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家园
阅读导航

以斯帖记第8章讲解讲章背景

来自:圣经综合解读
相关章:
转至节:

【斯八1】「当日,亚哈随鲁王把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家产赐给王后以斯帖。末底改也来到王面前,因为以斯帖已经告诉王,末底改是她的亲属。」

【斯八2】「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从哈曼追回的,给了末底改。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产。」

  • 哈曼夸耀自己「富厚的荣耀」(五11),还想夺取犹大人的财物(三13),结果一日之内,王就「把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家产赐给王后以斯帖」(1节);他又夸耀「王抬举他使他超乎首领臣仆之上」(五11),结果一日之内,这地位就被「给了末底改」(2节)。这正是箴言成真:「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滚石头的,石头必反滚在他身上」(箴二十六27)。
  • 「戒指」(2节),原文是「印章戒指」,用来压在软蜡或封泥上,相当于在文件上签名。王把自己的「戒指」交给末底改,就像法老摘下戒指给约瑟(创四十一42),意味着把末底改提升到和哈曼一样的首相地位,可以替波斯王签发公文。过去用来灭绝神百姓的权柄(三12),现在被用来保护神的百姓(10节);世上一切抵挡神的权柄,都能被神使用,让祂的旨意在地上通行。
  • 仇敌被彻底掳掠了:以斯帖得着了仇敌的丰富(1节),末底改得着了仇敌的权柄(2节),正如基督「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弗四8)。但这还不是最喜乐的结局,因为哈曼虽然已经被打败,但他「害犹大人的恶谋」(3节)还没有被除掉。正如基督已经在十字架上打败了仇敌,「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二14),但「罪和死的律」(罗八2)仍然有效。

【斯八3】「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脚前,流泪哀告,求他除掉亚甲族哈曼害犹大人的恶谋。」

【斯八4】「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起来,站在王前,」

【斯八5】「说:『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设谋传旨,要杀灭在王各省的犹大人。现今王若愿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为美,若喜悦我,请王另下旨意,废除哈曼所传的那旨意。」

【斯八6】「我何忍见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见我同宗的人被灭呢?』」

【斯八7】「亚哈随鲁王对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说:『因哈曼要下手害犹大人,我已将他的家产赐给以斯帖,人也将哈曼挂在木架上。」

【斯八8】「现在你们可以随意奉王的名写谕旨给犹大人,用王的戒指盖印;因为奉王名所写、用王戒指盖印的谕旨,人都不能废除。』」

  • 虽然哈曼已经灭亡,但灭绝神百姓的谕旨仍然有效,所以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脚前,流泪哀告」(3节),为全族代求。她并没有因自己和家人蒙福、平安就欢喜满足(1-2节),而是与本族同宗同为一体(6节);她并没有停留在个人的得救上,而是站在神百姓全体的地位上(罗九3)。这正是每一个信徒该有的见证:肢体只有活在身体里(弗四15-16),才能在地上见证基督的身体、也就是教会(西一24)。
  • 以斯帖知道波斯王的旨意是不能更改的(但六8、12),所以强调是「废除哈曼所传的那旨意」(5节)。在人看来,此事木已成舟、进退两难(但六14-15),但神却使王急中生智、另辟蹊径,发出第二道相反的谕旨来抵消第一道谕旨(8节)。

【斯八9】「三月,就是西弯月二十三日,将王的书记召来,按着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并犹大人的文字方言写谕旨,传给那从印度直到古实一百二十七省的犹大人和总督省长首领。」

【斯八10】「末底改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谕旨,用王的戒指盖印,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传到各处。」

【斯八11~12】「谕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犹大人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聚集保护性命,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

【斯八13】「抄录这谕旨,颁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犹大人预备等候那日,在仇敌身上报仇。」

【斯八14】「于是骑快马的驿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谕旨也传遍书珊城。」

  • 第9节是圣经中最长的一节,原文有43个希伯来词、192个希伯来字母。
  • 「西弯月」(9节)是犹太历的三月,大约是阳历主前474年6月。「西弯月二十三日」(9节),第一道谕旨已经发出了七十天(三12),神百姓的生命也被威胁了七十天,正如他们被掳了七十年(耶二十五11)。
  • 第二道谕旨特别加上「犹大人的文字方言」(9节),表明这道旨意特别让犹大人留意,而第一道谕旨则完全忽视犹大人的存在(三12)。这里也特别提到「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10节),表明「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必成就这事」(赛九7)。在我们的生命中,也有许多这样备受煎熬的「七十天」,神好像隐藏了,以致我们不得不呼求:「耶和华啊,祢忘记我要到几时呢?要到永远吗?祢掩面不顾我要到几时呢」(诗十三1)?但神始终在那里掌管一切,等祂所定的时候到了,拯救立刻发出,绝不耽延、永不误事!
  • 第二道谕旨看上去很残酷,竟然允许百姓「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11节)。实际上,第二道谕旨并不是「以恶报恶」(帖前五15)、也不是「以牙还牙」(申十九21),而是故意采用第一道谕旨相同的措辞,用来完全抵消仇敌在第一道谕旨中的命令(三13)。这谕旨并非允许百姓主动报复,而是允许他们自卫、「聚集保护性命」(11节),以吓阻仇敌。因此,第一道谕旨怎样授权「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11节)对付百姓,第二道谕旨也怎样授权百姓在同一天里自卫。仇敌若不首先攻击百姓,百姓就不能主动「报仇」(13),也就不会有残酷的杀戮。这命令乃是出于神:神让信徒个人「不要自己伸冤」(罗十二19),但神也绝不允许「摸祂眼中的瞳人」(亚二8)、任凭祂的教会被灭绝。所以神并没有让我们用廉价的「人道」去代替真理的公义,而是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十二19)。若是仇敌不顾这命令,执意要灭绝神的百姓,结局只能是自取灭亡。
  • 神的拯救是「拯救到底」(来七25)的,圣灵绝不会只带人入门,而让人「靠着肉身成全」(加三3)。在以斯帖时代所显出的拯救是这样,在基督里所做成的救恩更是这样。虽然王不能废除先前的谕旨,但神却让他发出另一道相反的谕旨来抵消(8节)。今天,信徒「肢体中犯罪的律」(罗七23)也没有废除,罪的工价还是死(罗六23),但神却赐下了一个更高的律,用这律抵消了「罪和死的律」(罗八2):「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2)!

【斯八15】「末底改穿着蓝色白色的朝服,头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细麻布的外袍,从王面前出来;书珊城的人民都欢呼快乐。」

【斯八16】「犹大人有光荣,欢喜快乐而得尊贵。」

【斯八17】「王的谕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犹大人都欢喜快乐,设摆筵宴,以那日为吉日。那国的人民,有许多因惧怕犹大人,就入了犹大籍。」

  • 「蓝色白色」(15节)是波斯王室的颜色,「紫色」(15节)是古代最贵重的染料,末底改的装饰代表受到王的宠信。末底改是一个卑微的普通人,因为坚持见证神(三2-3),虽然历经了逼迫和痛苦(四1;五14),结局却是被大大高举,就像降卑而得胜的基督被神「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二9)。
  • 第一道谕旨使书珊城的民「都慌乱」(三15),第二道谕旨却使「书珊城的人民都欢呼快乐」(15节)。只要他们不敌对神的百姓,都可以平安无事。所以有些人「惧怕犹大人」(17节),不是惧怕被杀,而是敬畏与百姓同在的神。「入了犹大籍」(17节),包括行割礼、守律法、进犹太教(太二十三15;徒二10;六5;十三43)。
  • 百姓「欢喜快乐,设摆筵宴」(17节),与第一道谕旨之后的「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号」(四3)完全相反。这是百姓在被掳之地得胜的欢乐。虽然神的百姓被掳到外邦,但许多外邦人却因着犹大得胜的见证而「入了犹大籍」,进入亚伯拉罕的应许。这预示着犹大得胜有余,将恢复「作祭司国度」(出十九6)的功用,成为「外邦人的光」(赛四十九6),吸引列邦投奔荣耀的神(赛二23;耶三17;番三9;亚八22-23)。
  • 末底改的坚持、以斯帖的摆上,使他们成为神在地上做工的管道,不但叫仇敌的诡计全然落空,也把被掳的百姓带回到神的面前,享用祂得胜有余的荣耀。在两千年教会的历史上,不管教会曾经落到怎样「被掳」的惨淡光景里,神也照样兴起得胜者,带起教会全体的得胜,并且得胜有余,使教会进入荣耀的丰富,成为国度在地上的显出,「欢喜快乐而得尊贵」(16节)。因为这教会不是人自发的组织,也不是跟随人的团体,而是基督的教会(太十六18)、「永生神的教会」(提前三5)!
查阅相关章:
圣经书卷列表:
更多关于: 以斯帖记   谕旨   犹大   波斯   仇敌   百姓   基督   他们的   戒指   教会   旨意   第一道   信差   荣耀   驿卒   帝国   盖印   多德   第二道   家产   希罗   黑海   希伯来   快乐   权柄   巴比伦   是从   在地上   王后   自己的   古希腊
返回顶部
来自于圣经综合解读,版权为其所有
@c.zyesu.com 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