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贰书原注释版本
【约贰1】「作长老的写信给蒙拣选的太太(或译:教会;下同)和她的儿女,就是我诚心所爱的;不但我爱,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爱的。」
- 使徒约翰按照希腊人写信的习惯,首先说明自己是谁。但他没有像保罗一样写出自己的名字,却自称「作长老的」,表明当时已经年近百岁的约翰的这个称呼在读者中广为人知,所以无需写明名字。
- 「蒙拣选的太太」很可能指某个承认这位长老权威的教会,而「她的儿女」(1,4、13节)则指教会的成员。将城市、乡村、行省用女性的拟人化说法来表达,是当时惯用的方法。在圣经中,以色列曾被描写为处女(赛五十二2)、已婚妇女(赛六十二4-5)、母亲(赛五十四1)、寡妇(赛五十四4);哥林多教会被形容为许配给基督的新妇(林后十一2);彼得形容另一间教会为「那在巴比伦,与你们同蒙拣选的她」(彼前五13)。
- 「我诚心所爱的」可译为「我在真理里所爱的人」,可能是有意针对异端而发,强调爱要在真理中行,「一切知道真理之人」也应该在真理中爱。
【约贰2】「爱你们是为真理的缘故,这真理存在我们里面,也必永远与我们同在。」
- 「真理」是教会合一、彼此相爱的基础。信徒之间的彼此相爱不是因为性情相合、互相吸引,而是「为真理的缘故」,因为有同样的真理「存在我们里面」。因为真理「必永远与我们同在」,所以我们才能永远彼此相爱。
- 离开了真理的基础,普世教会的合一就成了向谬误的妥协,博爱就成了没有原则的滥情,因此约翰在1-3节的开场白里就四次强调「真理」。
【约贰3】「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和祂儿子耶稣基督在真理和爱心上必常与我们同在!」
- 使徒约翰的这句问安语与保罗、彼得不同,不是祷告,也不是愿望,而是充满信心的宣告。
- 「恩惠、怜悯」都是神爱的表现,恩惠是向不配的人而发,怜悯是向无助、需要的人而发。「平安」是与神、与人、与自己和好的恢复。
- 「从父神和祂儿子耶稣基督」几乎与保罗的用语一样,但约翰又加了一项他惯用的称谓「祂的儿子」。
- 「在真理和爱心里」表明信徒的相交应当既有「爱心」又有「真理」,既要在「真理」中「彼此相爱」(5节),又要在「爱心」中「遵行真理」(4节)。有「真理」而没有「爱心」,有「爱心」而没有「真理」,都不是出于「父神和祂儿子耶稣基督」。
- 当新约书信的问安中提到「怜恤」(犹2)或「怜悯」(提前一2;提后一2;约贰3)时,都是因为那个教会面临着异端的攻击。
【约贰4】「我见你的儿女,有照我们从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就甚欢喜。」
虽然约翰知道这间教会并非所有的成员都表里如一,但他还是先为「有照我们从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表达感恩,因为他首先注意的是神手的工作。「遵行真理」是神的命令,不是从人自己的肉体里面出来的。
【约贰5】「太太啊,我现在劝你,我们大家要彼此相爱。这并不是我写一条新命令给你,乃是我们从起初所受的命令。」
- 约翰并不是给教会一道命令,自己置身度外,而是说「我们大家要彼此相爱」,因为这是他和所有的肢体一样「从起初所受的命令」(约十五12)。
- 「信心」(约壹三23)、「遵行真理」(4节)和「彼此相爱」都是「命令」,都不是从人自己出来的,而是神的光照、启示。人若拒绝顺服这「命令」,是「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约三19),但被神拣选的人「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三21)。
【约贰6】「我们若照祂的命令行,这就是爱。你们从起初所听见当行的,就是这命令。」
- 「爱」就是「照祂的命令行」,因为爱神、爱人「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二十二40),并且主命令我们「彼此相爱」(约十五12)。我们对神的「爱」表达在顺服「祂的命令」上,如果我们爱主,就会借遵行祂的命令来显明(约十四15、21)。
- 我们要顺服「祂的命令」,就要在「爱」中「遵行真理」(4节)。「遵行真理」(4节)和「彼此相爱」(5节)都是神的命令。
【约贰7】「因为世上有许多迷惑人的出来,他们不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这就是那迷惑人、敌基督的。」
- 约翰反复强调「遵行真理」(4节)和「彼此相爱」(5节)的「命令」,是因为如主耶稣所预言的(可十三22),「有许多迷惑人的出来」了,「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壹四1)。这些异端的特点是「不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表面上也许并不否认主耶稣的道成肉身,但似是而非,实际上却与否认无异。正如今日自由派神学只强调学习耶稣善良、博爱的人性,却否定主耶稣的神性。
- 「真理和爱心」(3节)的「命令」是检验异端的试金石。因为我们越追求「真理」,「爱心」就越应该加增;如果只是增加了自高自大和自以为义,「爱心」却减少了,我们就应当好好反省所谓的「真理」是从神而来的,还是从「那迷惑人、敌基督的」来的。
【约贰8】「你们要小心,不要失去你们(有古卷:我们)所做的工,乃要得着满足的赏赐。」
- 「所做的工」可能指信徒跟随主所付上的代价。
- 「满足的赏赐」我们得赏赐(弗六8)并非因为功劳,而是主葡萄园中的同工的恩典(太二十8;约四36)。
【约贰9】「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就没有神;常守这教训的,就有父又有子。」
- 「越过」是约翰借用异端的口气来讽刺他们,当时的诺斯底主义异端自称有「超越」基督的教训、高一等的知识,约翰挖苦他们「超越」得过了头,甚至把神甩在背后了!
- 「常守这教训的,就有父又有子」,因为子既是父的启示(约一18,十四7、9),又是通往父的道路(约十四6),所以「凡否认子的,就没有父;承认子的,连父也有了」(约壹二23)。
- 我们的属灵生命要在基督里长进,却不能「越过基督的教训」,做「时代的先知」,根据人的需要发明出各种与时俱进的「社会福音、解放神学、自由神学、妇女神学、本色神学、乡土神学、处境神学、成功神学、生态神学」,或者「某国特色的神学、某国化的基督教」,因为种种「超越」的实质,都是用别的事物代替了基督,结果「就没有神」。
【约贰10】「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
- 「用爱心接待人」是爱心的表现(来十三1-2),但「遵行真理」(4节)和「彼此相爱」(5节)都是神的命令,爱要在真理中行,若是接待「敌基督的」(7节),就是离弃真理、伤害教会。
- 「接他到家里」可能是指个人的家,也可能指家中的教会。当一个活生生的人笑容可掬地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时候,我们是很难说出「不」的,所以对我们自己和家人最好的保护就是「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
「问他安的」代表正式的欢迎,会让人以为我们与「敌基督的」(7节)联合,以致误导软弱的肢体,使我们「在他的恶行上有分」。
【约贰12】「我还有许多事要写给你们,却不愿意用纸墨写出来,但盼望到你那里,与你们当面谈论,使你们的喜乐满足。」
约翰已经写到一页蒲草纸的尾端(约叁13-14),就不再继续了。他比较喜欢「当面谈论」,而不是写长信。面对面的交通能「使你们的喜乐满足」(约壹一4),因为「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壹一3)。
「你那蒙拣选之姊妹的儿女」指「你的姊妹教会之成员」。
《约翰贰书》背景
《约翰贰书、叁书》是新约中最短的书信,比《腓利门书》和《犹大书》还要短。《约翰贰书》和《叁书》都少于三百个希腊字,可以写在当时的一张蒲草纸上。这两封信可能是年近百岁的使徒约翰于主后98年左右在以弗所附近写成的,是在写完《约翰壹书》之后,继续把《约翰壹书》里的原则应用到具体的事例上。
罗马帝国的广大版图与稳定局势,罗马大道、各地驻军所维系的和平、加上全国通用的希腊语,使境内旅行比从前更加便利,也使福音在第一世纪能够迅速传播。但当时旅店很少,名声很差,所以基督徒旅行时通常都由当地的信徒接待,但这种接待也很容易被异端利用。《约翰贰书》教导信徒不应该接待假师傅,而《约翰叁书》则教导信徒应该接待真传道人,我们必须两封信一起读,才能对真理和爱心有平衡的认识。
第一世纪的教会手册《十二使徒遗训》中说,早期信徒的接待有时被人利用,因此有规定,一名「使徒」停留不可以超过一天,而「若有必要」,则延为两天。「如果他停留三天,就是假先知」(十一5)。在离开的时候,他可以接受旅途用的食物,但「如果他要钱,就是假先知」(十一6)。另外,如果一位先知明显受灵感而说话,说:「给我钱,或某些东西」,就可以不听他的话,除非那些钱是「为了其他有需要的人」(十一12)。真先知有权停留并接受支持(13节),但普通旅行的信徒不能免费招待两三天以上(十二2)。如果他要住下来,「就必须工作赚钱,……如果他拒绝这样做,就是利用基督」(十二3-5)。
圣经-旧约
圣经-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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