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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12章多译本对照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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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申12:1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们列祖的 神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

拼音版申12:1 Nǐmen cún huó yú shì de rìzi, zaì Yēhéhuá nǐmen lièzǔ de shén suǒ cì nǐmen wéi yè de dì shàng, yào jǐn shǒu zūnxíng de lǜ lì diǎnzhāng nǎi shì zhèxie,

吕振中申12:1 「尽你们活在地上的一切日子、在永恒主你列祖的上帝所赐给你去取得为业的地上、你们所要谨慎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一些。

新译本申12:1 “你们活在地上的一切日子,在耶和华你列祖的 神赐给你作产业的地上,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和典章,就是这些:

现代译申12:1 「你们定居在上主—你们祖先的上帝赐给你们的土地时,要终生谨慎遵守这一切法律诫命。

当代译申12:1 你们到达主你们祖先的上帝给你们的地方时,切要遵守以下的律法和诫命;只要你们一天还住在那里,都要谨慎遵守。

思高本申12:1 这是你们在上主你祖先的天主赐给你作产业的地上,当遵守奉行的法令和规则;你们几时生活在那地,就应日日遵守。

文理本申12:1 尔在尔祖之上帝耶和华所赐之地、毕生所当守之典章律例、我今谕尔、

修订本申12:1 "你们活在世上的日子,在耶和华─你列祖的上帝所赐你为业的地上,你们要谨守遵行这些律例典章:

KJV 英申12:1 These are the statutes and judgments, which ye shall observe to do in the land, which the LORD God of thy fathers giveth thee to possess it, all the days that ye live upon the earth.

NIV 英申12:1 These are the decrees and laws you must be careful to follow in the land that the LORD, the God of your fathers, has given you to possess--as long as you live in the land.

和合本申12:2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事奉 神的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都毁坏了。

拼音版申12:2 Nǐmen yào jiāng suǒ gǎn chū de guó mín shìfèng shén de gè dìfang, wúlùn shì zaì gāo shān, zaì xiǎo shān, zaì gè qīng cuì shù xià, dōu huǐhuaì le.

吕振中申12:2 凡你所要赶出的列国人事奉他们的神的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是在山冈、或是在各茂盛树下、你们都要澈底毁坏;

新译本申12:2 你们要把你们赶走的列国的人事奉神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上,在山冈上,或是在各青翠树下,都要完全毁坏;

现代译申12:2 你们占领那片土地后,要把原住民拜神明的地方彻底摧毁;无论在高山小山,或在绿树下的,都要除灭。

当代译申12:2 你们要毁灭所有假神的祭坛:在高山上的、在小丘上的、在树下的,都要全部除去。

思高本申12:2 凡你们去征服的民族供奉神 的地方,无论在高山上,或在丘陵上,或在任何绿树下,都应加以破坏:

文理本申12:2 尔所驱逐诸族、事神之处、或山邱之上、或绿树之下、俱当毁灭、

修订本申12:2 你们占领的国家所事奉他们众神明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一切的青翠树下,你们要彻底毁坏;

KJV 英申12:2 Ye shall utterly destroy all the places, wherein the nations which ye shall possess served their gods, upon the high mountains, and upon the hills, and under every green tree:

NIV 英申12:2 Destroy completely all the places on the high mountains and on the hills and under every spreading tree where the nations you are dispossessing worship their gods.

和合本申12:3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

拼音版申12:3 Ye yào chāihuǐ tāmende jìtán, dá suì tāmende zhù xiàng, yòng huǒ fùnshāo tāmende mùǒu, kǎn xià tāmen diāokè de shénxiàng, bìng jiāng qí míng cóng nà dìfang chúmie.

吕振中申12:3 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崇拜柱子;他们的亚舍拉神木、你们要用火去烧,他们的神的雕像你们要砍下来,要从那地方除灭他的名。

新译本申12:3 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神柱;用火焚烧他们的亚舍拉,砍倒他们的神的雕像,并且把他们的名字从这地方除灭。

现代译申12:3 你们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击碎神柱,烧毁亚舍拉女神像,砍倒偶像,使人不能再在那里敬拜。

当代译申12:3 你们要拆毁祭坛,打碎碑柱,焚烧女神像,捣下那些雕刻的神像,不要留下任何可以叫你们想起这些假神的东西。

思高本申12:3 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石碣,烧毁他们的神柱,砍倒他们神 的雕像,将他们的名字由那地方完全消除。

文理本申12:3 毁其坛、碎其柱像、焚其木偶、斫其雕像、灭其名于斯土、

修订本申12:3 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亚舍拉,砍断他们神明的雕刻偶像,并要从那地方除去他们的名。

KJV 英申12:3 And ye shall overthrow their altars, and break their pillars, and burn their groves with fire; and ye shall hew down the graven images of their gods, and destroy the names of them out of that place.

NIV 英申12:3 Break down their altars, smash their sacred stones and burn their Asherah poles in the fire; cut down the idols of their gods and wipe out their names from those places.

和合本申12:4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们的 神。

拼音版申12:4 Nǐmen bùke zhào tāmen nàyàng shìfèng Yēhéhuá nǐmen de shén.

吕振中申12:4 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来服事永恒主你们的上帝。

新译本申12:4 你们不可像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的 神。

现代译申12:4 「你们不可模仿原住民的崇拜方式来敬拜上主—你们的上帝。

当代译申12:4 你们不可仿效外族人献祭的态度,随意献祭给你们的上帝。你们要在上帝自己选定作为居所的地方,为他设立圣所。

思高本申12:4 你们不可像他们那样崇拜上主你们的天主。

文理本申12:4 勿效其俗、以事尔上帝耶和华、

修订本申12:4 你们不可那样敬拜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KJV 英申12:4 Ye shall not do so unto the LORD your God.

NIV 英申12:4 You must not worship the LORD your God in their way.

和合本申12:5但耶和华你们的 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

拼音版申12:5 Dàn Yēhéhuá nǐmen de shén cóng nǐmen gè zhīpaì zhōng xuǎnzé héchu wéi lì tā míng de jū suǒ, nǐmen jiù dàng wàng nàli qù qiú wèn,

吕振中申12:5 不,永恒主你们的上帝从你们众族派中选择了什么地方做立他名的所在,你们就要到那地方、访问他的居所;

新译本申12:5 耶和华你们的 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了什么地方作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到那里求问他;

现代译申12:5 从你们各支族的地区中,上主要选一个特定的场所,让人在那里敬拜他。

当代译申12:5 你们不可仿效外族人献祭的态度,随意献祭给你们的上帝。你们要在上帝自己选定作为居所的地方,为他设立圣所。

思高本申12:5 上主你们的天主,将由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一个地方,为立自己的名号,为做自己的住所,你们只可到那里去寻求他,

文理本申12:5 尔上帝耶和华于尔支派中、所选寄名之处、尔当诣而求之、

修订本申12:5 但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在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作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要到那里求问,

KJV 英申12:5 But unto the place which the LORD your God shall choose out of all your tribes to put his name there, even unto his habitation shall ye seek, and thither thou shalt come:

NIV 英申12:5 But you are to seek the place the LORD your God will choose from among all your tribes to put his Name there for his dwelling. To that place you must go;

和合本申12:6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

拼音版申12:6 Jiāng nǐmen de Fánjì, píngān jì, shí fēn qǔ yī zhī wù, hé shǒu zhōng de jǔ jì, bìng hái yuàn jì, gānxīn jì, yǐjí niú qún yáng qún zhōng tóushēng de, dōu fèng dào nàli.

吕振中申12:6 要将你们的燔祭、和别的祭物、你们的十分之一献物、和手奉的提献物、你们的还愿祭、和自愿献的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胎的、都带到那里;

新译本申12:6 把你们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十分之一的礼物和手中的贡献、还愿祭和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要带到那里去;

现代译申12:6 你们要到那地方献烧化祭和其他牲祭,要献十分之一捐、供物、还愿祭、自愿祭,以及头生的牛羊。

当代译申12:6 你们可以在那里献上燔祭和其他的供物,就是十取其一之物、手中的举祭、还愿祭、甘心祭和头生牲畜的祭。

思高本申12:6 在那里奉献你们的全燔祭、祭献、什一之物、献仪、还愿祭、自愿祭,以及首生的牛羊;

文理本申12:6 奉献尔之燔祭、他祭、所应输之什一、举祭、许愿祭、乐献祭、及首生之牛羊、

修订本申12:6 将你们的燔祭、祭物、十一奉献、手中的举祭、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带到那里。

KJV 英申12:6 And thither ye shall bring your burnt offerings, and your sacrifices, and your tithes, and heave offerings of your hand, and your vows, and your freewill offerings, and the firstlings of your herds and of your flocks:

NIV 英申12:6 there bring your burnt offerings and sacrifices, your tithes and special gifts, what you have vowed to give and your freewill offerings, and the firstborn of your herds and flocks.

和合本申12:7在那里,耶和华你们 神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 神赐福,就都欢乐。

拼音版申12:7 Zaì nàli, Yēhéhuá nǐmen shén de miànqián, nǐmen hé nǐmen de jiā shǔ dōu keyǐ chī, bìngqie yīn nǐ shǒu suǒ bàn de yīqiè shì meng Yēhéhuá nǐde shén cì fú, jiù dōu huānlè.

吕振中申12:7 在那里、你们在永恒主你们的上帝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眷都要吃喝;并且要因你们下手办的一切事都蒙永恒主你的上帝赐福而欢乐。

新译本申12:7 在那里,就是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人都可以吃;并且要因你们手所作的一切事,都蒙耶和华你的 神赐福而欢乐。

现代译申12:7 你们和家里的人都要到那地方去,在那位赐福给你们的上主面前吃喝,享受你们勤劳得来的好东西。

当代译申12:7 你们一家当在那里吃喝,并且因主为你所做的事欢欣快乐。

思高本申12:7 在那里你们和你们的家属,应在上主你们的天主面前宴会欢乐,因为上主你们的天主祝福了你们的一切事业。

文理本申12:7 在彼食于尔上帝耶和华前、与尔眷属、乐乎尔手所为、即尔上帝耶和华锡嘏之事、

修订本申12:7 在那里,你们和你们的全家都可以在耶和华─你们上帝的面前吃,并且因你们手所做的一切蒙耶和华-你的上帝赐福而欢乐。

KJV 英申12:7 And there ye shall eat before the LORD your God, and ye shall rejoice in all that ye put your hand unto, ye and your households, wherein the LORD thy God hath blessed thee.

NIV 英申12:7 There, in the presence of the LORD your God, you and your families shall eat and shall rejoice in everything you have put your hand to, because the LORD your God has blessed you.

和合本申12:8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

拼音版申12:8 Wǒmen jīnrì zaì zhèlǐ suǒ xíng de shì gèrén xíng zìjǐ yǎn zhōng kàn wéi zhēng de shì, nǐmen jiānglái bùke zhèyàng xíng.

吕振中申12:8 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行各人自己眼中看对的事;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

新译本申12:8 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行各人看为正的事,你们将来不可以这样行;

现代译申12:8 「到现在为止,你们都随自己的意思敬拜,因为你们还没进入上主—你们的上帝所赐给你们那得以安居乐业的土地。

当代译申12:8 你们再不可像今天一样,任意妄为;

思高本申12:8 你们不要照我们今日在这 所行的,各行其是,

文理本申12:8 我今在此、各行其是、后勿复尔、

修订本申12:8 你们不可做像我们今日在这里所做的,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一切事;

KJV 英申12:8 Ye shall not do after all the things that we do here this day, every man whatsoever is right in his own eyes.

NIV 英申12:8 You are not to do as we do here today, everyone as he sees fit,

和合本申12:9因为你们还没有到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安息地,所给你的产业。

拼音版申12:9 Yīnwei nǐmen hái méiyǒu dào Yēhéhuá nǐ shén suǒ cì nǐde ānxī dì, suǒ gei nǐde chǎnyè.

吕振中申12:9 因为你们还没有到永恒主你的上帝所赐给你的安居地、产业地。

新译本申12:9 因为你们现在还没有到耶和华你的 神赐给你的安息地和产业。

现代译申12:9 到你们进入时,你们就不可再依照现在的方法敬拜。

当代译申12:9 因为你快要到达主给你的安息之地。

思高本申12:9 因为你们至今还没有到安居之地,还没有到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为业的地方。

文理本申12:9 尔上帝耶和华赐尔安居为业之地、尔尚未至、

修订本申12:9 因为你们现在还没有进入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安息,所给你的产业。

KJV 英申12:9 For ye are not as yet come to the rest and to the inheritance, which the LORD your God giveth you.

NIV 英申12:9 since you have not yet reached the resting place and the inheritance the LORD your God is giving you.

和合本申12:10但你们过了约旦河,得以住在耶和华你们 神使你们承受为业之地,又使你们太平,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安然居住。

拼音版申12:10 Dàn nǐmen guō le Yuēdànhé, déyǐ zhù zaì Yēhéhuá nǐmen shén shǐ nǐmen chéngshòu wéi yè zhī dì, yòu shǐ nǐmen taìpíng, bú beì sìwéi de yīqiè chóudí rǎoluàn, ānrán jūzhù.

吕振中申12:10 但你们过了约但河、得以住在永恒主你们的上帝使你们承受为业的地、又使你们得享平静、脱离你们四围的仇敌、而安然居住,

新译本申12:10 但是你们过了约旦河,住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使你们承受为业的地,又使你们太平,脱离你们周围的所有仇敌,安居乐业,

现代译申12:10 你们渡过约旦河之后,上主要使你们占领那片土地,在那里定居。他要保护你们不受外敌侵扰,使你们安居乐业。

当代译申12:10 当你们渡过约旦河,主在应许之地给你们歇息和平安以后,

思高本申12:10 但是,当你们过了约但河,住在上主你们的天主赐给你们为业的地方,脱免了四周的仇敌,安居乐业时,

文理本申12:10 既渡约但、居于尔上帝耶和华使尔所据之地、脱于四周诸敌之扰、得其绥安、

修订本申12:10 你们过了约旦河,住在耶和华─你们上帝给你们承受为业的地;他又使你们得享太平,不受四围一切仇敌扰乱,使你们安然居住。

KJV 英申12:10 But when ye go over Jordan, and dwell in the land which the LORD your God giveth you to inherit, and when he giveth you rest from all your enemies round about, so that ye dwell in safety;

NIV 英申12:10 But you will cross the Jordan and settle in the land the LORD your God is giving you as an inheritance, and he will give you rest from all your enemies around you so that you will live in safety.

和合本申12:11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华你们 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

拼音版申12:11 Nàshí yào jiāng wǒ suǒ fēnfu nǐmen de Fánjì, píngān jì, shí fēn qǔ yī zhī wù, hé shǒu zhōng de jǔ jì, bìng xiàng Yēhéhuá xǔyuàn xiàn de yīqiè mei jì, dōu fèng dào Yēhéhuá nǐmen shén suǒ xuǎnzé yào lì wéi tā míng de jū suǒ.

吕振中申12:11 那时你们就必须有一个地方、是永恒主你们的上帝所选择、做他名之居所的地方;你们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献的∶燔祭、和别的祭物、十分之一献物、和手奉的提献物、以及一切最好的还愿祭、就是你们所许愿献与永恒主的、都带到那地方。

新译本申12:11 那时,你要把我吩咐你们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十分之一的礼物和手中的贡献,以及你们向耶和华许愿要献的最美的一切还愿祭,都要带到耶和华你们的 神选择作为立他名的地方。

现代译申12:11 上主要选一个特定的地方作为他的住处;你们要携带我命令你们献的一切祭物到那里敬拜他,就是带烧化祭和其他的牲祭、十分之一捐和供物,以及许愿的礼物。

当代译申12:11 你们就要在主所选定的居所献上燔祭和祭物。

思高本申12:11 你们应在上主你们的天主所选定为立自己名号的地方,奉献我所吩咐的一切:即你们的全燔祭、献祭、什一之物、献仪,以及一切向上主许愿应献的礼品;

文理本申12:11 所命尔之燔祭、他祭、所应输之什一、举祭、及许愿于耶和华之美祭、俱当携之、至尔上帝耶和华所选寄名之处、

修订本申12:11 那时你们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祭物、十一奉献、手中的举祭,和向耶和华许愿的一切上好的祭,都带到耶和华─你们上帝所选择立他名的居所。

KJV 英申12:11 Then there shall be a place which the LORD your God shall choose to cause his name to dwell there; thither shall ye bring all that I command you; your burnt offerings, and your sacrifices, your tithes, and the heave offering of your hand, and all your choice vows which ye vow unto the LORD:

NIV 英申12:11 Then to the place the LORD your God will choose as a dwelling for his Name--there you are to bring everything I command you: your burnt offerings and sacrifices, your tithes and special gifts, and all the choice possessions you have vowed to the LORD.

和合本申12:12你们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欢乐。

拼音版申12:12 Nǐmen hé érnǚ, pú bì, bìng zhù zaì nǐmen chéng lǐ wú fēn wú yè de Lìwèi rén, dōu yào zaì Yēhéhuá nǐmen de shén miànqián huānlè.

吕振中申12:12 你们要在永恒主你们的上帝面前欢乐,你们跟你们的儿子和女儿、你们的奴仆和使女、以及在你们城内的利末人、都要欢乐,因为利末人不同你们一样有分有业。

新译本申12:12 你们和你们的儿女、仆婢,以及住在你们城里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欢乐,因为利未人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

现代译申12:12 你们要跟你们的儿女、奴婢,和住在你们那里的利未人,一起在上主面前欢欣快乐;要记得利未支族没有自己的土地。

当代译申12:12 你们在那里和儿女、仆婢一同欢喜快乐的时候,别忘记邀利未人来与你们一起宴乐,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地业。

思高本申12:12 你们和你们的儿女、仆婢,以及在你们城镇 的肋未人,都应在上主你们的天主面前一同欢乐,因为肋未人没有在你们中分得产业。

文理本申12:12 尔与子女仆婢、及居尔邑无分无业之利未人、咸乐于尔上帝耶和华前、

修订本申12:12 你们和儿女、仆婢,以及住在你们城里,没有与你们一起分得产业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上帝面前欢乐。

KJV 英申12:12 And ye shall rejoice before the LORD your God, ye, and your sons, and your daughters, and your menservants, and your maidservants, and the Levite that is within your gates; forasmuch as he hath no part nor inheritance with you.

NIV 英申12:12 And there rejoice before the LORD your God, you, your sons and daughters, your menservants and maidservants, and the Levites from your towns, who have no allotment or inheritance of their own.

和合本申12:13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

拼音版申12:13 Nǐ yào jǐnshèn, bùke zaì nǐ suǒ kàn zhōng de gè chǔ xiàn Fánjì.

吕振中申12:13 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到的任何地方随便献上你的燔祭;

新译本申12:13 你要自己谨慎,不可在你看见的任何地方献上你的燔祭;

现代译申12:13 你们要谨慎,不可随便选择献祭的地方;

当代译申12:13 不可随处献你的燔祭,只可在主所选定的地方做这事,他会在你其中一族的地业上选一个地方,你只可以在那里献祭;

思高本申12:13 你应小心,不可在你所见的任何地方奉献你的全燔祭;

文理本申12:13 慎勿随在献尔燔祭、

修订本申12:13 你要谨慎,不可在自己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

KJV 英申12:13 Take heed to thyself that thou offer not thy burnt offerings in every place that thou seest:

NIV 英申12:13 Be careful not to sacrifice your burnt offerings anywhere you please.

和合本申12:14惟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拼音版申12:14 Wéidú Yēhéhuá cóng nǐ nà yī zhīpaì zhōng suǒ xuǎnzé de dìfang, nǐ jiù yào zaì nàli xiàn Fánjì, xíng wǒ yīqiè suǒ fēnfu nǐde.

吕振中申12:14 总要在你族派中的一派、永恒主所选择的地方、在那里献上你的燔祭,在那里行我所吩咐你的一切事。

新译本申12:14 只要在耶和华从你的一个支派中拣选的地方,在那里献上你的燔祭,在那里行我吩咐你的一切事。

现代译申12:14 你们必须到上主在你们中间某一支族的地区所选定的场所献祭。你们只能到那地方献烧化祭,做我命令你们的一切事。

当代译申12:14 不可随处献你的燔祭,只可在主所选定的地方做这事,他会在你其中一族的地业上选一个地方,你只可以在那里献祭;

思高本申12:14 只可在上主由你一支派中所选定的地方,奉献你的全燔祭,行我所规定的一切。

文理本申12:14 惟当献于耶和华在尔支派中所选之处、在彼行我所命、

修订本申12:14 惟独耶和华从你的一个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要在那里献燔祭,在那里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KJV 英申12:14 But in the place which the LORD shall choose in one of thy tribes, there thou shalt offer thy burnt offerings, and there thou shalt do all that I command thee.

NIV 英申12:14 Offer them only at the place the LORD will choose in one of your tribes, and there observe everything I command you.

和合本申12:15然而,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

拼音版申12:15 Ránér, zaì nǐ gè chéng lǐ dōu keyǐ zhào Yēhéhuá nǐ shén suǒ cì nǐde fú fèn, suí xīn suǒ yù zǎi shēng chī ròu. wúlùn jiéjìng rén bú jiéjìng rén dōu keyǐ chī, jiù rú chī líng yáng yǔ lù yìbān.

吕振中申12:15 「不过你在你的各城内还可以照永恒主你的上帝所赐给你的福分随心之所欲的宰牲吃肉;不洁净的人和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像吃瞪羚羊和鹿一般。

新译本申12:15 “不过在你的各城里,你都可以照着耶和华你的 神赐给你的福分,随意杀牲吃肉。不洁净的人和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像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

现代译申12:15 「你们无论住在哪里,上主—你们的上帝所赐给你们的牲畜,都可以随意宰杀,吃它们的肉。无论在礼仪上是洁净或不洁净的,你们都可以吃,像吃野鹿或羚羊的肉一样。

当代译申12:15 然而,你们可以在任何地方屠宰牲口,就如你现在屠宰羚羊和鹿一样,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甚麽时候得到,甚麽时候就可以吃,

思高本申12:15 但是你可在各城镇内,依照上主你的天主所赐与你的祝福,随意杀牲食肉;不洁和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如吃羚羊和鹿肉一样;

文理本申12:15 然于诸邑、可以随意宰牲食肉、依尔上帝耶和华所赐之福、洁与不洁之人、俱可食之、犹食獐鹿、

修订本申12:15 "然而,你在各城里都可以照着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给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的人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

KJV 英申12:15 Notwithstanding thou mayest kill and eat flesh in all thy gates, whatsoever thy soul lusteth after, according to the blessing of the LORD thy God which he hath given thee: the unclean and the clean may eat thereof, as of the roebuck, and as of the hart.

NIV 英申12:15 Nevertheless, you may slaughter your animals in any of your towns and eat as much of the meat as you want, as if it were gazelle or deer, according to the blessing the LORD your God gives you. Both the ceremonially unclean and the clean may eat it.

和合本申12:16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拼音版申12:16 Zhǐshì bùke chī xuè, yào dǎo zaì dì shàng, rútóng dǎo shuǐ yíyàng.

吕振中申12:16 只是血就不可吃;要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样。

新译本申12:16 只有血,你们不可吃;要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样。

现代译申12:16 但你们不可吃血,要把它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样。

当代译申12:16 惟一的限制是你们不可以吃血。你们要把血像倒水一样倒在地上。

思高本申12:16 只有血,你们不可以吃,你应将血和水一样泼在地上。

文理本申12:16 惟勿食血、必倾于地、有如倾水、

修订本申12:16 只是血,你不可吃,要把它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KJV 英申12:16 Only ye shall not eat the blood; ye shall pour it upon the earth as water.

NIV 英申12:16 But you must not eat the blood; pour it out on the ground like water.

和合本申12:17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许愿献的、甘心献的,或是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城里吃,

拼音版申12:17 Nǐde wǔgǔ, xīn jiǔ, hé yóu de shí fèn...zhīyī, huò shì niú qún yáng qún zhōng tóushēng de, huò shì nǐ xǔyuàn xiàn de, gānxīn xiàn de, huò shì shǒu zhōng de jǔ jì, dōu bùke zaì nǐ chéng lǐ chī.

吕振中申12:17 你的五谷、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你的牛群羊群中头胎的、和你所许一切还愿的祭、你自愿献的祭、和你手奉的提献物、都不可以在你的城内吃;

新译本申12:17 你的五谷、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和你所许一切还愿的祭、你甘心献的祭和你手中的贡献,都不可在你的城里吃;

现代译申12:17 你们不可在定居的地方吃献给上主的祭物,就是五谷、酒、橄榄油、头生的牛羊、还愿祭、自愿祭,或任何其他祭物。

当代译申12:17 任何的祭物,都不可在家里吃。谷物、新酒和橄榄油的十分之一、头生的牛羊和一切许愿祭、甘心祭和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家中吃。

思高本申12:17 你所收的五谷、酒、油的十分之一,你的头胎牛羊,你许愿献的供物,或自愿献的供物以及你手中的献仪,都不可在你的城镇内吃,

文理本申12:17 谷与酒油之什一、首生之牛羊、许愿祭、乐献祭、举祭、不可食于诸邑、

修订本申12:17 你的五谷、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的许愿祭、甘心祭和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的城里吃,

KJV 英申12:17 Thou mayest not eat within thy gates the tithe of thy corn, or of thy wine, or of thy oil, or the firstlings of thy herds or of thy flock, nor any of thy vows which thou vowest, nor thy freewill offerings, or heave offering of thine hand:

NIV 英申12:17 You must not eat in your own towns the tithe of your grain and new wine and oil, or the firstborn of your herds and flocks, or whatever you have vowed to give, or your freewill offerings or special gifts.

和合本申12:18但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吃,在耶和华你 神所要选择的地方,你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办的,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欢乐。

拼音版申12:18 Dàn yào zaì Yēhéhuá nǐde shén miànqián chī, zaì Yēhéhuá nǐ shén suǒ yào xuǎnzé de dìfang, nǐ hé érnǚ, pú bì, bìng zhù zaì nǐ chéng lǐ de Lìwèi rén, dōu keyǐ chī. ye yào yīn nǐ shǒu suǒ bàn de, zaì Yēhéhuá nǐ shén de miànqián huānlè.

吕振中申12:18 只要在永恒主你的上帝面前吃,在永恒主你的上帝所选择的地方吃,你和你儿子和女儿、你奴仆和使女、以及在你城内的利未人都吃;你也要因你下手办的一切事、而在永恒主你的上帝面前欢乐。

新译本申12:18 你只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和在耶和华你的 神选择的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仆婢,以及在你城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你也要因你手所作的一切事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欢乐。

现代译申12:18 你们跟你们的儿女、奴婢,和住在你们那里的利未人,只能在上主—你们的上帝所选定那敬拜的场所,在上主面前,吃祭物。你们要在那里享受自己所做的一切,欢欣快乐。

当代译申12:18 你要在主你上帝所选定的地方,在他面前与你们的儿女、仆婢和城镇的利未人一同吃。他会告诉你祭坛的建筑地点,你要因主所作的一切,在主你的上帝面前欢喜快乐。

思高本申12:18 只可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在上主你的天主选定的地方,你和你的儿女、仆婢,以及在你城镇内的肋未人一起吃;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为了你的一切事业而欢乐。

文理本申12:18 惟于尔上帝耶和华所选之处、尔与子女仆婢、及居尔邑之利未人食之、乐乎尔手所为、于尔上帝耶和华前、

修订本申12:18 必须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吃,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你和儿女、仆婢,以及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并要因你手所做的一切,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欢乐。

KJV 英申12:18 But thou must eat them before the LORD thy God in the place which the LORD thy God shall choose, thou, and thy son, and thy daughter, and thy manservant, and thy maidservant, and the Levite that is within thy gates: and thou shalt rejoice before the LORD thy God in all that thou puttest thine hands unto.

NIV 英申12:18 Instead, you are to eat them in the presence of the LORD your God at the place the LORD your God will choose--you, your sons and daughters, your menservants and maidservants, and the Levites from your towns--and you are to rejoice before the LORD your God in everything you put your hand to.

和合本申12:19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未人。

拼音版申12:19 Nǐ yào jǐnshèn, zaì nǐ suǒ zhù de dìfang yǒng bùke diūqì Lìwèi rén.

吕振中申12:19 你要谨慎,尽你在你土地的日子、你总不可丢弃利未人。

新译本申12:19 你要自己谨慎,你在你那地上的日子,永不可丢弃利未人。

现代译申12:19 你们要记得,在自己土地上定居的时候,不可忘记利未支族的人。

当代译申12:19 还有,千万别忘了利未人,应当与他们一同分享你们的快乐。

思高本申12:19 你要留意,在你的地域内,永不可忘记肋未人。

文理本申12:19 尔其慎之、居于斯土、毕生勿遗利未人、○

修订本申12:19 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上,你永不可离弃利未人。

KJV 英申12:19 Take heed to thyself that thou forsake not the Levite as long as thou livest upon the earth.

NIV 英申12:19 Be careful not to neglect the Levites as long as you live in your land.

和合本申12:20耶和华你的 神照他所应许,扩张你境界的时候,你心里想要吃肉,说:‘我要吃肉。’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

拼音版申12:20 Yēhéhuá nǐde shén zhào tā suǒ yīngxǔ kuòzhāng nǐ jìngjiè de shíhou, nǐ xīnli xiǎng yào chī ròu, shuō, wǒ yào chī ròu, jiù keyǐ suí xīn suǒ yù dì chī ròu.

吕振中申12:20 「永恒主你的上帝、照他所应许过你的、扩张你境界的时候、你若因心里渴想着吃肉,而说∶『我要吃肉』,那么、你就可以尽心之所欲的去吃肉。

新译本申12:20 “耶和华你的 神,照着他应许你的,扩张了你的境界的时候,如果你因心里渴想吃肉,说:‘我想吃肉。’那么,你就可以随意吃肉。

现代译申12:20 「在上主—你们的上帝,照应许扩展你们的土地后,你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

当代译申12:20 但倘若上帝使你的土地扩张,而他所选定给你献祭的地方距离你太远,你就可以在自己的地方屠宰牛羊,正如你现在屠杀羚羊和鹿一样,不洁净的人也可以吃。惟一的限制是你不可吃血,因为血就是生命,你们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掉;

思高本申12:20 当上主你的天主,照他对你所许的,扩展了你的疆域时,你若说:「我想吃肉,」你既然想肉吃,你可以任意吃肉。

文理本申12:20 迨尔上帝耶和华践其前言、辟尔土宇、如尔意谓、我欲食肉、则可随其所欲、

修订本申12:20 "耶和华-你的上帝照他的应许扩张你疆土的时候,你心里想要吃肉,说:'我要吃肉',就可以随心所欲吃肉。

KJV 英申12:20 When the LORD thy God shall enlarge thy border, as he hath promised thee, and thou shalt say, I will eat flesh, because thy soul longeth to eat flesh; thou mayest eat flesh, whatsoever thy soul lusteth after.

NIV 英申12:20 When the LORD your God has enlarged your territory as he promised you, and you crave meat and say, "I would like some meat," then you may eat as much of it as you want.

和合本申12:21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要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里吃。

拼音版申12:21 Yēhéhuá nǐ shén suǒ xuǎnzé yào lì tā míng de dìfang ruò lí nǐ taì yuǎn, jiù keyǐ zhào wǒ suǒ fēnfu de, jiāng Yēhéhuá cìgei nǐde niú yáng qǔ xiē zǎi le, keyǐ suí xīn suǒ yù zaì nǐ chéng lǐ chī.

吕振中申12:21 永恒主你的上帝所要选择做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你就可以照我所吩咐你的从永恒主所赐给你的牛群羊群中宰几只去吃,在你的城内、尽心之所欲的去吃。

新译本申12:21 耶和华你的 神选择作立他名的地方,如果离开你太远,你就可以照着我吩咐你的,把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杀了,可以在你的城里随意地吃。

现代译申12:21 如果上主所选定那敬拜的场所离你们很远就可以依照我所说的,在你们定居的地方宰杀牛羊,吃牛羊的肉。

当代译申12:21 但倘若上帝使你的土地扩张,而他所选定给你献祭的地方距离你太远,你就可以在自己的地方屠宰牛羊,正如你现在屠杀羚羊和鹿一样,不洁净的人也可以吃。惟一的限制是你不可吃血,因为血就是生命,你们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掉;

思高本申12:21 若上主你的天主选定建立自己名号的地方离你太远,你可照我吩咐你的,宰杀上主赐给你的牛羊,在你的城镇内任意吃,

文理本申12:21 若尔上帝耶和华所选寄名之处、离尔甚远、则可取耶和华所赐尔之牛羊宰之、随意食于诸邑、循我所命、

修订本申12:21 耶和华-你上帝选择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你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随心所欲在你的城里吃。

KJV 英申12:21 If the place which the LORD thy God hath chosen to put his name there be too far from thee, then thou shalt kill of thy herd and of thy flock, which the LORD hath given thee, as I have commanded thee, and thou shalt eat in thy gates whatsoever thy soul lusteth after.

NIV 英申12:21 If the place where the LORD your God chooses to put his Name is too far away from you, you may slaughter animals from the herds and flocks the LORD has given you, as I have commanded you, and in your own towns you may eat as much of them as you want.

和合本申12:22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与鹿一般,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

拼音版申12:22 Nǐ chī nà ròu, yào xiàng chī líng yáng yǔ lù yìbān. wúlùn jiéjìng rén bú jiéjìng rén dōu keyǐ chī.

吕振中申12:22 真地,人怎样吃瞪羚羊和鹿,你也可以怎样吃那肉;不洁净的人和洁净的人一样可以吃。

新译本申12:22 你吃那肉,好像人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不洁净的人和洁净的人都可以一起吃。

现代译申12:22 无论在礼仪上是洁净或不洁净的,你们都可以吃,像吃野鹿和羚羊的肉一样。

当代译申12:22 但倘若上帝使你的土地扩张,而他所选定给你献祭的地方距离你太远,你就可以在自己的地方屠宰牛羊,正如你现在屠杀羚羊和鹿一样,不洁净的人也可以吃。惟一的限制是你不可吃血,因为血就是生命,你们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掉;

思高本申12:22 全如吃羚羊和鹿肉一样;不洁和洁净的,人都可以一起吃。

文理本申12:22 食之如食獐鹿、洁与不洁之人、俱可食之、

修订本申12:22 其实,就如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你要这样吃它,无论洁净的人不洁净的人都可以一起吃。

KJV 英申12:22 Even as the roebuck and the hart is eaten, so thou shalt eat them: the unclean and the clean shall eat of them alike.

NIV 英申12:22 Eat them as you would gazelle or deer. Both the ceremonially unclean and the clean may eat.

和合本申12:23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原文作“生命”)与肉同吃。

拼音版申12:23 Zhǐshì nǐ yào xīnyì jiāndéng, bùke chī xuè, yīnwei xuè shì shēngmìng. bùke jiāng xuè ( yuánwén zuò shēngmìng ) yǔ ròu tóng chī.

吕振中申12:23 不过你要坚心决意地不吃血,因为血就是生命;你不可连生命带肉都吃。

新译本申12:23 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就是生命;你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

现代译申12:23 但是你们绝对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把生命跟肉一起吃下去。

当代译申12:23 但倘若上帝使你的土地扩张,而他所选定给你献祭的地方距离你太远,你就可以在自己的地方屠宰牛羊,正如你现在屠杀羚羊和鹿一样,不洁净的人也可以吃。惟一的限制是你不可吃血,因为血就是生命,你们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掉;

思高本申12:23 但应记住: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你不可将生命与肉一起吃。

文理本申12:23 惟当决志、勿食其血、盖血乃生命也、不可并生命而食之、

修订本申12:23 但是你要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生命与肉一起吃。

KJV 英申12:23 Only be sure that thou eat not the blood: for the blood is the life; and thou mayest not eat the life with the flesh.

NIV 英申12:23 But be sure you do not eat the blood, because the blood is the life, and you must not eat the life with the meat.

和合本申12:24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拼音版申12:24 Bùke chī xuè, yào dǎo zaì dì shàng, rútóng dǎo shuǐ yíyàng.

吕振中申12:24 你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样。

新译本申12:24 你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样。

现代译申12:24 你们绝对不可吃血,要把它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样。

当代译申12:24 要把血倒在地上,这样,你和你的子孙都必定安好。

思高本申12:24 你不可吃血,应将血和水一样泼在地上。

文理本申12:24 必倾于地、有如倾水、

修订本申12:24 你不可吃血,要把它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KJV 英申12:24 Thou shalt not eat it; thou shalt pour it upon the earth as water.

NIV 英申12:24 You must not eat the blood; pour it out on the ground like water.

和合本申12:25不可吃血。这样,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

拼音版申12:25 Bùke chī xuè. zhèyàng, nǐ xíng Yēhéhuá yǎn zhōng kàn wéi zhēng de shì, nǐ hé nǐde zǐsūn jiù keYǐde fú.

吕振中申12:25 你不可吃血,好使你和你以后的子孙都因你行永恒主所看为对的事、而平安顺遂。

新译本申12:25 你不可吃血,好使你和你的子子孙孙得享福乐,因为你行了耶和华看为正的事。

现代译申12:25 如果你们遵行这诫命,上主就会喜欢;你们和子孙都会事事顺利。

当代译申12:25 要把血倒在地上,这样,你和你的子孙都必定安好。

思高本申12:25 你不要吃血,好使你和你的後代子孙能享幸福,因为你行了上主眼中视为正直的事。

文理本申12:25 毋食之、以行耶和华所视为正者、而享福祉、爰及子孙、

修订本申12:25 不可吃血,好让你和你的子孙可以得福,因为你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

KJV 英申12:25 Thou shalt not eat it; that it may go well with thee, and with thy children after thee, when thou shalt do that which is right in the sight of the LORD.

NIV 英申12:25 Do not eat it, so that it may go well with you and your children after you, because you will be doing what is right in the eyes of the LORD.

和合本申12:26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的还愿祭,要奉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

拼音版申12:26 Zhǐshì nǐ fēnbié wéi shèng de wù hé nǐde hái yuàn jì yào fèng dào Yēhéhuá suǒ xuǎnzé de dìfang qù.

吕振中申12:26 不过你要将你所有的你那些分别为圣之物、和你的还愿祭、都带到永恒主所选择的地方去,

新译本申12:26 只是你要把你应有的圣物和你的还愿祭,都带到耶和华选择的地方去,

现代译申12:26 你们要把祭物和许愿的供物带到上主所选定那敬拜的场所,

当代译申12:26 你必须把圣物和还愿祭带到上帝所选定的地方去。你要在主你上帝的祭坛上烧燔祭,献上肉和血;要把血倒在坛上,献祭的肉你可以吃。”

思高本申12:26 至於你所献的圣物和许愿的祭品,应带到上主所拣选的地方去;

文理本申12:26 惟尔所有圣物、与许愿所献者、必携至耶和华所选之处、

修订本申12:26 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所还的愿,都要带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

KJV 英申12:26 Only thy holy things which thou hast, and thy vows, thou shalt take, and go unto the place which the LORD shall choose:

NIV 英申12:26 But take your consecrated things and whatever you have vowed to give, and go to the place the LORD will choose.

和合本申12:27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 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 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拼音版申12:27 Nǐde Fánjì, lián ròu daì xuè, dōu yào xiàn zaì Yēhéhuá nǐ shén de tán shàng. píngān jì de xuè yào dǎo zaì Yēhéhuá nǐ shén de tán shàng. píngān jì de ròu, nǐ zìjǐ keyǐ chī.

吕振中申12:27 把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献在永恒主你的上帝的祭坛上∶你的祭牲的血要倒在永恒主你的上帝的祭坛上;那肉呢、你倒可以吃。

新译本申12:27 把你的燔祭、肉和血,都献在耶和华你的 神的祭坛上;其他的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的 神的祭坛上;至于那肉,你却可以吃。

现代译申12:27 在那里献烧化祭,连血带肉放在上主的祭坛上焚烧。你们也要在那地方献其馀的祭牲,把血倒在上主—你们上帝的祭坛上,吃它们的肉。

当代译申12:27 你必须把圣物和还愿祭带到上帝所选定的地方去。你要在主你上帝的祭坛上烧燔祭,献上肉和血;要把血倒在坛上,献祭的肉你可以吃。”

思高本申12:27 将你的全燔祭、肉和血全献在上主你的天主的祭坛上;至於其他的祭献,应将血倒在上主你的天主的祭坛上,肉可以吃。

文理本申12:27 燔祭之肉与血、当献于尔上帝耶和华之坛、此外牺牲之血、必倾于坛、而食其肉、

修订本申12:27 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上帝的坛上。祭物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上帝的坛上;肉你可以吃。

KJV 英申12:27 And thou shalt offer thy burnt offerings, the flesh and the blood, upon the altar of the LORD thy God: and the blood of thy sacrifices shall be poured out upon the altar of the LORD thy God, and thou shalt eat the flesh.

NIV 英申12:27 Present your burnt offerings on the altar of the LORD your God, both the meat and the blood. The blood of your sacrifices must be poured beside the altar of the LORD your God, but you may eat the meat.

和合本申12:28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行耶和华你 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这样,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

拼音版申12:28 Nǐ yào jǐn shǒu tīng cóng wǒ suǒ fēnfu de yīqiè huà, xíng Yēhéhuá nǐ shén yǎn zhōng kàn wéi shàn, kàn wéi zhēng de shì. zhèyàng, nǐ hé nǐde zǐsūn jiù keyǐ yǒngyuǎn xiǎng fú.

吕振中申12:28 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你的这一切话,好使你和你以后的子孙都因你行永恒主你的上帝所看为好为对的事、而代代平安顺遂。

新译本申12:28 你要谨慎听从我吩咐你的这一切话,好使你和你的子子孙孙永远得享福乐,因为你行了耶和华看为好为正的事。

现代译申12:28 你们要忠实遵守我一切的命令,你们和子孙就会长久事事顺利;因为你们做的事是对的,是上主—你们的上帝所喜欢的。」

当代译申12:28 要小心遵守这些诫命,做主你的上帝看为好、看为正的事,好叫你和你的子孙永远得享福气。

思高本申12:28 你应谨慎听从我吩咐你的这一切事,好使你和你的後代子孙永远享福,因为你行了上主你的天主眼中视为善良和正直的事。

文理本申12:28 我所命尔之言、当听而守之、致行尔上帝耶和华所视为善为正者、而享福祉、爰及子孙、历世靡暨、○

修订本申12:28 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好让你和你的子孙可以永远得福,因为你行耶和华-你上帝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

KJV 英申12:28 Observe and hear all these words which I command thee, that it may go well with thee, and with thy children after thee for ever, when thou doest that which is good and right in the sight of the LORD thy God.

NIV 英申12:28 Be careful to obey all these regulations I am giving you, so that it may always go well with you and your children after you, because you will be doing what is good and right in the eyes of the LORD your God.

和合本申12:29耶和华你 神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们的地居住,

拼音版申12:29 Yēhéhuá nǐ shén jiāng nǐ yào qù gǎn chū de guó mín cóng nǐ miànqián jiǎnchú, nǐ de le tāmende dì jūzhù,

吕振中申12:29 「永恒主你的上帝将你所要进去赶出的列国人从你面前剪灭以后,你己经取得了他们的地去居住了,

新译本申12:29 “耶和华你的 神把你将要进去赶走的列国的民,从你的面前除灭以后,你就得着他们的地,住在那里。

现代译申12:29 「你们占领各民族的土地后,上主—你们的上帝要消灭这些民族。你们要占领他们的土地,在那里定居。

当代译申12:29 你们铲除那些住在你将要得到的土地上的民族时,

思高本申12:29 当上主你的天主,将你所要进占之地的民族,由你面前铲除,而你占领了他们的地方,住在那里的时候,

文理本申12:29 迨尔上帝耶和华、在尔将往而据之地、灭其族于尔前、尔得其地而居之、

修订本申12:29 "耶和华-你上帝把你要进去赶出的列国从你面前剪除,并且你得了他们的地为业居住,

KJV 英申12:29 When the LORD thy God shall cut off the nations from before thee, whither thou goest to possess them, and thou succeedest them, and dwellest in their land;

NIV 英申12:29 The LORD your God will cut off before you the nations you are about to invade and dispossess. But when you have driven them out and settled in their land,

和合本申12:30那时就要谨慎,不可在他们除灭之后,随从他们的恶俗,陷入网罗,也不可访问他们的 神说:‘这些国民怎样事奉他们的 神,我也要照样行。’

拼音版申12:30 Nàshí jiù yào jǐnshèn, bùke zaì tāmen chúmie zhī hòu suícóng tāmende è sú, xiàn rù wǎngluó, ye bùke fǎngwèn tāmende shén shuō, zhèxie guó mín zenyàng shìfèng tāmende shén, wǒ ye yào zhàoyàng xíng.

吕振中申12:30 那时你要谨慎、不可在他们被消灭了之后去随从他、而陷入网罗,也不可寻问他们的神说∶『这些列国人怎样事奉他们的神呢,我也要照样地行。』

新译本申12:30 那时,你要自己谨慎,不可在他们从你的面前被消灭以后,随从他们的恶俗而陷入网罗,也不可求问他们的神,说:‘这些国的人怎样事奉他们的神,我也要这样行。’

现代译申12:30 上主消灭列国后,你们要谨慎,不可随从他们的宗教习俗,因为那将带来悲惨的结局。你们也不可查问他们怎样崇拜他们的神明,不可模仿他们的仪式,

当代译申12:30 切不可跟从他们去拜祭假神,不要问:‘这些人怎样拜祭他们的神呢?我也好照样去拜我的主。’

思高本申12:30 你应小心,不要在他们由你面前消灭以後,你自己反受迷惑,去仿效他们;也不要探究他们的神说:「这些民族怎样事奉了他们的神,我也要怎样去做。」

文理本申12:30 彼既灭于尔前、尔当慎之、勿受诱而从之、勿问其神、自谓斯族若何事神、我亦如之、

修订本申12:30 那时你要谨慎,在他们从你面前被除灭之后,你不可受引诱随从他们,也不可求问他们的神明,说:'这些国家怎样事奉他们的神明,我也要照样做。'

KJV 英申12:30 Take heed to thyself that thou be not snared by following them, after that they be destroyed from before thee; and that thou enquire not after their gods, saying, How did these nations serve their gods? even so will I do likewise.

NIV 英申12:30 and after they have been destroyed before you, be careful not to be ensnared by inquiring about their gods, saying, "How do these nations serve their gods? We will do the same."

和合本申12:31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 神这样行,因为他们向他们的 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 神。

拼音版申12:31 Nǐ bùke xiàng Yēhéhuá nǐde shén zhèyàng xíng, yīnwei tāmen xiàng tāmende shén xíng le Yēhéhuá suǒ zēng xián suǒ hèn è de yīqiè shì, shènzhì jiāng zìjǐ de érnǚ yòng huǒ fùnshāo, xiàn yǔ tāmende shén.

吕振中申12:31 你向永恒主你的上帝可不要这样行,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永恒主所恨恶一切可厌恶的事,甚至将他们的儿女烧在火中、去献给他们的神。

新译本申12:31 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 神这样行,因为耶和华恨恶的一切可厌恶的事,他们都向他们的神行了,甚至把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给他们的神。

现代译申12:31 不可用他们的仪式来敬拜上主—你们的上帝,因为他们在崇拜中做上主所憎恨厌恶的事。他们甚至把自己的儿女当祭牲,在祭坛上焚烧,献给他们的神明。

当代译申12:31 你们切不可这样辱没主你们的上帝。这些民族行主所憎厌的恶事,他们甚至把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给他们的神。

思高本申12:31 对上主你的天主,你不可这样做,因为凡上主所憎恨的可恶之事,他们对自己的神都做了;甚至为自己的神,用火焚烧了自己的子女。

文理本申12:31 尔事尔上帝耶和华、不可效之、盖耶和华所憎之恶事、彼悉行之于其神、至以子女焚而献之、

修订本申12:31 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上帝这样做,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明做了耶和华所憎恨、所厌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给他们的神明。

KJV 英申12:31 Thou shalt not do so unto the LORD thy God: for every abomination to the LORD, which he hateth, have they done unto their gods; for even their sons and their daughters they have burnt in the fire to their gods.

NIV 英申12:31 You must not worship the LORD your God in their way, because in worshiping their gods, they do all kinds of detestable things the LORD hates. They even burn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in the fire as sacrifices to their gods.

和合本申12:32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

拼音版申12:32 Fán wǒ suǒ fēnfu de, nǐmen dōu yào jǐn shǒu zūnxíng, bùke jiā tiān, ye bùke shān jiǎn.

吕振中申12:32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一切话、你们都要谨慎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减少。

新译本申12:32 “我吩咐你们的一切话,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减少。”(本节在《马索拉抄本》为13:1)

现代译申12:32 「你们要切实遵守我一切的诫命,不可加添,也不可减少。

当代译申12:32 我所命令你们的,都要留心去行,不可增加,也不可删减。”

思高本申12:32 凡我吩咐你们的事,你们应谨慎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除。

文理本申12:32 凡我所谕尔者、尔必谨守遵行、毋增毋减、

修订本申12:32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事,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

KJV 英申12:32 What thing soever I command you, observe to do it: thou shalt not add thereto, nor diminish from it.

NIV 英申12:32 See that you do all I command you; do not add to it or take away from it.

申命记第12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申命记第十二章   第 12 章 

  申 12:2-3> 神要以色列人除掉偶像,也要求我们在生活中除掉…… 

  12:2-3 神要以色列人在攻占一国的土地后,就将那里的异教祭坛与偶像除灭。祂深知百姓若使用那些祭坛向祂献祭的话,就容易改变信仰,所以不应保留引诱人拜偶像的事物。我们也应当从生活中除掉错误的崇拜,那也许是某些事务、心态、产业、人际关系、地位和习惯,凡能引诱我们的心偏离神去犯罪的事,都当除去。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坚强、足以抵挡试探就心存骄傲。以色列人也从中得到不少教训。 

  申 12:12-18> 希伯来人重视家庭敬拜,今天我们对这方面的重视程度又是
──申命记第12章 

  12:12-18 希伯来人注重家庭敬拜,不管是献祭,或者是守重大节期,常常是全家人一同参加,以使儿女建立敬拜神的正确态度,也令成年人的敬拜多一重意义。目睹家中成员承认自己的罪,就如全家一同过节一样重要。有时可以分年龄敬拜神,不过老少一起敬拜更有意义。 

  申 12:13-14> 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祭
──申命记第12章民间有很多习俗也很有宗教感啊,我不能去随从吗? 

  12:13-14 异教徒到处向他们的神献祭。相比之下,以色列人只在神所规定的地方,按祂所指定的方式来献祭,为的是确保敬拜的纯洁。但后来他们忽略了神的命令,在迦南人敬拜异教神的邱坛上向神献祭。犹大王约西亚就曾拆毁好些邱坛(参王下 23 章)。我们在教会敬拜神应当确保纯洁。如果我们为满足自己的喜好,随从习俗去敬拜神,就失去共同敬拜的好处。 

  申 12:16> 不准吃血!因为
──申命记第12章 

  12:16 神禁止人吃血,因为:( 1 )是异教习俗的主要部分,以色列人即将进入异教之地,因此先警示他们;( 2 )血代表生命,在神看来是神圣的;( 3 )那是为罪献祭的象征。(对于神不准人吃血的原因,请参利 17:14 的注释。) 

  申 12:30-31> 我不做这些事,但我很想去研究研究,好叫自己了解多一些,不可以吗? 

  12:30-31 神甚至不准以色列人过问周围异教的事情。敬拜偶像的风气渗透整个迦南地,沉迷于研究一些看来无害的风俗也很容易令人迷失。好奇心有时会令我们跌倒,对邪恶的事有过多的认识反而会令我们受这些邪恶的事引诱。对邪恶的习俗不要好奇,这才是顺服神。
──申命记第12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申命记第12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C 神的律法︰详细的盟约条款(十二1~二十六19)   这几章之中,部分的律法是讲论西乃山颁布之律法(出二十1~二十三9)所没有预期的情况,部分是重述已知的律法。整体来说,这些律法是为管理以色列在迦南地的宗教、社会和家庭生活而设,使她的行为,能够和蒙召为圣洁国度的身分相称。西乃律法颁布的用意,很明显是超越时间的。对任何新的一代来说,都好像是才颁布的一样。这律法的吸引力,不单在其历史性,也在乎它可以在今日实践。「这约不是与我们列祖立的,乃是与我们今日在这里存活之人立的」(五3)。这句话在西乃以后每个时代都切合时宜,而在摩押平原,更是恰当。到了申命记完成之时(参导论),这句话也是同等有效。三千多年后的今日虽然时移世易,很多细节都不再适合,但申命记要求的核心,对读者依然具有神的权柄。

  第十一和十二章之间的文学关联,十分有趣。五至十一章所讲述的是基本的条款。结束这个段落的十一章26~32节可以分析为︰ (A) 祝福和咒诅(26、27节); (B) 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29、30节); (C) 顺从诫命的命令(31、32节)。而第十二至二十八章,正倒序复述了这三个要点︰ (C') 诫命(十二1~二十六16); (B') 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二十七1~8、11~26); (A') 祝福和咒诅(二十八1~68)233。这个称为交错配列法(chiasmus)的修辞技巧,申命记的其他地方也有出现234。

  接下来几章中无数的段落,都应用了如下的修辞方法。经文首先道出基本的律法或原则,然后解释之,最后藉着劝勉、警告、应许,强调律法对听者的重要性。作者显然盼望新一代的以色列人,能够像站在西乃山前的以色列人一般,以顺服和委身来回应。

  十二章1节至二十六章19节,通常都称为申命记的法典(the Code of Deuteronomy)或申命法典(the Deuteronomic Code)。用这个称呼没有问题,但必定得知道这几章不是正式的法典,而是以讲道或解释的形式,复述出来的律法。

  五至十一章以概括性的语句,说明了神立约之家应有的内在精神。依照近东条约的文学形式,接在基本原则后面的,当是详细的条款。十二至二十六章,便是讨论详细实践广泛的原则。这个大段落的开场白是︰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十二1)。

  这几章所讨论的,其实不只正式的律例、典章。参较出埃及记二十22~二十三19的「约书」,就可看出正式法典和有关诫命的讲道,两者之间的分别。解释这些早已颁布了的律法之时,借用了不少五至十一章的讲道性的成分,一次一次地,鼓励以色列人顺服。是以这几章中,多次提到了神土地的恩赐、祂祝福顺服者和咒诅悖逆者的应许,和他在出埃及时和在以色列历史之中,无数拯救的作为。再者,更有好几个来自这古老盟约传统的句子,反覆出现在这几章中,诸如︰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九次)、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欢乐(三次)、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四次)等。

  要从这几章的律法中,清楚、逻辑地把次序分析出来,实不容易。我们只能列出大略的概要。所讨论的包括了四个范围︰崇拜(十二1~十六17);国家的组织(十六18~二十20);家庭的律法,附带提到了一系列的其他律法(二十一1~二十三1);洁净的律法,包括了一系列的社会法则(二十三2~二十五19)。最后,在二十六章16~19节以劝勉作结之前,又加上了两个仪式(二十六1~15)。

  我们应当留意,申命记原来的律法,是为指引三千多年前一个农业小国而设的。其中很多的情况,都不适用于今日的环境。但无论如何,这些律法表达的背景是神的盟约。而盟约基本原则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实践,对今日的解经者来说,是绝顶重要的。各样不同的律法,包括了古代近东一些常见的法律235。这些律法在盟约的背景中表达出来,目的是鼓励听者顺从以色列的主宰耶和华。

  i. 圣洁之民的崇拜(十二1~十六17)

  这第一个部分,占了所谓申命记法典的三分之一。这部分的文学形式,是本书绝大部分的典型。本段提供了不少例子,显示旧日的盟约律法,怎样可以重新挑战听者,使他们委身和服从。

  崇拜是这第一个部分的主题,无疑不是偶然的。以色列和统治者耶和华神若果没有正常的关系,她国家的真正身分,就永远不能实现。以色列在崇拜时,承认耶和华的主权,听从祂的律法。这个部分讨论几个崇拜的要点︰中央圣所(十二)、祭拜偶像(十三)、严禁外邦的治丧风俗(十四1、2)、圣民的食物(十四3~21)、什一奉献(十四22~29)、豁免年(十五1~11)、欠债和为奴的期限(十五12~18)、牛群羊群的奉献(十五19~23)、逾越节(十六1~8)、五旬节又称收割节(十六9~12)、住棚节(十六13~15)、一年三次的朝圣(十六16、17)。

  a. 中央圣所的敬拜236(十二1~28)

  十二章1节其实是整个申命法典的序言。开场白以后提出了两个问题︰以色列对非耶和华圣所的应有态度,以及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的重要性。在古时部落联盟的时代,这两点都很重要。主前几百年时,希腊和罗马的宗教联盟都有一个中央圣所,作为好几个城邦团结的焦点。以色列的中央圣所也同样有维持支派之间团结的功用237。王国兴起后,有军队和内政机构维持国家团结;但在较早时期,维持团结主要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在中央圣所举行,大型的更新盟约仪式;另一个是充满恩赐的政治领袖。部分学者相信王国时代,中央圣所的地点曾一再改变。示剑(书二十四1)、伯特利(士二十18、26、27)、示罗(士十八31;撒上一3、21,四3、4)都作过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238。申命记一再使用这个称号,可能是回应部落联盟的古老传统。各支派来到这个地方参加更新盟约的仪式,和其他的崇拜仪式;又在作出共同行动之前,求问耶和华的旨意。

  主前七世纪约西亚王试图把以色列的崇拜,集中到耶路撒冷的圣殿。这中央圣所的要求并不是甚么新的想法。然而到了那个时代,中央圣所已经失去了一部分原有的特质。维持国家团结的作用,已由政治体系所取代。如今它的主要功用,是在宗教方面。古代祭礼的仪式在此举行。从大卫的时代开始,耶路撒冷已是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祂名的地方。但中央圣所的概念,却可以上溯到摩西的时代。

  其实十二章真正重要的问题,是它的第一要点究竟是崇拜中央化,还是正当地承认耶和华对以色列的主权。本章无可推诿的另一个重点,则是以色列绝对不准使用遍满全地的祭偶像场所,来祭祀耶和华。以色列必须全然毁灭这些祭偶像的场所,并把她的燔祭、平安祭、什一奉献、头生牛羊,全然带到「那地方」(十二6、11)。然而申命记究竟只是容许惟一的圣所存在,还是准许多个属耶和华的圣所,却难以确定。耶和华圣所的数目,显然不可以太多;不然就毋需为住处远离圣所的人,作出特别安排了。十二章1~7节乍看之下,好像是强调在独一的祭坛前,合一的敬拜。但辩称这是个古老要求一再编纂之后的结果,也不是不可以的。这命令原来的重点,可能根本不是这回事。实际上,对申命记绝大部分的典章来说,中央化都不是必须的,这个要求也鲜有提及。第二十七章也是一个难题。该处命令以色列人在以巴路山上举行特别的仪式,建筑祭坛,在其上献祭(请参该章的注释)。如此,究竟以巴路山就是「那地方」,还是只不过是个更新盟约的地点,而非「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祂名的」中央圣所?换句话说,十二章所命令的,是否只是一个「中央的」圣所,而不是「独一的」圣所呢?若然,希望能集中所有的敬拜,在一个中央圣所的希西家和约西亚王,便大有可能活在申命记成书之后了。

  我们可以说绝大部分的申命记,摩西是精神和实质上的远因,而近因则是以示剑为基地的古老部落联盟(参二十七4~14提及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的段落)。然而我们也必须了解,这些伟大的原则随着时代的进展,有不同的表现方法。这些原则可能作出了更改,以切合后期的习俗。学者的意见,就在这点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因为即使是承认了编纂的可能性,依然不能明确地断定修改的日期。这就是对申命记写作日期的推论,时距这么大的原因。学者对申命记写作日期的推想,从撒母耳时代、所罗门时代、玛拿西时代、约西亚时代,以至被掳归回后都有(参导论Ⅵ 「申命记的社会和宗教背景」,原书47页)。必须了解的一点是︰中央圣所和定期承认耶和华对以色列主权的概念,可以追溯到以色列王国之前的时代。但同时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有力的证据,却证明了以色列的敬拜和献祭活动,并不局限于中央圣所。

  十二章广泛来说可以分为两部分。用第二人称复数「你们」的1~12节239;以及使用第二人称单数「你」的13~28节(参导论Ⅳ A 「『你』和『你们』」,原书22页)。

  另一个有用的分段方法把本章分为四段︰2~7节、8~12节、13~19节、20~28节。本章各个要求都是直接的命令︰你们要(2、3、5、6、7、11、12、18节等),不可(4、8、16、17、24节)。这里所用的,是绝对性而非条件式法律语言(参导论Ⅳ D 「申命记律法的类别」,原书27页)。

  十二1~7. 中央圣所的律法。 1. 开始的第一句是识别标题的典型。这样的标题,到二十九章1节才重新出现。故此在现有形式的申命记中,十二~二十八章似乎是一个整体。

  2~7. 奉献燔祭、平安祭、什一奉献、头生牛羊,只能在一个中央圣所进行,是阅读这几节难以避免的印象。当地人民的祭偶像场所,必须全然毁灭。以色列人一定要在指定的地方崇拜,在那里献上他们的牺牲和礼物,共享祭牲和欢乐的时刻。

  2、3. 原文在本句的主动词前面,加添了另一个动词形式,以加强毁坏的语气240。这个毁灭外邦邱坛和一切偶像、器皿的命令,假定以色列有执行的能力。即使我们相信以色列人有顺从神命令的决心,这样的命令,在摩西时代只能是个理想。只有到了后来,以色列人有力量之时,这个命令才有实现的可能(参七5、25;出二十三24,三十四13)。旧约其他地方提到在高山、小山、青翠树下建筑邱坛的做法,是迦南人普遍的习惯。以色列背道之时,也仿效了他们(王上十四23;王下十六4,十七10;代下二十八4;赛五十七5;耶二20,三6、13),是以改革是必须的。以色列人还在约但河东,摩西仍是他们的领袖时,应许之地遍满了迦南人的邱坛。就外表看来,迦南人的祭礼系统和以色列的没有甚么不同241,然而他们的敬拜对象却是其他神只。摩西要毁坏这些祭偶像的场所,是理所当然的。只是惟有等到以色列统治迦南全地时,这理想才可能成为事实。实际上到了形势许可之时,以色列已经没有意志执行这命令,反而违反摩西,容许其他邱坛的存在。亚撒(王上十五11~14)、希西家(王下十八3、4)、约西亚(王下二十三4~25;代下三十四3~7)诸王,都曾经试图改革。其中只有约西亚才在他控制的地区内,得到一定程度的成果。然而在他死后,外邦的崇拜又再度兴起。耶利米和以西结的先知书,清楚地证实了这个情形。

  现代考古学发现了这几节所谈事物的本质。这里的祭坛和出埃及记二十25、26的叙述大同小异242。柱像(masseba)是大型立起的石柱,在迦南人的邱坛中,和祭坛相关,可能代表神只巴力243。和合本译作木偶的aserim,则是母性神只亚舍拉(asera)的代表;既能被砍下焚烧,显然是用木造成。巴勒斯坦的迦南人邱坛中,发掘到用来立起这些木柱的插洞。雕刻的神像(pasil)相信是用石造成,可被砍倒。这些祭偶像之物一旦被毁,迦南人便不能在此祭偶像。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神只也会逐渐被淡忘,名字从曾经拜祭过它们的地上消失。

  4. 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们的神,这话的意思不大明朗。它可能不过是说,耶和华有自由选择崇拜祂的地点,不受他神传统的邱坛所限制。耶和华的敬拜,不论在地点上还是在方法上,都和众巴力的崇拜截然不同(参5、30节)。部分的解经家认为本节所反对的,是仿效迦南人在不同的地点崇拜耶和华,强调多个圣所和一个圣所的对立。以色列人得到的命令,是不可以在他们自己选择的地方筑坛献祭给耶和华,献祭的事只能在耶和华为他们选择的地方进行(5节及下)。迦南人在他们自以为能感受到神同在的地方,寻求敬拜他们自然的神只,但以色列人只能前往神所指定的地方。

  5. 解经者在本节,要面对好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依照哪个版本的译法。本节英文 AV 作「但要往耶和华……安置祂名的地方,往祂的居所(lsikno)寻求,你们要到那地方」。这译法认为lsikno 往祂的居所包含了名词 seken「居所」;但这个字在旧约中就只出现这一次。AV 视这词组为寻求的从属︰往祂的居所寻求。另一方面,RSV 则把寻求当作是全句的主动词,而把希伯来文的 lskn 读作 lsakkno。如此,这个词组便包含了动词 sikken「使居住」或「定居」的不定词(infinitive)。第11节和二十六章2节,都是如此使用这个动词;本节未经编纂前,可能也是一样。以色列人来到这个地方
──申命记第12章就是祂名的地方
──申命记第12章他们就是来到了耶和华面前(7、12节,二十六2、5)。

  至于立祂名的意思,有学者提出另一个看法。他们指出这句话相等于亚喀得语(Akkadian)的 sakanum sumam,是宣告主权的用语。这看法避免了一切把耶和华限制在中央圣所的暗示。神是全地的主,能够在任何祂所选择的地方彰显自己,接受祂儿女所奉献的牺牲和敬拜。

  旧约其他地方,也用过类似的措辞。称为我名下这句话,好几处经文都用来表示神(或人)对地方、人民、国家宣告所有权或主权(撒下十二28;王上八43;代下七14;耶七10、11、14、30,三十四15;但九18、19)。这句话更用来强调神是祂子民的主宰(申二十八10;代下七14;赛六十三19;耶十四9;摩九12)。

  这个地方究竟是哪里呢?这地方虽然后来认定为耶路撒冷,但古时部落联盟之时,却肯定不是这样。正如前面讨论过的(参导论Ⅴ 「申命记和中央敬拜场所」,原书39页),这是到过好几个地方的中央圣所。在尚未选定确切的永久地点之前,耶和华可能依次选择了几个地方,作为祂居所的所在。从大卫时代开始,耶路撒冷成了这永久的地点,这在摩西时代,是未能预见的。但地点无论是哪里,这地的重要性完全来自神的权柄和同在。

  6. 本节列明了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除了一年三次朝见神指定的祭物以外,还会献上甚么礼物。所献之物范围很广,包括了燔祭(ola)、牺牲(zebah)、什一奉献(maaser)、手中的举祭(trumat yad,直译作「手中所举之物」)、还愿祭(neder)、甘心祭(ndaba)、头生的牛羊(bkora)。

  其中燔祭(利一)是完全焚烧的。把祭牲带来的人按手在祭牲上,宣告自己是献祭者和受益人。牺牲和合本译作「平安祭」。这是为感谢神而献的祭,在神人之间带来团契和合一,所以也可以称为「交通的祭」(communion sacrifices)。这祭共分三种︰为赞美感谢而献的(toda,利七12~15,二十二29、30)、为向神表示摰爱而献的甘心祭(ndaba,利七16、17,二十二18~23)、许愿之后要还愿的还愿祭(neder,利七16、17,二十二18~23)。平安祭牲是需要分享的;耶和华的分用火焚烧,祭司的分是胸和右腿,所余的属于献祭者,可以与家人和朋友分享(详情可参︰利七)。但赎罪赎愆的祭,本节并无列出(见︰利四1~五16)。什一奉献包括了榖物、酒、油,以及头生的牛羊(看十四22~29)。手中的举祭是从礼物中分出一部分,举起之后归祭司所有(参十八4,二十六2;利七14、32~34;民十八8、9)。至于甘心祭和还愿祭,上面都已谈过(利七16、17,二十二18~23)。还愿祭是在危难之时,向神允诺要献的祭礼244。

  7. 这一切的礼物,都必须在中央圣所献上。有祭牲可吃之时
──申命记第12章如一年一度的节日
──申命记第12章吃祭物是在……耶和华你们神的面前……吃。这是欢乐庆祝的日子,感谢神赐福他们所作的事(原文直译「你们的伸手」)。申命记其他地方,也有劝勉他们要欢乐(十四26,十六11、14、15,二十六11)。

  家属一辞引起了一个问题︰究竟多近的亲属,才可以和献祭者共享祭物呢(参18节,十五20)?儿子、女儿、仆人、婢女、利未人似乎都包括在内。但全家的人若都离开农田来献祭,便有被盗贼光顾的危险。这样大规模迁移所带来的问题之多,令部分学者提出说,这里所描述的理想,从来没有成为事实。即使在最理想的情况下,每家也只能派出几个代表来到中央圣所而已。

  我们对这几节的结论是甚么呢?这几节基于中央圣所(存放约柜之处)的概念,所有的节期和一年三次的朝圣,理想上都得来到这里。虽然摩西以后的年代中,出现了很多邱坛和祭坛,这个理想依然存在。以色列中忠于神的人,了解到中央圣所是治疗离道背神的惟一方法之时,重新实践摩西古老的理想,便成了改革的纲要。

  8~12. 中央圣所律法的含义。第5~7节的命令,在这里用别的话重复。中央圣所的要求,再次得到了强调。这要求即使原来只是理想,这样的理想也是值得追求的。本段所描绘的,是个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8节)的情形。过渡时期或国家衰弱时可做之事,不能成为永久的标准。限定一切献祭崇拜都在法定的中央圣所举行这条理想的律法,是神对以色列基本的要求。故此一些现有的习惯,也需要作出修改(8、10、11、13、14节)。这些指示虽然古旧,但在改革时期(如︰约西亚王的时代)对离弃了神的国家,却显然极有效力。

  8~10. 这几节命令人民,要弃绝他们一直以来不检的行为。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这句话,可以代表放纵(士十七6,二十一25),也可以代表自由。百姓在过渡时期得到较多自由,然而这些自由,也有危险变成放纵情欲的机会。

  这几节所描述的,是以色列将来的情形。那时他们已经渡过了约但河,不受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圣经历史中有两个时代符合这描述。第一个是约书亚的争战之后(书二十二4,二十三1),第二个是大卫的争战之后(撒下七1,王上五3)。以色列似乎两次都没有成功地遵行摩西的命令。士师时代直到扫罗时代,全地局势都极不稳定,中央圣所以外,有许多其他的邱坛(撒上九12~14,十四35;撒下二十四25)。同样在王国分裂之后,几个世纪之久,全地都有内忧外患。那时也有其他的圣所,以利亚献祭的,就是其中之一(王上十八19~39)。

  11. 本节所列的祭礼,和第5~6节的几乎一样。惟一的不同,只有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取代了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本节的话有概括作用,可能表示所许的愿有些特别,又可能表示为还愿而献的祭与别的不同。

  12. 圣洁的欢乐,是祭礼节日的特点(7、18节,十四26,十六11、14、15,二十六11,二十七7;利二十三40)。值得一提的是利未人也可以参加家庭的庆典(参19节)。利未人必须倚靠百姓的慷慨(民十八21,三十五1及下)。祭司从献祭中得到了供应(十八3~8),但住在你们城(原文作「城门」)里的利未人,除了人民的賙济以外,却没有其他的供应。究竟申命记这么重视的利未人是谁呢?他们原本是利未支派的族人。从早期开始,支派中的各族都已受派担任会幕的各项事工。然而在祭坛事奉的,只有一个家族。随着时间的进展,利未人的数目无疑便会供过于求。他们可能在村落中,担任教导的工作(三十三10;代下十五3,十七8、9,三十22,三十五3;尼八7、8)。相信现有的申命记来自利未人释经传统的观点245,虽然未受全部的学者接纳,仍有其可信之处。三十一章24节以下记载摩西写下律法之后,将之交给利未人保存在约柜旁(参三十一24~29的注释)。这本律法书(三十一24)和今日的申命记究竟有多相近,我们无从得知。因为在以后的世纪中,利未人增修了一些注释,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13~19. 正式圣所和以肉为食的问题。经文在此改用第二人称单数(「你」)246。讨论内容也转到了为食用而宰杀牲畜。中央圣所的律法,只容许人民在耶和华所拣选的地方宰杀祭牲。这条古老的法则,是否就限制了只在过节的日子,才可以食肉呢?这几节容许为俗用宰杀牲畜。牲畜若果不在中央圣所,依照祭礼的仪式宰杀,牠的肉便和野兽的肉同等。然而关乎血的仪式,仍然必须遵行(16、23、24节)。

  13、14. 这条关于燔祭的律法,大概对于其他献祭,也同样有效。本节用你要谨慎开始,强调这律法的重要性。他们不能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祭,只有在耶和华在一个支派中选择的地方才可以。这地方就是中央圣所。

  15、16. 一度有人认为,古代闪族人相信一个部落和它的神只与动物之间,有一种亲戚关系。动物是圣的,不能随便宰杀。要宰杀时,必须在全家、全宗或全族面前,依照庄严的仪式举行。参加的人都可分享动物的肉,但动物的血和一部分的肉,还要分别出来给神247。在希伯来文里,两种的宰杀都称为 zabah(利十七3~7;撒上二十八24;王上十九21)。然而这是未经证实的理论。这个看法即使是对的,我们依然不必认为这法则(15、16节)包涵了类似的概念。本段只是说为食用宰杀牲畜是容许的,但必须把血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无论是为献祭还是食用,宰杀牲畜必须防备吃血。这禁令见证神是生命惟一主宰的事实。生命既是从祂而来,便必须把生命归还给祂。在仪式上,血必须倒在祭坛旁边,倒在石上(撒上十四32~35),或倒在地上。「可以照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这权利并不局限于中央圣所或其他定准献祭的地方,在你各城里都可以这样做。由于在家中吃肉和圣所无关,吃的人洁净与否,都变得无关重要(参︰利七20、21)。

  17、18. 为免混淆圣俗的肉食,这里重新说明圣洁食物的范围。列作分别为圣的食物,惟有在中央圣所才能食用。这些食物必须欢欢喜喜地,和家人以及城中一切的利未人分享。

  19. 本节特别提醒读者,不可丢弃利未人。

  20~28. 圣洁和普通的食物。这几节重复上面有关食肉的指示,作为强调。耶和华批准人民宰杀牲畜,在家食用。多吃少吃都没关系,就像他们吃狩猎得来的野兽一般。惟一的限制是不可吃血。但真正献祭的食物,则只能在圣所吃用。

  20~22. 这里的规定,似乎是为住得远离中央圣所,无法参加献祭节期的人而设的。第15节简单的指示,有了更详细的解释。家人享用这些食物,不需要满足祭礼上圣洁的要求。而所吃的肉,也包括了可以献祭的家畜(你的牛羊),和不用来献祭的野兽(参15、16节)。

  23~25. 百姓食肉惟一的限制,就是不可吃血(参16;创九4;利十七10及下)。把血倒在地上的用意,是避免倒血在外邦祭坛上面,和避免该动物的「生命」被侵占。因为生命是惟独属于神的(参15、16节注释)。把宰杀祭牲完全集中在一个地点,也能杜绝在外邦祭坛献祭的事。

  26~27. 但分别为圣的物,却必须受到限制。这些包括了所献的祭牲、什一奉献、还愿祭等。

  28. 在这些事上顺服神的命令,是得福的主要条件。劝诫的话和神的命令交替出现,颇是申命记的特点。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他们和他们的后代,都会得到祝福。

  虽然十二章的诫命对基督徒来说,已经没有了明确的应用,它仍然教导了一个重要的原则。真正崇拜的惟一中心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位神(约四19~26)。基督徒在耶稣基督身上,找到真正崇拜的所在。申命记在「真正崇拜的惟一中心」这方面的教导是有限的,但它所根据的原则却没有错误。

  b. 最大的罪︰拜偶像(十二29~十三18)

  十二章的要点,首先在第1~3节提出。这几节的中心思想,是严禁外邦的祭礼。把献祭规范在中央圣所其中一个目的,就是避免迦南人拜偶像的风气,污染了耶和华纯正的敬拜(参十六21~十七1)。申命记在下面几节,重新讨论这个要点。

  我们感受到把以色列的崇拜提升,远离卑贱的因素是一个挣扎。以色列最好的宗教领袖都知道,把外邦的因素和耶和华的崇拜混合,永远不能让信仰更丰盛。外邦不合他们道德标准的习俗,必须立刻弃绝。

  要明白拜偶像的严重性,最好是从神要求人绝对效忠的背景来看。在古代近东条约中,藩属必须对宗主忠心不贰。同样,耶和华和以色列人立约,也要求他们绝对效忠。崇拜他神,实际是与叛变同等。因为这样做,就是有损耶和华的主权。神和以色列的约,和古代近东宗主藩属的约之间,好几个平行很有意思。藩属不得聆闻有关宗主的坏话。任何不利于宗主的阴谋,或是辱及宗主的话,他们都有责任举报。国内若有甚么叛党,他们也必须派兵敉平。他们更须时刻维持对宗主绝对效忠248。这世俗的平行,给予我们绝佳的背景,研究当前的经文。

  29、30. 以色列人得了应许之地以后,有一个纯正属耶和华的圣所,是不足够的。在那里举行一切的崇拜,也须完全没有异教的影响和成分才可以。

  31. 一切外邦风俗,都是禁止的。但这里特别提到了献儿童为祭。这是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一带最古老的崇拜方式之一。主前二千年前,这地的人似乎已有以婴儿献祭。基色等地发掘出来的大型陶瓶中,找到了儿童烧焦了的骨头。这些骨头的实际本质虽然不能肯定,但以儿童献祭是一个可能。「使儿女经火」的行为,到了列王时期仍有进行。亚哈斯(王下十六3,十七17)和玛拿西(王下二十一6;参︰王下二十三10)都是其中的例子。祭司(利十八21)和先知(耶七31,十九5,三十二35)都严禁这种行为,但始终不能根绝。

  32. 十二章32节在原文圣经中,是十三章的开头。这是讨论假先知的段落,很适切的开场白。申命记讨论了四种反抗耶和华主权的背叛案例。十三章讨论了三样,最后一样却在十七章2~7节。这些案例都用条件式的「若果……就要……」来表达。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申命记第12章-申命记第12章-新旧约圣经辅读注释

申命记第十二至十三章   敬拜的嘱咐(十二 1 ~ 19 ) 

  思想  神吩咐以色列人集中一地作为敬拜的地方,与我们今日的敬拜生活有何关系呢? 

  有人称十二章至二十六章为“申命法典”,其内容与出埃及记的“约书”(二十章至二十三章)的原则相似,而在应用上则作了修订与扩充。这一点反映出圣经有一种丰富的“处境色彩”,就是其内容与环境互相吻合;但其基本原则却是不变的。因此,无论什么时代、文化、背景的人,都可以透过圣经中的重要原则,应用在他们的生活与情境当中。 

  今日这段经文的中心,是申明神将于迦南地拣选一地方作为敬拜之所,百姓当于该地敬拜耶和华。当时迦南地的宗教信仰,是一种分散式的敬拜,即无论哪一处地方,均可进行敬拜的活动( 2 )。而一种集中式的敬拜,有助宗教信仰的合一,又可避免因分散而受当地宗教的影响,以致偏离正路。今日教会的设立也有类似的意义,没有人能否定个人作基督徒的可能性,但教会作为信徒的集体名称,也有维持信仰纯正、互助互勉的作用。深愿每一位信徒均有其所属、所爱、所事奉的教会,使他的生命能在当中一同成长。 

  应当献为供物的是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举祭、美祭( 11 、 17 ),要在神所指定的地方献上,这些祭牲也不可随便吃( 17 ~ 18 )。这些命令,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意义,就是藉此养活那些无分无业的利未人( 12 、 19 ),因为他们被选立,为特意事奉耶和华。今日我们有否将当纳的十分一归入神的家,有否使神的仆人们得供应,以致他们可专心事奉神,引领更多人信主;也牧养弟兄姊妹,使其灵命得以成长呢? 

  祈祷  求天父帮助我,使我更愿意投身教会中,成为其中一个有用的肢体。 

  何为正事?(十二 20 ~ 28 ) 

  这段经文与前一段十分相似,内容也有重复之处;然而前面笔者曾指出,凡重要的训令,常会有复述的情况,这里又是另一例证。可比较 20 至 25 节与 15 至 16 节; 26 至 28 节与 6 至 7 节及 17 至 18 节。 

  .吃肉的问题( 20 ~ 25 )。这问题主要分两方面: 

  ①  凡归耶和华的牲畜,不可随意宰吃,必须归耶和华神为圣,并献在圣殿当中。表明神的主权,人不得僭夺属神的物。我们已拥有神所赐的十分,会否吝啬将其中一分奉回给神呢? 

  ②  吃血受禁止,这例的订立可参利未记十一章,在这里,摩西指出一个原因,就是血是生命,故此不能吃。旧约其他地方也有提及禁吃血的问题(参创九 4 ,利十七 10 ~ 14 )。新约也有重申禁吃血的例子(徒十五 29 );然而,保罗指出凡物洁净,只要凭信心而吃(林前十 23 ~ 33 ),故此,有关吃血仍是一个悬疑未决的问题,仍有不同的学者在讨论当中。 

  .何为正事的问题( 26 ~ 28 )。谨守听从神所吩咐的话,被称为行在神眼中看为正、为善的事,百姓的子孙也得以承受永远的福分。这是申命记的一个重要主题,就是听从神的话,行神所吩咐的道。今日太多人认识神,却不认识神的话;认识神的话,却不认识神所吩咐的道;认识神所吩咐的道,却不行在其上,以致白白失去神所要赐给我们的福气。“正”、“善”的意义是建筑在神的标准上,而非在乎人的看法;而这标准对以色列人而言,是律法(即立约)下的要求;对我们而言,则是神在整部圣经中的启示。 

  思想  若你不明白、不知道神的标准为何,你能遵守祂的吩咐吗?若你知道却不去行,那与不知道又有何分别呢? 

  不为偶像所动(十二 29 ~十三 18 ) 

  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一役,受挫于巴勒的偶像攻势,原因是偶像敬拜,迎合人肉身的欲望,因为当时的迦南宗教,常与淫乱连在一起(参民二十五章)。除淫乱外,他们的偶像多与他们的生命、财产及起居生活有关;而今日的一切偶像,大多数也应许人有平安,有物质的丰富,对人的身体欲望,也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除此以外,以色列人的最大危机可能也是今日基督徒的重大危机,乃是不以神作为他唯一的事奉对象。从他们的历史看到,他们并非以偶像取代神,摒弃神,而是将之与神并列,一同敬奉。其危险是否定神为绝对唯一的主,将祂的地位贬与偶像相同。神藉摩西从四方面提醒以色列人: 

  .不要寻找偶像(十二 29 ~ 32 )。个人的变质是我们最应小心的,可有任何偶像叫我们的心偏离神呢?“偶像”的含意是一切取代神地位的事物。 

  .不要听从假先知(十三 1 ~ 5 )。他们或为自己的利益,或受魔鬼的摆布;但只要他们是宣传离弃神的信息,那么即使他们满有行奇事的能力,也不要跟随他们。 

  .不要完全依从你所爱的人(十三 6 ~ 11 )。最亲密的人,可能是最易叫你弃掉神的人。 

  .不与异教者认同(十三 12 ~ 18 )。任何宣传偶像的人当被拒绝,不可稍给他们留地步,信与不信不能共负一轭。 

  思想  倘若任何人、物、事,使你对神的信仰受损,你会毅然将之拒绝吗?你今日是否正面对这信仰上的挑战呢?
──申命记第12章《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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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12章-圣经串珠版注释

申命记 第十二章 注释   12:1-26:19 再次记下选民应守的律例 

  强调以色列民应和迦南人有所区别。 

  1-32 敬拜的礼仪 

  1-14 敬拜的规则和含意 

  摩西强调敬拜是以色列民生活中首要之事,反映出百姓对神的基本态度。 

  以色列民敬拜的对象是耶和华,故须清除迦南地的一切偶像。 

  2「青翠树」:叶子茂盛、树荫叫人觉得凉快的树(参何4:13)。 

  5「求问」:指到圣所去敬拜神(创25:22;

    摩5:5)。 

  6「那里」:指约柜所在的地方;这个中央圣所是敬拜神的唯一地方,是以色列人组织与崇拜的中心,也象徵神居住的所在。 

  本节所提及有关献祭的规则  ,

    在利未记1-7章中已有详细的记载。献祭具有敬拜的含意,以奉献表达感恩的心。 

  7「都可以吃」:不包括燔祭、平安祭的血(见27)以及祭物中规定归神或归祭司的部分。 

  8「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在摩押的战争岁月中,要从事有秩序的崇拜,似乎是不可能的事;自从出埃及一段日子以来,以色列民 

  没有永久居留住处,过着飘流旷野的生活,他们的敬拜方式自不免按着实际环境有所适应。旷野的飘泊不能给予以色列民有秩序的崇拜 

  生活,因为他们还未得到神所应许的安息和产业(9),

    故此10节实有意义深长的勉励作用,神应许百姓必承受迦南美地,他们必在圣 

  所存喜乐的心献祭(11-12)。 

  15-28 宰牲吃肉及献祭 

  宰牲(指洁净的动物,见利 11章)吃肉有一个限制,就是不可吃血, 要将血倒在地上( 16),因为血象徵生命。摩西也一再强调什麽时候 

  只可在圣所中吃肉( 17),什麽时候可以随心所欲在各处吃(15,

    20 )。 

  19 利未人当得的分。 

  21「若离你太远」:宰牲本须先带到会幕交给祭司

    (利17:1-7);但是,当选民进入迦南後,住的地方如果离圣所太远,则可 

  在定居的地方宰杀牲,只是应献的祭物仍须带到神所选定的地方(圣所)。 

  29-32 警告 

  当以色列民得着神应许所赐为业之地,可能会效法外邦人的恶习,事奉偶像,因而同样遭到被神赶逐的对待。摩西在此提出警告:不可重 

  蹈外邦人的覆辙。 

  30「访问」:原文与5节「求问」是同一个字(参该处注)。 

  31「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见利20:1-5注。 

  犹太人日後在亚哈斯时代曾仿效这恶习(王下16:3; 21:6)。 

  思想问题(第 12章) 

  1  2-3节的命令执行起来并不困难,但为何日後以色列人仍深受这 些偶像、邱坛影响(参王上 14:23; 王下16:4;

    17:10等)? 

  参书 15:63; 16:10; 17:12-13。 

  这给信徒什麽警惕? 

  2 拜偶像的人,往往认为他们所信奉的偶像十分灵验,有求必应。 

  今日基督徒对耶稣是否也有类似的想法? 

  我们怎样才能避免受拜偶像者的心态同化?参 11:1, 13。 

  3 神规定以色列人当到圣所敬拜 ( 5, 11, 21,

    26),并声明崇拜要 有秩序( 8),这对基督徒的敬拜生活有何提示? 

  信徒个别的敬拜可否代替集体敬拜? 

  参徒 2:46; 弗2:19-22; 来10:25。 

  4 有人认为神是严峻的,不喜欢人欢乐,你同意麽? 

  试以本章找出以色列人在神面前欢乐的原因? 

  你有为神的供应和眷顾感恩麽? 

  你以神为乐麽?参罗 5:11; 腓4:4-6。 

  5 为什麽以色列民永不可丢弃利未人( 19),参10:8-9。 

  这方面给信徒什麽提醒? 

  6 以色列人吃肉的时候,要「心意坚定」不吃血,显示人必须坚持心志的遵守神的禁诫。 

  今日信徒对神的话是否也应如此?参诗 119:5。 

  7  32节提及不可增删神的诫命。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申命记第12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申命记

申命记第十二章

12:1 本章至26章是《申命记》中详细解释律法的部分。大体上可以分为七组:第一组自12:1至14:21,讲祭祀和敬拜仪式,如何保持洁净和纯一。第二组自14:22至16:17,讲定期应守的节期、规例与义务。第三组自16:18至18:22,讲神治政体中的职位与职责,以及以色列人应尽的义务。第四组自19:1至21:9,讲战争、仇杀与死亡。第五组自21:10至22:30,讲家庭关系。第六组自23:1-25:19,讲圣洁与公道。第七组为26:1-15,讲初熟土产和什一奉献。

圣经学者指出这七组先后次序的安排,和律法核心的十条诫命有相当程度的配合。第一组配合第一至第三诫;第二组配合第四诫;第三组配合第五诫;第四组配合第六诫;第五组配合第七诫。但到后来这种配合便不十分明显,而且各组的范围也非绝对配合,界线常常不分明。例如第六组有关婚姻和子女的条例(25:5-12)应和第五组的婚姻条例(22:13)放在一道,但现在却分别放在两组中。

不过,后人提出的各种划分法都有其缺点,这大概是由于当日法例本身未经过划一的编纂。更可能是摩西的讲解为谈话性质,不严格依照次序。参10:4注。

12:3 “柱像”和“木偶”:看《出埃及记》23:24;34:12及本书7:5注。

12:5 迦南人的偶像遍地(2-3节),为防止以色列人偏离正道去敬拜偶像,摩西指出只可在一个中心的地点敬拜神。旷野时期,会幕是中心。进迦南后,会幕先设在示罗(书18:1;撒上1:3),但为临时措施。“立为祂名的居所”应设在神所选择之地(11节),这地就是耶路撒冷(看王上8:16;14:21)。所罗门王就在这城建造圣殿(代下3:1)。

12:6 选择一地立为神的居所,目的是百姓可以在那里献祭,信仰生活有个中心。“燔祭”是除了祭牲的皮以外全部献给神的祭(利1:3-9及注)。“还愿祭”为许愿得偿而献的祭(参士11:30,39);“甘心祭”指的范围颇广,可以包括燔祭与平安祭,但与还愿祭不同(结46:12)。

本节另一较清楚的译法可为:“要将你们的燔祭和别的祭物,你们什一的献礼和特别的献物,你们的还愿祭,还有自愿献的祭,以及牛羊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

12:8 以色列人在旷野和后来的征战生活中,无法完全遵行献祭的规定;而在道德生活上,各人行自以为正的事,可资訾议的地方甚多。(从《士师记》17:6和21:25所记“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可以见到建立严格法律体制的必要)。摩西在这里训示百姓,到了新土,决不可再如此。他着重解释的是律法中道德层面的要义。

12:9 “安息”是以色列人到达迦南后定居下来的状况,不只和平安定,不受仇敌威胁,而且可以环绕神的居所,建立起一个以耶和华神为中心的单一大民族(参王上5:1-5;8:53-57)。

12:11 看5节注。

12:12  “无份无业的利未人”:看10:9及注。“欢乐”来自神的祝福,要成为以色列人在迦南安居后的享受(7,18)。

12:13 以色列人只可以在选定的中心献祭,不可象迦南人那样,到处都是拜偶像的祭坛(参5节注)。

12:15 在古代以色列社会中,宰牲就是献祭;献祭杀牲,把血洒在祭坛,肉则供食用(参撒上14章)。既然规定献祭只可以在一个中心的圣所中举行,百姓到了迦南,分散居住,很难依例办事。这里把宰牲和献祭分开,可以独立处理,这样就不涉及礼仪上洁与不洁的问题;大家都可以吃肉。参看21节。

12:16 关于不可吃血的例,看《创世记》9:4;《利未记》17:11注。此处虽仍禁止吃血,因为血是生命,属于神,但不限把血献在祭坛上,可以象倒水一样倒在地上。

12:17 以色列人有三种什一奉献(参利27:30注),这里讲的属第二种,是在节期庆典中所献,献的人可以享受所献的东西(参16:14;申14:22-27)。

12:18 “仆婢”也是家中一分子,可以一同守逾越节(出12:44)。男的有权接受割礼(创17:27)。

12:20 宰杀牲畜为了食用,可以在任何地方为之。若是为了祭祀,必须带到会幕或圣殿那里(看26节;参15节注,比较利17:1-7)。

12:23 看16节注。

12:26 “分别为圣之物”:不全是祭牲,可能包括各种带到圣所的礼物,例如什一奉献,初熟之物等等(参利22章)。

12:30 “访问”:为了信仰的缘故去求问。以色列人到了迦南后,可能会想知道当地人祭祀的习俗,跟着去学习模仿。

12:31 把子女当作祭物献神,在主前二千年时已见于巴勒斯坦异教信仰中。犹大国亚哈斯和玛拿西作王时,仿行人祭恶俗(王下16:3;21:6),到约西亚作王时才予铲除(王下23:10)。

12:32 参4:2注。

……圣经注释本章结束

申命记第12章-马唐纳圣经注释

申命记注释   六.敬拜的条例(一二)

  一二1~3 神的子民进入应许地后,要把所有的偶像(那些木偶是女性神袛的象征。柱象是巴力——男性神袛——的象征)和祭坛拆毁,把所有进行假敬拜的各地方破坏。神深知百姓若使用那些祭坛向他献祭的话,就容易改变信仰,所以不应保留引诱人拜偶像的事物。凡能引诱我们的心偏离神去犯罪的事,都当除去。

  一二4~14 神把一个地方分别出来作敬拜(事奉)之用,祭物和礼物都要带到那个地方去。那地方就是会幕首先立起之地(示罗——书一八1),以及后来圣殿建成之地耶路撒冷)。百姓只能在这指定的地方敬拜神,按他所指定的方式来献祭,为的是确保敬拜的纯洁(第8节提示说有一种“自己眼中看为正”的宗教已经出现。)基督徒的敬拜中心只有一个——主耶稣基督,他是不能见之神的有形彰显……神在旷野宽容了某些例外的做法,但那些行为不能在迦南地再行出来(8,9节)。

  一二15~28 在利未记十七章3至4节,神曾吩咐,当任何献祭的牲畜如牛、羊或山羊被宰杀之后,都必须带到会幕那里去。百姓即将在迦南地定居,律法也必须改变。从此以后,犹太人可以宰杀和吃用那些通常用来献祭的家畜,正如他们吃羚羊和鹿(不用来献祭的洁净牲畜)一样。那些在礼仪上不洁净的和洁净的人,都获得许可去做。然而,这里一再警告他们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而生命是属于神的。

  一二29~32 摩西严肃地警告以色列人连调查异教徒拜偶像的做法也不可,恐怕他们受引诱,把这些邪恶的行为引入真神的敬拜(事奉)里。当时敬拜偶像的风气渗透整个迦南地,沉迷于研究一些看来无害的风俗也很容易令人迷失。第31节指一些与敬拜摩洛和基抹有关的恐怖行为。在新约里,保罗告诉我们,拜偶像背后的推动力是属于魔鬼的(林前一O20)。我们了解拜偶像的真正本质之后,可有因它的残酷与堕落而惊叹呢?申命记所论及的民,显明人心沉沦于这种黑暗,比寻求真神的光更快。以色列的第三位君王所罗门,确实在耶路撒冷为基抹和摩洛筑了一座坛(王上一一7),而耶路撒冷正是耶和华建立他名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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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12章-21世纪圣经注释

申命记   注释 

  十二 1 至二十六 15 特殊的律例 

  十二 1-12 敬拜的地方 

  各种特殊的律例在此开始叙述。 

  第 1 节把这部分与先前的一般指引连系起来。第十二章的诫命是关乎对耶和华正确的敬拜,并且是以色列人单要敬拜祂这基本要求的结果(五 7 )。这里( 2-4 节)重复先前那毁灭所有关乎迦南人之敬拜的诫命(七 5 、 25 )。要毁坏他们敬拜的「各地方」( 2 节),原因是那些地方正是纪念诸神名字的所在( 3 节)。古老的闪族观念是,任何人的名字都蕴含着他的存有和能力。 

  第 3 节列出了迦南地拜偶像之宗教的装饰陈设。(石)柱像大概是一种繁殖力的象征;「木偶」(直译:亚舍拉)是女神亚舍拉,可能是刻有她形象的一根木柱。相对于这虚假的敬拜,耶和华选择了一个地方,人应在那地记念祂的「名」( 5 节)。经文没有指出这地方的所在。位置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是属于耶和华的地方。在以色列的历史中,那可能是一个接一个的地方,特别是示罗(耶七 12 )和耶路撒冷(王下二十一 4 )。 

  往那地方去的命令( 5 节)包含了以色列人要定期敬拜神的意思。 

  第 6 节列出一些祭和祭品,那是定期敬拜的一部分。这里的清单并不是全备的,只是以色列敬拜的一种概述(关于各种祭的详尽叙述,参利一至七的注释)。燔祭要全然烧在坛上,献给耶和华(利一 9 );其它祭则大部分留给敬拜者和祭司享用。献祭的原因可能有多种(例如利七 11-18 )。 

  在敬拜中要欢乐。事实上,第 7 节让我们看见了申命记的异象:一群合一的子民,在其独一的神面前,欢乐地敬拜。 

  第 8-10 节叫人想起以色列人目前的境况。他们因习惯了旷野中的生活模式,现在仍未能作出他们在应许地上应有的生活行为。所应许的「安息」,即免受仇敌侵扰(参三 20 之注释),则要在所有以色列人都安居在所分配的地上,才得以实现;到时一切战争都要结束。 

  第 11-12 节重复第 6 至 7 节的命令,包括呼吁他们要欢乐,但也定出了一个指示,就是在敬拜中,要包括群体中贫苦软弱的人。我们已知道那是暗示神的属性,要在祂的子民中活现出来(参十 17-19 )。这一点现又在敬拜的背景下重提,申命记知道敬拜若没有喜乐和爱,就是死的。 

  十二 13-28 一个例外情况 

  本段是前一项命令的限制条件。以色列人最终在他们的土地上定居后,许多人会住在远离献祭的地方。虽然他们有时也要长途跋涉地前往敬拜神(参出二十三 17 ),但他们不会经常这样做。因此,现今的律例容许他们在没有献祭的情况下,宰牲吃肉(参利十七 1-7 的规定,当时以色列民仍在旷野)。在这些情况下,那些适合献祭的牲畜与其它不能用来献祭的牲畜一样(如羚羊与鹿, 15 节)。唯一的限制是他们必须正确地处理牲畜的血,因为血是不可吃的(创九 4 ;利十七 10-12 )。扫罗在塞缪尔记上十四章 32 至 35 节曾禁止这样「亵渎神的宰杀牲畜」。 

  第 15-19 节与第 20-28 节是两段关乎这许可的平行经文。每段均先提出许可的行为,继而重述在敬拜的地方献祭时的基本规定。 

  十二 29-31 敬拜的纯净 

  第十二章在多方面与第七章相似。两处在开始和结束时,都警告以色列人不要被迦南宗教迷惑。 

  第 29-31 节重拾 1 至 4 节的主题,在结束本章时,提醒读者要记着所定下之律例的基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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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12章-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申命记  12:2  

  你 们 要 将……各 地 方……都 毁 坏 了:神 命 令 以 色 列 人 毁 坏 外 邦 异 族 事 奉 假 神 的 一 切 地 方, 而 只 在 神 所 指 定 的 地 方 按 着 他 所 要 求 的 方 式 敬 拜 真 神(2~15节)。 如 果 不 毁 坏 异 教 的 祭 坛, 以 色 列 人 就 会 受 到 诱 惑, 接 受 异 教 的 敬 拜 方 式。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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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12章-每日研经丛书注释

申命记第十二章   一座圣殿(十二 1-14 ) 

  (一) 

  十诫中前两诫规定只可崇拜耶和华,而且禁止任何种类的偶像(五 7 以下)。因此,很恰当的,申命记这些详尽的法典以一些有关崇拜的指导作为开始。与上帝有一个正确的关系是活在祂的圣约之下惟一的基础。这一段主要是澄清在何处可以正式崇拜上帝;这里所给的答案是一个颇令人吃惊的观念,就是在整个的圣地只有一个可以被接受作为崇拜的圣所( 14 节)。这和迦南的崇拜相比,迦南人有大量的庙宇与露天的祠庙( 2 节)。一个很普遍的现象是,外来的征服者或入侵者会将旧的祠庙接收过来,作为他们本身崇拜的地点:最着名的例子可能是圣苏菲亚的拜占庭大教堂( the

  Byzantine Cathedral of Saint Sophia ),它于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堡)在一四五三年落入回教徒手中后,就变成了一座回教堂。 

  毫无疑问的,以色列人实际上采用了许多迦南人的祠庙作为他们自己的用途。然而,特别重要的是他们本身的圣所就是这样得到的,而最受重视的或许是用来放约柜的那个圣地:这当然是指从大时代以来的耶路撒冷这个圣地(参撒下二 5 以下)。这惟一的圣所的慨念好像是回溯至旷野时期,因以色列人当时显然只拥有一个可以搬运的圣所;但是,在巴勒斯坦,直到第七世纪末约西亚王统治时间为止(他改革的详情记载在列王纪下廿三章),看来没有人认真想要将崇拜集中在一地举行。申命记十二章无疑对被放掳之后的犹太人是个有力的说服因素,说服他们将耶路撒冷重建的圣殿作为他们惟一崇拜的地点。 

  就某种意义而言,后来会堂取代了早期那些乡村里的圣所,最大的差别在于会堂从未被用作献祭的场所。到了新约时代,那时只有一个圣殿,但却设有为数极多的会堂;主后七十年,圣殿被罗马人摧毁,而且一直没有再重建,因此,许多世纪里,犹太教既没有圣殿,也没有履行动物的献祭。妥拉
──申命记第12章上帝藉摩西颁发的律法,已经变成了犹太人崇拜的中心制度,以取代古老的献祭制度。于是,以色列和犹太人的整个崇拜制度历经许多世纪的变化;申命记十二章可说是一个枢纽,它是指示这个变化方向之革命性的律法。 

  约翰福音四章十九至廿四节是基督徒关于崇拜地点的基本经文。虽然我们可以选择我们的教堂,且使之分别为圣和美化它们,但真正崇拜的中心不在耶路撒冷,也不在罗马、坎特伯利和日内瓦等地,而是在心里的那个圣所。例如本仁( Bunyan )和潘霍华( Bonhoeffer ),他们就是在监狱的牢房里与上帝保持最亲密的交通。 

  ……就只有一个(十二 1-14 )(续) 

  (二) 

  我们很可以相信,崇拜的渐渐转变有上帝的定旨先见,但是,我们有必要问,为何申命记如此坚持,认为只有单独一个圣地才是上帝的旨意。总之,这条律法剥夺了许多人经常参加团体崇拜的机会;耶路撒冷成了所有无论住在远近的人所朝圣的一个中心。三节里暗示了一种危险;所有迦南人崇拜的陷阱
──申命记第12章祭坛,柱子,圣竿( Asherim )等,当然还有偶像
──申命记第12章这些显然吸引了该地的以色列人,使他们陷入了种类极为繁多的宗教实践中。八节提示说有一种‘自己眼中看为正’的宗教已经出现。异教崇拜还不如术语上所谓‘融合主义’
──申命记第12章将两种宗教互相混合的危险来得大(虽然异教崇拜也是一个危险)。我们没有一个对迦南宗教的风俗完整而客观的描述,但至少我们知道,它们倾向于提倡性的不道德行为,其中包括了以人作为献祭之物,虽然这情形并不常见(见 31 节)。由于以色列人和迦南人的崇拜里是以动物作为献祭的,我们可以很容易看见一般民众是多么可能将这两种信仰互相混合,而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迦南人的崇拜仪式里。颁布单一圣所之律法主要为的是要保真正的信仰免遭任何的腐化。在一个中心圣所,由皇帝或年长的祭司控制来实行规定宗教的仪式,比在许多地方来实行规定的宗教仪式容易得多。 

  融合主义的危险仍然存在我们中间。例如有些人教导我们说,遵守他们为基督徒之习惯和行为所订定的秘方,自然地会带给我们物质上的祝福
──申命记第12章大房子、大汽车以及巨额的银行余款。不管他们是否了解,订定这类信条的使徒已经将崇拜上帝和崇拜玛门混为一谈;而且,由于耶稣说过人不可能同时事奉这两者(太六 24 ),事实是他们只是在拜玛门罢了。于此,十字架的道路以及舍己之道已经消失殆尽。 

  在新教的传统里,事实上有一个一直存在的危险,就是在根本上赋予信仰和仪式以‘自由’。不管这样作所获得的是什么,它至少明显是一项损失,就是在宗教改革中丧失了中央的控制力。‘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 8 节)绝对不是崇拜或社会的最好的秘方。 

  在圣所崇拜(十二 1-14 )(续) 

  (三) 

  因此,申命记十二章一至十四节大体上的总意指的是一个禁令:除了上帝所选择的地点以外,不可有组织的崇拜。然而,我们不可忽略本段的积极方面。这里教导读者说,前往被认可的圣所崇拜是他的责任( 5 节),同时,这里也简略说明了以色列人的崇拜应当包含些什么( 6 , 7 , 11 , 12 节)。不管圣所有多远,崇拜无疑是不可忽略的。这里别举了各类的献祭和祭物;有些是 甘心祭 ,有些是还早先许愿而献的祭( 还愿祭 ),另有一些是义务性质的,是例行献祭仪式的部分。不仅是动物,像五娭、新酒和油等也都献作祭。除了完全烧尽的 燔祭 外,祭司、利未人以及崇拜者本身在每一种祭物中都可得到他们的一分;因此,在七节里提到了喜乐的宴会。 

  各类的献祭与祭物,在以色列人的仪式中,有许多不同的价值和目的。一般而言,在古代的世界里,献祭被认为是为了讨神喜悦,不论是作为礼物或是食物。当神明发怒的时候,献祭可以抚慰之,同时,藉向神明献祭,人类可以与其相通。祭物的代价是昂贵的,就如现代片语‘作牺牲’所暗示的。现在的许多献祭的象征,很可能曾经是藉以色列人提供的。这正是以色列的上帝对祂子民的要求,虽然这些动物的祭物到最后被不同模形的崇拜所取代。 

  因此,在当时,申命记没有拒绝或更改献祭的制度;但它强调那个有关的简略制度的描述值得注意。它并未论到罪或罪债等问题,实际上这里甚至没有提到它们。也没有任何说到抚慰一位愤怒之上帝的事,虽然上帝对以色列人发怒一直是申命记中的一个主题。这里强调的是欢乐的相交,特别是表现在献祭之后的喜宴里。家家户户要一起来崇拜,然后一起赴宴( 7 节),以表示感激上帝给他们的所有馈赠。这类崇拜也不可以自我为中心, 仆婢 也要与家庭中的人共享( 12 节)。十二节中也顾及了利未人。因一旦耶路撒冷以外的圣他都关闭后,他们在社会上将同时失去他们所扮演的角式和收入来源。虽然现在崇拜的模式极为不同,这里却有一个任何基督教会都可依从的模式
──申命记第12章欢乐、感恩、分享和交通。崇拜其他的人都可以加入,并没有限制。 

  吃肉的条例(十二 15-32 ) 

  这一段整个讨论的是关于吃肉的事。从仪式的观点来看有三类的动物,它们分别是 不洁净的,世俗的 以及 作为献祭用的 。第一类是绝对禁止用来当作食物的(见十一章),因此,这一章无须讨论它们。世俗的动物主要是那些被猎人所捕获的动物:像‘羚羊’和‘鹿’等猎物( 15 节)。典型作为献祭用的动物是农场里的动物,如牛和羊。我们或许有理由这样认为,在巴勒斯坦,迦南人和以色列人当他们进入该地时一般习惯是:只要便利,他们就在家里吃世俗动物的肉,但是在献祭的节期里,他们将不吃牛肉或羊肉。换言之,他们将献祭的牲畜看作是神圣的动物,这些动物只能在神圣的场合吃。 

  有了这个文化背景,这一段所以存在的理由也就容易明白了。十三和十四节中那条革命性的律法废止了所有圣所,除了一条例外,这条律法将彻底地减少以色列人对肉类的消耗量,除非准许人们以吃猎物同样的方法来吃牛肉和羊肉。因此,我们发现,这里并非是一项禁令,如(所有国家的)许多的律法那样,而是一个被赋予更大自由的律法。牛和羊成了作为大部分用途的世俗动物
──申命记第12章除了它们仍然像从前那样被当作是献祭用以及献祭宴会中正当被用的动物。(耶稣则更进一步说道‘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可七 19 )。 

  这一段关心两件事。 第一 明显是出于仁慈的,为的是要确保上帝的子民不致于贫乏,而且能够得到适当的喂养。 第二 是在敦促,指出所赐给他们的娱乐不可妨碍到正当的献祭和仪式的程序。由于在以色列人的农场里很自由即可得到肉类,就有一种危险存在:许多人将会因此而开始忽略前往那个圣所,并在那里献他们的祭。廿六至廿八节敦促以色列人要履行必须的旅行(就是在节期里上耶路撒冷)而且要谨慎和规规矩矩地作每件事。这项新的安排的一个真正危险是:家里的每样事物将会被看作是世俗的,而 宗教 则被孤立在圣所里。有关 血 的律例( 16 , 23 节)
──申命记第12章本身是一个很古老的律法(参创九 4 )
──申命记第12章多少有避免加以详述之嫌,像对其他所有食物有关的禁令(见十四章)那样地详述。基督徒可能想要知道关于犹太人遵守所有节食律法的价值到底何在,至少,他们把家当成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基督徒很容易表现出似乎宗教只属于教会的建筑物以及礼拜天的事。
──申命记第12章《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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