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23章讲解讲章背景
【徒廿三1】「保罗定睛看着公会的人,说:『弟兄们,我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直到今日。』」
【徒廿三3】「保罗对他说:『你这粉饰的墙,神要打你!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
【徒廿三5】「保罗说:『弟兄们,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经上记着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 保罗明知在场的都是公会的衮衮诸公,但却不说「诸位父兄」(二十二1),而是称他们为「弟兄们」(1节),表明自己与他们在神面前是平等的。他「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1节),所以才能在公会面前坦然分诉。
- 「亚拿尼亚 Ananias ben Nebedeus」(2节)于主后47至58年间作大祭司,他是一个粗暴傲慢、贪婪成性的政客(《犹太古史》卷20第9章205-207节),虽然有许多拥护者,但有许多法利赛人认为他不配担任「神的大祭司」(4节)。
- 律法规定:「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利十九15)。大祭司亚拿尼亚还没审讯暴露,就吩咐人「打他的嘴」(2节),乃是公然「违背律法」(3节)。身为大祭司,亚拿尼亚知法犯法,所以保罗斥责他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粉饰的墙」(3节),表面道貌岸然,内心污秽不堪。
- 「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经上记着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4节),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说:「我还以为违背律法、未经审讯就吩咐人打我的,不可能是大祭司;否则我怎么会辱骂神的大祭司呢?因为我比这人更懂得律法,出二十二28记着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虽然保罗确实不认识现任大祭司,但他已经「定睛看着公会的人」(1节),知道在场的都是「百姓的官长」,能「坐堂」(5节)发号施令的更非寻常,怎么可能骂错人呢?主亲自赞许了保罗的见证(11节),并没有责备他毁谤官长,因为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十三6)。
- 保罗说「神要打你」(3节),原文与大祭司吩咐人「打他的嘴」(2节)是同一个「打」字,这是奉神之名宣告审判(申二十八22),亚拿尼亚果然于九年后被奋锐党所杀。
【徒廿三6】「保罗看出大众一半是撒都该人,一半是法利赛人,就在公会中大声说:『弟兄们,我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我现在受审问,是为盼望死人复活。』」
【徒廿三7】「说了这话,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争论起来,会众分为两党。」
【徒廿三8】「因为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赛人却说,两样都有。」
【徒廿三9】「于是大大地喧嚷起来。有几个法利赛党的文士站起来争辩说:『我们看不出这人有什么恶处,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对他说过话,怎么样呢?』」
【徒廿三10】「那时大起争吵,千夫长恐怕保罗被他们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从众人当中抢出来,带进营楼去。」
- 犹太公会的成员主要分为「撒都该人」(6节)和「法利赛人」(6节)两派,他们在政治及宗教上都有很大的分歧。
- 「法利赛 Pharisee」,意思是「分别出来的人」,法利赛人有六千多人(《犹太古史记》卷17第2章),是解释律法的权威,掌控会堂,得到大多数犹太人的拥护,但并无政治权力。他们生活简朴,严格遵守摩西五经和口传律法,相信灵魂不朽和复活,文士、拉比大都是法利赛人。
- 「撒都该 Sadducee」,意思是「正人君子」。撒都该人以犹太祭司长为中心,大都是贵族和祭司,掌控圣殿和政治事务。他们接受希腊化思想,与罗马人妥协,只承认摩西五经,藐视口传律法,不相信灵魂不灭、复活、天使和圣灵。但他们为了掌权,不得不尊重法利赛人的教导,否则就会失去大多数犹太人的支持。
- 一个法利赛人可以同时也是门徒(十五5),但是一个撒都该人却不可能既作门徒、又作撒都该人。因此,「保罗看出大众一半是撒都该人,一半是法利赛人」(6节),就抓紧机会向法利赛人作复活的见证。果然,这几位文士认为,保罗的见证并无不妥(9节)。
- 耶稣曾经站在公会面前受审,众使徒也不例外,现在又轮到了保罗。这是教会在公会面前的最后一次见证,这个见证使否认复活和承认复活的犹太人分裂了。保罗被罗马人「从众人当中抢出来」(10节)以后,撒都该人就丧失了主给他们的最后一次机会。主后70年圣殿被毁以后,撒都该人就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了,只有法利赛人幸存下来,法利赛信条成为今天犹太教的基础。这场争论将让历世历代的法利赛人知道:热爱律法不能叫人得救,承认复活也不能得着永生,唯有因信称义、接受主耶稣,才是与神和好的唯一道路。
【徒廿三11】「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
- 二十三11-二十八31的主题是「保罗前往罗马向外邦作见证」,与路二十四44-53「耶稣差遣门徒向万邦作见证」平行,包括两个部分:
- 保罗前往罗马(二十三11-二十八14);
- 保罗在罗马作见证(二十八15-31)。
- 二十三11-二十八14的主题是「保罗前往罗马」,整体组成一个交错对称的结构:
- A. 主应许保罗在罗马作见证(二十三11);
- B. 主保守保罗前往凯撒利亚(二十三12-35);
- C. 保罗向罗马巡抚作见证(二十四1-27);
- B. 保罗要上告于凯撒(二十五1-12);
- C1. 保罗向犹太王作见证(二十五13-二十六32);
- B1. 主保守保罗前往罗马(二十七1-二十八14a);
- A1. 保罗到达罗马(二十八14b)。
- 此时,耶路撒冷教会没有营救保罗,主也没有差天使(十二7-19)或用地震(十六25–27)打开监门,而是亲自「站在保罗旁边」(11节),宣告一切都在祂的计划之中。保罗不必急着出狱,靠自己的双腿走向罗马作见证;主耶稣要借着罗马人的军用牲口(24节)和运粮船(二十七2、6),把他一路护送到罗马。无论保罗在公会面前受审,还是在君王面前受审,都不是在为自己申辩,而是为主作见证。
- 在《使徒行传》中,记录了七次主耶稣七次对保罗的亲自指示:
- 在大马士革路上,主吩咐保罗进城接受指示(九6);
- 在耶路撒冷圣殿,主吩咐保罗离开耶路撒冷,往外邦人那里去(二十二21);
- 在安提阿,主吩咐教会打发巴拿巴和保罗出去(十三1-2);
- 在特罗亚,主用异象吩咐保罗前往马其顿(十六6-10);
- 在哥林多,主吩咐保罗不要怕(十八9-10);
- 在监狱里,主应许保罗必在罗马作见证(二十三11);
- 在风浪中,主应许保罗必站在凯撒面前(二十七24)。
【徒廿三12】「到了天亮,犹太人同谋起誓,说:『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
【徒廿三14】「他们来见祭司长和长老,说:『我们已经起了一个大誓,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什么。」
【徒廿三15】「现在你们和公会要知会千夫长,叫他带下保罗到你们这里来,假作要详细察考他的事;我们已经预备好了,不等他来到跟前就杀他。』」
- 「犹太人同谋起誓」(12节),指一小部分极端分子。偏离真理的宗教热诚,是造成古今各种宗教恐怖、暴力行为的根源。这些人很可能不是法利赛人,所以来找公会里更能支持他们的撒都该人「祭司长和长老」(14节),而不是法利赛人文士。
- 这些「祭司长和长老」自诩是神的选民,想出来的主意(15节)却和抵挡神的外邦人一样诡诈(15节),不择手段地用违背律法的方式来捍卫律法。但一切都在主的管理之下(16节),恶人暗中策划的狂风,只不过是吹动保罗前往罗马的东风。
【徒廿三16】「保罗的外甥听见他们设下埋伏,就来到营楼里告诉保罗。」
【徒廿三17】「保罗请一个百夫长来,说:『你领这少年人去见千夫长,他有事告诉他。』」
【徒廿三18】「于是把他领去见千夫长,说:『被囚的保罗请我到他那里,求我领这少年人来见你;他有事告诉你。』」
【徒廿三19】「千夫长就拉着他的手,走到一旁,私下问他说:『你有什么事告诉我呢?』」
【徒廿三20】「他说:『犹太人已经约定,要求你明天带下保罗到公会里去,假作要详细查问他的事。」
【徒廿三21】「你切不要随从他们;因为他们有四十多人埋伏,已经起誓说,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现在预备好了,只等你应允。』」
【徒廿三22】「于是千夫长打发少年人走,嘱咐他说:『不要告诉人你将这事报给我了。』」
- 罗马是一个法治国家,保罗拥有罗马公民的合法权利,而且没有被定罪(29节),因此有权接见访客(16节),也有权求见千夫长(17节)。
- 百夫长向千夫长报告时,把保罗称为「被囚的保罗」(18节)。从此,这个称呼就成了使徒保罗的荣耀标志,他开始在信中自称「作了基督耶稣被囚的」(弗三1)、「为基督耶稣被囚的」(门1)、「为主被囚的」(弗四1)保罗。
- 「千夫长就拉着他的手」(19节),表示亲切,因为他已经意识到事态严重。罗马政府最重视的是社会能稳定、税收有保障,这位好不容易获得提拔(二十二28)的千夫长最怕耶路撒冷在他管理的期间出乱子。
- 千夫长心思缜密,嘱咐少年「不要告诉人你将这事报给我了」(22节),是怕惊动犹太激进分子提前行动。
【徒廿三23】「千夫长便叫了两个百夫长来,说:『预备步兵二百,马兵七十,长枪手二百,今夜亥初往凯撒利亚去;」
【徒廿三24】「也要预备牲口叫保罗骑上,护送到巡抚腓力斯那里去。』」
- 千夫长的安排非常谨慎,要确保万无一失。这支护送部队共有四百七十人(23节),耶路撒冷军营出动了一半以上,目的是要保持绝对优势、吓阻可能的埋伏者,不但保罗不能被杀,罗马士兵也不能因此牺牲。但耶路撒冷军营不能空虚太久,所以护送的步兵走完最危险的前半段路,就返回耶路撒冷了(32节)。
- 「亥初」(23节)是晚上9点,可以出其不意地低调出发。
- 「巡抚腓力斯」(24节),原来是罗马皇帝克劳第母亲的奴隶,因为哥哥被皇帝倚重,得以担任犹太巡抚(Antonius Felix,主后52-59年在位),为人残暴贪财,罗马历史学家塔西陀(Publius Cornelius Tacitus,主后56-120年)评价他说:「他以奴隶的心态来行使君尊的权力」。
【徒廿三26】「大略说:『克劳第‧吕西亚,请巡抚腓力斯大人安。」
【徒廿三27】「这人被犹太人拿住,将要杀害,我得知他是罗马人,就带兵丁下去救他出来。」
【徒廿三28】「因要知道他们告他的缘故,我就带他下到他们的公会去,」
【徒廿三29】「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们律法的辩论,并没有什么该死该绑的罪名。」
【徒廿三30】「后来有人把要害他的计谋告诉我,我就立时解他到你那里去,又吩咐告他的人在你面前告他。(有古卷加:愿你平安!)』」
- 26节是当时一般公函的开头格式,先列出写信人、收信人和问候语。
- 「克劳第」(26节)是千夫长成为公民时取的罗马名字,「吕西亚」(26节)是他原来的希腊名字,表明他来自希腊语地区。
- 「我得知他是罗马人,就带兵丁下去救他出来」(27节),这是千夫长顺便美化一下自己保卫罗马公民的英勇形象,其实他是在准备动手拷问保罗时才知道他是罗马人(二十二25-29)。
- 千夫长看到公会「大起争吵」(10节),就知道他们对保罗的指控不实(29节),所以说「他被告是因他们律法的辩论,并没有什么该死该绑的罪名」(29节)。
【徒廿三31】「于是,兵丁照所吩咐他们的,将保罗夜里带到安提帕底。」
【徒廿三33】「马兵来到凯撒利亚,把文书呈给巡抚,便叫保罗站在他面前。」
【徒廿三34】「巡抚看了文书,问保罗是哪省的人,既晓得他是基利家人,」
【徒廿三35】「就说:『等告你的人来到,我要细听你的事』;便吩咐人把他看守在希律的衙门里。」
- 「安提帕底 Antipatris」(31节)位于犹大与撒马利亚的边界,离耶路撒冷约60公里。从耶路撒冷到安提帕底,居民大都是犹太人,最有可能被伏击。从安提帕底到凯撒利亚是平原地带,居民大多为外邦人,相对比较安全,不需要有那么多兵力,「让马兵护送」(32节)也会更快。
- 「凯撒利亚」(33节)是罗马管辖撒马利亚与犹太地的总部,离安提帕底约50公里。
- 巡抚腓力斯先按程序查明保罗是否在他的司法权限之内,按照当时的罗马法律,犯人通常在犯事的省分受审,但也有可能被解返原籍受审。当时的基利家省和犹太省一样,都由叙利亚总督(Gaius Ummidius Durmius Quadratus)管辖,所以总督属下的腓力斯无法把责任推到基利家省,正如当年彼拉多没有办法把将审讯耶稣的司法权移交给希律·安提帕(路二十三11)。
- 「希律的衙门」(35节),指大希律在凯撒利亚为自己建造的宫殿,现在被罗马改为行政官邸。残暴的腓力斯竟然没有把保罗囚在监狱里,而是将他看守在官邸中,可谓非常优待了。
- 保罗在耶路撒冷备受毒打,在凯撒利亚却安然无恙;犹太人偏执狂热、知法犯法,罗马人却公平冷静、依法审判。保罗在「希律的衙门里」(35节),心中可能百感交集,但却不会后悔来了耶路撒冷(二十22),因为他已经清楚地知道,「主的旨意」(二十一14)乃是要带领自己去罗马作见证(11节)。因此,在保罗被送往凯撒利亚的整个过程中,主一路保守他,千夫长尊重法律(29节)、反应及时(30节)、安排周密(23-24节),不但使恶人的计谋落空(12-15节),而且使保罗向罗马(11节)更近了一步。传道人蒙召是要作神话语的出口,不是为了赢得自己想要的人(赛六9-10)、做成自己想做的工。保罗早就知道「这里的人必不领受」(二十二18)他的见证,但也知道「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十一29);因此,「他们失脚是要他们跌倒吗?断乎不是!反倒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要激动他们发愤」(罗十一11)。
读经有感:行事为人 都凭良心(1)
良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在心里专与自己过意不去,极其神奇的超然知觉。良心两个字,不知中国人是从哪来的复合性名词。良知两个字虽然好的多,但就科学性的认知而言,其实还是很不够准确!
良心或良知,指的其实是上帝为了让人自我监控而安置在人心里,接上了从祂而来真善美意识看不见摸不着的共知Con-Science!
固然,人所具有的良知,与上帝同时所赋予的理知和感知一样,虽然有限,但在人一生中却已够用有余——除非人存心压制或扭曲良知在自己身上的功能!
保罗说他一生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凭良心,说明他信主前后都凭良心,包括他信主后舍己爱人、拼死宣教都凭良心,他信主前理直气壮抓拿信徒也凭良心!
默然自问
- 试就保罗因看出犹太公会中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之间存在信仰上尖锐的矛盾,所以用死人复活的话题分化并削弱他们联合攻击自己的势力之事,确认他当时的做法究竟是出于人的聪明、主的指示、或主的允许?
- 为何主在当夜向保罗显现并确保他必在罗马,像他之前在圣城为祂作见证一样?是主体贴迁就保罗坚定不移的心愿?或主考虑顺应保罗当前的局面?
- 是否保罗作为被指名道姓的外邦使徒,指的是他受托付宣教范围最为辽阔,而不是他宣教距离最为遥远,更不是他宣教培育最为全面?
- 是否犹太人周详杀死保罗的密谋和安排,却因一连串的凑巧而徒劳无功的结果,部分或全部都是出于圣灵的意思和作为?
- 从12-35节所述保罗能以突破犹太人杀害密谋看,究竟他所经历一环扣一环的凑巧之事共有多少?对比以斯帖和末底改突破哈曼凶险诡计,是否有鲜明的异同之处?
- 是否今天圣灵对信徒的作为,就单单在于光照并感动他们按圣经的真理而行,以及推动并催促他们更全面认识圣经的教导?是否圣灵在人间或信徒身上看得见权能的作为都已不复存在?是否偶尔听到信徒所提值得感恩神迹般的见证,若不是出于信徒都必须凡事感恩的文化,就一定都是出于非常幸运的凑巧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