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5章讲解讲章背景
【耶五1】「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看有一人行公义求诚实没有?若有,我就赦免这城。」
【耶五2】「其中的人虽然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所起的誓实在是假的。」
【耶五3】「耶和华啊,祢的眼目不是看顾诚实吗?祢击打他们,他们却不伤恸;祢毁灭他们,他们仍不受惩治。他们使脸刚硬过于磐石,不肯回头。」
- 1-31节解释神审判犹大的原因。1-9节说明审判的第一个原因。
- 「宽阔处」(1节),就是城门口的广场,是百姓作买卖的地方。
- 整个耶路撒冷都找不到一个「行公义求诚实」(1节)的人,表明耶路撒冷的属灵光景还不如当年被神毁灭的所多玛(创十八32;启十一8)。因为百姓言行不一,表面上非常属灵地「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2节),实际上「所起的誓实在是假的」(2节)。这使他们灵里越来越麻木,不但不肯「虚心痛悔」(六十六2),反而「使脸刚硬过于磐石,不肯回头」(3节)。
- 不「诚实」(3节)的悔改,比不悔改还糟糕;因为虚假的属灵必然会使人「不受惩治」(3节)、「不受教训」(七28;十七23;三十二33;三十五13),不但屡教不改,而且自义自满。因此,传福音的人首先要传「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三2),而不是引诱人糊里糊涂地「信耶稣、得好处」。
【耶五4】「我说:这些人实在是贫穷的,是愚昧的,因为不晓得耶和华的作为和他们神的法则。」
【耶五5】「我要去见尊大的人,对他们说话,因为他们晓得耶和华的作为和他们神的法则。哪知,这些人齐心将轭折断,挣开绳索。」
【耶五6】「因此,林中的狮子必害死他们;晚上(或译:野地)的豺狼必灭绝他们;豹子要在城外窥伺他们。凡出城的必被撕碎;因为他们的罪过极多,背道的事也加增了。」
【耶五7】「我怎能赦免你呢?你的儿女离弃我,又指着那不是神的起誓。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奸淫,成群地聚集在娼妓家里。」
【耶五8】「他们像喂饱的马到处乱跑,各向他邻舍的妻发嘶声。」
【耶五9】「耶和华说:我岂不因这些事讨罪呢?岂不报复这样的国民呢?」
- 「贫穷的、愚昧的」(4节),指社会的下层人士;「尊大的人」(5节),指社会上层的首领、祭司。
- 「狮子、豺狼、豹子」(6节)比喻蹂躏犹大的仇敌。
- 「你的儿女」(7节),指耶路撒冷的居民(4-5节)。
- 「他们像喂饱的马到处乱跑」(8节),比喻百姓像发情的公马,放纵情欲。
- 犹大上上下下,无论是借口「不晓得耶和华的作为和他们神的法则」(4节)的下层人士,还是理当「晓得耶和华的作为和他们神的法则」的上层人士,都「齐心将轭折断,挣开绳索」(5节),就像牲畜想摆脱主人的束缚。因此,百姓否定神的主权,不愿作「义的奴仆」(罗六18),反而作了「罪之奴仆」(罗六20),并非出于无知,而是因为悖逆。任何人都没有开脱的理由、任何人都无法替他们辩解(4-5节)。
- 神宣告了审判犹大的第一个原因:「我岂不因这些事讨罪呢?岂不报复这样的国民呢」(9节)。既然犹大「不受惩治」(3节),不但不肯承认自己的罪孽(三13),而且明知故犯(4-5节)、坚持犯罪(7-8节),所以没有资格求神「赦免」(7节)。
【耶五10】「你们要上她葡萄园的墙施行毁坏,但不可毁坏净尽,只可除掉她的枝子,因为不属耶和华。」
【耶五11】「原来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大行诡诈攻击我。这是耶和华说的。」
【耶五12】「他们不认耶和华,说:这并不是祂,灾祸必不临到我们;刀剑和饥荒,我们也看不见。」
【耶五13】「先知的话必成为风;道也不在他们里面。这灾必临到他们身上。」
【耶五14】「所以耶和华——万军之神如此说:因为百姓说这话,我必使我的话在你口中为火,使他们为柴;这火便将他们烧灭。」
- 10-19节以神带着怜悯的命令开始(10节),以百姓故作无辜的质问结束(19节),说明审判犹大的第二个原因。
- 神命令仇敌「要上她葡萄园的墙施行毁坏」(10节),但却划定了界限,第二次应许「不可毁坏净尽」(10节;四47)。因为神是信实的神,祂不会忘记圣约的应许,所以尽管悖逆的百姓「大行诡诈攻击」(11节)神,祂仍然一面管教、一面保守。神的管教是为了洁净百姓,所以「只可除掉她的枝子,因为不属耶和华」(10节;约十五1-6),而不是将他们「毁灭净尽」。
- 虽然先知一再警告,但百姓却只爱听安慰、不爱听悔改,只爱听应许、不爱听训诲,宁可相信「灾祸必不临到我们」(12节)的谎言,也不愿回应诚实的劝诫,甚至嘲笑「先知的话必成为风;道也不在他们里面」(13节),希望先知所预言的刀剑和饥荒临到他们自己身上。但先知所传神的话语绝不是耳旁风,而是审判的烈火;正因为百姓藐视神的话语,所以神对先知说:「我必使我的话在你口中为火,使他们为柴;这火便将他们烧灭」(14节)!
【耶五15】「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必使一国的民从远方来攻击你,是强盛的国,是从古而有的国。他们的言语你不晓得,他们的话你不明白。」
【耶五17】「他们必吃尽你的庄稼和你的粮食,是你儿女该吃的;必吃尽你的牛羊,吃尽你的葡萄和无花果;又必用刀毁坏你所倚靠的坚固城。」
【耶五18】「耶和华说:『就是到那时,我也不将你们毁灭净尽。」
【耶五19】「百姓若说:“耶和华——我们的神为什么向我们行这一切事呢?”你就对他们说:“你们怎样离弃耶和华(原文是我),在你们的地上事奉外邦神,也必照样在不属你们的地上事奉外邦人。”』」
- 「我必使一国的民从远方来攻击你,是强盛的国,是从古而有的国。他们的言语你不晓得,他们的话你不明白」(15节),这是律法中的背约咒诅(申二十八49)。
- 「他们的箭袋是敞开的坟墓」(16节),比喻带来死亡和毁灭。
- 「必用刀毁坏你所倚靠的坚固城」(17节),是呼应「你们当聚集,我们好进入坚固城」(四5)。不管百姓怎样提前预备,都无法抵挡敌军。
- 虽然仇敌如此可怕、破坏如此彻底(16-17节),但神却第三次应许「就是到那时,我也不将你们毁灭净尽」(18节;10节;四27),就像对待北国以色列那样留有余地(三14)。
- 神宣告了审判犹大的第二个原因:既然百姓拒绝先知的劝诫(12-14节),离弃神(19节),选择在自己的地上「事奉外邦神」(19节),神就按照圣约,让他们自作自受,被掳到别人的地上「事奉外邦人」(19节)和「外邦神」,体验「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他们的愁苦必加增」(诗十六4)。
【耶五21】「愚昧无知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有耳不听,现在当听这话。」
【耶五22】「耶和华说:你们怎么不惧怕我呢?我以永远的定例,用沙为海的界限,水不得越过。因此,你们在我面前还不战兢吗?波浪虽然翻腾,却不能逾越;虽然匉訇,却不能过去。」
【耶五24】「心内也不说:我们应当敬畏耶和华——我们的神;祂按时赐雨,就是秋雨春雨,又为我们定收割的节令,永存不废。」
【耶五25】「你们的罪孽使这些事转离你们;你们的罪恶使你们不能得福。」
【耶五26】「因为在我民中有恶人。他们埋伏窥探,好像捕鸟的人;他们设立圈套陷害人。」
【耶五27】「笼内怎样满了雀鸟,他们的房中也照样充满诡诈;所以他们得成为大,而且富足。」
【耶五28】「他们肥胖光润,作恶过甚,不为人伸冤!就是不为孤儿伸冤,不使他亨通,也不为穷人辨屈。」
【耶五29】「耶和华说:我岂不因这些事讨罪呢?岂不报复这样的国民呢?」
- 20-29节说明审判的第三个原因。
- 海沙又软又细,海浪很大很强,但不管海浪怎么汹涌,都不能越过海沙所定的界限(22节),因为没有任何事情可以违背宇宙的主宰所设立的法则。
- 「秋雨春雨」(24),指雨季的始末,前者在每年十月降下,后者则在三、四月间。这是强调雨水不是出自偶像巴力,而是神「按时赐雨」(24节)。
- 「收割的节令」(24节),指从逾越节至五旬节之间。
- 神所造的大自然虽然没有自由意志,但却能井然有序地按照祂设定的自然规律运行;与神立约的百姓却「愚昧无知」(21节)地滥用自由,不敬畏神(22a;24a),越过圣约的界限,「叛我而去」(23节)。神让百姓从自然规律中观看祂的作为、领会祂的心思,但百姓却因为「有背叛忤逆的心」(23节),所以「有眼不看,有耳不听」(21节;赛六9),成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赛四十三8)。
- 神的百姓中「有恶人」(26节)陷害别人(26节)、不秉公行义(28节),房中「充满诡诈」(27节)的不义之财,但却「得成为大,而且富足」(27b),表明整个社会都已经败坏。
- 神宣告了审判犹大的第三个原因:「我岂不因这些事讨罪呢?岂不报复这样的国民呢」(29节)。「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六8),百姓的罪孽必然会使自己转离祝福(25节),这是神所设定的属灵规律。
【耶五31】「就是先知说假预言,祭司借他们把持权柄;我的百姓也喜爱这些事,到了结局你们怎样行呢?」
- 神的百姓中「有恶人」(26节),神当然应该追讨他们。但若只是这些「恶人」犯罪,为什么受压迫的「孤儿、穷人」(28节)也要受连累、全地都要陷入「空虚混沌」(四23)呢?因为全体「百姓」(31节)都是「恶人」,耶路撒冷连一个「行公义求诚实」(1节)的人都没有。无论是欺压人的「恶人」,还是受欺压的「孤儿、穷人」,他们都喜爱那些「可惊骇、可憎恶的事」(30节),爱听假先知的谎言(31a),「心内也不说:我们应当敬畏耶和华」(24节)。
- 因为「这百姓有背叛忤逆的心」(23节),与神的关系不对,所以与人的关系也不可能对。人类的历史不断证明,今天可怜受欺的「孤儿、穷人」,一旦明天掌权得势,也会变成欺压弱小、为富不仁的「恶人」。因此,十架之下没有一个无辜的人,人人都是把基督钉十字架的凶手。神的救赎既不是为了扶贫济困、解决社会不公,也不是为了锄强扶弱、改善人性道德,而是「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五19),才能成就彼此的和睦(弗二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