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书第2章讲解讲章背景
【玛二2】「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若不听从,也不放在心上,将荣耀归与我的名,我就使咒诅临到你们,使你们的福分变为咒诅;因你们不把诫命放在心上,我已经咒诅你们了。」
【玛二3】「我必斥责你们的种子,又把你们牺牲的粪抹在你们的脸上;你们要与粪一同除掉。」
- 「你们若不听从」(2节),这句话与律法中的警告相同(利二十六14;申二十八15)。
- 「福分」(2节)原文是「祝福」(申三十1)。对于众祭司来说,这「福分」包括神所赐的「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民十八21)。
- 「福分变为咒诅」(2节),并不是废弃圣约,而是执行圣约,因为「福分」和「咒诅」都是西奈之约中的条款(出二十5-6)。「福分」并不是人用好行为交换来的,而是神预先赐下的恩典。百姓若顺服神,就能长久地活在神的祝福里(申二十八1-12);百姓若离弃神,也就是离弃了神所赐的「福分」,「咒诅」的条款就自动生效(申二十八13-68)。
- 祭司的职位由子孙继承,「斥责你们的种子」(3节),可能指这些不顺服的祭司将后继无人。
- 「牺牲的粪」(3节),指祭牲的粪便,必须被搬到营外或城外烧掉(出二十九14)。用「牺牲的粪」抹脸,比喻不顺服的祭司在神眼里就像这些粪便,都是无用的废物,「要与粪一同除掉」(3节),这就是神的「咒诅」。
- 神的诫命传给祭司最多(1节),所以向祭司的追讨也最多,「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每个新约的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神已经把整本圣经传给了我们,我们「若不听从,也不放在心上」(2节),神也会使我们的「福分变为咒诅」。不管我们用什么理由来逃避读经,都是藐视神、「不把诫命放在心上」(2节),结局也要「与粪一同除掉」!
【玛二4】「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与利未(或译:利未人)所立的约可以常存。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玛二5】「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惧怕我的名。」
【玛二6】「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
【玛二7】「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
- 「我与利未所立的约」(4节),指神把「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民二十五13)赐给亚伦的孙子非尼哈及其后裔。这约将「常存」(4节)而永不废弃,因此,神发出「咒诅」警告的目的,是要领祭司们悔改,坚固神「与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耶三十三21;尼十三29)。
- 神赐给非尼哈的「平安的约」(民二十五12),就是「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民二十五13)。「生命与平安」(5节)是从人对神的敬畏和顺服而来的(申四40;六2),「因为祂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长久也在乎祂」(申三十20)。
- 「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6节),原文是「真实的训诲曾在他口中」,表明祭司有教导百姓律法的责任(申三十三10)。
- 神设立祭司的制度,是要祭司像以诺和挪亚一样与神同行(6节;创五22;六9),成为「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7节),用言传身教使百姓「离开罪孽」(6节)、「寻求律法」(7节),活出「祭司的国度」(出十九6)的实际。这也是新约「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当有的功用和见证,每一位信徒都是基督的「使者」,应当把神的话语深藏在心里,言行合乎「圣徒的体统」(弗五3),才能让世人从我们的口中得着生命之道。
【玛二8】「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玛二9】「所以我使你们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因你们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 「许多人」(8节)和「多人」(6节)原文是同一个字,把堕落祭司的言行与理想祭司的标准作对比。
- 「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8节),指祭司「偏离正道」(8节),用没有见证的言行和错误的教导来误导百姓。
- 祭司若讨好人、「在律法上瞻徇情面」(9节),就是不守神的道、藐视神的名(一6),神必使他「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9节)。同样,信徒若不肯「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3),而是跟随世界的潮流,把「基督的福音」(腓一27)改成迎合人意、体贴肉体的「别的福音」(加一6),结果不但不能讨好世人,反而会「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
【玛二10】「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吗?我们各人怎么以诡诈待弟兄,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呢?」
【玛二11】「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或译:圣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
【玛二12】「凡行这事的,无论何人(何人:原文是叫醒的,答应的),就是献供物给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也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
- 「一位父」(10节),指与百姓立约的创造主(一6)。
- 「诡诈」(10节),就是不忠实、没有信用。人若不认识神的爱(一2),也就不能正确地回应神的爱,而是用「诡诈」(一14)对待神,祭司废弃了利未之约(8节),百姓背弃了列祖之约(10节);接着就用「诡诈」(10、11、14、15、16节)来对待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然也出现了问题(10节)。
- 「事奉外邦神的女子」(11节),原文是「外邦神的女儿」。神的儿子(10节)体贴肉体、娶了「外邦神的女儿」(11节),子孙后代就会跟随母亲敬拜外邦偶像,不再成为「神的后裔」(15节「虔诚的后裔」原文),所以必被神从圣约中「剪除」(12节)。
- 「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12节),可能指「事奉外邦神的女子」所生的后代将无分于圣约的应许。
- 律法禁止以色列人与迦南人通婚(出三十四16;申七3;拉九11-12) ,但并不禁止与外邦女子通婚(申二十一11),只是禁止与「事奉外邦神的女子」通婚(拉九14;尼十三26-27)。
【玛二13】「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
【玛二14】「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
【玛二15】「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
【玛二16】「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 「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13节),指同样性质的另一件事,都是与婚姻有关的罪。第13节原文没有「前妻」(13节),「叹息哭泣」(13节)的可能是「前妻」,也可能是祭物不蒙悦纳的丈夫。
- 婚姻是不可废弃的「盟约」(14节),而不是合同。神在婚姻中间「作见证」(14节),所以夫妻双方对彼此的忠诚,就是对立约之神的忠诚。人若连立约之神都敢背弃(10节),对婚姻的「盟约」也会随意践踏;因此,离婚是人与神关系不正常的结果。
- 「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愿人得虔诚的后裔」(15节),原文是「祂不是只造一,而还有剩余的灵吗?为何只造一呢?乃是祂愿人得神的后裔」。
- 神只造夫妻「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目的是希望人得「虔诚的后裔」。家庭是学习律法的学校(申十一19),操练敬虔的场所(出二十12);当父母只有忠于立约之神,才能忠于婚约,儿女才能在爱、忠诚和平安中成长为「虔诚的后裔」。无论是玛拉基的时代,还是今天的世代,仇敌攻击神百姓的方法,都是从破坏「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婚姻制度开始;而世人与神关系破裂的恶果,也一定会在家庭中体现。
- 「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16节),都是神「所恨恶的」(16节),原因是因为人的心出了问题,对人与神的约不忠诚,对人与人的约也不会忠诚。因此,神两次警告百姓:「当谨守你们的心」(15、16节),在神(一14)、在人面前都不可「诡诈」(10、11、14、15、16节)。
- 律法的总纲是爱神爱人(太二十二37-40)。人若不能体会神的爱(一2),就不能爱神,更不能爱人,只能爱己。人文主义、理性主义否定神、否定神的爱,却以为人性有能力追求「自由、平等、博爱」,结果失去的是锁链、获得的是断头台。
【玛二17】「你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你们还说:『我们在何事上烦琐祂呢?』因为你们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祂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哪里呢?』」
- 「烦琐」(17节),原文是「使人厌倦、感到疲倦」。人的祷告不会使神厌烦,只有罪孽才会令神「厌烦」(赛四十三24)。
- 「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17节),这是否定神的良善。「公义的神在哪里呢」(17节),这是怀疑神的公义。今天的世人和当时的百姓一样,自己「以诡诈待弟兄」(10节),却质疑神的良善和公义,好像自己比神更善良、更公义。当基督再来施行审判的时候(三1-3),他们就会知道「叶公好龙」的结局了。
- 圣殿重建完成已经83年了,从表面上看,百姓一直在尽献祭的本分,按部就班地等候神,但神却迟迟没有实现「回到锡安」(亚八3)的应许。因此,百姓首先质疑神的爱(一2),接着质疑神的公义和良善(17节);一面认为献祭「何等烦琐」(13节),一面「用言语烦琐耶和华」(17节)。今天,许多信徒的事奉并不是对神爱的回应(三17;约壹五3),所以事奉从肉体中发动,热心靠喝彩为支撑,灵性用刺激来维持,经不起失败、寂寞和等候。我们的认罪只有到了「厌恶自己」(伯四十二6;结二十43;三十六31)的地步,才有可能体会到神赦免之恩的浩大,因此对神的爱也多(路七42、47),事奉才不会归于虚幻。虽然这「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十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