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查经第11章讲解讲章背景
【利十一2】「『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在地上一切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这些:」
- 祭司已经承接圣职,神交给祭司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负责「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十10)。因此,在接下来的五章中,神详细地指示了各种洁净的条例。首先就是「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别出来」(47节)。
- 神指示了什么动物「可吃」,什么动物「不可吃」,但并没有说明理由。正如在伊甸园中,神也只是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却没有解释为什么会死。人虽然不太明白,但还是甘心乐意地接过神的命令,这就是顺服。亚当在「吃」的事情上失落了,神就要祂的百姓在「吃」的事情上重新站立起来,在万邦中作祂的见证。
- 虽然今天的医学知道,食用「不洁净」(4节)的动物的健康风险都比较高,但神让百姓「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别出来」(47节),并不只是为了健康,而是要让祂的百姓「成为圣洁」(44节),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学习将自己「分别出来」(十10)。
- 十一至十五章都是神对摩西与亚伦同时说的话(十一1;十三1;十四33;十五1),但却交替使用了「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十一1)、「耶和华对摩西说」(十二1)、「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十三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十四1)、「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十五1)这样的句式,这是希伯来的写作技巧「交替法」,表明这五章是一个整体,都是洁净的条例。
- 「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就是现代生物分类学(Biotaxonomy)中偶蹄目(Artiodactyla)反刍亚目(Ruminantia)的动物,都是温顺的食草动物,常见的有「牛、绵羊、山羊、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黄羊、青羊」(申十四4-5)。
- 「凡蹄分两瓣」原文是「凡分蹄,就是蹄有裂开」(英文ESV、NASB、KJV版),并不一定只分成两瓣。
【利十一4】「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十一7】「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十一8】「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 在挪亚洪水之前,动物就有洁净和不洁净之分(创七2-3,8-9),不洁净的动物不可以拿来献祭(创八20)。但只有利十一3-30和申十四3-20才详细区分。
- 「骆驼」有分趾,但因为脚掌有肉垫,脚趾彼此不能完全分离,所以不算分蹄。
- 「沙番」就是蹄兔。蹄兔和兔子都不是反刍动物,但它们咬嚼食物的嘴部动作类似反刍,所以说它们「倒嚼」,使普通人容易辨别。
- 猪其实蹄分四瓣,这里「蹄分两瓣」的原文是「分蹄,就是蹄有裂开」。
- 美索不达米亚人在主前2500年以前就开始养猪。「猪」是杂食的清道夫,被以色列人作为不洁净动物的代表(赛六十五4;六十六17)。
【利十一9】「『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在水里、海里、河里、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利十一10】「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利十一11】「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它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
- 「水里无翅无鳞的」,包括虾、蟹、贝类、鳗鱼、鲇鱼等,大都是底栖、食腐的清道夫,胆固醇也比较高,在神创造的生物圈里的功用是清理环境中的垃圾,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古代罗马人和埃及人都不吃无鳞的鱼。
- 「可憎」指「不洁净」,并不是对这种动物的评价。
【利十一13】「『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
- 这里列出的20种「可憎、不可吃的」(13节)雀鸟都是食肉或食腐的,其中一些现在已经不能确定其种类。位于生物链顶端的食肉、食腐动物,在神创造的生物圈里的功用是清理环境中的垃圾,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
- 「蝙蝠」并不是鸟类,但这里是用普通人容易懂的语言来分别洁净和不洁净。实际上,现代生物分类法源于林奈(Carl von Linné),从1735年才开始。
- 圣经里提到可吃的鸟类包括:斑鸠、鸽子、鹌鹑、麻雀、鸡。
【利十一20】「『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利十一21】「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们还可以吃。」
【利十一22】「其中有蝗虫、蚂蚱、蟋蟀与其类;蚱蜢与其类;这些你们都可以吃。」
【利十一23】「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 「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的特点是腹部贴在地上,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
- 「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蝗虫并不长久与地接触,所以被视为洁净。中东各民族有几千年以蝗虫为食物的历史,贫穷的先知常常以蝗虫为食。「蝗虫、蚂蚱、蟋蟀、蚱蜢」原文都是指不同的蝗虫,除了这四种蝗虫,所有「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都是不洁净的。
- 昆虫有六支脚,但也被归入「四足爬行」,可能因为两条后腿用来跳跃而不是爬行。
- 「有足有腿」原文是「足上有腿」,可能指有细长的后腿。
【利十一24】「『这些都能使你们不洁净。凡摸了死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利十一26】「凡走兽分蹄不成两瓣、也不倒嚼的,是与你们不洁净;凡摸了的就不洁净。」
【利十一27】「凡四足的走兽,用掌行走的,是与你们不洁净;摸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利十一28】「拿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这些是与你们不洁净的。」
- 「走兽分蹄不成两瓣、也不倒嚼的」,包括马、驴、骡等牲畜。
- 「四足的走兽,用掌行走的」,包括猫、狮、豹、狗、狼、熊、猴等动物,脚掌完全接触地面,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牛羊等有蹄类动物蹄心凹陷,并没有完全触地。
- 人碰触活的「不洁净」动物,不会「不洁净」,比如骑在驴子或骆驼上。碰触正常宰杀的洁净动物,也不会「不洁净」,比如献祭。但如果碰触了其它的动物尸体,当天就不洁净。
【利十一29】「『地上爬物与你们不洁净的乃是这些:鼬鼠、鼫鼠、蜥蜴与其类;」
【利十一31】「这些爬物都是与你们不洁净的。在它死了以后,凡摸了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 「地上爬物」的特点是腹部贴在地上,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
- 29-30节所列举的「地上爬物」都生活在人的周围,尸体很容易在日常生活中被人接触到,所以特别提出来。在这末后的日子,不洁净的人、事、物就像「地上爬物」充斥于网络、媒体、学校和社交场合,虽然我们无法躲避,但「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林后六17)。
- 「鼬鼠」可能指鼹鼠。「鼫鼠」原文是「老鼠」。「壁虎、龙子、守宫、蛇医、沙虎」都是蜥蜴类的动物。
【利十一32】「其中死了的,掉在什么东西上,这东西就不洁净,无论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做什么工用的器皿,须要放在水中,必不洁净到晚上,到晚上才洁净了。」
【利十一33】「若有死了掉在瓦器里的,其中不拘有什么,就不洁净,你们要把这瓦器打破了。」
【利十一34】「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洁净,并且那样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洁净。」
【利十一35】「其中已死的,若有一点掉在什么物件上,那物件就不洁净,不拘是炉子,是锅台,就要打碎,都不洁净,也必与你们不洁净。」
【利十一36】「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洁净;惟挨了那死的,就不洁净。」
【利十一37】「若是死的,有一点掉在要种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洁净;」
【利十一38】「若水已经浇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点掉在上头,这子粒就与你们不洁净。」
【利十一39】「『你们可吃的走兽若是死了,有人摸它,必不洁净到晚上;」
【利十一40】「有人吃那死了的走兽,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拿了死走兽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
- 死亡不是神的性情,因此「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不应当接触死亡。凡是接触了死亡的,就必须附上代价除掉这不洁净。
- 「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36节)有活水引入,所以「仍是洁净」,只有沾到尸体的水才不洁净。
- 「要种的子粒」将被种下发芽,相当于死里复活,所以「子粒仍是洁净」(37节)。「若水已经浇在子粒上」(38节),可能种子已经开始发芽,所以接触不洁动物的尸体就是不洁净的。
【利十一42】「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许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们都不可吃,因为是可憎的。」
【利十一43】「你们不可因什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以致染了污秽。」
【利十一44】「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
【利十一45】「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要作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 」
- 「地上的爬物」(41节)的特点是腹部贴在地上,所以不适合做「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的食物。
- 「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许多足的」,包括蛇、蚯蚓、蜈蚣、蝎子、蜘蛛、毛虫等。
- 「肚子 גָּחוֹן」原文(42节)只在利十一42和神对蛇的咒诅「你必用肚子行走」(创三14)中出现。玛索拉文士在抄写希伯来圣经时,特别把「肚子 גָּחוֹן」的第三个希伯来字母「וֹ/W」写成双倍大的字,因为这是整本摩西五经最中间的希伯来字母。而这个字正好成为对神咒诅的回应:一切饮食洁净条例的中心,就是要神的百姓远离一切「用肚子行走」的(42节;创三14),以免在神面前「使自己成为可憎的」(42节)。亚当在「吃」的事情上没有顺服,神的百姓就应当在「吃」的事情上重新学习顺服,「成为圣洁」(44节),除去所有妨碍与圣洁的神相交的污秽和不洁,准确地活在神面前,活在立约的地位里。
【利十一46】「这是走兽、飞鸟,和水中游动的活物,并地上爬物的条例。」
【利十一47】「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别出来。」
- 圣经中禁止吃的食物包括:
- 血(七26);
- 动物的板油(七23);
- 自己死的或被野兽杀死的牲畜(七24);
- 不洁净的动物(十一3-30);
- 迦南地前四年的果子(十九23-24);
- 失雏的母鸟(申二十二6-7 );
- 屋内有尸体而没有盖好的饮食( 民十九15);
- 用母山羊的奶煮的山羊羔(出二十三19 )。
- 食物的条例非常明显地把神的百姓「分别出来」:每当他们和外邦人接触的时候,不同的生活习惯就会不住提醒他们,要「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而属灵的生命也应当「分别出来」,「成为圣洁」(44节)。
- 「洁净」不会传染,「不洁净」却很容易传染给人(哈二12-13)。因此,我们无论是工作、生活、阅读、娱乐还是交友,都「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好让自己「成为圣洁」,可以蒙神悦纳。
- 主耶稣说:「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可七18),「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可七20),从这个意义上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可七19)。所以使徒们指示外邦信徒:「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徒十五28-29);保罗也说:「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提前四4)。但对于营养过剩的现代人来说,如果我们尽量遵照这些条例控制饮食,也可以「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对身、心、灵的健康也是一件很有益的事。然而「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罗十四3),因为神所看中的,是人「分别出来」的实际:「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十二30),又要「爱人如己」(可十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