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19章讲解讲章背景
【太十九1】「耶稣说完了这些话,就离开加利利,来到犹太的境界约旦河外。」
「离开加利利」主耶稣结束了在加利利培训门徒的事工,正在上耶路撒冷的途中,祂所走的是十字架的道路,即将在耶路撒冷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主耶稣这次前往耶路撒冷并未取道撒马利亚,而是经过「约旦河外」希律安提帕管辖的比利亚。南方的犹太地与北方的加利利截然不同。加利利山地由希律安提帕管辖,有许多外邦人杂居其间,是国际商路经过的地方,历来是犹太革命的中心,在主后70年的犹太革命中是罗马人难以攻破的一个坚垒。犹太地由罗马巡抚直接管辖,中心是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的中心是圣殿,控制圣殿的是撒都该祭司贵族与公会,他们都是宗教和政治上的既得利益者。
【太十九2】「有许多人跟着祂,祂就在那里把他们的病人治好了。」
【太十九3】「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
犹太拉比根据「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申二十四1),允许人休妻,但对休妻的合法理由争论不休。撒买学派强调「不合理的事」 ,认为婚姻上的不忠贞是允许休妻的惟一理由;希列学派则强调「不喜悦她」 ,认为只要妻子做了任何让她丈夫不喜悦的事,便可休妻。
主耶稣的答话,是要把人带回到「起初」的光景,回到神起初的定意。
【太十九5】「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
本节引自创二24。婚姻是神所命定的,并且神的命定是一男一女,而不是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也不是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
【太十九6】「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男女二人一经婚姻的结合,在神眼里就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每一对夫妻都是「神配合的」,在神面前都是「一体的」。因为他们的婚姻背负着神的见证,表达神要与人联合的心意,不管人怎样悖逆,神永远不改变与人联合的心意,所以「人不可分开」。
【太十九7】「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
摩西律法中休妻的条例(申二十四1)并非「吩咐」,连肯定都没有,只不过是因为现实中不能避免休妻的事,需要保护被休妻子的权益。
【太十九8】「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摩西准许人休妻,乃因人「心硬」,并非神「起初」的心意,不是表示神喜悦人休妻,因为神绝不改变祂起初的心意。
【太十九9】「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正当的离婚只有一种理由,就是有一方犯了淫乱,因为淫乱在神看,已经破坏了夫妻的合一(五32)。
【太十九10】「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
门徒的意思是说,人一旦结婚就要受到束缚,除非对方犯了淫乱,否则就无法得到释放,这样倒不如不结婚为妙。世人盛行男女同居而不结婚,就是出于这种心态。
【太十九11】「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
「这话」可能指第10节门徒的话,也可能指主耶稣在第3-9节关于婚姻的教导,特别是第9节。很可能是后者,这样第10-12节的话与第3-9节的教导没有矛盾。「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指人若想靠自己做到不离婚是困难的,但只要神赐给,就可以做到。
【太十九12】「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阉人」指有生理上的缺陷。「为天国的缘故自阉」指有人自愿保持独身,以免受家庭的分心,得以专心为主和国度的事挂虑(林前七25-35)。天国子民无论不离婚还是不结婚,都需要接受十字架的对付,不坚持自己,单单领受和遵行神的旨意。
【太十九13】「那时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给他们按手祷告,门徒就责备那些人。」
「按手祷告」表示求主给他们祝福。「门徒就责备那些人」门徒可能是因认为小孩子微小、幼稚、无知,不应为此小事阻延主耶稣上耶路撒冷的行程。
【太十九14】「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像小孩子「这样的人」单纯、谦卑,正是进天国的必要条件(十八3),是主所喜爱的。
【太十九16】「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有一个人」这个人是一个年轻的财主(22节),也是一个官(路十八18)。他看待主耶稣不是救人的「主」,而是教导人的「夫子」。他问「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说明他认识「永生」的重要性,也承认在自己里面没有「永生」,但他以为永生可以靠作「善事」换来,只是不知道还缺哪些事。「得永生」就是「得着神永远的生命」,得以免去永远的沉沦(约三16),「永生」是神借着耶稣基督赏给人的恩典,不是人凭着善行向神赢得的报偿。
【太十九17】「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
「只有一位是善的」在神之外并没有善(罗三10),主耶稣这是启示祂自己就是神。真正的「善事」就是「遵守诫命」,但人靠自己做不出神眼里的「善事」。主耶稣是要提醒他,没有一个人能凭自己完全遵行诫命,所以根本不可能靠做「善事」而得永生。
【太十九18】「他说:『什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
18-19节是十诫中关于人与人关系的第5-9条「诫命」(出二十12-16),都概括在「要爱人如己」里(利十九18)。
【太十九20】「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
这少年人以为第5-9条诫命只是外面看得见的行为,所以声称他「都遵守了」,这暴露出他对「爱人如己」这条诫命的肤浅理解。他继续问「还缺少什么呢」,表明他已经感觉到单靠遵行那些外面的行为,还不等于是真正的「善事」,他可能也注意到主耶稣未提第10条诫命,那条关于内心的诫命使他的内心不安。
【太十九21】「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你若愿意作完全人」表明即使少年人遵行了一切外面的行为,在主看仍是不完全的。他的「所有」正是他不完全的明证,因为他不能「爱人如己」,让别人来分享自己的「所有」。如果他愿意变卖所有「分给穷人」,证明他确实能「爱人如己」,而愿意「跟从主」就是「爱主你的神」,这两条正是律法的总纲(二十二40)。主耶稣并非要每一个基督徒变卖所有分给穷人,而是要叫那少年人知道他并不能完全遵守诫命,因此明白人并不能靠做善事换取永生(16节),只能在圣灵里重生来承受永生(约三3,5)。
【太十九22】「那少年人听见这话,就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产业很多」反而使少年人不完全,因为他舍不得与人分享自己的富足,做不到「爱人如己」。人若靠恩典,小孩子也能蒙主按手祝福(13-15节);人若靠行为,即使自以为遵守了一切的诫命,结果仍是「忧忧愁愁的走了」。
【太十九23】「耶稣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难的。」
重生是进天国的条件(约三3,5),我们只要相信主就能得重生,所以财主进天国并不难。但「进天国」,也包括今生就要活出天国子民的实际,「舍己」(十六24),撇下属地的一切来接受天国之王的权柄。因为财主舍不得撇下他们的「钱财」,所以「财主进天国是难的」。我们也许没有那么多「钱财」可以撇下,但总有舍不得撇下的家庭、事业、学问、地位、骄傲、自义……,凡是自己还「有」的人,总是「还缺少一件」(可十21)。「钱财」本身不是进天国的阻拦,「倚靠钱财」的心才是阻拦(可十24)。即使是穷人,只要「倚靠钱财」,照样难以「进天国」。我们可能没有多少钱财,但是有学问,可能没有多少学问,但是有道德……不只是「倚靠钱财」,倚靠任何基督以外的其它事物,也一样难以「进天国」。
【太十九24】「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骆驼穿过针的眼」可能是当时的一句谚语,形容不可能的事。
【太十九25】「门徒听见这话,就希奇得很,说:『这样谁能得救呢?』」
【太十九26】「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在人是不能」这是宣告人不能凭着自己的行为进入天国。「神凡事都能」是宣告神的恩典,不但得救是祂白白的恩赐,得救的人行善事也是圣灵在人里面运行动工的结果。什么时候人的眼睛不再看地,不依靠任何属地的人、事、物,而是把眼目从地转到天上,神就会改变我们的生命,从里面活出天国的实际,财主也能撇下一切来跟随主。
【太十九27】「彼得就对祂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
彼得不知道自己就是一个属灵的「财主」,一句「看哪」就说出他的「有」,他还有可夸的地方。一直到经过三次不认主的跌倒经历,彼得才能真正看到自己在主面前真的是毫无可夸,「就出去痛哭」(二十六75),那时他才能真正撇下一切来跟随主。我们也需要经历十字架的对付,才能认识到自己所舍不得撇下的实在都是「粪土」,甚至连事奉的经历和果效、属灵的抱负和荣耀、为主的「撇下」和摆上,也常常成为阻拦我们进天国的「有」,让我们总是「还缺少一件」(可十21),唯有基督是需要我们去追求的「至宝」(腓三8)。
【太十九28】「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
虽然彼得问了一个很功利的问题,但主耶稣还是要把神的心意启示给门徒。我们能够得救,是在乎神的恩典(弗二8);而我们能够得着国度的奖赏,是在乎得救以后的行为(启二十二12)。当主耶稣再来,天国在地上复兴的时候,十二个使徒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民,而教会中的得胜者要在天国中做王(启二十4),这说明教会并不会代替以色列在天国中的地位。
【太十九29】「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有古卷添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
「撇下」不是扔掉,而是把主权交到主的手里,让主来掌管、使用。凡我们不愿「撇下」的东西,最后终究会失去。凡我们愿意为主的名「撇下」的东西,最后必要在今世和永生里得着更丰盛的奖赏。十字架不是只让我们「撇下」,更是要叫我们「得」。我们只有先看见十字架要让我们「得」的是基督里的丰盛,然后才能有甘心的「撇下」。因此我们追求的目标不是为了得着恩典,而是要得着基督自己,当我们得着基督的时候,就在祂里面得着了「神本性一切的丰盛」(西二9-10)。「必要得着百倍」形容活在天国实际里的人今世就能得着基督里的丰富、平安和喜乐。
【太十九30】「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
「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是一句警告,我们若和彼得一样满足于目前光景(27节),炫耀自夸自己为主所摆上的,就必落到「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是一句鼓励,虽然在起头的时候落在人后,但并不就此决定一切,因此仍有可能变成超前。主耶稣后来再次有此教导(二十16)。本节既是十九13-29的结论,又是二十1-15的下一段教导的首句。
读经有感:因为心硬
没办法,在这罪恶泛滥、情欲横流的世界,人活在一起总得弄些法律、订些规矩、立些条文。当然,人如果个个都洁身自爱、律己待人,根本没必要摄像头、公安局、监狱,也没必要立法、司法、执法了。人很矛盾,既喜欢任意妄为对待别人,又不喜欢别人如法炮制对待自己。于是乎,在上的都以一己之权给在下的定规矩——家长给孩子、校长给学生、厂长给工人、师长给军人、首长给百姓,目的是恩威并施,逼下面的人乖乖就范!至于大家都共同嗜好的罪呢?简单。不论是同性恋、婚外情、恋童癖、安乐死,不论是毒品、娼妓、赌博、枪支,只要有人带头倡导,不影响政府的税收和选票,迟早就必在民主和人权的大旗下,以莫名其妙合情、合理、合众的名堂,顺利通过,成为合时、合宜、合法的事!人啊,不都心里渴望着那一天,子孙满堂、世界大同、人天共乐?但人为什么都宁愿因为耶稣所一针见血指出的“心硬”而巧立名目,一手遮天,害人害己呢?上帝在呼召呢:悔改吧、回头吧、回家吧!
默然自问:是否我只愿意在口头上为主撇下所有?只愿意在心底里撇下一些形而上不可捉摸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