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15章讲解讲章背景
【创十五1】「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
神说「你不要惧怕」,可能因为亚伯兰担心得罪了四王会遭到报复。当我们在得胜之后,自己的心思一出来,立刻就会看到环境中的难处,心里产生「惧怕」,这时唯一能坚固我们的「盾牌」,就是神自己的话语。「我是你的盾牌」意思是「我必保护你」。亚伯兰不肯接受所多玛王的财物(十四21-23),神就应许「必大大地赏赐」他,正如亚伯兰因着信心失去的约旦河平原,神用整个应许之地来补偿(十三14-17)。我们若为神弃绝世界,神也将祂自己赏赐给我们,作我们的享受和福分。这个「异象」是晚上出现的(5节)。
【创十五2】「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既无子,祢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
【创十五3】「亚伯兰又说:『祢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
亚伯兰的回答并非出于不信,而是显明他的信心的坚持。因为没有「后嗣」,就不可能成就神起初呼召他「成为大国」的应许(十二2),地上短暂的福气又有什么意义呢?只是亚伯兰此时并不知道神将怎样成就应许(十二1-3)。自从神应许亚伯兰的「后裔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十三16),已经过了将近十年(十六3),亚伯兰还是没有亲生儿子。「以利以谢」字义是「神是帮助」,因此摩西的二儿子也叫「以利以谢」(出十八4)。「那生在我家中的人」是单数,特指「以利以谢」。主前14-15世纪的努斯文件(Nuzi Texts)表明,当时没有儿女的主人可以设立一个朋友或仆人作为继承人。主前19-16世纪的旧巴比伦拉撒文献(Early Babylonian Letters from Larsa),也证实了这个风俗。
【创十五4】「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
人的信心很容易受环境和时间的影响,因此忍不住用人的东西来代替神所要赐下的。但人的东西不管看上去有多好,都无分于神的产业;只有神自己在人身上的工作,才能使人承受神的国:「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
【创十五5】「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众星」(5节)是神应许的形象记号,但亚伯兰所信的不是「众星」,而是脱离环境、「信耶和华」自己,所以相信神所说的一切话(4-5节)。亚伯兰最蒙神悦纳的不是行为,不是他为神做了些什么,而是他对神的信心。所以「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这句伟大的宣告,被新约引用了三次(罗四3;加三6;雅二23),证明「因信称义」(罗四11)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如果要在神的眼中被看为「义」,唯一的途径是「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罗四5),「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罗四6)。借着环境和等待,神让亚伯兰学到第四个功课,就是神的应许不受环境和时间的影响:「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十27)。
【创十五7】「耶和华又对他说:『我是耶和华,曾领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为要将这地赐你为业。』」
神在此宣告:祂的带领决不至于有始无终,祂既然开了头,就必负责成全祂所开始的工作。
【创十五8】「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怎能知道必得这地为业呢?』」
亚伯兰向神求一个证据,并不是试探神,也不是对神没有信心,而是因为他的信心并不是从自己里面出来的「自信」。真实的信心「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神既赐下信心,也必赐下「记号、印证」(罗四11),让我们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不是「自信、心理作用」,而是神的恩典。所以神并没有责备他,而是继续用恩典让他「知道」这信心是有凭有据的(士六17)。今天信徒也是一样,我们「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弗一13)。本章是亚伯兰第一次称神为「主耶和华」(2、8节)。
【创十五9】「祂说:『你为我取一只三年的母牛,一只三年的母山羊,一只三年的公绵羊,一只斑鸠,一只雏鸽。』」
「三年」的牲畜已经成熟,因此是贵重的。摩西律法所要求以色列人向神所献的祭物,便是以这五样动物为主。
【创十五10】「亚伯兰就取了这些来,每样劈开,分成两半,一半对着一半的摆列,只有鸟没有劈开。」
【创十五11】「有鸷鸟下来,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亚伯兰就把它吓飞了。」
【创十五12】「日头正落的时候,亚伯兰沉沉地睡了;忽然有惊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亚伯兰沉沉地睡了」,说明他并没有从祭物的两半中间经过(17节)。人虽然有守约的意愿,却没有守约的能力,只有神能够信实守约。「有鸷鸟下来」(11节)、「有惊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都暗示这约面临属灵黑暗势力的干扰,但神特意要在这样的「大黑暗」中坚立祂自己的约,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二9)。
【创十五13】「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
【创十五14】「并且他们所要服事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
「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13节)预言以色列人将下埃及,最后被法老王辖制(出一8-14)。「四百年」(13节)是大概的数目,以色列人在埃及一共住了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等候神,是神的百姓重要的功课,等候「四百年」的目的是:
- 让亚伯兰的后裔在粮食丰富的埃及经历神的供应,变得人数众多(5节),并且「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出十二35-36),用来建造会幕,执行「祭司的国度」(出十九6)的职分。
- 让亚伯兰的后裔在出埃及的过程中经历十灾和许多神迹,因此得神的造就:「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十二11),
- 彰显了神完全的公义。在「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16节)之前,神的子民必须在应许之地之外等候「四百年」,同时忍受「苦待」(13节)四百年,因此,将来以色列人进入迦南的争战完全是执行神的公义,而不是侵略。人若想效仿以色列人执行神的公义,必须首先学会等待的功课。
【创十五15】「但你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地归到你列祖那里,被人埋葬。」
亚伯拉罕死时是一百七十五岁(二十五7)。「归到你列祖那里」不是指他被埋葬在列祖的坟墓里,而是说他的灵魂归到神那里,与列祖在一起(二十五8-9)。
【创十五16】「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
从利未随雅各下埃及,到摩西率以色列人出埃及,正好是「第四代」(出六16-20)。「亚摩利人」代表所有的迦南民族,他们敬拜诸多偶像,焚烧儿女为祭,行各种邪术,是神所憎恶的(申十八9-12)。神是公义的,必要审判人的罪孽;但神也是恩慈的,祂容忍等待世人悔改回转,直至日期满足,才对不肯悔改的人施行审判。
【创十五17】「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
「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就像后来的「云柱」和「火柱」(出十三21),象征神的临在(赛三十一9)。主前18世纪的马里文献(Mari Letters)、主前16世纪的赫人石版(Hittite Tablets)和主前15世纪的阿拉拉赫石版(Alalakh Tables)都描述了类似的立约仪式,立约的双方都要经过劈开的动物(耶三十四18),表示背约会面临和这些动物同样的命运。但此时却是神独自经过肉块中间,象征神独自完成立约,单方面承诺履约。因此,这约完全是神主动的恩典和赏赐,并非人与人之间交易式的立约(三十一44)。
【创十五18】「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幼发拉底河之地。」
「我已赐给」表示此约已经成立,到了所罗门时代,这个应许终于应验了(王上四21、24),那时「所罗门统管诸王,从大河到非利士地直到埃及的边界」(代下九26)。「埃及河」指作为埃及和以色列边界线的「埃及小河」(民三十四5),一般认为就是西奈半岛东北部的阿里什旱溪(Wadi el Arish)。
【创十五21】「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19-21节列出十个民族,实际上居住在迦南的不止十个民族,「十」是代表「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