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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24章多译本对照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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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申24:1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拼音版申24:1 Rén ruò qǔ qì yǐhòu, jiàn tā yǒu shénme bú hélǐ de shì, bú xǐyuè tā, jiù keyǐ xie xiū shū jiāo zaì tā shǒu zhōng, dǎfa tā líkāi fú jia.

吕振中申24:1 「人娶了妻、做了那女人的丈夫以后、若因发现妻子有丑事,以致妻子在他眼中不蒙恩爱,他便给她写了离婚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他的家;

新译本申24:1 “人娶了妻子,得着她以后,如果发现她有丑事,以致不喜悦她,他就可以给她写休书,交在她手里,叫她离开夫家;

现代译申24:1 「假使人娶了妻子后发现她有可耻行为而不喜欢她〔或译:……后发现有些事使他不喜欢她〕,写了休书给她,叫她离开;

当代译申24:1 “倘若有人娶了妻子,后来却发觉妻子行为不检,使他很不满意;这人可以写一纸离婚书给她,打发她离去。

思高本申24:1 如果一人娶了妻,占有她之後,在她身上发现了什麽难堪的事,因而不喜悦她,便给她写了休书,交在她手中,叫她离开他的家,

文理本申24:1 人娶妻后、见其有疵、而不之悦、当书离书、付于其手、使出其家、

修订本申24:1 "人若娶妻,作了她的丈夫,发现她有不合宜的事不喜欢她,而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KJV 英申24:1 When a man hath taken a wife, and married her, and it come to pass that she find no favour in his eyes, because he hath found some uncleanness in her: then let him write her a bill of divorcement, and give it in her hand, and send her out of his house.

NIV 英申24:1 If a man marries a woman who becomes displeasing to him because he finds something indecent about her, and he writes her a certificate of divorce, gives it to her and sends her from his house,

和合本申24:2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拼音版申24:2 Fùrén líkāi fú jia yǐhòu, keyǐ qù jià biérén.

吕振中申24:2 那妇人离开他家以后,去跟着别人;

新译本申24:2 她离开夫家以后,就可以去再嫁别人。

现代译申24:2 假使这女子离开后再跟别人结婚,

当代译申24:2 倘若这妇人再次结婚,

思高本申24:2 而这女子走出了他的家,又去嫁给了另一人为妻,

文理本申24:2 既出之后、则可他适、

修订本申24:2 妇人若离开夫家以后,去嫁别人,

KJV 英申24:2 And when she is departed out of his house, she may go and be another man's wife.

NIV 英申24:2 and if after she leaves his house she becomes the wife of another man,

和合本申24:3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

拼音版申24:3 Hòu fú ruò hèn è tā, xie xiū shū jiāo zaì tā shǒu zhōng, dǎfa tā líkāi fú jia, huò shì qǔ tā wéi qì de hòu fú sǐ le,

吕振中申24:3 这以后的丈夫也不爱她,也给她写了离婚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他的家;或者娶她为妻的这以后的丈夫死了;

新译本申24:3 如果后夫又恨她,也给她写休书,交在她手里,叫她离开他的家;或者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

现代译申24:3 而第二个丈夫也不喜欢她,写休书给她,叫她离开;或者,这个丈夫死了;

当代译申24:3 而她的第二任丈夫又把她休弃,又或者这位丈夫不幸死去,

思高本申24:3 如果後夫又憎恶她给她写了休书,交在她手中,叫她离开他的家,或者娶她为妻的後夫死了,

文理本申24:3 如其后夫亦不之悦、付以离书而出之、或后夫死、

修订本申24:3 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又或者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

KJV 英申24:3 And if the latter husband hate her, and write her a bill of divorcement, and giveth it in her hand, and sendeth her out of his house; or if the latter husband die, which took her to be his wife;

NIV 英申24:3 and her second husband dislikes her and writes her a certificate of divorce, gives it to her and sends her from his house, or if he dies,

和合本申24:4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 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拼音版申24:4 Dǎfa tā qù de qián fú bùke zaì fùrén diànwū zhī hòu zaì qǔ tā wéi qì, yīnwei zhè shì Yēhéhuá suǒ zēngwù de. bùke shǐ Yēhéhuá nǐ shén suǒ cì wéi yè zhī dì beì diànwū le.

吕振中申24:4 那么、打发她出来的这以前的丈夫就不可在妇人这样蒙了不洁以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永恒主面前可厌恶的事;你不可使永恒主你的上帝所赐给你为产业的地蒙受罪污。

新译本申24:4 那么,叫她离开的前夫,不可在她受了污辱以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在耶和华面前是可厌可恶的事;你不可使耶和华你的 神赐给你作产业的土地蒙受罪污。

现代译申24:4 无论在哪一种情形下,她的前夫不得再跟她结婚。因为对她的前夫来说,她已经被玷污了。要是前夫再跟她结婚,便冒犯了上主。你们切不可在上主—你们的上帝要赐给你们的土地上犯了他所厌恶的罪。」

当代译申24:4 先前的那位丈夫不可重娶这妇人为妻,因为她已被玷污;这在主面前是可憎的,切不要把罪恶带到主你们上帝给你们的地上。

思高本申24:4 那麽,那休她的前夫,在她受了污辱之後,不能再娶她为妻,因为这在上主面前是可憎恶的事;你不可使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作产业的土地陷於罪恶。

文理本申24:4 其前夫既出之、为人所玷、勿复娶之、此乃耶和华所恶者、尔上帝耶和华所赐为业之地、不可污之、

修订本申24:4 那休她的前夫就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为业之地蒙受玷污。

KJV 英申24:4 Her former husband, which sent her away, may not take her again to be his wife, after that she is defiled; for that is abomination before the LORD: and thou shalt not cause the land to sin, which the LORD thy God giveth thee for an inheritance.

NIV 英申24:4 then her first husband, who divorced her, is not allowed to marry her again after she has been defiled. That would be detestable in the eyes of the LORD. Do not bring sin upon the land the LORD your God is giving you as an inheritance.

和合本申24:5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拼音版申24:5 Xīn qǔ qì zhī rén bùke cóng jūn chū zhēng, ye bùke tuō tā bànlǐ shénme gōng shì, keyǐ zaì jia qīng xián yī nián, shǐ tā suǒ qǔ de qì kuaì huó.

吕振中申24:5 「新娶妻的人不可出去从军,也不可将任何公务挂在身上,他可以免服公役在家一年,和他所娶的妻子一同欢乐。

新译本申24:5 “如果人娶了新妇,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派他担任什么公务,他可以在家赋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子快乐。

现代译申24:5 「不可勉强刚结婚的人服兵役,也不可叫他担任公职;要让他有一年的假期,留在家里,使妻子快乐〔或译:与妻子同享闺房之乐〕。

当代译申24:5 不可叫新婚的人从军出征,也不可使他担负甚麽责任;一年之内,他可以任意留在家里,使新婚的妻子快乐。

思高本申24:5 人娶了新妇,不应从军出征,也不可派他担任什麽职务;他应在家享受一年自由,使他新娶的妻子快活。

文理本申24:5 人新娶、不可往战、不可任职、必处于家、历至一年、以悦其妻、○

修订本申24:5 "人若娶了新娘,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派他办理任何事情。他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KJV 英申24:5 When a man hath taken a new wife, he shall not go out to war, neither shall he be charged with any business: but he shall be free at home one year, and shall cheer up his wife which he hath taken.

NIV 英申24:5 If a man has recently married, he must not be sent to war or have any other duty laid on him. For one year he is to be free to stay at home and bring happiness to the wife he has married.

和合本申24:6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

拼音版申24:6 Bùke ná rén de quán pán mòshí huò shì shàng mòshí zuò dàngtou, yīnwei zhè shì ná rén de méng zuò dàngtou.

吕振中申24:6 「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做当头,因为那是等于拿人的牲命做当头。

新译本申24:6 “不可拿人的磨,或是上磨石作抵押,因为这等于拿人的生命作抵押。

现代译申24:6 「不可拿债务人的磨石作抵押,因为这等於剥夺了他的生计。

当代译申24:6 不可拿别人的磨磐作钱债的抵押品,因为这是他用以维生的工具。

思高本申24:6 不可拿人的磨,或上面的一块磨石作抵押,因为这无异是拿人的性命作抵押。

文理本申24:6 毋取上下磨为质、盖质人之生命也、○

修订本申24:6 "不可拿人的石磨或上面的磨石作抵押,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抵押。

KJV 英申24:6 No man shall take the nether or the upper millstone to pledge: for he taketh a man's life to pledge.

NIV 英申24:6 Do not take a pair of millstones--not even the upper one--as security for a debt, because that would be taking a man's livelihood as security.

和合本申24:7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当奴才待他,或是卖了他,那拐带人的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拼音版申24:7 Ruò yùjiàn rén guǎi daì Yǐsèliè zhōng de yī gè dìxiōng, dàng núcai daì tā, huò shì maì le tā, nà guǎi daì rén de jiù bì zhìsǐ. zhèyàng, biàn jiāng nà è cóng nǐmen zhōngjiān chúdiào.

吕振中申24:7 「若有人被发现把以色列人中的一个族弟兄拐带着走了,去当奴才看待,或是把他卖了,那拐带人的就必须死;这样,你就把那坏事从你中间肃清了。

新译本申24:7 “如果发现有人拐带了以色列人的一个兄弟,把他当作奴隶看待,或是把他卖了,那拐带人的就要处死;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中间除掉。

现代译申24:7 「谁绑架以色列同胞,强迫他作奴隶,或把他贩卖为奴,谁就该被处死。你们要从你们中间除掉这种恶事。

当代译申24:7 倘若有人绑架自己的同胞,奴役他,或把他卖给别人,这绑架别人的便该处死,使罪可以从你们中间除去。

思高本申24:7 若发现一人拐带了以色列子民中的一个兄弟,叫他充当奴隶,或将他贩卖於人,这拐子应处死刑:这样你由中间铲除了这邪恶。

文理本申24:7 如以色列人窃取同族以为奴、或鬻于人、必致之死、以除恶于尔中、○

修订本申24:7 "若发现有人绑架以色列人中的一个弟兄,把他当奴隶对待,或把他卖了,那绑架人的就必处死。这样,你就把恶从你中间除掉。

KJV 英申24:7 If a man be found stealing any of his brethren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and maketh merchandise of him, or selleth him; then that thief shall die; and thou shalt put evil away from among you.

NIV 英申24:7 If a man is caught kidnapping one of his brother Israelites and treats him as a slave or sells him, the kidnapper must die. You must purge the evil from among you.

和合本申24:8在大麻疯的灾病上,你们要谨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留意遵行。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要怎样遵行。

拼音版申24:8 Zaì dàmáfēng de zāi bìng shàng, nǐmen yào jǐnshèn, zhào jìsī Lìwèi rén yīqiè suǒ zhǐjiào nǐmen de liúyì zūnxíng. wǒ zenyàng fēnfu tāmen, nǐmen yào zenyàng zūnxíng.

吕振中申24:8 「在关于麻疯属灾病上、你要谨慎、照祭司利未人所指教你们的一切事极力谨慎遵行;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就要怎样遵行。

新译本申24:8 “在大痲风的灾病上,你要谨慎自己,照利未支派的祭司指教你们的一切,认真地谨守遵行;我怎样吩咐了他们,你们就要怎样谨守遵行。

现代译申24:8 「如果你们犯了传染性的皮肤病,必须照利未祭司吩咐你们的去做;你们要照我给他们的指示,切实遵行。

当代译申24:8 倘若有人患上麻疯,你们切要小心遵照祭司所指示的去行,因为我已经把规矩和准则交给他们;

思高本申24:8 遇有癞病的情形,应全照肋未司祭指教你们的,谨慎遵行。我怎样吩咐了他们,你们就怎样遵守执行。

文理本申24:8 宜慎癞疾、遵行利未人祭司所训之例、我所命祭司者、俱当守之、

修订本申24:8 "关于痲疯t的灾病,你们要谨慎,照利未家的祭司一切所指教你们的留心遵行。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要照样遵行。

KJV 英申24:8 Take heed in the plague of leprosy, that thou observe diligently, and do according to all that the priests the Levites shall teach you: as I commanded them, so ye shall observe to do.

NIV 英申24:8 In cases of leprous diseases be very careful to do exactly as the priests, who are Levites, instruct you. You must follow carefully what I have commanded them.

和合本申24:9当记念出埃及后,在路上耶和华你 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拼音版申24:9 Dàng jìniàn chū Aijí hòu, zaì lù shàng, Yēhéhuá nǐ shén xiàng Mǐlìàn suǒ xíng de shì.

吕振中申24:9 你要记得你们出了埃及、在路上的时候、永恒主你的上帝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新译本申24:9 你当记得你们出了埃及,在路上的时候,耶和华你的 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现代译申24:9 要记住,你们离开埃及后,上主—你们的上帝在旅途中怎样待美莉安。

当代译申24:9 当以你出埃及时,主在米利暗身上所做的事为鉴戒。”

思高本申24:9 你应记得你们出埃及後,在途中,上主你的天主对米黎盎所做的事。

文理本申24:9 昔尔出埃及时、尔上帝耶和华在途间、所行于米利暗者、尔当忆之、○

修订本申24:9 要记得,在你们出埃及后的路途中,耶和华-你的上帝向米利暗所做的事。

KJV 英申24:9 Remember what the LORD thy God did unto Miriam by the way, after that ye were come forth out of Egypt.

NIV 英申24:9 Remember what the LORD your God did to Miriam along the way after you came out of Egypt.

和合本申24:10你借给邻舍,不拘是什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

拼音版申24:10 Nǐ jiè gei línshè, bùjū shì shénme, bùke jìn tā jia ná tāde dàngtou.

吕振中申24:10 「你借给你的邻舍、不拘所借出的是什么,你总不可进他家去拿取他的抵押品。

新译本申24:10 “如果你借东西给你的邻舍,不论所借的是什么,总不可走进他的家里去拿抵押。

现代译申24:10 「你们无论借给人甚麽,不可进他家,拿他要给你们作抵押的衣服;

当代译申24:10 倘若你借了甚麽东西给人,切不可走进那人的屋里去索取抵押品。

思高本申24:10 几时你借给你近人什麽,不可走进他家索取抵押;

文理本申24:10 如贷于人、勿入其家取质、

修订本申24:10 "你借给邻舍,无论是什么,不可进他家拿抵押品。

KJV 英申24:10 When thou dost lend thy brother any thing, thou shalt not go into his house to fetch his pledge.

NIV 英申24:10 When you make a loan of any kind to your neighbor, do not go into his house to get what he is offering as a pledge.

和合本申24:11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

拼音版申24:11 Yào zhàn zaì waìmiàn, deng nà xiàng nǐ jiè daì de rén bǎ dàngtou ná chūlai jiāo gei nǐ.

吕振中申24:11 你要站在外面,让那向你借的人把抵押品拿出来给你。

新译本申24:11 你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抵押拿出来给你。

现代译申24:11 要在外面等,由他亲自把抵押品拿出来交给你们。

当代译申24:11 要在屋外等候那人把抵押品拿出来。

思高本申24:11 应站在外面,等那借贷的人把抵押给你拿出来。

文理本申24:11 必立于外、待其携质出以予尔、

修订本申24:11 要站在外面,等那借贷的人把抵押品拿出来交给你。

KJV 英申24:11 Thou shalt stand abroad, and the man to whom thou dost lend shall bring out the pledge abroad unto thee.

NIV 英申24:11 Stay outside and let the man to whom you are making the loan bring the pledge out to you.

和合本申24:12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

拼音版申24:12 Tā ruò shì qióngrén, nǐ bùke liú tāde dàngtou guō yè.

吕振中申24:12 他若是个贫困人,你不可留他的抵押品而去睡觉。

新译本申24:12 他若是个穷人,你不可留他的抵押过夜。

现代译申24:12 如果他是穷人,你们不可把抵押品留到第二天;

当代译申24:12 倘若那人非常穷困,把自己的外袍拿出来,你切不可扣押他的外袍过夜;日落的时候就应当把外袍还给他,好叫他夜里可以用,他因此就祝福你;主你的上帝也因此称你为义。”

思高本申24:12 倘若他是个贫苦人,你不可带着他的抵押去睡觉。

文理本申24:12 如其人贫、勿留其质越宿、

修订本申24:12 他若是困苦的人,你不可用他的抵押品盖着睡觉。

KJV 英申24:12 And if the man be poor, thou shalt not sleep with his pledge:

NIV 英申24:12 If the man is poor, do not go to sleep with his pledge in your possession.

和合本申24:13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

拼音版申24:13 Rìluò de shíhou, zǒng yào bǎ dàngtou hái tā, shǐ tā yòng nà jiàn yīfu gaì zhe shuìjiào, tā jiù wéi nǐ zhùfú. zhè zaì Yēhéhuá nǐ shén miànqián jiù shì nǐde yì le.

吕振中申24:13 日落的时候、你总要把抵押品还给他,让他盖着自己的外衣睡觉,他就给你祝福;这在永恒主你的上帝面前就算为你的仁义了。

新译本申24:13 到了日落的时候,你要把抵押品还给他,好使他可以用自己的衣服盖着睡觉,他就给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就算是你的义了。

现代译申24:13 要在当天太阳下山时,还给他,使他可以当被盖。这样,他会感激你们;上主—你们的上帝也会喜欢你们。

当代译申24:13 倘若那人非常穷困,把自己的外袍拿出来,你切不可扣押他的外袍过夜;日落的时候就应当把外袍还给他,好叫他夜里可以用,他因此就祝福你;主你的上帝也因此称你为义。”

思高本申24:13 反之,在日落时,务要将抵押还给他,好叫他睡在自己的外衣 祝福你;这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算是你的功德。

文理本申24:13 日入时、必反之、使其有衣以寝、为尔祝嘏、则尔上帝耶和华必以为义、

修订本申24:13 日落的时候,总要把抵押品还给他,让他用那件外衣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就是你的义行了。

KJV 英申24:13 In any case thou shalt deliver him the pledge again when the sun goeth down, that he may sleep in his own raiment, and bless thee: and it shall be righteousness unto thee before the LORD thy God.

NIV 英申24:13 Return his cloak to him by sunset so that he may sleep in it. Then he will thank you, and it will be regarded as a righteous act in the sight of the LORD your God.

和合本申24:14困苦穷乏的雇工,无论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里寄居的,你不可欺负他。

拼音版申24:14 Kùnkǔ qióngfá de gùgōng, wúlùn shì nǐde dìxiōng huò shì zaì nǐ chéng lǐ jìjū de, nǐ bùke qīfu tā.

吕振中申24:14 困苦贫穷的雇工、无论是你的族弟兄、或是寄居在你的地你的城内的、你都不可欺压他。

新译本申24:14 “困苦贫穷的雇工,无论是你的兄弟,或是寄居在你的地上你的城里的,你都不可欺压他。

现代译申24:14 「困苦、贫穷的雇工,无论是以色列同胞或住在你们当中的外侨,你们都不可剥削他。

当代译申24:14 不要欺压穷苦的雇工,不论是住在你城中的以色列同胞或外族人,你都不可欺压。在日落前就应当把工钱付给他,因为他处境穷困,全赖那点工钱维生;不然,他因这事求告主的时候,罪就要落在你身上了。

思高本申24:14 贫苦可怜的 工,不论是你的一个兄弟,或是你城镇地区内的一个外方人,你不应欺压他,

文理本申24:14 贫乏佣人、或尔同族、或寓于尔邑之宾旅、勿虐待之、

修订本申24:14 "困苦贫穷的雇工,无论是你的弟兄,或是住在你境内,在你城里寄居的,你都不可欺负他t。

KJV 英申24:14 Thou shalt not oppress an hired servant that is poor and needy, whether he be of thy brethren, or of thy strangers that are in thy land within thy gates:

NIV 英申24:14 Do not take advantage of a hired man who is poor and needy, whether he is a brother Israelite or an alien living in one of your towns.

和合本申24:15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你了。

拼音版申24:15 Yào dàng rì gei tā gōngjià, bùke deng dào rìluò. yīnwei tā qióngkǔ, bǎ xīn fàng zaì gōngjià shàng, kǒngpà tā yīn nǐ qiúgào Yēhéhuá, zuì biàn guī nǐ le.

吕振中申24:15 你要当天发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才给他──因为他贫困,他心直挂念着那工钱──恐怕他呼求永恒主而控告你,你就有了罪。

新译本申24:15 你要当日给他工钱,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贫穷,把心放在工钱上,免得他对你不满而呼求耶和华,你就有罪了。

现代译申24:15 要在太阳下山以前付给他当天的工资,因为他需要钱;他靠工资维持生活。如果你们不付给他,他向上主控诉,你们就有罪了。

当代译申24:15 不要欺压穷苦的雇工,不论是住在你城中的以色列同胞或外族人,你都不可欺压。在日落前就应当把工钱付给他,因为他处境穷困,全赖那点工钱维生;不然,他因这事求告主的时候,罪就要落在你身上了。

思高本申24:15 应在当天,交给他工钱,不要等到日落;因为他贫苦,他急需工钱用,免得他对你不满而呼求上主,你就不免有罪了。

文理本申24:15 届期必给以值、勿至日没、以其贫乏、厥心在此、恐其吁耶和华、致罪归尔、○

修订本申24:15 要当日给他工钱,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困苦,需要靠工钱过活,免得他因你的缘故求告耶和华,罪就归于你了。

KJV 英申24:15 At his day thou shalt give him his hire, neither shall the sun go down upon it; for he is poor, and setteth his heart upon it: lest he cry against thee unto the LORD, and it be sin unto thee.

NIV 英申24:15 Pay him his wages each day before sunset, because he is poor and is counting on it. Otherwise he may cry to the LORD against you, and you will be guilty of sin.

和合本申24:16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

拼音版申24:16 Bùke yīn zǐ shā fǔ, ye bùke yīn fǔ shā zǐ. fán beì shā de dōu wéi ben shēn de zuì.

吕振中申24:16 「父亲不可因儿子的缘故而被处死,儿女也不可因父亲的缘故而被处死∶各人只要各因自己的罪而被处死。

新译本申24:16 “不可因儿子的罪处死父亲,也不可因父亲的罪处死儿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

现代译申24:16 「父母不该因儿女所犯的罪被处死;儿女也不该因父母所犯的罪被处死。各人只担当自己所犯的罪。

当代译申24:16 不可为儿子的缘故处死父亲。也不可为父亲的缘故处死儿子;各人的死罪,要由自己承担。

思高本申24:16 不可为儿子的罪处死父亲,亦不可为父亲的罪处死儿子:每人应为自己的罪被处死刑。

文理本申24:16 毋因子而杀父、毋因父而杀子、惟依其罪、而杀其人、○

修订本申24:16 "不可因儿子处死父亲,也不可因父亲处死儿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

KJV 英申24:16 The fathers shall not be put to death for the children, neither shall the children be put to death for the fathers: every man shall be put to death for his own sin.

NIV 英申24:16 Fathers shall not be put to death for their children, nor children put to death for their fathers; each is to die for his own sin.

和合本申24:17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

拼音版申24:17 Nǐ bùke xiàng jìjū de hé gūér qū wǎng zhèngzhí, ye bùke ná guǎfu de yīshang zuò dàngtou.

吕振中申24:17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

新译本申24:17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服作抵押。

现代译申24:17 「不可剥夺外侨或孤儿的权利;也不可拿寡妇的衣服作抵押。

当代译申24:17 你要按公义对待外来的人和孤儿,切不可取寡妇的衣物作抵押,

思高本申24:17 不可侵犯外方人或孤儿的权利,不可拿寡妇的衣服作抵押;

文理本申24:17 宾旅与孤、勿反其正、勿以嫠衣为质、

修订本申24:17 "不可对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服作抵押。

KJV 英申24:17 Thou shalt not pervert the judgment of the stranger, nor of the fatherless; nor take a widow's raiment to pledge:

NIV 英申24:17 Do not deprive the alien or the fatherless of justice, or take the cloak of the widow as a pledge.

和合本申24:18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 神从那里将你救赎,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

拼音版申24:18 Yào jìniàn nǐ zaì Aijí zuò guō núpú. Yēhéhuá nǐde shén cóng nàli jiāng nǐ jiùshú, suǒyǐ wǒ fēnfu nǐ zhèyàng xíng.

吕振中申24:18 要记得你在埃及做过奴隶,永恒主你的上帝将你从那里赎救出来;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这话。

新译本申24:18 你要记住你在埃及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 神把你从那里救赎出来;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这话。

现代译申24:18 要记住,你们在埃及作过奴隶。上主—你们的上帝释放了你们,所以我命令你们遵行这诫命。

当代译申24:18 要记得你们也曾在埃及作过奴隶,但主你的上帝拯救了你,所以我给你这条命令。

思高本申24:18 应记得你在埃及曾做过奴隶,上主你的天主曾将你由那里救出:为此我吩咐你应遵行这条命令。

文理本申24:18 当忆昔在埃及、尔为奴隶、尔上帝耶和华赎尔以出、故我命尔行此、○

修订本申24:18 要记得你曾在埃及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上帝从那里救赎了你,所以我吩咐你遵行这事。

KJV 英申24:18 But thou shalt remember that thou wast a bondman in Egypt, and the LORD thy God redeemed thee thence: therefore I command thee to do this thing.

NIV 英申24:18 Remember that you were slaves in Egypt and the LORD your God redeemed you from there. That is why I command you to do this.

和合本申24:19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这样,耶和华你 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拼音版申24:19 Nǐ zaì tiánjiān shōugē zhuāngjia, ruò wáng xià yī kún, bùke huí qù zaì qǔ, yào liú gei jìjū de yǔ gūér guǎfu. zhèyàng, Yēhéhuá nǐ shén bì zaì nǐ shǒu lǐ suǒ bàn de yīqiè shì shàng cì fú yǔ nǐ.

吕振中申24:19 「你在田地里收割庄稼、若把一捆遗漏在田间,不可再回去拿;那要给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好使永恒主你的上帝在你手里作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新译本申24:19 “你在田间收割庄稼的时候,如果遗留一捆在田里,就不可再回去拾取,要留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好使耶和华你的 神,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给你。

现代译申24:19 「你们收割而忘记带回家的谷物,不可转回去拿;要留在田里,让外侨、孤儿,和寡妇拾取。这样,上主—你们的上帝会事事赐福给你们。

当代译申24:19 倘若你在田里收割谷物时遗下一捆没有带回来,就不要回去取了,把它留下给那些孤儿、寡妇和外来的人吧;这样,主你们的上帝就要赐福与你,兴旺你所做的一切。

思高本申24:19 当你在田间收割庄稼时,如在田中忘下了一捆,不要再回去拾取,要留下给外方人、孤儿和寡妇,好叫上主你的天主在你做的一切事上祝福你。

文理本申24:19 尔刈田禾、若遗一束、勿返取、当留与宾旅及孤寡、致尔上帝耶和华于尔凡百所为、锡嘏于尔、

修订本申24:19 "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了一捆在田间,就不要再回去拿,要留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好让耶和华-你的上帝在你手里所做的一切,赐福给你。

KJV 英申24:19 When thou cuttest down thine harvest in thy field, and hast forgot a sheaf in the field, thou shalt not go again to fetch it: it shall be for the stranger, for the fatherless, and for the widow: that the LORD thy God may bless thee in all the work of thine hands.

NIV 英申24:19 When you are harvesting in your field and you overlook a sheaf, do not go back to get it. Leave it for the alien, the fatherless and the widow, so that the LORD your God may bless you in all the work of your hands.

和合本申24:20你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拼音版申24:20 Nǐ dá gǎnlǎn shù, zhī shàng shèngxia de, bùke zaì dá. yào liú gei jìjū de yǔ gūér guǎfu.

吕振中申24:20 你打橄榄树以后,枝子不可再查看;那要给寄居的和孤儿寡妇。

新译本申24:20 你打橄榄树以后,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

现代译申24:20 你们采摘橄榄,摘了一次以后,不可再去摘剩下的;要把剩下的留给外侨、孤儿,和寡妇。

当代译申24:20 你摇橄榄树的果子时,不要摇尽树上的果实,应该留下一些给那些孤儿、寡妇和外来的人。

思高本申24:20 当你打橄榄树时,不要再回去打树枝上所剩的,应留给外方人、孤儿和寡妇。

文理本申24:20 既扑橄榄、毋得再扑、必归宾旅及孤寡、

修订本申24:20 你打了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

KJV 英申24:20 When thou beatest thine olive tree, thou shalt not go over the boughs again: it shall be for the stranger, for the fatherless, and for the widow.

NIV 英申24:20 When you beat the olives from your trees, do not go over the branches a second time. Leave what remains for the alien, the fatherless and the widow.

和合本申24:21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拼音版申24:21 Nǐ zhāi pútaóyuán de pútào, suǒ shèngxia de, bùke zaì zhāi. yào liú gei jìjū de yǔ gūér guǎfu.

吕振中申24:21 你割取葡萄园的葡萄以后,所剩下的不可再摘尽了;那要给寄居的和孤儿寡妇。

新译本申24:21 你收取葡萄园的葡萄以后,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

现代译申24:21 你们采摘葡萄,摘了一次以后,不可再去摘剩下的;要把剩下的留给外侨、孤儿,和寡妇。

当代译申24:21 采摘葡萄园里的葡萄时也是一样,摘过以后就不要再拾取,剩下来的应该留给那些有需要的人。

思高本申24:21 当你收获葡萄时,不要再摘取所剩下的,应留给外方人、孤儿和寡妇。

文理本申24:21 既摘葡萄、毋得再摘、必归宾旅及孤寡、

修订本申24:21 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掉落的不可拾取,要留给寄居的、孤儿和寡妇。

KJV 英申24:21 When thou gatherest the grapes of thy vineyard, thou shalt not glean it afterward: it shall be for the stranger, for the fatherless, and for the widow.

NIV 英申24:21 When you harvest the grapes in your vineyard, do not go over the vines again. Leave what remains for the alien, the fatherless and the widow.

和合本申24:22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

拼音版申24:22 Nǐ ye yào jìniàn nǐ zaì Aijí dì zuò guō núpú, suǒyǐ wǒ fēnfu nǐ zhèyàng xíng.

吕振中申24:22 要记得你在埃及地做过奴隶;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这话。

新译本申24:22 你要记住你在埃及作过奴仆,所以我吩咐你遵行这话。”

现代译申24:22 要记住,你们在埃及作过奴隶,所以我命令你们遵行这诫命。

当代译申24:22 当记得你也曾在埃及作过奴隶,所以我命令你要这样做。”

思高本申24:22 总应记得你在埃及地曾做过奴隶:为此我吩咐你应遵行这条命令。

文理本申24:22 当忆昔在埃及、尔为奴隶、故我命尔行此也、

修订本申24:22 你要记得你曾在埃及地作过奴仆,所以我吩咐你遵行这事。

KJV 英申24:22 And thou shalt remember that thou wast a bondman in the land of Egypt: therefore I command thee to do this thing.

NIV 英申24:22 Remember that you were slaves in Egypt. That is why I command you to do this.

申命记第24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申命记第廿四章   第 24 章 

  申 24:1-4> 不喜欢了就休妻?是这意思吗? 

  24:1-4 有人以为这一段经文赞成离婚,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它只是承认在以色列人之中已有的习俗。我们对这四节经文,必须按照它的目的来理解;它绝不是劝人随心所欲地休妻。离婚乃是夫妇二人永远结束夫妻关系。人一旦仳离,与别人再婚以后,绝不可以与离婚的一方破镜重圆( 24:4 )。这种规定,防止为微不足道的事而拆散婚姻,以后又随随便便地复合。它的目的是叫人在离异以前,要三思而后行。 

  24:5 新婚的夫妇在头一年要形影不离地在一起。不要将不必要的重担加在他们身上,以使他们在享受新婚之乐时有机会建立关系,达致成熟坚强,以负起众多的责任。园丁在小盆子里开始培植秧苗,让它生根,然后才把它分种到田间。所以人在结婚之初,不要有太多的外间压力与分心的事,以保护婚姻关系,使之坚强。不要对新婚者指望太多,或要求太多,因为他们需要充分的时间与精力,来建立牢固的婚姻。 

  申 24:10-22> 我对穷困的人,是报以同情、怜悯?还是冷淡、不屑?甚至讨厌? 

  24:10-22 神在全部旧约之中,都吩咐子民要公平地对待穷人。人常常把穷困的人看为懒惰或没有工作能力,但实际上他们可能是受欺压、被剥削的人,又或是环境使然。神叫我们尽可能帮助贫困者。神的公平不容许人向不幸者取利,或者要他们急速归还贷款。相反地,祂的律法给穷人一切的机会去改善生活,又给无力之人提供仁慈的选择。没有人能与穷人完全隔绝,神要我们公平地对待穷人,尽自己本分来帮助他们。 

  申 24:19-21> 设身处地为穷人着想,这种爱能从我身上流露出去吗? 

  24:19-21 神吩咐祂的子民要留些庄稼在田里,不要割尽,好让寄居的与孤儿寡妇拾取。这称为拾麦穗,算是第二次收割,可使拾穗之人得到食物。神订出这律法多年以后,路得在波阿斯田里,跟在收割庄稼之人的后面拾取剩下的麦穗,使她自己与婆婆拿俄米有粮食可吃(参得 2:2 )。波阿斯在多年以后遵行了这个条例,使路得能获取食物。路得是主基督家系中的妇女。
──申命记第24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申命记第24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k. 离婚与再婚(二十四1~4)   这里所谈的,是个特别的案例。它并不是在大体上讨论离婚(和合本译「休妻」),而只是讨论离婚之后的再婚。人和妻子离婚以后,妻子若和别人结婚,而那人却死了,或是也和她离婚,女子的前夫是禁止和她再婚的。本段藉几个条件,来为这案例在法律上下定义。以致在整个句子之中,条件子句占了三节经文之多(参︰出二十一1~6,那里也有特长的条件子句)。是以这是条件式的律法。

  1. 第一个条件是丈夫在结婚之后,发现妻子有甚么不合理的事(直译「某事上的赤露」)。这个名词的确实意义并不清楚,我们可以推测这是指不正当的裸露、或不合女性身分的行为。它不能是指奸淫,因为奸淫的惩罚是死刑。这里描述了离婚的步骤。丈夫要写一封休书(直译「切断的文书」),放在女子手中,把她遣走。

  何西阿的事迹(何一~三),是一个妻子不忠贞,但依然拒绝和她离婚之人的故事。故此他在寻到妻子以后,有权把她收回。如此,以色列虽然向神不忠贞,神仍是忠于以色列,没有把她弃绝(参︰耶三1~8)。

  2、3. 第二个条件是女子成了别人的妻子;第三个条件则是那人恨恶她
──申命记第24章即她失去了他的爱
──申命记第24章或者是他死了。

  4. 在此,条件子句「若……就要」作为条件式律法的结论。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再娶她为妻。理由是她已经玷污,把她娶回是耶和华所憎恶的。这里用上了〔神〕所憎恶的(toeba)一辞,表示这律法基于某种古代宗教(祭礼)上的概念(参二十二5,也是用同一个字)。进一步的理由是这样做会使……地被玷污。淫乱会玷污地的概念,旧约好几个段落都有提到(如︰利十八25、28,十九29;民五3;耶三2、9;何四3)。

  如此,二十四章1~4节的律法,究竟有甚么目的呢?有人提出它是为了阻止草率离婚。有人把它看为对奸淫的障碍。又有人相信它所着重的,是对这种结合自然的厌恶。但认为这些律法之目的,是要保全第二个婚姻的看法,也是有价值的。离婚者第二次结婚后,前夫就没有可能再要她回来了。重修旧好既被禁止,第二个婚姻就得到了保证326。

  以上的评论之外,在以色列以至整个古代近东,对离婚最大的吓阻却是经济上的。丈夫不但要退回妆奁,更有可能要向前妻付出其他的补偿。

  这条法例后来引起了不少讨论。沙买(Shammai)和希列(Hillel)两个拉比学派,争论最初离婚的理由是甚么。先知辩论耶和华究竟有没有休弃妻子以色列,又会不会把她收回。这条律法的几个要点,耶利米书三1~3都可以找得到。何西阿和他妻子,也有同样的问题。在何西阿的案例中,这条律法似乎暂时失效(何三)。

  我们必须承认律法细看之下,根本没有说明离婚真正的理由是甚么
──申命记第24章虽然在当时,这也许十分明显。以色列以外的世界,离婚十分常见,也很容易实行。这条律法提供了一些路标。男人只要(一)有足够理由,又(二)预备好合法公文放在妻子手中,就可以休妻。这里虽然没有说明,这案件大抵也会呈交到官员面前。这些法律程序也能够成为吓阻。眼前这律法也有可能是不赞成离婚的表示(参︰玛二14~16),因为犯这罪的结果也和奸淫一样,是可憎恶的(利十八20;民五12~29)。事实上,旧约并没有一条律法或者神谕的设定,是要人离婚的。这可能是闪族世界对离婚习以为常,所以被接受为现实。这律法可能有使离婚严重化的作用,因为它减低了收回妻子的可能性。此外,它又能吓阻轻易地把女人转交别人,而使她被玷污的行为。这律法的实际结果,是女人的地位得到提升。

  耶稣在新约中教训说,在婚姻之中男女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祂认为离婚所以能够发生,不过是因为人的心硬。无论如何,根据创世记一27和二24,神原意中婚姻的目标,是一男一女终身彼此忠贞。这个结合中的权益,凌驾在世上其他权益
──申命记第24章甚至父母的权益
──申命记第24章之上(可十1~12;太五31、32,十九1~12;路十六18)。耶稣关乎婚姻本质和潜能的理想,是基督徒绝对不可妥协的标准。

  l. 各种社会律法(二十四5~二十五4)

  5. 免服兵役。这条律法属于圣战律法的一类。这样的律法和现代国家似乎格格不入,但在申命记中以色列人保证有后,远比能够参加圣战重要。这人可以有一年休假来陪伴妻子(参二十7),以确保她的幸福,并开始新的家庭327。

  6. 磨石不可用作抵押。这是一条独立的绝对性律法,目的是要保障贫穷的人。古时的磨由两块石头砌成,上面的可以转动,下面一块是固定的。磨在希伯来语是 rehayim,是个双数的字;而上磨石则是 rekeb,直译「骑士」。人向邻舍借贷时,把他的磨,甚至磨的一部分用来作抵押(和合本译「当头」),就是剥夺他日用的粮食(参︰10~14)。这是拿他生命作当头的意思328。

  7. 严禁拐带人口。这里复述了出埃及记二十一16,甚或申命记五19的律法。如果有人把同胞掳来虐待,或者出卖为奴
──申命记第24章可能是卖到外地
──申命记第24章这人就要判处死刑。从其他法典也禁止这种行为看来,这种罪行在古代近东一定很普遍329。这条律法是用条件形式「若……就」表达的。当奴才待他这个动词,有「苛待或虐待」的意思(参二十一14)。拐带人的不论是把人留下来自用,还是卖到外国,都一定要处死。这样,以色列便能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我们已经看过,上面这个公式,申命记好几个地方都在谈及死刑时用上(十七12,十九11~13,二十一18~21,二十二21、22~24)。这条律法须和十五章12~18节同看,自愿为奴是可以的。

  8、9. 大麻疯。本段当与民数记十二10~15引述米利暗,以及利未记十三、十四章祭司处理大麻疯的律法同看。这两节在原文以你要谨慎开始,所用的措辞并非律法形式,而是解经的形式。再者,经文直接称呼受众,而这个句子,也由你要谨慎的第二人称单数(和合本译作复数「你们要谨慎」),转为以下的第二人称复数。他们必须顺从利未族祭司的指示。大麻疯(saraat)一辞有广泛的意义,包括了各种的皮肤病。这个用辞实际上也可以应用在衣服和房屋上(利十四),似乎也是表示物件在礼仪上不洁的字眼330。

  10~13. 有关贷款的律法。向以色列同胞收取利息虽然违禁(二十三19、20),取去某些物件作为担保却是可以的。但借贷者的自由,却受到了保证。物主不可以进入借贷者家中收取抵押品(和合本作「当头」)。欠债者可以自己把抵押品
──申命记第24章通常是一件衣服
──申命记第24章拿出来。他家庭的神圣,因而不会受到侵害。申命记的作者特别关心穷人的境遇。抵押品必须在日落以前归还,使这穷人可以睡得安舒(参︰出二十二26、27)。这种对穷人的关爱不但能够使穷人满心感激,更会使债主蒙福,因为这种慷慨的态度,在神眼中被看为义(sdaqa)。

  14、15. 雇工的保障。人能否得到工资,很受耶和华的关注。困苦穷乏的劳工不论是弟兄(ah)以色列人,还是寄居的外侨(ger),都不能受到欺压。他的权益不能受到剥削,他每日的工资,必须在日落之前给他。他贫穷没有积蓄,需要(把心放在)这些金钱。由于耶和华关心他的处境,他的需要不得满足就会呼求耶和华,耶和华就把雇主视为有罪(罪就归你了)。(参︰利十九13;玛三5;雅五4)

  这个部分(6、7、10~13、17、18、19~22节)有很强的人道动机。以色列对于盟约家庭的了解,其中一个基本要点就是从埃及拯救以色列的那位,特别关心享受权益较少,以及软弱的人。

  16. 一人做事一人当。这里所确定的法律原则十分重要。家庭团结是闪族的特色之一,族长和半游牧社会尤甚(书七24及下;撒上三29,二十一1及下)。后来亚玛谢因为打破当时传统,而受到了赞赏。他处死行弑他父王的人,但没有杀死凶手的儿子,各人……为本身的罪而死(王下十四6)。部分学者认为个人责任,是以色列后期才出现的概念。这看法不能接受,因为个人责任的原则,可能十分古老。不少古代近东国家,都明显地有这概念。研究《汉摩拉比法典》以及其他文献,就能得到证明。然而《汉摩拉比法典》在某些部分中,也规定儿子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因父亲的罪行而受罚。换言之,代罪在某些案件中是容许的。建屋的人若果粗心大意,导致屋主因为房屋倒塌而丧子,建屋者的儿子就要被处死331。

  本节直接抵触米索不达米亚的法律原则。《汉摩拉比法典》律法第250及251条,以及出埃及记二十一章28、29节有关会触人之牛的律法,两者之间也有值得留意的地方。依照《汉摩拉比法典》律法第250条,牛把人触死的事件如果是意外,就不能提控。但依照出埃及记二十一28,这牛却要杀死。理由显然是这牛流了人血,要承担这客观罪行的罪咎。但牛主却无须负起法律上的责任或后果。但牛若果向来都有触人的毛病,而主人却不采取预防措施,以致有人因此丧生,《汉摩拉比法典》律法第251条就规定罚款,而出埃及记二十一29却指定要处死这个疏懈的人。然而由于这人并非亲身犯罪,他可以有机会赎回自己的性命。在死者家人同意之下,他可以付出赎金。但这不是《汉摩拉比法典》中的金钱赔偿,而是赎回他已经丧失的性命332。

  17、18. 软弱无助者的保障。律法首先以简单的绝对性的方式表达。对寄居者以及孤儿寡妇等无助的人施行公义,是古代埃及、迦南、以色列等地一切的道德家,典型的论题。旧约坚持保护软弱者的义务,不独属乎君王(诗七十二12~14),全社会都当负起(申十18,二十七19;出二十二22,二十三6~9;利十九33;箴二十二22)。特别提到的,是没收寡妇衣服作为抵押的行径。这样关心软弱无助之人的理由,再次是因为以色列在埃及地,也是无助的奴隶,耶和华却救赎(pada)了她。其他段落把利未人也包括在内(十四29,十六11~14)。

  19~22. 拾取遗穗的律法。 19. 这里所保存的段落讨论的,是人在收割之时,忘记而留下了一捆禾稼。然而他们也有责任留下部分的庄稼,给以色列中没有土地的人拾取。这样做的目的,是帮助寄居者与孤儿寡妇
──申命记第24章即以色列中穷困的人
──申命记第24章以补充他们不足的生计。路得拾取遗穗,这事件的背后就是存在着这个原则。这种做法在古时可能是对神只或田地精灵的祭礼。但在以色列,给予地中穷人的礼物实际上是对耶和华的献祭(利十九9、10,二十三22)。祂会因此在以色列人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给他们。

  20、21. 类似的律法在橄榄和葡萄收成上,也同样有效。

  22. 参18节。出埃及时仍是孩童的人,年纪已经增添四十年了;他们仍会记得为奴的日子。这命令对他们虽然特别有意义,我们仍需记得,每一代的以色列人都要藉着活泼的想象力和对祖先的认同,经历他们所得的救赎。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申命记第24章-申命记第24章-新旧约圣经辅读注释

申命记第廿四章   婚姻问题(二十四 1 ~ 9 ) 

  “不合理的事”( 1 )究竟代表什么较难肯定;但相信这并非指贞洁的问题,因前面已提及不贞者当受的刑罚(二十二章)。因此,多数解经家均认为是指身体的缺陷,如不能生育等,这等人也因此可能容易于再婚后亦遭同一的待遇。但圣经告诉我们,离婚并不是最佳的办法,如撒拉、利百加、拉结、哈拿等,虽不生育,但因夫妇均敬畏神而蒙神赐他们后嗣。倘若人执意另娶,他必须谨慎,免犯淫乱的罪( 4a ),这条例重神对淫乱的严禁,也指出人要为他所作的事负责任。 

  新婚者可以放假一年实在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他们既要建立一种新的关系,又要调节生活节奏,且要建立自己的新家园。今日,人也当重视其婚姻生活的建立,而这种建立是要付上时间的。笔者将这种关系的建立推至信徒与神的关系,你花了多少时间与主建立美好的关系呢?这种关系的建立,是透过牺牲、付出而得的。 

  “磨”是制造日常食粮的机器,将之与人的命相比( 6 ),可见它在日常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亦足见神看顾穷人日常生活中细微之需要。 

  拐带人口者罪当处死,其背后的意义是僭夺了主宰生命的权利,神才是生命的创造者与主宰。什么时候人要抢夺神的位分,神必然施以惩治,这也是一种神绝不喜悦的罪恶。 

  有关大麻疯的条例,详记于利十三章之中,可参看之。 

  思想  婚姻生活一再被强调,反映出神以何种态度对待婚姻呢?我对婚姻又持何种态度呢? 

  信任与怜悯(二十四 10 ~二十五 4 ) 

  为借方保留一些“私隐”,可能是二十四 10 ~ 11 的背后原因,而另一个原因是贷方在借出款项时除出于利益外,还要存爱心去授予;或更甚者,贷方可能是在受欺骗的情况下借出,但他亦不当以不信任的态度作基础。借方应拥有保留选择当头(即抵押品)的权利,因为物件的重要程度他最清楚。这种借贷方式的重点在对人的信任并在爱中施予,让我们也有这种甘心爱他人的动力。另一种的借贷是对极穷乏的人,他唯一可作抵押的是他的外衣,贷方也当因爱顾他而每晚归还他,使他有保暖的衣服,这样的行为,能使自己得到神更大的祝福。 

  作“散工”的工人,每日的工钱供给生活的一切,扣押工钱使他们得不到身体上的供养,这种罔顾他人的举动,会招致神的忿怒。 

  二十四 16 是个人为自己所行承担结果的典型句子,虽然神常说对敬畏祂的人施慈爱,自父及子至千代;但对违背的人则施罚只至三、四代,这是一种强烈的对比,衬托出神慈爱的深厚;然而,神的基本原则是按人所行的回应他,因此,每人都要为自己所行的事负上责任,不能推诿。 

  怜爱孤儿寡妇以纪念以色列人也曾受欺压(二十四 17 ~ 18 ),神怎样看顾他们,他们也当这样看顾其他有需要的人,这才配得上称为神的选民。二十四 19 ~ 22 是一些具体的例子。今日我们也要善待有需要的人,但当然是以不同的方法实行了。 

  二十五 1 ~ 3 是对受罚者的一种保障,免刑罚过重而有终身损伤或生命危险。这样的吩咐也暗示人性的一种罪恶倾向
──申命记第24章没有怜惜的心。愿意我们以更多的爱与接纳来代替我们的憎恶与仇恨。 

  思想  善待他人是一种损失吗?你愿意因为爱弟兄的缘故,放弃你一些应有的权利吗?
──申命记第24章《新旧约辅读》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申命记第24章-圣经串珠版注释

申命记 第廿四章 注释   1-22 有关离婚和人情常理的条例 

  1-4 休妻 

  1「不合理的事」:23:14译作「污秽」,

      指不洁净的事(但不会是奸淫,因淫妇必须接受死刑),这里或许指妇人生理的缺陷, 

  如不能怀孕生育等。 

  4 禁止男人重娶自己休过的前妻,间接防止当时的人随意离婚(参主耶稣对此法例的阐释,太19:3-7)。 

  「妇人玷污」:对她的前夫来说,她已是不洁净,不能再次结合。 

  5-22 一些强调人道和情理的规条 

  5 刚结婚者可缓兵役一年,使双方得到适应,妻子感到快乐。 

  6 不可拿他人的磨石作抵押品。 

  以色列的家庭多有一架小型的磨粉机。每天早上,主妇们都藉着它的操作取得面粉,为家人造出面包。人若取去机器上的磨石, 

  机器便不能操作,使这家人的生活大受妨碍。 

  7 有关拐带和绑架人的禁例,参5:19注。 

  8「大麻疯」:乃可怕的传染病(参利13-14章)。 

  9「米利暗所行的事」:参民12章。 

  10-13 禁止拿邻舍的当头过夜 

  12「当头」:在此指毡型斗蓬 (见出22:26注)

      ,以色列的贫苦人日间把它穿在身上作衣裳,晚上用它来作被子盖。取去邻舍 

      的当头会导致别人不蔽体,饱受寒熬之苦,极不合人情。 

  14-22 

  这些律法充满了浓厚的人情味,无论对待穷人寡妇、孤儿及寄居的外人,都充分流露出爱人如己的基本精神。 

  16「被杀」:指受死刑。 

  20「打橄榄树」:即摇动树枝,让熟橄榄跌落地上。 

  思想问题(第 24章) 

  1 有关休妻的条例( 1-4),主耶稣在新约曾作什麽解释? 参可 10:1-12。 

  婚姻之约既是应尊重的,人择偶应如何谨慎其事? 

  2 以色列人若恶待同胞( 7),便要受极刑。 

  基督徒若使教内弟兄姊妹在信心上或利益上受亏损,是否也该受谴责?参可 9:42;

      林前6:6-8等。 

  3 试从民 12章找出米利暗患上大麻疯的原因。 

  这给我们什麽警惕呢? 

  4 对待欠债人和雇工,怎样是对,怎样是错?参 10-15节。 

  在今日高度竞争的社会里,常有欺压他人、利用别人来巩固自己地位的事,信徒当如何保守自己、讨神喜悦? 

  5  16节的条例有保护的作用。 

  基督徒当如何运用这种处事分明,不感情用事的原则? 

  6 以色列人在秉公行义、怜恤孤寡的事上要记念什麽? 

  神救赎信徒的恩典,当怎样激励信徒爱人如己呢?参太 18: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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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24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申命记

申命记第二十四章

24:1 摩西的律法许可离婚,但此处立法的重点(1-3节)是在离婚的妇人再婚之后,如果现任丈夫已故或与她离异,禁止她回到前夫那里重圆。

本节又规定了男方提出离婚应循的手续。妻子有“不合理的事”,也许指不守妇道,但决非奸淫,因为女子若犯奸淫罪须用石头打死。先知何西阿的妻子虽不贞,却不肯把她休掉,后来把她找回重修旧好。主耶稣认为休妻另娶,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等于犯奸淫,人娶了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祂重申婚姻制度为神所定,夫妻为神所结合,不可分开,禁止随便离异(太19:3-9)。其实摩西的立法也不是赞成离婚,而是由于人性软弱,不得已而对这种处理婚姻关系的不良方法,在法律上作出严格规范。

24:5 本节至25:4所载各例,涉及范围广泛,但基本上都是有关人道原则的安排。特别针对新婚夫妇、借贷者、仆婢,以及社会上易受损害的人。本节乃准许新婚男子免役一年,得享室家之乐,也可以有子嗣承继家门。

24:6 取磨石作抵押,并非磨石本身有何金钱价值,而是作为一种生产工具,取去之后令人生活无着,以迫他还债。这条法例在保障穷苦者不受压榨。磨石分上下两块,只取上磨石,磨子一样不能操作,与取去全磨石无异。

24:7 此法例也见《出埃及记》21:16,严惩贩卖人口,犯者处死。

24:8 参《民数记》12章有关女先知米利暗患大痲疯的记载及注。今天所知的痲疯病不见于旧约时代的近东,原文saraat应作“皮肤恶疾”解。

24:10 参看《出埃及记》22:26注。律法不许藉借贷方式牟取暴利,但借钱给人可取抵押(当头)。此处条例规定债主应尊重债户的主权,“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外衣”象磨石一样,也是穷人维持生命(御寒)的必需品,不可押住过夜。

24:14 做工的应得工价。不问是以色列同胞或是寄居的,都不可欺压,日落前应把工资给付;免得他向神呼求,以致看顾贫苦人的神来刑罚雇主。

24:16 个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神的公义审判只追究犯法者个人,不殃及他人;父子至亲也不因父有罪而杀子。这是摩西律法与当时米所波大米的律法一大不同处。

24:17 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受苦,神拯救过他们;现在,他们也应体恤寄居的、孤儿与寡妇,在他们有困难时,不可乘人之危。参《出埃及记》23:6,9;《申命记》27:19。

24:19 看《利未记》19:9-10。这里特别提到橄榄树。为了人道的理由,社会应有救济与抚恤的安排。拿俄米与路得靠这制度可以在以色列地生活下去(得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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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24章-马唐纳圣经注释

申命记注释   11.离婚与再婚(二四1~4)

  人可以为了妻子的不洁净而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去。这样,她就有自由去嫁别人(休书是不可缺少的,为的是保护离婚妇人免遭控告犯淫乱之罪,因为这项罪是要被判死刑的)。但若她的后夫死了或把她休了,她的前夫就不能再娶她为妻。有人以为这一段经文赞成离婚,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它只是承认在以色列人之中已有的习俗。我们对这四节经文,必须按照它的目的来理解;它绝不是劝人随心所欲地休妻。离婚乃是夫妇二人永远结束夫妻关系。人一旦离婚,与别人再婚以后,绝不可以与离婚的一方破镜重圆。这种规定,防止为微不足道的事而拆散婚姻,以后又随随便便地复合。它的目的是叫人在离异以前,要三思而后行。

  耶和华曾给了以色列一封休书(耶三1~8);但到了将来,他在洁净了她的不忠之后,要再娶她回自己。啊,神丰盛的慈爱是何等的深;他是那么屈尊降贵去爱那不可爱的!

  12.各种社会法(二四5~二五4)

  二四5 男人新婚的第一年不用从军出征,这样他可以有时间去培养和坚固他的婚姻,以及生儿育女,开始一个家庭。他若出去打仗而阵亡,名字就会从以色列中被删除,除非有至近亲属为他续后。这个近亲买赎者是能够又愿意娶他寡妇的至近亲属。这段婚姻中所生的头一个男丁,就成为前夫的后嗣。这样做可以延续家族的名字,并把产业保留在家族里。

  二四6 由于磨石是一个人的生计,所以不能被要求用作商业交易上的当头(当头是作为贷款的抵押品)。无论取了人家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都是剥夺他磨谷的权利。

  二四7 拐带人的或贩卖奴隶的,都要被治死。

  二四8~9 以色列人要遵守特别的大麻风的灾病的预防措施,照先前指示利未人的去行。这里举了米利暗的例子作为一个警告,其用意可能是作为一种提醒,即在社会中地位最高者,也不能幸免这种疾病,他们照样可能很容易引起传染病,除非是依照有关规定去做。米利暗长大麻疯的事,记述于民数记十二章九至十五节里。

  二四10~13 人不能闯进邻舍的家去拿当头。他若是穷人,拿了自己的衣服作当头,每天日落的时候,债主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

  二四14~15 雇工的工价要当日付清。

  二四16 没有人要为另一个人的罪而被杀。

  二四17~22 要向寄居的、孤儿寡妇显出公义(正直)。不可彻底收割禾田。落穗要留给孤苦无依的人。收割橄榄树和葡萄树也一样。薛德评论说:“他们自己在埃及穷苦受欺压的记忆,应提醒他们慷慨地给贫穷的流浪者、寡妇和孤儿留下麦穗。”当约翰纽顿重生的时候,他把第22节用大字写了出来,挂在他的灯罩上,作为经常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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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24章-21世纪圣经注释

申命记   注释 

  二十四 1 至二十五 16 其它律法 

  第 1-4 节的律法容许以色列人离婚,虽然耶和华恨恶这事,如别处所载的(玛二 16 )。(然而,请留意男人在两种情况下不可把妻子休弃;二十二 19 、 29 。)此律法无意视离婚为合理的。人休妻的理由(「见他有甚么不合理的事」)是不清晰的;那可能是一些礼仪上的不洁净,或不孕,或荒淫。无论如何,经文没有说那是休妻的充分理由。这条律法的重点只是防止被休弃的妇人在第二段婚姻结束后,再返回第一任丈夫的家(耶三 1-5 以这一点为前提)。此律法的目的是使休妻的事显得严肃和难以易转,以免人轻草率行事。 

  第 5 节的律法与二十章 5 至 7 节的律法有关,那是豁免从军的一些条例。此处进一步说明新婚者可豁免所有公务。此律法的重点在于要生养儿女,但使妻子快活的目的,也是申命记特有的重点;申命记强调应许地能使整个民族得着祝福。 

  第 6-7 节说明为贷款而拿取抵押品是可容许的(并参 10-13 节)。然而,此抵押品必须不影响借款人基本生活的权利,或赚取生计的能力(比较二十三 17 )。保障所有以色列人的生命也是第 7 节的基础,这精神也在不可杀人的禁令中(五 17 ),也在那关乎奴隶制度的律法中(十五 12-18 )。没有一个以色列人可以完全控制另一个以色列人的生命。 

  第 8-9 节是关乎皮肤病的律例(大麻疯所指的,可能是范围更广的皮肤病)是参照别处的律法,如利未记十三至十四章的律法。该处为患病者提供礼仪上得洁净的方法。此律例只要求人留心遵守那些律法中的指引。 

  第 10-13 节的律法与第 6 节的律法有关。此处再次指出,拿取抵押品的原则是,不可藉此欺压贫穷人,或使他陷入艰苦的生活中。第 11 节的命令是在一个人陷于困境时,人也要尊重他的自由和尊严。第 13 节下提醒人,贷款给别人应是慷慨的行为,要取悦神,并要尝试使贷款的人复兴起来。 

  第 14-15 节延迟付工价可以使穷苦的人陷入不必要的困境中。相反地,公平地对付工人,是把圣约的理想付诸实行的另一种方法(参太二十 1-6 )。在现今的环境中,这律法可指公平的雇佣条件,也许亦谴责不良的生意手法,如刻意延迟清还债项。 

  第 16 节的律法肯定每一个人在律法上的责任(这观念在结十八逐渐显示)。这与五章 9 节并没有矛盾,该处是关乎神的公义,而要点是罪的影响会延伸至后代。 

  第 17-22 节的律法是关怀那些不能自谋生计的人,就是寡妇、孤儿,和寄居的人(即新移民)。别处经文也吩咐以色列人要特别关怀这些人(十四 29 )。此处清楚指出他们得到律法的完全保障。给寡妇的恩待比平常的抵押条例更宽松( 17 节;比较二十四 12-13 )。以色列人本身在埃及时也是无助的,他们需要神的帮助,才得以自由和昌盛( 18 节);此处再指出以色列人的过去,给她现在的行为提供了模式。 

  关乎收割的律例,包含了二十三章 24 至 25 节的观念,只是从相反方面去看。田地的主人在收割时应刻意留下一些农作物,给那些没有农产资源的人。这样,以色列中每一个人都能享用应许地上之出产的权利,再次得到肯定(比较路得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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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24章-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申命记  24:1  

  休 书:离 婚 是 人 类 的 罪 所 导 致 的 结 果(比 较 太19:8)。1~4节 是 神 赐 给 古 代 以 色 列 人 合 宜 处 理 离 婚 事 务 的 指 示。 关 于 这 些 经 文 应 当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1.  “ 不 合 理 的 事”很 可 能 指 奸 淫 以 外 的 可 耻 败 坏 行 为。 因 为 如 果 人 犯 了 奸 淫 罪, 当 受 的 刑 罚 不 是 离 婚 而 是 被 治 死(比 较22:13~22)。 

  2.  “ 休 书”是 男 方 给 女 方 的 一 种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文 书, 借 此 表 明 婚 约 已 被 解 除, 女 方 的 行 为 受 到 保 护, 不 受 来 自 前 夫 的 任 何 约 束。 

  3.  妇 女 接 到 休 书 以 后, 就 有 再 婚 的 自 由。 然 而, 如 果 她 的 第 二 次 婚 姻 再 告 结 束, 她 就 不 可 再 回 到 前 夫 那 里(2~4节)。 

  4.  无 论 如 何, 离 婚 都 是 一 个 悲 剧(比 较 玛2:16;参 创2:24注), 但 是 符 合 圣 经 要 求 的 离 婚 不 是 罪(参 太19:9注;林 前7:15注)。 神 自 己 也 因 着 以 色 列 人 的 不 忠 和 属 灵 的 奸 淫 而 离 开 她(赛50:1;耶3:1,6~8)。 

  24:14  

  困 苦 穷 乏: 神 时 常 警 戒 以 色 列 人 不 可 趁 机 在 穷 人 身 上 渔 利 , 要 以 恩 慈 和 敬 重 的 心 对 待 穷 人。 如 果 信 徒 不 能 公 平 地 对 待 穷 乏 之 人, 就 要 受 到 神 的 审 判 和 定 罪(15节; 比 较 雅5:1~6; 参“看 顾 穷 乏 人”一 文)。 

  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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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24章-每日研经丛书注释

申命记第廿四章   社会中的一些问题(廿四 1-9 ) 

  在现代社会里,结婚、离婚不仅受法律所规范,同时,除非它由被承认的官员在合法的场所(教会和结婚登记处,或到法庭离婚)所督导或宣布,否则均属无效。然而,在以色列,这两种情况纯属家务事,不牵涉到官员,也几乎没有任何文件;而休书则为例外,它是不可或缺的,为的是保护离婚妇人免遭控告犯淫乱之罪,这项罪是要被判死刑的(参十二 22 )。从一至四节中,我们可以猜想,在迦南人的圈子里,离婚及再婚是自由许可的;但再一次,以色列本身定下较高的标准。而耶稣在这件事上定了一个更高的标准,参马可福音十章二至十二节。 

  虽然五节也谈到婚姻,和本章其他各节一样,表现出对人们幸福的关心。现代军队尚未对新婚的人设想得这样周到;但必须记得,申命记想到的并非是专业的军人,而是一般农夫,他们在国家发生紧急情况下,极可能要被征召入伍。廿四章五节中的律法,清楚显示上帝为人类所设计的,包括无羞耻的婚姻及婚姻之爱。 

  六节开始谈论的主题是当头;十至十二节中也继续谈到这个题目。 当头 是作为贷款的抵押品,因此,我们这里所见是极贫穷的人们。债主也许会指定某件他的艺术品,希望作为当头。 磨石 (包含两块石头;底下的石块较重, 上磨 石则较为轻便)可能是最易被拿走的东西。因为它是家家户户不可缺少的东西,而负债人会尽快想尽一切办法将它赎回。因此,申命记完全禁止这类作法,为的是保护穷人。 

  七节禁止诱和奴役他人。倘若任何种类的偷盗皆为上帝所不许
──申命记第24章如十诫中第八条诫命所宣告的
──申命记第24章那么,诱更为祂所厌恶。 

  八至九节转至我们所谓生保健的事。 麻疯 不是我们今天所认识的那种样子,它包含各种类的皮肤病,而最可怕的是它为一种传染病,如瘟疫那样。在一个没有医生,且只有非常原始的医药知识的社会里,重要的是,任何明显又严重的皮肤病,必须只有按照那些有能力处理这状况的人所吩咐的去做,这些人就是 祭司利未人 (利十三和十四章记载给他们的详细的指示)。这里提到摩西的姊姊米利暗,其用意可能是作为一种提醒,即在社会中地位最高者,也不能幸免这种疾病,他们照样可能很容易引起传染病,除非是依照有关规定去做。米利暗长大麻疯的事,记述于民数记十二章九至十五节里。原始社会典型的将疾病看成是宗教上的事。现代,显然如果我们罹患某些疾病,我们会去医院,而非前往牧师的住所。然而,疾病和健康,甚至是生与死本身,至终是操在上帝手中,它们不能伤害我们。 

  贫穷的人(廿四 10-22 ) 

  廿四章十节以下,整章讲的全是关于保护穷苦人的事。在以农业为生的社会里,在任何家庭中,男人的死亡所造成的损失,等于是剥夺了负担家庭生计的支柱,而 寡妇和孤儿 (在数节中提到他们)通常是极为穷苦的。 寄居者 也和他们并列一起;前来定居以色列的外邦人必然是因为在别处欠债,遭到不平等待遇或压迫才来到这里,因此,他们也是贫苦无依的。除此之外,历史清楚地揭示,外邦人以及外来的居民最易成为偏见、虐待以及社会普遍不公平的牺牲目标。 

  因此,在各方面,申命记试图保护这类的人。它的裁定不易获得律法的支持:例如,律法规定任何农夫都有权悉数收取他的农作物,但十九节中的劝告却与此有别。其中有些裁决是明确的,但任何违约之受害者将违法者送交法办,却是极不可能的事。另一些裁决则较为一般性:‘雇工……不可欺负他’( 14 节),似乎是待解释的事,而‘屈枉正直’( 17 节)包含整个可能滥用律法和诉讼程序的范围。从旧约一些先知所说的话中,显然的,司法制度的弊端证明在当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参赛一 23 :弥七 13 )。因此,我们可将这段看成是发自内心的一项请愿,过于看它是律法的一张表格。 

  在这里的上下文中,十六节或许是禁止一种严重的律法延伸。它在强化较早的律法,这律法保护家庭中的人免因家中某个人犯罪而受牵连。也许无耻的富农对邻近的地产妄用律法的制度,因而拖垮了整个家庭,目的是增加自己本身所拥有的土地。然而,这一段整体看来是只讲给富人听的;它同样适用于一些有财产的人,尽管不多,只要他们有能力借或分享给较贫穷的同胞都算在内。财富的概念在根本上是相对的。 

  申命记廿四章中的呼吁很清楚在当时是必须的。为什么任何人都应当听它呢?这里提供了两个很好的理由:(一)上帝会报答人的慷慨( 19 节),也会惩罚违背这些律法的人( 15 节暗示):(二)以色列人过去的经历,将使得他们容易借债给贫穷的人( 18-22 节)。但在这些明白宣告的理由之外,还有个隐藏的理由,藉引人注意社会的需要,激起人积极的良知,这样来提及这些问题。人类的麻木不仁常是不经意的,或是由于健忘和轻率。申命记这些经文仍然能促使健忘的良知想起较为不幸的人
──申命记第24章不论是在第三世界或在隔壁那条街上
──申命记第24章同时为这些人采取一些积极的步骤。
──申命记第24章《每日研经丛书》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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