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24章讲解讲章背景
【创廿四1】「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
亚伯拉罕此时大约140岁(二十五20),蒙召离开哈兰已经65年。「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是对亚伯拉罕一生的总结。神在一切事上都赐福给顺服祂的呼召,信靠祂、跟随祂的人。
【创廿四2】「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古人把手放在「大腿底下」说话或起誓,表示非常严肃(四十七29)。这位老仆人很可能就是亚伯拉罕原来心目中的继承人以利以谢(十五2)。
【创廿四3】「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
【创廿四4】「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
【创廿四5】「仆人对他说:『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这地方来,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
亚伯拉罕的「原出之地」哈兰(十二4)距离迦南地约800公里,很少有人愿意离开家乡和亲友,前往一个遥远、陌生、落后的地方,嫁给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人。
【创廿四6】「亚伯拉罕对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
【创廿四7】「耶和华——天上的主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
【创廿四8】「倘若女子不肯跟你来,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了,只是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
亚伯拉罕此时已经「年纪老迈」(1节),生活安逸富足,但他并没有功成身退,活在回忆和享受中,却始终「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来十一16)。他不但「从远处望见」,而且尽自己的本分来「欢喜迎接」(来十一13),配合神的带领(7节),不让神的旨意被自己的愚昧所打岔。因此,生命成熟的亚伯拉罕凭信心为儿子的择偶设立了两个条件:
- 迦南人敬拜偶像,道德败坏,最终将罪孽满盈,被神灭绝(十五16)。所以亚伯拉罕绝不允许自己的儿子与「迦南地中的女子」掺杂(3节),避免后裔被诱惑远离真神。「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林后六14)。
- 神既然带领亚伯拉罕「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7节),来到应许之地,神就不会回头,跟随神的人更不可以回去:「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祂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来十一15-16)。所以亚伯拉罕绝不允许自己的儿子离开被分别出来承受应许的地位(二十二17-18),回到「原出之地」(5节),因为「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路九62)。
- 迦南人敬拜偶像,亚伯拉罕「原出之地」(5节)的人也拜偶像。但亚伯拉罕相信神「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7节),从「本地本族」(4节)再呼召一个被神分别出来的人作以撒的妻子,成就祂自己的应许。
【创廿四9】「仆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亚伯拉罕的大腿底下,为这事向他起誓。」
【创廿四10】「那仆人从他主人的骆驼里取了十匹骆驼,并带些他主人各样的财物,起身往美索不达米亚去,到了拿鹤的城。」
骆驼从迦南地走到800公里之外的哈兰,大约需要14天,一路时有盗贼出没,这是一趟艰苦的路程。「美索不达米亚」就是两河流域。「拿鹤的城」是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的子孙(二十二20-24)居住之地,靠近哈兰(十一31)。主前18世纪的马里文献(Mari Letters)证实了「拿鹤的城」和哈兰城(创十一31)的存在。
【创廿四22】「骆驼喝足了,那人就拿一个金环,重半舍客勒,两个金镯,重十舍客勒,给了那女子,」
一「舍客勒」大约是11.4克,「半舍客勒」的金鼻环重5.7克,「十舍客勒」的金手镯大约每个重57克。这些礼物的价值超过当时一个雇工一年的工资。
【创廿四23】「说:『请告诉我,你是谁的女儿?你父亲家里有我们住宿的地方没有?』」
【创廿四24】「女子说:『我是密迦与拿鹤之子彼土利的女儿。』」
【创廿四25】「又说:『我们家里足有粮草,也有住宿的地方。』」
【创廿四27】「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祂不断地以慈爱诚实待我主人。至于我,耶和华在路上引领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里。』」
老仆人敬拜神,表明他知道自己遇见了神,所以他在喜悦中首先是敬拜神、赞美神,其次是想到他主人交代的任务,最后才感慨自己一路的经历。
【创廿四28】「女子跑回去,照着这些话告诉她母亲和她家里的人。」
【创廿四29~30】「利百加有一个哥哥,名叫拉班,看见金环,又看见金镯在他妹子的手上,并听见他妹子利百加的话,说那人对我如此如此说。拉班就跑出来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见他仍站在骆驼旁边的井旁那里,」
【创廿四31】「便对他说:『你这蒙耶和华赐福的,请进来,为什么站在外边?我已经收拾了房屋,也为骆驼预备了地方。』」
【创廿四32】「那人就进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骆驼,用草料喂上,拿水给那人和跟随的人洗脚;」
【创廿四33】「把饭摆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却说:『我不吃,等我说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说:『请说。』」
【创廿四35】「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金银、仆婢、骆驼,和驴。」
【创廿四36】「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时候给我主人生了一个儿子;我主人也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这个儿子。」
【创廿四37】「我主人叫我起誓说:“你不要为我儿子娶迦南地的女子为妻。」
【创廿四38】「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里去,为我的儿子娶一个妻子。”」
【创廿四40】「他就说:“我所事奉的耶和华必要差遣祂的使者与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达,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里,给我的儿子娶一个妻子。」
【创廿四41】「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里,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他们若不把女子交给你,我使你起的誓也与你无干。”」
【创廿四42】「『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愿祢叫我所行的道路通达。」
【创廿四43】「我如今站在井旁,对哪一个出来打水的女子说:请你把你瓶里的水给我一点喝;」
【创廿四44】「她若说:你只管喝,我也为你的骆驼打水;愿那女子就作耶和华给我主人儿子所预定的妻。”」
【创廿四45】「我心里的话还没有说完,利百加就出来,肩头上扛着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对她说:“请你给我水喝。”」
【创廿四46】「她就急忙从肩头上拿下瓶来,说:“请喝!我也给你的骆驼喝。”我便喝了;她又给我的骆驼喝了。」
【创廿四47】「我问她说:“你是谁的女儿?”她说:“我是密迦与拿鹤之子彼土利的女儿。”我就把环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镯子戴在她两手上。」
【创廿四48】「随后我低头向耶和华下拜,称颂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因为祂引导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着我主人兄弟的孙女,给我主人的儿子为妻。」
【创廿四49】「现在你们若愿以慈爱诚实待我主人,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忠心又有见识的老仆人已经确认这是出于神亲自的「引领」(27节),所以他并没有把时间浪费在客套和礼节上,绕着圈子说活,而是开门见山、直言不讳,不带谄媚、不带压力,而是诚实地见证神的作为(33-49节)。信徒说话若真是接受圣灵的管理,就不应该依靠属世的手段,应该以爱心诚实相待。隔靴搔痒、欲言又止的世故圆滑只会给魔鬼留地步,导致「嫉妒、纷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雅三16),「惟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雅三17)。
【创廿四5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说:『这事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好说歹。」
【创廿四51】「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将她带去,照着耶和华所说的,给你主人的儿子为妻。』」
老仆人高举神(42-48节)、高举主人(37-41节)的见证,使人认识到神的丰富(35-36节),也认识到「这事乃出于耶和华」(50节),因此引起拉班和彼土利敬畏神的回应。拉班是彼土利的儿子(24、29节),将拉班的名字放在前面,可能是此时他作为长子主事。「我们不能向你说好说歹」,意思是不能再说什么来推搪(三十一24)。
【创廿四52】「亚伯拉罕的仆人听见他们这话,就向耶和华俯伏在地。」
这是老仆人的第三次祷告:第一次求神引导时,是「站」着默祷、警醒等候(13节);第二次确认神的带领时,是「低头向耶和华下拜」(26节);第三次确定婚事时,则「向耶和华俯伏在地」(本节)。神的每一次带领,都使他越来越敬畏神、敬拜神。
【创廿四53】「当下仆人拿出金器、银器,和衣服送给利百加,又将宝物送给她哥哥和她母亲。」
这些礼物是正式的聘礼。当时订婚时,男方家庭要提供聘礼,女方家庭要提供嫁妆。
【创廿四54】「仆人和跟从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来,仆人就说:『请打发我回我主人那里去吧。』」
【创廿四55】「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亲说:『让女子同我们再住几天,至少十天,然后她可以去。』」
【创廿四56】「仆人说:『耶和华既赐给我通达的道路,你们不要耽误我,请打发我走,回我主人那里去吧。』」
- 老仆人在路上已经走了半个月,于情于理都应该好好休息几天,但他既然知道「耶和华既赐给我通达的道路」,就绝不肯为体贴自己而「耽误」神的时间。信徒只要确认是神清楚的带领,就应当立刻顺服行动,不可因为体贴肉体而拦阻神的旨意,这才是「愿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
- 老仆人站在仆人的地位上,毫无保留地对主人忠心,正如亚伯拉罕毫无保留地向着神忠心。老仆人成熟的属灵生命,反映了亚伯拉罕属灵生命的成熟:有什么样的主人,才能有什么样的仆人;有什么样的家长,才能有什么样的儿女;有什么样的牧者,才能有什么样的群羊。
【创廿四58】「就叫了利百加来,问她说:『你和这人同去吗?』利百加说:『我去。』」
利百加虽然没有见过以撒,但她因着老仆人的见证,内心起了向往,毅然决定「我去」。每个信主的人也都是受到基督荣耀丰富的吸引,因信脱离属地的羁绊,「虽然没有见过祂,却是爱祂;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祂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一8)。
【创廿四59】「于是他们打发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亚伯拉罕的仆人,并跟从仆人的,都走了。」
「她的乳母」就是底波拉,最后由利百加的儿子雅各奉养,死于伯特利雅各的家中(三十五8)。圣灵记下以利以谢(十五2)和底波拉(三十五8)两位忠心仆人的名字,凡是神忠心的仆人,祂更是一一记念。
【创廿四60】「他们就给利百加祝福说:『我们的妹子啊,愿你作千万人的母!愿你的后裔得着仇敌的城门!』」
利百加娘家人的祝福,正呼应了神对亚伯拉罕的赐福(二十二17)。
【创廿四61】「利百加和她的使女们起来,骑上骆驼,跟着那仆人,仆人就带着利百加走了。」
【创廿四62】「那时,以撒住在南地,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
【创廿四63】「天将晚,以撒出来在田间默想,举目一看,见来了些骆驼。」
- 「庇耳·拉海·莱」(62节)的字义是「那看顾我的永活者之井」,位于别是巴附近,是夏甲遇见神的地方(十六14)。「默想」就是与神交通,祷告、仰望神。以撒不必做什么,他只是从「那看顾我的永活者之井」(62节)回来,「在田间默想,举目一看」,就看见了神的预备、神的恩典。
- 圣经并没有记载以撒一生太多的事迹,却记载了他的「默想」。神选召亚伯拉罕,是要做恢复计划的起头,所以他必须凭信心完全地顺服神、跟随神。神选召以撒,是要显明被召的人应该学会享用恩典、享用神。人所做的太多,就不是恩典、不是享用。所以以撒的一生不必做轰轰烈烈的大事,他所带出的见证,就是显明一个会享用恩典的人、会享用父的预备的人。
【创廿四65】「问那仆人说:『这田间走来迎接我们的是谁?』仆人说:『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脸。」
「拿帕子蒙上脸」可能表示她是新娘,许多中东民族的新娘在婚礼上都戴着面纱。
【创廿四67】「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
当时富裕的族长有许多大小不同的帐棚,各人按不同的身份居住不同的帐棚。此时撒拉已经去世将近3年,「撒拉的帐棚」成了亚伯拉罕家中珍贵的遗物。「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意味着利百加成为新的女主人,站在可以承受神应许的地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