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45章讲解讲章背景
【结四十五1】「你们拈阄分地为业,要献上一分给耶和华为圣供地,长二万五千肘,宽一万肘。这分以内,四围都为圣地。」
【结四十五2】「其中有作为圣所之地,长五百肘,宽五百肘,四面见方。四围再有五十肘为郊野之地。」
【结四十五3】「要以肘为度量地,长二万五千肘,宽一万肘。其中有圣所,是至圣的。」
【结四十五4】「这是全地的一份圣地,要归与供圣所职事的祭司,就是亲近事奉耶和华的,作为他们房屋之地与圣所之圣地。」
【结四十五5】「又有一分,长二万五千肘,宽一万肘,要归与在殿中供职的利未人,作为二十间房屋之业。」
【结四十五6】「也要分定属城的地业,宽五千肘,长二万五千肘,挨着那分圣供地,要归以色列全家。」
- 1-6节是第七个分别为圣的措施:房屋要分别为圣。
- 在国度里「拈阄分地为业」(1节),与第一次进迦南分地最大的差别,是首先「要献上一分给耶和华为圣供地」(1节),利未人(5节)、耶路撒冷城(6节)和王(7-8节)的地业也因此而确定。
- 「圣供地」(1节)东西「长二万五千肘」(1节),南北「宽一万肘」(1节),大约是67.6平方公里,作为祭司的「房屋之地与圣所之圣地」(4节)。
- 「圣所之地」(2节)是边长为五百肘的正方形,以外院的围墙为界(四十二20)。
- 「郊野之地」(2节)环绕「圣所之地」四周,距离五十肘,将圣地与祭司的房屋分开。
- 在国度里,利未人不再被分散在十二支派中,而是集中在圣殿附近,「归与在殿中供职的利未人」(5节)的利未人之地和祭司之地一样大。
- 「作为二十间房屋之业」(5节),在七十士译本中是「作为他们居住的城镇的地业」。
- 「属城的地业」(6节)只有祭司之地的一半大,「要归以色列全家」(6节),是专门给耶路撒冷城使用的土地。「其中的土产要作城内工人的食物。所有以色列支派中,在城内做工的,都要耕种这地」(四十八18-19),完全倚靠神的供应,而不是倚靠推罗所代表的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二十六-二十八章)。
【结四十五7】「归王之地要在圣供地和属城之地的两旁,就是圣供地和属城之地的旁边,西至西头,东至东头,从西到东,其长与每支派的分一样。」
【结四十五8】「这地在以色列中必归王为业。我所立的王必不再欺压我的民,却要按支派将地分给以色列家。」
【结四十五9】「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的王啊,你们应当知足,要除掉强暴和抢夺的事,施行公平和公义,不再勒索我的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结四十五10】「『你们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罢特。」
【结四十五11】「伊法与罢特大小要一样。罢特可盛贺梅珥十分之一,伊法也可盛贺梅珥十分之一,都以贺梅珥的大小为准。」
【结四十五12】「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为你们的弥那。」
- 四十五7-四十六18的主题是「君王的法则」,整体是一个交错对称的结构:
- A. 君王的权利责任(四十五7-12);
- B. 君王的献祭本分(四十五13-四十六15);
- A1. 君王的权柄界限(四十六16-18)。
- 7-9节的主题是「君王的权利责任」,与四十六16-18「君王的权柄界限」首尾呼应。
- 「王 נָשִׂיא/naw-see’」(7节)原文也被译为「族长」(创十七20)、「王子」(创二十三6)、「官长」(出十六22)、「首领」(民一44),既可以代表国度里以色列人的首领,也可以象征头一次复活的得胜信徒「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启二十4)。
- 「归王之地」(7节),就是属于王的土地,位于圣供地和属城之地两旁,西至地中海,东至约旦河。
- 「我所立的王」(8节),原文是「我所立的首领们」,泛指所有作王的人。国度里的王都是神所立的,在弥赛亚君王的管理下治理百姓。神首先给王分配了土地,作王的人先在神面前得着了供应和满足,然后才能「按支派将地分给以色列家」(8节)。今天,在教会作带领的人,首先也要每天在神面前得着供应,然后才能「按时分粮」(路十二42)给其他的人。
- 「以色列的王」(9节),原文是「以色列的首领们」。神对作王的人有三个要求:
- 警惕权力的试探:「应当知足」(9节);
- 履行自己的责任:「要除掉强暴和抢夺的事,施行公平和公义」(9节);
- 杜绝败坏的行为:「不再欺压我的民」(8节)、「不再勒索我的民」(9节)。
- 10-12节所列出的度量衡单位,代表具体地「施行公平和公义」。古代缺乏精确、统一的测量工具,所以度量衡很容易作假。度量衡代表人日常生活中「施行公平和公义」的标准,人若平时在人面前诚实,献祭时才能在神面前诚实。「伊法」(10节)是固体的体积单位,「罢特」(10节)是液体的体积单位,大约都是22升。一「贺梅珥」(11节)是220升。一「舍客勒」(12节)大约是11.4克。一「弥那」(12节)等于六十舍客勒。
【结四十五13】「『你们当献的供物乃是这样:一贺梅珥麦子要献伊法六分之一;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伊法六分之一。」
【结四十五14】「你们献所分定的油,按油的罢特,一柯珥油要献罢特十分之一(原来十罢特就是一贺梅珥)。」
【结四十五15】「从以色列滋润的草场上每二百羊中,要献一只羊羔。这都可作素祭、燔祭、平安祭,为民赎罪。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结四十五17】「王的本分是在节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节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他要预备赎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为以色列家赎罪。』」
- 四十五13-四十六15的主题是「君王的献祭本分」,包括:
- 祭物的来源(四十五13-17);
- 节期的献祭(四十五18-25);
- 安息日和月朔的献祭(四十六1-8);
- 出入圣地的法则(四十六9-10);
- 日常献祭的法则(四十六11-15)。
- 13-17节是祭物的来源,也就是王的税收法则,其中:
- 小麦和大麦的税是六十分之一(13节);
- 橄榄油的税是百分之一(14节);
- 羊的税是二百分之一(15节)。
- 在旧约时代,以色列的税收至少是十分之一(撒上八15、17),现代大政府的税收更是高得惊人,但国度里的税收却非常低,平均不到百分之一。人类的历史显明一个常识:政府越大,百姓的自由越少;政府越小,百姓的责任越大。当政府越来越大的时候,整个社会的良善和美德都会逐渐消失;而当政府可以包办一切的时候,百姓也就再也不需要神。因此,弥赛亚的国度必然是小政府:首领、臣仆和百姓都有各自的产业,可以直接从神获得供应(7-8a),直接向神的律法负责,需要由税收供养的公共服务很少。国度里最重要的「王的本分」(17节),既不是保卫国家(撒上八5)、也不是提供福利,而是「在节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节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17节),并且每早晨「预备羊羔、素祭,并油为常献的燔祭」(四十六15)。因此,国度里税收的主要用途,是让王代表全体百姓「预备赎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17节)。
【结四十五18】「主耶和华如此说:『正月初一日,你要取无残疾的公牛犊,洁净圣所。」
【结四十五19】「祭司要取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殿的门柱上和坛磴台的四角上,并内院的门框上。」
【结四十五20】「本月初七日(七十士译本是七月初一日)也要为误犯罪的和愚蒙犯罪的如此行,为殿赎罪。」
【结四十五21】「『正月十四日,你们要守逾越节,守节七日,要吃无酵饼。」
【结四十五22】「当日,王要为自己和国内的众民预备一只公牛作赎罪祭。」
【结四十五23】「这节的七日,每日他要为耶和华预备无残疾的公牛七只、公绵羊七只为燔祭。每日又要预备公山羊一只为赎罪祭。」
【结四十五24】「他也要预备素祭,就是为一只公牛同献一伊法细面,为一只公绵羊同献一伊法细面,每一伊法细面加油一欣。」
【结四十五25】「七月十五日守节的时候,七日他都要如此行,照逾越节的赎罪祭、燔祭、素祭,和油的条例一样。』」
- 18-25节是王在节期的献祭法则。
- 在国度里,尼散月初一日将成为以色列的新年,百姓要洁净圣所(18节)。若有「误犯罪的和愚蒙犯罪的」(20节),在「初七日」(20节)还有第二次洁净的机会。这两个日子可能取代了七月的吹角节和赎罪日(利二十三24-32)。
- 「王要为自己和国内的众民预备一只公牛作赎罪祭」(22节),表明他也是一个蒙恩的罪人,并不是弥赛亚君王。
- 在国度里,以色列还要守逾越节(21节)、住棚节(25节),条例与摩西的律法相似,但是所献的祭数量有所不同,表明这些节期在国度里的意义已经不同:
- 住棚节和逾越节所献的祭相同(25节)。
- 逾越节每日的燔祭比摩西律法增加了五只公牛、六只公绵羊,少了七只公羊羔(23节;民二十八19),但同献的素祭增加了(24节;民二十八20-21),并且需要加油一欣(24节),还多了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23节)。
- 住棚节每日所献的祭比摩西律法少了很多(民二十九12-34)。
- 在国度里,新约已经生效、国度的应许已经实现,所以百姓不需要再守五旬节、吹角节和赎罪日,只需要用逾越节来记念「逾越节的羔羊基督」(林前五7)带领百姓第二次出埃及,又用住棚节来庆祝神与百姓永远同在。在末世的今天,教会尤其应当关心我们的中间有没有逾越节和住棚节的实际——没有逾越节的教会,只是一个与世界没有分别的团体;没有住棚节的教会,就不是「神的家」(提前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