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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查经第4章多译本对照查经

《利未记》章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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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利4:1耶和华对摩西说:

拼音版利4:1 Yēhéhuá duì Móxī shuō,

吕振中利4:1 永恒主对摩西说∶

新译本利4:1 耶和华对摩西说:

现代译利4:1 上主命令摩西,

当代译利4:1 主又对摩西说:

思高本利4:1 上主训示梅瑟说:

文理本利4:1 耶和华谕摩西曰、

修订本利4:1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KJV 英利4:1 And the LORD spake unto Moses, saying,

NIV 英利4:1 The LORD said to Moses,

和合本利4: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

拼音版利4:2 Nǐ xiǎoyù Yǐsèliè rén shuō, ruò yǒu rén zaì Yēhéhuá suǒ fēnfu bùke xíng de shénme shì shàng wù fàn le yī jiàn,

吕振中利4:2 「你告诉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永恒主所吩咐不可行的事上、误犯(或译∶不知不觉地)了罪、去行其一件;

新译本利4:2 “你要告诉以色列人说:如果有人在耶和华吩咐不可行的事上无意犯了罪,他必须遵行以下条例中的一样:

现代译利4:2 吩咐他向以色列人宣布:如果有人无意中犯了罪,违反了上主的禁令,他必须遵守以下的条例。

当代译利4:2 “告诉以色列人,倘若有人无意之间触犯了我的诫命,

思高本利4:2 你告诉以色列子民说:若有人不慎,误犯了上主的禁令,做了一件不许做的事:

文理本利4:2 告以色列族云、如有人误干耶和华之命、为所不当为、

修订本利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若有人无意中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条耶和华所吩咐的禁令,

KJV 英利4:2 Speak un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 saying, If a soul shall sin through ignorance against any of the commandments of the LORD concerning things which ought not to be done, and shall do against any of them:

NIV 英利4:2 "Say to the Israelites: 'When anyone sins unintentionally and does what is forbidden in any of the LORD'S commands--

和合本利4:3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

拼音版利4:3 Huò shì shòu gào de jìsī fàn zuì, shǐ bǎixìng xiàn zaì zuì lǐ, jiù dàng wèi tā suǒ fàn de zuì bǎ méiyǒu cánji de gōngniú dú xiàn gei Yēhéhuá wéi shúzuìjì.

吕振中利4:3 若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以致人民有了罪责,那么他就应当为了他所犯的罪将一只牛、是完全没有残疾的小公牛、供献与永恒主为解罪祭。

新译本利4:3 为大祭司赎罪“如果受膏的祭司犯了罪,使人民陷在罪里,他就要为自己所犯的罪,献一头没有残疾的公牛给耶和华作赎罪祭。

现代译利4:3 如果大祭司因自己犯罪,连累了人民,他必须为自己的罪献一头没有残缺的小公牛给上主作赎罪祭。

当代译利4:3 又倘若一个受膏立的祭司犯了罪,祸及众民,他便要将一只毫无残缺的公牛犊,献给主作赎罪祭。

思高本利4:3 如果是一位受傅的司祭犯了罪,连累了人民,他为这罪,应献给上主一头无瑕的公牛赎,作赎罪祭。

文理本利4:3 如受膏之祭司干罪、贻害于民、则必缘其所犯之罪、取纯全之牡犊、献于耶和华、为赎罪之祭、

修订本利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使百姓陷在罪里,他就当为自己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

KJV 英利4:3 If the priest that is anointed do sin according to the sin of the people; then let him bring for his sin, which he hath sinned, a young bullock without blemish unto the LORD for a sin offering.

NIV 英利4:3 "'If the anointed priest sins, bringing guilt on the people, he must bring to the LORD a young bull without defect as a sin offering for the sin he has committed.

和合本利4:4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

拼音版利4:4 Tā yào qiā gōngniú dào huì mù ménkǒu,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àn shǒu zaì niú de tóu shàng, bǎ niú zǎi yú Yēhéhuá miànqián.

吕振中利4:4 他要把公牛牵到会棚的出入处,在永恒主面前、按手在公牛头上,在永恒主面前把公牛宰了。

新译本利4:4 他要把公牛牵到耶和华面前,在会幕门口,按手在公牛头上,然后在耶和华面前宰杀那公牛,

现代译利4:4 他要带小公牛到上主的圣幕门口,把手放在那祭牲的头上,在上主面前把它宰了。

当代译利4:4 他要把公牛带到会幕门口,按手在它的头上,在主面前把它宰了;

思高本利4:4 将牛牵到会幕门口,到上主前,先按手在牛头上,在上主前宰了。

文理本利4:4 牵犊至会幕门、按手其首、宰于耶和华前、

修订本利4:4 他要把公牛牵到会幕的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

KJV 英利4:4 And he shall bring the bullock unto the door of the tabernacle of the congregation before the LORD; and shall lay his hand upon the bullock's head, and kill the bullock before the LORD.

NIV 英利4:4 He is to present the bull at the entrance to the Tent of Meeting before the LORD. He is to lay his hand on its head and slaughter it before the LORD.

和合本利4:5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

拼音版利4:5 Shòu gāo de jìsī yào qǔ xiē gōngniú de xuè daì dào huì mù,

吕振中利4:5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棚;

新译本利4:5 受膏的祭司要取一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那里。

现代译利4:5 然后,大祭司要拿一些小公牛的血,带到圣幕里面,

当代译利4:5 然后,祭司要取一些祭牲的血,带进会幕去,

思高本利4:5 然後受傅的司祭取些牛血,带进会幕,

文理本利4:5 受膏之祭司、当取犊血入会幕、

修订本利4:5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那里。

KJV 英利4:5 And the priest that is anointed shall take of the bullock's blood, and bring it to the tabernacle of the congregation:

NIV 英利4:5 Then the anointed priest shall take some of the bull's blood and carry it into the Tent of Meeting.

和合本利4:6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拼音版利4:6 Bǎ zhítou zhàn yú xuè zhōng,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duì zhe shèng suǒ de mànzǐ tán xuè qī cì,

吕振中利4:6 祭司要把指头蘸在血里,在永恒主面前、对着圣所的帷帐弹点儿血七次。

新译本利4:6 祭司要把指头蘸在血里,在耶和华面前向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现代译利4:6 用指头蘸血,在圣所的帐幔前洒七次,

当代译利4:6 他要蘸指在血中,在主面前向通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思高本利4:6 将手指浸在牲血 ,在上主面前向圣所帐幔 血七次;

文理本利4:6 染指其中、在耶和华前、对圣所之帘而洒者七、

修订本利4:6 祭司要把手指蘸在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KJV 英利4:6 And the priest shall dip his finger in the blood, and sprinkle of the blood seven times before the LORD, before the vail of the sanctuary.

NIV 英利4:6 He is to dip his finger into the blood and sprinkle some of it seven times before the LORD, in front of the curtain of the sanctuary.

和合本利4:7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拼音版利4:7 Yòu yào bǎ xiē xuè mā zaì huì mù ne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xiāngtán de sì jiǎo shàng, zaì bǎ gōngniú suǒyǒude xuè dǎo zaì huì mù ménkǒu, Fánjì tán de jiǎo nàli.

吕振中利4:7 祭司要把点儿血抹在会棚内永恒主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又把公牛所有的血都倒在会棚的出入处燔祭坛脚那里。

新译本利4:7 然后祭司要用血抹会幕里耶和华面前的香坛的四角;至于其余的牛血,都要倒在会幕门口的燔祭坛脚那里。

现代译利4:7 再把一些血抹在圣幕里的香坛凸起的四角上。他要把剩下的血倒在圣幕门口那献烧化祭的祭坛的座上。

当代译利4:7 祭司又要把一些血涂在会幕里、主面前香檀的角上;馀下的血,全部都要倒在会幕门口献燔祭的祭坛底下。

思高本利4:7 再将一些牲血,涂在会幕内上主面前的香坛四角上;其馀的牛血都应倒在会幕门口全幡祭坛脚旁。

文理本利4:7 复取血少许、衅于会幕内耶和华前香坛之角、倾余血于会幕门祭坛之基、

修订本利4:7 又要把一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个翘角上,再把公牛其余的血全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底座上;

KJV 英利4:7 And the priest shall put some of the blood upon the horns of the altar of sweet incense before the LORD, which is in the tabernacle of the congregation; and shall pour all the blood of the bullock at the bottom of the altar of the burnt offering, which is at the door of the tabernacle of the congregation.

NIV 英利4:7 The priest shall then put some of the blood on the horns of the altar of fragrant incense that is before the LORD in the Tent of Meeting. The rest of the bull's blood he shall pour out at the base of the altar of burnt offering at the entrance to the Tent of Meeting.

和合本利4:8要把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拼音版利4:8 Yào bǎ shúzuìjì gōngniú suǒyǒude zhīyóu, nǎi shì gaì zàng de zhīyóu hé zàng shàng suǒyǒude zhīyóu,

吕振中利4:8 他要把解罪祭的公牛一切脂肪都取来;就是把盖脏腑上的脂肪和脏腑上的一切脂肪、

新译本利4:8 他要取出赎罪祭的公牛所有的脂肪,就是遮盖内脏的脂肪和内脏上的一切脂肪,

现代译利4:8 他要从这头赎罪祭的小公牛把全部脂肪,就是包着内脏和内脏上的脂肪、

当代译利4:8 他也要好像处理献为平安祭的牛一样,把包着内脏和附在内脏上的脂肪,两个肾脏和肾上近腰的脂肪,连同肝叶取出来,放在坛上焚烧,

思高本利4:8 以後取出作赎罪的公牛犊所有的脂肪:即遮盖内脏的脂肪,贴再内脏上所有的脂肪,

文理本利4:8 取赎罪犊之脂、即盖脏及肠间之脂、

修订本利4:8 又要取出这头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肪,就是包着内脏的脂肪和内脏上所有的脂肪,

KJV 英利4:8 And he shall take off from it all the fat of the bullock for the sin offering; the fat that covereth the inwards, and all the fat that is upon the inwards,

NIV 英利4:8 He shall remove all the fat from the bull of the sin offering--the fat that covers the inner parts or is connected to them,

和合本利4:9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拼音版利4:9 Bìng liǎng gè yàozi hé yàozi shàng de zhīyóu, jiù shì kào yào liǎng páng de zhīyóu, yǔ gān shàng de wǎngzi hé yàozi, yígaì qǔ xià,

吕振中利4:9 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肪、靠近腰两旁的脂肪、和肝上的附属物、连腰子、都取下来,

新译本利4:9 两肾和肾上近腰的脂肪,和肾旁的肝叶,都一起取下来,

现代译利4:9 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肪,和肝的最好部份取下,

当代译利4:9 他也要好像处理献为平安祭的牛一样,把包着内脏和附在内脏上的脂肪,两个肾脏和肾上近腰的脂肪,连同肝叶取出来,放在坛上焚烧,

思高本利4:9 左右两肾和两肾上靠腰部的脂肪,以及同两肾一起取出的肝叶,

文理本利4:9 腰间二肾与其脂、及肝网、宜悉取之、

修订本利4:9 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即靠近肾两旁的脂肪,以及肝上的网油,连同肾一起取下,

KJV 英利4:9 And the two kidneys, and the fat that is upon them, which is by the flanks, and the caul above the liver, with the kidneys, it shall he take away,

NIV 英利4:9 both kidneys with the fat on them near the loins, and the covering of the liver, which he will remove with the kidneys--

和合本利4:10与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

拼音版利4:10 Yǔ píngānjì gōngniú shàng suǒ qǔ de yíyàng, jìsī yào bǎ zhèxie shāo zaì Fánjì de tán shàng.

吕振中利4:10 [正如从平安祭的牛取起来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祭品熏在燔祭坛上。

新译本利4:10 正如从平安祭的公牛取出来的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焚烧在燔祭坛上。

现代译利4:10 放在献烧化祭的祭坛上用火烧,正像他烧平安祭祭牲的脂肪一样。

当代译利4:10 他也要好像处理献为平安祭的牛一样,把包着内脏和附在内脏上的脂肪,两个肾脏和肾上近腰的脂肪,连同肝叶取出来,放在坛上焚烧,

思高本利4:10 全照从和平祭牺牲的公牛内所取出的一样;司祭应将这一切放在全幡祭上焚烧。

文理本利4:10 如献牛为酬恩之祭、而取其脂然、祭司焚之于坛、

修订本利4:10 正如从平安祭的牛身上所取的,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坛上。

KJV 英利4:10 As it was taken off from the bullock of the sacrifice of peace offerings: and the priest shall burn them upon the altar of the burnt offering.

NIV 英利4:10 just as the fat is removed from the ox sacrificed as a fellowship offering. Then the priest shall burn them on the altar of burnt offering.

和合本利4:11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粪,

拼音版利4:11 Gōngniú de pí hé suǒyǒude ròu, bìng tóu, tuǐ, zàng, fǔ, fèn,

吕振中利4:11 至于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连头带腿、以及脏腑和粪∶

新译本利4:11 至于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连头带腿,以及内脏和粪,

现代译利4:11 但是他要把小公牛的皮、所有的肉、头、腿、内脏—包括肠,

当代译利4:11 但要把剩下来的皮、肉、头颅、腿、内脏和粪便,带到营外洁净的地方,就是倒坛灰之处,放在柴上焚烧。

思高本利4:11 至於公牛犊的皮,所有的肉、头、腿、内脏和粪,

文理本利4:11 犊之皮肉首腿、与脏及矢、

修订本利4:11 但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以及头、腿、内脏、粪,

KJV 英利4:11 And the skin of the bullock, and all his flesh, with his head, and with his legs, and his inwards, and his dung,

NIV 英利4:11 But the hide of the bull and all its flesh, as well as the head and legs, the inner parts and offal--

和合本利4:12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烧在柴上。

拼音版利4:12 Jiù shì quán gōngniú, yào bān dào yíng waì jiéjìng zhī dì, dǎo huī zhī suǒ, yòng huǒshào zaì chái shàng.

吕振中利4:12 就是整只公牛,却要搬出营外、洁净的地方、倒灰的所在、在柴上用火烧它∶总要在倒灰的地方烧。

新译本利4:12 就是整头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的地方,倒坛灰的地方,放在柴上用火焚烧,就在倒坛灰的地方焚烧。

现代译利4:12 都带到营外礼仪上定为洁净的地方,就是倒灰的地方,放在柴火上焚烧。

当代译利4:12 但要把剩下来的皮、肉、头颅、腿、内脏和粪便,带到营外洁净的地方,就是倒坛灰之处,放在柴上焚烧。

思高本利4:12 即整个公牛犊,应运到营外倒坛灰的清洁地方,放在木柴上用火焚烧:即在倒坛灰的地方将它燃烧。

文理本利4:12 全体携出营外、至洁清之地、弃灰之所、置于柴、爇以火、弃灰焚犊、必在一处、○

修订本利4:12 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清洁的地方倒灰之处,放在柴上用火焚烧。

KJV 英利4:12 Even the whole bullock shall he carry forth without the camp unto a clean place, where the ashes are poured out, and burn him on the wood with fire: where the ashes are poured out shall he be burnt.

NIV 英利4:12 that is, all the rest of the bull--he must take outside the camp to a place ceremonially clean, where the ashes are thrown, and burn it in a wood fire on the ash heap.

和合本利4:13以色列全会众,若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是隐而未现、会众看不出来的;

拼音版利4:13 Yǐsèliè quánhuì zhòng ruò xíng le Yēhéhuá suǒ fēnfu bùke xíng de shénme shì, wù fàn le zuì, shì yǐn ér wèi xiàn, huì zhòng kàn bú chūlai de,

吕振中利4:13 「若是以色列全会众在永恒主所吩咐不可行的事作错了事、去行其一件,以致有了罪责,而那件事又是隐藏着而大众的眼看不出来的;

新译本利4:13 “如果以色列全体会众无意犯罪,是隐而未现、会众看不出来的,但他们行了一件耶和华吩咐不可行的事,他们就有罪。

现代译利4:13 如果以色列全体会众无意中犯了罪,违反了上主的禁令,

当代译利4:13 倘若以色列全会众在无意之中做了主曾经吩咐不可做的事,犯了罪,

思高本利4:13 如果是全以色列会众误犯了过失,而会众又没有发觉做了上主诫命所不许做的事,因而有罪。

文理本利4:13 如以色列会众误干耶和华之命、为所不当为、以取罪戾、而不自知、

修订本利4:13 "以色列全会众若犯了错,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条耶和华所吩咐的禁令,而有了罪,会众看不出这隐藏的事;

KJV 英利4:13 And if the whole congregation of Israel sin through ignorance, and the thing be hid from the eyes of the assembly, and they have done somewhat against any of the commandments of the LORD concerning things which should not be done, and are guilty;

NIV 英利4:13 "'If the whole Israelite community sins unintentionally and does what is forbidden in any of the LORD'S commands, even though the community is unaware of the matter, they are guilty.

和合本利4:14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牵到会幕前。

拼音版利4:14 Huì zhòng yī zhīdào suǒ fàn de zuì jiù yào xiàn yī zhǐ gōngniú dú wéi shúzuìjì, qiā dào huì mù qián.

吕振中利4:14 他们所犯的罪一被知道了,大众就要供献一只牛、是小公牛、为解罪祭,把这只牛牵到会棚前;

新译本利4:14 当发觉他们犯了罪的时候,会众就要献一头公牛作赎罪祭,把牠牵到会幕前面;

现代译利4:14 他们一发觉有罪以后,会众必须献一头小公牛作赎罪祭。他们要带小公牛到上主的圣幕前;

当代译利4:14 当他们发觉自己的罪过的时候,就应该把一只公牛犊带到会幕前,献上作赎罪祭,

思高本利4:14 当他们一发觉自己所犯的罪,会众就应献一头公牛犊作赎罪祭,牵到会幕前;

文理本利4:14 厥罪既显、会众必献牡犊、为赎罪之祭、牵至会幕、

修订本利4:14 他们一知道犯了罪,就要献一头公牛犊为赎罪祭,牵它到会幕前。

KJV 英利4:14 When the sin, which they have sinned against it, is known, then the congregation shall offer a young bullock for the sin, and bring him before the tabernacle of the congregation.

NIV 英利4:14 When they become aware of the sin they committed, the assembly must bring a young bull as a sin offering and present it before the Tent of Meeting.

和合本利4:15会中的长老就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将牛在耶和华面前宰了。

拼音版利4:15 Huì zhōng de zhǎnglǎo jiù yào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àn shǒu zaì niú de tóu shàng, jiàng niú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zǎi le.

吕振中利4:15 会众的长老要在永恒主面前按手在公牛头上,在永恒主面前把公牛宰了。

新译本利4:15 会众的长老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公牛的头上,然后在耶和华面前宰杀那公牛。

现代译利4:15 会众的长老们要把手放在那小公牛的头上,在上主面前把它宰了。

当代译利4:15 众长老要把手按在牛的头上,在主面前把它宰掉。

思高本利4:15 会众的长老在上主前,按手在牛头上,在上主前宰了;

文理本利4:15 会之长老、必于耶和华前、按手其首而宰之、

修订本利4:15 会众的长老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公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

KJV 英利4:15 And the elders of the congregation shall lay their hands upon the head of the bullock before the LORD: and the bullock shall be killed before the LORD.

NIV 英利4:15 The elders of the community are to lay their hands on the bull's head before the LORD, and the bull shall be slaughtered before the LORD.

和合本利4:16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

拼音版利4:16 Shòu gāo de jìsī yào qǔ xiē gōngniú de xuè daì dào huì mù,

吕振中利4:16 受膏的祭司要将公牛的一点儿血带到会棚;

新译本利4:16 受膏的祭司要把公牛的一些血,带到会幕那里;

现代译利4:16 大祭司要拿一些小公牛的血,带到圣幕里面,

当代译利4:16 祭司要把血带进会幕去,

思高本利4:16 然後受傅的司祭取些牛血带进会幕,

文理本利4:16 受膏之祭司、当取犊血入会幕、

修订本利4:16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那里。

KJV 英利4:16 And the priest that is anointed shall bring of the bullock's blood to the tabernacle of the congregation:

NIV 英利4:16 Then the anointed priest is to take some of the bull's blood into the Tent of Meeting.

和合本利4:17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血七次。

拼音版利4:17 Bǎ zhítou zhàn yú xuè zhōng,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duì zhe mànzǐ tán xuè qī cì,

吕振中利4:17 祭司要用指头蘸点儿血,在永恒主面前、对着帷帐弹七次。

新译本利4:17 祭司要把指头蘸在血里,在耶和华面前,向着幔子,弹血七次;

现代译利4:17 用指头蘸血,在圣所的帐幔前洒七次,

当代译利4:17 他要蘸指在血中,在主面前向幔子弹血七次。

思高本利4:17 将手指浸在牲血 ,在上主面前向帐幔 血七次。

文理本利4:17 染指其中、在耶和华前、对帘而洒者七、

修订本利4:17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血,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七次,

KJV 英利4:17 And the priest shall dip his finger in some of the blood, and sprinkle it seven times before the LORD, even before the vail.

NIV 英利4:17 He shall dip his finger into the blood and sprinkle it before the LORD seven times in front of the curtain.

和合本利4:18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坛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拼音版利4:18 Yòu yào bǎ xiē xuè mā zaì huì mù ne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tán de sì jiǎo shàng, zaì bǎ suǒyǒude xuè dǎo zaì huì mù ménkǒu, Fánjì tán de jiǎo nàli.

吕振中利4:18 他要把一点血抹在会棚内永恒主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又把所有的血都倒在会棚出入处燔祭坛脚那里。

新译本利4:18 然后用血抹会幕里耶和华面前的坛角;至于其余的牛血,都要倒在会幕门口的燔祭坛脚那里。

现代译利4:18 再把一些血抹在圣幕里的香坛凸起的四角上,然后把剩下的血倒在圣幕门口那献烧化祭的祭坛的座上。

当代译利4:18 然后,他要把一些血涂在会幕、祭坛和祭坛的角上,馀下的血,全部都要倒在会幕门前、献燔祭的祭坛底下。

思高本利4:18 再将一些牲血涂在会幕内上主面前的祭坛四角上;其馀的血,都应倒在会幕门口的全燔祭坛脚旁。

文理本利4:18 复取血少许、衅于会幕内耶和华前香坛之角、倾余血于会幕门祭坛之基、

修订本利4:18 又要把一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坛的四个翘角上,再把其余的血全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底座上。

KJV 英利4:18 And he shall put some of the blood upon the horns of the altar which is before the LORD, that is in the tabernacle of the congregation, and shall pour out all the blood at the bottom of the altar of the burnt offering, which is at the door of the tabernacle of the congregation.

NIV 英利4:18 He is to put some of the blood on the horns of the altar that is before the LORD in the Tent of Meeting. The rest of the blood he shall pour out at the base of the altar of burnt offering at the entrance to the Tent of Meeting.

和合本利4:19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烧在坛上。

拼音版利4:19 Bǎ niú suǒyǒude zhīyóu dōu qǔ xià, shāo zaì tán shàng.

吕振中利4:19 把公牛所有的脂肪取起来,熏在祭坛上。

新译本利4:19 他要取出公牛所有的脂肪,焚烧在祭坛上。

现代译利4:19 接着,他要把小公牛的全部脂肪取下,放在祭坛上焚烧。

当代译利4:19 公牛的脂肪全部都要取出来,放在祭坛上焚烧。

思高本利4:19 至於脂肪应完全取出,放在祭坛上焚烧。

文理本利4:19 悉取其脂、焚之于坛、

修订本利4:19 他要取出公牛所有的脂肪,烧在坛上。

KJV 英利4:19 And he shall take all his fat from him, and burn it upon the altar.

NIV 英利4:19 He shall remove all the fat from it and burn it on the altar,

和合本利4:20收拾这牛,与那赎罪祭的牛一样。祭司要为他们赎罪,他们必蒙赦免。

拼音版利4:20 Shōushi shè niú, yǔ nà shúzuìjì de niú yíyàng. jìsī yào wéi tāmen shú zuì, tāmen bì meng shèmiǎn.

吕振中利4:20 对这公牛他是要这样行的∶他对个人解罪祭的公牛怎样行,对这公牛也要怎样行∶祭司要为众民行除罪礼,众民就蒙赦免。

新译本利4:20 处理这公牛与处理大祭司的赎罪祭公牛一样,要按同一条例执行。祭司为他们赎了罪,他们就蒙赦免。

现代译利4:20 他要照他处理赎罪祭的小公牛的方法处理这头小公牛。祭司要照这方法为全体会众献上赎罪祭,他们就蒙赦免。

当代译利4:20 他应该照着处理献赎罪祭的公牛的规例去做;这样,祭司就为全以色列赎了罪,所有的人也就得到赦免。

思高本利4:20 处置这牛,应如处置赎罪祭的公牛犊一样处置。司祭如此为他们赎了罪,他们方可获得罪赦。

文理本利4:20 如献犊为赎罪之祭然、如是祭司为之赎罪、乃蒙赦宥、

修订本利4:20 他要处理这牛,正如处理那头赎罪祭的公牛一样,他要如此去做。祭司要为他们赎罪,他们就蒙赦免。

KJV 英利4:20 And he shall do with the bullock as he did with the bullock for a sin offering, so shall he do with this: and the priest shall make an atonement for them, and it shall be forgiven them.

NIV 英利4:20 and do with this bull just as he did with the bull for the sin offering. In this way the priest will make atonement for them, and they will be forgiven.

和合本利4:21他要把牛搬到营外烧了,像烧头一个牛一样。这是会众的赎罪祭。

拼音版利4:21 Tā yào bǎ niú bān dào yíng waì shāo le, xiàng shāo tóu yī gè niú yíyàng, zhè shì huì zhòng de shúzuìjì.

吕振中利4:21 他要把公牛搬出营外去烧,像烧头一只公牛一样∶这是大众的解罪祭。

新译本利4:21 他要把这公牛搬到营外焚烧,好像焚烧前一头公牛一样,这是会众的赎罪祭。

现代译利4:21 然后,他要把小公牛带到营外用火焚烧,正像他烧那为自己的罪献上的小公牛。这是为全体会众献上的赎罪祭。

当代译利4:21 然后,祭司要把这公牛犊搬出营外焚烧,就像为个人所献的赎罪祭一样。只不过这是为整个民族而献的。”

思高本利4:21 以後应将这公牛犊运到营外焚烧,如焚烧上述的公牛犊一样:这是为会众的赎罪祭。

文理本利4:21 携犊营外、爇之以火、如前所焚之犊然、此会众赎罪之祭也、○

修订本利4:21 他要把牛搬到营外烧了,像烧前一头公牛一样;这是会众的赎罪祭。

KJV 英利4:21 And he shall carry forth the bullock without the camp, and burn him as he burned the first bullock: it is a sin offering for the congregation.

NIV 英利4:21 Then he shall take the bull outside the camp and burn it as he burned the first bull. This is the sin offering for the community.

和合本利4:22官长若行了耶和华他 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

拼音版利4:22 Guān zhǎng ruò xíng le Yēhéhuá tā shén suǒ fēnfu bùke xíng de shénme shì, wù fàn le zuì,

吕振中利4:22 「若是首长在永恒主他上帝所吩咐不可行的事上犯了罪、去行其一件、是作错了事、以致有了罪责的;

新译本利4:22 “如果领袖无意犯了罪,行了一件耶和华他的 神吩咐不可行的事,他就有罪。

现代译利4:22 如果官长无意中犯了罪,违反了上主—他的上帝的禁令,

当代译利4:22 倘若身为领袖的在无意之中犯了罪,做了上帝曾经吩咐不可做的事,

思高本利4:22 如果是一位首长犯了罪,不慎做了上主他的天主的诫命所不许做的事,因而有罪。

文理本利4:22 如民长误干其上帝耶和华之命、为所不当为、以取罪戾、

修订本利4:22 "官长若犯罪,在任何事上无意中犯了一条耶和华-他的上帝所吩咐的禁令,而有了罪,

KJV 英利4:22 When a ruler hath sinned, and done somewhat through ignorance against any of the commandments of the LORD his God concerning things which should not be done, and is guilty;

NIV 英利4:22 "'When a leader sins unintentionally and does what is forbidden in any of the commands of the LORD his God, he is guilty.

和合本利4:23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

拼音版利4:23 Suǒ fàn de zuì zìjǐ zhīdào le, jiù yào qiā yī zhǐ méiyǒu cánji de gōng shānyáng wéi gōngwù,

吕振中利4:23 他所犯的罪若让他知道了,那么他就要牵一只完全没有残疾的多毛公山羊做他的供物,

新译本利4:23 他一发觉犯了罪,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羔作供物,

现代译利4:23 他一发觉有罪时,必须献上一只没有残缺的公山羊作祭物。

当代译利4:23 当他发觉的时候,就必须献上一只毫无残疾的公山羊作为祭物。

思高本利4:23 当他一发觉自己犯了罪,就奉献一只无瑕的公山羊做祭品,

文理本利4:23 自知其过、必献牡山羊、纯全无疵、

修订本利4:23 他一知道自己犯了罪,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

KJV 英利4:23 Or if his sin, wherein he hath sinned, come to his knowledge; he shall bring his offering, a kid of the goats, a male without blemish:

NIV 英利4:23 When he is made aware of the sin he committed, he must bring as his offering a male goat without defect.

和合本利4:24按手在羊的头上,宰于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这是赎罪祭。

拼音版利4:24 `An shǒu zaì yáng de tóu shàng, zǎi yú Yēhéhuá miànqián, zǎi Fánjì shēng de dìfang, zhè shì shúzuìjì.

吕振中利4:24 按手在那山羊的头上,在永恒主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它∶这是解罪祭。

新译本利4:24 要按手在山羊的头上,然后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在耶和华面前宰杀牠,这是赎罪祭。

现代译利4:24 他要把手放在那只羊的头上,在祭坛北面杀烧化祭祭牲的地方把它宰了。这是赎罪祭。

当代译利4:24 他要在主面前把手按在公山羊的头上,在杀燔祭牲的地方,把它宰掉献给主,这就是他的赎罪祭。

思高本利4:24 先按手在羊头上,後在宰杀全燔祭牺牲的地方,在上主前将它宰了:这是赎罪祭。

文理本利4:24 按手其首、宰于耶和华前、在宰燔祭牺牲之处、此赎罪之祭也、

修订本利4:24 他要按手在羊的头上,在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把它宰了;这是赎罪祭。

KJV 英利4:24 And he shall lay his hand upon the head of the goat, and kill it in the place where they kill the burnt offering before the LORD: it is a sin offering.

NIV 英利4:24 He is to lay his hand on the goat's head and slaughter it at the place where the burnt offering is slaughtered before the LORD. It is a sin offering.

和合本利4:25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

拼音版利4:25 Jìsī yào yòng zhítou zhàn xiē shúzuìjì shēng de xuè, mā zaì Fánjì tán de sì jiǎo shàng, bǎ xuè dǎo zaì Fánjì tán de jiǎo nàli.

吕振中利4:25 祭司要用指头取解罪祭牲的一点儿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把祭牲的血倒在燔祭坛脚那里。

新译本利4:25 祭司要用指头取赎罪祭牲的一些血,抹燔祭坛的四角,其余的血要倒在燔祭坛脚那里。

现代译利4:25 祭司要用指头蘸这祭牲的血,抹在献烧化祭的祭坛凸起的四角上,再把剩下的血倒在祭坛的座上。

当代译利4:25 随后祭司要用手指蘸这赎罪祭牲的血,涂在献燔祭的坛角上;其馀的血要倒在祭坛底下。

思高本利4:25 然後司祭用手指蘸些赎罪祭牺牲的血,涂在全燔祭坛四角上;其馀的血,都倒在全燔祭坛的脚旁。

文理本利4:25 祭司必以指取血、衅于祭坛之角、倾余血于坛基、

修订本利4:25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个翘角上,再把其余的血倒在燔祭坛的底座上。

KJV 英利4:25 And the priest shall take of the blood of the sin offering with his finger, and put it upon the horns of the altar of burnt offering, and shall pour out his blood at the bottom of the altar of burnt offering.

NIV 英利4:25 Then the priest shall take some of the blood of the sin offering with his finger and put it on the horns of the altar of burnt offering and pour out the rest of the blood at the base of the altar.

和合本利4:26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烧在坛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拼音版利4:26 Suǒyǒude zhīyóu, jìsī dōu yào shāo zaì tán shàng, zhèng rú píngānjì de zhīyóu yíyàng. zhìyú tāde zuì, jìsī yào wèi tā shú le, tā bì meng shèmiǎn.

吕振中利4:26 一切脂肪祭司都要熏在祭坛上,像熏平安祭的脂肪一样∶他的罪祭司要这样为他行消除礼,他就蒙赦免。

新译本利4:26 公羊所有的脂肪,都要焚烧在祭坛上,好像平安祭的脂肪一样;祭司为他赎了罪,他就蒙赦免。

现代译利4:26 然后,他要把那公山羊的全部脂肪放在祭坛上焚烧,正像他烧平安祭祭牲的脂肪一样。祭司要照这方法为官长的罪献赎罪祭,他就蒙赦免。

当代译利4:26 就像献平安祭的脂肪一样,羊的脂肪也要放在坛上焚烧。这样,祭司便为他赎了罪,使他得到赦免。

思高本利4:26 所有的脂肪,如同和平祭牺牲的脂肪一样,都应放在祭坛上焚烧。司祭如此为他的罪行了赎罪礼,他方可获得罪赦。

文理本利4:26 焚脂于坛、如焚酬恩祭牲之脂然、如是祭司为之赎罪、乃蒙赦宥、○

修订本利4:26 祭牲所有的脂肪都要烧在坛上,正如平安祭的脂肪一样。祭司要为他的罪赎了他,他就蒙赦免。

KJV 英利4:26 And he shall burn all his fat upon the altar, as the fat of the sacrifice of peace offerings: and the priest shall make an atonement for him as concerning his sin, and it shall be forgiven him.

NIV 英利4:26 He shall burn all the fat on the altar as he burned the fat of the fellowship offering. In this way the priest will make atonement for the man's sin, and he will be forgiven.

和合本利4:27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

拼音版利4:27 Mín zhōng ruò yǒu rén xíng le Yēhéhuá suǒ fēnfu bùke xíng de shénme shì, wù fàn le zuì,

吕振中利4:27 「平民之中若有一个人在永恒主所吩咐不可行的事上误犯了罪、去行其一件、以致有了罪责,

新译本利4:27 “如果那地的居民中有人无意犯了罪,行了一件耶和华吩咐不可行的事,他就有罪。

现代译利4:27 如果有平民无意中犯了罪,违反了上主的禁令,

当代译利4:27 如果有平民在无意之中犯了罪,做了上帝曾经下令不可做的事,

思高本利4:27 如果是一个平民不慎犯了罪,做了上主的诫命所不许做的事,因而有罪。

文理本利4:27 如有庶民误干耶和华之命、为所不当为、以取罪戾、

修订本利4:27 "这地的百姓若有人无意中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条耶和华所吩咐的禁令,而有了罪,

KJV 英利4:27 And if any one of the common people sin through ignorance, while he doeth somewhat against any of the commandments of the LORD concerning things which ought not to be done, and be guilty;

NIV 英利4:27 "'If a member of the community sins unintentionally and does what is forbidden in any of the LORD'S commands, he is guilty.

和合本利4:28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

拼音版利4:28 Suǒ fàn de zuì zìjǐ zhīdào le, jiù yào wèi suǒ fàn de zuì qiā yī zhǐ méiyǒu cánji de mǔ shānyáng wèi gōngwù,

吕振中利4:28 他所犯的罪若让他知道了,那么他就要牵一只完全没有残疾的多毛母山羊、为了他所犯的罪做他的供物。

新译本利4:28 他一发觉犯了罪,就要为自己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作供物。

现代译利4:28 他一发觉有罪时,必须献上一只没有残缺的母山羊做祭物。

当代译利4:28 日后发觉了,就应该献上一只毫无残疾的母山羊作为赎罪祭。

思高本利4:28 当他一发觉自己犯了罪,就应为自己所犯的罪,奉献一只无瑕的母山羊作祭品;

文理本利4:28 自知其过、必缘所犯、献牝山羊、纯全无疵、为赎罪之祭、

修订本利4:28 他一知道自己犯了罪,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

KJV 英利4:28 Or if his sin, which he hath sinned, come to his knowledge: then he shall bring his offering, a kid of the goats, a female without blemish, for his sin which he hath sinned.

NIV 英利4:28 When he is made aware of the sin he committed, he must bring as his offering for the sin he committed a female goat without defect.

和合本利4:29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拼音版利4:29 `An shǒu zaì shúzuìjì shēng de tóu shàng, zaì nà zǎi Fánjì shēng de dìfang zǎi le.

吕振中利4:29 他要按手在那解罪祭牲的头上,在燔祭牲的地方宰那解罪祭牲。

新译本利4:29 他要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然后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杀赎罪祭牲。

现代译利4:29 他要把手放在那祭牲头上,在祭坛北面杀烧化祭祭牲的地方把它宰了,作赎罪祭。

当代译利4:29 他要把手按在羊的头上,然后在杀燔祭牲的地方,把它宰掉。

思高本利4:29 先按手在赎罪祭牺牲的头上,後在宰杀全燔祭牺牲的地方,将赎罪祭牺牲宰了。

文理本利4:29 按手其首、宰于燔祭之所、

修订本利4:29 他要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燔祭牲的地方把它宰了。

KJV 英利4:29 And he shall lay his hand upon the head of the sin offering, and slay the sin offering in the place of the burnt offering.

NIV 英利4:29 He is to lay his hand on the head of the sin offering and slaughter it at the place of the burnt offering.

和合本利4:30祭司要用指头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

拼音版利4:30 Jìsī yào yòng zhítou zhàn xiē yáng de xuè, mā zaì Fánjì tán de sì jiǎoshàng, suǒyǒude xixuè dōu yào dǎo zaì tán de jiǎo nàli.

吕振中利4:30 祭司要用指头取祭牲的一点儿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把所有的血都倒在祭坛脚那里。

新译本利4:30 祭司要用指头取一些羊血,抹燔祭坛的四角,其余的血都要倒在祭坛脚那里。

现代译利4:30 祭司要用指头蘸血,抹在祭坛凸起的四角上,把剩下的血倒在祭坛的座上。

当代译利4:30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祭牲的血,涂在献燔祭的坛的角上;其馀的血要倒在祭坛底下。

思高本利4:30 然後司祭用手指蘸些牲血,涂在全燔祭坛四角上;其馀的血,都应倒在祭坛脚旁。

文理本利4:30 祭司必以指取血、衅于祭坛之角、倾余血于坛基、

修订本利4:30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个翘角上,再把其余的血全倒在坛的底座上;

KJV 英利4:30 And the priest shall take of the blood thereof with his finger, and put it upon the horns of the altar of burnt offering, and shall pour out all the blood thereof at the bottom of the altar.

NIV 英利4:30 Then the priest is to take some of the blood with his finger and put it on the horns of the altar of burnt offering and pour out the rest of the blood at the base of the altar.

和合本利4:31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样。祭司要在坛上焚烧,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拼音版利4:31 Yòu yào bǎ yáng suǒyǒude zhīyóu dōu qǔ xià, zhèng rú qǔ píngānjì shēng de zhīyóu yíyàng. jìsī yào zaì tán shàng fùnshāo,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zuòwéi xīnxiāng de jì, wéi tā shú zuì, tā bì meng shèmiǎn.

吕振中利4:31 他要把一切的脂肪取下来,正如脂肪从平安祭牲上取下来一样;祭司要给熏在祭坛上、做怡神之香气献与永恒主;祭司要这样为他行除罪礼,他就蒙赦免。

新译本利4:31 母山羊所有的脂肪都要取出来,好像取出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样;然后祭司要把这些焚烧在祭坛上,献给耶和华作馨香的祭。祭司为他赎了罪,他就蒙赦免。

现代译利4:31 然后,他要把那母山羊的全部脂肪取下,正像他把平安祭祭牲的脂肪取下一样。他要把全部脂肪放在祭坛上焚烧,作馨香的祭物献给上主。祭司要用这方法为那平民献上赎罪祭,他就蒙赦免。

当代译利4:31 他也要像处理平安祭的脂肪一般,把羊所有的脂肪割下来,献在坛上烧,作为主所喜爱的祭。这样,祭司便为这人赎了罪,叫他得到赦免。

思高本利4:31 所有的脂肪像和平祭牺牲一样,都应取出;司祭应将这一切放在祭坛上焚烧,化为中悦上主的馨香。司祭如此为他赎了罪,他方可获得罪赦。

文理本利4:31 悉取其脂、如取酬恩祭牲之脂然、祭司焚之于坛、以为馨香、奉于耶和华、如是祭司为之赎罪、乃蒙赦宥、○

修订本利4:31 又要把祭牲所有的脂肪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样。祭司要把脂肪烧在坛上,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就蒙赦免。

KJV 英利4:31 And he shall take away all the fat thereof, as the fat is taken away from off the sacrifice of peace offerings; and the priest shall burn it upon the altar for a sweet savour unto the LORD; and the priest shall make an atonement for him, and it shall be forgiven him.

NIV 英利4:31 He shall remove all the fat, just as the fat is removed from the fellowship offering, and the priest shall burn it on the altar as an aroma pleasing to the LORD. In this way the priest will make atonement for him, and he will be forgiven.

和合本利4:32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必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

拼音版利4:32 Rén ruò qiā yī zhǐ miányáng gāo wéi shúzuìjì de gōngwù, bìyào qiā yī zhǐ méiyǒu cánji de mǔ yáng,

吕振中利4:32 「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供物做解罪祭,他就要牵一只母的完全没有残疾的;

新译本利4:32 “如果人献一只绵羊羔作赎罪祭的供物,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

现代译利4:32 如果他献小绵羊作赎罪祭的祭牲,他必须献没有残缺的母绵羊。

当代译利4:32 倘若这人用羊羔作赎罪祭的祭牲,他必须用一只毫无残疾的母羊羔。

思高本利4:32 如果是奉献一只小绵羊做为赎罪祭牺牲,应献一只无瑕的母羊。

文理本利4:32 如献绵羊之羔、为赎罪之祭、必取牝者、纯全无疵、

修订本利4:32 "人若牵一只绵羊为赎罪祭作供物,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

KJV 英利4:32 And if he bring a lamb for a sin offering, he shall bring it a female without blemish.

NIV 英利4:32 "'If he brings a lamb as his sin offering, he is to bring a female without defect.

和合本利4:33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赎罪祭。

拼音版利4:33 `An shǒu zaì shúzuìjì shēng de tóu shàng, zaì nà zǎi Fánjì shēng de dìfang zǎi le zuò shúzuìjì.

吕振中利4:33 他要按手在那解罪祭牲的头上,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它、作为解罪祭。

新译本利4:33 他要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然后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杀牠,作为赎罪祭。

现代译利4:33 他要把手放在那赎罪祭的祭牲头上,在祭坛北面那杀烧化祭祭牲的地方把它宰了。

当代译利4:33 这人要把手按在它的头上,在杀燔祭牲的地方,把它宰掉,作为赎罪祭。

思高本利4:33 先按手在赎罪祭牺牲的头上,後在宰杀全燔祭牺牲的地方宰了,作为赎罪祭。

文理本利4:33 按手其首、宰于燔祭之所、为赎罪之祭、

修订本利4:33 他要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它,作为赎罪祭。

KJV 英利4:33 And he shall lay his hand upon the head of the sin offering, and slay it for a sin offering in the place where they kill the burnt offering.

NIV 英利4:33 He is to lay his hand on its head and slaughter it for a sin offering at the place where the burnt offering is slaughtered.

和合本利4:34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

拼音版利4:34 Jìsī yào yòng zhítou zhàn xiē shúzuìjì shēng de xuè, mā zaì Fánjì tán de sì jiǎo shàng, suǒyǒude xuè dōu yào dǎo zaì tán de jiǎo nàli,

吕振中利4:34 祭司要用指头取解罪祭牲的一点儿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把所有的血都倒在祭坛脚那里,

新译本利4:34 祭司要用指头取一些赎罪祭牲的血,抹燔祭坛的四角,其余的羊血,都要倒在祭坛脚那里。

现代译利4:34 祭司要用指头蘸这祭牲的血,抹在祭坛凸起的四角上,把剩下的血倒在祭坛的座上。

当代译利4:34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这赎罪祭牲的血,把血涂在献燔祭的坛角上;剩下来的血,都要倾倒在祭坛底下。

思高本利4:34 司祭用手指蘸些赎罪祭牺牲的血,涂在全燔祭坛四角上;其馀的血,都应倒在祭坛脚旁。

文理本利4:34 祭司必以指取血、衅于祭坛之角、倾余血于坛基、

修订本利4:34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个翘角上,再把其余的血全倒在坛的底座上;

KJV 英利4:34 And the priest shall take of the blood of the sin offering with his finger, and put it upon the horns of the altar of burnt offering, and shall pour out all the blood thereof at the bottom of the altar:

NIV 英利4:34 Then the priest shall take some of the blood of the sin offering with his finger and put it on the horns of the altar of burnt offering and pour out the rest of the blood at the base of the altar.

和合本利4:35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样。祭司要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至于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拼音版利4:35 Yòu yào bǎ suǒyǒude zhīyóu dōu qǔ xià, zhèng rú qǔ píngānjì yánggāo de zhīyóu yíyàng. jìsī yào àn xiàn gei Yēhéhuá huǒ jì de tiaólì, shāo zaì tán shàng. zhìyú suǒ fàn de zuì, jìsī yào wéi tā shú le, tā bì meng shèmiǎn.

吕振中利4:35 他要把一切脂肪取下来,正如平安祭牲绵羔羊的脂肪被取下来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物品熏在祭坛上、在献与永恒主的火祭之上∶关于那人所犯的罪、祭司要这样为他行消除礼,他就蒙赦免。

新译本利4:35 羊所有的脂肪都要取出来,好像取出平安祭绵羊羔的脂肪一样;祭司要把这些放在祭坛耶和华的火祭上面焚烧,祭司为他所犯的罪行赎罪,他就蒙赦免。”

现代译利4:35 然后,他要把那母绵羊的全部脂肪取下,正像他把平安祭小绵羊的脂肪取下一样。他要把全部脂肪放在祭坛上,跟献给上主的祭物一起焚烧。祭司要用这方法为那平民的罪献上赎罪祭,他就蒙赦免。

当代译利4:35 他也要像处理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样,把羊所有的脂肪都割下来,焚烧在坛上献给主。这样,祭司便为这人赎了罪,使他得到赦免。”

思高本利4:35 所有的脂肪都应取出,有如由和平祭牺牲的小羊所取出的脂肪一样。司祭应将这一切放在祭坛上,与献给上主的火祭一同焚烧。司祭如此为他的罪行了赎罪礼,他方可获得罪赦。

文理本利4:35 悉取其脂、如取酬恩祭牲之脂然、祭司焚之于坛、在耶和华火祭之上、如是祭司为之赎罪、乃蒙赦宥、

修订本利4:35 又要把祭牲所有的脂肪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的羊的脂肪一样。祭司要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把脂肪烧在坛上。祭司要为他所犯的罪赎了他,他就蒙赦免。"

KJV 英利4:35 And he shall take away all the fat thereof, as the fat of the lamb is taken away from the sacrifice of the peace offerings; and the priest shall burn them upon the altar, according to the offerings made by fire unto the LORD: and the priest shall make an atonement for his sin that he hath committed, and it shall be forgiven him.

NIV 英利4:35 He shall remove all the fat, just as the fat is removed from the lamb of the fellowship offering, and the priest shall burn it on the altar on top of the offerings made to the LORD by fire. In this way the priest will make atonement for him for the sin he has committed, and he will be forgiven.

利未记第4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利未记第四章   第 4 章 

  利 4 章 > 无意的过犯也是犯罪吗?我有没有…… 

  4 章 你有否做过错事,当时不知,过后才发觉呢?尽管是无意犯的,那仍然是罪。神吩咐以色列人要为此献祭,为的是使他们认清好些不经意犯的罪,以后便不至再犯,并使罪得赦免。本书的第四、 五两 章,提到人无意犯的一些罪,以及赦罪的方法。你越多读神的律法,就越要记住,它们是用来教导百姓,引领人过圣洁生活的。但愿这些经文帮助你,更认清在你生活之中不经意所犯的罪。 

  利 4:3> 赎罪祭表明了什么? 

  4:3 赎罪祭是为着( 1 )无意之中犯了罪的人;( 2 )不是公然悖逆神,只是出于个人的软弱或疏忽犯罪。这时人就要按不同的罪行,献上不同的祭牲。圣经说到耶稣基督的受死,就是末后的赎罪祭(原因请参来 9:25-28 )。
──利未记第4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4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D 赎罪祭(四1~五13)

  这段落论及了为疏忽或偶犯的罪献祭之条例。犯罪者的社会地位决定了献祭牲畜的本质。鉴于利未记三12里,大概是因为鸟类祭物不足以提供一顿献祭餐宴供大家享用的缘故,这经文并没有订下穷人献上鸟类为祭的条规,然而在这段落里,却列出一种较便宜的供物,使那些没有能力献上公牛或山羊的人得以献上受益。

  1~2. 一个习惯性介绍新段落的方式(「若有人」,参五1)29指出,神所关注的事由得着安宁转移至偶然的过犯当如何做才能够赎罪。罪(2节)一字是源自希伯来字 ḥāṭāʾ,这字根基本的意义是「未击中目标」。犯罪者在罪中之所为,的确未达到其存在真正的目的,这目的就是要活出一个顺服神命令的生命,并且在生活中要圣洁;因为祂是圣洁的(利十一44,十九2等等)。凡是做了任何神在命令中禁止以色列所做的事,这就包含在犯了不知情的罪这条例里头(NEB:「疏忽地」,NIV:「非故意性地」)。「不知情的」这个翻译相当容易令人误解,好像明显地只是牵涉了某种程度故意的不顺服罢了。因此,在五章1~4节所提到的罪孽中,不知情的罪可以涵盖有意识的违背行为,以及因着人的软弱和过失所犯的罪,这二种截然不同的处境。接下来的经节即论到在这条规之下不同地位的人当如何做。

i. 大祭司(四3~12)

  3. 当这些法令制定之际,身为全国唯一受膏者的大祭司,正站在一个拥有极大属灵责任的地位。大祭司若犯了什麽罪都将波及到全国上下,因此,经文说他使百姓陷在罪里(3节),因为在神面前他是众百姓的代表,因此他的罪将会亵渎至圣所之圣洁。那些在基督里成为神君尊祭司的人(彼前二9)必须披上公义(诗一三二9),并且不能容许罪恶在他们必死的身上作王(罗六12)。大祭司所献上的赎罪祭(ḥaṭṭāʾṯ),一方面为他自己赎罪,另一方面也平息了神的愤怒。如同别处所描述之希伯来献祭制度一般,在此,其重点乃在于人做了一些事情,以致这些事情能够代表人除去罪所竖立起来的障壁。ḥaṭṭāʾṯ 一字源于一动词,含义为「涤除罪恶」,所以其名词则意味着「一获得洁净之献祭」。因此,这供物的功用就是洁净那敬拜的场所,使之归耶和华为圣(参:亚十四20),使得神能够再次降临在祂的百姓中间。

  4~7. 这献祭的程序乃是依照前述献祭的一般形式而进行,犯罪者将动物带到会幕门口,将他自己视为与祭物同为一体,并将牠宰于耶和华面前(4节)。但是关于大祭司的洁净有一些不同的细节记录在此,大祭司需要取些祭牲的血带到会幕,在那里这位受膏的祭司(6节)要仪式性地将血弹向圣所的幔子,也就是那幅将圣所与至圣所隔开的幔子(出二十六33)。在古代近东文化里,油乃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用品,它被用于装束打扮、治病,以及其他的用途,也用来表达对客人的尊敬(参:路七46)。按宗教的仪式,膏抹乃是一象征着将人或物品献与神的行动。最常被用来形容神权统治下之统治者的用词是「耶和华的受膏者」一词(参:撒上十二3;哀四20)。「受膏的祭司」这措辞乃是指大祭司而言,他是选民中最高的宗教官员。在亚伦的圣职授任典礼上,他特别受膏(八12),同时,摩西取了膏油和坛上的血弹在他和他儿子们的身上(八30),这是圣职授任礼仪的一部分。30同时这弹血的举动也是在耶和华面前完成的,亦即故意在祂的临在中运行,因此,这并不只是一些复杂礼仪中的一件偶发举动罢了。对基督同在的察觉,为信徒生命中的许多观点增添了一个新的层面,这件事在某种程度上未信者是无法了解的,但却使得信徒对神、对他自己的邻舍都产生一个更大的责任感。如今,基督徒在尽他自己本分做事的时候,就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一般(来十一27)。在此,藉由以下的事实,作者强调了大祭司和所有会众里的其他成员在地位上之不同
──利未记第4章为了他一人,一些祭牲的血被取来抹在烧香金坛的四角。至于其他的百姓,则将这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

  香坛(参:出三十1~10)乃是按着古代风俗习惯相当常见的设计所制成的,在它的四个角落有四个向上延伸的突出物(「角」)。31至于这四个突出物是否不单为了装饰之用,而有其他的目的,我们不能断定;但是犹太的解经家认为在烧香的时候,它们能够引导敬拜者存有向天的思想意念。然而,因着这小坛乃是放在会幕内部的圣所里,所以当祭司每日二次烧香的时候,这香坛并不像燔祭坛一样公开可见。根据出埃及记三十34~38,所献上的香其成分为「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这馨香的香料和净乳香」等量混合在一起。我们对于这些原料中某几样之本质的确抱有疑念。因此,如果这些所谓的「馨香的香料」真是各自分开来的成分,而非作为这香既成混合物之描述的话,我们很难准确地指出这些「馨香的香料」本身是由什麽成分所组成的。拿他弗是一种有香味的树脂或树胶,已被证实不是出于安息香属植物(Styrax officinalis L.),就是出于 opobalsamum(Commiphora opobalsamum L.)。施喜列很有可能是将某种软件动物的螯或甲壳研磨成粉而得之成分,32而喜利比拿则是从茴香中的一品种所取得的芳香性树脂,可能是Ferula galbaniflua Boiss. &Buhse,虽然这并不是绝对肯定的事实。这香具有杀菌和止血的特性,在希伯来传统中,它成为热切、悔改的祷告之象征(参:诗一四一2)。

  8~12. 一旦献祭的血处理完毕后,所有的脂肪组织将被取下并烧在燔祭的坛上,与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样(9节)。其他剩余的一切,也就是公牛的皮、肉和内脏等,必须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处理(12节)。在此提到动物的皮一事使我们得知犹如燔祭一般(参一6),在赎罪祭中,动物的皮在许多献给神的部位以火烧尽之前就已经被剥下来了。那洁净之地是位于倒灰的地方(希伯来文 sepek haddesen),在旧约圣经中,后者仅在此出现一次。大概在燔祭坛东边的那块地是用来堆积残屑(参一16)、浸满脂油的灰屑以及一些类似的碎物,这就是在经文中所提及的倒灰之处。这动物并不能被烧在坛上,因为这礼仪不可能在还没有除去那因着大祭司不合法行为所导致的玷污之前,为大祭司保有赎罪之果。因此,这动物的尸体就必须在营外堆积献祭残屑之处以火焚烧。在希伯来书第十一至十三章里,援引了这个献祭的过程,在这三章经文中,作者将耶稣比拟为那些为了赎罪的缘故由大祭司将其血带入圣所之祭牲。在加略山上,我们的救主在城门外受苦(意即在耶路撒冷外),为要藉着祂自己的血洗净众人的罪。基督徒也当「出到营外,就了祂去」(来十三13),33并且靠着祂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来十三15)。对以色列人来说,营外是不洁净的地方,然而,因着耶稣在圣城中被人厌弃,并在那令人肃然起敬的城墙外被钉在十字架上,这旧有的价值观完完全全地被改变了。现今,任何耶稣所到之处对基督徒而言,都成为神圣的,因为他们知道基督改变的大能能够变换条规、处境,同样也能够改变人。今后,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犹3)不再只是一个种族或地方性的事情,而是具有宇宙性的规模,基督包括一切,又住在一切之内(西三11)。

ii. 会众(四13~21)

  13~15. 这个段落相当紧密地与前段连接在一起,为了方便的缘故,它以一种较为浓缩的形式重复前段的指示。全会众(13节)有可能因着大祭司错误的指引或教导而犯罪,正如后来在以色列历史上动乱时期所发生的史实一般;因此,为了全会众自己所犯下的罪献祭之礼仪,就相当类似于前述为大祭司献上赎罪祭之礼仪规定。理论上,以色列民被视为是「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因此,由会众献上之祭牲所流的血,就依循为大祭司所献上的处理方式来处置。同样地,为二者所献上祭牲的肉都被搬至营外倒灰之处烧尽。会众所犯不知情的罪,似乎是指群体中的一个人,在某种形式上违背了神的命令,而且他不愿意承认所犯下的轻罪,或是不愿意因着这罪献上赎罪祭。迟早这过犯经由一些非特定的过程后,就会被集会(希伯来文qāhāl)所察觉(「眼睛」)。这集会显然是指那些社群或是种族的领袖们,而这字眼必须小心地与他们所领导的会众(ʿēdâ)一字区别开来。

  他们将一头选上的公牛犊牵到会幕,而藉由会众中的长老(15节)象征性地完成了社群罪过的转移。这些会众中的长老,自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以来,就已经在整个以色列社群中占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在埃及的时候,他们显然持有众支派长辈的地位(出三16,四29)。这个情况极有可能是从族长传统发展而来的,在族长传统中,各家族的领导人被赋予完全的权柄来管理整个家族。因此,百姓们期待这些人能够为整个社群带来凝聚力,然而,另外也有一些长老,是因着他们的智慧或谘询之名望而被推选出来的。近东的社会里,国家领袖们在出现困难或是危急之际,召集这些人作为他们的顾问,谘询他们的意见,这种情况是非常普遍的。我们可以在旧约圣经中看见一些这方面的例证,譬如﹕法老王(创五十7),米甸人、摩押人(民二十二7)和基遍人(书九11),而在较晚期的时候,希腊人和罗马人也沿用这个惯例。在埃及,那些希伯来长老们指示百姓该如何过逾越节,这事实向我们显示他们本来就是家族的领导者。他们是宗教事务(出二十四1、9)和运行判决的领袖,而且,在旷野漂流的某一段时期,神指派他们当中的七十位协助摩西处理一般的行政事务(民十一16~17)。在利未记四15~21里,长老们被当作是在一个仪式的处境中运行其职务。在此,并没有非常清楚地说明长老们和集会这二个字眼间的差异,但是 qāhāl 这用词似乎是指「一个受邀聚集的群体」之意思,如此一来,这里所谓的集会,就有可能是由一小群被选出来的长老所组成的。

  16~21. 除了论及赎罪祭(20节)这方面,在处理大祭司犯罪而献祭的这段落并没有相类似的陈述以外,关于弹血的礼仪,乃是与前述为大祭司献祭的仪式相互平行的。在这种献祭的描述里,并没有提到关于群体聚餐的事;显然地,在这背后的观念是凡代替任何人被献上作为赎罪祭之祭肉,是不允许被取来食用的,因为这祭牲的血,已经被弹在圣所之中(参六30)。这献祭为全会众带来赦免的保证,因为祂是「乐意饶恕人,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慈爱的神」(尼九17)。诺特主张赎罪祭会带来因功生效(ex opere operato)的果效,34这是不正确的。当我们发现这段陈述与其他类似的段落都一致地强调礼仪规矩的重要性之际,我们就当了解人必须愿意承认他所犯下轻忽的罪,也要感受到其后他有被赦免的需要,此二者是献祭的先决条件。如果我们将这二个先决条件抽离,那麽,礼仪本身明显地并不能为人赎罪。或许诺特在这方面并没有非常清楚地表达他自己的看法。

iii. 官长(四22~26)

  22. 我们并不能够非常确定地指出这里所谓的「官长」(希伯来文 nāśîʾ)是什麽人物。35由于这个字的前面并没有定冠词,意味着其所要表达的乃是一般性而非特定性的含义。很明显地,拥有这个职分的人在地位上是处于受膏祭司之下,而却是在一般百姓或许甚至在第15节所提及的长老之上。西班牙解经学者伊本以斯拉(Ibn Ezra, 1092~1167)认为,这官长是指「一个部落的王子」;然而,在此观点上诺特的看法似乎较为正确,他主张这官长是一名古代部落的发言人(参:出十六22等等)。36这又再一次指出希伯来献祭制度乃是一个古代的风俗制度之事实。误犯了罪一词,较好的翻译为「成为有罪的」,因为这是认罪的一部分,无论这罪是故意或是无意间所犯的。基督教导我们,罪并不是由一些不敬虔、独立的意外事件所构成的,其本质上却是一件牵涉到人格方面的动机问题(太五28,十五18~19;可七21)。

  23~26. 在这官长献上他的祭物之前,无论是大祭司,或是他的一些同僚中,一定有人已经先告诉他所犯的罪为何。情感和属灵上的净化过程,常常是借助于公开认错来达到的(参:雅五16),并且会使得这献上作为赎罪祭之供物显得更有意义。官长所献上的祭牲与大祭司或全会众所献上的有所不同,他献上的是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23节)。这礼仪在其他方面也有所不同,因为它要求将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而非金香坛的四角上。脂油则依照平安祭中的脂油处理方式来处置(26节),这果效上的提醒或许为那运行职务的祭司们订下了一个程序上的指引;他们为他赎了罪,使他得蒙赦免。赎罪一字乃是由一个希伯来文字根 kp̄r 而来,这个字根有二个不同的意思。如果它在语源学上与亚喀得文 kapāru 一字,意即「去掉」,有关的话,它可能含有「擦拭干净」的意思。在希伯来献祭礼仪中,为某人赎罪的观念向来都是相当明显的,这赎罪的结果是使得那个人藉此能够免除刑罚。献上赎罪祭能够带来赎回那人的果效,而这似乎就是 kp̄r 最好的含义。

  另一个意思「遮掩」(参阿拉伯文 kappara),在铜器时代中叶的希伯来社会中是相当熟悉的用法,正如在创世记三十二21里「平息」(原文直译为「我将会遮掩他的脸」)一字所表达的含义一般。有一些献祭的目的是要「擦拭干净」那些被污染的物品,例如﹕香坛的四角(四7)或是施恩座(十六14)等,而其他的一些献祭,则是为了要洁净个人或是会众全体而设计的。显然地,在后者之献祭中罪被「遮盖」了,也就是从神的眼中被抹除。这个程序所带来的结果是人与神和好,藉此,带来了「在一人身上」(译按﹕英文「赎罪」一字为 atonement,作者在此将它分隔为 at-one-ment 即「在一人身上」,有一语双关之用)的成就果效,并确保这敬拜者已经被赦免了。37正如在其他的献祭中一般,由祭司代表这位官长完成这些仪式(26节)。

iv. 会众中一般的成员(四27~35)

  27~35. 一个平民为其误犯之罪所献上的供物,一般乃是依循前述官长的献祭形式而行。任何一个平民(希伯来文 ʿam hāʾ āreṣ),都可以献上一只母山羊(28节)或是一只母绵羊(32节),此二者均是一般中等收入的家庭所能负担得起的。第28~31节和32~35节,就其描写该遵行的礼仪这观点而言,它们二者是相互平行的段落。所有的血都被抹在燔祭坛上(30、34节),以此与以色列全会众误犯之罪得赎时运行职务的祭司弹血的这个仪式(四17)相对比。正如平安祭般,将脂肪组织取下焚烧(31节),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然而这馨香的祭在第35节里并未提及,该节则以提及献给耶和华为火祭来代替之。这些礼仪带来了赎罪之功效,这位忏悔的罪人也得蒙赦免。虽然,在此并没有提及这祭肉当如何处理,但很有可能官长和平民们所献上祭牲的肉被祭司们取来分着食用。

  读者可能已经感受到旧约献祭体系中,关于罪的处理方面有某些不够充分的地方。在本章中所描述的罪带有一较机械性的本质,针对这种罪亦已提供了适当的赎罪方式。然而,在这里或是五经中其他地方,却完全没有提到有任何礼仪能够遮盖那些有计画性和故意违抗神的罪,譬如﹕通奸、偶像崇拜、谋杀或是亵渎等行为。然而,当我们停下来想一想,这将会帮助一个人明白这处境的基础为何。如果利未的献祭体系已经涵盖了任何一种犯罪的形式,并已经考虑到所有过犯所带来一切可能的变数的话,那麽,基督的工作就没有任何存在的必要了;因为在这情况下,完全不需要它来解决问题。但是,在加略山上,救主废除了公牛和山羊流血的必须性,而以祂自己的血,为全人类带来了复杂且全面性的救赎,藉此完全废除了希伯来献祭体系(来九11~12)。祂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洁净我们的良心,除去我们的死行,使我们得以事奉那永生神。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4章-利未记第4章-新旧约圣经辅读注释

利未记第四章   赎罪祭(上)(四 1 ~ 21 ) 

  思想  犹太人犯罪后,要以牲畜为代赎,其主要含意是什么呢? 

  燔祭、素祭和平安祭预表在和谐无瑕的关系中人对神美满的奉献。但圣经绝不含糊和毫无保留地讲明,和谐关系及美满奉献的重要,与及神人关系中的严重障碍乃人的罪。事实上,整个圣经自创世记三章至启示录二十二章就是针对罪的启示:罪如何产生、蔓延;神怎样在旧约中预表和预言除罪的救恩;在新约道成肉身的完成;并在末后日子更新罪秽世界,引进永恒仁义和平。所以利未记论到神人关系,若不讲述解决罪的障碍,奉献的启示就不完全了。这段圣经有几点教训: 

  .罪的意义
──利未记第4章旧约拥有丰富字汇,详尽描述罪的各种表现,本段经文也用了五个不同的字词。重要的不在乎字汇或次数,乃在于本段经文给予罪的几个定义: 

  ①  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不必是恶暴憎怖,即或看来属纯善柔和的行动,只要与神启示的心意不符便是罪了; 

  ②  “误犯”表明一方面即使并非存心侵犯神,无心之失或偏差都是罪,另一方面也是神的恩典,因为人所犯的一切罪神都视为误犯,“都因自己无知”(弗四 18 ); 

  ③  “是隐而未现”,审判官必须按人的行为表现判决,但在察看人心肠肺腑的神面前,一切均无所遁形,心思意念的歪邪也被定罪。 

  .罪的影响
──利未记第4章罪没有纯粹私人性质的,总带影响力,可以“使百姓陷在罪里”( 3 ),虽对人的影响并不明显,却使神的圣洁蒙污染。向会幕弹血和抹香坛象征洁净污秽。 

  .罪的后果
──利未记第4章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 23 ),但在神的恩典中安排了救恩: ① 代替:藉按手仪式; ② 流血:生命在祭坛倾流,乃犯罪受死的结果。此祭预表基督一次完成赎罪之功(来九 12 )。 

  祈祷  主啊,感谢将自己献上,使我得生命、平安。 

  赎罪祭(下)(四 22 ~ 35 ) 

  个人犯的罪远比社会性亏欠令人产生更强烈的罪疚感,所以随启示了全会众参与的团体性罪污之解除方法后,摩西用相等的篇幅,讲述神设立消除个人罪疚的救恩。 

  .知错认罪
──利未记第4章“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牵……按手在赎罪祭牲头上”( 23 ~ 24 、 28 ~ 29 )。 

  ①  自己知道了,说明这是个人的过犯,如果导致他人受损伤,应由审判官处决,为众人所知。所以自己知道的罪虽是隐蔽不明显,却在圣灵责备下产生罪疚; 

  ②  就要牵:即使是与人无害的错失,仍亏欠了神的荣耀,私人性的罪于神有损,便得对付; 

  ③  按手是委任托付的象征,若要祭牲承担罪过,必须具体说出所犯过错。认罪乃知错之必然表现。 

  .中保赎罪
──利未记第4章个人省察、知错认罪的行动只证明是真诚的痛悔,却未能赎罪,必须由神设立的祭司任中保,完成赎罪程序,方可除罪。这教训预表耶稣基督为神人间唯一的中保,只有藉他,人才能与神和好。 

  .必蒙赦免
──利未记第4章罪疚全消乃靠神的恩典,不论犯了什么罪,只要真诚痛悔,利未记多次强调必蒙赦免(四 20 、 26 、 31 、 35 ,五 10 、 13 、 16 、 18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的不义。”(约壹一 9 ) 

  .馨香的祭
──利未记第4章献赎罪祭固然表示知罪懊悔,献祭的认罪更是宣认神所订定之道德伦理标准公义正直的行动,并且表示接受神的责备和仰倚神赦罪的恩典。所以认罪就是荣耀神(书七 19 ),因为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诗五十一 17 )。 

  思想  赎罪祭按规矩自祭司、全会众、官长、百姓均需以牺牲为赎罪。要罪得赦免,唯一的方法是要付罪的赎价,试思想你得赎的凭藉是什么?
──利未记第4章《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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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4章-圣经串珠版注释

利未记 第四章 注释   1-35 赎罪祭 

  3「赎罪」:希伯来文一字的字根有「洁净」的意思。犯罪不单得罪神,更玷污了敬拜的地方;赎罪祭的重点不只赎罪,也洁净崇拜的地方,以致神可降临住在其间,恢复与人的交通。因此,洒血的礼仪乃是此祭的特点。而赎罪的种类可分无知的罪(4:3,

    13, 22, 27)及误犯或疏忽的罪(5:1-4)。 

  3, 13, 22, 27 供物的种类 

    赎罪祭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罪咎是按犯罪者的身分而有等级之分,此分别亦导致所献供物的种类及洒血的礼仪有所不同。最高等级的就是受膏的祭司或大祭司( 3)

    , 要献上无残疾的公牛犊;其次是以色列全 会众( 13),要献上公牛犊;官长(22)要献无残疾的公山羊;平民 

  ( 27)则献无残疾的母山羊或母羊,若是贫穷不能献羊羔的话,就以 两只班鸠或雏鸽( 5:7),甚至以细面代替(5:11)。 

  4-12, 14-21, 22-26, 28-35 礼仪 

  1 大祭司。他是全百姓的代表,若他犯罪则全体百姓受牵连( 3 );同时,由於他所管理的职事,需要他经常出入圣所,他的罪因此亦玷 

    污了圣所,洁净的礼仪必须在圣所施行。祭司应该把血带入圣所,将血弹在幔子上,以及抹在香坛的四角上,最後倒在燔祭坛的脚旁 

  ( 6-7)。 

  2 当全会众犯罪时,也要施行同样的礼仪 ( 13-21) ,

    因以色列 人应是一个「祭司的国度」(出 19:6), 故全体所犯的罪与大 

  祭司的罪相等;在此情形下,百姓的长老便代表他们,按手在祭牲的头上。 

  3 一个官长或平民犯了罪,祭牲的血无须带入圣所,只要抹在燔祭坛的角上,并倒在燔祭坛的脚旁边。献赎罪祭时,祭牲的脂油必要烧 

  在坛上,正如平安祭中所作的一样( 26,

    31; 参3:3-5) 。至於剩余的祭牲,也有两种处理的原则;凡赎罪祭中把祭牲的血带入圣所的 

    (大祭司和全会众献的赎罪祭),其余的肉都不可吃,要用火焚烧( 12, 21) ; 然而,其他的赎罪祭(为官 长或平民所献),所有的 

  肉都成为祭司的分。(参 6:25-30;

    来13:10-13) 

  14「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可见是无心之失,犯时不知,事後才发觉。 

  23「公山羊」:献赎罪祭不用公绵羊作祭物(虽然母绵羊是可以用的)。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4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利未记

利未记第四章

4:2 关于误犯的罪本章列有四种人:受膏的祭司(3-12节)、以色列全会众(13-21)、官长也就是民间的领袖(22-26节),和民中一人(27-35节)。

  赎罪祭不属自愿,而是律法规定必须献的祭(14,23,28节)。犯罪的人的社会地位不同,所要求用的祭牲也各异。又为无力献牛羊的人特别规定了可用鸟类或细面作供物(5:7,11)。

  本节到5:13都是有关赎罪祭的条例,是人犯了罪之后而献的祭。所犯的罪须出于无知而且不是故意的(2,13,22,27节;5:1,4)。人若故意犯罪,赎罪祭便没有功效(民15:30-31;比较来10:26)。人犯了罪要承认所犯的罪(5:5),并须负起犯罪的责任(14,23,28节;5:1,3,4)。无分贵贱贫富,犯了罪都要献此祭。

  “罪”的希伯来原文作hata,是“矢不中的”意思。人应遵行神的命令,过圣洁的生活(利11:44;19:2),这是人活在世上的目标;犯罪的人没有达到这目标。“误犯”是无心做了神所禁止的事,或者由于人的软弱,有意识地违犯了规例(5:1-4),都属此范围。

4:3 “受膏的祭司”指大祭司(见6:20,22;8:12;21:10;民35:25)。此例制订时,唯一受膏的只有大祭司,他负有指导全民精神生活的责任。大祭司若犯罪,反映在全民身上。损害到百姓与神的关系,也污损圣所,所以会“使百姓陷在罪里”。

  做神“君尊祭司”的信徒(彼前2:9),必须以公义为衣,不可让罪管辖必死的身体(诗132:9;罗6:12)。大祭司献赎罪祭为自己赎罪,使敬拜神的地方得到洁净,归耶和华为圣,神可以再住在祂的民中。

  大祭司若发现了误犯的罪,应献此赎罪祭;但若误犯了罪却不知道,这种罪要到“赎罪日”的大祭中去赎。

4:4 “按手在牛的头上”,参1:4注。祭牲替代献祭者受刑,象征代赎。

  赎罪的原则是:1,替代(牵牛到会幕门口);2,认同(按手在牛的头上);3,以死代赎(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

4:5 关于“血”,可参3:17注。赎罪祭有两种。第一种比较重要,血要弹在圣所的幔子上,并且抹在会幕内香坛的四角。祭物一点也不可以吃,脂油、腰子、盖脏的脂油都要烧在坛上,其余的要在营外烧掉。第二种是为民间的领袖和百姓的。血只抹在祭坛的四角,其余的血倒在燔祭坛的坛脚上,脂油等照样烧在坛上,其余的祭牲可以留给祭司和家中男子在圣所中当食物吃(6:29-30)。

  百姓可用母山羊或绵羔羊献赎罪祭(28,32节),但若为穷人,可用斑鸠或雏鸽(5:7-8)或两公升面粉(11节)。

4:6 “指头”为右手食指(14:16)。弹血七次,因“七”为完整的数目。幔子为隔开圣所与至圣所的布幔(出26:33)。

4:12 公牛的血和脂油依例处理后,余下的皮、肉和内脏都要移到营外“洁净之地”,也就是倒灰的地方,可能是燔祭坛东边那块处理废物和灰烬的所在。赎罪祭的目的是洗去大祭司因误犯了罪对圣所造成的污秽,大过赎他自己的罪,所以不可把祭牲烧在坛上,而应烧在营外。《希伯来书》13:11-13提到此条例,把主耶稣和赎罪祭的牺牲相比,祂的血为罪献在圣所中,又在“营外”(耶路撒冷城外的髑髅地)受死,使人类可得拯救。

  牛象征地担当了罪,必须全牛烧毁,不可留在倒灰的地方。

4:13 本节至21节讲全会众为误犯之罪献赎罪祭的条例,办法与大祭司的相同。全民可因大祭司的不当行为或不当教训而犯罪,赎罪之法便与大祭司相若,不过由会中的长老按手在牛的头上,代表会众在神面前认罪。

4:20 全民献祭赎罪,他们的罪可得到赦免。

4:22 本节至26节讲官长献赎罪祭的条例。官长似指民间领袖,地位次于大祭司,高过百姓甚至长老。官长献的祭物为没有残疾的公山羊(23节),血抹在坛的四角。处理脂油的方法与平安祭同(26节)。

  公山羊在价值上低于公牛,反映献祭者地位与财力都较大祭司和全民为差,却高过普通的百姓。后者献祭只须用母山羊或绵羊。关于献祭的祭物因社会地位而异,看1:14;2:1;4:2注。

4:27 本节到35节讲一般平民献赎罪祭的条例。母山羊或绵羊羔都是普通百姓献得起的祭物。28-31节和32-35节所记的完全一样,属献祭的步骤: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脂油依平安祭的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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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4章-马唐纳圣经注释

利未记注释   四.赎罪祭(四1~五13)

  四1~35 赎罪祭是一群被赎之民指定要献上的祭。那并不是罪人来到耶和华面前祈求救恩,而是与耶和华有立约关系的以色列人,寻求赦罪。这祭是为了补偿无心或大意而犯下的罪,即:(1)无意之中犯了罪的人;(2)不是公然悖逆神,只是出于个人的软弱或疏忽犯罪。神吩咐以色列人要为此献祭,为的是使他们认清好些不经意犯的罪,以后便不至再犯,并使罪得赦免。利未记的第四、五两章,提到人无意犯的一些罪,以及赦罪的方法。神不容看见罪恶,即使是人误犯的罪,也需要洁净;而故犯的罪,则需要赦免。耶和华是恩典的神,他为着罪人预备了丰满和全备的救赎。你越多读神的律法,就越要记住,它们是用来教导百姓,引领人过圣洁生活的。

  赎罪祭本身:赎罪祭有不同的等级,视乎犯罪者的身分而定:受膏的祭司——那就是大祭司,他若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3节)——要献上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犊:全会众(13节)也要献上一只公牛犊;官长(22节)要献上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平民百姓(27节)却要献上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28节),或没有残疾的母绵羊(32节)(这里的希伯来字词显示所指的是完全成长的牲畜。)

  献祭者的职责:一般来说,献祭者要把牲畜带到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按手在它的头上,把它宰了,然后把脂油、腰子和肝上的网子取了。会中的长老要代表会众献祭(15节)。祭牲的死,被视为象征罪人的死。

  祭司的职责:为了他自己和全会众,大祭司要把祭牲的血带到会幕的圣所,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5,6,16,17节),又把血抹在香坛的四角上(7,18节),跟着他要把余下的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7,18节)。为了官长和平民,祭司要把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然后把余下的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25,30,34节)。为了各阶层的人,他要把脂油、腰子、肝上的网子和肥尾巴烧在燔祭坛上(8~10,19,26,31节)。若是为了大祭司或为了全会众而献祭,祭牲其余的部分要拿到营外烧了(l1,12,2l节)。

  祭物的分配:耶和华的分是烧在坛上的部分——脂油、腰子、肝上的网子等。至于官长或平民所献之祭牲的肉,祭司可以吃,因为这些祭的血不可带进圣所去(七30),并不象为大祭司和会众所献的祭(四5,6,l6,17)。因着相同的原因,他也可以吃那在第五章6、7及11节所描述的祭。上述的献祭中,没有任何部分是为献祭者而留下的。

  任何赎罪祭的祭牲,它的血要带进圣所,身体却带到营外烧了。因此我们的主在耶路撒冷城外受苦之后,借着他自己的血,一次进入了圣所便永远有效(来九12)。圣经劝告我们“当出到营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来一三13)

  注意:“误犯了罪”所指的似乎不止是对罪缺乏知识。大概指那罪不是故意的,并不是因藐视或反叛而犯的罪。故意犯的罪是不能补偿的;犯罪者必须受死(民一五30)。

  献上赎罪祭的人是承认他因为软弱或疏忽而无意犯了罪,他寻求罪的赦免和礼仪上的洁净。

  赎罪祭象征基督,他为我们“成为了罪”,虽然他并没有犯罪,以致我们在他里面可以在神面前得称为义。有些人认为赎罪祭象征基督解决我们本质上的罪,赎愆祭却象征地解决我们行为上的罪。

  那没有罪的圣者。

  神使他为我们成为了罪;

  救主受死为得着我们的灵魂。

  他死在那羞耻的十字架上。

  只有他的宝血能洗去我们的罪;

  借着软弱之躯他得胜了阴间。

  透过死亡他得胜了那日。

  ~布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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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4章-21世纪圣经注释

利 未 记   注释 

  四 1 至五 13 赎罪祭 

  跟着的两种祭跟先前 3 种有所不同。从敬拜者的角度看,先前的祭是出于自愿的,尤其是平安祭,赎罪祭和赎愆祭是因应情况而献,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则是必须的。第二个不同之处是,燔祭和平安祭是根据所献的牲畜来描述,但赎罪祭的描述,则根据那需要献祭者犯罪的情况和程度来编排。 

  第四章的主要分段跟洒血的位置有关。若所犯的罪涉及大祭司( 3-12 节)或全会众( 13-21 节),祭牲的血会洒在会幕内的圣所里面。若所犯的罪涉及一个官长( 22-26 节)或庶民( 27-35 节),祭牲的血便会洒在会幕以外、献祭的主要祭坛。五章 1 至 4 节说明一些非故意的(或疏忽的)罪,一个人可能会因而感到内疚为此献上赎罪祭。最后,五章 5 至 13 节提供一些连最贫穷的人也能负担的祭,这使他们能得着赎罪祭的洁净能力。 

  四 1-2 赎罪祭的目的 

  「若有人在 …… 不可行的甚么事上,误犯了一件」( 1 节)这句子引出了支配整章的两个钥字。第一,此处的「罪」( hatā’ )意指「不中的、失败或犯错」。本章中某一个祭的名称从这动词的加强语意形式演变出来的,而其意思是「除罪,洁净罪」。那个祭称为通常译作「赎罪祭」。然而,其目的较不在于处理罪本身(虽然它也像所有流血的祭一样,有赎罪的功能),却在除去罪的影响,即罪所引致的污秽。燔祭的主要目的是赎罪、补偿,其用意是安抚神的愤怒,赎罪祭则主要为了洁净圣所和祭坛,以致神可以继续住在祂的子民当中。神不可以住在不洁之中,因此这祭是为了洁净祂居住的地方。因此,有些学者把这祭译作「洁净祭」。 

  第二,「误犯 」( bišegāgâ ) 一词的字根含义为「迷路」,像羊一样。因此,全章都以此字词来包括那些并非故意叛逆或违抗神的罪,而是由于日常生活中的懦弱或错失而犯的罪。它可指非故意的、意外的、疏忽的。希伯来律法十分小心地把意外的行为和刻意的行为分别出来。它用「专横地犯罪」来表达那些署心积虑的、故意行恶的行为。在律法中,这些行为必须以严刑峻法来对待(这种区别的最佳例子在民三十五章杀人的律法中找到),而在献祭的制度中,并没有祭为这种罪而设(民十五 27-31 )。 

  赎罪祭也用来洁净一个在礼仪上不洁,却没有罪的人,如产后的妇人(十二 6-8 )或患了皮肤病的人(十四 19 ),或患漏症的人(十五 15 )。一般来说,那是一个为洁净而设的供献,跟赦罪不同,虽然也有关连(十五 31 )。 

  四 3-12 为了大祭司的罪 

  在这经文内,「受膏的祭司」几乎肯定是大祭司(参民三十五 25 )。由于他有代表性,所以他犯了罪,全民就因他的罪而被玷污。由于他身负重任,故此要洁净他所犯的罪,所付上的代价也是最高昂的
──利未记第4章 一只公牛犊。又由于他在神面前,并在神的圣所工作,故此他的罪使神居住的地方也变得污秽。因此,洁净必须「在会幕内」进行。 

  公牛犊带来后,祭司要「按手在牛的头上」( 4 节),就如一般敬拜者把祭牲带来祭司面前时所作的。意义也相同。公牛会带着他的罪。牠会代替他而死。公牛的血会为祭司的性命而流,会洁净他事奉的所在,并会除去他所代表之众民身上的威胁。 

  此处处理血的方法( 5-7 节)跟别的祭有所不同。在燔祭和平安祭中,血会洒在坛的周围,买赎敬拜者的罪。在赎罪祭中,一些血会盛在器皿中,带进「会幕」,但并不会进入「圣所」(那只会在赎罪日出现,利十六章)。在那里,有些血会弹在把会幕分为两部分,并隐藏着神的至圣所的「幔子」上(出二十六 31-37 ),有些血则会弹在「香坛的四角上」,那里常有香在燃烧(出三十 1-10 )。这些角是从坛的四角向上垂直突起的部分。其后,所有余下的血会倒在外面主祭坛的脚那里。祭牲的脂油会烧在坛上(像平安祭一样, 8-10 节),但祭牲整个尸体会「搬到营外」,用火焚烧( 11-12 节)。由于这祭是为大祭司的罪,并间接为整体以色列民而献上,所以祭司和众民都不可吃祭牲的肉。 

  四 13-21 为全会众的罪 

  经文中用了两个不同的字来指整个社群。第一个是,可能是指会中的长老,他们作为法律和社交的代表团体。第二个是,可能指聚集敬拜的更大社群。这些用字的确实意义不能肯定。但此处可见的是,当他们犯了一个错误(可能是一个错误的判决,或其它社群方面的决定),而后来才发现,则每当敬拜的群体察觉这事,又感到内疚,便要把赎罪祭献上。「若行了 …… 不可行的甚么事,误犯了罪」( 13 、 22 、 27 节)可能译作「感到内疚」更好。明显地,任何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都是有罪的。重点是他们起初并不知道。因此,惟有当他们知道自己的错处,并感到内疚,他们才需要献上赎罪祭。在以色列人生活中每一个层面,「长老」( 15 节)都是全会众的代表(比较出二十四 1 、 9 ;民十一 16 及以下)。 

  在仪式上,为全民所献的祭,跟为大祭司所献的祭一样。一方面,这证明了祭司是代表众民的,如我们在上文所见。另一方面,这表明以色列全体,都给视为祭司。因此,他们也必须圣洁和洁净,而他们的罪,即使是不知不觉间所犯的罪,也会玷污神的居所。神子民犯罪的严重性,无论是古时或现今,在于破坏他们在世人中间为神所作的见证。若整个教会都偏离了正路,列国还能在那里看见神的居所呢? 

  在以下两种较不严重的情况下,血不用弹在会幕里,而在会幕以外,「祭坛的四角上」。祭牲也不及那为大祭司和众民献的公牛犊那么昂贵。首两种情况和其后两种情况的另一个主要分别在于祭牲的尸体不会在营外焚烧。把祭牲的脂油献上后,其余的祭肉会留给祭司吃(六 24-30 ),但却不会给敬拜者吃。 

  四 22-26 为官长的罪 

  官长( nāśî )一字,在以色列人立王之前,常用来指以色列中的掌权者。这字可指族长或支派首领。那是一个尊荣和要负责任的岗位,并受到严厉之律例的保护(比较出二十二 28 )。在这情况下,所献上的祭牲是公山羊。 

  四 27 至五 13 为庶民的罪 

  在这情况下,标准的祭牲是母山羊或母绵羊。至于较贫穷的人,献雀鸟或素祭都可以接受。 

  庶民所献之赎罪祭的祭肉,只有祭司可以吃,因此这些供献,是祭司之肉食的主要来源,正如素祭是他们五谷的主要来源。这就是何西阿责备他那时之祭司「吃我民的罪」(何四 8 )的假借意义。由于罪和赎罪祭的用字相同,故此祭司们那扭曲了的观念是:「更多人犯罪,我们便有更多肉可吃」。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4章-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利未记注释  4:3  

  赎罪祭:神

  要求人献赎罪祭的目的乃是为了使人因着疏忽、软弱或无意(2节)而犯的罪得着赦免。相反,人如果故意违抗神而犯罪,他就要

  被治死(民15:30-31;来10:28)。赎愆祭(与赎罪祭相似)指人在犯罪或伤害他人并且能够全额赔偿时所献的祭(6:2-6;参5:15注),此外,赎罪祭还是一种必要的洁净之礼(12:6-8;14:13-17;民6:11)。 

  1.  赎罪祭预表基督的赎

  罪之死以及他为世人的罪所承担的刑罚。基督的死比旧约的一切赎罪祭更加完全,因为他是一

  次献祭便永远成就了赎罪的事,使众人的罪得赦免(赛53章;林后5:21;弗1:7;来9:11-12;参“赎罪日”一

  文)。 

  2.  新约信徒不断需要基

  督赎罪的宝血遮盖我们因人性的脆弱而导致的一切过错、弱点和无意的失败(诗19:12)。如果人故意逞着自己悖逆的性情犯罪而违

  背神和他的话语,就会招致审判和灵里死亡的可怕后果;除非人又重新因着对基督赎罪之恩的

  信心而真心认罪悔改(来2:3;10:26,

  31;彼后2:20-21)。 

  4:12  

  营外:在“营外”烧尽祭牲的作法象征罪的完全除去。新约圣经

  把这个礼仪比作耶稣在城门外受苦(即耶路撒冷城外)以便用自己的血洁净他子民的义行(比较约19:17-18;来13:11-15)。神也呼召基督徒“出到营外,就了他去”(即撇弃世界的罪恶享受)而寻求属天的城邑,并且向神献上赞美和感谢的祭(参来13:13注)。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4章-每日研经丛书注释

利未记第四章   两种罪(四 1-12 ) 

  第四种祭是赎罪祭,在四章一节至五章十三节论及。利未记的律法把故意犯的罪与无意犯的罪区分开来。 

  (一)希伯来语把故意犯的罪描绘为‘残暴的罪’,最是刻划尽致。我们可以看到那可怜的坏蛋拿短刀高举在受害人之上,立意要杀他。但是‘残暴的罪’包括人性一切故意的邪恶在内,而不只是凶杀。这就是为什么连存心犯奸淫也归在这类之内。但是我们要记得,只是因为上帝给人类完全的自由意志,人便实实在在地决定公然反抗他慈爱的上帝。 

  (二)另一方面,关于无意的罪,藉我们在此遇见的规则,上帝能够,而且曾经饶恕我们。所以,为这目的,上帝‘曾经告诉’摩西,祂的百姓用什么办法求取饶恕。无意犯的罪,在希伯来语,意思只是从团契中‘迷失’(有如一头糊涂的羊),这是在圣约的规范以内,上帝百姓中任何人对上帝都会犯的错。这样的罪便是保罗说‘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罗七 15 )时所指的一种。这些罪出自我们人性的 ` 弱与愚昧,事实上是来自‘住在我里头的罪’(罗七 17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19 节)。 

  我们在旧约中常常见到这问题是用图画般的方法摆在我们面前,有如耶稣用比喻时的办法。残暴的罪和罪人正正放在上帝的饶恕运行的区域之外。这是因为没有献祭的制度去遮盖这样故意犯的罪。这事实在利未记七章卅七至卅八节提及。不过,当我们读到第十六章时,我们便有上帝对这可怕情境的慈悲答案。 

  我们从祭司开始。因为在人类生活范围之中,有权威便必有责任随之。疏忽的祭司,为人粗心,像我们今天说的,‘满不在乎’,不只对他自己有损,他‘使百姓陷在罪里’。他的缺少关怀便表示出,他并非实在想按他所蒙的召恰当地执行任务,因为他对那些求他指点的凡人并没有真正的爱心。然而谁去指控他这作法呢!他自己的良心,一个特别指定的委员会,还是别的呢? 

  利未记这章给我们介绍一个新的罪字。这字是 hattath ,是旧约中许多罪字中的一个。它的意思是 没有击中 。你把弓拿起,拉紧,放出箭
──利未记第4章却没打中!你没打中,不是因为你邪恶,而是因为你愚蠢、糊涂、疏忽、不注意,或有懒惰,或者更可能因为你未有正确的人生目标。有一次,门徒引起耶稣注意一个法利赛人当众大声祷告。耶稣宣告说,‘可怜的人,他打错了目标了。祷告的“目标”是与上帝密谈。但是他所打中的尽是听到人说及他,“啊,看那圣人!他多么敬虔!”’但是就是这样无意的罪,在上帝眼中,却是严重到需要一只贵重的公牛作祭牲! 

  祭司不经意地损害一项崇拜的举动,需要献上一只无残疾的公牛犊,它的价值可能高达一个农民一年的收入。祭牲的血又一次受到强调。受膏的祭司(这里的‘受膏’强调他的错误重大)要将一部分血带入与上帝相见之处。然后他在那隐藏圣所的幔子前面弹血七次
──利未记第4章七是上帝用以创造天地的奥秘数字(关于这幔子和会幕其他设备,参看出廿六 31-37 )。然后他要把一些血抹在装饰香坛(上帝喜爱闻的)的四个角上(对此请再参看出三十 1-10 )。其余的血他要从盛器中倒到燔祭坛的脚那里。因为如果把它倒在坛上,血不会焚烧掉。然而,倒在坛的脚那里,它便象征式的与坛上焚烧的肉相联合,也就会在烟火中上升了。 

  祭司要先把手按在公牛犊的头上,好像说:‘临到公牛的,实际也临到我。公牛如今担当我的罪。’然而我们要常常记得,就罪的本身说,并没有那样的东西,只有罪人。在鲁滨逊(译注:英国小说 Daniel

  Defoe 所着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中主人翁)未抵达那着名的海岛之前,那里并没有罪。罪乃是活的人 所作所为 。因此,既然‘血是(人的)生命’(申十二 23 ),当你倒出血时,你便倒出一个人的生命。公牛在这里是那有罪的祭司的替身。因此公牛的血等于祭司的生命,而倒出的行动,意思便是要导致上帝的饶恕和恩惠。 

  祭司当然该死。然而倘若所倒出的生命触及: 

  (一)上帝临在之 地方 ; 

  (二)那隐藏上帝至圣的 幔子 ; 

  (三)那使祭品升上献给上帝的 坛 ;和 

  (四)混合直达上帝鼻里的 香 , 

  上帝便饶恕那祭司。 

  罪,纵然是无意的罪,也是一种可怕的事实。因为它意味罪人使自己与圣洁的活神的团契破裂,因此不再知道上帝要他如何度其一生。它甚至意味那人的罪伤害永生的上帝。那就是赎罪必须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是影响及于永生的上帝的极其圣洁和临在。我们在此对献祭的意义和上帝慈爱的饶恕与恩典,得到一个深刻的新见解! 

  上帝的赦免(四 13- 五 13 ) 

  但普通人也会像祭司一样犯罪,因此,如果百姓无意中犯了罪,也要求一个同样的仪节,只是要在圣所以外实行。我们由第二十节得知,罪是人的 行动 ,因此祭司要举行这动作,使百姓得救赎,并且使他们得赦免。 

  使得救赎 这话的意思是(甲) 为一项罪过所引致的罪感付出代价以擦去它 (这是对这奇特的动词的一个学术性的解释)。另外它可以解作(乙) 完全遮盖 。那就是说,上帝不再视那人为 罪人 。这样,献祭便实实在在地有效,因为它使上帝视这罪人为已得赦免的人。在某一意义上,献祭付了罪行的代价。而且,这赦免包括整个家庭,夫妇和子女,因为父亲在坛上代表了全家。 

  但是更重要得多的是我们看到:上帝如今屈身取胜了。祂特把祂赦免人罪的方法交在人手中,只要人真正想用这方法。所以最后,在第卅一节,实实在在地宣告,一旦献了赎罪祭那人便 得赦免了 。请注意,并没有条件,完全是保证。因为正如我们将在利未记十七章十一节所看到的,血如今实在地倒出,我们便可以 看见 献祭已经 有效 了。 

  保罗在歌罗西书一章十五至二十节宣称基督是上帝永生之道,在亚伯拉罕以前已存在的,如今祂仍活。今天的神学家可能用如下的说法来表达这意思: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有效工作,事实上永远有效,不只适用于我们的时代,也可追溯到当初。这是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乃是末世论的行动,那就是说,它是在属于永恒的时间中的一部分成就的工作;而在永恒之中是没有过去、现在或未来。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 8 )。这事实的一个结果便是:教会不只是二千岁,而是与人类本身同样古老。参看创世记四章廿六节。 

  随时间前进,以色列人回忆在她的历史和生命经验中上帝的恩慈。上帝在新约和旧约中一条大命令乃是‘记得’!上帝把他们从法老的辖制之中拯救过来带他们过红海,然后经过干旱的旷野。在那里时,祂在西乃山赐给他们的 妥拉 ,祂的教训,或者如所见的,启示祂的心意。然后赐给他们一块属他们自己的地土,作为祂最大的恩慈。祂在西乃山又给他们一个爱的 约 ,并完全向他们委身。这约惟独建基在恩典之上,那就是说,它完全是一位慈爱的上帝,成就在一个绝对不配的民族身上的。 

  上帝所要求回报的是他们要‘听从我(上帝)的话,遵守我的约’(出十九 5 )。因为上帝的‘声音’在那启示祂的道的任何一条或全部诫命中表达出来,这意思是,如果以色列人违犯上帝任何律法,那未以色列人便是犯了不敬的罪,背叛她的救主与上帝。他们的罪在祂眼中因而并非无伤大雅,而根本上是不忠的表示,甚且是对立约的对方的叛逆。第十五节形容这些疏忽的罪为‘背信’。这些罪,有些是: 

  (一)对一个邻舍的不忠,这邻人自己有了困难,而他不肯在法院中为他作证。 

  (二)无意中滥用了圣物。 

  (三)不肯承认自陷不洁。(第十一至十五章将对不洁问题全盘论及。) 

  (四)不肯承认曾说出轻率的誓言。 

  我们注意到,在触犯礼仪律法与对上帝之道不忠及个人对邻人不忠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这是因为在旧约时的思想一般不像抁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希腊人的思想,在物质与精神,天与地,身体与灵魂,律法与恩典以及任何其他的事物之间,并没有清楚的界限。基于上帝是 一位 ,一切创造就是 一件 。 

  因为犯罪是一个人对上帝给以色列的恩惠与慈爱的旨意之背叛,上帝自然认真对待以色列的罪。在人,一件疏忽的罪可能不觉得很重要。但是上帝的鼻孔实际‘闻’到它的气味;那就是说,它直达祂的经验而且 影响 祂。人类的罪到达上帝那里,它接触祂,伤害祂,深深地激动祂施怜悯,因此虽然人蛮横地攻击祂所启示出来的旨意和慈爱的目标上帝立意赦免人。 

  然而人首先要 想望 得到赦免;其次必须愿意为他的愚行付出某种代价;最后也必须认罪。如果一个贫民连像一只雏鸽那么小的东西,作为供物也非力所能及,那么区区一杯不加橄榄油的细面,一件远比从海外输入的乳香为便宜的日用品,便已足以作为他所要献的供物。我们在此所遇上的这位上帝是多么有恩典、同情而又慈悲呢。为你灵魂的罪,只要区区一杯细面! 他必蒙赦免 ( 13 节)。多难得的一位上帝啊!
──利未记第4章《每日研经丛书》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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