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家园
阅读导航

约翰叁书原注释版本

来自:圣经综合解读
相关章:
转至节:

【约叁1】「作长老的写信给亲爱的该犹,就是我诚心所爱的。」

  • 使徒约翰按照希腊人写信的习惯,首先说明自己是谁。但他没有像保罗一样写出自己的名字,却自称「作长老的」,表明当时已经年近百岁的约翰的这个称呼在读者中广为人知,所以无需写明名字。
  • 「该犹」是罗马帝国中的常见名字,新约中有好几位「该犹」:哥林多人该犹在保罗手下受洗(林前一14),并接待保罗和全教会(罗十六23),俄利根记载他是帖撒罗尼迦教会的第一任主教;马其顿人该犹与保罗一起在以弗所的暴动中受苦(徒十九29);特庇人该犹(可能就是马其顿人该犹)伴随保罗从希腊走到特罗亚,把收集的捐款带给犹大境内的穷人(徒二十4)。主后380年的《使徒宪典(Apostolic Constitutions)》记载,这位特庇人该犹就是本信的收信者,约翰按立他为别迦摩教会的第一任主教。
  • 「诚心所爱的」也可译为「在真理中所爱的」。

【约叁2】「亲爱的兄弟啊,愿你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

  • 「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是当时书信中的常用问候语,是约翰的祝愿,并非神的应许。「身体健壮」暗示该犹的健康情形并不好,而约翰并不需要祝愿该犹「灵魂兴盛」,因为他知道必定如此。
  • 成功神学抓住本节经文,认定只要信徒爱神,必然会事业发达、身体健康,但使徒约翰并非教导根据该犹的健康、成功、财富来判断他的属灵状况。

【约叁3】「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

  • 「有弟兄」原文是复数,指拜访过该犹教会的一些传道人(5节)。
  • 「来证明」指带来见证。
  • 「你心里存的真理」直译为「你的真理」,和「你的爱」(6节)一样被那些传道人所见证。该犹「灵魂兴盛」(2节)的表现,是在爱中坚守真理(4节),也在真理中爱人(6节)。

【约叁4】「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

  • 「我的儿女们」是年近百岁的使徒约翰对信徒的昵称(约壹二1)。
  • 有的传道人最大的喜乐是领人归主,有的是让人热心为主做工,但使徒约翰最大的喜乐却是信主的人「按真理而行」。神的儿女顺服神、「按真理而行」,是神最大的喜乐,因此也是神的仆人最大的喜乐。

【约叁5】「亲爱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

  • 「作客旅之弟兄」指那些「为主的名出外」(7节)的传道人。
  • 该犹乐意接待主差派的传道人,显明他对主的「忠心」。当时正是罗马帝国逼迫教会的时候,也是各样异端引诱人离弃真理的时候。该犹逆流而上,不顾环境的反对而接待传道人,因为他谨记主耶稣所说:「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太十40),他的爱与他所信的真理相称。

【约叁6】「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你若配得过神,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

  • 「配得过神」,指用神配得的方式,像接待神一样接待「为主的名出外」(7节)的传道人,正如主耶稣所说:「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太十40)。
  • 「帮助他们往前行」,指供应他们向下一站前行的所需(罗十五24;林前十六6、11;林后一16)。

【约叁7】「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原文是那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

  • 「为主的名出外」不是指一般旅行的信徒,而是指传道人。
  • 「外邦人」在此不是指非犹太人,而是指非信徒。这些传道人旅行的目的是「为主的名」传扬福音,所以不会接受非信徒的施舍、羞辱主的名。
  • 当时道路上充斥着各种宗教收集捐献的善男信女,有一段碑文提到,一位叙利亚女神的仆人一次旅行就带回七十个装钱的袋囊。而一些假师傅也打着基督的名义,「为利混乱神的道」(林后二17)。

【约叁8】「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

  • 正因为传道人不接受非信徒的施舍,「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教会供应神的工人的所需,是肢体「一同为真理做工」、显明基督身体的见证,这是身体生活的原则。
  • 正如接待「那迷惑人、敌基督的」(约贰7),「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约贰11);照样,接待「为主的名出外」(7节)的传道人,就是「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太十41)。

【约叁9】「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

  • 「好为首」意指喜欢自己出头,却不肯让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教会的领袖尤其应该谨慎,不可让任何人代替基督在教会中做头。
  • 「不接待我们」指不顺服使徒的权柄,也就是不顺服基督的权柄。
  • 「丢特腓」这名字十分罕见,意思是「宙斯的养子」,这名字只在有名望的古老家族中出现。有人推测,当时是使徒时代向主教治会制(一名主教管理一群长老)过渡的时期,丢特腓是别迦摩教会的主教,所以不服使徒约翰对地方教会的干预。

【约叁10】「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

  • 「所以我若去」表明使徒约翰可能要亲自前往解决此事,而不是将难题推给该犹。
  • 「提说」指公开责备。
  • 「用恶言妄论我们」,指为了否定使徒的权柄,用无凭无据、怀有恶意的话指控使徒。丢特腓为了维持自己在教会中的权威地位,不但反对使徒,还反对使徒关于「接待弟兄」的教导,甚至滥用权柄,「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
  • 教会的领袖自己「好为首」(9节),不肯让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是破坏教会合一的根源之一。教会的元首基督的心意,是「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可十42-45),「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五3)。

【约叁11】「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

  • 使徒约翰一面责备丢特腓,一面坚固该犹,接着推荐低米丢,让他「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因为神的心意不是让我们在属灵的道路踯躅独行,而是肢体彼此扶持,这是身体生活的原则。
  • 「凡行善的是出于神,凡行恶的未曾见过神」,是约翰壹书里反复教导的原则(约壹二3-6、29;三9-10;五18)。使徒约翰在此质疑丢特腓是否为真信徒,因为「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约壹三6),是「卧在那恶者的手下」的(约壹五19)。

【约叁12】「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

  • 「低米丢」背景不明,可能是本信的信使,主后380年的《使徒宪典(Apostolic Constitutions)》记载,使徒约翰后来按立他为非拉铁非的主教。
  • 「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因为真理才是评估我们行善、行恶的标准。

【约叁13】「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却不愿意用笔墨写给你,」

约翰已经写到一页蒲草纸的尾端(约贰12),就不再继续了。

【约叁14】「但盼望快快地见你,我们就当面谈论。」

这里可能暗示处理丢特腓如此棘手的事例,最好当面谈论。

 【约叁15】「愿你平安。众位朋友都问你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

  • 「愿你平安」是希伯来式的问安语,主耶稣在复活之后赋予它新的意义(约二十19、21、26)。在该犹的教会中有丢特腓在兴风作浪,所以用这句话为该犹代祷便十分合适。
  • 「按着姓名」意思是「一个一个地」。
  • 新约信徒之间通常是以「弟兄」称呼,新约书信中只有此处用「朋友」来称呼(徒二十七3),但主耶稣也称十一使徒为祂的「朋友」(约十五13-15)。

《约翰叁书》背景

  《约翰贰书、叁书》是新约中最短的书信,比《腓利门书》和《犹大书》还要短。《约翰贰书》和《叁书》都少于三百个希腊字,可以写在当时的一张蒲草纸上。这两封信可能是年近百岁的使徒约翰于主后98年左右在以弗所附近写成的,是在写完《约翰壹书》之后,继续把《约翰壹书》里的原则应用到具体的事例上。

  罗马帝国的广大版图与稳定局势,罗马大道、各地驻军所维系的和平、加上全国通用的希腊语,使境内旅行比从前更加便利,也使福音在第一世纪能够迅速传播。但当时旅店很少,名声很差,所以基督徒旅行时通常都由当地的信徒接待,但这种接待也很容易被异端利用。《约翰贰书》教导信徒不应该接待假师傅,而《约翰叁书》则教导信徒应该接待真传道人,我们必须两封信一起读,才能对真理和爱心有平衡的认识。

  第一世纪的教会手册《十二使徒遗训》中说,早期信徒的接待有时被人利用,因此有规定,一名「使徒」停留不可以超过一天,而「若有必要」,则延为两天。「如果他停留三天,就是假先知」(十一5)。在离开的时候,他可以接受旅途用的食物,但「如果他要钱,就是假先知」(十一6)。另外,如果一位先知明显受灵感而说话,说:「给我钱,或某些东西」,就可以不听他的话,除非那些钱是「为了其他有需要的人」(十一12)。真先知有权停留并接受支持(13节),但普通旅行的信徒不能免费招待两三天以上(十二2)。如果他要住下来,「就必须工作赚钱,……如果他拒绝这样做,就是利用基督」(十二3-5)。

圣经书卷列表:
更多关于: 约翰   使徒   教会   信徒   真理   罗马   基督   先知   的人   弟兄   道路   主教   喜乐   保罗   见证   罗马帝国   也有   权柄   兴盛   给他   新约   是指   身体   旅行   顺服   而行   马其顿   阿尔及利亚   福音   马车
返回顶部
来自于圣经综合解读,版权为其所有
@c.zyesu.com 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