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查经第24章多译本对照查经
拼音版利24:1 Yēhéhuá xiǎoyù Móxī shuō,
吕振中利24:1 永恒主告诉摩西说∶
新译本利24:1 耶和华对摩西说:
现代译利24:1 上主吩咐摩西:
当代译利24:1 主对摩西说:
思高本利24:1 上主训示梅瑟说:「
文理本利24:1 耶和华谕摩西曰、
修订本利24:1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KJV 英利24:1 And the LORD spake unto Moses, saying,
NIV 英利24:1 The LORD said to Moses,
和合本利24:2“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为点灯捣成的清橄榄油拿来给你,使灯常常点着。
拼音版利24:2 Yào fēnfu Yǐsèliè rén, bǎ nà wéi diǎn dēng dǎo chéng de qīng gǎnlǎn yóu ná lái gei nǐ, shǐ dēng chángcháng diǎn zhe.
吕振中利2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捣成的纯橄榄油、做灯火用处的、拿来给你,让灯不断地点着。
新译本利2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点灯用的榨成的纯净橄榄油,拿来给你,使灯火长燃。
现代译利24:2 「要命令以色列人把最纯净的橄榄油带来,作圣幕里灯台的燃料,好使灯台的灯经常亮着。
当代译利24:2 你去吩咐以色列人把清橄榄油带到你那里去,作点灯之用,使灯火永远点燃。
思高本利24:2 你吩咐以色列子民给你拿由橄榄榨的清油来,为点灯用,好叫灯光长明不熄。
文理本利24:2 告以色列族云、当取橄榄捣油、惟洁是务、携以与尔、使灯常燃、
修订本利2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捣成的纯橄榄油拿来给你,用以点灯,使灯经常点着。
KJV 英利24:2 Command the children of Israel, that they bring unto thee pure oil olive beaten for the light, to cause the lamps to burn continually.
NIV 英利24:2 "Command the Israelites to bring you clear oil of pressed olives for the light so that the lamps may be kept burning continually.
和合本利24:3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亚伦从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拼音版利24:3 Zaì huì mù zhōng fǎ jǔ de mànzǐ waì, Yàlún cóng wǎnshang dào zǎochen bì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jīnglǐ zhè dēng. zhè yào zuò nǐmen shì shìdaì daì yǒngyuǎn de dénglì.
吕振中利24:3 在会棚中、法柜的帷帐外、亚伦从晚上到早晨要不断地在永恒主面前整理这灯∶这要做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条例。
新译本利24:3 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亚伦要使这灯在耶和华面前通宵达旦地长燃;这是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律例。
现代译利24:3 每天晚上,亚伦要在放约柜的至圣所前那帐幔外点上灯,使这灯从晚上到早晨在上主面前亮着。这条例是他的子孙要世世代代遵守的。
当代译利24:3 亚伦应当把这灯放在会幕中至圣所的幔子外,并且要负责料理这灯,使它从晚上到早晨都燃烧不灭;这是你们世世代代都要遵守的律例。
思高本利24:3 亚郎应将灯放在会幕内,约柜帐幔外,自晚上到早晨常点在上主面前:这为你们世世代代是永久的法令。
文理本利24:3 会幕中、法匮前帘外、亚伦必理灯于耶和华前、自夕达旦、著为永例、历世弗替、
修订本利24:3 在会幕中法柜前的幔子外,亚伦从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华面前照管这灯。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KJV 英利24:3 Without the vail of the testimony, in the tabernacle of the congregation, shall Aaron order it from the evening unto the morning before the LORD continually: it shall be a statute for ever in your generations.
NIV 英利24:3 Outside the curtain of the Testimony in the Tent of Meeting, Aaron is to tend the lamps before the LORD from evening till morning, continually. This is to be a lasting ordinance for the generations to come.
拼音版利24:4 Tā yào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cháng shōushi jīng jīn dēngtái shàng de dēng.
吕振中利24:4 他要不断地在永恒主面前整理这净金灯台上的灯。
新译本利24:4 亚伦要不断地在耶和华面前,整理纯金灯台上的灯。
现代译利24:4 亚伦要照管那纯金的灯台上面的灯火,使它在上主面前经常亮着。」
当代译利24:4 亚伦要负责保养这些放在纯金灯台上的灯,使它们长燃不熄。
思高本利24:4 亚郎应把这些灯放在纯金台上,在上主面前长燃不熄。
文理本利24:4 必置盏于精金灯台之上、恒理之于耶和华前、○
修订本利24:4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经常照管纯金t灯台上的灯。"
KJV 英利24:4 He shall order the lamps upon the pure candlestick before the LORD continually.
NIV 英利24:4 The lamps on the pure gold lampstand before the LORD must be tended continually.
和合本利24:5你要取细面,烤成十二个饼,每饼用面伊法十分之二。
拼音版利24:5 Nǐ yào qǔ xì miàn, kǎo chéng shí èr gè bǐng, mei bǐng yòng miàn yīfǎ shí fèn zhī èr.
吕振中利24:5 「你要取细面、烤成十二个哈拉饼,每一个哈拉饼要一伊法的十分之二。
新译本利24:5 “你要取细面烤成十二个饼,每一个饼用两公斤细面。
现代译利24:5 「你要用十二公斤细面粉烤成十二块饼,
当代译利24:5 每逢安息日大祭司都要用细面烘十二个饼,每个饼要用四点四公升的细面。大祭司要把饼放在主面前的纯金桌子上,分成两行,每行六个,又要在每行之上放一些纯净的乳香。这是献给主的火祭,是要记念主和以色列人所立永远的约。
思高本利24:5 你应拿细面,烤成十二个饼,每个是十分之二「厄法」;
文理本利24:5 当取细面、制饼十二、每饼伊法十分之二、
修订本利24:5 "你要取细面,烤成十二个饼,每个用十分之二伊法。
KJV 英利24:5 And thou shalt take fine flour, and bake twelve cakes thereof: two tenth deals shall be in one cake.
NIV 英利24:5 "Take fine flour and bake twelve loaves of bread, using two-tenths of an ephah for each loaf.
和合本利24:6要把饼摆列两行(“行”或作“摞”。下同),每行六个,在耶和华面前精金的桌子上。
拼音版利24:6 Yào bǎ bǐng bǎi liè liǎng xíng ( xíng huò zuò luò xià tóng ), mei xíng liù gè,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jīng jīn de zhuōzi shàng.
吕振中利24:6 你要把饼排成两行(或译∶堆);每行六个,在永恒主面前的净金桌子上。
新译本利24:6 你要把饼摆列成两排,每排六个,放在耶和华面前精金的桌子上;
现代译利24:6 然后把饼摆在上主面前的金桌子上;饼要摆成两行,一行六块。
当代译利24:6 每逢安息日大祭司都要用细面烘十二个饼,每个饼要用四点四公升的细面。大祭司要把饼放在主面前的纯金桌子上,分成两行,每行六个,又要在每行之上放一些纯净的乳香。这是献给主的火祭,是要记念主和以色列人所立永远的约。
思高本利24:6 将饼排成两行,六个一行,供在上主面前的纯金桌上。
文理本利24:6 列为二行、行各六饼、置诸精金之几、在耶和华前、
修订本利24:6 要把饼排成两行t,每行六个,供在耶和华面前的纯金桌子上。
KJV 英利24:6 And thou shalt set them in two rows, six on a row, upon the pure table before the LORD.
NIV 英利24:6 Set them in two rows, six in each row, on the table of pure gold before the LORD.
和合本利24:7又要把净乳香放在每行饼上,作为纪念,就是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
拼音版利24:7 Yòu yào bǎ jìng rǔxiāng fàng zaì mei xíng bǐng shàng, zuòwéi jìniàn, jiù shì zuòwéi huǒ jì xiàn gei Yēhéhuá.
吕振中利24:7 你要把纯乳香放在每行(或译∶堆)上,好跟饼做表样、做火祭献与永恒主。
新译本利24:7 把纯乳香放在每排饼上,象征这些饼作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现代译利24:7 你要在每行饼上面撒些纯乳香,象徵把饼作烧献给上主的火祭。
当代译利24:7 每逢安息日大祭司都要用细面烘十二个饼,每个饼要用四点四公升的细面。大祭司要把饼放在主面前的纯金桌子上,分成两行,每行六个,又要在每行之上放一些纯净的乳香。这是献给主的火祭,是要记念主和以色列人所立永远的约。
思高本利24:7 每行应撒上纯乳香,作为食物当献与上主的火祭,为获得记念。
文理本利24:7 每行饼上、必置乳香、惟洁是务、以为记志、献于耶和华为火祭、
修订本利24:7 再把纯乳香撒在每行饼上,作为纪念,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KJV 英利24:7 And thou shalt put pure frankincense upon each row, that it may be on the bread for a memorial, even an offering made by fire unto the LORD.
NIV 英利24:7 Along each row put some pure incense as a memorial portion to represent the bread and to be an offering made to the LORD by fire.
和合本利24:8每安息日要常摆在耶和华面前,这为以色列人作永远的约。
拼音版利24:8 Mei ānxīrì yào cháng bǎi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zhè wéi Yǐsèliè rén zuò yǒngyuǎn de yuē.
吕振中利24:8 一安息日过一安息日、他要不断地将它排在永恒主面前;为以色列人做永远的约。
新译本利24:8 每一个安息日,亚伦都要把饼摆在耶和华面前,不可间断,这是以色列人永远的约。
现代译利24:8 每一个安息日,亚伦必须要把饼摆在上主面前,永不间断。这是以色列人永久应守的约。
当代译利24:8 每逢安息日大祭司都要用细面烘十二个饼,每个饼要用四点四公升的细面。大祭司要把饼放在主面前的纯金桌子上,分成两行,每行六个,又要在每行之上放一些纯净的乳香。这是献给主的火祭,是要记念主和以色列人所立永远的约。
思高本利24:8 每安息日,应将饼不断地供在上主面前,这是以色列子民因永久的盟约而当行的义务。
文理本利24:8 每安息日、陈饼于耶和华前、以色列族守为永约、
修订本利24:8 每个安息日,亚伦要把饼不间断地供在耶和华面前。这是以色列人永远的约。
KJV 英利24:8 Every sabbath he shall set it in order before the LORD continually, being taken from the children of Israel by an everlasting covenant.
NIV 英利24:8 This bread is to be set out before the LORD regularly, Sabbath after Sabbath, on behalf of the Israelites, as a lasting covenant.
和合本利24:9这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的,他们要在圣处吃,为永远的定例,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是至圣的。”
拼音版利24:9 Zhè bǐng shì yào gei Yàlún hé tā zǐsūn de, tāmen yào zaì shèng chǔ chī, wéi yǒngyuǎn de dénglì, yīnwei zaì xiàn gei Yēhéhuá de huǒ jì zhōng shì zhì shèng de.
吕振中利24:9 这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的;他们要在圣的地方吃它;因为在献与永恒主的火祭中、这是至圣归于他永远的分儿。」
新译本利24:9 这饼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他们要在圣洁的地方吃,因为这是至圣的,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他永远的分。”
现代译利24:9 这饼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后代。他们要在神圣的场所吃这饼;因为是献给上主的火祭中至圣的部份,是属於祭司的。」
当代译利24:9 这些饼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儿子,他们要在圣洁的地方吃这些饼,因为这是在献给主的火祭中,最为圣洁的,这一分要永远归给祭司。”
思高本利24:9 这些应归亚郎和他的儿子;他们应在圣地方吃,因为这是上主火祭中至圣之物,是他永享的权利。
文理本利24:9 斯饼悉归亚伦、及其子孙、当于圣地食之、著为永例、盖献耶和华之火祭中、此为至圣也、○
修订本利24:9 这饼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他们要在圣处吃这饼,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饼是至圣的,归给他作永远当得的份。"
KJV 英利24:9 And it shall be Aaron's and his sons'; and they shall eat it in the holy place: for it is most holy unto him of the offerings of the LORD made by fire by a perpetual statute.
NIV 英利24:9 It belongs to Aaron and his sons, who are to eat it in a holy place, because it is a most holy part of their regular share of the offerings made to the LORD by fire."
和合本利24:10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一日闲游在以色列人中,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斗。
拼音版利24:10 Yǒu yī gè Yǐsèliè fùrén de érzi, tā fùqin shì Aijí rén, yī rì xián yóu zaì Yǐsèliè rén zhōng. zhè Yǐsèliè fùrén de érzi hé yī gè Yǐsèliè rén zaì yíng lǐ zhēngdòu.
吕振中利24:10 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也是埃及人的儿子、出游在以色列人中间;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斗;
新译本利24:10 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父亲是埃及人,在以色列人中间出入;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在营里和一个以色列人争吵;
现代译利24:10 有一个人,他的父亲是埃及人,母亲是以色列但支族人底伯利的女儿,名叫示罗密。有一天,这个人在营里跟以色列人争吵。
当代译利24:10 有一天,有一个人,母亲是以色列人,父亲是埃及人,在营中与一个以色列人打起架来。
思高本利24:10 当时在以色列子民中有一个人,他的母亲是以色列人,父亲是埃及人。这以色列女人的儿子在营地内与一个以色列人争吵;
文理本利24:10 以色列族、但之支派、底伯利女、名示罗密、适于埃及人、所生之子、往来以色列族中、
修订本利24:10 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有一日他出去,到以色列人中。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吵。
KJV 英利24:10 And the son of an Israelitish woman, whose father was an Egyptian, went out among the children of Israel: and this son of the Israelitish woman and a man of Israel strove together in the camp;
NIV 英利24:10 Now the son of an Israelite mother and an Egyptian father went out among the Israelites, and a fight broke out in the camp between him and an Israelite.
和合本利24:11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圣名,并且咒诅,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他母亲名叫示罗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
拼音版利24:11 Zhè Yǐsèliè fùrén de érzi xièdú le shèng míng, bìngqie zhòuzǔ, jiù yǒu rén bǎ tā sòng dào Móxī nàli. ( tā mǔqin míng jiào shì luo mì, shì dàn zhīpaì dǐ bǎi lì de nǚér ).
吕振中利24:11 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咒诅了圣名,并且咒骂;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他母亲名叫示罗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
新译本利24:11 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耶和华的名,咒诅耶和华的名,人就把他带到摩西那里。(他母亲名叫示罗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
现代译利24:11 在争吵中,他咒诅了上帝,他们就带他到摩西那里,
当代译利24:11 打斗之中,那人竟咒诅上帝的名,有人便把他带到摩西那里去。原来这人的母亲叫示罗密,是但族人示伯利的女儿。
思高本利24:11 以色列女人的儿子咒骂亵渎了上主的名,人们就带他去见梅瑟,──这人的母亲叫舍罗米特,是丹支派狄贝黎的女儿,──
文理本利24:11 与一以色列人鬬于营、亵渎耶和华名、加以咒诅、人曳之至摩西、
修订本利24:11 以色列妇人的儿子诅咒,亵渎了圣名。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他的母亲名叫示罗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
KJV 英利24:11 And the Israelitish woman's son blasphemed the name of the Lord, and cursed. And they brought him unto Moses: (and his mother's name was Shelomith, the daughter of Dibri, of the tribe of Dan:)
NIV 英利24:11 The son of the Israelite woman blasphemed the Name with a curse; so they brought him to Moses. (His mother's name was Shelomith, the daughter of Dibri the Danite.)
和合本利24:12他们把那人收在监里,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
拼音版利24:12 Tāmen bǎ nà rén shōu zaì jiānlǐ, yào de Yēhéhuá suǒ zhǐshì de huà.
吕振中利24:12 他们把那人安置在看守所里,要看永恒主所吩咐的怎样明示他们。
新译本利24:12 他们拘留看守那人,等候耶和华给他们的指示。
现代译利24:12 把他关起来,等待上主指示该怎样惩罚他。
当代译利24:12 他们把他关在监里,等候主的指示。
思高本利24:12 将他看守起来,等梅瑟依照上主的训令给他们处理。
文理本利24:12 禁于狱、俟耶和华口谕于众、○
修订本利24:12 他们把这人收押在监里,等候耶和华指示的话。
KJV 英利24:12 And they put him in ward, that the mind of the LORD might be shewed them.
NIV 英利24:12 They put him in custody until the will of the LORD should be made clear to them.
拼音版利24:13 Yēhéhuá xiǎoyù Móxī shuō,
吕振中利24:13 永恒主告诉摩西说∶
新译本利24:13 耶和华对摩西说:
现代译利24:13 上主告诉摩西:
当代译利24:13 后来主对摩西说:“你去把那咒诅上帝的人带到营外去,叫所有听见他的咒诅的,把手按在他的头上,然后全会众要用石头把他打死。
思高本利24:13 於是上主训示梅瑟说:「
文理本利24:13 耶和华谕摩西曰、
修订本利24:13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KJV 英利24:13 And the LORD spake unto Moses, saying,
NIV 英利24:13 Then the LORD said to Moses:
和合本利24:14“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叫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全会众就要用石头打死他。
拼音版利24:14 Bǎ nà zhòuzǔ shèng míng de rén daì dào yíng waì. jiào tīngjian de rén dōu fàng shǒu zaì tā tóu shàng, quánhuì zhòng jiù yào yòng shítou da sǐ tā.
吕振中利24:14 「把那咒骂圣名的人拉出营外;叫听见的人都按手在他头上,让全会众扔石头把他砍死。
新译本利24:14 “把那咒诅圣名的人拉出营外,听见的人都按手在他头上。然后全体会众要扔石头打死他。
现代译利24:14 「把那个人带到营外。凡听见他咒诅的人,都要把手放在他头上,证明他有罪,然后全会众要用石头打死他。
当代译利24:14 后来主对摩西说:“你去把那咒诅上帝的人带到营外去,叫所有听见他的咒诅的,把手按在他的头上,然后全会众要用石头把他打死。
思高本利24:14 你带这犯亵渎罪的人营外去,凡听见他说亵渎话的人,都按手在他头上,然後令全体会众用石头砸死他。
文理本利24:14 咒诅之人、曳出营外、使闻之者、按手其首、会众以石击之、
修订本利24:14 "把那诅咒的人带到营外。凡听见的人都要把手放在他头上,全会众要用石头打死他。
KJV 英利24:14 Bring forth him that hath cursed without the camp; and let all that heard him lay their hands upon his head, and let all the congregation stone him.
NIV 英利24:14 "Take the blasphemer outside the camp. All those who heard him are to lay their hands on his head, and the entire assembly is to stone him.
和合本利24:15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咒诅 神的,必担当他的罪。
拼音版利24:15 Nǐ yào xiǎoyù Yǐsèliè rén shuō, fán zhòuzǔ shén de, bì dāndāng tāde zuì.
吕振中利24:15 你要告诉以色列人说∶凡咒骂他的上帝的、总要担当他的罪罚。
新译本利24:15 你要告诉以色列人:咒诅 神的,必担当自己的罪。
现代译利24:15 接着,你要告诉以色列人,凡咒诅上帝的人应负自己的罪责。
当代译利24:15 你也要告诉以色列人:谁咒诅上帝,谁就要承担自己的罪。凡亵渎主名的必要把他处死;全会众要用石头打死他。不论是外族人或是本地人,亵渎主名的,就要被处死。
思高本利24:15 你应这样告诉以色列子民说:凡亵渎天主的,应负罪债;
文理本利24:15 当告以色列族云、咒诅其上帝者、必负其罪、
修订本利24:15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凡诅咒上帝的,必要担当自己的罪。
KJV 英利24:15 And thou shalt speak un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 saying, Whosoever curseth his God shall bear his sin.
NIV 英利24:15 Say to the Israelites: 'If anyone curses his God, he will be held responsible;
和合本利24:16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
拼音版利24:16 Nà xièdú Yēhéhuá míng de, bì beì zhìsǐ, quánhuì zhòng zǒng yào yòng shítou dá sǐ tā. bù guǎn shì jìjū de shì ben dì rén, tā xièdú Yēhéhuá míng de shíhou, bì beì zhìsǐ.
吕振中利24:16 那咒诅永恒主的名的、必须被处死;全会众总要扔石头把他砍死;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咒诅了圣名,就必须被处死。
新译本利24:16 亵渎耶和华圣名的人,必被处死,全体会众要扔石头打他;不论是寄居的外人或是本地人,如果亵渎圣名,必被处死。
现代译利24:16 凡亵渎上主的人必须被处死;全会众要用石头把他打死。无论是以色列人或在以色列的外侨,若有人咒诅上主,必须被处死。
当代译利24:16 你也要告诉以色列人:谁咒诅上帝,谁就要承担自己的罪。凡亵渎主名的必要把他处死;全会众要用石头打死他。不论是外族人或是本地人,亵渎主名的,就要被处死。
思高本利24:16 那不避讳「雅威」之名的,应处死刑,全体会众应用石头砸死他;不论外方人或本地人,若不避讳「雅威」的名,应处死刑。
文理本利24:16 亵渎耶和华名者、杀无赦、会众必击以石、无论宗族宾旅、亵渎耶和华名者、杀无赦、
修订本利24:16 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处死;全会众必须用石头打死他。无论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圣名的时候必被处死。
KJV 英利24:16 And he that blasphemeth the name of the LORD, he shall surely be put to death, and all the congregation shall certainly stone him: as well the stranger, as he that is born in the land, when he blasphemeth the name of the Lord, shall be put to death.
NIV 英利24:16 anyone who blasphemes the name of the LORD must be put to death. The entire assembly must stone him. Whether an alien or native-born, when he blasphemes the Name, he must be put to death.
拼音版利24:17 Dá sǐ rén de, bì beì zhìsǐ.
吕振中利24:17 人若打死人,必须被处死。
新译本利24:17 打死人的,必被处死。
现代译利24:17 「杀人的应被处死;
当代译利24:17 杀人的,必要把他处死。
思高本利24:17 凡打死人的,应处死刑。
文理本利24:17 击人致死者、杀无赦、
修订本利24:17 "打死人的,必被处死;
KJV 英利24:17 And he that killeth any man shall surely be put to death.
NIV 英利24:17 "'If anyone takes the life of a human being, he must be put to death.
拼音版利24:18 Dá sǐ shēngchù de, bì péi shàng shēngchù, yǐ méng cháng méng.
吕振中利24:18 打死牲口的、必须赔上牲口,以命偿命。
新译本利24:18 打死牲畜的,必要赔偿牲畜,以命偿命。
现代译利24:18 杀别人的牲畜的必须赔偿。原则是以命赔命。
当代译利24:18 打死别人牲畜的,必须以牲畜赔偿。
思高本利24:18 凡打死牲畜的,应该赔偿:以命还命。
文理本利24:18 击人之畜致死者、必偿之、以牲偿牲、
修订本利24:18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
KJV 英利24:18 And he that killeth a beast shall make it good; beast for beast.
NIV 英利24:18 Anyone who takes the life of someone's animal must make restitution--life for life.
和合本利24:19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
拼音版利24:19 Rén ruò shǐ tā línshè de shēntǐ yǒu cánji, tā zenyàng xíng, ye yào zhàoyàng xiàng tā xíng,
吕振中利24:19 人若使他同伴有残疾;他怎样待人,人也必怎样待他;
新译本利24:19 如果有人使他的同伴伤残;他怎样待人,人也必怎样待他;
现代译利24:19 「人若伤害了别人,要照他怎样待别人来对待他:
当代译利24:19 怎样损害别人,也要受同样的损害作为惩罚:
思高本利24:19 人若加害自己的同胞,他怎样待人,人也怎样待他:
文理本利24:19 残缺人体者、必依其所行而反之、
修订本利24:19 人若伤害邻舍以致残疾,他怎样做,也要照样向他做:
KJV 英利24:19 And if a man cause a blemish in his neighbour; as he hath done, so shall it be done to him;
NIV 英利24:19 If anyone injures his neighbor, whatever he has done must be done to him:
和合本利24:20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
拼音版利24:20 Yǐ shāng hái shāng, yǐ yǎn hái yǎn, yǐ yá hái yá. tā zenyàng jiào rén de shēntǐ yǒu cánji, ye yào zhàoyàng xiàng tā xíng.
吕振中利24:20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使人有残疾,人也必怎样使他有残疾。
新译本利24:20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使人伤残,人也必怎样使他伤残。
现代译利24:20 以骨还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伤害别人,要照样被伤害。
当代译利24:20 要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人怎样伤害了别人,他也就要受到同样的伤害。
思高本利24:20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害了人,人也怎样害他。
文理本利24:20 伤偿伤、目偿目、齿偿齿、若何使人残缺、必如是反之、
修订本利24:20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使人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做。
KJV 英利24:20 Breach for breach, eye for eye, tooth for tooth: as he hath caused a blemish in a man, so shall it be done to him again.
NIV 英利24:20 fracture for fracture, eye for eye, tooth for tooth. As he has injured the other, so he is to be injured.
和合本利24:21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拼音版利24:21 Dá sǐ shēngchù de, bì péi shàng shēngchù, dá sǐ rén de, bì beì zhìsǐ.
吕振中利24:21 打死牲口的必须赔上牲口;打死人的必须被处死。
新译本利24:21 打死牲畜的,必要赔偿牲畜;打死人的,必被处死。
现代译利24:21 杀了别人的牲畜的必须赔偿;但是杀人的应被处死。
当代译利24:21 所以,凡打死别人牲畜的,必须以牲畜赔偿;杀人的,必要把他处死。
思高本利24:21 凡打死牲畜的,应该赔偿;凡打死人的,应处死刑。
文理本利24:21 杀人之畜必偿、杀人者、杀无赦、
修订本利24:21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处死。
KJV 英利24:21 And he that killeth a beast, he shall restore it: and he that killeth a man, he shall be put to death.
NIV 英利24:21 Whoever kills an animal must make restitution, but whoever kills a man must be put to death.
和合本利24:22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拼音版利24:22 Bù guǎn shì jìjū de shì ben dì rén, tóng guī yī lì. wǒ shì Yēhéhuá nǐmen de shén.
吕振中利24:22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你们只能有一样的典章∶因为永恒主是你们的上帝。」
新译本利24:22 无论是寄居的或是本地人,你们都应一律对待,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现代译利24:22 这法律适用於你们,无论是以色列人或在你们中间的外侨都是一样。我是上主—你们的上帝。」
当代译利24:22 不论是外族人或本地人,都在同样的律法之下;因为我是主你们的上帝。”
思高本利24:22 为你们,不论是外方人或本地人,只有一样法律;因为我上主是你们的天主。」
文理本利24:22 无论宗族宾旅、俱循一例、我乃耶和华、尔之上帝也、
修订本利24:22 无论是寄居的,是本地人,都依照同一条例。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KJV 英利24:22 Ye shall have one manner of law, as well for the stranger, as for one of your own country: for I am the LORD your God.
NIV 英利24:22 You are to have the same law for the alien and the native-born. I am the LORD your God.'"
和合本利24:23于是,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拼音版利24:23 Yúshì, Móxī xiǎoyù Yǐsèliè rén, tāmen jiù bǎ nà zhòuzǔ shèng míng de rén daì dào yíng waì, yòng shítou dá sǐ. Yǐsèliè rén jiù zhào Yēhéhuá suǒ fēnfu Móxī de xíng le.
吕振中利24:23 于是摩西这样告诉以色列人;人就这样把那咒骂圣名的人带出营外,扔石头把他砍死。以色列人都照永恒主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新译本利24:23 于是摩西告诉了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出营外,扔石头打死他。以色列人遵行了耶和华给摩西的吩咐。
现代译利24:23 摩西向以色列人说完这些话后,他们就带那个人到营外,用石头把他打死。这样,以色列人执行了上主给摩西的命令。
当代译利24:23 於是,摩西把这些话告诉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咒诅上帝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把他打死。正如主所吩咐摩西的。
思高本利24:23 梅瑟这样训示了以色列子民;他们就把这犯亵渎罪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砸死。以色列子民全照上主吩咐梅瑟的做了。
文理本利24:23 摩西命以色列人曳咒诅者出营外、击之以石、以色列人遵耶和华谕摩西之命而行、
修订本利24:23 于是,摩西吩咐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诅咒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做了。
KJV 英利24:23 And Moses spake 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 that they should bring forth him that had cursed out of the camp, and stone him with stones. And the children of Israel did as the LORD commanded Moses.
NIV 英利24:23 Then Moses spoke to the Israelites, and they took the blasphemer outside the camp and stoned him. The Israelites did as the LORD commanded Moses.
利未记第24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利未记第廿四章 第 24 章利 24:13> 人若连神也不惧怕,这是最可怕的……
24:13 以现代人的标准来看,对于亵渎圣名(就是咒诅神)者的刑罚,似乎是过于严厉了。不过这件事显明,神对于祂所期望的
──利未记第24章我们与祂的关系,看得多么认真!我们常常以祂的名字起誓,或者行事为人如同没有神一般。当小心自己的言行,要敬畏神,凡事由祂作最后的决定。
利 24:17-22> 心中有冤屈……你会让神替你伸冤吗?
24:17-22 这是给审判官的法规,而不是赞同人亲身报复。实际上,它是说刑罚必须与罪行相符,不可超越限度。
──利未记第24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24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E 圣物:亵渎之罪(二十四1~23)
本章讨论二个主要的课题,亦即管理圣处的条例,和亵渎的情形。后者可能是在神将有关圣油和陈设饼之训令赐给摩西之后(2~9节)即刻就发生了的事情,因为在利未记这卷书中,记叙体裁掺杂在法令中是一个很平常的情况。在早些篇章里所见对礼仪规矩之坚持,在此也非常地明显可见。
1~4. 在会幕里,金灯台(出二十五31~40)及其七盏灯要持续保持点燃着,而且要添满捣碎的清橄榄油为其燃料(2节),正如出埃及记二十七20~21所记载的一般。这灯台被置放于圣处,否则那里将会完全黑暗毫无亮光。重新填满灯油和修剪灯芯是大祭司每天例行的职责(4节),因为他是第一个将灯点燃的人(民八3)。然而在出埃及记二十七21里,很清楚地陈明了,其他祭司家族里的成员要一同分担这项职务,因为这礼仪已经流传好几代了。有些释经学者依照撒迦利亚书第四章的异象,将灯台视为是以色列的预表,以色列在神的计画中应当成为古代近东国家的光。但是耶稣基督才是照亮外邦人的真光,也是以色列民的荣耀(路二32)。神嘱咐基督徒要让基督救恩之光照亮在每天的生活里,以将荣耀归给父神(太五16;弗五8;腓二15)。
5~9. 在出埃及记二十五23~30里,几乎没有提到关于供饼或作陈设饼之事,在此经由整合这二卷书而补足了对其详细之说明。十二块饼,每一块用五分之一伊法的细面烘培而成,然后将它们排列成二行或是二堆,一边六块。将乳香放在饼上,以作为记念的部分(7节),每逢安息日,当这些饼更换之际,就要将乳香烧在燔祭坛上(参:利二2)。这取下的旧饼成为祭司们额外补贴的一部分(9节),但是他们的家庭成员并不能够取用(参:太十二4)。有一些解经学者将这乳香视为是祷告的象征,特别是神会将日用的饮食赐给祂的百姓(参:太六11;路十一3)。其他的释经学者则将这些陈设饼视为十二支派的预表,他们不断地被提醒他们所经历到的一切祝福,都是一位丰富的神所赐下的礼物。
10~12. 在西乃所发生一件亵渎神的例证,一个希伯来妇人和埃及丈夫所生之子在营内与人争吵的时候,亵渎了神的名,在此并未提及这人的姓名。他的咒诅侮辱了神圣洁的名,而因为在那段期间,对亵渎的罪还没有具体列下当受之惩罚,所以那犯罪者就被拘捕直等到神的旨意显明为止。在此提到其母亲之姓名和族谱,乃是为了要让后来的人能够识别她,并且提醒以色列中为人母亲的妇女,要以敬畏神的心来养育她们的子女。
13~14. 最终我们知道其宣判是在营外用石头打死,如此一来才不会冒渎会幕和会众在礼仪上之洁净。举凡那些亲耳听见这亵渎神的话的人,必须以一个象征性的手势来表示他们牵涉在这一罪行当中,然后这人才被处死。在此并未提及当时准确的方法为何,但是那犯罪者可能被强制平躺在地上,然后他的头被大块的石头压碎,而身体的其他部分则被较小的石块覆盖,以致形成一个圆锥形的石堆。这程序能够预防任何一个人蒙受意外的礼仪污损,而且只要会众还留在那地区,这石堆就会提醒他们曾犯过的这个罪行。
15~23. 这宣判在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之间并没有什麽区别,因为在人民中任何犯下亵渎之罪的人,都必须承担他自己所该得的惩罚(16节)。举凡享受圣约祝福的人,都必须小心,免得在任何一方面拒绝了这位圣约的发起人。这事件给神一个机会去提醒以色列人许多不同的罪行,这些罪行的报应方式都被认为是适切的。在希伯来原文中,这清单是以同一中心对照的型态写成的,这向我们指出这经文出现在此,既不是因为偶然的因素,也不是一个由一些想象出来的后期编者或作者在事后回想出来的事件。一个杀了人的人应当被处死,而一个使动物致死的人则有义务偿还(18、21节)。个人身上的毁容就应当依照同态惩罚的法律来赔偿,这是一项重要的原则,它陈述了在一些特别情况下所允许最大限度之报复行为。一个人被禁止在这些限制以外做出其他严正之报复,这麽一来就可以确保针对这件罪行的报应是恰当的。无论他们的种族为何,这些条例都一样地实施在全国的每一位成员身上,而且正如其他的法令一般,它们带有神认可之保证(22节)。
神的圣洁,因着对亵渎罪行定规下来彻底之惩罚而得以增强。在近东文化中,一个人的名字与他的特质乃是紧密连结在一起的,所以发生在神身上的时候,亵渎实际上就是一项拒绝的行为。在现今这个亵渎情况非常普及的时代里,这似乎也是相当真实之事。非但不能够亵渎,基督徒受劝不能发任何的誓(太五34~37),而作出简单的「是」或「否」的回答就足够了。古代的诸法典比现代西方的法律学含有更多严重的罪行。一般而言,希伯来经典乃是依循着报应学政策来制定的,然而预谋杀人和亵渎则被视为严重的罪行。即便到了新约时代,耶稣和司提反二者都被当局认为是亵渎神的人,而基于这些立场,当局宣判处死他们(太二十六65~66;徒六11)。以伤还伤,以眼还眼(20节)这些表达方式可能是古代闪族法律措辞中,表达同态处罚这原则的一部分,所以并不需要按着字面上的意思来应用。我们要留意到这个法律概念迫使人达致公开之公平判断,以致能够避免判决落入流血宿怨,或是其他私人报复形式的范围中。在基督的教导里,祂藉着要求祂的门徒们不要寻求报复或提出主动的反抗,而要给付额外的数量这做法,戏剧性地修正了这个概念(太五38~41)。只有一个真正坚强的人才能够以自由意志决定顺着这些路线来回应,那些软弱的人没有别的选择,只有去做那些他们被告知之事。
利未记第24章-利未记第24章-新旧约圣经辅读注释
利未记第廿四章 与神同在的表记(二十四 1 ~ 1 9 )随前章特别期的启示,本段补充教训以色列人应如何过平常的日子。金灯台和陈设饼是会幕中的圣物,但本段只提及这两物件,其他圣物如祭坛、香坛,甚至圣洁的约柜却只字未提,显明这段圣经并非指示敬拜仪式及象征教训,而是教导信徒如何在神面前生活。
.每时刻与神同在
──利未记第24章本段圣经四次提及“在耶和华面前”( 3 ~ 4 、 6 、 8 ),金灯台的灯要常常点,从晚上到早晨都要发亮,说明即使工余休憩,甚至睡眠,信徒都活在神的面光中。陈设饼由安息日开始在耶和华面前要连续摆放一周,然后由新饼替换,可见日复一日,周接一周地,人无任何时刻可以离开神的光照而生活,所以这是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3 )。
.金灯台灯光长期燃点
──利未记第24章以色列人将橄榄捣烂泡在热水内使油浮起,这样的油比醡出的更精。金灯台日夜发光有两个神学意义:
① 对神的仰望:光在旧约中有神创造的大能(诗一三六 7 ;雅一 17 )和救恩的眷顾(诗二十七 1 ),神不间断地保护照顾仰望祂的人;
② 神对人的吩咐: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的荣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四 6 ),而信徒在世为光,要照在人前,叫人看见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神(太五 16 )。
.陈设饼长摆在神前
──利未记第24章陈设饼希伯来文意思是“面饼”(出二十五 30 ),就如 8 节所说,是常在神面前作记念的,十二块饼代表十二支派;饼也是以色列人日常的食粮,人应记念每日赐饮食的造物主。
思想 灯台与陈设饼是神始终看顾以色列人的见证,因为它们要世世代代永远在神面前设立。神极爱以色列民,但他们背弃祂,使祂忧伤。神也极爱我们,我们在各方面的表现又可有使祂忧伤呢?
公义的神(二十四 10 ~ 23 )
本段经文在利未记的文学结构中有点不寻常,首先是写作类型的问题,利未记是律法条例举列的讲解,而本段是全书两段叙述体裁之一(另一段是八至十章)。其次是上下文关系的问题,二十二至二十五章启示选民如何运用时间,却加插在一连串的日子节期中间,并提到一个有埃及血统的以色列人的遭遇,却全无其他的资料,看来似乎与节期的教训毫不相干。所以有学者将本段的事情与民数记十五 29 ~ 36 叙述干犯安息日常例相提并论。虽然两段经文的叙述不尽相同,民数记说明是安息日里捡柴,利未记只说在一日里亵渎圣名和咒诅,但两段记载有不少相同的字句和遭遇,例如说明以色列人和寄居的人同归一例;亵渎耶和华;将他收监内直到得耶和华的指示;被会众在营外用石头打死等。或者这两个是不同的事件,但教训应该明显相同,正如利未记的另一段叙述经文,祭司不谨守指示而受罚,亵渎神圣名者抵触第三诫(出二十 7 ),还加上咒诅神的死罪(出二十二 28 ),显示存心侵犯神者必得惩治。
16 ~ 22 节是回文( Concentric
pattern or palistrophe )体裁,经文结构如下:
A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 16 )
B 打死人的( 17 )
C 打死牲畜的( 18 )
D 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 19 )
D ' 他怎样……也要照样向他行( 20 )
C ' 打死牲畜的( 21 )
B ' 打死人的( 21 )
A '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 22 )
思想 在处理亵渎神名的事中,神特别加入“以命偿命”,“以牙还牙”的重述,究竟祂的用意是什么呢?
──利未记第24章《新旧约辅读》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24章-圣经串珠版注释
利未记 第廿四章 注释 1-23 圣所的条例及亵渎的罪1-4 金灯台的油
2「橄榄油」:可用来点燃、膏抹和烹饪,在此只提及它点燃的功用。
3「从晚上到早晨」:表明这些灯是彻夜点亮的。
5-9 陈设饼
6「摆列两行」:意思可能是分为两堆,每堆六个饼(因桌之面积很细,约一公尺乘半公尺(36×18英寸)。每堆旁边(7的
「饼上」译作「饼旁」可能较适合)安放乳香,这乳香是要在燔祭坛上焚烧作为记念的(见2:2, 15-16)。
9「永远的定例」 : 23-25章之间有些关於圣所的条例
,叫人注意这些永久不变的仪式,不受上述每年一度的节期和特别的日子所影响。
10-23 亵渎的罪
10-12节的历史事件 , 引致一些律例的成立。这罪的严重性乃在於犯 者在咒诅中用了神的名字( 11)。这混血儿(半个以色列人)明显地
严重干犯了第三条诫命,但该诫命没有指定刑罚,故必须将犯罪者收监,等候神的指示( 12)。这里的记载只提到他母亲的名字和世系(
11),可能因为他是靠母亲的关系,才能进入营中。这件事也提醒以 色列的母亲们,要教导子女敬畏神。
14 要将犯罪者「带到营外」:避免会幕被沾污。
「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听见的人因受连累而有罪,现今按手在犯罪者头上,藉他的死而获赦罪。
17-22
加插一段有关强暴的罪行,而这类律例同样应用在寄居者和陌生人身上( 16,
22)。
20「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原意是要订定正确而公平的刑罚条例,强调赔偿应与损毁相称,要避免过分的报复或抵赖。在犹太人历史中,通常都没有按字面来执行这些有关报复的律例;伤人的可用适当的财物作补偿,但谋杀别人却不能以赎价代替填命(民35:31)
。 亵渎的罪与这些罪行同时记述,可见亵渎之罪的严重性。
思想问题(第 24章)
1 24章提及「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刑罚措施,新约的审判原则 与旧约的有出入吗?参罗 13:4;
彼前2:14, 20。
你对太 5:38-39耶稣的话作怎样的解释?
2 本章一方面列举伤害人畜该受的处罚,另一方面指示祭司要每天理灯、每周摆设陈设饼,规定百姓要治死咒诅神、亵渎神名的人。
今人重视人权、防止虐畜,但蔑视神,视神的名字和律例为儿戏。
你有否受社会这种风气同化?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24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利未记
利未记第二十四章
24:1 本章讲两件事,一是有关圣所管理的条例,一是有关亵渎的一个实例。这件事可能在神给了摩西有关圣油和陈设饼之后不久发生,因为按此书写法,实例总是随同条例一道出现。
24:2 灯台和陈设饼的桌子都放在会幕圣所内。灯台上有灯七盏(出25:31-40),在会幕内长燃不熄,用清橄榄油为燃料(出27:20-21)。圣所靠此灯照明。大祭司是最早点亮此灯的人,每天负责“经理这灯”,有其他祭司协助。有的解经家认为此灯台为以色列的代表,要他们成为古代中东各国的光。不过照亮外邦人的真光则是主基督,信徒有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彰显基督救恩之光。
24:5 “陈设饼”虽在《出埃及记》25:23-30提及,但详细的记述则在本章5-9节。这十二个饼每隔七天更换一次,换饼在安息日举行(8节)。祭司可以在圣处吃换下来的饼,但他们家里的人不可以。有人说把净乳香放在饼上(7节)象征祈祷,求神给百姓日用的饮食(参太6:11);有人说十二个饼代表以色列人十二支派,要他们纪念所得福气,来自供应丰富的神。
24:10 这件案发生在西奈。一个未记下姓名的男子(埃及男子和以色列妇人所生)在营中与人口角,出言亵渎神名,当时尚无惩治亵渎的规律,所以把此人逮捕处决。这里特地记下母亲的名字和谱系(11节),是要让后来的人知道她是谁,要做母亲的注意:教养子女学习敬畏神是她们的责任。
此人的父亲虽为埃及人,但在司法范围内,外国人与土生的以色列人同等对待(22节)。
24:20 本节提出了一个刑罚的原则:“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也就是刑罚与所犯的罪相抵,不可过分。杀人的人应处死,打死牲畜的要赔偿。此例适用一切人,不分种族,不分外人与本地人(22节)。“同归一例”,神的律法前,人人平等。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24章-马唐纳圣经注释
利未记注释 玖·仪式和道德上的律例(二四)第二十三章论及每年的节期。这里却提到每日和每周在耶和华面前的职事。
二四1~9 以色列人要用捣成的清橄榄油,使精金灯台上的灯常常在耶和华面前点着。十二个饼要分成两行摆列在陈设饼的桌子上,每逢安息日更换一次。第7节所提到的乳香是属于耶和华的。当旧的陈设饼拿去给祭司作食物的时候,乳香就要以火祭献给耶和华。
二四10~23 跟着是记述一件不连贯的事件。其中提到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他因亵读神而被人用石头打死(10~16,23节)。这事件显示,律法对每一个住在以色列营中的人都是一样的,无论他是纯血统的犹太人还是混血的(22节)。这事件显出亵读的罪象杀人一样,都要被判处死刑(14,16;17;23节)。第16节大概是一个针对亵读神的律法,犹太人曾引述这律法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神的儿子。”(约一九7)经文显示一些其它的罪行是可以弥补的(18,21节)。最后,这事件表明:
“……报应是律法的基本原则:做错的事情要更正。柔和的态度使律法产生恶名。主张报复的律法在今天西方社会里被嘲笑,但愿意深思的人并不会驳回这做法。(1)在上古社会里,惩罚往往跟所做的错事完全不成正比。因此,报复性的惩罚已经向真正的公义迈进了一大步。(2)修复性的惩罚——最多人建议的另一种惩罚——往往受到主观主义的影响。谁来决定一个人何时可以恢复原有地位,可以重新加入社会呢?今天的条件可能是宽大了,但明天又如何呢?真正的公义是以眼还跟,以牙还牙(而不会要求更多)。刑罚必须与罪行相符,不可超越限度。”(读经会出版《每日灵粮》)
从第1至9节,我们可以看出神心目中的以色列人是什么模样的。第10至16节那咒诅神的人,却活画出以色列人实际上变成什么模样,他亵读神圣名,并且咒诅神(“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儿女身上”)。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24章-21世纪圣经注释
利 未 记 注释二十四 1-9 会幕的管理
在「圣处」(即会幕的外室,参会幕陈设图)有 3 件家具:香坛、金灯台和金桌子。金灯台在出埃及记二十五章 31 至 39 节,二十七章 20 至 21 节,四十章 25 至 26 节有详尽的描述。祭司要确保灯要常常整理和点着(参撒上三 3 )。这做法有一个实际的作用,因为没有灯,会幕就会漆黑一片,但可能也有一个象征意义,那就是神同在和救恩之光(参诗二十七 1 ),又或许是象征以色列人的角色,是在列邦中发光(参亚四;路二 32 )。在桌子上,放着 12 个饼,分为两行,每行 6 个。每一个安息日都换上新鲜的饼,而取下来的,则给予祭司吃用。 12 个饼大概是代表十二支派。祭司亚比米勒因戴维急切的需要而让戴维吃的就是这圣饼,耶稣曾引用这故事有力地表达祂的意思(撒上二十一 1-6 ;太十二 3-4 )。
二十四 10-23 亵渎神者之死
这事件强调了有关之律法的严重性(比较第十章)。有关这人身份的详细数据,显示这并不单是一个模糊的故事,而是一件为人所紧记的事件。他所犯的罪是藉「咒诅」,「亵渎了圣名」(即神的名字
──利未记第24章 耶和华; 11 节)。误用神的名和咒诅神是严格地禁止的,并且是严重地冒犯了圣约本身(出二十 7 ,二十二 28 )。我们从先前各章可见,这种冒犯,并不只是随便说一些粗言,像今天我们在公众场所和传媒上所听见、那些无意识地加插在日常谈话中的粗话。耶和华的名字几乎在每一段律例中都重复出现。使以色列整个社会制度成型的是祂的性情,而祂的权威则验准了他们约中的律法。这样,亵渎和咒诅祂,实际上就是藐视祂的权威和拒绝祂的律法。这是冒犯了整个社群的罪行,因整个社群都倚靠神在圣约下不断的保护,因此这罪要使犯罪者被逐出社群以外。在某个意义上,死刑是出于犯罪者自己的决定。
这案件表达了一个法律原则,就是所谓 lex
talionis ( 16 下、 22 节)或报复之律。现今许多人用「以眼还眼」这句话来代表那似是原始、嗜血的旧约伦理。这是一个最不恰当的讽刺,因为「以眼还眼」的做法,在法律观念上是一个颇大的进步,因为它消除了无止境的私人恩怨,而采取法律的行动,把惩罚限制于完全等同的报复。严重的罪行(如杀人等)不会受到轻判(如当犯罪者是有钱有势的时候),而比较轻微的过犯,也不会过分的惩罚。此外,正如我们在上文已看见,种族或血统不会使判决有所不同( 16 、 22 节)。社群中的所有人,都要按相同的司法标准,得到同等的对待。第 20 节那句话,极可能是要透过生动的说明来表达一个原则,而不是要按字面意义来解释。惩罚和补偿要与所犯的罪行配合。其它律法显示,有些使别人受伤的情况,可用赔偿来作出弥补(例如出二十一 18-19 ),而在奴隶的情况下,身体的受伤可用给予自由来作补偿
──利未记第24章在古代世界中,是一个颇为独特的律法(出二十一 26-27 )。
虽然这律法
──利未记第24章严格地应用于公开法律行动的范畴
──利未记第24章 叫人小心留意对各种罪行施加适当和同等的惩罚(任何社会都应常常关注这一点),但利未记已清楚说明,社群中的圣洁,是指众民不应为每一个过犯而鲁莽地寻求报复(十九 17-18 ;比较申三十二 35 ;箴二十五 21-22 )。因此,耶稣指出适用于法庭程序的律法,不应是其门徒个人行为的准则(太五 38-42 ;参罗十二 17-21 )。我们不要误会(像常有的情况),以为耶稣的言论是要批评或否定旧约整体的道德标准,祂其实是批评人以最低限度的法律权利,作为与人交往
──利未记第24章甚至与那些算为敌人的人交往
──利未记第24章的条件。在这件事上,正如在许多事情上一样,耶稣恢复了旧约律法应有的真正声音、意图和平衡〔比较 C.J.H.
Wright, Knowing Jesus through the Old Testament ( Marshall
Pickering, 1992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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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24章-每日研经丛书注释
利未记第廿四章 上帝是光(廿四 1-9 )象征对信仰很重要。上帝是灵,人不过是受造之物。因此人自己无法想像上帝的样子。但是全部妥拉(创世记至申命记)相信永生的上帝实在 临格 在祂的百姓中。因此我们把两件事联在一起。(一)上帝曾对摩西说:‘我必与你同在’(出三 12 )。但是既然摩西是以色列‘全体’的‘首领’,那么上帝便会与祂的全体百姓同在。(二)在创世之初,上帝曾说:‘要有光’(创一 3 )。从此以后,光便已经是上帝大能与慈爱的象征。诗人可以说:‘耶和华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诗廿七 1 )。新约宣告:‘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上帝,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四 6 )。因此,‘亚伦’(那就是从亚伦源远流长地传下来的祭司)把关于上帝的两方面真理联结起来:(一)上帝与我们同在,那就是祂是以马内利,与(二)上帝是光。光要不断地在会幕里点,会幕是上帝拯救的慈爱特别与祂的百姓同在之地方。
以色列人必须从其他的象征性行动,学会每周向耶和华献祭。我们由这里知道,在教会里不‘征集捐钱’;那可能是俗世的作法。我们毋宁是‘举行奉献’,这是因为我们所捐出的是归耶和华。大晚年对亚劳拿说:‘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献给耶和华我的上帝’(撒下廿四 24 )。当他说那话的时候,他并未知道他要买的那地有一天会成了所罗门圣殿的地址。
这里所提及的饼的成分,只可以是最精最好的。我们每周所献的,除非是最好的,我们不知道上帝有一天用它作什么。维持教会要花钱。祭司或牧师,正如工人一样,是要工得其值的( 9 节)!
但是这里还要注意另外一点。奉献不只是我的奉献,更是主祷文中所教导的:‘我们在天上的父……’。我们不只是个人,我们是上帝百姓身体中的肢体。百姓的奉献要分成十二堆摆在上帝面前,这是因为以色列是由十二支派组成的。因此,以色列人藉此知道,放在坛上的是她合成的‘我’,这坛是精金造成的,这样她献上的爱和感恩可以配蒙上帝悦纳。
亵渎的处罚(廿四 10-23 )
照利未记所说的故事,上帝对摩西启示祂的律法,可以说是用不惜尝试失误之法。这里所提出的问题,是一个特别个人不轨的行为,使摩西要找出上帝对他的处理。那决定便成了以后的先例。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称的‘案例’。
故事中的那男子是一个半埃及人,不是立约民族的一个真正成员。他显然采取故意挑拨的行动,‘闲游在以色列人中’,引起麻烦。不论那麻烦是什么,他激动一些以色列人不忠于耶和华。我们从出埃及记三章十四节知道,上帝的名是‘自有永有的’,那就是说,永活的神:‘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出三 15 )。但是问题还不只此。正如我们较早所注意及的,这意指‘自有永有的’( I AM )的字,可以同样从希伯来语译成‘我必与你同在’(出三 12 )。永生的上帝,其伟大之处远过于人对神的纯粹哲学观念,因为上帝表现祂的伟大,其法与我们所想像的相反(有如保罗在林前一章所说的)。祂这样行,是用祂的谦卑,祂的爱的殷勤,祂的虚己,成为祂所提出与一个有罪而又愚昧的百姓维持圣约之一个合作者。上帝这种对祂百姓的‘同在性’实际上是祂的名字。因为在那时代,名字乃是那个人的实际描写或形像。(参看创十七 5 ;卅二 27-28 )。他的母亲与这个半埃及人多不同啊!她的‘名字’叫示罗密( Shelomith ),意思是‘和平的女人’,就是‘活在与上帝相交之中的女人’。
用上帝的名发誓与这人的所作所为的是无法相比。他实际上是藉说耶威,即耶和华的名不符实,试图摧毁以色列人的信心。所以他可能暗示,圣约的观念是胡说八道,主张创造主能与地上一个民族同在是荒谬绝伦。我们现在可以明白,他的罪行是可憎可恶的。
以色列乐于与任何住在他们中间的非以色列人分享上帝的爱。这样的‘寄居者’( 16 节)共负把一个故意反抗上帝慈爱旨意的人处死的责任。上帝的旨意乃是要使用以色列和她的友邦去拯救全人类。顺便一提,这是旧约惟一提及监牢之处。监狱不是用以对罪犯惩罚的,它只是用以拘留他等候审讯。他是上帝的儿女,我们不可以剥夺他的自由作为惩罚。这人并非犯法而是得罪上帝。因此全以色列(这当然是个比喻的说法
──利未记第24章一百万人不能用石头打死一个人)必须把他们当中的这种穷凶极恶的势力除掉,而又必然不能让摩西单独一人采取这行动。换句话说,死刑来自上帝的律法而非摩西的律法。
现在一条一般的原则,那就是惟有赐人生命的上帝能以取去人的生命,已经建立,本章进而描述这特殊案件。那半埃及人试图‘扼杀’上帝的旨意与计划。因此现在已经显示出,一切凶杀是怎么一回事
──利未记第24章它在上帝眼中是可憎恶的事。因此,就连‘部分凶杀’,那就是只摧毁人的一部分,例如眼睛,也必须严厉对付。每一案件在法律上的重要性,其决定也视乎‘寄居者’的良心,因为他与他的主族,以色列的儿女一样,承受上帝立约的慈爱的一切特权。
──利未记第24章《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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