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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第5章讲解讲章背景

来自:圣经综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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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五1】「『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快刀,当作剃头刀,用这刀剃你的头发和你的胡须,用天平将须发平分。」

【结五2】「围困城的日子满了,你要将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围用刀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我也要拔刀追赶。」

【结五3】「你要从其中取几根包在衣襟里,」

【结五4】「再从这几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烧,从里面必有火出来烧入以色列全家。」

  • 四-五章用四个哑剧预言耶路撒冷的结局。第四个哑剧(1-4节)预言,耶路撒冷的百姓将有四种命运。
  • 「快刀 חֶרֶב/kheh’-reb」(1节)原文指军队使用的武器(书五13),并非普通的「剃头刀 תַּעַר/tah’-ar」(1节;民六5)。
  • 「头发、胡须」(1节),代表耶路撒冷的百姓。古代中东人被剃去胡须,是一种羞辱(撒下十4)。
  • 「将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烧」(2节),象征三分之一的百姓将遭遇瘟疫和饥荒(12节);「将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围用刀砍碎」(2节),象征三分之一的百姓将倒在刀下(12节);「三分之一任风吹散」(2节),象征三分之一的百姓将被分散四方(12节)。
  • 「你要从其中取几根包在衣襟里」(3节),象征神使分散列邦的余民中「有剩下脱离刀剑的人」(六8)。「再从这几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烧」(4节),可能指这些逃脱的余民中,仍有因不顺服而灭亡的,就像那些执意逃亡埃及的百姓(耶四十四26-28)。

【结五5】「主耶和华如此说:这就是耶路撒冷。我曾将她安置在列邦之中;列国都在她的四围。」

【结五6】「她行恶,违背我的典章,过于列国;干犯我的律例,过于四围的列邦,因为她弃掉我的典章。至于我的律例,她并没有遵行。」

【结五7】「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为你们纷争过于四围的列国,也不遵行我的律例,不谨守我的典章,并以遵从四围列国的恶规尚不满意,」

【结五8】「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与你反对,必在列国的眼前,在你中间,施行审判;」

【结五9】「并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我要在你中间行我所未曾行的,以后我也不再照着行。」

【结五10】「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向你施行审判,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方:原文是风)。』」

【结五11】「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可厌的事玷污了我的圣所,故此,我定要使你人数减少,我眼必不顾惜你,也不可怜你。」

【结五12】「你的民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在你中间必因饥荒消灭;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围倒在刀下;我必将三分之一分散四方(方:原文是风),并要拔刀追赶他们。」

  • 「我曾将她安置在列邦之中」(5节),指耶路撒冷被神安置在敬拜偶像的列邦之中,作为神的见证。耶路撒冷「住世界中间」(三十八12),位于古代欧、亚、非三大洲的十字路口,南面是埃及和以东,西面是非利士和腓尼基,北面是亚兰和美索不达米亚,东面是摩押和亚扪,全部都是敬拜偶像、不认识神的国家。但是,立约的百姓享受了圣约的恩典,却忽略了圣约的责任,明知故犯、罪加一等,所以犯罪的程度「过于列国、过于四围的列邦」(6节)。
  • 第7节可译为「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为你们混乱,过于四围的列国,不遵行我的律例,不顺从我的典章,甚至也不顺从四围列国的规条」(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
  • 「我要在你中间行我所未曾行的,以后我也不再照着行」(9节),可译为「我要在你中间行未曾行过,将来也不会行的事」(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
  •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10节),这是圣约的咒诅(利二十六29;申二十八53;耶十九9)。
  • 「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10节),这也是圣约的咒诅(利二十六33;申二十八64)。
  • 「故此,我定要使你人数减少」(11节),可译为「所以,我要把你剃光」(和合本修订版),呼应先知剃光须发(1节)。
  • 12节解释了第2节所象征的意义。
  • 恩典是白白得来的,没有人能倚靠功德赚取恩典;但蒙恩的人却要承担责任,恩典与责任不可分割,「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人若漠视责任,就是藐视恩典,但恩典的果效却不会落空;既然百姓不肯在「列邦之中」做正面的见证,神就「必在列国的眼前」(8节)刑罚他们,让他们成为反面的教材。今天,基督对教会的管理也是如此,「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

【结五13】「『我要这样成就怒中所定的;我向他们发的忿怒止息了,自己就得着安慰。我在他们身上成就怒中所定的那时,他们就知道我——耶和华所说的是出于热心;」

【结五14】「并且我必使你在四围的列国中,在经过的众人眼前,成了荒凉和羞辱。」

【结五15】「这样,我必以怒气和忿怒,并烈怒的责备,向你施行审判。那时,你就在四围的列国中成为羞辱、讥刺、警戒、惊骇。这是我——耶和华说的。」

【结五16】「那时,我要将灭人、使人饥荒的恶箭,就是射去灭人的,射在你们身上,并要加增你们的饥荒,断绝你们所倚靠的粮食;」

【结五17】「又要使饥荒和恶兽到你那里,叫你丧子,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里;我也要使刀剑临到你。这是我——耶和华说的。』」

  • 「自己就得着安慰」(13节),指神的公义得着满足。「热心」(13节)原文是「忌邪」,指神是圣洁公义的,祂绝不能容忍人玷污祂的圣所(11节;八章),「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林前三17)。13节可译为「我要这样发尽我的怒气;我向他们发的愤怒停止以后,自己就得到平息。当我向他们发尽我的愤怒时,他们就知道我——耶和华所说的是出于妒忌」(和合本修订版)。
  • 16-17节中的饥荒、恶兽、瘟疫和刀剑四样大灾,并非神「不教而诛」,更不是神喜怒无常,而是圣约之中的背约咒诅(利二十六16-26;申三十二24-25)。百姓还没有进入埃及,神就已经宣告:他们若离弃神,「我要将祸患堆在他们身上,把我的箭向他们射尽」(申三十二23),只是「他们却不听从,不侧耳而听,竟随从自己的计谋和顽梗的恶心,向后不向前」(耶七24)。
  • 旧约的百姓本来应该在列国中作为神的见证,地上万国都要因着他们蒙福(创二十二18)。结果却因为犯罪,「在四围的列国中成为羞辱、讥刺、警戒、惊骇」(15节)。新约的信徒也是如此,「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太五13)。神的恩典是白白的,但却不是廉价的,因为是主「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二6)。因此,蒙恩的信徒「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四1),用生命「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 所有这些灾难,都是神要向以色列和列国证明「这是我——耶和华说的」(13、15、17节),好让人认识祂是信实守约、永不改变的立约之神。人可以忘记自己的承诺、忽略自己的责任,但神却永远记得。百姓越不肯听从神的话,祂就讲得越大声;信徒越在「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启二7、11、17、29;三6、13、22)面前装聋作哑,祂就越要兴起环境来管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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