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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42章讲解讲章背景

来自:圣经综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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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四十二1】「约伯回答耶和华说:」

【伯四十二2】「我知道,祢万事都能做;祢的旨意不能拦阻。」

【伯四十二3】「谁用无知的言语使祢的旨意隐藏呢?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 约伯终于心满意足了。令他满足的,并不是神亲自向他显现(三十八1),情感的经历并不能让人更认识神;也不是神第一次向他说话(三十八2-三十九30),抽象的真理也不能让人得以自由。真正令他满足的,乃是神第二次向他说话(四十6-四十一34),只有能应用在自己身上的真理,才能让人得着释放。神始终没有告诉约伯天上发生的事情,因为人的眼睛无论从地上看、还是从天上看,都无法看清全部的真相。只有当神让约伯注意观看河马和鳄鱼的时候,他才能看到:原来自己的肉体,就是神借着苦难所要攻击的「仇敌」(十三24;三十三10)!因此,此时约伯称颂「祢万事都能做;祢的旨意不能拦阻」(2节),并不是强调神的全能,而是承认神借着苦难在自己身上的旨意「不能拦阻」,「祂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二十三14)。只有神才能制伏鳄鱼、使河马降卑,也只有神才能破碎、对付人的肉体。神不但让「海水冲出,如出胎胞」(三十八8),也「为它定界限,又安门和闩」(三十八10);神不但「四面圈上篱笆围护他和他的家」(一10),也「伸手毁他一切所有的」(一11)。表面上,「完全人和恶人,祂都灭绝」(九22);实际上,神「万事都能做」,并不是随心所欲、喜怒无常,而是都有特殊的旨意、并且是「久有此意」(十23)。
  • 「谁用无知的言语使祢的旨意隐藏呢」(3节),这是约伯引用神的问话(三十八2)。他承认那个让神的旨意「暗昧不明」(三十八2)的人就是自己,而不是别人。撒但引人堕落的诱饵,就是让人渴望「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三5)。真正的敬畏,不是一面口里谦卑,一面装模做样地维持属灵,妄论神没有明确启示的奇妙的事,其实「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3节)。真正的谦卑,是承认自己的「无知」,从「我知道」(2节)变成「我不知道」(3节),然后才能「我的心平稳安静,好像断过奶的孩子在他母亲的怀中」(诗一百三十一2),从「我知道」(十13;十九25;四十二2)的属灵认识,进入「我厌恶自己」(6节)的否定肉体。

【伯四十二4】「求你听我,我要说话;我问你,求你指示我。」

【伯四十二5】「我从前风闻有祢,现在亲眼看见祢。」

【伯四十二6】「因此我厌恶自己(或译:我的言语),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

  • 「求你听我,我要说话;我问你,求你指示我」(4节),原文是「听,我要说话;我问你,你可以指示我」(NASB、ESV和NIV),这是约伯引用神的问话(三十八3;四十7),5-6节才是他的回应。
  • 神要约伯学习的,不是凭信心接受苦难、忍耐苦难,而是寻求苦难的目的、得着「主给他的结局」(雅五11)。约伯最大的需要,不是知道神创造万有、管理苦难,因为他早已相信「在神有智慧和能力」(十二13)、确信自己的苦难是来自神(六4);也不是学习亲近神,知道神始终爱他、与他同在,因为他早已与神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约伯所需要的,是明白神「找机会攻击我,以我为仇敌」(三十三10),就是为了对付自己的肉体。他「从前风闻有祢」(5节),盼望「亲眼要看祂」(十九27),现在却「亲眼看见祢」(5节),对自己、对神都有了更深的认识。他从前只盼望神的「密友之情」,现在更盼望神的「救赎」(十九25(三十三24)。他从前只要求神的「公断」(十九7),现在却接受了神的「更新」(十四14英文ESV、NIV译本)。他不但经历了「祢万事都能做;祢的旨意不能拦阻」(2节),更进入了「厌恶自己」(6节)的「宽阔不狭窄之地」(三十六16)。
  • 从前,约伯在「尘土和炉灰」(三十19)中悲叹「完全正直」(一1)的自己被神厌弃,「祢为何掩面、拿我当仇敌」(十三24);现在,约伯在「尘土和炉灰」(6节)中却是自己厌恶自己(赛六5),自己把自己当作「仇敌」。约伯虽然并不否认自己是罪人(一5;十三23),但在受苦之前却欣赏自己,受苦之后又可怜自己;受苦之前倚靠善行来维持与神的关系,受苦之后不肯承认自己的「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三10)。河马和鳄鱼就像两面镜子,让约伯看见了自己肉体的本相,转而「厌恶自己」,从此不再「用脚踢刺」(徒二十六14),而是放下人的「义」背后隐藏的骄傲,放弃追求满足「属灵感觉」的「公断」,单单仰望神用救赎的恩典来「更新」(十四14英文ESV、NIV译本)自己的生命。

【伯四十二7】「耶和华对约伯说话以后,就对提幔人以利法说:『我的怒气向你和你两个朋友发作,因为你们议论我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

【伯四十二8】「现在你们要取七只公牛,七只公羊,到我仆人约伯那里去,为自己献上燔祭,我的仆人约伯就为你们祈祷。我因悦纳他,就不按你们的愚妄办你们。你们议论我,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

【伯四十二9】「于是提幔人以利法、书亚人比勒达、拿玛人琐法照着耶和华所吩咐的去行;耶和华就悦纳约伯。」

  • 从7节开始,本书恢复散文体。三1-四十二6都是诗歌体。
  • 神两次宣告:「你们议论我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7、8节),表明约伯对神的认识远远超过三位朋友,他之前有关神的议论都是正确的,只是还不明白神允许苦难临到自己身上的旨意(三十八2)。
  • 「七只公牛,七只公羊」(8节),可能是当时最贵重的燔祭(民二十三1-30)。
  • 三位朋友都以替神说话的公义卫士自居,只有约伯胆大包天地发表了许多违背传统的言论。但神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耶十七10),祂所悦纳的不是「属灵正确」的空话套话,更不是牵强做作的「诡诈的言语」(十三4),而是我们「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3)。约伯在苦难之中虽然有软弱、有困惑、有怨言,但他始终敬畏神,诚实地把自己袒露在神面前,所以神四次称呼约伯是祂的「仆人」(7、8节;一8;二3),让他作为朋友的中保来献祭、代祷(8节)。
  • 约伯若是因为敬虔才成为神的「仆人」,就应验了撒但的指控:「约伯敬畏神,岂是无故呢」(一9)。相反,约伯是因为被神拣选为「仆人」,所以才「无故」地敬畏神;即使在人眼中失去了神「仆人」的地位(十2;三十20-21),也照样敬虔,并且在困惑中爆发出突如其来的信心(十四13-17;十九25-27),连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这信心并不是约伯缜密思考、权衡利弊的结果,而是因为神早已把生命的种子放进了他里面。只要是从神而来的生命,无论起初多么微小,也会像一块小小的吸铁石,始终被神的生命吸引,让人无论怎样艰难、困惑,都能毫无理由地敬畏神,不受因果报应的限制。而神量给约伯的苦难,就是要让他在「一切所有的」(一11)都被收取之后,看到自己剩下的只有这生命和肉体,因此否定肉体(6节),让这生命被神带到「宽阔不狭窄之地」(三十六16),脱离肉体的辖制。

【伯四十二10】「约伯为他的朋友祈祷。耶和华就使约伯从苦境(原文是掳掠)转回,并且耶和华赐给他的比他从前所有的加倍。」

【伯四十二11】「约伯的弟兄、姊妹,和以先所认识的人都来见他,在他家里一同吃饭;又论到耶和华所降与他的一切灾祸,都为他悲伤安慰他,每人也送他一块银子和一个金环。」

  • 「耶和华赐给他的比他从前所有的加倍」(10节),可能代表「加倍赔还」(出二十二4、7、9),证明约伯并非因罪受罚。
  • 一「块 קְשִׂיטָה/kes·e·tä’」银子(11节),原文是一种古代重量单位,在圣经中只出现过三次。雅各曾经用「一百块银子」(创三十三19;书二十四32)买到示剑的一块地皮。
  • 「金环」(11节)原文可以指金鼻环(创二十四22、47;箴十一22)或金耳环(士八26;箴二十五12)。
  • 我们很难为落井下石、伤害自己的人代祷,即使外面顺服、里面也很难平静下来。但是,一个真正「厌恶自己」(6节)、承认自己全然败坏的人,一定会体谅别人的软弱,「为他的朋友祈祷」(10节)。因此,当约伯为三位朋友祷告的时候,「耶和华就使约伯从苦境转回」(10节),成为约伯苦难的转机、恢复的开始。因为约伯的祷告,代表他对肉体的否定,所以神对肉体的「忿怒过去」(十四13)了。这就是神为他所定的「日期」(十四13),也是「被更新的时候」(十四14英文ESV、NIV译本),更是约伯所坚信的「祢手所做的,祢必羡慕」(十四15)。因为神借着苦难所要成就的工作,就是让约伯的生命脱离肉体的辖制,被带到「宽阔不狭窄之地」(三十六16)。人间的世态炎凉已经不再能摸着约伯,他不但能为三位朋友祷告,而且心无芥蒂接纳了过去离弃他的亲戚朋友们(十九13-19)。

【伯四十二12】「这样,耶和华后来赐福给约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万四千羊,六千骆驼,一千对牛,一千母驴。」

【伯四十二13】「他也有七个儿子,三个女儿。」

【伯四十二14】「他给长女起名叫耶米玛,次女叫基洗亚,三女叫基连·哈朴。」

【伯四十二15】「在那全地的妇女中找不着像约伯的女儿那样美貌。她们的父亲使她们在弟兄中得产业。」

【伯四十二16】「此后,约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见他的儿孙,直到四代。」

【伯四十二17】「这样,约伯年纪老迈,日子满足而死。」

  • 「约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16节),可能遭灾时七十岁,一共二百一十岁。亚伯拉罕活了一百七十五岁(创二十五7),他的父亲他拉活了二百零五岁(创十一32),因此,约伯可能是族长时代的人物。约伯的苦难可能持续了半年多(犹太传统认为是一年),在二百一十年的人生中非常短暂,但却终生受益。
  • 12-17节这个大团圆的结尾,并不是运用「认罪-赦免-蒙福」的结果(五23-26),而是出人意外的恩典;申二十八和利二十六也不是「认罪-赦免-蒙福」的「属灵公式」,而是神首先应许了恩典,立约的团体借着遵守圣约活在圣约的祝福中。这个喜剧的结尾,并不是赏善罚恶,因为神没提伸冤报仇,甚至完全忽略了撒但和那些杀人越货的强盗(一15、17)。「主给他的结局」(雅五11)不是「好人一生平安」,而是生命的更新。约伯的问题不是来自撒但或朋友,而是来自他自己。当约伯里面的「我」被否定了(6节),他的问题就解决了,生命就来到了「被更新的时候」(十四14英文ESV、NIV译本),不但病得医治,而且青春焕发,重新生儿育女。约伯受苦的过程,就像病人上了手术台,当神给他做量身定制的换心手术时(结十一19;三十六26),他却坚持要神给他的痛苦一个说法、一个「公断」(十九7),最终得到的却是一个焕然一新的生命。
  • 神把约伯的旧生命「砍下」(十四7)了,却让他的新生命「嫩枝生长不息」(十四7)。约伯重新得到的牲畜,比原来增加了一倍(一3),但重新得到的儿女,却和原来的数目相同(一2),因为这是用新的生命代替了旧的生命,死去的十个儿女已经去了乐园。约伯的妻子虽然曾经发过怨言(二9),但却能再生十个儿女,表明她和约伯「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生命一起得着了更新。
  • 「耶米玛」(14节)的意思是「每一天」。「基洗亚」(14节)的意思是「肉桂」。「基连哈朴」(14节)的意思是「白色的号角」。古代中东的家谱很少提到女儿的名字,女儿只能得到嫁妆,并不能和儿子一样继承产业。但是,本书却特地提到三个女儿的名字,并且强调「在那全地的妇女中找不着像约伯的女儿那样美貌。她们的父亲使她们在弟兄中得产业」(15节),表明约伯的新生命并不是旧生命的重复,而是更加荣耀、更加丰盛。约伯的恢复,并不是被恢复到受苦之前的光景,而是被恢复到神起初造人的旨意里。
  • 圣经只提到四个人「日子满足而死」(17节):大卫完成了神的旨意、「日子满足」(代上二十九28),耶何耶大完成了神的托付、「日子满足」(代下二十四15),以撒照着神的旨意活过了一生、「日子满足」(创三十五29)。但约伯「日子满足而死」,却没有提到他如何为神做大事。作者强调从前的约伯如何敬虔(一5),详述他的急公好义(二十九2-25),却对以后的约伯惜墨如金,对三个女儿反而不惜笔墨(14-15节)。因为约伯的余生,乃是见证更新的生命,一切都是生命自然的生长,并没有任何值得夸口的地方。一个人是作摩西还是约伯,并不是自己立志的结果,完全根据神的拣选。神在约伯身上花了这么大的功夫,却没有像摩西那样大大使用他。因为神并不需要人为祂做大事(诗一百三十一1;撒下七5),反而是要在人身上成就大事(十四15;撒下七8-12)。神在信徒身上所显出最大的事,就是天天活出生命的见证(徒一8),然后「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徒二47);这生命不是刻意的矫揉造作、满口的「属灵套话」,而是「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路六43)。
  • 生命的更新不是从99%到99.9%,而是从0到1;生命的炼净不是越来越纯净,而是对肉体越来越敏感。神所赐的生命会不断成长,但却不会经常更新、翻转;因为「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五 24),这是一次性「已经」完成的事情。约伯的生命只需要一次更新,我们的生命只需要一次翻转,就是当我们真正「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也就是我们真心承认自己全然败坏,拒绝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主的时候(太十六24)。人若需要不断更新和翻转,只是因为他的内心还没有到「厌恶自己」(6节)的地步。
  • 生命的更新是脱离肉体的辖制,但却不可能完全脱离肉体;相反,我们越是在恩典中成长,越能看清肉体的败坏,越不敢自以为纯净。所以保罗即将打完「那美好的仗」(提后四7),却还承认「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一15),而不是自以为义地认为自己越来越「如精金」(二十三10)。因此,当约伯的生命更新之后,神不需要继续用苦难炼净他,而是让他的生命在恩典中与肉体彼此共存、「彼此相敌」(加五17),在成长中盼望彻底弃绝肉体、「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四30)。
  • 神首先为约伯预备了一个结局,然后才让他进入苦难之中——用撒但攻击他,用三位朋友对付他,再用以利户引导他;最后神亲自显现,使约伯「厌恶自己」,得着了「主给他的结局」,成为「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样」(雅五10)。这个结局「明显主是满心怜悯,大有慈悲」(雅五11),完全是恩典,而不是补偿或奖赏;这个结局不是赏善罚恶,而是生命得着荣耀、丰盛、宽阔的更新。因此,苦难只是《约伯记》的背景,生命才是《约伯记》的主题。我们人生际遇也只是背景,永生才是我们一生的主题。神早已为我们预备了一个结局,无论是顺境、困境还是苦境,每一个环境都是神「久有此意」(十13),所有的苦难都有神的管理(彼前一6-7;来十二10-11;雅一2-4),结局都是要让我们得着神儿子的生命(罗八28-29)。因为只有神儿子的生命,才能被神的生命吸引,无条件地爱祂、敬畏祂,超越因果律和「犯罪的律」(罗七23),得以进入天国(约三5-6)、与神同在,直到永永远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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