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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第7章讲解讲章背景

来自:圣经综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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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七1】「以色列人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因为犹大支派中,谢拉的曾孙,撒底的孙子,迦米的儿子亚干取了当灭的物;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

  • 「当灭的物 חֵרֶם」原文是「被奉献的东西、完全献上」,特指必须被奉献给神的东西,这是在本章反复出现的关键词。「犯了罪」原文是「行为不忠、行为奸诈」。亚干偷窃了应当全然奉献给神的东西,就是「在被奉献的东西上行为奸诈」,向神犯了罪。
  • 「犯了罪」原文由三个希伯来字母「מָעַל」组成,而这三个字母也按同样的顺序出现在前一节「约书亚的声名传扬遍地」(六27)中。这是一种刻意对比的文学手法:一面是约书亚因着耶利哥的得胜,声名远扬;一面是亚干贪恋耶利哥的战利品,惹动了神的怒气,埋下了艾城失败的破口。当我们属灵争战得胜的时候,也是最容易跌倒的时候;当我们胜过试探诱惑的时候,也是最容易犯罪的时候。因为人得胜的时候,也是肉体最容易出头的时候,所以越是得胜、越应当警醒,免得在得胜中失败。
  • 在约书亚记里,只有亚干如此详细地列出了四代家谱。家谱本是亚干承受产业的依据,现在却成为神定罪他的根据(16-18节)。亚干与喇合形成鲜明对比:亚干因为背叛神的命令,被从犹大支派中剪除(25节);喇合却因为投靠神,被接纳进犹大支派(太一5);亚干连累了神的百姓,喇合却给神的百姓带来了祝福。
  • 一个「亚干取了当灭的物」,在神眼中却是「以色列人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因为在神的旨意里,以色列是「祭司的国度、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要在地上成为神团体的见证,而亚干的犯罪使团体的见证出现了破口。同样,新约信徒已经「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罗十二15),所以对软弱的肢体不应当指责、轻视,而应当劝勉、扶持,因为「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林前十二26)。

【书七2】「当下,约书亚从耶利哥打发人往伯特利东边、靠近伯·亚文的艾城去,吩咐他们说:『你们上去窥探那地。』他们就上去窥探艾城。」

【书七3】「他们回到约书亚那里,对他说:『众民不必都上去,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不必劳累众民都去,因为那里的人少。』」

【书七4】「于是民中约有三千人上那里去,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

  • 「伯特利」(2节)字义是「神的殿」,位于耶利哥西面的中央山地,是神第一次向雅各显现的地方(创二十八19)。「伯·亚文」(2节)字义是「虚华之家、罪孽之家」,地点不确定。「艾城」(2节)位于从耶利哥前往中央山地的路上,在伯特利东面约3公里,亚伯拉罕曾在伯特利和艾城中间支搭帐棚( 创十二8;十三3)。当时从耶利哥前往中央山地有三条路线,约书亚选择进攻艾城,可能因为艾城位于中央山地南北大道的中央,可以切断南北大道,有利于控制南方和北方的山地。
  • 艾城的人口「连男带女共有一万二千」(书八25),但探子们太自信了,低估了该城的防御能力,认为「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3节)。而约书亚可能也被耶利哥的胜利冲昏了头脑,兴奋之余没有寻求神的旨意,就像今天许多人觉得「小事不必麻烦神」一样。
  • 三十八年前窥探迦南的十个探子过于自卑,认为「自己就如蚱蜢一样」(民十三33);现在这些探子却过于自信,认为「不必劳累众民都去」(3节)。人若凭着自己,不是自卑、就是自信,在事奉神的事上毫无益处;人只有注目神,看自己才能「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罗十二3)。

【书七5】「艾城的人击杀了他们三十六人,从城门前追赶他们,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杀败他们;众民的心就消化如水。」

  • 位于中央山地的艾城海拔890米,而位于约旦河谷的耶利哥在海平面以下250米。艾城守军居高临下追击以色列人,一直到「示巴琳」。「示巴琳」的意思是「缺口」,正如以色列人中间也出现了缺口「缺口」。
  • 一场战役损失了「三十六个人」(5节),本来并不算什么重大损失。但新一代的以色列人从何珥玛开始(民二十一3),就从来没有打过败仗。他们击杀了河东的二王,击败了米甸人,渡过了约旦河,攻取了耶利哥,越来越有自信。没想到竟然阴沟里翻船,在小小的艾城吃了败仗,踌躇满志的百姓一下子自信心崩溃了,「众民的心就消化如水」(5节)。
  • 人若是靠着肉体争战,自信心来得快,去得也快;自信时看环境都是蓝天白云,自卑时看什么都是豺狼虎豹;得胜了容易自傲,失败了容易自卑。只有倚靠圣灵的争战和事奉,才能胜不骄、败不馁:「似乎要死,却是活着的;似乎受责罚,却是不至丧命的;似乎忧愁,却是常常快乐的;似乎贫穷,却是叫许多人富足的;似乎一无所有,却是样样都有的」(林后六9-10)。

【书七6】「约书亚便撕裂衣服;他和以色列的长老把灰撒在头上,在耶和华的约柜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

【书七7】「约书亚说:『哀哉!主耶和华啊,祢为什么竟领这百姓过约旦河,将我们交在亚摩利人的手中,使我们灭亡呢?我们不如住在约旦河那边倒好。」

【书七8】「主啊,以色列人既在仇敌面前转背逃跑,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书七9】「迦南人和这地一切的居民听见了就必围困我们,将我们的名从地上除灭。那时祢为祢的大名要怎样行呢?』」

  • 「撕裂衣服、把灰撒在头上」(6节),是古代中东人表示痛苦的方式(创三十七34;民14:6;伯二12)。
  • 约书亚的祷告,表面上与从前以色列人听了十探子恶言后所发的怨言相似( 民十四2-4),但他们的心思却完全不同。约书亚完全不知道百姓中间有人犯罪,还以为他们都很顺服神。神曾应许「要使你一切仇敌转背逃跑」(出二十三27),如今却是「以色列人在仇敌面前转背逃跑」(8节),似乎神违约了,所以他不知所措,痛苦地求问神「为什么」(7节),和摩西一样担心神的名、神的荣耀受损(9节;民十四15)。
  • 神允许失败临到祂的百姓,并不是为了败坏人,而是为了造就人。耶利哥的重大胜利,使约书亚大意轻敌;艾城的小小失败,反而使他灵里苏醒过来,立刻认清了危机。表面上,艾城之战只死了三十六个人,可以增兵再战,但这一战所传递的信息却是致命的:它会让百姓以为「神不一定时刻保护百姓,为百姓争战」,或者「神的带领是不确定的,甚至是不可捉摸的」;它也会让迦南人认为「以色列的神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因此,这一战不但会破坏百姓的信心,而且会激发敌人的勇气。迦南人若倾巢而出围困他们,以色列人退路已断,必然会被除灭。

【书七10】「耶和华吩咐约书亚说:『起来!你为何这样俯伏在地呢?」

【书七11】「以色列人犯了罪,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取了当灭的物;又偷窃,又行诡诈,又把那当灭的放在他们的家具里。」

【书七12】「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敌面前站立不住。他们在仇敌面前转背逃跑,是因为成了被咒诅的;你们若不把当灭的物从你们中间除掉,我就不再与你们同在了。」

  • 神用两个「站立不住」(12、13节)来显明以色列人的光景,又用两个「起来」来指示约书亚(10、13节):第一个「起来」(10节)是让他停止悲伤,认识百姓不蒙福的原因,第二个「起来」(13节)是让他立刻采取行动,除掉百姓不蒙福的根源。
  • 神早已提醒百姓:「务要谨慎,不可取那当灭的物」(六18),亚干却明知故犯,违背了神的约,这罪就如神所说的「连累以色列的全营,使全营受咒诅」(六18)。神说:「以色列人犯了罪」(11节),因为「身体只有一个」(弗四4),在神的眼中,与祂立约的乃是一个团体的以色列(出十九5-6)。
  • 以色列人并不知道自己的罪,还认为自己很顺服神,所以不理解神为什么让他们遭遇失败。神在11节原文用了5个连接词「并且 גַּם」,耐心地指出他们中间的罪:
  1. 「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不忠于圣约;
  2. 「取了当灭的物」,明知故犯;
  3. 「偷窃」,把属于神的东西据为己有;
  4. 「行诡诈」,犯了罪还装作没事一样,就是说谎;
  5. 「放在家具里」,先掩盖罪恶,以后再慢慢合法化。
  • 「成了被咒诅的」(12节)原文是「成了当灭的物」,以色列人若不肯除掉那些「当灭的物」(12节),自己就会像「当灭的物」一样被毁灭。约书亚早已宣告了这个咒诅(六18),但亚干尽管亲眼看到耶利哥人因犯罪而毁灭,也清楚知道神的咒诅,却还是抵挡不住犯罪的诱惑。罪最可怕的欺骗,就是让人明知后果,却以为自己能侥幸逃脱;而罪最痛苦的后果,就是使人神隔绝,神「不再与你们同在了」(12节)。
  • 在整个进迦南的过程里,约书亚的刚强壮胆是倚靠神的同在(一5、9),百姓顺服他也是因着神的同在(一17);他们之所以能过约旦河,是因为神的同在(三10);约书亚的名声传扬全地,还是因着神的同在(三7;六27)。现在神要百姓做一个选择:是保留「当灭的物」、失去神的同在;还是除掉「当灭的物」、继续神的同在(12节)。

【书七13】「你起来,叫百姓自洁,对他们说:“你们要自洁,预备明天,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这样说:以色列啊,你们中间有当灭的物。你们若不除掉,在仇敌面前必站立不住。”」

【书七14】「到了早晨,你们要按着支派近前来;耶和华所取的支派,要按着宗族近前来;耶和华所取的宗族,要按着家室近前来;耶和华所取的家室,要按着人丁,一个一个地近前来。」

【书七15】「被取的人,有当灭的物在他那里,他和他所有的必被火焚烧,因他违背了耶和华的约,又因他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

  • 神允许罪出现在祂的百姓,并不是为了让百姓跌倒,而是为了让他们对罪更加敏感、以后走得更稳。因此,神不会让百姓在黑暗中去猜测、摸索,而是清楚指出了百姓的罪(11节),并且提出了除罪的方法(12节),更指示了具体的步骤(14-15节)。
  • 「取」(14节)原文是「捕捉、取得、抓住」,这个词重复了8次(14节x3,15、16、17节x2、18),表明神定意要从祂的百姓中抓出犯罪者,方法可能是抽签。
  • 「支派 Tribe」(14节)指以色列人的十二个支派。「宗族 Clan」(14节)原文是「部族、家族」,是十二「支派」与各个「父家」之间的单位,由长老领导,分配土地是按「宗族」为单位的(十一23;十二7;十三15;十五1;民三十六6),同一「宗族」的土地形成一个行政区。「家室 Family」(14节)指「父家 Fathers’ houses/Bet Ab」(士六15),由同一个大家长掌管的几个家庭。「支派」、「宗族」、「家室」(14节),是以色列人最基本的三级社会结构。
  • 「愚妄的事」(15节)原文是「令人感到丢脸的愚蠢」。
  • 神并没有让约书亚立即行动,而是他先宣告百姓中间「有当灭的物」(13节),「到了早晨」(14节)才抽签,给了人主动认罪的机会。但亚干却没有主动认罪,显明罪必然会使人心刚硬,罪人总会存着侥幸不被发现的心,也总会以为别人也在同样犯罪。

【书七16】「于是约书亚清早起来,使以色列人按着支派近前来,取出来的是犹大支派;」

【书七17】「使犹大支派(原文是宗族)近前来,就取了谢拉的宗族;使谢拉的宗族,按着家室人丁,一个一个地近前来,取出来的是撒底;」

【书七18】「使撒底的家室,按着人丁,一个一个地近前来,就取出犹大支派的人谢拉的曾孙,撒底的孙子,迦米的儿子亚干。」

【书七19】「约书亚对亚干说:『我儿,我劝你将荣耀归给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在祂面前认罪,将你所做的事告诉我,不要向我隐瞒。』」

  • 神不是立刻抓出亚干,而是费时费力地按着支派、宗族、家室、家庭四层审判,好让全体百姓在每轮审判过程中都有感触和体会,亲身经历神「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十七10)。
  • 「我儿」(19节),意思是以父辈的身份劝喻晚辈。「将荣耀归给耶和华」(19节),意思是亚干若认罪,就是承认神的审判是公义、诚实的;而「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约壹一10)。

【书七20】「亚干回答约书亚说:『我实在得罪了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我所做的事如此如此:」

【书七21】「我在所夺的财物中看见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银子,一条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贪爱这些物件,便拿去了。现今藏在我帐棚内的地里,银子在衣服底下。』」

  • 亚干的回答原文用「阿们」开始,表示承认「得罪了耶和华——以色列的神」(20节),见证神所说的是真实的,就是把荣耀归给了神(19节)。亚干全家被神管教,丧失了地上的生命和应许,但圣经并没有说他失去了永恒的救恩。
  • 亚干把属于神的「当灭的物」(13节)称为「所夺的财物」,表明他错误地认为:耶利哥的得胜是人争战的成果,而不是神自己的得胜;这些财物是人赢取的奖品,而不是神的当得之物。
  • 「示拿」(21节)就是巴比伦,可能是巴比伦进口或本地仿制的。这种样式的衣服可能非常名贵,所以亚干一眼就能认出来。这里用「示拿」来称呼巴比伦,用「条」(21节)来描述金子,只在主前第二千年的文献中出现,表明本书的第一手资料很古老。
  • 「二百舍客勒」的银子重2.28公斤,大约是当时一个雇工17年的工资,而「五十舍客勒」的金子重0.57公斤。这些财物都是奢侈品,没有一样是生活必须的,即使能吃用一辈子,价值也比不上可以传给子孙后代的产业。但罪会使人盲目、不计后果,亚干抵挡不住眼目情欲的诱惑,结果得到的只是心里的重担,失去的却是应许之地的永远产业。
  • 亚干的认罪是彻底的,他犯罪的四个步骤和每个罪人都差不多(21节):
  1. 「看见」,就是眼目的情欲(约壹二6),夏娃(创三6)和大卫(撒下十一2-3)的犯罪都是从「看见」开始的。
  2. 「贪爱」,就是罪从眼目入了心。原文与十诫中的「贪恋」相同(出二十17;申五7),意思是对不属于自己的事物不可控制的渴望。
  3. 「拿去」,就是心中的罪化为行动。
  4. 「藏」,人在犯罪之后必然会掩盖罪行。
  • 神并不是不让人拥有美衣、金子与银子,但人若爱慕这些过于顺服神,追求满足自己的情欲过于遵行神的命令,这些眼前的美物就成了「当灭的物」,会使我们失去永恒的产业,结果得不偿失。因此,「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壹二15),凡事会使我们远离神的事物,都应当彻底地从我们的心思中除掉。

【书七22】「约书亚就打发人跑到亚干的帐棚里。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帐棚内,银子在底下。」

【书七23】「他们就从帐棚里取出来,拿到约书亚和以色列众人那里,放在耶和华面前。」

【书七24】「约书亚和以色列众人把谢拉的曾孙亚干和那银子、那件衣服、那条金子,并亚干的儿女、牛、驴、羊、帐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带到亚割谷去。」

  • 「放在耶和华面前」(23节),意思是「倒在耶和华的约柜面前」。
  • 律法规定,「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二十四16)。亚干的儿女一同受罚,是因为他们共同参与藏匿了「当灭的物」(12节),所以他们都成了「当灭的物」。

【书七25】「约书亚说:『你为什么连累我们呢?今日耶和华必叫你受连累。』于是以色列众人用石头打死他,将石头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烧他所有的(原文是他们)。 」

【书七26】「众人在亚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头,直存到今日。于是耶和华转意,不发祂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亚割谷(就是连累的意思),直到今日。」

  • 「亚割 עָכַר」原文意思是「搅乱、麻烦、灾难」。「连累 עָכוֹר」原文意思是「找麻烦、打搅、灾难」,两个词的字根相同,是双关语。罪总是让人因小失大、累己累人,亚干不单是给自己带来了灾难,也给全以色列带来了灾难;因为一个人不肯放下一点「当灭的物」(12节),差点叫全体以色列人失去应许之地。但神既然允许这事发生,就会阻止这事的恶果,暴露并除掉百姓中的罪;而神允许这事发生,更是要让百姓认识到罪的可怕后果,也认识到人肉体的败坏,因此能时时警戒自己、遵守圣约。
  • 亚干的教训是惨痛的,但神允许这事发生,又让「亚割谷」这个名字世代流传下去,最终是要使人归向祂:「亚割谷必成为牛群躺卧之处,都为寻求我的民所得」(赛六十五10),以后神将领回从败坏中回转的百姓,「又赐她亚割谷作为指望的门」(何二15)。
  • 约书亚记所记述的大部分都是得胜,但本章却特别记载了失败。作者是要提醒本书最初的读者:当他们在蒙福的路上跌倒的时候,首先要反省自己是否忠实地遵守了圣约;恢复蒙福的唯一的出路,就是除掉「当灭的物」,恢复与神的正常关系,才能用顺服来支取神的大能。圣灵也借着本章提醒历世历代神的百姓:当我们得胜的时候,尤其要保持警醒,不要让我们的属灵生命被隐而未现的罪「连累」,以致失去神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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