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第2章讲解讲章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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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二1】「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
【提前二2】「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
【提前二5】「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
【提前二6】「祂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到了时候,这事必证明出来。」
【提前二7】「我为此奉派作传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师傅,教导他们相信,学习真道。我说的是真话,并不是谎言。」
【提前二8】「我愿男人无忿怒,无争论(或译:疑惑),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
- 二1-三13的主题是「神家当有的秩序」,与四1-六10「恢复神家的秩序」前后呼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 要为万人祷告(二1-8);
- 女人要沉静自守(二9-15);
- 作监督的品格要求(三1-7);
- 作执事的品格要求(三8-13)。
- 1-8节的主题是「要为万人祷告」,这部分组成一个交错对称的结构:
- A. 为万人祷告(1-2节);
- B. 神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3-4节);
- C. 因为只有一位神、一位中保(5节);
- B1. 基督作万人的赎价,保罗传讲真道(6-7节);
- A1. 祷告要圣洁(8节)。
- 第1节原文直译是「首先,因此我劝你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英文ESV、NASB译本),表明下文的内容是上文的结果,以下指示是为了回应假师傅在教会中所造成的纷争(8节;一4),好让提摩太在保罗到达之前,「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三15)。
- 「首先」,不是说首先为谁祷告,而是二1-三13所有指示中最重要的一项。
- 「劝 parakaleo」和一3的「劝 parakaleo」原文是同一个词,表明接下来的所有指示,都与「劝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一3)有关。
- 「恳求、祷告、代求、祝谢」,这四个词原文的意思并无精确的定义和区分(腓四6),表示包括祷告的每一方面。
- 以弗所教会的假师傅可能有某种排外、孤立的倾向(一4、7;四3),所以保罗强调要「为万人」祷告,因为福音是「为万人」预备的(4、6节),宣教使命是普世性的(7节)。
- 第2节可译为「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要如此,使我们能够敬虔端正地过平稳宁静的生活」(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这句话是对「为万人」祷告的补充,并非重点:
- 「君王和一切在位的」,原文是复数,包括各个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掌权者。无论在什么制度下,无论掌权者是否堕落,是友善还是敌对,信徒都应当为他们代祷(路二十三34;太五44)。因为「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罗十三1),每一个政权的存在都仰赖神的允许,地上的权柄不过是表明神的权柄。任何政权,无论形式是民主、共和,还是专制、独裁;无论成因是选举、任命,还是政变、侵略;无论信仰是敬虔、顺服,还是抵挡、悖逆,若没有神的允许,没有一个能够存在。保罗劝勉信徒为掌权者代祷,并非因为当时的政权善待教会。实际上,正是犹太公会和罗马帝国的掌权者合作将主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当时的罗马帝国是奴隶制,没有民主、自由和人权,在位的罗马皇帝尼禄(主后54-68年)是一个声名狼藉的暴君、同性恋者,死后甚至被罗马元老院宣布为人民公敌,施以除忆诅咒(Damnatio memoriae)。保罗写完本信之后大约一、两年,尼禄残害基督徒,保罗和彼得都在此期间殉道。此后二百五十年间,罗马帝国对教会有十次大逼迫,但教会始终遵守使徒教导, 没有以暴力抗拒、用血气对付血气,最后温顺的教会却「徒手征服了罗马帝国」。因为在「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之上的,是基督「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二十八18)。
- 「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祷告,目的不是为了国泰民安、没有逼迫(提后一8;三12),而是「使我们能够敬虔端正地过平稳宁静的生活」,自由地在教会之外活出福音的见证(三7)、完成普世宣教。假师傅可能不但在内部搅扰教会,也在外面败坏教会和福音的名声,所以信徒应当「立志作安静人」(帖前四11)、「向外人行事端正」(帖前四12),「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六1)。
- 3-4节证明「为万人」祷告是合神心意的:
- 「这是好的,在神我们救主面前可蒙悦纳」(3节),因为神是「我们救主」(一1;二3),所以信徒「为万人」的得救祷告,是蒙神悦纳的祭物(来十三15)。
- 「祂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4节),表明救恩是普世性的,并不局限于某些特定的民族或人群,所以信徒应该「为万人」祷告。
- 5节是神「愿意万人得救」的证据,这是1-7节交错对称结构的中心:
- 「因为只有一位神」(5a),祂不但是以色列人的神,也是万人的神(申六4;林前八4)。
- 「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5b),「中保」就是立约双方之间的中间人、担保人(来七22),这位中保一面要代表神,另一面要代表人,所以必须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只有「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才能承担这个职分,祂不但是犹太人的弥赛亚,也是外邦人的基督(7节)。
- 6-7节与「祂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前后呼应:
- 基督「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6a),证明神「愿意万人得救」。但神并不是「定意万人得救」,更不是「万人自动得救」,而是接受基督作中保的人才能得救(5节)。「到了时候,这事必证明出来」(6b),可译为「在适当的时候这事已经证实了」,耶稣基督已经在十字架上为万人而死,履行了唯一中保的职分。
- 关于赎价(rasnsom)、代赎(atonement)和救赎(redemption),我们需要明白以下事实:
- 基督的赎价(rasnsom)是付给父神:当时罗马帝国实行奴隶制,奴隶必须由自己或别人付出「赎价」,才能获得自由。基督在十字架上「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十45),不但作了犹太人的赎价,也作了外邦人的赎价,把信徒从罪恶和撒但的捆绑中买赎回来(约壹五19;来二15;西一13),得了作神儿女的自由。但「赎价」的比喻并不适用于救赎过程的每个细节,因为基督的赎价是付给父神,而捆绑罪人的不是神。
- 基督代赎(atonement)的价值是无限的:代赎是指基督之死所产生的客观功效,也就是使罪得赦。基督代赎的价值是无限的,祂以神人二性的身份受苦(林前二8:徒三15;徒二十28),效力足以拯救普天下的人,所以约翰说:「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二2)。
- 基督代赎的效力是确定的:基督「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赎价已经被全部付清。神是公义的,一接到赎价就会释放那些基督出面为他们作保的人,信徒已经被赎回、脱离了罪恶的权势(徒二十28;多二14;弗一7;罗六11、14;来二14、15),所以神不会要求人再付第二次——第一次是基督代替罪人受死,第二次是罪人本人受永死。
- 基督救赎(redemption)的对象是限定的:救赎是指基督代赎的效力应用到个别人的身上,也就是个人接受救恩、主观上经历得救。救赎是限定(limited)的,也就是说,救赎的目的和应用对象是被限定的:虽然代赎的价值足以拯救全人类,但只对蒙拣选的罪人才有效,只有被圣灵重生的人才能接受救恩、得到救赎。「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是说爱的范围,但爱的具体对象却是一个个因信神的儿子得生命的人(约二十31),所以约翰又说:「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四9-10)。
- 第7节直译是:「为此我奉派作传道的和使徒——我说的是真话,并不是谎言——在信仰和真理上作外邦人的师傅」(英文ESV、NASB译本)。保罗郑重宣告自己外邦人使徒的职分,证明神愿意万人「明白真道」,所以信徒要「为万人」祷告。
- 8节直译是「因此,我希望男人们随处祷告,举起圣洁的手,无忿怒,无争论」(英文NASB译本),与1-2节「为万人」祷告首尾呼应。
- 早期教会和犹太人一样举手祷告,表示双手在祷告前已经洁净(出三十19-21;诗二十六6;七十三13)。「举起圣洁的手,无忿怒,无争论」,指祷告的人不应该被「忿怒、争论」玷污。
- 「随处祷告」,指在每一个聚会的地方。当时的教会分散在信徒家庭里聚会。
- 保罗不是指示应当由男人带领祷告、在哪里祷告、祷告时要举手,而是说:「当大家聚集祷告的时候,要确保自己是在祷告,而不是带着忿怒、争论祷告。」假师傅在教会所引起的纷争(一4),必须在祷告之前全部清除(弗四26-32),才不会妨碍与神相交(太五23-24;六15)。
【提前二9】「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
【提前二10】「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神的女人相宜。」
【提前二12】「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
【提前二14】「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
【提前二15】「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
- 9-15节的主题是「女人要沉静自守」,这部分组成一个交错对称的结构:
- A. 女人要廉耻自守,以善行为妆饰(9-10节);
- B. 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地顺服(11节);
- C. 不许女人讲道(12a);
- B1. 不许女人辖管男人,只要沉静(12b);
- A1. 女人要圣洁自守,借生产而得救(13-15节)。
- 9-10节中的「女人」原文是复数,指一些富有的姊妹,她们「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9节),是「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六5)的假师傅重点诱惑的对象(提后三6)。
- 「廉耻、自守」(9节),可被译为「端正、克制」(和合本修订版),这是每个敬畏神的姊妹最基本的品德(15节)。「正派衣裳」(9节)的标准因时、因地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应该与在神面前圣洁、谦卑、悔改的心相称。
- 保罗并不是让姊妹不注重仪表,而是说在聚会中用奢侈的服饰炫耀自己、吸引别人,与敬虔妇女的身分并不相称。姊妹只有尊重自己,才能被人尊重;姊妹若是炫耀自己,反会招来轻看。
- 「与自称是敬神的女人相宜」(10节)的妆饰是「善行」(10节),包括「养育儿女,接待远人,洗圣徒的脚,救济遭难的人,竭力行各样善事」(五10)。
- 当时的犹太妇女在家庭中有很好的地位,但在公共场合的地位却是非常低微。妇女不可参与会堂的崇拜,不可在会堂读经,只许在会堂或走廊划分出来的地方聆听。妇女不可在学校教导,一个严谨的拉比从来不会在街上与妇女打招呼,甚至连他的妻子、女儿和母亲也不能点头或说话。
- 在当时的希腊宗教中,妇女的地位很低。哥林多的爱神庙里有一千个女祭司,她们实际上就是庙妓,到了黄昏便成群结队地在街上兜生意。以弗所的亚底米女神庙(徒十九27)也有数百位女祭司,也就是庙妓。庄重的希腊妇女通常不会单独在街上露面,也不会参加任何公众集会。有些妇女毕生的工作就是替自己精心制作衣服和编发。
- 另一方面,当时有一些富有的罗马妇女通过家庭或婚姻继承了大量财富,热衷于借着捐款来争取社会地位。当她们进入教会以后,也可能会通过捐献、教导来博取众人的重视,结果成了假师傅诱惑和利用的对象。
- 11-12节中的「女人、男人」原文都是单数,是用个别例子来概述原则,不一定是指妻子和丈夫。
- 保罗两次要求姊妹「沉静」(11、12节),不是指沉默,而是指学习态度要安静、专心,不要参与假师傅引发的「辩论」(一3)。
- 「一味地顺服」(11节),指顺服真教师的教导权柄和内容,不要像假师傅那样「专好问难,争辩言词」(六4)。
- 「我不许女人讲道」(12a),原文是「我不许女人教导」(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这是保罗根据以弗所教会当前情况所作的具体指示。在基督里人人平等、不分男女(加三27-28),初期教会就有许多姊妹同工(徒十六14;十八2;二十一9;罗十六1-5;腓四2-3)。所以保罗不但允许姊妹讲道(林前十一5),也允许姊妹教导;比如百基拉和亚居拉教导亚波罗(徒十八26),老年妇女指教年轻妇女(多二2-3),提摩太自己也是从小被母亲教导圣经(提后一5;三15)。但是,以弗所教会有些富有的姊妹受了假师傅的诱惑,「担负罪恶,被各样的私欲引诱,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后三6-7),不肯节制端庄、诚实行善(9-10节),反而「禁止嫁娶」(四3)、排斥传统家庭价值(15节),对男人颐指气使。当教会被假师傅搅扰的时候(一3、7;六3),保罗必须制止这些姊妹添乱,所以不许她们在聚会中从事教导、「辖管男人」。
- 「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罗五12),亚当的犯罪,导致全人类都陷在罪里。假师傅可能借此教导夏娃优于亚当、女人凌驾于有缺陷的男人之上,目的是骗她们的钱财(六5;提后三6)。后来的诺斯底主义就把夏娃形容为英雄、亚当得着知识的媒介。所以保罗从创造和堕落为例,纠正姊妹轻视弟兄、女人辖管男人的错误;并不是反过来证明在教会里弟兄比姊妹优越、不能有女传道人:
- 在创造的次序上,「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13节),所以女人并不比男人优越(创二21-22)。
- 在堕落的先后上,「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14节),所以女人并不比男人更好。人类的始祖在伊甸园堕落的事实说明,撒但很清楚男女的不同,所以首先「用诡诈诱惑了夏娃」(林后十一3;创三1-6),然后亚当轻易被夏娃说服(创三17)。保罗并没有说「乃是夏娃被引诱」,而是说「乃是女人被引诱」,过渡到以弗所教会的姊妹。当时有不少姊妹被假师傅迷惑(提后三6-7),「已经有转去随从撒但的」(五15),所以更要注意不被引诱。
- 15节直译是「但她必借着生产而得救——若她们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英文ESV、NASB译本)。
- 这句话前半句的主语是单数,是继续14节「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但她必借着生产而得救」,因为「养育儿女」(五11)是善行的一部分。这位富有的妇女可能受到假师傅的诱惑,排斥传统家庭价值,「养育儿女」的善行可以帮助她从被撒但欺骗而陷入的罪里拯救出来(14节)。在本信中,「得救 sozo」既被用来指救赎(一15;二4),也被用来指从谬误中拯救出来(四16)。
- 这句话后半句的主语是复数,与9-10节要求姊妹「廉耻、自守」的教导首尾呼应。这些富有的姊妹从罪中得救的前提,是「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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