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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第2章讲解讲章背景

来自:圣经综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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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二1】「耶和华如此说: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因为她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

【摩二2】「我却要降火在摩押,烧灭加略的宫殿。摩押必在哄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

【摩二3】「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审判者,将其中的一切首领和他一同杀戮。这是耶和华说的。」

  • 「摩押」(1节)是亚伯拉罕的侄子罗得的后裔(创十九37),住在死海东南、以东的北面。他们和以色列人有血缘关系,但从士师时代开始就常常与以色列人争战(士三12;撒下八2;王下一1)。
  • 「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1节),代表极大的侮辱和仇恨(王下九34)。神追讨摩押的原因,并不像另外5个外邦国家,是因为他们对付神的百姓(一3、6、9、11、13),而是因为摩押和以东两个外邦国家之间的仇恨。这表明神不只是以色列的神,也是全地的神。因此,当阿摩司发表对外邦的审判时,从来都不提他们的神。因为神是全地独一的真神,神对外邦的审判,并不是以色列的神与外邦的神争战,而是神对全地的管理。
  • 「加略」(2节)是摩押的重要城市(耶四十八41),有偶像基抹的神庙。
  • 主前733-732年,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发动第二次西征,征服了摩押,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

【摩二4】「耶和华如此说:犹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为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祂的律例。他们列祖所随从虚假的偶像使他们走迷了。」

【摩二5】「我却要降火在犹大,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

  • 「犹大人」(4节)指南国犹大的百姓。所罗门死后,以色列分裂为南北两国,北方十个支派被称为以色列国,南国两个支派被称为犹大国,他们彼此既有争战、又有合作,但都是神的百姓。神「不偏待人、按各人行为审判人」(彼前一17),祂公义的标准对所有的人都适用,绝不偏袒自己所拣选的百姓和应许之地。因此,虽然神「从锡安吼叫,从耶路撒冷发声」(一2),却将亲自「降火在犹大,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5节)。
  • 神对于外邦人的审判,是根据神放在他们里面的良心(罗二14-15),追讨他们不义的行为(一3、6、9、11、13;二1);而对于神百姓的审判,却是根据他们与神的关系,追讨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祂的律例」(4节)、「随从虚假的偶像」(4节)。外邦人违反了神的普遍启示,而犹大违反了神的特殊启示,破坏了十诫中的第一诫(出二十3):神的百姓违背与万王之王所立的圣约,比「不记念弟兄的盟约」(一9)的外邦人还不如。
  • 此时,乌西雅王「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王下十五3),「只是邱坛还没有废去,百姓仍在那里献祭烧香」(王下十五4)。百姓已经习以为常,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已经「走迷了」(4节)。
  • 主前586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军队摧毁了耶路撒冷和圣殿,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

【摩二6】「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为一双鞋卖了穷人。」

【摩二7】「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碍谦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亵渎我的圣名。」

【摩二8】「他们在各坛旁铺人所当的衣服,卧在其上,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的酒。」

  • 神已经由远及近、从外邦人到选民,宣告了对北国以色列所有邻国的审判。百姓可能听得兴高采烈、欢欣鼓舞,为仇敌受报应而高声叫好,也一致同意南国犹大的败坏。但是,神对七国的审判,只不过是审判北国的序幕。祂突然话锋一转,用同样的「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6节),宣告对北国的审判。连拥有圣殿的犹大都不能豁免审判,何况是敬拜金牛犊的北国呢?
  • 「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6节),原文可译为「他们将穷人的头在地上的尘土中践踏」(英文ESV译本)。
  • 「为了银子卖掉义人」(6节),指行贿者用金钱贿赂法官;「为一双鞋卖了穷人」(6节),指讨债者为了一点利益而把弟兄卖为债奴。外邦人只是贩卖掳掠来的别国众民(一6、9),而离弃神的北国却是贩卖自己的弟兄。
  • 「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7节),可能指父子都与巴力庙中的庙妓行淫。
  • 「所当的衣服」(8节)指外衣,晚上可以当作被子,律法规定债主在日落前要归还负债者所抵押的外衣(出二十二26)。但司法者却执法犯法,拿着别人的御寒衣物,在偶像的庙里「卧在其上」(8节)行淫,并用不公平的罚款购买「受罚之人的酒」(8节)喝。
  • 北国从耶罗波安一世开始就已经离弃真道,连教导律法的利未人都被他们赶走了(代下十一14),所以神不必像审判南国一样,责备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祂的律例」(4节),而是像审判外邦人一样,直接追讨他们不义的行为(6-8节)。但北国的问题,并不是公平和公义的问题,也不是弱势群体的权益问题,而是离弃神,把神当作可以操纵、利用的金牛犊,所以也不会谨守律法所要求的公平和公义。

【摩二9】「我从以色列人面前除灭亚摩利人。他虽高大如香柏树,坚固如橡树,我却上灭他的果子,下绝他的根本。」

【摩二10】「我也将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在旷野引导你们四十年,使你们得亚摩利人之地为业。」

【摩二11】「我从你们子弟中兴起先知,又从你们少年人中兴起拿细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这样吗?这是耶和华说的。」

【摩二12】「你们却给拿细耳人酒喝,嘱咐先知说:不要说预言。」

【摩二13】「看哪,在你们所住之地,我必压你们,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

【摩二14】「快跑的不能逃脱;有力的不能用力;刚勇的也不能自救。」

【摩二15】「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脱;骑马的也不能自救。」

【摩二16】「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胆量的,必赤身逃跑。这是耶和华说的。」

  • 「亚摩利人」(9节)是约书亚进迦南时的迦南七族之一(书三11),代表迦南人(创十五16)。神在领以色列人进迦南之前,首先带领他们在约旦河东打败了「亚摩利人」(民二十一21-35)。
  • 「拿细耳人」(11节)是归耶和华为圣的人,他们不可喝酒或其他葡萄产品,不可剪发,不可与死尸接触(民六1-8)。先知撒母耳就是「拿细耳人」。
  • 神从出埃及开始,就一路用恩典带领百姓,不但打败强敌、使百姓得着安息(9-10节);还兴起「拿细耳人」和「先知」,使百姓成为「祭司的国度」(出十九6)。但北国却忘恩负义、明知故犯,故意弃绝「拿细耳人」和「先知」,「给拿细耳人酒喝」(12节),吩咐先知「不要说预言」(12节),好让自己放心地活在虚假的平安里。这不但是不以神为神,而且是公然抵挡神。因此,神宣告了严厉的审判(13-16节),要让百姓知道,神不但要追讨没有神的外邦人,也要追讨悖逆神的选民。
  • 神对北国的审判,与其他七国不同,不是降火烧灭宫殿(5节),而是「我必压你们,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13节)。两年后,以色列发生了大地震,无人能够逃脱(14-15节),也无人能够抵挡(16节),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
  • 今天,信徒如果像北国一样用自己所想象的金牛犊来代替神,不愿听悔改的信息,只想听祝福、安慰,维持虚假的属灵和平安;最终也会像北国一样,被神彻底压垮、「拆毁」(三15),才能「重新修造」(九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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