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6章讲解讲章背景
【路六1】「有一个安息日,耶稣从麦地经过。祂的门徒掐了麦穗,用手搓着吃。」
【路六2】「有几个法利赛人说:『你们为什么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呢?』」
【路六3】「耶稣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饥饿之时所做的事,连这个你们也没有念过吗?」
【路六4】「他怎么进了神的殿,拿陈设饼吃,又给跟从的人吃?这饼除了祭司以外,别人都不可吃。』」
- 五33-六11的主题,是「耶稣揭穿伪善的教条」,包括犹太口传律法中的禁食和安息日。
- 在犹太教的传统中,「安息日」(1节)从星期五晚上日落时开始,到星期六晚上出现两颗星星以后结束。根据十诫的第四诫(出二十8-11),神的百姓必须把七日之内的一日「守为圣日」(出二十8),专心敬拜神,安息在神面前。因此,谨守安息日是圣约的要求(出二十三12;三十一16-17),表明人承认神是自己的创造主(创二3)和救赎主(申五15)。
- 犹大被掳巴比伦之前,百姓不肯谨守安息日(赛五十八13-14;耶十七19-27)。被掳之后,经过尼希米的一再督促(尼十31;十三15-21),百姓终于开始谨守安息日。但到了新约的时代,犹太口传律法对于安息日的规定极其繁琐,用了二十四章的《密西拿·安息日篇Mishnah Shabbat》来讨论哪些事情属于安息日三十九类禁止的工作(39 Melachot),普通人很难确定安息日到底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一不小心就会触犯禁令,心里完全失去了安息。
- 根据律法,在别人的田里「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镰刀割取禾稼」(申二十三25)。但法利赛人却用人为的教条代替了神的律法:「掐麦穗」相当于收割,「用手搓」相当于打谷,「抛壳」相当于簸糠,「吃」相当于预备了食物。「掐了麦穗,用手搓着吃」(1节),这个动作竟然违反了他们四个安息日的禁令。
- 法利赛人批评主耶稣的门徒,实际上是指责主耶稣没有受过「专业的」口传律法训练,所以带出的门徒不合格。但主耶稣却完全不提他们的教条,而是用圣经里「大卫和跟从他的人饥饿之时所作的事」(3节),对比自己和门徒,暗示「主神要把祂祖大卫的位给祂」(一32)。根据律法,会幕里的「陈设饼」(4节)必须在安息日更换,换下来的饼只有祭司才能吃(利二十四8-9)。但大卫在逃避扫罗王的追杀时,和跟从他的人一起吃了陈设饼(撒上二十一1-6),却没有被神定罪。因为神重视人的生命,过于拘泥律法的字句。同样,神设立安息日,乃是为了让人得安息,并不是为了用繁琐的教条捆绑人。
- 法利赛人当然读过这段圣经(3节),但却从未思想其中的真义,也无法体会天父的「慈悲」(36节)。因为一个没有经历过灵里饥饿的人,就不会呼求「不要向我止住祢的慈悲」(诗四十11);一个看不见自己罪污的人,也不会呼求「按祢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诗篇五十一1)。人若把自己置身于救恩之外,虽然也可以把圣经读得滚瓜烂熟,但所看到的却不是应当顺服的真理,而是可以支持自己的教条。
- 主耶稣宣告自己是「安息日的主」(5节),等于宣告祂就是设立安息日的神(创二3;出二十8),所以有权解释安息日的真意,也有权叫人到自己面前「得安息」(太十一28)、进入神国里的真安息(来四8-11)。「安息日」是神对与祂联合的人最基本的要求(赛五十六3),最能证明一个人是否「留意听从」(耶十七24)神。被掳之前的百姓「不听从,不侧耳而听」(耶十七23),并非没有到圣殿献祭,而是不肯在日常生活中谨守安息、信靠神的供应和看顾(出十六25-30)。因此,今天每个信徒都应当正确地认识安息日:
- 神在创世之初就设立了安息日(创二2-3),并非只适用于以色列人,而是适用于全人类。挪亚和雅各都以七天为周期划分时间,表明当时人们很可能以七日为一周,在第七日休息(创八10、12;二十九27)。以色列人到达西奈山之前就已经熟悉安息日(出十六23)。
- 从创世之初到主耶稣复活,神指定七日的第七日,也就是星期六为每周的安息日,是为了纪念神完成创造之工(创二3;出二十11),也是为了纪念神完成救赎之工(申五15)。但旧约中也在别的日子守安息日,不管那天是否是七日的第七日,比如:无酵节(利二十三7)、五旬节(利二十三21)、吹角节(利二十三24)、赎罪日(利二十三24)。
- 主耶稣复活之后,基督徒在七日的第一日,也就是星期天守安息日,称为「主日」。因为基督在第一日复活,歇了祂的重造之工和救赎之工,进入了安息,我们在祂里面也得着了真正的安息:「因为那进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样」(来四10)。
- 安息日是安息的日子、喜乐的日子,更是敬拜的日子。若没有敬拜,歇工就成了怠惰,喜乐和安息也成了空谈。因此,信徒在这日要歇下手上的工,和其他的肢体一起殷勤敬拜神,正如主耶稣自己所邀请的:「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十一28)。我们在安息日、也就是「主日」所做的一切都是向着主而做、为着主而做:「不办自己的私事,不随自己的私意,不说自己的私话」(赛五十八13)。
- 「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可二27)。人堕落以后,必须「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三19),但神却为祂的百姓分别一个日子,在这一天停下劳苦,在神面前享受绝对的安息。因此,我们在安息日既不应该随心所欲地做事,也没有必要拘泥于人为的清规戒律,把安息日变成辖制人的日子,以致不敢在安息日做圣工(太十二5)、必要的工作(太十二1、3-4)和怜悯之工(太十二11、12)。
【路六6】「又有一个安息日,耶稣进了会堂教训人,在那里有一个人右手枯干了。」
【路六7】「文士和法利赛人窥探耶稣,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要得把柄去告祂。」
【路六8】「耶稣却知道他们的意念,就对那枯干一只手的人说:『起来!站在当中。』那人就起来,站着。」
【路六9】「耶稣对他们说:『我问你们,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哪样是可以的呢?』」
【路六10】「祂就周围看着他们众人,对那人说:『伸出手来!』他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
- 「枯干」(6节),原文的意思是「干枯、萎缩」,可能是某种肌肉萎缩症。可能因为路加是医生,所以在对观福音中(太十二10;可三1),只有《路加福音》特别指出那人枯干的是「右手」(6节)。
- 「文士和法利赛人窥探耶稣,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7节) ,表明他们并不怀疑主耶稣有医治的能力,只是为了「要得把柄去告祂」(7节)。犹太口传律法禁止在安息日医治没有死亡危险的疾病。如果主耶稣医治了,他们就会指控祂触犯教条;如果主耶稣不医治,他们又会指责祂没有爱心。连主耶稣亲自施行的神迹和医治,都不能改变「文士和法利赛人」刚硬的心;今天,我们若用行神迹来代替传福音、用医治来吸引人信主,最终都会成为「别的福音」(加一6)。
- 「那枯干一只手的人」(8节)并没有要求医治,但主耶稣却主动公开医治他,目的是为了揭穿「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伪善和诡诈。主耶稣医治或不医治,都不是根据人的需要,而是根据祂的使命。
- 「那人就起来,站着」(8节),表明他听出主耶稣的话里有权柄。
- 主耶稣问:「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哪样是可以的呢」(9节),但却无人回答。因为「行恶、害命」显然违反律法,但「行善、救命」却要破坏教条,这让伪善的教条主义者们左右为难、只能沉默。
- 主耶稣吩咐右手枯干的人「伸出手来」(10节),这简直就是强人所难。但希奇的是,这个人竟然顺服了主的命令,「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10节);而更希奇的是,这个神迹不但没有感化文士和法利赛人,反而让他们「满心大怒」(11节)。
- 主耶稣并没有做任何「医治」的动作,只是说了一句与医治无关的话,就完成了医治。这样特殊的医治,并没有记录在犹太口传律法上,所以他们无法直接控告耶稣。但这些自以为敬虔的人不但没有降服在神迹面前,反而「彼此商议怎样处治耶稣」(11节),眼里只见教条、不见「慈悲」(36节)。因为一个没有经过灵里枯干的人,就不会呼求「愿祢的慈悲临到我,使我存活」(诗一百一十九77);一个自以为义的人,也不会呼求「按祢丰盛的慈悲回转眷顾我」(诗六十九16)。人若把自己置身于救恩之外,虽然也可以引经据典,但心中却没有「慈悲」之心,对人是苛刻的、对自己却是宽容的。
- 这是本书第一次提到法利赛人策划谋害主耶稣。主耶稣在安息日「行善、救命」,教条主义者却在安息日「行恶、害命」;倚靠肉体的人不管初心多好,结局都是害人害己。法利赛人之所以能得到犹太社会的尊敬,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可以娴熟地解释、实行一套复杂的教条,所以显得比人更高一筹、更加敬虔。但主耶稣却戳穿了伪善的教条,揭示了律法的真意,拆穿了法利赛人自高自大的根基。因此,这些教条的既得利益者在难堪之余,就「离弃神的诫命,拘守人的遗传」(可七8),欲把耶稣除之而后快。今天,有些人也是「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六5),用各种眼花缭乱的传统、哲学、诀窍和神秘经验来抬高自己、垄断真理。但真理并不复杂,「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罗十8);我们只要存着顺服的心认真读经,真理就不会被少数人垄断,因为每个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
【路六13】「到了天亮,叫祂的门徒来,就从他们中间挑选十二个人,称他们为使徒。」
【路六14】「这十二个人有西门(耶稣又给他起名叫彼得),还有他兄弟安得烈,又有雅各和约翰,腓力和巴多罗买,」
【路六15】「马太和多马,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和奋锐党的西门,」
【路六16】「雅各的儿子(或译:兄弟)犹大,和卖主的加略人犹大。」
- 主耶稣揭穿了法利赛人伪善的教条之后(五33-六11),接下来就从正面向门徒阐明神国的实际。12-49节的主题是「耶稣阐明神国的实际」,整体是一个交错对称结构:
- A. 神的拣选(12-16节);
- B. 神国的百姓(17-19节);
- C. 神国的价值观(20-26节);
- B1. 神国的律法(27-38节);
- A1. 人的实际(39-49节)。
- 12-16节是「神的拣选」。主耶稣经过「整夜祷告神」(12节),挑选了十二位使徒,作为建立神国百姓的基础。这从一开始就表明,进入神国并不是人的决定或选择,而是神主动的拣选(约十五16):「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西一13)。
- 主耶稣虽然有完全的神性,但却「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腓二6),而是站在「人子」(5节)的地位上,「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腓二8)。因此,主耶稣在地上的行事为人从来都不是凭着自己,而是做神要祂做的事(约六38)、说神要祂说的话(约七16)。既然人需要祷告,祂也「上山祷告」(12节),成为让我们效法的长子的样式(罗八29)。因为神「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就是那些在祷告中接受神的安排、顺服神的心意的人(腓二13)。
- 「上山」,指登上加利利海周围的丘陵。
- 「门徒」(13节)的意思是「学徒、追随者」,「使徒」(13节)的意思是「使者、被差遣者」。「十二」(13节)是以色列的众子和以色列众支派的数目,主耶稣拣选十二个使徒,表明祂自己就是真以色列(太二15),十二使徒就像以色列的十二个儿子(出一1-3),第二次出埃及的以色列十二支派将在他们的基础上产生。将来,真正跟从主的使徒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太十九28)。这十二位使徒包括:
- 「彼得 ∏έτρος/Petros」(14节)是亚兰文名字「矶法」(约一42)的希腊文,意思是「石头」。他是十二门徒的领袖、伯赛大人(约一44),《彼得前、后书》的作者。彼得的本名「西门∑ίμων/Simon」(14节)是希伯来文名字「西缅」的希腊文形式,意思是「听见」。
- 「安得烈 Ἀνδρέας/Andreas」(14节)是一个希腊文名字,意思是「有男子气概的」。他是彼得的兄弟,原来是施洗约翰的门徒,他带彼得认识了主耶稣(约一40-42)。
- 「雅各 Ἰάκωβος/Iakobos」(14节)是希伯来文名字「雅各 יַעֲקֹב/yah-ak-obe’」(创二十五26)的希腊文形式,意思是「抓住脚后跟、取代者」。他是西庇太的儿子、约翰的哥哥,主耶稣「给这两个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可三17)。他是第一位殉道的使徒(徒十二2)
- 「约翰 Ἰωάννης/Ioannes」(14节)是希伯来文名字「约哈难 יוֹחָנָן/yo-khaw-nawn’」(代上三15)的希腊文形式,意思是「耶和华已施恩、耶和华是恩慈的给予者」。约翰是《约翰福音》、《约翰壹、贰、叁书》和《启示录》的作者。
- 「腓力 Φίλιππος/Philippos」(14节)是一个希腊文名字,意思是「马的爱好者」。他是伯赛大人,他带拿但业认识了耶稣(约一45)
- 「巴多罗买 Βαρθολομαῖος/Bartholomaios」(14节)是一个亚兰文名字,意思是「多罗买的儿子」。他可能就是拿但业(约一45),起初轻视耶稣(约一46)。
- 「马太 Ματθαῖος/Matthaios 」(15节)是一个希腊文名字,意思是「耶和华的礼物」。他又名利未(五27;太九9),是个税吏、《马太福音》的作者。
- 「多马 Θωμᾶς/Thomas」(15节)是一个亚兰文名字,意思是「双生子」。他又名低土马(约十一16),曾经怀疑过耶稣的复活(约二十25)。
- 「亚勒腓的儿子雅各」(15节)可能是马太的兄弟(可二13)。
- 「奋锐党的西门」(15节),可能是一位犹太革命者,致力于暴力反抗罗马帝国的统治。
- 「雅各的儿子犹大」(16节),「犹大Ἰούδας/Ioudas」是希伯来文名字「犹大יְהוּדָה/yeh-hoo-daw’」的希腊文形式,意思是「他要受赞美」。他又名达太(太十3;可三18)。
- 「卖主的加略人犹大」(16节),原文是「后来成为出卖者的加略人犹大」(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此时他还是真心跟随耶稣的。他在卖主之后自杀,使徒的职分被马提亚代替(徒一26)。「加略」位于犹大省(书十五25),所以加略人犹大可能是十二使徒中唯一的非加利利人。
- 在十二使徒中,我们可以注意到四个事实:
- 他们都是普通的小人物,没有一个是有权、有钱、有名或有学问的人。除了《使徒行传》里的彼得之外,圣经也很少提到他们的生平事迹。因为圣灵要我们关注的并不是人的所是和所能,而是「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神的工作并不倚靠那些被世界认为伟大的人物,而是借着平凡软弱的普通人来改变世界,好让基督的能力「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十二9)。
- 税吏被人认为是卖国贼,奋锐党的使命则是杀死所有的卖国贼,但税吏马太和奋锐党西门却能和睦相处、一起跟随耶稣。当我们在基督里的时候,最大的分歧、最深的矛盾,也能在基督的大爱和生命的大光中消饵于无形,无论是政治观点、贫富差距,还是文化修养、种族矛盾,都不能阻挡「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四4)。
- 卖主的犹大居然也能位列十二使徒之一,这提醒我们,被主使用、为主做工的人也可能会卖主。我们不能「论断别人的仆人」(罗十四4),但并不是自称「牧师、传道人」的就是神的仆人,所以主耶稣说:「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44节)。因此,我们应当敬重传道人(提前五17-19),也要注意分辨「假师傅」(彼后二1)、「留心看他们为人的结局」(来十三7)。
- 主耶稣经过「整夜祷告神」,才慎重地挑选了十二使徒。因此,这十二使徒都是神的安排,「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十六4),连卖主的犹大也是为将来上十字架的那天预备的。主耶稣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地上的使命是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九31),而不是医病赶鬼、广传福音。因此,祂和任何人配搭相处,都是为了成就十字架的使命,预备他们「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徒一8),成就比祂所做的「更大的事」(约十四12)。
【路六17】「耶稣和他们下了山,站在一块平地上;同站的有许多门徒,又有许多百姓,从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并推罗、西顿的海边来;都要听祂讲道,又指望医治他们的病;」
【路六18】「还有被污鬼缠磨的,也得了医治。」
【路六19】「众人都想要摸祂;因为有能力从祂身上发出来,医好了他们。」
- 17-19节是「神国的百姓」,也就是第二次出埃及的以色列十二支派。
- 主耶稣「站在一块平地上」(17节),可能是站在加利利海边山坡上的一块平地上。
- 在这些听众中,有门徒,也有「许多百姓」(17节);有想「听祂讲道」(17节)人,也有「指望医治他们的病」(17节)的人;有来自南方「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17节)的犹太人,也有人来自「推罗、西顿的海边」(17节)的外邦人。
- 这样一帮动机复杂、参差不齐的乌合之众,路加却把他们都称为「百姓」;正像当年第一次出埃及的那帮奴隶,也被称为「耶和华的军队」(出十二41)。在这「许多百姓」中,接受福音的犹太人和外邦人将被十二使徒组成第二次出埃及的以色列,被弥赛亚领进神的国度。
【路六20】「耶稣举目看着门徒说: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
【路六21】「你们饥饿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将要饱足。你们哀哭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将要喜笑。」
【路六22】「『人为人子恨恶你们,拒绝你们,辱骂你们,弃掉你们的名,以为是恶,你们就有福了!」
【路六23】「当那日,你们要欢喜跳跃,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他们的祖宗待先知也是这样。」
- 因为主耶稣「站在一块平地上」(17节),所以20-49节也被称为「平地宝训」,以区别于《马太福音》五至七章的「登山宝训」。「平地宝训」和「登山宝训」可能都综合了主耶稣在不同场合的讲道,但并不是零碎的格言集,而是系统的教导。
- 「耶稣举目看着门徒说」(20节),表明主耶稣的教训是以门徒为对象。「平地宝训」并不是世人可以达到的道德标准,也不是地上可以实现的理想社会;事实上,大部分教导在地上都很难行得通。主耶稣所教导的,是天父的性情(36节)在门徒的生活中将产生的结果。虽然遵行神国的律法会让我们付出代价,但神却会使「万事都互相效力」(罗八30),让我们越来越甘心让神的旨意行在自己身上(十一2),最终让神「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
- 「有福了」(20、21×2、22节),意思是「快乐的、被祝福的」。
- 「神的国」(20节),指神掌权作王的地方(申三十三5;赛三十三22;五十二7;番三15),可以指有国土、人民、政权的有形国度(赛二十四23),也可以指神施行权柄的无形国度(十七21)。
- 20-26节是「神国价值观」:四福(20-23节)和四祸(24-26节)。原文结构匀称简洁,容易记忆背诵,从正反两面宣告了「神的国」(20节)临到地上时的光景,完全颠倒了世界的标准,给这个世界的价值观敲响了丧钟:
- 「贫穷的人有福了」(20节),包括那些知道自己物质贫穷和「灵里贫穷」(太五3「虚心」原文)的人。当一个人看见自己的所有在永恒里毫无价值的时候,他就「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20节),他们已经进入了神国,「神的国」本身就是最大的祝福。只有承认自己一无所有的人,才能真正否定自己、「诚实倚靠耶和华」(赛十20);而顺服神的权柄,就是神国的实际。
- 「饥饿的人有福了」(21节),包括那些「饥渴慕义」(太五6)的人。当一个人看见自己的所能无法使自己的灵里满足的时候,他就「有福了」。因为神应许「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赛五十五1)。只有承认自己一无所能的人,才会「渴想神」(诗四十二2),「如鹿切慕溪水」(诗四十二1),白白地接受基督「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一30),灵里的饥饿也「将得饱足」(21节;耶五十19)。
- 「哀哭的人有福了」(21节),包括那些身心灵遭遇难处、以及因认识自己的本相而痛苦的人。当一个人看见自己的所是在神面前全然败坏的时候,他就「有福了」。因为神是「赐各样安慰的神」(林后一3),弥赛亚要「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赛六十一2),用「喜乐油代替悲哀;赞美衣代替忧伤之灵」(赛六十一3)。只有承认自己一无所是的人,才会迫切盼望救恩,经历神的「各样安慰」、体会「圣灵中的喜乐」(罗十四17)。
- 为主被世界逼迫的人有福了(22-23节),指那些跟随主的门徒。「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彼前四14),证明他们是弥赛亚的门徒(约十五18-20)。因此,当信徒为主遭受恨恶、拒绝、辱骂、毁谤的时候,不必哀声叹气、也不需要同情怜悯,「当那日,你们要欢喜跳跃,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23节),这赏赐就是「必作至高者的儿子」(35节)。既然「他们的祖宗待先知也是这样」(23节),所以「为作基督徒受苦」(彼前四16),实际上是被高举到与众先知同列,我们应当「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徒五41)。
【路六24】「但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受过你们的安慰。」
【路六25】「你们饱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饥饿。你们喜笑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哀恸哭泣。」
【路六26】「『人都说你们好的时候,你们就有祸了!因为他们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这样。』」
- 「有祸了」(24节),意思是「哀哉、惨了」,表示悲叹与同情。
- 神是降福的神(申三十10)、也是降祸的神(王下二十二16),祸福的源头都是神(赛四十五7)。当神的国临到地上的时候,一个人用什么态度对待神的权柄(书二十四20),就会决定自己是蒙福还是受祸:
- 「富足的人有祸了」(24节),包括那些不知道自己「灵里贫穷」(太五3「虚心」原文)的人。他们欣赏自己的所有,自以为物质充足、精神丰富,所以不需要进入神国。「受过」(24节)原文是商业术语,意思是「已经全部收到」。「自以为有」的人所需要的「安慰」在地上已经全部收足、帐目已经结清,所以没有资格再进入神的国。
- 「饱足的人有祸了」(25节),指那些不再「饥渴慕义」(太五6)的人。他们欣赏自己的所能,自以为可以靠着努力得着「饱足」、靠着行为成为义人,所以不需要救赎。「自以为能」的人必然会固步自封、不再长进,永远也不能得到真正的「饱足」,反而「将要饥饿」(25节)。「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五5)。
- 「喜笑的人有祸了」(25节),指那些身心灵不觉得痛苦的人。他们欣赏自己的所是,人生自得其乐,所以不觉得自己需要「安慰」(赛六十一2)。当「自以为是」的人在神的审判面前看清自己的败坏本相、被拒在神国门外的时候,「将要哀恸哭泣」(25节)、再也笑不出来。
- 被世界欢迎的人有祸了(25节),指那些拒绝基督、讨好世界的人。因为「人都说你们好的时候」(26节),表明他们致力于「讨人的喜欢」(加一10),但「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壹二15)。世界的真相是丑陋的,但人的本性却不喜欢听扎心的真话,只爱听贴心的假话。因此,说真话的「先知」(23节)很难受到欢迎,而迎合世界、粉饰太平的「假先知」(26节;结十三15)却能赢得喝采(耶五31)。「在教外有好名声」(提前三7),并不是指在世界如鱼得水、大受欢迎;连基督自己都不能受到所有人的欢迎,一个跟随基督的门徒怎么可能被世界爱戴呢?
【路六27】「『只是我告诉你们这听道的人,你们的仇敌,要爱他!恨你们的,要待他好!」
【路六28】「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
【路六29】「有人打你这边的脸,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有人夺你的外衣,连里衣也由他拿去。」
【路六30】「凡求你的,就给他。有人夺你的东西去,不用再要回来。」
- 27-38节是「神国的律法」,与「神国的百姓」(17-19节)前后呼应。
- 「只是我告诉你们这听道的人」(27节),这句话承上启下,表明接受神国价值观的人(20-26节),就应当遵守神国的律法。第一次出埃及的以色列接受圣约之后(出十九3-8),立刻领受神的律法(出十九9);第二次出埃及的以色列接受神国的价值观之后(20-26节),也要领受神国的律法(27-38节)。因为只有遵行神国律法的人,才是神国的百姓。27-38节包括三个部分:
- 爱是神国最大的律法(27-31节);
- 爱是神国百姓的标志(32-36节);
- 爱是支取恩典的量器(37-38节)。
- 27-31节宣告「爱是神国最大的律法」。
- 门徒若是真正承认自己是「贫穷的」(20节)、「饥饿的」(21节)、「哀哭的」(21节),白白得着了天父接纳、供应和安慰,就应当把神的爱和恩典白白地分享出去,包括那些「恨恶、拒绝、辱骂」(22节)自己的人。因为神国最大的律法就是爱(太二十二36-40),对待仇恨的法则就是爱,胜过仇恨的方法也是爱。爱仇敌并不是新的律法,旧约的先知总是忍辱负重地爱那些逼迫他们、误解他们的人。
- 神百姓的爱并非出于天然的肉体,而是源于天父的性情(36节)。这种爱并非因为别人有配爱之处,而是因为施爱者决定要爱,所以才能爱那「忘恩的」(35节);这种爱并非因为别人有可爱之处,而是因为施爱者的本性就是爱,所以才能爱那「作恶的」(35节)。主耶稣从七个方面具体描述了这种爱:
- 爱你们的仇敌(27b);
- 善待恨你们的人(27c);
- 为咒诅你们的祝福(28a);
- 为凌辱你们的祷告(28b);
- 不要报复(29节);
- 不要偿还(30节);
- 爱人如己(31节)。
- 在地上的国度里,一般人的反应是以剑对敌、以怨待恨,高明者的反应则是放弃仇恨、隐忍不发,而神国的律法却是「你们的仇敌,要爱他!恨你们的,要待他好」(27节)。对于那些被侵略者统治的百姓而言,这些话好像完全没有民族气节。但是,爱仇敌正是胜过仇敌的方法,因为经上说:「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饭吃;若渴了,就给他水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耶和华也必赏赐你」(箴二十五21)。反抗者自以为是展现勇气,实际上是懦弱地向邪恶投降。
- 在地上的国度里,普通人的反应是以咒还诅、以凌还辱,高尚者的反应则是不动声色、能屈能伸,而神国的律法却是「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28节)。对于那些忍受不公不义的百姓而言,这些话好像罔顾公平正义。但是,祝福、祷告正是胜过仇恨的方法,因为经上说:「人所行的,若蒙耶和华喜悦,耶和华也使他的仇敌与他和好」(箴十六7)。报复者自以为是伸张正义,实际上是与恶人同流合污。
- 「有人打你这边的脸、有人夺你的外衣」(29节),代表侮辱和逼迫(歌五7)。「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连里衣也由他拿去」(29节),比喻不但没有以暴还暴、以抢还抢,反而冷静地预备接受另一次伤害;但并不是说任人为非作歹、主动招打(约十八22-23)。
- 「有人打你这边的脸」,是神借着人的手来对付我们;「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却是我们甘心接受十字架的对付。世人看到的是恶人的手,神国的百姓看到的却是神在一切之上的手。我们若看到是基督站在恶人的手旁,不但不会不舒服,反而要「欢喜跳跃」(23节)了。
- 「有人夺你的外衣」,已经很不讲道理;「连里衣也由他拿去」,却比对方更不讲理。世人计较的是道理、权利,神国的百姓关心的却是神的旨意。我们若看到是神让「万事都互相效力」(罗八28),不但不会坚持暂时的荣辱和得失,反而会甘心倒空自己,直到「荣耀、羞辱,恶名、美名」(林后六8)都摸不着我们。
- 「凡求你的」(30节),指那些生活有急需的人。「有人夺你的东西去」(30节),可能指那些无法还债的人。凡是向我们开口求助的,我们都应当把他们看作神差来的使者,让我们省察自己的心思有没有被钱财霸占(太六21)、愿不愿分享神的恩典(三11)、是不是「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四10)。爱就是随时预备「给」(30节)出去,而不是惦记「再要回来」(30节);因为凡是我们「给」出去的,神都会用祂自己来代替(申二十三20;赛五十八7-12)。
- 「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31节),这是「爱人如己」(利十九18)的真意、也是神国律法的总结(加五14)。「迦玛列」(徒五34;二十二3)的祖父、希勒尔学派(Houses of Hillel)的创始人希勒尔长老(Hillel the Elder,主前110-主后10年)曾说︰「己所憎恶、勿施于人,这就是整个律法,其它的都是解释」(《他勒目 Talmud》Shabbat 31a:6)。但神国的百姓待人的原则,却不是被动地「勿施于人」,而是主动地「待人」;不是根据别人怎样待自己,而是根据我们盼望神怎样待自己(38节);不是被动地「不恨」,而是主动地行善。因为「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
【路六32】「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
【路六33】「你们若善待那善待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是这样行。」
【路六34】「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给罪人,要如数收回。」
【路六35】「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祂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
- 32-36节宣告「爱是神国百姓的标志」。
- 「罪人」(32、33、34节),指一切不顺服神国律法的世人。
- 「酬谢」(32、33、34节),原文是「恩惠、感谢」。
- 亚当的后裔不需要神的生命、不必顺服神国的律法,凭着道德修养、环境熏陶,也可以优雅地展现美德、廉价地表达同情。但是,凡是出于天然生命的爱,本质上都是利己的,不是为了满足自我感受、就是为了达成某种目的:
- 世人也爱那爱自己的人(32节),当他们认为别人配爱的时候,是博爱的。
- 世人也善待那善待自己的人(33节),当他们预期能有回报的时候,是良善的。
- 世人也借给那能还钱的人(34节),当他们确定没有损失的时候,是慷慨的。
- 「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35节),并不是用爱心来交换属天的赏赐,而是因为「爱仇敌、善待他们、借给人不指望偿还」(35节),这样的爱不是从人的肉体生命里出来的,所以证明我们已经成了「至高者的儿子」(35节)。神恩待了我们这些「贫穷的」(20节)、「饥饿的」(21节)、「哀哭的」(21节),让「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罗五8)。因此,「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壹四19);人只有里面有了儿子的生命,才能认识到神爱了我们这些不配爱的人,然后才能去爱那些不可爱的人。爱不是居高临下的施舍,而是蒙恩的罪人对别人的亏欠——「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罗十三8)。
- 「慈悲」(36节),原文的意思是「仁慈的,宽容的」。「慈悲」是天父的性情,「祂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诗一百零三10),反而「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35节)。因此,「慈悲」也成为神国百姓的标志,能证明我们「都是从神而生」(约壹五1),是「至高者的儿子」。因为「凡信耶稣是基督的」(约壹五1),「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神的性情就进入他们里面。这样,当我们有理由恨的时候,才会选择爱;当我们有能力报复的时候,才会选择饶恕。
- 今天,当我们认为自己具有某种美德的时候,就应当诚实地省察自己:这种爱心需要神儿子的生命吗?这种热心需要顺服基督的权柄吗?这种善行需要拒绝自己的本相吗?有些信徒的爱表面是无私的,实际是功利的;只是用来事奉的工具,并非真实生命的发表。因此,对于断定很难信主的人,他们的爱是礼貌肤浅的;对于估计带不起来的人,他们的爱是蜻蜓点水的。这种「立竿必须见影、功成必须在我」的「爱心」,与不信者笼络人心的方法并无区别,只是出于肉体、并非源于神的性情(36节),「因为祂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35节)。我们若在这种虚假的「爱心」根基上建造,「水一冲,随即倒塌了,并且那房子坏的很大」(49节)。
【路六37】「『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饶恕:原文是释放);」
【路六38】「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们怀里;因为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 37-38节宣告「爱是支取恩典的量器」。
- 「论断」(37节),原文也被译为「判断」(七43)、「审量」(十二17)、「审判」(二十二30)、「断定」(约七24)、「定罪」(约三18)。
- 「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37节),这并不是让我们放弃属灵的判断力、做一个圆滑的老好人。因为人若要遵行神国的律法,首先就要根据真理、慎思明辨(43–45节),「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44节):
- 我们要判断行为的对错:使徒保罗所祷告的,「就是要你们的爱心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使你们能分别是非,作诚实无过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一9-10)。
- 我们要洁净教会的罪恶:「按公平断定是非」(约七24),「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林前五12),「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提前五20)。将来,十二使徒还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二十二30)。
- 我们要清楚别人的光景:「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林前五9),「有些人存疑心,你们要怜悯他们;有些人你们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有些人你们要存惧怕的心怜悯他们,连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犹22-23)。
- 我们要分辨真假教师:「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约贰10-11)。
- 我们要试验真假圣灵:「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壹四1)。
- 因此,「不要论断人、不要定人的罪」,并不是让我们妥协真理,而是要我们在「论断、定罪」别人之前,先用同样的标准来省察自己——在指责别人是「法利赛人」之前,应当先反省自己有没有「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太五20);在批评别人缺少爱心之前,应当先反省自己的爱与世人有没有区别(32-34节)。我们若是「至高者的儿子」(35节),就应当像父神那样满了「慈悲」(36节),用公义来要求自己、用恩典来对待别人,就像神「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35节)。没有真理的慈悲是盲目的,没有慈悲的真理是冷酷的;一个人若是只有神的话语、没有神的性情,真理就会成为「论断」别人的工具,严以待人、宽以律己、自以为义、假冒为善,结果被神用同样的标准「定罪」。
- 「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37节),我们若不肯放过得罪自己的人,等于让神也不要放过我们。「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雅二13)。得救的罪人仍然难免犯罪,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因此,我们饶恕人,并不是因为自己更高尚,而是承认自己是蒙恩的罪人(太十八23-35);我们若不肯饶恕人,等于「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一10)。
- 「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38节),这句话可能是当时的一句谚语,「量器」指量取食物的器具。这个比喻也出现在太七2和可四24,但这三处的比喻意思不同。这里是比喻「你们要慈悲」(36节),当我们用爱来对待别人的时候,神就必让我们经历更多的恩典。
- 「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38节),比喻我们若给人以爱,也必从神那里经历恩典。因为我们所给人的,主都会用祂自己来代替(申二十三20);我们所减少的,神都会用祂自己来加增(赛五十八7-12)。
- 「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38节),比喻神的恩典不会缺斤少两,而是实实在在、远远超过我们的所求所想。
- 「倒在你们怀里」(38节),指古代犹太人宽大的外衣可以折成一个口袋,用来盛装粮食(得三15)。
- 「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比喻我们用什么态度来对待别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比喻神也会用同样的态度来对待我们。世界的原则是「量入为出」,神国的原则却是「量出为入」;我们恩典的「收入」若有问题,必定是爱的「支出」出了问题。因此,「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31节)。
【路六39】「耶稣又用比喻对他们说:『瞎子岂能领瞎子,两个人不是都要掉在坑里吗?」
【路六40】「学生不能高过先生;凡学成了的不过和先生一样。」
【路六41】「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路六42】「你不见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 39-49节是「人的实际」,与「神的拣选」(12-16节)首尾呼应。人要进入神的国,首先是神的拣选,而神的工作必然会在人的生命里产生实际的变化,使神国的百姓有三个与世人不同的特点:
- 看清自己本相(39-42节);
- 有神儿子生命(43-45节);
- 遵行主的教导(46-49节)。
- 「瞎子岂能领瞎子」(39节),比喻一个人若是没有属灵的洞见,却要充当人师,学生和老师「都要掉在坑里」(39节),因为「学生不能高过先生;凡学成了的不过和先生一样」(40节)。40节可能是当时的一句谚语,也出现在太十24,但这两处的比喻意思不同。这里是比喻人若随从了错误的教导,就很难跳出所陷入的教条和思维定势。
-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41节),这是用夸张的比喻,进一步解释「瞎子岂能领瞎子」。「刺」(41节)指从木材上剥离的细小屑片,比喻细微的小过错。「梁木」(41节)指房屋的梁木,比喻明显的大过错。当我们责备别人没有爱的时候,常常也是自己最缺少爱的时候;当我们批评别人的肉体出头的时候,常常也是自己的肉体最活跃的时候。因此,我们若是看到了别人眼中的「刺」,就要省察自己眼中有没有「梁木」;若是没有看清自己的本相,就不要急着去责备别人,免得成为「假冒为善的人」(42节)。
- 「你不见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42节),比喻一个不认识自己本相的人,就没有资格带病上岗、用肉体纠正肉体。人若「不见自己眼中有梁木」,并不表明自己没错,只能证明自己是属灵的「瞎子」。「瞎子岂能领瞎子」,眼中带着梁木,怎么能帮人除掉眼中的刺呢?
- 「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42节),比喻人必须先认罪悔改、求主对付自己的罪,然后才能看清事实的真相、凭爱心帮助弟兄。人若不肯接受十字架的对付,却想好为人师、帮助别人,就是「假冒为善的人」。因为十字架的功课总是先从我们自己开始的——自己先被对付,然后才能责备弟兄;自己先得赦免,然后才能饶恕别人;自己先经历爱,然后才能流出恩典。
- 神国的百姓与世人的第一个不同,就是认清了自己的全然败坏,承认自己是「贫穷的人」(20节)、是「饥饿的人」(21节)、是「哀哭的人」(21节),也承认「自己眼中有梁木」,因此才能转而仰望救恩、顺服神国的权柄。
【路六43】「『因为,没有好树结坏果子,也没有坏树结好果子。」
【路六44】「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人不是从荆棘上摘无花果,也不是从蒺藜里摘葡萄。」
【路六45】「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
- 「因为,没有好树结坏果子,也没有坏树结好果子」(43节),比喻生活是生命的表现,有什么样的生命,就有什么样的生活。因此,人的生命里若没有神的性情(36节),就会看不见「自己眼中有梁木」(42节)。
- 「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44节),比喻一个人里面生命的真实光景,必然会在外面的生活中显明出来。一个人的言行、爱心和事奉,都有可能有意无意地装假,但却经不住生活的长期检验;「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45节),一个人的生命里有什么,一定会在生活中流露出来。因此,最能体现信徒属灵光景的地方,不是祷告会、不是查经班、也不是传福音,而是日常的生活。人若没有神的性情,就不可能有神的「慈悲」(36节);人若体贴肉体的生命,也不可能活出属灵的生活。
- 神国的百姓与世人的第二个不同,就是里面有神儿子的生命,所以才能看清「自己眼中有梁木」(41节)。一个人是否活在神的国里,关键不在于行善还是行恶、顺服还是悖逆,而在于活在哪种生命里。只有活在基督的生命里,才能活在神的国里;人若活在天然的生命里,即使初心是「南橘」,结果也会变成「北枳」。
【路六46】「『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
【路六47】「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我要告诉你们他像什么人:」
【路六48】「他像一个人盖房子,深深地挖地,把根基安在磐石上;到发大水的时候,水冲那房子,房子总不能摇动,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有古卷:因为盖造得好)。」
【路六49】「惟有听见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水一冲,随即倒塌了,并且那房子坏的很大。』」
-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46节),这是一个严厉的警告。许多人称呼耶稣「主啊,主啊」,动机可能是出于礼貌、仰慕或追求。但若不遵行祂的话行,就不可能进入神的国(太七21),因为主耶稣是神国的君王。
- 「我的话」(46、47节),特指主耶稣在本章里所宣告的「神国的律法」。
- 「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47节),就是遵行神国之王命令的人,这样的人实际上已经活在神的国里了。他们一生的建造是把根基「安在磐石上」(48节)上,经得起环境和难处的试炼。
- 「听见不去行的」(49节),就是不肯遵行神国之王命令的人,这样的人实际上仍然游离于神国之外。他们即使口里不住地感谢主、赞美主,立志为主活、让主用,实际上经不起任何试炼。
- 神国的百姓与世人的第三个不同,就是遵行神国之王的命令,倚靠十字架来实践爱的律法。「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十七21),神国的实际就是神的律法实行在我们的心中,而「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五14)。人若用出于肉体的爱来冒充神的性情,看上去也许事奉努力、敬拜投入、热心行善,但这一切都不需要十字架,靠着肉体就可以行出来。这种「没有根基」(49节)的建造,经不起环境和难处的试炼,「水一冲,随即倒塌了,并且那房子坏的很大」(49节)。所以保罗说:「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十三3)。
读经有感:以善待人(27-36节)
显然,在待人的事上,世上有很多不同层次的人。起码有以善待恶的人,有以多善待少善的人,有以等善待等善的人,有以少善待多善的人,有以恶待善的人。从主登山宝训的教导看,信徒应该以行善为属天善良生命自然的流露,完全不存在生意算盘的机械性考量。基督徒而不能以基督的生命去主导自己处事、待人、接物,要么,因为自己里边根本没有基督的生命;要么,因为自己存心抵挡压制基督的生命!
默然自问:
- 我能否对比安息日的条规与安息主的应许,然后列出两者相对性与绝对性的差异。(1-5, 9)
- 在耶稣心目中,门徒与使徒之间的分别究竟是生命与委身上的差异?或功能与职责上的不同?或位份与权柄上的悬殊?(12-13)
- 是否时至今日,信徒、圣徒、门徒、圣徒等身份与职责,其实都适用于天下所有归主属主的人身上?
- 是否当前作为主忠实的见证人就都必像旧约先知一样,面对众人的憎恨和辱骂?(22-23)
- 是否信徒尽心爱神爱人,竭力作主良善的仆婢和管家,就必须规避别人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