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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查经第12章多译本对照查经

《利未记》章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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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利12:1耶和华对摩西说:

拼音版利12:1 Yēhéhuá duì Móxī shuō,

吕振中利12:1 永恒主告诉摩西说∶

新译本利12:1 耶和华对摩西说:

现代译利12:1 上主吩咐摩西

当代译利12:1 主吩咐摩西去对以色列人说:“倘若一个妇人产下男婴,她在七天之内是不洁净的,正如她在经期之内是不洁净的一样。

思高本利12:1 上主训示梅瑟说:

文理本利12:1 耶和华谕摩西曰、

修订本利12:1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KJV 英利12:1 And the LORD spake unto Moses, saying,

NIV 英利12:1 The LORD said to Moses,

和合本利12: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

拼音版利12:2 Nǐ xiǎoyù Yǐsèliè rén shuō, ruò yǒu fùrén huáiyùn shēng nánhái, tā jiù bù jiéjìng qī tiān, xiàng zaì yuè jìng wūhuì de rìzi bù jiéjìng yíyàng.

吕振中利12:2 「你要告诉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胎,生了男孩子,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或译∶隔离)之日不洁净一样。

新译本利12:2 “你要告诉以色列人:如果有妇人怀孕,生了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好像患病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

现代译利12:2 向以色列人颁布下面的条例。产妇若生了男婴,产后的七天,她在礼仪上是不洁净的,跟月经期间一样不洁净。

当代译利12:2 主吩咐摩西去对以色列人说:“倘若一个妇人产下男婴,她在七天之内是不洁净的,正如她在经期之内是不洁净的一样。

思高本利12:2 「你告诉以色列子民说:若一妇人分娩,生一男孩,七天之久,她是不洁的;她不洁有如经期不洁一样。

文理本利12:2 告以色列族云、妇怀妊生男、必蒙不洁、历至七日、如癸水行时之不洁然、

修订本利12: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妇人若怀孕生男孩,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期间不洁净一样。

KJV 英利12:2 Speak un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 saying, If a woman have conceived seed, and born a man child: then she shall be unclean seven days; according to the days of the separation for her infirmity shall she be unclean.

NIV 英利12:2 "Say to the Israelites: 'A woman who becomes pregnant and gives birth to a son will be ceremonially unclean for seven days, just as she is unclean during her monthly period.

和合本利12:3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

拼音版利12:3 Dì bá tiān, yào gei yīnghái xíng gēlǐ.

吕振中利12:3 第八天婴儿包皮的肉要受割礼。

新译本利12:3 第八天男婴要受割礼。

现代译利12:3 第八天男婴必须受割礼。

当代译利12:3 到了第八天,必须为婴儿行割礼(割掉包皮)。

思高本利12:3 第八天,应给孩子割损。

文理本利12:3 八日、必为其子行割、

修订本利12:3 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

KJV 英利12:3 And in the eighth day the flesh of his foreskin shall be circumcised.

NIV 英利12:3 On the eighth day the boy is to be circumcised.

和合本利12:4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

拼音版利12:4 Fùrén zaì chǎn xuè bù jié zhī zhōng, yào jia jū sān shí sān tiān. tā jiéjìng de rìzi wèi mǎn, bùke mó shèngwù, ye bùke jìnrù shèng suǒ.

吕振中利12:4 妇人在产血洁净的过程中要住在家里三十三天;洁净的日子未满以前、她不可触着什么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

新译本利12:4 妇人洁净产血的时期要住在家三十三天;得洁净的日子未满之前,她不可触摸任何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洁的地方。

现代译利12:4 接着,产妇要再等叁十叁天,到流血停止才洁净。在这段期间,在完成洁净的礼以前,她不可摸任何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

当代译利12:4 此外,因为她的产血是不洁净的,所以在叁十叁天之内,她不可触摸任何圣洁之物,也不可进入圣所,直等到她洁净的日子满了为止。

思高本利12:4 此外,她还要守度叁十叁天的洁血期。在未满取洁的日期以前,不可接触任何圣物,不可走近圣所。

文理本利12:4 洗涤其血、三十三日乃洁、斯日未盈、不可扪圣物、不可入圣所、

修订本利12:4 妇人产后流血的洁净,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

KJV 英利12:4 And she shall then continue in the blood of her purifying three and thirty days; she shall touch no hallowed thing, nor come into the sanctuary, until the days of her purifying be fulfilled.

NIV 英利12:4 Then the woman must wait thirty-three days to be purified from her bleeding. She must not touch anything sacred or go to the sanctuary until the days of her purification are over.

和合本利12:5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拼音版利12:5 Tā ruò shēng nǚhái, jiù bù jiéjìng liǎng gè qī tiān, xiàng wūhuì de shíhou yíyàng, yào zaì chǎn xuè bù jié zhī zhōng, jia jū liù shí liù tiān.

吕振中利12:5 她若生了女孩子,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她月经污秽(或译∶隔离)时一样;但当产血洁争的过程中、却要住在家里六十六天。

新译本利12:5 如果她生了女孩,就不洁净十四天,像月经污秽的日子一样;妇人洁净产血的时期,要住在家里六十六天。

现代译利12:5 产妇若生了女婴,产后的十四天,她在礼仪上是不洁净的,跟月经期间一样不洁净。她要再等六十六天,到流血停止才洁净。

当代译利12:5 倘若产下的是女婴,产妇要成为不洁十四天,就像在经期之内一样;她还要为产血不洁净的缘故,住在家里六十六天。

思高本利12:5 若生一女孩,两星期是不洁的,有如经期一样。此外,还要守度六十六天的洁血期。

文理本利12:5 若生女子、必二七日蒙不洁、如癸水行时之不洁然、洗涤其血、六十六 日乃洁、

修订本利12:5 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经期中一样。她产后流血的洁净,要家居六十六天。

KJV 英利12:5 But if she bear a maid child, then she shall be unclean two weeks, as in her separation: and she shall continue in the blood of her purifying threescore and six days.

NIV 英利12:5 If she gives birth to a daughter, for two weeks the woman will be unclean, as during her period. Then she must wait sixty-six days to be purified from her bleeding.

和合本利12:6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拼音版利12:6 Mǎn le jiéjìng de rìzi, wúlùn shì wèi nánhái shì wèi nǚhái, tā yào bǎ yī suì de yánggāo wèi Fánjì, yī zhī chú gē huò shì yī zhǐ bānjiū wèi shú zuì jì, daì dào huì mù ménkǒu jiāo gei jìsī.

吕振中利12:6 「洁净的日子满了的时候,无论是为了儿子、或是为了女儿、她都要把一只一岁以内的绵羊羔作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作为解罪祭、带到会棚出入处,交给祭司。

新译本利12:6 “洁净的日子满了,不论是为男孩或是为女孩,她都要用一只一岁的绵羊羔作燔祭,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作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那里,交给祭司。

现代译利12:6 产妇洁净的日期满了以后,无论生男生女,她都要带一只一岁大的小羊作烧化祭,一只斑鸠或鸽子作赎罪祭,到上主的圣幕门口交给祭司。

当代译利12:6 当洁净期满了以后,不论她生的是男是女,都要带一只一岁大的羊羔,和一只雏鸽或斑鸠到会幕前祭司那里,作燔祭和赎罪祭。

思高本利12:6 一满了取洁的日期,不拘为儿子或女儿,她应在会幕门口交给司祭一只一岁的羔羊,做全燔祭;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献作赎罪祭。

文理本利12:6 无论诞育男女、洁日既盈、当携一岁之羔为燔祭、及虺胫弧⑽曜锛馈⒅粱崮幻拧⒏队爰浪尽?/span>

修订本利12:6 "洁净的日子满了,无论生儿子或女儿,她要把一只一岁的羔羊作燔祭,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作赎罪祭,带到会幕的门口交给祭司。

KJV 英利12:6 And when the days of her purifying are fulfilled, for a son, or for a daughter, she shall bring a lamb of the first year for a burnt offering, and a young pigeon, or a turtledove, for a sin offering, unto the door of the tabernacle of the congregation, unto the priest:

NIV 英利12:6 "'When the days of her purification for a son or daughter are over, she is to bring to the priest at the entrance to the Tent of Meeting a year-old lamb for a burnt offering and a young pigeon or a dove for a sin offering.

和合本利12:7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她的血源就洁净了。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

拼音版利12:7 Jìsī yào xiàn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wèi tā shú zuì, tāde xuè yuán jiù jiéjìng le. zhè tiaólì shì wèi shēngyù de fùrén, wúlùn shì shēng nán shēng nǚ.

吕振中利12:7 祭司要给献在永恒主面前,为她行除罪礼,她就得洁净、没有流血的污秽了。这是为生育者的法规,无论是生男孩或女孩。

新译本利12:7 祭司把供物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她的血就洁净了。以上是生育男女的律例。

现代译利12:7 祭司要替她向上主献祭,替她行洁净礼。这样,她在礼仪上就洁净了。

当代译利12:7 祭司是在主面前献祭,为她赎罪;她的血源便得洁净了。这是妇人生产的规矩。不论生男生女,都要这样行。

思高本利12:7 司祭将祭品奉献在上主面前,为她行赎罪礼,她 算由流血的状况中洁净了:以上是关於生男或生女的妇人的法律。

文理本利12:7 祭司献于耶和华、代为赎罪、妇流血蒙不洁、如是始洁、妇生男女、其例若此、

修订本利12:7 祭司要把这祭物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这样,她就从流血中得洁净了。这是为生男或生女之妇人的条例。

KJV 英利12:7 Who shall offer it before the LORD, and make an atonement for her; and she shall be cleansed from the issue of her blood. This is the law for her that hath born a male or a female.

NIV 英利12:7 He shall offer them before the LORD to make atonement for her, and then she will be ceremonially clean from her flow of blood. "'These are the regulations for the woman who gives birth to a boy or a girl.

和合本利12:8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

拼音版利12:8 Tāde lìliang ruò bù gòu xiàn yī zhī yánggāo, tā jiù yào qǔ liǎng zhī bānjiū huò shì liǎng zhī chú gē, yī zhī wèi Fánjì, yī zhī wèi shú zuì jì. jìsī yào wèi tā shú zuì, tā jiù jiéjìng le.

吕振中利12:8 她若手头紧,彀不着献一只小羊,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作为燔祭,一只作为解罪祭,让祭司为她行除罪礼,她就洁净了。」

新译本利12:8 她的经济能力若是不够献一只羊羔,她可以拿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作燔祭,一只作赎罪祭;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

现代译利12:8 产妇若买不起一只小羊,她可以用两只鸽子或斑鸠代替,一只作烧化祭,另一只作赎罪祭。祭司要替她行洁净礼。这样,她在礼仪上就洁净了。

当代译利12:8 如果她负担不起一只羊羔,可以用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代替,一只献作燔祭,另一只献作赎罪祭。祭司为她赎罪后,她就洁净了。”

思高本利12:8 但若她的财力不够备办一只羔羊,可带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一只献作全燔祭,一只献作赎罪祭。司祭为他行赎罪礼,她就洁净了。

文理本利12:8 如其资财不足备羔、则必携⒒虺攵⒁晃芗馈⒁晃曜锛馈⒓浪敬曜铩⒍灸私唷?/span>

修订本利12:8 妇人的能力若不足,无法献一只羔羊,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

KJV 英利12:8 And if she be not able to bring a lamb, then she shall bring two turtles, or two young pigeons; the one for the burnt offering, and the other for a sin offering: and the priest shall make an atonement for her, and she shall be clean.

NIV 英利12:8 If she cannot afford a lamb, she is to bring two doves or two young pigeons, one for a burnt offering and the other for a sin offering. In this way the priest will make atonement for her, and she will be clean.'"

利未记第12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利未记第十二章   第 12 章 

  利 12:1-4> 你的身体和心灵都已经预备好去敬拜神没有? 

  12:1-4 妇人生婴孩之后,为什么被认为是“不洁净”的呢?那是因为她在生产之后,会有恶露流出,是不洁净的,使她无法预备好进入会幕的纯洁环境之中。 

  利 12:1-4> 性与生育是否为不洁净的事? 

  12:1-4 不洁净并不是指有罪或污秽。神创造人是造男造女,又吩咐人要生养众多(参创 1:27-28 )。祂并没有改变心意,说性与生育是不洁净的,这里可能要提醒我们人是带着罪出生的,需要经过洁净才可以和圣洁的耶和华同在(耶和华就住在以色列人中)。另一方面,妇女在生产过程的血污亦使人联想起污秽,需要洁净才可以回到神的同在中。
──利未记第12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12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B 产妇洁净礼(十二1~8)

  在处理这段落洁净法令的时候,一些注释者们发现他们面对了一些困难,因为它似乎是认定生产这行为是不洁净的,而生产这举动却是神命令人要生养众多、遍满全地的结果(创一28)。既然儿女被视为是神的产业和赏赐(诗一二七3),而且一位生养众多的妇人被尊为是神所赐福的(参:诗一二八3),那麽一个孩子的出生会被视为是一种犯罪的处境,因而需要赎罪,这件事就令人感到有点吃惊。然而,这法令论及分娩时所产生的分泌物,正是这些分泌物使得母亲不洁净。因此,本章必须在第十五章的处境之下阅读,因为该章亦是论及身体分泌物之事。

  1~4. 当一位妇人生男孩的时候,对于她的家而言,她不洁净七天之久,如同月经的时候一般。第八天孩子受割礼(参:创二十一4),但是这位母亲必须再过三十三天,她才能够再一次地参与圣所之敬拜。割礼是神所制定的,为要当作祂与亚伯拉罕立约之记号(创十七12)。在西闪族百姓的群体中,他们因着不同的理由也施行割礼,其中包括了亚扪人、摩押人、阿拉伯人和以东人等;而在非利士人、迦南人、亚述人和巴比伦人中间则没有运行这礼仪的案例。一般来说,这仪式是由父亲手执一把火石刀来运行的,但是有时候是由母亲运行(出四25)。藉由这举动,男孩正式地加入圣约百姓的群体之中。在基督徒的律法中,许多人将洗礼视为是新约中与割礼同等之礼仪,但是这对应的关系实在是太肤浅和狭窄了,以至于无法让人信服或是视为是有确实根据的结论。

  在医学上,第八天行割礼是相当理想的,因为过了那段时期后,孩子的神经和血管开始发展,使切除术成为一件更加疼痛的事。而且,新生儿到出生后的第五天为止都比较容易出血,因为体内的维生素K和凝血媒原的浓度不足,这二种都是血液凝结过程中的重要成分。到了第八天,凝血媒原的浓度固定在百分之一百,正是一个行割礼的恰当时机。对于那些施行割礼的人来说,他们也会得着某些医学上的助益。例如,切除术除去了包皮过长这个疼痛又难以对付的情况,并且预防任何阴茎垢之累积,这些阴茎垢通常是淤积在龟头冠和包皮之间。包皮垢(Smegma praeputii)这种物质是由成年男性所产生的,经已被发现是一种非常厉害的致癌物质,而且屡次被认为是子宫癌发生率的导因。接受割礼的男性恐怕会经验到比其他没有接受割礼的人更能够控制性交兴奋感之速度;并且就算会发生,也极少被一些罕有的男性生殖器官癌症所困扰。

  割礼的举动并不是洁净那孩子,因为当一个婴孩出生的时候,在礼仪上已经洁净了。母亲所要经历的洁净过程,严格说来是伴随着生产所带来的分泌物造成的结果。这些流出物包括了组织碎片、粘液和血,正是我们所称的恶露。通常在分娩后会经历二个阶段,第一(血性恶露)是沾染血迹的阶段,而第二阶段(白恶露)的分泌物颜色较淡,而且不含血液。除非有一些恶露滞留在子宫内,否则这些流出物通常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排泄干净,但是在某些处境下,这恶露排出的情况可以持续六个星期之久。因此,产后的洁净法令涵盖了恶露可能持续排出最长的时间。

  5. 当妇人生了一个女孩的时候,母亲在礼仪上不洁净的日数是生男孩妇人的二倍。经文并没有告诉我们这日数为何不同,而且一些人所主张的解释﹕例如这是受到前以色列民族之禁忌或是害怕被鬼怪攻击61的影响等等,这些完全是推理而得,并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基础。有人主张女性胎儿比男性胎儿来得较污秽,这种说法并不被洁净礼仪的本质所支持;不论是男性和女性的子孙,这些洁净礼仪都一视同仁。或许其差异在于:一个族长社会里,两性在比较上存有不同的地位(参:利二十七2~7),而且考虑到女婴将来会有月经之事实。显而易见地,在流出物中血的出现正是那污损的媒介,而且必须用一些特别的程序来处理,因为在利未记的法令当中,血和生命是息息相关的(利十七11)。这些洁净的仪式能够适切地推崇产后单单是卫生层面上的要求。

  6~8. 洁净是由献祭作为其完成之礼仪,这里所给的献祭命令与早些篇章所列下的献祭次序恰好反向。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作为赎罪祭,主要是为了洁净的本质而献上的;而燔祭供物则是一只一岁的羊羔,当这祭物由任职祭司献上的时候,这燔祭使得新任母亲在圣所的团契得以恢复。那些没有能力献出上选羊羔的妇人必须献上二只斑鸠或是二只雏鸽以作为赎罪祭和燔祭的供物。对以色列人来说,能够在这二个非常相近之品种间作选择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前者是迁移性的候鸟(参:歌二12),牠在非洲过冬,而只有于四月至十月间在巴勒斯坦地出现。反之,全年的任何一段时间都可以在当地找着鸽子的巢,因此,在冬季的时候,这种鸟类就适合作为献上之供物。当约瑟和马利亚为了洁净的仪式到了圣殿献上耶稣的时候,他们遵循利未记中所记载的古代礼仪(参:路二22~24)。在记载中言及他们献上鸟,这指出我们主的双亲在那时是贫穷的,否则他们会献上一只羊羔。

  这章将一个婴孩的诞生视为非常重大的事,这种作法是可以了解,几乎没有任何可质疑之处。对古代的妇女来说,生产一事常常带有危险;然而,当母亲和孩子都经过这严格的考验活了下来的时候,整个家族都为此欢乐。生产之苦对所有为他们作见证的人而言,必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能够加深父母亲自己对彼此和他们后代的责任感。

61参:C. J. Vos, Woman in Old Testament Worship (1968), pp.62-69; K. Elliger, Leviticus (1966), pp. 167-168.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12章-利未记第12章-新旧约圣经辅读注释

利未记第十二章   神恩典之安排(十二 1 ~ 8 ) 

  十一章指示怎样处理体外接触到的不洁净,十三至十五章则是由体内流露的不洁净。本章虽论生育,却非指生育这事本身,而是妇女生产后引致一些不洁净的情况。 

  .产血的不洁
──利未记第12章眷顾健康之恩典:产妇生男或女,家居不洁日子分别为四十天和八十天,虽然无法确知男女婴家居不洁日子长短的原因,但这段日子实在是神眷顾产妇健康的安排。因为家居的日子是照月经污秽处理,而圣经并不视月经为罪过,所以产婴家居的日子也与罪无关,乃神特别安排,让产妇经过生产大量流血,体力消耗及痛楚后,可以有足够休养调息的时间。 

  .男婴的割礼
──利未记第12章记念立约的恩典:割礼是一个外表立约的记号,犹太人自亚伯拉罕起,男婴第八日均行割礼,表明成为神立约的选民(创十七 11 ~ 14 ),承担这约的权利与责任。 

  第八天,这个日子特别为婴孩而定,据医学研究,发现婴儿身体中有一种抗体,切割时痛楚也减少。可见神在掌管的自然界中,为祂的子民安排了健康进度及见证祂的日子。 

  .洁净的祭礼
──利未记第12章各人平等的恩典:家居日子满了,产妇必须献上两种祭,如能力许可,燔祭是一岁羊羔,远比一只鸟的赎罪祭贵重得多,可见献祭重点不是除罪而是奉献,况且献祭的结果是“她的血源就洁净了”,可见这些祭是洁净的礼仪。无论生男婴或女婴,都献同样祭物,显明男女在神面前地位实在平等。并且贫穷的人另有安排,使富贫都能享受同等奉献予神的权利。 

  思想  神将生儿育女当注意的礼仪也吩咐祂的百姓,足见祂凡事都关注,凡事都乐意指导。你曾怀疑神不喜欢你,不关心你吗?
──利未记第12章《新旧约辅读》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12章-圣经串珠版注释

利未记 第十二章 注释   1-8 产妇洁净的条例 

  神在创世记吩咐人要生养众多(创 1:28),

  旧约中儿女成行乃是得神 宠爱的记号;妇人不孕被视为一种耻辱 (创 30:23) 。 但当妇女履行 生育这最高天职时,却与不洁的观念相联,需要相当长的日期才获得洁净。两者似乎有点矛盾;这矛盾只能在人堕落後女人所得到的咒诅上(见创 3:16)获得适当解释。生男婴的不洁期是四十天,生女婴则 是加倍,个中理由没有申明,或许是因为古人以为生女之後,母亲需 

  要较长的时间康复,更可能是这较长的不洁期,叫人想起生育的苦楚源自夏娃(女人)犯罪。燔祭及赎罪祭的仪式,参第 1章及第4章注。 

  2「不洁净七天」:这是第一期的不洁净,期间她的丈夫也不可接近她,因她所接触过之物,皆为不洁(参15:19-24)。在第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12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利未记

利未记第十二章

12:1 生育的能力为神所赐(创1:28;诗127:3),能生育是神给妇人的福分(参创21:1-2;太1:25)。妇人怀孕生子所以不洁,要献燔祭赎罪,不是因为生育,而是因为分娩时排出的不洁产血。本章的条例乃为这种不洁而订立,应与15章的漏症、行经等身体排泄物的不洁同读。另一说则认为人类都处在死亡的咒诅下,生下来便不洁(创3:14-19),因此出生后需要洁净。但此说不能解释何以献赎罪祭的为产妇,而非新婴。

12:5 产妇生女孩仪文上不洁净的日子不是40天,而是80天。何以生女孩比男孩不洁和家居的日子都长一倍,圣经未作解释。有的人说是因为女胎比男胎更不洁;但献祭赎罪的方式完全一样,可见此说不能成立。也许与族长社会中男女地位不同有关(参27:2-7),也可能和女婴长大后的月经有关。

12:6 赎罪祭要同时献一岁的小绵羊和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如果家贫献不起羊,可以献两只雏鸽或两只斑鸠。雏鸽与斑鸠属同类,但斑鸠为候鸟,在非洲过冬,四至十月份才飞来巴勒斯坦(歌2:12);鸽子则一年四季都有。条例中规定献祭的人可在二者中选一,是有实际必要的。耶稣降生后,祂的父母照圣经规定献祭,所用祭牲为鸟类,说明约瑟当时家贫,无力献羊只为祭。

  “燔祭”可参1:3,14注;“赎罪祭”参4:2注。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利未记第12章-马唐纳圣经注释

利未记注释   二.妇人产子后的洁净条例(一二)

  一二1~4 本章提到因生孩子而产生的不洁净。妇人生婴孩之后,为什么被认为是“不洁净”的呢?那是因为她在生产之后,会有恶露流出,是不洁净的,使她无法预备好进入会幕的纯洁环境之中。

  若有妇人生了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象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一样。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3节)。至于凝血,第八天是最安全的。今天凝血的问题可以借着注射维生素K来解决。跟着她要留在家里三十三天,她不会触摸圣物或进入至所——那是指会幕四周的院子。

  一二5 若是生女孩。妇人就不洁净两个七天,然后再留在家里六十六天。

  一二6~8 满了洁净的日子,这位母亲要把一岁的羊羔献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献为赎罪祭。她若是没有能力献羊羔,就要取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
──利未记第12章人的不洁,因未完全为神活着,所以先献燔祭后献赎罪祭。我们主的母亲取了两只鸟来献祭(路二22~24),可见耶稣是生在何等贫穷的环境下。

  生孩子也算为不洁净看似是奇怪的,因为在罪进入世界之前,婚姻已经设立了,圣经又说婚姻是神圣的,而且神曾吩咐人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不洁净并不是指有罪或污秽,这种不洁净大概是作为一个提示,就是除了主耶稣之外,每一个人都是在罪孽里生的,我们在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一5)。这条例也提醒我们人是带着罪出生的,需要经过洁净才可以和圣洁的神同在。生女孩的不洁净时间较长,目的也许是要提醒人,男人是先于女人被创造的,女人是为了男人而被造的,在地位上女人要服从男人(并非在本质上的次等)以及女人是首先犯罪的。

  十一章说出人的不洁是因着外面接触的环境不洁,是客观的,表面的。十二章至十五章说出人里面的根源不洁,是主观的,深入的,这两面都需要基督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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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12章-21世纪圣经注释

利 未 记   注释 

  十二 1-8 生产所引致的不洁 

  第十一章谈及因外在因素
──利未记第12章吃用或触摸动物
──利未记第12章而引致的不洁。第十二至十五章主要谈及因人体功能或状况而引致的不洁(关于居所或衣服沾染不洁的部分除外)。我们必须知道,礼仪上的不洁不一定暗指或假设道德上的犯罪。所有罪行都使人变成不洁,但并非各种不洁,皆由于犯罪或道德上的过失。第十一章中被称不洁的动物,在本质上并不是有罪。同样地,月经或身体溃疡在道德上也没有问题。然而,从祭司的角度看,身体上的排泄,尤其是带血的,都是不完美。血就是生命,因而血的流失,就是正常健康的一种破坏,并可以是致死的原因。因此,这等排泄使人暂时不宜参与圣所的敬拜,也不宜站在圣物和已分别为圣的人面前。不洁的不应面对圣洁的。不洁是一种礼仪上或宗教上的隔离状态,而不是道德上犯罪的状态(除非在全都是罪人的范围里,即无论洁净与不洁净的,都是罪人)。 

  这论点在第十二章尤其适切。旧约既指出生儿育女是神的命令(创一 28 ),是祂一份上好的礼物(诗一二七 3 ,一二八 3-6 ),并且是人类极大的喜乐,我们又怎能想象生产所导致的不洁,会意指生产本身是有罪的呢?又根据创世记二章 24 节,雅歌更不用说,我们也不可解释说,生产之不洁,是因为夫妇间的性交是被视为犯罪。戴维在诗篇五十一篇 5 节所说的话,并非评论他母亲的道德或使他成胎的行为,而是他深深地确知自己的罪,即他从来没有一刻是「无罪的」。经文本身指出不洁的原因是妇女在生产时流血,及其后 2 至 6 星期内渐渐减少的流血(医学术上称为恶露)。这段不洁的日子便比正常的月经长(十五 19-24 )。经文没有解释为何生男孩不洁 40 天,生女孩则不洁 80 天。有些人认为那是鉴于女孩日后也会有月经。 

  这律例虽归入我们不熟悉的类别中,即礼仪上的不洁,但在社交上也有良好的效果,它为产妇提供一段产后隐退,休养生息的日子。 

  不洁的日子结束后,通常社会和宗教活动都会恢复,但必先献上赎罪和洁净的祭。赎罪祭是为一般性的罪而献上,因为任何敬拜者来到神面前,都必须得蒙赦免,而不是如我们所注意到的,是由于与生产有关的任何罪。路加记载了耶稣出生后,这些礼仪如何进行,期间并有先知的预言和致贺(路二 21-39 )。 

  附注 

  第 3 节   至于割礼,参创世记十七章之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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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12章-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利未记注释  12:2  

  生男孩:生

  儿育女是神为人所定的旨意,也是人生命中最大的快乐之一(创1:28;9:1;诗127:3;128:3)。

  但是人体中与生育有关的所有分泌物都应当被看作不洁的(15:16~19;出19:15;参下一条注释),因为这些象征着人类堕落的后果(参创3:15注)。 

  1.孩

  子生来就带着罪性(参约一1:8注)。

  诗人大卫的话语一针见血地揭示了这一点:“我是在罪孽里生

  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 

  2.除

  非孩子接受基督的救赎,否则他们也要同样面对肉身死亡的现实(创2:16~17;5:3)和永远灭亡的可能性。死亡从来不是神

  的心意,也不是他对人的完美旨意。这些与生育有关的不洁之物表明这样一条真理:新生婴孩也

  需要救主。 

  3.基

  督徒父母既然知道他们的孩子生来就有犯罪的倾向,就应当迫切地为他们祷告,以便他们能够

  接受基督作主,得着圣灵所赐的新生命(参“重生”一文及“父母与

  孩子”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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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12章-每日研经丛书注释

利未记第十二章   性事(十二 1-8 ) 

  要清楚的是本章并不提出性为不洁或不圣。全部圣经肯定性为上帝的善意和给人的恩赐,因为没有了性,人类便不能延续下去。男人与女人因性的催迫力而互相吸引,继而在爱中结合。雅歌给我们指出,青年男子与他的夫人在上帝所创造的‘完整’爱中不感羞愧的喜乐,而这喜乐因而必须包括身体,就如我们在第十一章所见,在生活的各方面,身、心、灵合一的‘完整’人。 

  可是第二节所说,远出我们的思想之外。到底‘不洁净’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意思是‘不可摸’。因此这看来古旧的禁忌,这古老的礼仪律,在第二圣殿的时期,实际上是告诉为丈夫的要温柔体贴对待他的妻子。她每月经期或在生下孩子以后,作丈夫的不要强迫他的妻子从他的意。在圣洁的民族中,两人之间的婚姻必须达到保持圣洁的关系。不幸的是因为一个男人有可能强奸他自己的妻子。这样的卑污关系,因而在此完全被斥责了。所要求的乃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神秘人格之温柔、体贴而又尊敬的关系。丈夫必须在妻子生孩子的剧烈而又负伤的经历之后,给她充分时间去恢复她的身体和精神。等侯的时间是四十天,这不只是在新旧两约多次出现的一个熟悉的整数,而是回应以色列人在进入圣地之前所经过的洁净期四十年。 

  因此必须实行的乃是:为一个婴孩,不论是男是女(在上帝眼中显然是同等宝贵),要把一只一岁大的羊羔完全献作燔祭,焚化了上升到上帝那里去。然后接献一只野的或别的雏鸽作赎罪祭。我们必须坚决主张,这并不意味为创造一个孩子的性行为本身是有罪的。毋宁是那女人知道她的为人,她的所作所为,包括性行为,都包括在她的原罪的状态之内。因此她祈求上帝让她的婴儿由一个得蒙赦免的罪人而生。 

  以前我们在五章七至十三节曾经碰上这些祭。我们注意到耶稣诞生时,如何遵守这神圣的命令(路二 24 )。在这里,强调的是律法中的一项,( 23 节)说:‘凡头生的男子,必称圣归主’。难怪那生他的母亲的身体,也必须成为圣洁。实际上,头生的(就是开怀的婴孩)之所以应当称圣归主,是因为他按理已经属于上帝。上帝说,‘他是我的’(出十三 2 )。
──利未记第12章《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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