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查经第7章讲解讲章背景
【利七2】「人在那里宰燔祭牲,也要在那里宰赎愆祭牲;其血,祭司要洒在坛的周围。」
【利七4】「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利七5】「祭司要在坛上焚烧,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赎愆祭。」
【利七6】「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祭物;要在圣处吃,是至圣的。」
【利七7】「赎罪祭怎样,赎愆祭也是怎样,两个祭是一个条例。献赎愆祭赎罪的祭司要得这祭物。」
【利七8】「献燔祭的祭司,无论为谁奉献,要亲自得他所献那燔祭牲的皮。」
【利七9】「凡在炉中烤的素祭和煎盘中做的,并铁鏊上做的,都要归那献祭的祭司。」
【利七10】「凡素祭,无论是油调和的是干的,都要归亚伦的子孙,大家均分。』」
- 1-10节是祭司献上赎愆祭时所要遵守的条例。
- 「赎罪祭怎样,赎愆祭也是怎样,两个祭是一个条例」(7节),很可能是指两个祭的祭物分配方式相同(7-10节)。
- 「祭牲的皮」(8节)代表祭牲的荣美,主耶稣自己是「更美的祭物」(来九23),又是那「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来二17),祂「一次将自己献上」(来七27),成全了神救赎的旨意,「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启五12),所以「献燔祭的祭司,无论为谁奉献,要亲自得他所献那燔祭牲的皮」(七8)。「赎罪祭」和「赎愆祭」祭牲的皮与「燔祭」一样,归与献祭的祭司。而根据犹太人的传统,「平安祭」也是如此处理。
- 熟的「素祭」数量比较少,「都要归那献祭的祭司」(9节)。生的「素祭」数量比较多,则「归亚伦的子孙,大家均分」,年纪大小没有区别,服事长短也没有区别,不是根据人的所作,只看他是否是「亚伦的子孙」。
【利七12】「他若为感谢献上,就要用调油的无酵饼和抹油的无酵薄饼,并用油调匀细面做的饼,与感谢祭一同献上。」
【利七13】「要用有酵的饼和为感谢献的平安祭,与供物一同献上。」
【利七14】「从各样的供物中,他要把一个饼献给耶和华为举祭,是要归给洒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利七15】「为感谢献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献的日子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
- 人主动向神献上「平安祭」(11节),有三个动机:「为感谢」(12节)、「为还愿」(16节)、「甘心献」(16节)。「感恩」是因着神主动赐下的恩典,「还愿」是因着凭信心所求神的恩典,「甘心」是因着神是乐意赐恩典和赦免人的神。
- 「为感谢献的平安祭」(13节),还要配合献上素祭(12节)。真正认识恩典的人,不是只在外面摆出感恩的样子,一定也是活在基督生命的供应里。
- 根据犹太传统,平安祭的三种无酵饼每样都是十个(《他勒目 Talmud》 – Mas. Menachoth 77a),按祭司取十分之一的原则(民十八26),取一个先「献给耶和华为举祭」(14节),然后归给献祭的祭司。
- 在平安祭和素祭之外,还要一同献上一个「有酵的饼」(13节),代表蒙恩的罪人因着认识恩典和赐恩典的神,甘心献上自己。
- 「为感谢献平安祭牲的肉」,不能留到第二个早晨,表明神的恩典是常新的,祂的慈爱「每早晨这都是新的」(哀三23)。通常一家人不可能在当天吃完整个祭牲,所以献祭的人必须邀请别人一起吃「平安祭牲的肉」(申十二12、18),分享白白的恩典,活在「彼此相交」(约壹一7)的团契生活里。
【利七16】「若所献的是为还愿,或是甘心献的,必在献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利七18】「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反为可憎嫌的,吃这祭肉的,就必担当他的罪孽。」
- 「为还愿」与「甘心献」的平安祭,「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16节)。信心的成分越大,人对基督的享用就越多。
- 「第三天要用火焚烧」(16节),因为祭肉在第三天开始朽坏。神将在祂的百姓在「第三天」彻底朽坏之前挽回他们:「过两天祂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何六2)。神更使基督在「第三天复活了」(林前十五4),不叫祂的「圣者见朽坏」(诗十六10)。
【利七19】「『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烧。至于平安祭的肉,凡洁净的人都要吃;」
【利七20】「只是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洁净而吃了,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利七21】「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 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的祭物是「至圣的」(1节;六17、25),只能给祭司吃。但「平安祭的肉,凡洁净的人都要吃」(19节),神盼望祂的百姓更多地活在与神、与弟兄「彼此相交」(约壹一7)的团契生活里。
- 「凡洁净的人都要吃」意思是「凡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因为凡「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人(约壹一3),就当「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约壹三3)。
- 「从民中剪除」,意思是被逐出以色列民的行列,或失去在以色列民中的权利,不再被神承认是立约的百姓。
【利七23】「『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牛的脂油、绵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们都不可吃。」
【利七24】「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那脂油可以做别的使用,只是你们万不可吃。」
【利七25】「无论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利七26】「在你们一切的住处,无论是雀鸟的血是野兽的血,你们都不可吃。」
- 平安祭是以色列人平时主要吃肉的机会,甚至是唯一的吃肉机会。所以神在启示平安祭条例的时候强调不可吃「脂油」(23节)和「血」。
- 祭牲的「脂油」要献给神,而「「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那脂油可以做别的使用」(24节)。古代牧人常燃烧动物脂油驱散毒蛇。
【利七29】「『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要从平安祭中取些来奉给耶和华。」
【利七30】「他亲手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带来,好把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摇一摇。」
【利七31】「祭司要把脂油在坛上焚烧,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
【利七33】「亚伦子孙中,献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这右腿为分;」
【利七34】「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
- 「摇祭」(30节)和「举祭」(32节)象征先把礼物献给神,然后由神交给祭司「经管」(民十八8)。至于具体怎么「摇」、怎么「举」,并不能确定。实际上,许多「摇祭」并不能摇动,比如全体「利未人」(民八11-21);许多「举祭」也根本举不起来,比如「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民十八24)、战利品(民三十一29)。
- 「举祭」原文意思是「奉献」,又被译为「礼物」(出二十五2)、「供物」(玛三8)、「供地」(结四十五6)。
- 「胸」(30节)是祭牲肋骨以上一大块完整的胸,由所有的祭司分享。「右腿」(32节)原文是单数,犹太传统认为是右前腿,被认为是祭牲身上最好的一块肉,归给献祭的祭司。
【利七35】「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正在摩西(原文是他)叫他们前来给耶和华供祭司职分的日子,」
【利七36】「就是在摩西(原文是他)膏他们的日子,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给他们的。这是他们世世代代永得的分。」
- 12-36节是祭司献上平安祭时所要遵守的条例。
- 平安祭需要献祭者「亲手」(30节)献上。神得着脂油和肥尾巴(31节),祭司得着「胸」(31节)和「右腿」(33节),「凡洁净的人」都可以分享剩余的祭肉(19节),神、祭司和献祭的人一同享用那祭物所表明的基督,都因着「神的羔羊」(约一29)基督而得着满足。
【利七37】「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并承接圣职的礼,」
【利七38】「都是耶和华在西奈山所吩咐摩西的,就是他在西奈旷野吩咐以色列人献供物给耶和华之日所说的。」
- 五祭是在祭司「承接圣职的礼」中所要献的祭(八2-35)。神启示五祭的目的,是为了要叫祭司能「承接圣职」。
- 每一个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五祭使我们能承受恩典,承受了恩典以后就要「承接圣职」,开始事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