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22章讲解讲章背景
「又」字表明这个比喻是继续前章的比喻,主题还是什么人可以进天国。
「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按古代中东的风俗,娶亲的筵席在新郎家中举行,由新郎的父母负责。人是否有分于天国筵席的丰富,首先需要天国之王的邀请,其次在于「被召的人」肯不肯来。
【太廿二3】「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召的人来赴席,他们却不肯来。」
依照当时的惯例,筵席预备好了的时候,主人会派人再去请一遍。本节说的正是第二次邀请那些之前已经「被召的人」,第4节又再请了第三次,但他们都拒绝按最初「被召」的时候所答应的前来赴宴,与小儿子出尔反尔(二十一30),园户背弃租约(二十一34-36)是一样的。这些宾客同样是比喻那些已经与神立约的犹太人和信徒,不是指第一次听到神的邀请当即拒绝的非信徒。
【太廿二4】「王又打发别的仆人,说:“你们告诉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经预备好了,牛和肥畜已经宰了,各样都齐备,请你们来赴席。”」
【太廿二5】「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个到自己田里去;一个做买卖去;」
已经与神立约的人如果一面事奉神、一面事奉玛门(六24),必然会把自己的田产和买卖放在高于神的地位上。
【太廿二8】「于是对仆人说:“喜筵已经齐备,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所召的人不配」指那些已经被召的人出尔反尔,拒绝赴约。前两个比喻的结论都说,将有另外一些人来取代那些不听神呼召的(二十一31-32、41-43)。这个比喻进一步说到,善与恶都将一样被召,使原来「不配」的成为「配」,新的「配」完全是根据恩典,而不是根据人的所是。
【太廿二9】「所以你们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
「岔路」指当时宽阔的大路,或是赶集的市场。
【太廿二10】「那些仆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见的,不论善恶都召聚了来,筵席上就坐满了客。」
「不论善恶都召聚了来」呼召的对象包括所有的人,不分好坏,只要肯来就可以。救恩的原则完全越过人的善恶光景,罪人中的罪魁也能蒙神怜悯(提前一15-16)。这些新宾客并非只是外邦人,而是指所有肯来赴宴的人。
【太廿二11】「王进来观看宾客,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
「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这些宾客都是直接从路上邀请来赴席的,不可能自备礼服,可能是主人为客人准备了婚宴用的礼服。那个客人既然应邀赴宴,却不肯穿礼服,这是对王的不尊重。所有的人都可以接受白白的恩典参加天国的筵席,但并不等于上了筵席后也毫无标准,可以轻率对待天国之王。新的园户必须结果子(二十一41、43),新的宾客必须尊重主人,神的新子民也应该敬畏神、活出见证。有人把「礼服」引申为披戴基督为义,但这并非这比喻最直接的意思。
【太廿二12】「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言可答。」
「无言可答」表示他明知故犯,自知理亏。
【太廿二13】「于是王对使唤的人说:“捆起他的手脚来,把他丢在外边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古时犹太人的婚宴在夜间举行,屋里灯火通明,丢在外边自然就落在黑暗里。至于「黑暗」象征什么,并非是这个比喻的重点。
被天国之王呼召的人很多,但只有接受邀请,又愿意履行天国子民本分的人才能被「选上」。
【太廿二15】「当时,法利赛人出去商议,怎样就着耶稣的话陷害祂。」
法利赛人在主耶稣的行为上找不到把柄,便在祂的话语上寻找。信徒不单要在行为上小心,也要在话语上小心(西四5-6)。
【太廿二16】「就打发他们的门徒同希律党的人去见耶稣,说:『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人,并且诚诚实实传神的道,什么人你都不徇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
「希律党的人」不是宗教团体,而是罗马帝国的傀儡政权希律王朝的支持者,在政治上间接效忠罗马帝国。法利赛人通常不热衷政治,不喜欢罗马帝国统治犹太人,所以痛恨希律党人。为了除掉主耶稣,这两种人却联起手来,抵挡神的人在抵挡神的事情上总是很容易走到一起。「神的道」原文是「神的道路」。
【太廿二17】「请告诉我们,你的意见如何?纳税给凯撒,可以不可以?』」
这个问题非常险恶,主耶稣如果说可以,法利赛人就会向犹太人宣告祂对犹太民族不忠;如果说不可以,希律党的人就会向罗马巡抚控告祂谋反。「税」原文指「人头税」,在罗马帝国直接管辖的省分,凡男人在十四岁以上,女人在十二岁以上,至六十五岁为止,每人均须缴纳人头税。「凯撒」是罗马皇帝的称号,代表罗马帝国。罗马帝国向犹太人强行征税,曾激起主后6年加利利人犹大的起义,他的追随者被称为「奋锐党」,所以这个问题对犹太人和罗马帝国都非常敏感,尤其在成千上万犹太人拥入耶路撒冷的逾越节期间。
【太廿二18】「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什么试探我?」
一个「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四13)的人不会论断人,但却能「看出」人隐藏的心怀意念,因为「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二15)。
【太廿二19】「拿一个上税的钱给我看!』他们就拿一个银钱来给祂。」
当时在犹太地通行三种银币:罗马银币得拿利乌(Denarius),希腊银币徳拉克马(Drachma)和推罗银币舍客勒(Shelkel)。「上税的钱」指罗马银币得拿利乌。
当时的罗马银币上刻有罗马皇帝凯撒的肖像,并用拉丁文刻着凯撒的字号。
【太廿二21】「他们说:『是凯撒的。』耶稣说:『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凯撒」代表罗马政权,神国子民在地上也要顺服在上掌权的,「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十三1),即使是不合理的税收、腐败的政府,如果没有神的允许,也不会临到神的百姓身上,所以「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当得税的,给他上税」(罗十三7)。「归给」意思是偿还所欠的债。奋锐党人为了忠于神,反对向罗马纳税,主耶稣却指出,神国子民如果能看见凯撒的权柄之上是神的权柄,就可以在寄居在地的时候安心生活在异教政权之下,顺服掌权者,按着地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去参与政治,「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罗十三4)。但「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也表明,一切不属神的,神绝对不要,属地的不能与属天的混合在一起。神要建立的是神国,内容、方法、权柄都必须是属天的,所以教会不应该参与「凯撒」的活动,也不应该让「凯撒」进来。如果把属地的和属天的内容勉强调和在一起,虽然出发点是善良的,是想为神发热心,但结果往往事与愿违,总是属地的破坏属天的,教会的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神的物当归给神」,一切属于神的,神绝不容许被侵夺。当属地的权柄越过界限,侵犯到更高的属天的权柄时,神国子民便要「顺从神,不顺从人」(徒五29),这是应当的!但我们也要谨慎,当我们决定「顺从神,不顺从人」之前,请先用诗一百一十九篇来逐条省察自己,如果自己对圣经里神明显的旨意都达不到那样爱慕、敬畏和殷勤遵守的地步,恐怕「顺从神,不顺从人」只是我们自己不愿意顺服的借口,将来经不住神的审判。
【太廿二23】「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那天,他们来问耶稣说:」
法利赛人和希律党的人刚走,撒都该人接着就来了。「撒都该人」大多是祭司和贵族,是政治上的既得利益者,所以接受希腊化思想,与罗马帝国妥协,是犹太教中的「理性主义者」,就像今天自称基督教的新派、自由派、不信派,只注重今生,不考虑来世,不相信复活、灵魂、天使。他们只接受摩西五经,不接受希伯来圣经的另两个部分先知书与圣卷,也不接受法利赛人的遗传规条。当时的祭司长和大祭司都是撒都该人,控制耶路撒冷的圣殿,而法利赛人则控制各地的会堂。撒都该人的著作在圣殿被毁后没有存留下来,只能透过法利赛人的著作来了解他们的立场。
【太廿二24】「『夫子,摩西说:“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
这是摩西律法(申二十五5-6),表明神要人在祂面前永远蒙记念,神所赐的产业可以永远存留下去。
【太廿二25】「从前在我们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孩子,撇下妻子给兄弟。」
【太廿二28】「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都娶过她。』」
正如撒都该人以属地的眼光无法想象将来复活后属天里的光景,我们若是活在属地里,行事为人只凭眼见,不凭信心(林后五7),也就无法领会属天的事。实际上,当时法利赛人认定这样的妻子在复活时属于第一个丈夫。
【太廿二29】「耶稣回答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
撒都该人自以为明白圣经,其实明白得非常肤浅,并未深入理解其属灵意义,自然也就无法晓得神的大能,所以不相信神能使死人复活。今天的不信派、自由派、新派神学,他们的错误也是「因为不明白圣经,不晓得神的大能」。他们以属地的眼光来看圣经,自然无法接受一位能行神迹的属天的神。
【太廿二30】「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
我们现在的形体,是必朽坏的、羞辱的、软弱的、血气的、属血气的、属土的血肉之体;将来复活之后的形体,是不朽坏的、荣耀的、强壮的、灵性的、属灵的、属天的灵体(林前十五35-50)。属地的人总是根据今天这个身体来推断复活之后的情形,所以无法认识属天的事情。「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指在属天的境界里,复活后的人像天使一样不需要嫁娶。主耶稣特地提到「天上的使者」,因为撒都该人不相信天使。
【太廿二31】「论到死人复活,神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
撒都该人的根本问题还不是婚姻嫁娶,而是有没有复活。
【太廿二32】「祂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撒都该人只接受摩西五经,所以主耶稣用摩西五经上的话作为依据。本节引自神在荆棘的火焰中亲自向摩西所说的话(出三6)。神也正是在这段对话里向摩西启示祂的名字是「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是永恒不变的神。神既然宣布自己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表明永恒不变的神和他们建立了永恒不变的关系,自然不会让他们死去而中止这种永恒不变的关系。所以说「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虽然已经死了,但神必定会叫他们复活(八11),否则祂就要变成死人的神了。天国是在生命中建立起来的,天国里所充满的都是复活的生命,没有重生复活的生命,就不能进天国。
主耶稣「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34节),围观的人却从中悟出了一些新的道理,所以「希奇祂的教训」。
【太廿二34】「法利赛人听见耶稣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他们就聚集。」
「他们就聚集」是马太有意仿照诗篇二2的话,表明这正是世上的人一起策划来敌挡耶和华的受膏者。
【太廿二35】「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祂说:」
「律法师」就是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是法利赛人。
【太廿二36】「『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
犹太拉比所公认的律法共有613条,其中有248条是必须做的,365条是不能做的。每一条诫命都很重要,人「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但人如果能掌握某几条诫命的精髓,提纲挈领,也就掌握了全部诫命,所以有「第一要紧」的说法。如果主耶稣回答得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控告为否定某些诫命。
【太廿二37】「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本节引自申命记六章5节。申六4-9被称为「示马」(Shema,即希伯来文「听啊」),虔诚的犹太人每日早晚两次用「示马」来祷告。
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诫命,但若不是出于「爱神」的缘故,在神面前便毫无价值。所以爱神「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本节引自利未记十九章18节。人要先爱神,爱神的人才能爱人如己。「其次也相仿」原文作「第二的是与它相同」,意思是「仿」那爱。
掌握了爱神爱人的原则,守律法才不会成为教条主义的仪文。「总纲」意思是「依据、挂着、紧系」。十诫可分为「爱神」和「爱人」两大部分(出二十3-17)。「律法和先知」代指全部旧约圣经。
这次主耶稣不等法利赛人试探,主动提问。
【太廿二42】「『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
法利赛人熟悉旧约,自然知道旧约预言的弥赛亚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基督」是「受膏者」的意思,是神要差派来拯救祂百姓的受膏之君王、大祭司和先知。犹太教领袖们只顾与主耶稣辩论律法字句,却完全忽略了他们所盼望等候的那位「基督」,所以主耶稣要把人的注意力带回到基督,因为世人最重要的问题,乃是对基督的认识,惟有基督是一切问题的答案,因此使徒保罗定意「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
【太廿二43】「耶稣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祂为主,说:」
【太廿二44】「主对我主说:祢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祢仇敌放在祢的脚下。」
「主对我主说」第一个「主」是指神,第二个「主」是指基督。
【太廿二45】「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
法利赛人仅能根据先知字面上的预言,知道那要来的基督是「大卫的子孙」,所以狭隘地以为弥赛亚只是另一个大卫,是一个带领犹太人复国的政治领袖。法利赛人既不能明白大卫被圣灵感动所写下的话(诗一百一十1),所以就不能明白弥赛亚的身份比大卫大得太多了。基督是「大卫的子孙」,说出祂降卑人性的一面;基督是「大卫的主」,说出祂荣耀神性的一面。
【太廿二46】「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祂什么。」
「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因为如果接受主耶稣的论点,就等于承认祂就是「有一人比大卫更大」的那位(十二6、41、42)。主耶稣进入圣殿后的一连串辩论,以主耶稣全胜而告终,从此主耶稣不再与犹太教领袖辩论,而是直接教导群众。
读经有感:你们错了
耶稣说撒都该人错了,指的其实不是他们是否知道人在天上像天使一样不嫁不娶。我们现在所知道将来在天上具体属灵的事情当然是少之又少。今天敢拍着胸膛说将来天上怎样怎样的人到时一定会大吃一惊,令天使笑掉大牙。就算今生的事吧,我们还不知道却误以为知道的,其实也不胜枚举——否则我们哪还需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耶稣所慨叹的是撒都该人不明就里就凭自己丁点儿的认识和逻辑妄下定论,而且坚持到底。健康的人知道自己不知道就该努力求知。属灵的人知道自己不知道更当靠主求知。懒散的人知道自己不知道却毫无所谓。狂妄的人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却自以为是。无可救药的人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却定意排除一切真理的可能性,甚至不择手段倡导宣扬自己所以为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救国救民之道!撒都该人错了、法利赛人错了、希律党人错了。人本的感性和理性都有问题;人本的学说和构设都搞错了。毕竟我们只能对造物主的指示,全然相信、全盘接受,并以之为我们敬天畏神、安身立命、处事待人的依据!
默然自问:我如何确保自己,果然被召进入了主的礼堂?诚然被选穿上了主的礼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