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2章讲解讲章背景
【罗二1】「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
- 「你」指那些自以为义的人,包括自以为有道德的外邦人和谨守律法的犹太人(17节)。保罗假设在场有一位自以为有道德的外邦人或敬虔的犹太人,当他正赞同保罗批评那些「不虔不义」的外邦人的时候(一21-31),保罗突然提醒他说,他并不比那些堕落的外邦人更好。这是当时的一种写作方法,假想有位批评者在场提问或反驳,然后予以答辩、驳斥。
- 保罗口授此信的时候,思想总是比话语快,德丢振笔疾书试图赶上(十六22),所以他的希腊文结构常常中断,许多句子不完整,特别在情绪激昂的地方。
「真理」就是「真实」,不但指神说的话是「真实」,也包括人的「真实」行为。神的审判是把人的实际行为与神的真理作比较。如果人的实际不符合真理,结果就要被定罪。
【罗二3】「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
- 我们在批评、论断别人的时候,常常是高标准、严要求,自以为义,不是觉得自己比不信主的世人好,就是觉得自己比不热心的挂名信徒好,其实不过是「五十步笑一百步」。神审判人的根据并不在于我们「论断人」时所持的道德标准,乃在于我们「所行」的真实情况。
- 神不会因为我们会按圣经知识审判人,所以就不审判我们。神审判的时候不看人掌握多少真理,也不看人有多少宗教活动,只看人实际如何活在祂面前。凡是只会审判别人、不会审判自己,以致只看见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太七3)的人,必不能逃脱神的审判。
【罗二4】「还是你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祂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
神长久的「恩慈、宽容、忍耐」,目的是要给人悔改的机会(十一22),好因信回到福音的大能之下,但那些自以为义的却以为做人凭良心、律法守得好,所以不必受审判。
【罗二5】「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神用「恩慈、宽容、忍耐」(4节)代替「神的忿怒」(一18)待祂的百姓,但许多人却自以为自己凭良心做事、或者谨守律法,因此不必福音,在神的「恩慈、宽容、忍耐」(4节)中无动于衷,继续不冷不热、「刚硬不悔改」,殊不知这是在「藐视」(4节)神,是在「为自己积蓄忿怒」!
- 虽然神有赦罪与永生的恩典,但祂审判的时候绝不偏待人,「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这个原则从旧约到新约都反复重申(诗六十二12;箴二十四12;耶十七10;三十二19;太十六27;林前三8;林后五10;启二23;二十12;二十二12;罗十四12)。
- 犹太人会按照律法受审判(12节),外邦人会按他们内心的道德律受审判(14-15节),基督徒岂不也要按他的信心真实与否受审判吗?信徒固然是因信称义,但「信心若没有行为是死的」(雅二17),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假信,神所赐的真实信心必然会产生相称的行为(弗二10;雅二22)。
【罗二7】「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 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神(太十九17)。「善、荣耀、尊贵、不朽坏之福」都是指神自己。惟有寻求神自己,才能得着永生。
- 保罗不是教导靠行为称义,而是强调神对犹太人和外邦人同样公平(徒十34-35),人能否得着永生,都是根据人里面真实寻求神的心思。这种寻求神的心思不可能从肉体里面生发出来的,而是神所赐的,所以人要完全凭自己在神面前蒙恩是不可能的。
【罗二8】「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
「不顺从真理」的结果,必然是坚持自己的意见,产生「结党」。
【罗二9】「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犹太人不仅首先领受救恩的福音(一16),也将首先经历神的审判(摩三2)。
【罗二10】「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 「神不偏待人」,而是按着人的实际来审判人,这是另一个从旧约到新约都反复重申的原则(太五45;申十17;代下十九7;徒十34;加二6;弗六9;西三25;彼前一17)。「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因为神「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祂的救恩(一16)、定罪(9节)和赐福(10节)的工作次序都是「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 犹太人被拣选为神的选民,是神工作次序的先后,而不是他们有比别人更优越的特权。
【罗二12】「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神审判人是按人的蒙光照的多少,对犹太人按律法,对外邦人按良心,对信徒则是按圣经真理。
【罗二13】「(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 律法知识使我们知道神喜悦什么、憎恶什么,但光知道没有用,只有实际行在律法的要求里,才能蒙神悦纳、被神「称义」(利十八5),在审判时蒙神宣告无罪。
- 许多信徒参加聚会只是为了听道,而不是为了行道,但神所在意的不是信徒听道多少,而是行道多少(雅一22-25;太七24-27)。
【罗二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创一26-27),受造时的「本性」原是「正直」的(传七29)。虽然人堕落了,但无论是强盗还是野蛮人,里面还有一点与生俱来的「本性」要求他们「行律法上的事」,也就是所谓的良心。这一点残留的神的成份,就成了古今中外世界各国法律判断是非的共同根据,所以说「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的心里」(15节),「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罗二15】「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 刻在外邦人心里的不是律法本身,而是「律法的功用」,即辨别是非善恶的本能。「是非之心」指人鉴察、判断自己行为的良心,「思念」指人的理性。人的本性(14节)、良心和理性,在人里面显出「律法的功用」,将来审判时,外邦人都要根据这个功用向神交帐,各人的良心将成为定罪自己的「见证」。
- 而神将律法写在新约信徒的心上(耶三十一33),信徒的「良心」在圣灵的光照之下,对是非的鉴察、判断尤其敏锐(九1)。
【罗二16】「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神审判的根据是「耶稣基督」,审判的对象是里面的「隐秘事」。神是暗中鉴察人心的,我们怎么敢单做表面功夫?
17-24节是对着当时的犹太人说的,但也是警告所有自以为属灵、重生得救的人。犹太人有属灵的特权,也有属灵的责任。今天信徒拥有神儿女的身份和地位,又有神的话做引导,如果我们的行事为人和世人没有两样,这些都要成为我们的额外定罪的依据。
【罗二18】「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或译:也喜爱那美好的事);」
「分别是非」一词可能源于当时的希腊哲学,和腓一10的意思可能都是「辨别什么是最重要的」。
【罗二20】「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
【罗二21】「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
你读圣经是为教育别人而读,还是为自己行道而读?
【罗二22】「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
你有没有贪爱世界(提后四10),犯了属灵的淫乱?或者高举主的仆人,制造属灵的偶像?
信徒若只夸圣经的好处,却不切实行道,在神的眼中便是「玷辱神」。因为神百姓的知行不一,甚至行为还不如世人,会使神的名在不信的人中因我们「受了亵渎」(24节),这是何等严重的罪行!
【罗二24】「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
本节引自赛五十二5。
【罗二25】「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
「割礼」是神与以色列人立约的记号(利十二3),也是在约中蒙福的凭据(创十七10-11)。但如果人里面没有敬虔的实际,「割礼就算不得割礼」。仪文形式对人是有益的,但人只有里面首先有属灵的实际,才能得着外面的仪文形式的益处。
【罗二26】「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
「未受割礼的」指外邦人信徒。
【罗二27】「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
那些在仪文形式上不完全的外邦人信徒,如果里面有了属灵的实际,不但算是完全了仪文,并且还要审判那些光有仪文而无实际的犹太信徒。犹太人很看重律法和割礼,但这两样如果没有属灵的实际,反倒成为被神定罪的根据。
【罗二28】「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
【罗二29】「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
- 神要我们「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3-24),「真割礼」的实际是「在乎灵」,真事奉、真敬拜的实际也「在乎灵」。凡是里面不需要基督的生命、不必倚靠圣灵、不必经过祷告交通就能做的事奉,就不是「在乎灵」的真事奉。凡是只借着建筑、音乐等来营造敬拜气氛,还没等圣灵来感动,自己就先感动了,就不是「在乎灵」的真敬拜。
- 「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这是代表「真犹太人」的双关语。犹太人的名字源于其先祖「犹大」,而这名字与「赞美」有关(创二十九35;四十九8)。
- 本节是强调属灵的实际,而不是说教会在神面前已经取代以色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