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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36章多译本对照查经

《民数记》章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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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民36:1约瑟的后裔,玛拿西的孙子玛吉的儿子基列,他子孙中的诸族长来到摩西和作首领的以色列人族长面前,

拼音版民36:1 Yūesè de hòuyì, Mǎnáxī de sūnzi, Machir de érzi Jīliè,tā zǐsūn zhōng de zhū zúzhǎng lái dào Móxī hé zuò shǒulǐng de yǐ sè liè rén zúzhǎngmiànqián,

吕振中民36:1 约瑟子孙的家族、玛拿西的孙子、玛吉的儿子基列子孙的家族、他父系家属的首领、走近前来,在摩西和以色列人父系家属的首领面前,陈诉说∶

新译本民36:1 约瑟后裔的家族中,有玛拿西的孙子、玛吉的儿子基列的子孙,他们族中的首领都前来,在摩西面前,在各家族作首领的领袖面前,和在以色列人面前说:

现代译民36:1 约瑟的儿子玛拿西的孙,也就是玛吉的儿子基列宗族的家长们去见摩西和其他领袖,

当代译民36:1 约瑟的后裔玛拿西的孙儿、玛吉的儿子、基列家族中的各族长来见摩西和在以色列作领袖的族长,说:

思高本民36:1 那时若瑟後裔的家族中,有默纳协的子孙,玛基尔的儿子基肋阿得子孙的家族首领,来到梅瑟和以色列子民各家族的首领前说:

文理本民36:1 约瑟曾孙、玛拿西孙、玛吉子基列后裔之族长、

修订本民36:1 约瑟子孙的宗族,玛拿西的孙子,玛吉的儿子基列,他父系宗族的领袖来到摩西和作领袖的以色列众父系家长面前,说:

KJV 英民36:1 And the chief fathers of the families of the children of Gilead, the son of Machir, the son of Manasseh, of the families of the sons of Joseph, came near, and spake before Moses, and before the princes, the chief fathers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NIV 英民36:1 The family heads of the clan of Gilead son of Makir, the son of Manasseh, who were from the clans of the descendants of Joseph, came and spoke before Moses and the leaders, the heads of the Israelite families.

和合本民36:2说:“耶和华曾吩咐我主,拈阄分地给以色列人为业,我主也受了耶和华的吩咐,将我们兄弟西罗非哈的产业分给他的众女儿。

拼音版民36:2 Shuō, Yēhéhuá céng fēnfu wǒ zhǔniānjiū fēn dì gei Yǐsèliè rén wéi yè,wǒ zhǔ ye shòu le Yēhéhuá de fēnfujiàng wǒmen xiōngdi xī luo fēi hā de chǎnyè fèn gei tāde zhòng nǚér.

吕振中民36:2 「永恒主曾吩咐我主把地凭拈阄分给以色列人为产业;我主也受了永恒主所吩咐、将我们族弟兄西罗非哈的产业分给他的众女儿。

新译本民36:2 “耶和华曾经吩咐我主要凭抽签把地分给以色列人为业;我主也受了耶和华的吩咐,要把我们兄弟西罗非哈的产业分给他的众女儿。

现代译民36:2 说:「上主曾命令你们用抽签的方法把土地分给以色列人,也命令你们把我们亲属西罗非哈的产业分给他的女儿们。

当代译民36:2 “主吩咐你抽签分土地给我们,你也已经按主的吩咐将我们兄弟西罗非哈的产业分给他的几个女儿,

思高本民36:2 「上主吩咐我主,以抽签来分给以色列子民土地为产业,我主又领了上主的命,将我们兄弟责罗斐哈得的产业,分给他的女儿们。

文理本民36:2 就摩西及以色列族长之为牧伯者曰、耶和华命我主、掣签分土、予以色列族为业、亦命我主、以我昆弟西罗非哈之业予其女、

修订本民36:2 "耶和华曾吩咐我主抽签分地给以色列人为业,我主也遵照耶和华的吩咐,把我们兄弟西罗非哈的产业给他的女儿。

KJV 英民36:2 And they said, The LORD commanded my lord to give the land for an inheritance by lot 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 and my lord was commanded by the LORD to give the inheritance of Zelophehad our brother unto his daughters.

NIV 英民36:2 They said, "When the LORD commanded my lord to give the land as an inheritance to the Israelites by lot, he ordered you to give the inheritance of our brother Zelophehad to his daughters.

和合本民36:3她们若嫁以色列别支派的人,就必将我们祖宗所遗留的产业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中。这样,我们拈阄所得的产业就要减少了。

拼音版民36:3 Tāmen ruò jià Yǐsèliè bié zhīpaì derén, jiù bì jiàng wǒmen zǔzong suǒ wèi liú de chǎnyè jiā zaì tāmenzhàngfu zhīpaì de chǎnyè zhōng. zhèyàng, wǒmen niānjiū suǒ de dechǎnyè jiù yào jiǎnshǎo le.

吕振中民36:3 但是她们若嫁给以色列人别支派子孙中的一个人为妻子,那么、她们所承受的产业就会从我们祖宗的产业中减了去,而加在她们所要属的族派的产业中;这样、她们所承受的产业、就会从我们拈阄所得的产业中减了去了。

新译本民36:3 但是,如果她们嫁给以色列中别的支派的人,她们的产业就必从我们祖宗的产业中被取去,加在他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这样,我们抽签所得的产业就失去了。

现代译民36:3 可是,如果她们嫁给别支族的人,她们的产业就要属於那支族的了。这样,我们抽签所得到的土地就会减少。

当代译民36:3 可是,如果她们嫁给另一族的人,她们的产业就会归入夫家那一族了,这样,我们得的土地岂不是就减少了吗?

思高本民36:3 现在,如果她们嫁给了以色列子民另一支派的人,她们的产业就脱离了我们祖先的产业,而加在所嫁给的那一支派的产业上:这样,我们抽签分得的产业就减少了。

文理本民36:3 如适以色列他支派之人、则减我祖之业、而加于其夫之支派、如是、于我签分之业有损、

修订本民36:3 她们若嫁给以色列别个支派的人,必拿走我们祖宗所遗留的产业,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这样,我们抽签所得的产业就要减少了。

KJV 英民36:3 And if they be married to any of the sons of the other tribes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then shall their inheritance be taken from the inheritance of our fathers, and shall be put to the inheritance of the tribe whereunto they are received: so shall it be taken from the lot of our inheritance.

NIV 英民36:3 Now suppose they marry men from other Israelite tribes; then their inheritance will be taken from our ancestral inheritance and added to that of the tribe they marry into. And so part of the inheritance allotted to us will be taken away.

和合本民36:4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这女儿的产业就必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这样,我们祖宗支派的产业就减少了。”

拼音版民36:4 Dàole Yǐsèliè rén de xǐ nián, zhè nǚér dechǎnyè jiù Bìjiā zaì tāmen zhàngfuzhīpaì de chǎnyè shàng. zhèyàng, wǒmen zǔzong zhīpaì de chǎnyèjiù jiǎnshǎo le.

吕振中民36:4 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这些女人所承受的产业就会加在她们所要属的支派的产业中;这样、她们所承受的产业就会从我们祖宗支派的产业中减了去了。」

新译本民36:4 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她们的产业就要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这样,她们的产业就要从我们祖宗支派的产业中被拿去了。”

现代译民36:4 到了禧年,所有卖出去的产业都要归还原有的主人;西罗非哈女儿的产业就永远属於她们丈夫的那支族,而我们的支族反而永远失去了那份产业。」

当代译民36:4 到了以色列人的五十年节,这些妇女的产业就会永远归给她们丈夫那一族所有,这样,我们本族的产业不就少了吗?”

思高本民36:4 甚至一到以色列子民的喜年,她们的产业仍旧加在所嫁的那一支派的产业内,我们祖先支派的产业就少了她们那一份」。

文理本民36:4 值以色列族禧年、则女之业、必归于其夫之支派、而我祖之业必减焉、

修订本民36:4 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她们的产业就必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这样,我们祖宗支派的产业就要减少了。"

KJV 英民36:4 And when the jubile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shall be, then shall their inheritance be put unto the inheritance of the tribe whereunto they are received: so shall their inheritance be taken away from the inheritance of the tribe of our fathers.

NIV 英民36:4 When the Year of Jubilee for the Israelites comes, their inheritance will be added to that of the tribe into which they marry, and their property will be taken from the tribal inheritance of our forefathers."

和合本民36:5摩西照耶和华的话吩咐以色列人说:“约瑟支派的人说得有理。

拼音版民36:5 Móxī zhào Yēhéhuá de huà fēnfu Yǐsèliè rén shuō, Yūesè zhīpaì de rén shuō de yǒu lǐ.

吕振中民36:5 摩西就照永恒主所训话的吩咐以色列人说∶「约瑟子孙的支派说得有理。

新译本民36:5 摩西照着耶和华的话,吩咐以色列说:“约瑟支派的人说得对。

现代译民36:5 於是摩西把上主的命令转告以色列人。他说:「玛拿西支族的人所说的话是对的。

当代译民36:5 摩西按照主的话指示以色列人说:“约瑟子孙那一族的人说得对。

思高本民36:5 梅瑟依上主的指示训令以色列子民说:「若瑟子孙支派说的有理。

文理本民36:5 摩西遵耶和华命、告以色列族曰、约瑟子之支派、所言是也、

修订本民36:5 摩西照耶和华的指示吩咐以色列人说:"约瑟子孙支派的人说得有理。

KJV 英民36:5 And Moses commanded the children of Israel according to the word of the LORD, saying, The tribe of the sons of Joseph hath said well.

NIV 英民36:5 Then at the LORD'S command Moses gave this order to the Israelites: "What the tribe of the descendants of Joseph is saying is right.

和合本民36:6论到西罗非哈的众女儿,耶和华这样吩咐说:‘她们可以随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拼音版民36:6 Lúndào xī luo fēi hā de zhòng nǚér, Yēhéhuá zhèyàng fēnfu shuō, tāmen keyǐ suíyì jiàrén, zhǐshì yào jià tóng zōng zhīpaì de rén.

吕振中民36:6 论到西罗非哈的众女儿、永恒主所吩咐的话是这样、说∶『她们可以按自己眼中所看为好的去嫁给人为妻,只是要嫁给自己父系支派家族的人为妻子。

新译本民36:6 论到西罗非哈的众女儿,耶和华吩咐的话是这样:‘她们可以随意嫁自己喜欢的人,但是,只能嫁给同族同支派的人作妻子。

现代译民36:6 所以上主吩咐,说西罗非哈的女儿们可自由选择配偶,但只能在本支族内选择。

当代译民36:6 西罗非哈的女儿可以随意嫁给自己喜爱的人,但必须是自己本族的人。

思高本民36:6 上主对於责罗斐哈得的女儿们这样吩咐说:她们可任意嫁给自己所喜爱的人,但只应嫁给属於自己祖先支派的人。

文理本民36:6 耶和华命曰、西罗非哈之女、任其适人、惟必适父同宗支派之人、

修订本民36:6 关于西罗非哈的女儿们,这是耶和华吩咐的话说:'她们可以随意嫁人,只是必须嫁给同宗,她们父亲支派的人。

KJV 英民36:6 This is the thing which the LORD doth command concerning the daughters of Zelophehad, saying, Let them marry to whom they think best; only to the family of the tribe of their father shall they marry.

NIV 英民36:6 This is what the LORD commands for Zelophehad's daughters: They may marry anyone they please as long as they marry within the tribal clan of their father.

和合本民36:7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产业。

拼音版民36:7 Zhèyàng, Yǐsèliè rén de chǎnyè jiùbú cóng zhè zhīpaì guī dào nà zhīpaì, yīnwei Yǐsèliè rén yào gè shǒu gè zǔzong zhīpaì de chǎnyè.

吕振中民36:7 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会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去;因为以色列人各要守住各自父系支派的产业。

新译本民36:7 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会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去;因为以色列人要各自守住自己祖宗支派的产业。

现代译民36:7 每一个以色列人的产业必须留在本支族内。

当代译民36:7 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会从一族转到另一族去,以色列各族都要守住自己本族的产业。

思高本民36:7 以色列子民的产业不可由一支派转移至另一支派,因为以色列子民每人应固守自己祖先支派的产业。

文理本民36:7 如是、以色列族之业、不至由此移彼、以色列各支派之人、守祖遗业、

修订本民36:7 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会从这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因为以色列人要各自守住祖宗支派的产业。

KJV 英民36:7 So shall not the inheritance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remove from tribe to tribe: for every one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shall keep himself to the inheritance of the tribe of his fathers.

NIV 英民36:7 No inheritance in Israel is to pass from tribe to tribe, for every Israelite shall keep the tribal land inherited from his forefathers.

和合本民36:8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产业。

拼音版民36:8 Fánzaì Yǐsèliè zhīpaì zhōng de le chǎnyède nǚzi bì zuò tóng zōng zhīpaì rén de qì, hǎo jiào Yǐsèliè rén gèzì chéngshòu tā zǔzong de chǎnyè.

吕振中民36:8 凡从以色列人支派中取得了产业的女子、总要嫁给自己父系支派家族的一个人为妻子,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祖宗的产业。

新译本民36:8 从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子,要嫁给自己祖宗支派的人作妻子,好使以色列人可以各自承受自己祖宗的产业。

现代译民36:8 以色列各支族中,任何继承产业的女子,必须嫁给同支族的人。这样,以色列人就会继承祖宗所传下来的产业,

当代译民36:8 “继承了产业的妇女,必须嫁给同族的人,使以色列各族都能守住本身的产业;

思高本民36:8 以色列子民支派中,凡继承产业的子女,应嫁给她祖先支派的人为妻,好使每个以色列子民能固守祖先的产业。

文理本民36:8 凡以色列支派中、承业之女、必适其父同宗支派之人、使以色列族各承厥祖之遗业、

修订本民36:8 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儿,必须嫁给同宗,她们父亲支派的人,好使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们祖宗的产业。

KJV 英民36:8 And every daughter, that possesseth an inheritance in any tribe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shall be wife unto one of the family of the tribe of her father, that the children of Israel may enjoy every man the inheritance of his fathers.

NIV 英民36:8 Every daughter who inherits land in any Israelite tribe must marry someone in her father's tribal clan, so that every Israelite will possess the inheritance of his fathers.

和合本民36:9这样,他们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产业。”

拼音版民36:9 Zhèyàng, tāmende chǎnyè jiù bú cóng zhè zhīpaì guī dào nàzhīpaì, yīnwei Yǐsèliè zhīpaì de rényào gè shǒu gè de chǎnyè.

吕振中民36:9 这样、产业就不会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去;因为以色列人的支派各要守住各自的产业。』」

新译本民36:9 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会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去;因为以色列人的支派要各自守住自己的产业。’”

现代译民36:9 产业就不至於从一支族转移到另一支族去;每支族应该保留本族的产业。」

当代译民36:9 这样,产业就不会从一族转到另一族去了。”

思高本民36:9 这样产业就不会由一支派转移至另一支派,因为以色列子民各支派应固守自己的产业」。

文理本民36:9 如是、则业不至由此移彼、以色列支派、必各守其业、

修订本民36:9 产业不可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因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自守住自己的产业。'"

KJV 英民36:9 Neither shall the inheritance remove from one tribe to another tribe; but every one of the tribes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shall keep himself to his own inheritance.

NIV 英民36:9 No inheritance may pass from tribe to tribe, for each Israelite tribe is to keep the land it inherits."

和合本民36:10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就怎样行。

拼音版民36:10 Yēhéhuá zenyàng fēnfu Móxī, xī luo fēi hā de zhòng nǚér jiù zenyàng xíng.

吕振中民36:10 永恒主怎样吩咐摩西,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就怎样行。

新译本民36:10 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就怎样行。

现代译民36:10 於是,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遵照上主命令摩西的话,嫁给她们的堂兄弟。

当代译民36:10 於是,西罗非哈的女儿就依照主的吩咐行了,

思高本民36:10 上主怎样吩咐了梅瑟,责罗斐哈得的女儿们就怎样做了。

文理本民36:10 西罗非哈之女、遂遵耶和华命摩西之言而行、

修订本民36:10 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西罗非哈的女儿就照样做。

KJV 英民36:10 Even as the LORD commanded Moses, so did the daughters of Zelophehad:

NIV 英民36:10 So Zelophehad's daughters did as the LORD commanded Moses.

和合本民36:11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们伯叔的儿子。

拼音版民36:11 Xī luō fēi hā de nǚér Mǎlā,Desǎ, hé lā, Mìjiā, nuó a dōu jià le tāmen bǎi shū de érzi.

吕振中民36:11 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给她们自己伯叔的儿子为妻。

新译本民36:11 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给了自己叔伯的儿子作妻子。

现代译民36:11 於是,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遵照上主命令摩西的话,嫁给她们的堂兄弟。

当代译民36:11 玛拉、得撒、曷拉、密迦和挪阿都嫁给约瑟的子孙,就是玛拿西本族的人。这样,她们的产业就得以留在本族之中了。

思高本民36:11 责罗斐哈得的女儿:玛赫拉、提尔匝、曷革拉、米耳加和诺阿,都嫁给了自己叔伯的儿子们,

文理本民36:11 其女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俱适叔伯之子、

修订本民36:11 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给她们叔伯的儿子。

KJV 英民36:11 For Mahlah, Tirzah, and Hoglah, and Milcah, and Noah, the daughters of Zelophehad, were married unto their father's brothers' sons:

NIV 英民36:11 Zelophehad's daughters--Mahlah, Tirzah, Hoglah, Milcah and Noah--married their cousins on their father's side.

和合本民36:12她们嫁入约瑟儿子玛拿西子孙的族中,她们的产业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拼音版民36:12 Tāmen jià rù Yūesè érzi,Mǎnáxī zǐsūn de zú zhōng. tāmen dechǎnyè réng liú zaì tóng zōng zhīpaì zhōng.

吕振中民36:12 她们嫁给约瑟的儿子玛拿西子孙家族的人为妻子;她们的产业仍然留在自己父系家族的支派中。

新译本民36:12 她们嫁给了约瑟的儿子玛拿西子孙家族的人作妻子;她们的产业仍然留在自己的支派中。

现代译民36:12 她们都在约瑟的儿子玛拿西支族内找到配偶。她们的产业也就保留在她们父亲的支族内。

当代译民36:12 玛拉、得撒、曷拉、密迦和挪阿都嫁给约瑟的子孙,就是玛拿西本族的人。这样,她们的产业就得以留在本族之中了。

思高本民36:12 即嫁给了若瑟的儿子默纳协子孙家族的人:如此她们的产业仍保留在她们祖先家族的支派内。

文理本民36:12 归于约瑟子玛拿西宗族、其业存于父之同宗支派、

修订本民36:12 她们嫁给了约瑟儿子玛拿西子孙宗族的人;她们的产业保留在同宗,她们父亲的支派中。

KJV 英民36:12 And they were married into the families of the sons of Manasseh the son of Joseph, and their inheritance remained in the tribe of the family of their father.

NIV 英民36:12 They married within the clans of the descendants of Manasseh son of Joseph, and their inheritance remained in their father's clan and tribe.

和合本民36:13这是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耶利哥对面,借着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拼音版民36:13 Zhè shì Yēhéhuá zaì Móyē píngyuán Yuēdànhébian, Yēlìgē duìmiàn jiè zheMóxī suǒ fēnfu Yǐsèliè rén de mìnglìng diǎnzhāng.

吕振中民36:13 以上是永恒主在摩押原野、约但河边、耶利哥对面、由摩西经手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和典章。

新译本民36:13 这是耶和华在耶利哥对面,约旦河边的摩押平原,借着摩西向以色列人吩咐的命令和典章。

现代译民36:13 以上是上主在耶利哥对岸约旦河边的摩押平原、藉着摩西传给以色列人的规例和条例。

当代译民36:13 以上就是主在耶利哥对面,约旦河边的摩押平原藉着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和规例。

思高本民36:13 这是上主在耶利哥对面,约旦河边,摩阿布旷野内,藉梅瑟向以色列子民所颁布的诫命和规则。

文理本民36:13 以上所载、乃于摩押平原、约但河滨、耶利哥相对之所、耶和华藉摩西、告以色列族之诫命律例也、

修订本民36:13 这是耶和华在约旦河边,耶利哥对面的摩押平原,藉着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和典章。

KJV 英民36:13 These are the commandments and the judgments, which the LORD commanded by the hand of Moses un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 in the plains of Moab by Jordan near Jericho.

NIV 英民36:13 These are the commands and regulations the LORD gave through Moses to the Israelites on the plains of Moab by the Jordan across from Jericho.

民数记第36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民数记第卅六章   第 36 章 

  民 36:1-9> 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处事智慧来自谁?遇到难题时我通常…… 

  36:1-9 西罗非哈有五个女儿,但没有儿子。按当时习俗,人如果没有儿子,产业就都要归其他至亲男性;如此一来,西罗非哈家族的名字就要灭没了,故当他死后,他的女儿们去见摩西,恳求改变这习俗。为此神吩咐摩西,产业要归女儿( 27:8 )。但又出现她们出嫁的问题。如果她们嫁给其他支派的人,到了禧年,其地业就要归于别的支派了。所以摩西吩咐说,她们只可以嫁给同一支派的人,好使各支派保持原有的产业。后来当各派领受产业时,他们就照神的吩咐,将产业分给西罗非哈的女儿们(参书 17:3-6 )。智慧的领袖遇到特殊情况时,就会考虑如何酌情处理以伸张公义。 

  民 36:13> 以色列人遵从神给摩西的吩咐就顺利,反之便招灾,这启发、提醒我…… 

  36:13 这卷民数记,记载了以色列人在旷野先后三十九年的经历,结束的时候,他们已经来到约旦河边,应许之地清楚在望。旷野飘流即将结束,百姓就要准备下一个伟大的行动
──民数记第36章攻占应许之地。在摩西五经中所记载的事,全是警告我们的实例,使我们免犯以色列人所犯的错误。使徒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信中,也引用祖宗的行为作为鉴戒(参林前 10:1-12 )。我们从他们的经验中,看出不信神是招灾的根源。我们也学到不可贪享过去的罪中之乐,也不可怨天尤人,在一切事上不可与罪恶妥协。我们一生都要让神来引领,不可忽略民数记中的信息。
──民数记第36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民数记第36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vi. 女承继人不得外嫁其他支派(三十六1~13)

  在第二十七章,西罗非哈几个女儿提出了父亲名字湮没的问题。西罗非哈由于没有儿子,所拥有的土地理当传给族中的外人。继承的规例因她们的请求改变,没有兄弟的女儿可以作为继承人。但这新法例又产生了另一个问题:女儿婚后财产会归入夫家,丈夫若属另一支派,便会流出原属的支派。这样一来,神在三十三章50节至三十四章29节所宣告的地业分配,就会遭受扰乱。

  1~12. 提出这问题的,是和这问题关系最深的族长(1节;参二十七1)。案件呈交给神,答覆由摩西转达(5节;参二十七5~6;利二十四12~13)。前面颁布的继承规例无需修改,但西罗非哈的女儿以及所有承继地业的少女,都一定要与同支派的人结婚(6、8节)。这样就能消除支派之间土地的转让,使以色列人能够各守各祖宗支派的产业(7节)。这原则在这9节重复,以强调其重要性。第10~12节记载西罗非哈的女儿遵命实行。买来的地产到禧年(4节)就要归回本主(利二十五25及下),但因结婚而转让的土地则不受限制。

  13. (参三十三50,三十五1)。从三十三章50节开始的段落,到本节为止。

  西罗非哈女儿的案件在第二十七章解决之后,神立刻命令摩西指派约书亚为继任人,然后上山死亡(二十七12~21)。记载约书亚受任的,有一段比平常简短的经文(二十七22~23),但摩西之死却没有再提及过。约书亚的交接、摩西向全国辞别,以及他死亡的详细描述,都是申命记讨论的题目。西罗非哈的女儿在民数记的结尾重现,提醒读者神给摩西最后一道的命令(二十七12~13)还未实现,间接暗示民数记还有续篇。

  但西罗非哈女儿的故事,同时亦为民数记本身,提供了合宜的结局。民数记最后一组六条律法(三十三50~三十六13)都关乎土地及其分配、范围、圣洁的。实际上全本民数记,都是向应许之地迈进的故事。摩西最后的判决也和土地有关,坚持: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产业(三十六7)。这句话在形式上,当然是禁止支派之间土地转让的法律原则,但在神学上,它却与民数记无数律法一样,是以色列众支派将会永远安居神赐之地的应许。借用创世记十七8的话:「我要将……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全书就在这个充满盼望的气氛中退出。若要知道神的旨意在以色列今后历史中如何实现,就要继续阅读下去。

310留意标准的引言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三十三50,三十四1、16,三十五1、9;参三十六6)和补充的话在摩押平原,约但河边,耶利哥对面(三十三50,三十五1,三十六13),有作为主题和跋语的作用。有关律法以三的倍数分组,可参看利未记一~七章和申命记二十二13~19;又请参看 G. J. Wenham and J. G.McConville, VT, 30, 1980, pp. 248~252.

311Y.Aharoni, The Land of the Bible (Burns and Oates, 1966), pp. 61~70; R. deVaux, 'Le Pays de Canaan', JAOS, 88, 1968, pp. 23~30; M. Weippert, IDBS,p. 126.

312Aharoni,Land of the Bible, p. 69说:「圣经的描述完全符合十三世纪下半叶埃及迦南区域的疆界。这是远古史料保存在圣经的地理文字中最有教益的例子之一,因为我们眼前的文献对于较后时期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的。」deVaux, JAOS, 88, p. 29亦同样指出:「民数记三十四2~12……保存了定居时期以色列人所认识的迦南:它就是埃及人所谓的迦南。」

313这是葛林保(M. Greenberg)在'Idealism and Practicality inNu. 35:4~5 and Ezk. 48', JAOS, 88, 1968, pp. 59~66中,根据坦乃英(tannaim;主后二世纪)计算安息日可以走出城外多远的规条,而作出的解答。按照凯尔(Keil,pp. 259~260)的引述,米歇利斯(Michaelis)亦提出了基本相同的答案。

314Keil,pp. 260~261.

315请看第十九章的注释。

316赫人法律1~5(ANET, p. 189) 。但在出埃及记二十一30却容许以赔款取代死刑。箴言六35亦暗示犯奸淫者可以赔款自救,不被处死。

317Saalschütz, p. 535.

318经文将重点放在是否有准备工作、预先策划,或素有嫌隙的证据上(参:申十九11),似乎显示圣经辨别谋杀与误杀的关键在于有否预谋,而非是否蓄意,后者的含义比较广泛。一时冲突发生打斗时,双方在盛怒之下可能都有意致人于死,但按照民数记三十五22,除非二人久有夙怨,打死了人也不算是谋杀。这是 B. S. Jackson, Essays inJewish and Comparative Legal History (Brill, 1975), p. 91的看法;又参 Saalschütz, pp. 529~534。至于相信指导原则是意图而非预谋的看法,请看 A. Philips, JJS, 28, 1977, p. 114。

319直译「手(或炳)的石」、「手(或炳)的木」;yāḏ 可以译作手,也可以译作「柄」。大部分解经家和译本都假设这两节的 yāḏ 是指「手」(RSV:「手中的石/木」,和合本略掉「手」字),但萨尔许茨(J. L. Saalschütz, p. 527, n. 650)的看法比较符合上文下理。

320注意汉摩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第五条所用的复数:「他们要证明」;又参第九~十一条(ANET, p. 166)。

321Makkoth 11b;参M. Greenberg, 'The Biblical Conception of Asylum', JBL, 78, 1959, pp.125~132.

322第33~34节。有关其他能使地污秽的罪,请参利未记十八25~28;申命记二十一23;以赛亚书二十四5;耶利米书二7,三1、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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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36章-圣经串珠版注释

民数记 第卅六章 注释   1-13 承业女子的婚姻条例 

  本章继续处理西罗非哈女儿求地业(见 27章)所引起的问题:若父亲 无儿子,则女儿可承继地业,这是上文神藉摩西指示的解决方法;但 

  承业的女儿若嫁给其他支派的男子,便会减少本支派的地业。长远来说,这种做法会破坏各支派地业的完整。本章提出此问题

  ( 1-4), 

  并指示解决的方法
──民数记第36章规定承业的女子必须嫁给同支派的男子( 5-13 )。西罗非哈属玛拿西支派,是基列的孙子( 27:1)。

  基列後裔的诸 

  族长提出他的个案,因这事与他们有切身的关系
──民数记第36章虽然实际问题尚未产生,因为要等到约书亚率领以色列民过约但河後,才正式分地。 

  上次问题的处理原则是:父亲的产业不应因无儿子而落入外人手上,应由女儿或近亲承受。这次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一个支派的产业不应 

  因女子出嫁而归入另一支派,各支派应保全祖传的产业 ( 7)。 这问 题比上一个更为重要,承业的女子应以此原则为大前提,选择自己支 

  派的人作婚姻对象。结果西罗非哈的女儿遵从了这次指示( 11)。此 个案带出分地的另一重要原则:各支派应安於神所赐的地业,确保地 

  业的完整,不应藉婚姻吞占其他支派的地业。分地的原则既已清楚颁布,民数记对旷野旅程的描述在此也就完满结束,尚须交代的是摩西 

  之死和约书亚带领以色列民取得应许地的事迹。 

  思想问题(第 36章) 

  1 神在 27章和本章对西罗非哈女儿一案的指示,表明 对女性和公 正抱何态度? 

  神处事的智慧在新约圣经中有否类似的例子? 

  见太 21:23-27; 路7:36-50等。 

  2 从西罗非哈的众女儿身上,你学习了什麽宝贵的功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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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36章-马唐纳圣经注释

民数记注释   十二.出嫁之女儿的产业(三六)

  有代表从定居在约但河东之基列的玛拿西半个支派,因着一个问题来见摩西(参看民二七1~11)。西罗非哈有五个女儿,但没有儿子。按当时习俗,人如果没有儿子,产业就都要归其他至亲男性;如此一来,西罗非哈家族的名字就要灭没了,故当他死后,他的女儿们去见摩西,恳求改变这习俗。为此神吩咐摩西,产业要归女儿(二七8)。但又出现她们出嫁的问题。如果她们嫁给其他支派的人,到了禧年,其地业就要归于别的支派了(4节)。解决的方法是,承受地业的女人必须嫁给本支派的人,这样,土地就不会从一个支派转移到另一个支派了(5~11节)。西罗非哈的众女儿遵从这命令,嫁给玛拿西支派的人(10~12节)。第13节总结第二十六章的上半部。

  民数记中有三件突出的事:

  1.一贯的邪恶和不信的人心。

  2.耶和华的圣洁,得其怜悯作调和。

  3.神人摩西担任罪人和圣洁之神中间的调停者和求情者。

  这卷《民数记》记载了以色列人在旷野先后三十九年的经历,结束的时候,他们已经来到约旦河边,应许之地清楚在望。旷野飘流即将结束,百姓就要准备下一个伟大的行动
──民数记第36章攻占应许之地。自《民数记》写成以来,人的心一直没有改变。神的圣洁和怜悯也没有改变。但摩西却被主耶稣基督所取代。在基督里,我们有能力避免以色列人所犯的罪,因而避免他们所蒙受的神的怒气。

  在摩西五经中所记载的事,全是警告我们的实例,使我们免犯以色列人所犯的错误。我们要从所研究的历史中得益,就必须知道“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监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一O11)我们从他们的经验中,看出不信神是招灾的根源。我们也学到不可贪享过去的罪中之乐,也不可怨天尤人,在一切事上不可与罪恶妥协。我们一生都要让神来引领,不可忽略民数记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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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36章-21世纪圣经注释

民 数 记   注释 

  三十六 1-13 产业的保存 

  这些律法是在摩押平原嘱咐以色列人的( 13 节),最后的总结是有关以色列人保存产业的命令。接着的申命记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谈论同一件事,也是教导以色列人在生活上如何遵行神的话,以致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长久。 

  西罗非哈的众女儿该可以得其父的产业(二十七章)。不过,她们若嫁给其它支派的人,将她们所有的产业带到丈夫支派,那么,便会对她们所属的玛拿西支派造成威胁( 3 节)。于是,这里便提出了两个解决此问题的方案。首先是处理当前的情况:女性要嫁给同支派的人( 6 节)。我们必须留意,选择结婚对象的自由不是绝对的,却是要在神旨意所定的范围内物色对象。这些女子若要争论她们所爱的是另一个支派的人,便显得十分荒谬。她们的表现完全不是这样!她们遵照主的吩咐而行( 10-12 节)。这也是今天信徒应守的原则:基督徒在许下婚姻承诺时,必须顺服神所显明的旨意。 

  接着的经文为以色列人建立了一个一般性原则:产业不可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 7 节)。之后还再重复强调( 9 节)。对民数记来说,这是一个适当的结论。主的吩咐,是要人将产业保存至永远。这话对信徒来说是具有无限的价值。因为迦南的产业是预表了神的国将丰盛地降临,这律例亦向人提出保证,神不会让百姓的产业被夺去。神为祂每个百姓都预留了地方。这信息是来自基督的教训路十二 32 ;约六 37 、 40 ,十 28 )。甚么能为应许的产业作永恒的保证呢?它就是神赐给亚伯拉罕的约和所起的誓,它亦已经借着主耶稣基督获得永远的确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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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36章-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民数记注释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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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36章-每日研经丛书注释

民数记第卅六章   女继承人的婚姻(卅六 1-13 ) 

  (一) 

  在廿七章一至十一节中提出一个指示:如果没有男性继承财产,允许女儿们继承她们父亲的财产以便保存那份财产在那个支派之中。在最后这一章中那些要求作出如上决定的同样情况的一些女儿们再次出现另外的问题。如果她们嫁给外族的男人,财产将会转到丈夫的支派,她们必须遵守律法,付上把财产留在原来支派的代价。任何男性的孩子生在他们家中,也将属于他们的父亲的支派,而不是他们母亲的支派。 

  在开头的几节中我们再一次看见百姓如何把所发生的问题带到摩西那里,这样摩西便代他们去寻求耶和华的旨意。值得再一次强调的是耶和华没有从西乃山上把一整套计划的指示摆在百姓面前。而是把教导的核心指示出来,当朝圣的旅程进行时,祂藉回答即时的需要而给了更多更多的指引。在我们人生的旅程中也正是这样。上帝没有在开始时把每一样东西都给我们。我们在圣经中和在我们灵性上跟随上帝和祂的教会的过程中有一个核心,要使它成为我们自己的,真正学习作门徒,真正经过一个过程而变得像耶稣,只能是和必须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同样,我们每天转向上帝,为的是能得到每天的恩典,并看见祂将赐给我们所需要的一切指导。 

  在第四节中有一个本段难以解释的问题。根据利未记廿五章‘七个安息年’(译注:即禧年)的循环,是被当作一个‘佳节’,作为一个时间去(甲)因上帝过去的信实而 欢乐 ;(乙)因现在上帝的祝福而 安息 ;和(丙)因上帝将来的呼召而 释放 。在这个时候,被卖掉的财产将要归还给原来的主人,这样,男人和土地,家庭和土地,都在上帝的掌管下重新合一。然而像这里的例子, 继承 土地是在这个快乐的节日时间范围以外。注释家有一种困扰;他们觉得第四节在这里看来完全是‘离题的附加’(诺斯 Noth 的说法)。它最好翻译作:‘当禧年来到……, 即使 在那时,他们丈夫的产业将仍然因律法而有所增加’。其要点是,将不会有其他办法,甚至在令人振奋的佳节中,能够更改这种通过婚姻而造成的财产丧失。所以一个特别的判决被制定了,它将成为一般的律法,就是继承了财产的女儿必须在她们父亲的支派中找对象。这不是一种正常的恩眷,因为这种姻亲关系太过接近,但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如此,以便那个支派可以保存住它的土地。 

  (二) 

  所以民数记这卷书,把一个关于上帝所爱的和应许之地的问题摆在我们眼前作为结束。百姓被从西乃山带到了‘摩押平原,约但河边,耶利哥对面’。在以色列人与上帝同行的朝圣旅程中,一个长期不可缺少的阶段结束了。接要发生什么呢? 

  我们可以确定两件事,它们是这整卷书所最强调的:(甲) 耶和华将一直采取主动 ,和(乙) 耶和华将在此时此地成就祂的旨意 。 

  对于今天的我们,这个信息是清楚和强烈的。这本书的结束只是以色列人朝圣旅程中一个阶段的结束。从另外一个观点来看,它的确只是开始
──民数记第36章移进取得应许之地的序幕。我们也都在我们的朝圣旅程的不同阶段,并且我们大部分尚未真正进去得 我们的天父藉耶稣奇妙应许要我们拥有的。但是上帝一直在我们的生命中采取主动,只要我们肯让祂引导我们,让祂在我们 此时此地 成就祂的旨意,必有一个伟大的将来展现在我们眼前。
──民数记第36章《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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