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15章讲解讲章背景
【士十五1】「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候,参孙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进去,」
【士十五2】「说:『我估定你是极其恨她,因此我将她给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还美丽吗?你可以娶来代替她吧!』」
- 亭拿地区「割麦子的时候」(1节),大约是阳历五、六月间,参孙的怒气已经渐渐平息。
- 参孙的婚姻可能是妻子婚后仍住在娘家,丈夫带礼物去探访,所生的孩子算为妻子家族的成员(九2)。这是迦南人流行的婚姻习俗。「山羊羔」(1节)是上门探访妻子所带的礼物。
- 参孙的岳父已经收过了参孙的聘礼,所以自知理亏,也可能害怕参孙的力量,所以提议娶他更美丽的次女,以避免报复。
【士十五4】「于是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或译:野狗),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
【士十五5】「点着火把,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
【士十五6】「非利士人说:『这事是谁做的呢?』有人说:『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因为他岳父将他的妻给了他的陪伴。』于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烧了妇人和她的父亲。」
- 「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3节),这句出于血气的狠话,是因为参孙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参孙的岳父知道他很容易被「眼目的情欲」(约壹二16)吸引,没想到不但他「肉体的情欲」(约壹二16)需要被满足,「今生的骄傲」(约壹二16)也需要获得满足。活在肉体里的人,不但很容易得罪人,也很容易被人得罪。
- 「狐狸」(4节)的原文「שׁוּעָל」可能指狐狸或金豺,参孙捉住的可能是金豺。狐狸爱独处,会避开人类,胡狼成群结队出来觅食,比较容易被捉到。这两种动物至今仍然生存于以色列。
- 亭拿的收割季节是在五、六月间,天干物燥,禾堆很容易着火。用「火烧」(十四15)来威胁别人的非利士人,自己的庄稼却先被烧毁了。他们损失惨重,所以迁怒于「妇人和她的父亲」(6节),又应验了先前对参孙妻子的威胁(十四15)。
【士十五7】「参孙对非利士人说:『你们既然这样行,我必向你们报仇才肯罢休。』」
【士十五8】「参孙就大大击杀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内。」
- 「连腿带腰都砍断了」(8节)原文是「小腿在大腿上」,可能是摔跤用语,意思是「杀人成堆」。
- 「以坦磐」(8节)是一处悬崖,可能位于犹大境内。参孙知道非利士人必会报复,所以没有回家,躲到犹大境内「以坦」悬崖的山洞里避风头。
- 参孙的逻辑很任性,他认为伴郎对不起他,就去击杀了三十个非利士人(四19);他认为岳父对不起他,就放火烧毁了非利士人的庄稼就「不算有罪」(3节);而非利士人报复他的岳父一家,他就觉得非利士人都对不起他,必须报仇「才肯罢休」(7节)。错误加上错误永远不会等于正确,肉体碰肉体永远也不能变得属灵,参孙完全活在自己的肉体里。但在神看来,这不过是当时神百姓的生活写照。百姓就是这样活在自己里面,无视律法的管理,更没有分别为圣的实际。
【士十五10】「犹大人说:『你们为何上来攻击我们呢?』他们说:『我们上来是要捆绑参孙,他向我们怎样行,我们也要向他怎样行。』」
【士十五11】「于是有三千犹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内,对参孙说:『非利士人辖制我们,你不知道吗?你向我们行的是什么事呢?』他回答说:『他们向我怎样行,我也要向他们怎样行。』」
【士十五12】「犹大人对他说:『我们下来是要捆绑你,将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参孙说:『你们要向我起誓,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
【士十五13】「他们说:『我们断不杀你,只要将你捆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于是用两条新绳捆绑参孙,将他从以坦磐带上去。」
- 参孙是但支派的人,但非利士人却「上去安营在犹大」(9节),因为参孙躲在犹大支派的境内。「利希」(9节)的意思是「腮骨」,是后来起的名字。
- 参孙虽然浑,犹大人却更浑。参孙说「他们向我怎样行,我也要向他们怎样行」(11节),固然是出于血气的报复心理;但犹大人说「非利士人辖制我们,你不知道吗?你向我们行的是什么事呢」(11节),更是灵里昏暗到极点。非利士人的「辖制」原文又译为「管理」(八22),与从前那些仇敌的「欺压」(四3)、「压制」(六2)、「扰害欺压」(十8)不同,表明非利士人的「辖制」很有技巧,以致犹大支派已经习以为常地甘做受「辖制」的顺民。进迦南时最勇敢的犹大「狮子」(一3;创四十九9),现在已经被驯服成了狮子狗,分不清谁是仇敌、谁是弟兄;不但不敢抵挡一千非利士人(15节),反而兴师动众地动员三千人去捉拿参孙(11节),把神帮助他们争取自由的器皿当作麻烦。
- 参孙虽然活在肉体里,却比犹大人强得多,从来没有伤害弟兄,而是甘愿受绑,这正是他对神的信心。神借着参孙身上的这一点点信心和美德,显明了神百姓堕落后的可怜光景。今天,也有一些信徒对于拯救灵魂、与仇敌争战没有勇气,对教会内部的是非纷争却很有兴趣;指责那些活在肉体里的「参孙」时很起劲,却看不见自己是甘心顺服世界「辖制」的犹大人。
【士十五14】「参孙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落下来。」
【士十五15】「他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
【士十五16】「参孙说: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
【士十五17】「说完这话,就把那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
- 「未干的驴腮骨」(15节)比较重,有韧性,是很好的武器。但参孙接触了「未干的驴腮骨」,却违反了拿细耳人不可挨近死尸的条例(民六6)。
- 参孙夸胜的诗歌(16节)是两节四拍的对句,其中「驴 חֲמוֹר/kham·ōre’」和「堆 חֲמֹרָה/kham-o-raw’」原文的读音相似,是双关语。
- 「拉末·利希」(17节)原文的意思是「腮骨的高处、腮骨冈」,这个地名代表了参孙的骄傲。
【士十五18】「参孙甚觉口渴,就求告耶和华说:『祢既借仆人的手施行这么大的拯救,岂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
【士十五19】「神就使利希的洼处裂开,有水从其中涌出来。参孙喝了,精神复原;因此那泉名叫隐·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还在利希。」
【士十五20】「当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的时候,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
- 「精神复原」(19节)的原文是「他的灵回来了」。「隐·哈歌利」(19节)的意思是「求告者之泉」,这个地名代表了参孙的谦卑。
- 参孙的力量可以击杀一千个非利士人,让他一时觉得非常骄傲(16节),但现在却不能解决自己的口渴。只有在难处面前,他才谦卑下来,开始「求告耶和华」(18节),承认自己只是神所使用的器皿(18节),荣耀完全归于神。
- 「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20节),只是孤军作战,动机也只是为了自己;百姓对自己陷入的属灵黑暗也麻木不仁,甚至没有人起来跟随参孙。但神兴起参孙作士师,并不是为了制服仇敌,而是要用这个不合格的拿细耳人,唤醒不合格的神的百姓,让他们回转过来作合格的「拿细耳人」。士师只是神所使用的器皿,拯救不在乎士师的所能、所是或属灵光景,神自己才是真正的拯救者,祂要把制服非利士人的工作交给撒母耳(撒上七13)、扫罗(撒上十四47)、大卫(撒下八1)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