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14章讲解讲章背景
【罗十四1】「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 一个「心意更新而变化」(十二2)之后的「活祭」(十二1)生命,在地上所活出「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十一36)的生活,首先是「在基督里成为一身」(十二3-21)的教会生活,然后是在黑夜中「好像行在白昼」的社会生活(十三1-14),最后是肢体之间的「彼此接纳、彼此建立」(十四1-十五13)。
- 本章所说的「信心」(1、22、23节),并非指得救的信心或对神的信靠,而是指在神面前确信自己所行的是正确的。神对每个人的带领都不同,在不同的事上赐给各人信心也不同。「信心软弱」(1节),就是对某些事情该做还是不该做没有把握。
- 神留给人一些圣经没有清楚说明的「所疑惑的事」(1节),在这些事上,神所注意的不是对错,也不是各人信心的强弱,而是肢体之间能不能「彼此接纳」(十五7)、「彼此建立」(19节)。
- 保罗完全地享用在基督里的自由,不受犹太教饮食、节期禁忌的捆绑,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间都能愉快地入乡随俗,但也能接纳那些还不能完全得释放的信徒。因为人若在基督里越享用更多的自由,也就越能接纳、体谅软弱的肢体,除非涉及基要真理,并不辩论圣经没有清楚说明的「所疑惑的事」;而一个人越是缺乏基督里的自由,越是受传统、礼仪的捆绑,也就越容易坚持自己,论断、轻看弟兄。
- 既然我们的得救和成长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是神在恩典里「收纳」(3节)了不配的自己,就应当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无知、无有和无能,不可彼此「轻看」、「论断」(3节),而应当靠主「彼此接纳」,学习肢体彼此相交的4种态度:
- 为主:用神的眼光看待一切(2-12节);
- 爱人:凡事造就人,不可败坏人(13-21节);
- 靠主: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22-23节);
- 舍己:不求自己的喜悦(十五1-6)。
【罗十四3】「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
- 当时在罗马市场上贩卖的肉食大都不符合摩西律法的洁净条例,很可能还被用来拜过偶像,因此有些拘泥于律法的信徒避免吃肉,「只吃蔬菜」(2节)。而有些信徒则相信「百物都可吃」(2节),因为主耶稣说:「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可七15)。
- 「信百物都可吃」(2节)的人可能会「轻看不吃的人」(3节),认为他们在恩典之下,却仍被律法捆绑;不吃的人反过来也可能会「论断吃的人」(3节),认为他们不遵行律法,与世人没有分别。
- 信徒无论在非基要真理的认识上有什么领受,无论在灵命上是刚强还是软弱,既然「神已经收纳他了」(3节),并且「基督已经替他死」(15节),我们就不应当在救恩之外设置比神「更高」的标准作为接纳肢体的条件,比如:洗礼方式、敬拜形式、文化习俗、穿着打扮、戒烟戒瘾、婚姻历史、工作性质、政治立场等等。肢体之间应当学习「彼此接纳」(十五7)、「彼此建立」(19节),而不是互相轻看、互相论断。
【罗十四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 「或站住或跌倒」(4节),指仆人是否蒙主人喜悦。神既然「已经收纳他了」(3节),就一定会负责使他成长为更蒙悦纳的仆人。因此,信徒的得救和成长,既不是倚靠自己、也不是根据别人,而是他「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4节)。肢体之间应当「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四2),但灵里的工作最终应当等候圣灵动工,「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腓三16)。我们既不可越俎代庖、「拔苗助长」,也不可「论断别人的仆人」(4节),随便给人贴上「挂名、冷淡、不长进……」的标签。「劝勉人」的方法不是「论断」,「为主」(8节)的方式不是代替主;「热心」的信徒最容易犯的罪,就是代替神来定罪人。
- 假先知也喜欢断章取义地引用「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来作自己的挡箭牌。主耶稣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七1);但同时也说:「你们要防备假先知」(太七15),「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七16)。因此,我们应当根据圣经来分辨传道人的教导,不可把任何人当作权威全盘接受。这不是「论断」,而是「试验」:「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壹四1)。而作神话语出口的人,更应当柔和谦卑、谨慎言行,「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三1)。
【罗十四5】「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罗十四6】「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
- 「这日」(5节)可能指旧约律法的安息日、逾越节、五旬节、住棚节等日子。「这日比那日强」(5节),指把神所指定的日子看得比一般日子重要。「有人看日日都一样」(5节),指把每天都同样献给神、服事神。
- 「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5节),指有了足够的理由,清楚知道这样行是神所悦纳的。在非基要真理的事上,当我们「意见坚定」、清楚知道合乎神的心意了,自己就应当去行,但不要去论断与我们有不同领受的人。
- 「为主守」、「为主吃」(6节)是为着向神持守圣洁,与万民有分别;「为主不吃」(6节)是要显明神给我们在恩典里的释放。主所看重的是我们里面的光景,只要里面的存心对了,外面的做法即便不同也没关系。但许多时候,教会中的争执都不是「为主」,而是为着人的意见或传统。
【罗十四7】「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罗十四8】「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罗十四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罗十四10】「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
【罗十四11】「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
【罗十四12】「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
- 「为自己」(7节)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思、为了自己的荣耀;「为主」(8节)就是按照主的意思、为了主的荣耀。信徒「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8节),因此,凡事都应当「意见坚定」(5节),清楚认定是「为主」去行。既是「为主」,就应当体谅基督身体里的其他肢体,不能以自己为中心、只顾自己的想法。
- 保罗不是说「要为主而活」,而是说「是为主而活」(8节)。这不是人的选择,而是因着基督的受死与复活,祂已经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二十八18),成为一切「死人并活人的主」(9节),每个信徒已经在祂的管理之下,「为主而活」、也「为主而死」(8节),将来都要在「神的台前」向祂交帐。「神的台前」(10节)就是我们将来向主交帐的「基督台前」(林后五10)。
- 当我们「站在神的台前」交帐的时候,我们怎样「论断弟兄」、「轻看弟兄」(10节),神也要怎样按着我们「论断」、「轻看」别人所根据的道理来追讨我们。因为神的审判不是看我们知道多少道理,而是看我们是否遵行这些道理。因此,人越被圣灵光照,就越认识自己,也就越不敢用道理「论断」人,而越肯用恩典去接纳人。
- 当我们「站在神的台前」交帐的时候,「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12节)。软弱的弟兄是向神交帐,而不是向刚强的弟兄交帐;刚强的弟兄也是向神交帐,而不是向其他更刚强的弟兄交帐。因此,我们若从神那里对某件事领受了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22节)、自己照着去行,而不是用来勉强别人。
- 11节引自赛四十五23。
【罗十四13】「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
【罗十四14】「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 我们今日「不可再彼此论断」(13节),免得将来基督用我们论断别人的标准来追讨我们(太七1-2)。「放下绊脚跌人之物」(13节),就是勉强别人效法自己,结果却有意无意地导致别人犯罪。刚强的信徒应当帮助软弱的弟兄进一步蒙光照,但过程却急不得,应该多体谅弟兄,因为真正改变人心的是圣灵。除非是真理原则问题,否则即使是勉强别人去做一件「对」的事情,也可能会绊倒人(21节)。
- 在新约时代,食物的本身并不分洁净或不洁净(徒十五28-29),「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提前四4),但信心软弱的人仍旧持守律法对食物的规定,如果他们的观念没有改变,却勉强吃他们「以为不洁净的」(14节),就是存心不顺服神,成为影响他与神关系的罪。
【罗十四15】「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
【罗十四17】「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罗十四18】「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
- 既然「基督已经替他死」(15节),为什么神允许他继续「信心软弱」(1节)?因为「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五8;约壹9-10)。而神允许这些「信心软弱」的弟兄活在我们周围,正是要我们学习「按着爱人的道理行」(15节),「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19节),而不是坚持自己、「败坏」弟兄(15节)。既然「基督已经替他死」,我们为什么还要叫他因信心动摇而「忧虑」(15节)?
- 即使是正确的「善」事,也不可成为「被人毁谤」(16节)的话柄。即使是传福音、关爱人、劝勉人,如果只为着完成任务,却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也不能荣神益人。「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十三3)。
- 当时犹太人认为,将来「神的国」(17节)降临时,神会与人同在,所有的人都能和平共处。但主耶稣却指出,祂所成就的工作已经引进了「神的国」,「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路十七21)。因此,已经活在「神的国」(17节)里、接受神管理的信徒,外面「吃喝」的形式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里面追求神的性情:「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17节)。
【罗十四19】「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罗十四20】「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罗十四21】「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 「神的工程」(20节)就是基督的身体教会。
- 真信徒是最自由的人,不在任何人之下(约八32);但真信徒也是众人的仆人,要服事所有的人(太二十28-28;加五13)。因此,神给我们操练真自由的机会:人越是自由,就越应当体谅别人、自由地放下自己的坚持,为了不「毁坏神的工程」(20节)、不「叫弟兄跌倒」(21节),宁可限制自己,绊倒人的事「一概不做才好」(21节)。
【罗十四22】「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罗十四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 本章的「信心」(1、22、23节),是指在神面前坚信自己所行的是正确的,所以可以「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22节),这信心并没有「强」和「弱」的区别,只有「有信心」(22节)和「没信心」的区别。神对每个人的带领都不同,所以在不同的事上赐给各人的信心也不同。但神所赐的信心不是用来要求别人、论断弟兄的,而是让我们自己「在神面前守着」的(22节),顺服圣灵去做有把握的事、避免没有把握是否正确的事。
- 我们若「不是出于信心」(23节),在神面前勉强去做什么,实质不是存心不顺服神、就是在神面前装假。因此,「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23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