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5章讲解讲章背景
【罗五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
- 「因信称义」不是靠着人来做什么,而是「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把人恢复到承受神恩典的地位上。
- 「称义」是恩典的开始,这恩典首先是我们在基督里「与神相和」,恢复人在伊甸园里所失去的与神的正常关系,使原来「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祂为敌」(西一21)的罪人得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四16)。
- 神已经借着祂儿子「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祂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西一20),因此,不需要人再作什么,只要用信心接过基督已经成就的和平。
【罗五2】「我们又借着祂,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 神的儿子基督是「恩典」的内容,恩典的结果是把神的儿子显明在人身上。
- 人是按着神的形象、为着神的荣耀而被造的(赛四十三7),凡是没有「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的人,都是「亏缺了神的荣耀」(三23)。人承受恩典的过程是从「称义」开始,一直进到「荣耀」里,这个过程里会有许多的曲折,但「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的人,不会靠自己的努力来挣扎,而是因为知道是神赐给自己信心、神掌管一切,所以无论是平安稳妥还是在患难中,都会「欢欢喜喜地盼望神的荣耀」。这「荣耀」乃是神借着万事互相效力,把我们模成神儿子的模样(八28-30),「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四13),好「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
- 「因信称义、与神相和、进入恩典、盼望神的荣耀」,这四件事都是借着基督来成就的。借着基督,「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三21),不需要人再做什么,只要接受神的儿子所成就的,神的义就在人的身上显明出来。
- 「进入」指得以亲近的特权,或是被引荐至某一居高位之人面前。基督引荐我们到神面前,站在蒙恩、得悦纳的新地位上(弗三12)。
【罗五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 一个凭理性、意志和情感来跟从主的人,靠的是经不住「患难」考验的虚假信心。「因信称义」的信心不是从人自己里面生发出来的「自信」,而是从神而来的真实信心,所以「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2节),「万事」(八28)都是进入恩典高处的经历,因此就能看到神在「万事」背后用恩典带领的手,知道「万事」会怎样发展、会有什么结果。
- 神既然允许「患难」发生,我们就「欢欢喜喜」地从神手中接过来,不管环境多难、时间多久,里面都平静安稳,都能享受神借着「患难」对我们的造就,体验「患难」所显明恩典的真实和宝贵,自然就生发出「忍耐」。有真实信心的人不会祈求难处赶快过去,而会求神让我们能学习祂要我们学到的功课,好进入恩典的高处。
- 每一次「忍耐」的经历,都使我们对神的旨意有多一点把握、对神的工作有多一些体会。长期的「忍耐」,能使人对属灵的事情越来越「老练」。
- 「老练」原文指金属经过提炼后毫无杂质的状况,患难、忍耐能炼净神儿女里面的杂质,使我们向着神的心更加单纯,生命更加成熟,更加盼望「神的荣耀」(2节)。
【罗五5】「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 当我们走过从「患难」、「忍耐」、「老练」到「盼望」的恩典历程时,就会明白神的眼目一直在「患难」的环境中看顾我们,一直借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以致我们能像亚伯拉罕「在无可指望中,因信仍有指望」(四18)。有时是神在外面停止难处,有时是神叫我们「心里得坚固」(四20),叫绝望的难处不再成为我们的重担。
- 因此,一个属灵「老练」的人对神的盼望是有确据的,因为我们在「患难」中经历、体会了「神的爱」,就必确信我们所盼望的「神的荣耀」(2节)不会落空,「不至于羞耻」。
【罗五6】「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
「神的爱」(5节)是主动的,是神在我们还没有做出任何行为的时候,就已经计划好要赐给我们这些不配的罪人。
本节中的「义」与「仁」原文意思几乎没有分别。
【罗五8】「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 一次又一次在患难中忍耐的经历(3-4节),能使我们对自己的本相有越来越深的体会,越来越透彻地认识自己在神面前是不配蒙恩的。我们信主前是罪人,信主后还是软弱的人,就像亚伯拉罕一样反复失败。但在恩典的经历里,神始终不离不弃,每次我们跌倒,祂都用恩典扶我们起来,因此我们越来越体会到「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祂也早知道我们得救后还会软弱和失败,但祂却始终不放弃我们。因为神的恩典是没有条件的,神的爱完全是出于祂的拣选,我们完全是「因信称义」。
- 经历了神如此爱我们的确据,我们「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3节),无论是患难、逼迫,还是软弱、失败,都不能夺去我们在荣耀盼望里的喜乐。
【罗五9】「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祂免去神的忿怒。」
- 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面流血解决我们的罪行,使我们得以称义;一面将「旧人、我、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罗六6;加二20;五24)都和祂同钉,用神儿子的新生命来解决我们的罪性,免去遭神忿怒的因素。
- 「免去神的忿怒」指免去末日审判时的刑罚(帖前一10;帖前五9)。
【罗五10】「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
- 「神儿子」是我们在神面前蒙恩的根据。祂在十字架上的代死,解决了我们「罪行」的难处,使我们能「与神和好」,看法和行事与神一致,使神得以满足。祂的死而复活,将祂复活的生命分赐给我们,使我们能凭这生命而活(六8-11),「因此渐长,以致得救」(彼前二2),解决了我们「罪性」的难处。
- 这里的「得救」不是指罪得赦免,而是指经历神全备的救恩,身体得赎,与基督一同进入我们所盼望的「神的荣耀」里(2节)。
【罗五11】「不但如此,我们既借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借着祂以神为乐。」
- 死而复活的基督在我们身上所做成的,不仅是「与神和好」,也不仅是恢复我们进入「神的荣耀」(2节),更是把我们恢复到与神相交(约壹一3)、与神联合、「以神为乐」里。
- 「以神为乐」是救恩的最高处、恩典的最深处,神人同行同住,彼此享受,互为满足,直到永远。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三21),用恩典把我们从称义的地位开始,一步一步把我们带到「以神为乐」的最高处,把神的生命和神的丰富都恢复到我们身上,以致我们的满足和喜乐就是神自己,神自己成了我们的满足和喜乐,因此我们「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3节)。
- 恩典的起头是基督(1节)、内容是基督(2节)、方法是基督(9-10节),结局是「借着祂以神为乐」,这一切都是基督自己做成的,我们只需要凭着信心接上神儿子的所作。
【罗五12】「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 神眼中的「罪」,包括心思、言行违背神的律法,做不当做的事:「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3:4);也包括心思、言行不遵行神的律法,不做当做的事:「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 「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指每个人都遗传了祖宗亚当的罪性,生来就有对神律法的敌意:「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因此天生有犯罪的倾向(原罪)。
- 「众人都犯了罪」,指每个人都会因原罪导致生活中的犯罪(本罪)。「罪的工价乃是死」(六23),所以全人类都伏在罪与死的权势之下(创二17)。若要解决罪与死的问题,不能从外面的行为寻求脱困之道,必须从里面的生命着手。
- 「一人」指亚当,虽然是夏娃首先犯罪(创三6),但圣灵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因为亚当是承担责任的头,也因为他们「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
【罗五13】「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亚当堕落的时候,神还没有颁布律法,但「罪」已经存在。「罪也不算罪」并不是说罪不是罪,而是说因为没有律法,所以没有定罪的根据来显明某项罪行就是罪。但亚当被定罪是很明确的,因为神之前已经说:「你吃的日子必死」(创二17)。
【罗五14】「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 虽然在摩西之前没有律法作为定罪的根据来显明罪就是罪,但罪还是实际存在的。虽然没有律法来定人的罪,但亚当的后裔也照样逃不过罪的结局:「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
- 「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指亚当是地上所有旧造之人的源头,这个事实是预表基督要成为所有新造之人的源头(林后五17)。
- 在神的眼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亚当,另一个是基督,「头一个人是出于地,乃属土;第二个人是出于天」(林前十五)。地上所有的人都和这两个人有关:所有的人源头都是亚当,或者因拒绝基督而被定罪,或者因接受基督而被赦免,「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要复活」(林前十五22)。
【罗五15】「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基督的救赎所赏赐给我们的恩典,不但遮盖了亚当的过犯遗留给我们的祸害,并且还「加倍地临到」,丰满有余,让我们能「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2节)、「以神为乐」(11节)。亚当的所有后裔在出生之前都在亚当里,所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
- 亚当犯罪的时候,他的所有后裔都在他的身体里面。圣经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借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来七9-10),既然神看利未在他的祖先亚伯拉罕身体里面一起纳上了十分之一的奉献,当然也会看亚当的后裔在亚当的身体里面一起犯罪了。
- 在行为之约中,亚当是全人类共同的元首和立约代表,既代表全人类接受行为之约中永生的应许,也代表全人类接受行为之约顺服的条件(创二17)。这约是神借着亚当与他所有的后裔所立的,整本圣经都提到,人要得到永生就必须遵守上帝的律法(利十八5;太十九17;罗十5),这个应许和要求首先来自上帝与亚当所立之约。
- 「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耶三十一30),因此,亚当的罪归算到我们身上,并非因为祖先的罪行会连累我们,使我们代替祖先受惩罚,而是因为亚当是代表人类立约的元首,他的不顺服破坏了这约,所以我们要承受违约的后果。所以圣经只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12节),而不是从亚当、夏娃二人入了世界。「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18节),不是因为别的过犯,而是因为亚当违反了行为之约的过犯,使他所有的后裔都落在违约的罪债之中。
- 亚当违约的后果就是带着他的后裔一起离开神。只有神是全善的,人若离开了神,就都在罪中成孕、出生,带有原罪,也就是生来就有对神的律法的敌意,都倾向于以自己为「神」,自己设立善恶的标准。当众多的「神」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人都倾向于体贴自己,而不是体贴别人,以致不再有能力行善:「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七18)。所以人性变得越来越败坏,都在行为上违反了律法:「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三23)。
【罗五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 亚当所作的是过犯,带给众人的是死;基督所作的是恩赐,带给众人的是生命。因此,基督所作的远比亚当所作的强。
- 「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指恩赐使许多人从他们的过犯中被释放出来,不再被定罪,反而蒙恩得称为义。
【罗五17】「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亚当把众人都带到死亡的辖制之下,基督把众人带到复活的生命里,让我们能顺服里面复活生命的约束,享用复活生命的丰富,也就是接受基督「在生命中作王」。
【罗五18】「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 「照样」表明原则是一样的,生命的源头决定人的结局。一切的结果都是根据作源头的那个人,我们在哪个源头里,就有哪种结局。
- 「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我们与生俱来的旧造源头是在亚当那里,必须因信接上基督的新造源头,才能接受这个源头里的「恩典」(15节)、「生命」(18节)、「顺从」和「义」(19节)。
【罗五19】「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一次的过犯」(18节)是外面行为的问题,「一人的悖逆」是里面生命的问题。
【罗五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 「律法本是外添的」,指因为人有罪而不知罪,神才颁布了律法。
- 「叫过犯显多」,指律法的功用是将罪显明出来,并且越显越多,使人从而认识自己的败坏和无能。
- 「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指人越看见罪的可怕,就越不敢依靠自己,而是回转过来依靠恩典,以致恩典更多显明在我们的身上。而恩典总是超过罪的,不只比罪更强、更有能,并且比罪更多、更够用。
【罗五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 第一个「一人」亚当有神的「形象」(创一27),却没有拣选神的生命,结果「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弗四18),「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把他的后裔都带到绝望里。
- 第二个「一人」基督「是神本体的真像」(来一3),祂自己就是「生命」(约十四6),也成为我们的「生命」(西三4),神要用恩典「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把一切在亚当里绝望的人都带进生命的荣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