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第9章讲解讲章背景
【拉九1】「这事做完了,众首领来见我,说:『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没有离绝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亚摩利人,仍效法这些国的民,行可憎的事。」
【拉九2】「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
【拉九3】「我一听见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惊惧忧闷而坐。」
【拉九4】「凡为以色列神言语战兢的,都因这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这里来。我就惊惧忧闷而坐,直到献晚祭的时候。」
- 「这事做完了,众首领来见我」(1节),大约是在以斯拉回到耶路撒冷四个半月以后(十9)。
- 第一批回归百姓的后代,并没有因为重建了圣殿而生活得更敬畏神,他们向着神的心反而更放松了,「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2节)。所以神兴起以斯拉来堵住这个破洞。
- 「圣洁的种类」(2节),指以色列人被神分别出来,归给神「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
- 「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3节),是古代中东人表示哀痛的方式。以斯拉和尼希米都是神的仆人,但做事风格却完全不同,尼希米是拔掉犯罪者的头发(尼十三25),以斯拉是拔掉自己的头发。
- 神不允许百姓与迦南人掺杂,并不是种族歧视,而是防止百姓跟随他们拜偶像。律法明文警告:「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申七3-4)。所以以斯拉一听见这事,就「惊惧忧闷而坐」(3节)。
- 「献晚祭的时候」(4节),大约在下午三点。
【拉九5】「献晚祭的时候我起来,心中愁苦,穿着撕裂的衣袍,双膝跪下向耶和华——我的神举手,」
【拉九6】「说:『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
【拉九7】「从我们列祖直到今日,我们的罪恶甚重;因我们的罪孽,我们和君王、祭司都交在外邦列王的手中,杀害、掳掠、抢夺、脸上蒙羞正如今日的光景。」
【拉九8】「现在耶和华——我们的神暂且施恩与我们,给我们留些逃脱的人,使我们安稳如钉子钉在祂的圣所,我们的神好光照我们的眼目,使我们在受辖制之中稍微复兴。」
【拉九9】「我们是奴仆,然而在受辖制之中,我们的神仍没有丢弃我们,在波斯王眼前向我们施恩,叫我们复兴,能重建我们神的殿,修其毁坏之处,使我们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墙垣。」
- 「给我们留些逃脱的人」(8节),是引自先知以赛亚的预言:「你的百姓虽多如海沙,惟有剩下的归回」(赛十22),不只是归回应许之地,更是「归回全能的神」(赛十21)。过去,所罗巴伯带领百姓归回耶路撒冷;现在,以斯拉要带领百姓「归回全能的神」。这始终是神救赎的恩典法则,「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罗十一5),让我们「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徒二十六18)。
- 「使我们安稳如钉子钉在祂的圣所」(8节),是引自以赛亚书「我必将他安稳,像钉子钉在坚固处」(赛二十二23)。
- 「我们是奴仆,然而在受辖制之中」(9节),既表明百姓还没有政治上的独立,犹大只是波斯帝国的一个行省;也表明百姓还没有脱离罪的辖制,仍然是罪的奴仆。
- 「波斯王」(9节),原文是复数,包括古列王、大流士王、亚哈随鲁王、亚达薛西王。
- 「暂且施恩」(8节)、「稍微复兴」(8节)、「一些复兴」(9节英文ESV 译本),这些词表明百姓的属灵光景并不稳定,神的百姓还需要进一步被重建、坚固。
- 过去,神曾对以西结说:「我在他们中间寻找一人重修墙垣,在我面前为这国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灭绝这国,却找不着一个」(结二十二30)。现在,神却使百姓「能重建我们神的殿,修其毁坏之处,使我们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墙垣」(9节),表明这事不是出于人,而是神的恩典。
- 以斯拉并没有向神表示自己的无辜,而是与被代祷的百姓认同,将自己同列罪犯之中,承认「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6节),因为他知道神所要的是团体的见证(书七25)。我们为教会的肢体代祷,也应当和弟兄一同认罪(6-7节)、一同感恩(8-9节),因为神所要的是身体合一的见证,而不是某几个自以为属灵的肢体去定罪其他的肢体:「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一8)。
【拉九10】「『我们的神啊,既是如此,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因为我们已经离弃祢的命令,」
【拉九11】「就是祢借祢仆人众先知所吩咐的说:“你们要去得为业之地是污秽之地;因列国之民的污秽和可憎的事,叫全地从这边直到那边满了污秽。」
【拉九12】「所以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这样你们就可以强盛,吃这地的美物,并遗留这地给你们的子孙永远为业。”」
- 「祢仆人众先知」(11节),包括摩西(申七3)、约书亚(书二十三12)。11-12节的祷告综合了《利未记》和《申命记》中的许多经文(利十八25-30;二十22-27;申四39-40;七1-4;十八9;二十三6),表明以斯拉对圣经非常熟悉,所以用神的话语来控告自己、承认百姓的罪行无可推诿。
- 以斯拉不是说「他们已经离弃祢的命令」,而是说:「我们已经离弃祢的命令」(10节);不是在神面前定罪百姓,而是把自己和百姓同列在罪犯之中,就像弥赛亚:「祂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赛五十三12)。
【拉九13】「神啊,我们因自己的恶行和大罪,遭遇了这一切的事,并且祢刑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又给我们留下这些人。」
【拉九14】「我们岂可再违背祢的命令,与这行可憎之事的民结亲呢?若这样行,祢岂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致没有一个剩下逃脱的人吗?」
【拉九15】「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因祢是公义的,我们这剩下的人才得逃脱,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们在你面前有罪恶,因此无人在祢面前站立得住。』」
- 以斯拉的认罪祷告,承认了过去的罪(6-7节)、神的恩典(8-9节)、现在的罪(10-12节)和应得的惩罚(13-15节),却没有提出任何的辩解和请求,而是承认神是公义的(15节),把自己完全交给这位公义、怜悯的神。
- 在第一次出埃及的时候,百姓「退回不跟从耶和华」(民十四43),结果都死在旷野之中;现在是第二次出埃及,百姓「岂可再违背」(14节)神的命令呢?
- 被掳百姓得以回归,因为神是公义的神,祂必要使弥赛亚君王「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赛九7),所以照着祂的应许(赛十22),「我们这剩下的人才得逃脱」(15节)。同样,在这位公义的神面前,百姓也必须承认「无人在祢面前站立得住」(15节)。
- 百姓犯罪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但神一直没有施行惩罚,而是等候以斯拉的到来,带领百姓回转。因此,神的刑罚总是「轻于我们罪所该得的」(13节),目的是要挽回人、造就人,而不是败坏人。但我们也不能明知故犯、自取灭亡(14节)。回归的百姓与迦南人结亲,就是明知故犯,必然会引发神的烈怒,「将我们灭绝」(14节)。教会若与世界妥协、掺杂、甚至联合,同样是罪大恶极,必然会被神管教,「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林前五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