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51篇讲解讲章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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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五十一1】「(大卫与拔示巴同室以后,先知拿单来见他;他作这诗,交与伶长。)神啊,求祢按祢的慈爱怜恤我!按祢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
- 本篇是大卫与拔示巴犯罪之后(撒下十一1-27),向神诚恳认罪的祷告。大卫因为试图隐藏自己的罪,失去神的同在长达一年之久(11节),在罪的折磨里苦苦挣扎。因此,当神借着先知拿单光照他的时候(撒下十二1-12),他就不再掩盖,而是立刻认罪悔改(撒下十二13),而且「交与伶长」(1节),在众人面前公开坦白。本诗是七篇「悔罪诗」之一(第六、三十二、三十八、五十一、一百零二、一百三十、一百四十三篇),是其中最动情的一篇。
- 一个真心认罪悔改的人,因为认识到罪的可怕和自己的不配,所以不敢求神按着公义来审判自己。但在罪中的大卫仍然知道自己是属神的,所以能紧紧抓住神「丰盛的慈悲」(1节),求神按祂的「慈爱怜恤我」(1节)。主耶稣说:「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七12),我们若将来要神按慈爱怜恤我们,现在就要以慈爱怜恤别人、以公义要求自己,而不是以公义要求别人、以慈爱怜恤自己。
- 「涂抹我的过犯」(1节),不是指忘了罪、忽视罪,而是指不再控告定罪。正如神赦免了新约信徒的一切过犯,「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西二14)。
- 罪不单沾染了人的外面,还污秽了人的心灵。世人所怕的只是罪的刑罚、罪的恶名,而真心认罪悔改的人所怕的,却是罪本身的污秽。所以大卫不是求神免去罪的刑罚、除掉罪的恶名,而是求神「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2节),彻底除掉罪的本身,重新成为圣洁无罪的人。
【诗五十一4】「我向祢犯罪,惟独得罪了祢;在祢眼前行了这恶,以致祢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
【诗五十一5】「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 「知道」(3节)原文的意思是「认识、体验」,「知道我的过犯」(3节)不只是头脑上的知道,而是亲身经历、认识了罪的可怕。人生所有的东西都是身外之物,只有自己的罪如影随形,纵然死不认罪,罪还是「常在我面前」(3节),一直跟进坟墓,将来审判的时候都要一一供出来。但如果我们在主前认罪悔改,祂必「将我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弥七19),永不再见,这是何等的轻松自由!因此,不信主的人以为常常认罪会背负重担、活得压抑,真信主的人却知道常常认罪乃是卸下重担、得着释放。
- 「我向祢犯罪,惟独得罪了祢」(4节)直译是「我向祢、惟独向祢,犯了罪」(英文ESV译本)。
- 大卫在受到拿单的谴责以后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撒下十二13),并不是说他没有得罪乌利亚和拔士巴,而是说所有的罪首先就是「得罪神」(创三十九9)。「罪 חָטָא」的原文在本篇出现了七次(2、3、4、5、7、9、13节),意思是「偏离了目标,未在正确和负责的道路上」,表明罪的本质就是没有达到神造人所要达到的目标,因此人犯罪都是向神犯罪、在神眼前行恶(4节)。
- 亚当里的旧人都是「在罪孽里生的」(5节),在母腹里就有了罪性,所以生来就有犯罪的倾向,因此更需要求神怜悯、更需要仰望神的救恩,成为在基督里新造的人。
【诗五十一6】「祢所喜爱的是内里诚实;祢在我隐密处,必使我得智慧。」
【诗五十一7】「求祢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祢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
【诗五十一8】「求祢使我得听欢喜快乐的声音,使祢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
- 「牛膝草」是洁净的象征。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的第一个逾越节用牛膝草把血涂在门框门楣上(出十二22),保守一家人都得平安,后来祭司用牛膝草蘸血或除污秽水洁净不洁的人(利十四4;民十九6)。神设立这仪式,预表主耶稣的宝血能洗净我们一切的罪:「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赛一18)。
- 当信徒犯罪的时候,我们里面的良知和「在我隐密处」(6节)的圣灵就会同作见证控告我们(罗二15;约十六8),让我们的身、心、灵都不得安宁,就像骨头被压伤(8节)。我们摆脱这困境最彻底的办法,不是在神、在人面前掩盖、隐瞒,而是求神「使我得智慧」(6节),「内里诚实」(6节)地将罪坦陈在神面前,求神来遮盖、涂抹。因为「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祂必然会用基督的宝血来「涂抹我一切的罪孽」(9节),「掩面不看我的罪」(9节)。当神不再定罪我们、圣灵释放了我们之后,我们就会成为世界上最「欢喜快乐」(8节)的人。
【诗五十一10】「神啊,求祢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或译:坚定)的灵。」
【诗五十一11】「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祢的面;不要从我收回祢的圣灵。」
【诗五十一12】「求祢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
- 大卫所求的不只是罪得赦免,更是求神「为我造清洁的心」(10节)。一个真心认罪悔改的人,必然会厌恶自己的全然败坏,因此渴慕「重新有正直的灵」(10节),藏身在基督里:「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
- 大卫所求的不只是内心平安,更是求神「不要丢弃我」(10节)。他已经从扫罗被神丢弃的前车之鉴学到了功课(撒上十六14),因此最看重的不是神的赐福,而是神的同在。经过了一年罪中的挣扎,他更加渴慕与神恢复亲密的交通。
- 许多人常常觉得神的旨意是重担,因为神所喜悦的都是人的肉体不愿意的,而人的肉体喜欢的却又是神所不喜悦的。因此,我们当求神「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12节),使我们能以神的心为心,欢喜快乐地遵行神的旨意、远离试探。
【诗五十一13】「我就把祢的道指教有过犯的人,罪人必归顺祢。」
【诗五十一14】「神啊,祢是拯救我的神;求祢救我脱离流人血的罪!我的舌头就高声歌唱祢的公义。」
- 神能叫「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八28)。因此,不是只有成功的经历能见证神,失败的经历也能见证神、「指教有过犯的人」(13节)。大卫经过失败又重新站立起来,这样的见证能帮助同样软弱的罪人回转归顺神(13节)。
- 世人沉溺于罪中之乐,只想脱离罪的刑罚。但真心认罪悔改的人却知道罪的可怕,所以不是只求神救自己脱离罪的恶果,而是求神救自己「脱离流人血的罪」(14节)。主耶稣来到地上,就是要彻底「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
- 「流人血的罪」,指大卫谋杀乌利亚的罪(撒下十一14-15)。
【诗五十一15】「主啊,求祢使我嘴唇张开,我的口便传扬赞美祢的话!」
【诗五十一16】「祢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祢也不喜悦。」
【诗五十一17】「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祢必不轻看。」
- 罪人得着了赦免,就会忍不住开口赞美神。不愿意开口赞美神的人,常常是因为还没有认识到罪的可怕,所以并没有体会到救恩宝贵到让自己不得不开口「传扬赞美」(15节)的地步。
- 按照律法,通奸和谋杀是不能用任何祭物来赎罪的(利二十10;二十四17),最合神心意的王(撒上十三14;徒十三22)大卫竟然把这两样大罪全犯了(撒下十一4、14-17)。但神却没有阻挡这样可怕的事情发生,因为祂要借此显明人的全然败坏,甚至最合神心意的人也会故意犯罪;神也要借此显明祂救恩的奇妙,即使最败坏的人也有重生得救的盼望。
- 实际上,人的罪无论大小,都「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所以「罪的工价」(罗六23)都是死:「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在神的救恩计划里,并没有什么祭物、事奉或功劳可以贿赂神、抵消罪。神所要的不是奉献、也不是工作,而是人里面得着对的生命、与神恢复对的关系。因此,「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17节),人的罪无论大小,只要里面有了「忧伤痛悔的心」(17节),愿意回转归向神,神「必不轻看」(17节)。
【诗五十一18】「求祢随祢的美意善待锡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
【诗五十一19】「那时,祢必喜爱公义的祭和燔祭并全牲的燔祭;那时,人必将公牛献在祢坛上。」
- 「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18节),可能指保守神百姓的属灵光景不受大卫坏榜样的影响。
- 大卫一旦认罪悔改,接下来就是求神「善待锡安」(18节)。因为他里面对了,外面所做的就对了。灵里醒来的大卫立刻意识到自己所担负的责任,所以求神不要让自己的罪连累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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