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8章讲解讲章背景
【民八2】「『你告诉亚伦说:点灯的时候,七盏灯都要向灯台前面发光。』」
【民八3】「亚伦便这样行。他点灯台上的灯,使灯向前发光,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
【民八4】「这灯台的做法是用金子锤出来的,连座带花都是锤出来的。摩西制造灯台,是照耶和华所指示的样式。」
- 金灯台在圣所的南面(出四十24),亚伦调整灯台上的灯,「使灯向前发光」(3节),照向圣所北面的陈设饼桌(出四十22),使象征圣灵的光落在象征十二支派的十二个陈设饼上(利二十四5-9)。这正表明了神对祭司的托付:「他们要如此奉我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赐福给他们」(六27)。
- 金灯台的意义参见出二十五31-37注解,陈设饼桌的意义参见出二十五23-30注解。
【民八7】「洁净他们当这样行: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洁净自己。」
- 十二支派首领的奉献是主动的,而利未人的分别为圣是神亲自呼召(6节)。无论是主动的奉献,还是神亲自呼召,都是根据神自己的心意。
- 凡献给神的祭物,都必须是洁净的(创八20)。这些洁净的仪式,表明利未人首先就要「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西三9),在神面前洁净自己的行为,才有资格被「当作摇祭奉给耶和华」(13节)。
- 「除罪水」可能就是铜洗濯盆里的水(出三十18)。古埃及的祭司每次进入神庙时都要「用剃刀刮全身」,但利未人可能只是在被「当作摇祭奉给耶和华」(13节)的时候行这洁净礼。
【民八8】「然后叫他们取一只公牛犊,并同献的素祭,就是调油的细面;你要另取一只公牛犊作赎罪祭。」
【民八10】「将利未人奉到耶和华面前,以色列人要按手在他们头上。」
【民八11】「亚伦也将他们奉到耶和华面前,为以色列人当作摇祭,使他们好办耶和华的事。」
- 事奉不是少数人的事,而是整个「祭司的国度」(出十九6)的事。「以色列人要按手在他们头上」(10节),表明他们联合成为一个整体,由利未人代表全体以色列人在神面前事奉。新约的信徒更是全体都成为「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没有一个人可以不事奉。
- 利未人「为以色列人当作摇祭」(11节),就是「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1),先被献给神,再从神那里赐给祭司作助手。从此他们不再为自己活,也不凭自己活,而是活在死而复活的生命里,活在「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十二2)中,活着就是为了事奉神。
【民八12】「利未人要按手在那两只牛的头上;你要将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献给耶和华,为利未人赎罪。」
【民八13】「你也要使利未人站在亚伦和他儿子面前,将他们当作摇祭奉给耶和华。」
- 凡献给神的祭物,不但必须是洁净的,也必须是没有残疾的(利一3)。利未人要被「当作摇祭奉给耶和华」,不但要借着洁净的仪式(7节)脱去了「旧人和旧人的行为」(西三9),还要借着献祭「穿上新人」(西三9),「心意更新而变化」,在基督里成为没有残疾的新造:「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
- 利未人与「赎罪祭」牲和「燔祭」牲的按手联合(12节),表明让基督的所是和所作成为我们的所是和所作,取用基督的荣美来代替人的残缺,才有资格被「当作摇祭奉给耶和华」。
【民八14】「『这样,你从以色列人中将利未人分别出来,利未人便要归我。」
【民八15】「此后利未人要进去办会幕的事,你要洁净他们,将他们当作摇祭奉上;」
【民八16】「因为他们是从以色列人中全然给我的,我拣选他们归我,是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头生的。」
【民八17】「以色列人中一切头生的,连人带牲畜,都是我的。我在埃及地击杀一切头生的那天,将他们分别为圣归我。」
【民八19】「我从以色列人中将利未人当作赏赐给亚伦和他的儿子,在会幕中办以色列人的事,又为以色列人赎罪,免得他们挨近圣所,有灾殃临到他们中间。』」
- 在第一个逾越节之前,神宣告「以色列中凡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出十三2),而现在利未人就是「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头生的」(16节;三45)来献给神。
- 利未人被献给神的方式是「当作摇祭奉上」(15节),先被献给神,再被神「当作赏赐给亚伦和他的儿子」(13、19节),成为祭司的助手。
- 利未人「为以色列人赎罪」,意思可能是「作为以色列人的赎价」,代替以色列人在会幕办事,「免得他们挨近圣所,有灾殃临到他们中间」。
【民八20】「摩西、亚伦,并以色列全会众便向利未人如此行。凡耶和华指着利未人所吩咐摩西的,以色列人就向他们这样行。」
【民八21】「于是利未人洁净自己,除了罪,洗了衣服;亚伦将他们当作摇祭奉到耶和华面前,又为他们赎罪,洁净他们。」
【民八22】「然后利未人进去,在亚伦和他儿子面前,在会幕中办事。耶和华指着利未人怎样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样向他们行了。」
- 神将百姓分别为圣的最后一步,是用利未人代替头生的以色列人。利未人中「凡一个月以外的男子」(三15),神并不计较他们是否有残疾,只要他们「洁净自己,除了罪,洗了衣服」(21节),就可以被「当作摇祭奉到耶和华面前」(21节),从恩典里接过事奉。
- 每个新约的信徒在神面前也都是有残缺的,但神并不嫌弃我们,只要我们在基督里「洁净自己,除了罪,洗了衣服」,神就把我们看作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也是被「当作摇祭奉到耶和华面前」的利未人:「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二1)。
【民八24】「『利未人是这样:从二十五岁以外,他们要前来任职,办会幕的事。」
【民八26】「只要在会幕里,和他们的弟兄一同伺候,谨守所吩咐的,不再办事了。至于所吩咐利未人的,你要这样向他们行。』 」
- 利未人可能从「二十五岁」(24节)到会幕学习服事,「三十岁」(四3)开始正式办事,「到了五十岁要停工退任,不再办事」(25节)。当会幕被搬到耶路撒冷之后,大卫把利未人服事的年龄减到二十岁(代上二十三24),可能因为他们不必再搬运会幕,而是清洁圣殿、组织圣殿的诗班,事务的要求降低了,所以可以降低服务的年龄。
- 「停工退任,不再办事」(25节),不等于不再事奉,因为真实的事奉是退而不休的。利未人在五十岁以前是「办会幕的事」(24节),五十岁之后是「和他们的弟兄一同伺候,谨守所吩咐的」,继续协助事奉,成为神话语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