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第2章讲解讲章背景
【得二1】「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族中,有一个人名叫波阿斯,是个大财主。」
【得二2】「摩押女子路得对拿俄米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拿俄米说:『女儿啊,你只管去。』」
【得二3】「路得就去了,来到田间,在收割的人身后拾取麦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
- 「波阿斯」(1节)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快速」。「大财主」(1节)原文是「有名望、又富有的人」。
- 律法规定,「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利二十三22),「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申二十四19),目的是「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申二十四19)。这个满有恩典和怜悯的条例,是神为路得预备的,也是为全人类预备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个条例,就没有路得和波阿斯的婚姻,也就没有大卫的宝座,更没有「大卫的子孙」(太一1)、人类的救主耶稣基督。
- 虽然律法有规定,但士师时代的百姓「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士二11),路得并不知道谁肯谨守遵行神的律法(四6),「不欺压寄居的和孤儿寡妇」(耶七6)。因此,路得盼望「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2节),并不是根据人,也不是根据环境,乃是单单根据神的话语,凭着「投靠耶和华」(12节)的信心。她对神有信心(一16)、对婆婆有爱心(一17),对未来就有盼望(2节)。真实的信、望、爱,就带出了路得顺服的行为。
- 第一章里的路得,是「忘记背后」(腓三13)的路得;第二章里的路得,是「努力面前」(腓三13)的路得。在穷困、缺乏面前,她没有叹息抱怨,没有寻求施舍,没有把责任推给熟悉本地情况的婆婆,也没有停留在祷告上,而是凭着信心,主动出去「拾取麦穗」(2节)。神不喜悦懒惰的人(箴十二24;耶四十八10;提前五13),却吩咐我们「殷勤,不可懒惰」(罗十二11)。当我们「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腓三13),甘心从「拾取麦穗」做起的时候,神的手才能引导我们前面的道路,好让我们能「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三14)。
- 因此,路得「恰巧」(3节)来到波阿斯的田中,波阿斯又恰巧「正从」(4节)田间经过,许多的「无巧不成书」都出现了。圣经里从来没有真正的「恰巧」,发生在神百姓身上的「恰巧」,都是神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八28)的结果。是神亲自把路得领到伯利恒、领到波阿斯的田里、领到禾场上、领到波阿斯的家里,最后一直领进神的丰富里。降在贫困、卑微中的路得绝不会想到,她将从「拾取麦穗」开始,成为「大财主」家的女主人,也将成为大卫王的曾祖母(四17),更将成为耶稣基督的祖先(太一5)。一个凭信心跟定神的人,不会好高骛远、眼高手低(诗一百三十一1),只要殷勤地从「拾取麦穗」开始,神必管理一切,把我们领进祂的永远的计划里。
【得二4】「波阿斯正从伯利恒来,对收割的人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他们回答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
【得二5】「波阿斯问监管收割的仆人说:『那是谁家的女子?』」
【得二6】「监管收割的仆人回答说:『是那摩押女子,跟随拿俄米从摩押地回来的。」
【得二7】「她说:“请你容我跟着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麦穗。”她从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里坐一会儿,常在这里。』」
- 「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4节)、「愿耶和华赐福与你」(4节),这样的打招呼与大祭司的祝福十分相似(民六24-26),表明波阿斯和仆人们即使在工作中,也时刻活在神的面光当中。他们与神有这样美好的关系,就不会被工作、利益所捆绑,所以乐意让寄居者按照律法「拾取打捆剩下的麦穗」(7节),让自己的恩典也成为别人的祝福,让自己的工作能荣耀赐福的神。
- 「是那摩押女子」(6节),表明路得跟随婆婆投靠神的事情已经传遍了伯利恒,并且得着了众人的赞许(11节)。圣灵反复强调路得「摩押女子」的身分,让我们看到神不单接纳以色列人,也同样接纳所有的亚当后裔。
- 「屋子」(7节),可能是临时搭起来遮荫的棚子。
【得二8】「波阿斯对路得说:『女儿啊,听我说,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也不要离开这里,要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
【得二9】「我的仆人在那块田收割,你就跟着他们去。我已经吩咐仆人不可欺负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
【得二10】「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对他说:『我既是外邦人,怎么蒙你的恩,这样顾恤我呢?』」
【得二11】「波阿斯回答说:『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并你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这些事人全都告诉我了。」
【得二12】「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祂的赏赐。』」
【得二13】「路得说:『我主啊,愿在你眼前蒙恩。我虽然不及你的一个使女,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
- 波阿斯称路得为「女儿」(8节),表明他们二人在年龄上有相当的差距。
- 路得自从「丈夫死后」(11节),生活就陷入了困境;但正是她「丈夫死后」所行的一切,成了她人生的转折,也成了万民的祝福。并不是平安、顺利才能荣耀神,我们在难处中与神的亲密交通,神借着难处带领我们脱离世界,更能见证神荣耀的计划和做工的法则,能给世人带来更大的祝福。
- 路得清楚地知道自己「外邦人」(10节)的身份,知道「拾取麦穗」(8节)是因着恩典。但神却借着波阿斯满有恩惠的话,给投靠祂的人恩上加恩,印证她的投靠是正确的,神悦纳寻求祂的人(13节)。路得为了投靠神,撇下了自己的一切,神就以祂的同在来报答她,使路得「满得祂的赏赐」(12节)。正如主耶稣所说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路十八29-30)。
- 波阿斯是一位认识神的人,虽然他对路得满有恩惠(8-9节),但却知道人能给的都是有限的,只有神是无限的,所以他更祝福路得:「愿你满得祂的赏赐」(12节)。今天,有些人忙着帮助人,有些人忙着培养孩子,却忽略了让人「满得祂的赏赐」;我们的爱心能给的都是有限的,最大的祝福,是让无限的神成为被帮助者、成为孩子自己的神。
- 路得在摩押地决定跟随拿俄米回伯利恒的时候,是一厢情愿地说「你的民就是我的民,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一6),并没有考虑自己能否被以色列人接纳。但路得的一厢情愿,却使她从连「使女」(13节)都不如的地位,最后成为这家的女主人。这正是神所说的:「因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撒上二30)。
【得二14】「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对路得说:『你到这里来吃饼,将饼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边坐下;他们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她吃饱了,还有余剩的。」
【得二15】「她起来又拾取麦穗,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
【得二16】「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
- 「醋」(14节)是酸酒做成的调味品。
- 路得所「拾取」(15节)的麦穗,并不是凭着自己的能力得到的(15节);她虽然殷勤做工(7节),但殷勤做工并不能使她能得着这么多。同样,我们需要在属灵上殷勤追求,但我们的殷勤追求之所以能有所得着,也是因着神的恩典和怜悯;凡是我们追求所得着的,都是主故意「留在地下」(16节)任我们拾取的麦穗。因此,谁也没有资格把属灵的得着当作骄傲、自夸的资本。
【得二17】「这样,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将所拾取的打了,约有一伊法大麦。」
【得二18】「她就把所拾取的带进城去给婆婆看,又把她吃饱了所剩的给了婆婆。」
【得二19】「婆婆问她说:『你今日在哪里拾取麦穗,在哪里做工呢?愿那顾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诉婆婆说:『我今日在一个名叫波阿斯的人那里做工。』」
【得二20】「拿俄米对儿妇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因为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说:『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
- 「一伊法」(17节)大约有22升,是普通女子所能拿得动的最大份量。
- 「至近的亲属」(20节)原文「גָּאַל」是「至近的救赎者」(英文ESV译本),包括「兄弟,或伯叔、伯叔的儿子,本家的近支」(利二十五48-49)。律法规定,「至近的亲属」有责任赎回弟兄的产业(利二十五25),也有责任赎回弟兄的自由(利二十五48)。基督就是我们「至近的救赎者」,我们是祂用自己宝血「重价买来的」(林前六20;启五9)。
【得二21】「摩押女子路得说:『他对我说:“你要紧随我的仆人拾取麦穗,直等他们收完了我的庄稼。”』」
【得二22】「拿俄米对儿妇路得说:『女儿啊,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这才为好。』」
【得二23】「于是路得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拾取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路得仍与婆婆同住。」
- 拿俄米说:「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22节),意思是不要离开波阿斯的田,因为她已经感受到了神手的工作,是要路得在波阿斯那里蒙恩。
- 路得所注意的是「拾取麦穗」(21节),拿俄米所注意的却是「至近的亲属」(20节)和「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22节)。当我们专心顺服的时候,神的手自然会在那里预备我们所需要的一切,超过我们的所求所想。因为神不是要路得只得着一点「麦穗」,而是要让路得得着「大财主」(1节)波阿斯;神也不是要我们只得着一点恩典,而是要我们得着施恩典的主,「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你们在祂里面也得了丰盛」(西二9-10)。
- 收割季节先是收割大麦,然后收割小麦,持续七个星期,一直到五旬节。收割季节结束了,路得就失业了,「仍与婆婆同住」(23节),婆媳二人还是相依为命,无依无靠。但是,路得一直持守在卑微的使女地位中,顺服婆婆、顺服波阿斯,也顺服在背后管理着他们的神。路得既顺服在主的安排里,所以神就负责让她按着神的旨意升高,这正是十字架的道路(腓二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