的福音使者却不会接受未信者的资助,免得被人误解传福音的动机(林后十二16-18),把福音当作廉价的智慧。今天,基督徒应该乐善好施,但更应该支持宣教的工人;因为世界不会支持他们,他们也不期待世界的支持,而大使命却是每个信徒的天职(太二十八18-21)。
    3. 信徒和教会如果接待或支持「那迷惑人、敌基督的」(约贰7)假师傅,「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约贰11);相反,信徒和教会若是接待和供应「为主的名出外」的福音使者,就是用爱心「与他们在真理上成为同工」。大使命不但需要前往远方的宣教士,也需要在本地支持他们、接待他们的「同工」。「同工」乃是一种特权,使那些不能离开自己的地方、不能放下自己的工作的人,也可以借着支持和祷告,与宣教士一起实践大使命。当神赐下掠物的时候,「上阵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撒上三十24)。又如主耶稣所说的:「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太十41)。

【约叁9】「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

【约叁10】「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

  • 9-10节的主题是「无视真理、没有爱心的人」。
  • 第9节可译为「我曾写过一些东西给教会,但那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承认我们的权柄」(英文ESV译本)。「丢特腓」这个名字的意思是「朱庇特神所滋养的」,可能是当地教会的领袖之一。他为了维持自己的地位,不但挑战使徒的权柄,而且既无视真理、也没有爱心,行为逐步升级:
    1. 拒绝使徒写给教会的信,不顺服真理(9节);
    2. 恶意中伤使徒,毁谤真理(10节);
    3. 禁止别人接待使徒的信使,没有爱心(10节);
    4. 将接待使徒信使的人赶出教会,制造仇恨(10节)。
  • 丢特腓不承认使徒的权柄,就是不顺服真理的权柄,所以使徒约翰准备亲自前往处理,当众「提说他所行的事」(10节)。
  • 教会唯一的元首是基督(弗四15;西二19),既不是领袖、也不是政府,教会领袖的职分是服事人的岗位、而不是荣耀人的地位,正如主耶稣所说的:「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可十44),「你们里头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为首领的,倒要像服事人的」(路二十而26)。
    1. 该犹是一位仆人式的领袖,他行真理(3节)、爱弟兄(6节),正如主自己设立的仆人榜样(约十三3-5)。
    2. 丢特腓却是「好为首的」,他爱自己过于爱真理,为了私利「辖制所托付」(彼前五3)的羊群,窃取了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的地位,把自己的意见看得比使徒的教训更加重要。
  • 在今天的教会中,自告奋勇的领袖,往往在真理和爱心上都出现问题,成为「好为首的丢特腓」;只有蒙神呼召的仆人,才能经过十字架的对付,成为真理和爱心全备的该犹:
    1. 一方面,天然人总是享受作领袖的感觉,很容易把教会当作自己的私域,不容外人染指,把辖制会众当作看守群羊、把建造巴别塔当作独立自主。
    2. 另一方面,懒惰者都会习惯跟从超级巨星。如果有一位领袖博学多才、能言善道、事奉得力、成效卓著,很快就会被人追捧,难免自我膨胀。

【约叁11】「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

【约叁12】「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

  • 11-12节的主题是「有真理为爱作证的人」。
  • 约翰一面责备丢特腓,一面推荐低米丢,鼓励该犹「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11节)。神不会让我们在属灵的路上踯躅独行,总会赐下肢体彼此扶持。
  • 「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11节),这是《约翰壹书》所教导的原则(约壹二3-4),实际上是质疑丢特腓是否是属乎神的真信徒,因为「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祂」(约壹三6),「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壹三6)。
  • 12节可译为「低米丢行善,有众人为他作证,真理本身也为他作证。我们也为他作证,你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新译本,英文ESV译本)。「低米丢」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属于低米特神的」,他可能是本信的信使。主后380年的《使徒宪典 Apostolic Constitutions》记载(卷7第4章46节),使徒约翰按立了一位低米丢担任非拉铁非教会的第一任监督。并不是低米丢给真理作见证,而是「真理本身」给低米丢的爱心作见证。人并不是善恶的标准,真理才是评估低米丢是否行善的标准。

【约叁13】「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却不愿意用笔墨写给你,」

【约叁14】「但盼望快快地见你,我们就当面谈论。」

【约叁15】「愿你平安。众位朋友都问你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

  • 13-15节是问安。
  • 本信写到这里,已经写到当时一张蒲草纸的尾端(约贰12),所以约翰就不再继续了。他比较喜欢「当面谈论」(14节),而不是写信。只有面对面的交通,才能避免误解,深入地探讨真理、实际地彼此相爱。
  • 「愿你平安」(15节),是希伯来式的问安语,主耶稣在复活之后赋予它新的意义(约二十19、21、26)。在该犹的教会中有丢特腓在兴风作浪,所以这个问安尤其合适。
  • 新约的信徒之间通常互称「弟兄姊妹」,但有时也互称「朋友」(徒二十七3),正如主耶稣称门徒为祂的「朋友」(约十五13-15)。新约书信中只有此处用「朋友」来称呼信徒。
  • 「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15节),意思是「一个一个地问安」。一个教会或团契应当足够小,小到每个人都能互相叫得出名字,正如我们的大牧者是「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约十3)。

《约翰叁书》背景

  《约翰叁书》的原文是希腊文,又被称为「约翰的第三封信 Third Epistle of John」。《希伯来书》、《雅各书》、《彼得前、后书》、《约翰壹、贰、叁书》、《犹大书》被称为「一般书信 General Epistles」或「大公书信 Catholic Epistles」,因为这些书信都没有指明特定的收信人,而且作者并非保罗。

  《约翰贰书、叁书》是新约中最短的两卷书信,《贰书》有二百四十五个希腊词,《叁书》有二百一十九个希腊词,都可以写在当时的一张蒲草纸上。教会传统认为,本信的作者是使徒约翰。他可能于主后90年代,从以弗所写了这两封信给附近亚细亚的教会,把《约翰壹书》关于真理和爱心的教导应用到具体的实践上。本信整体是一个交错对称的结构:

    • A. 问候(1-4节);
    •  B. 用爱心行真理的人(5-8节);
    •   C. 无视真理、没有爱心的人(9-10节);
    •  B1. 有真理为爱作证的人(11-12节);
    • A1. 问安(13-15节)。

  主前30年,屋大维消灭埃及托勒密王朝,结束了罗马内战,统治了整个地中海、黑海沿岸地区。罗马帝国法制相对公正严明,境内常年太平、治安良好,水陆交通通畅,罗马大道和通用的希腊语把广大的疆域连为一体,使各族人民得以安居乐业、自由贸易,进入二百年相对繁荣的「罗马治世 Pax Romana」时期。在这段时期,普通人外出旅行比从前更加便利,也使福音在第一世纪能够迅速传播。

  由于当时的旅店很少,名声很差,所以信徒旅行时,通常都会找当地的信徒接待。但信徒之间的彼此相爱,有时也会被人滥用、甚至被异端利用。因此,第一世纪的教会规范手册《十二使徒遗训 Didache》规定:

    1. 路过的使徒只能住一天,如有需要,可以住两天;若是住上三天,他就是假先知(11章5节)。
    2. 使徒离开时,除了够他食用到当晚投宿别处的食物之外,不可带走任何东西;若是索要金钱,他就是假先知(11章6节)。
    3. 若有人藉着圣灵索要金钱或别的东西,不要听从他;但若是为他人的需要而叫人施舍,就不应论断他(11章12节)。
    4. 一般旅行的信徒最多只能逗留两天,如有必要,可以住三天(12章2节)。如果他要住下来,就要自食其力、不可游手好闲,他若不愿意这样做,就是利用基督了(12章3-5节)。

  我们必须把《约翰贰书》和《约翰叁书》放在一起读,才能对真理和爱心有平衡的认识:前者提醒谨防异端(约贰7),后者支持广传福音(约叁8);前者反对教会太开放(约贰10),后者责备教会太狭隘(约叁10);前者警告不要接待假师傅(约贰10),后者鼓励接待福音使者(约叁6);前者告诫不要与假师傅在恶行上有分(约贰11),后者要求与福音使者在真理上同工(约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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