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后书第一章讲解(原注释版本)
【提后一1】「奉神旨意,照着在基督耶稣里生命的应许,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
【提后一2】「写信给我亲爱的儿子提摩太。愿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和我们主基督耶稣归与你!」
- 本信是保罗写给提摩太的,但也有意让提摩太向以弗所教会公开诵读(四22),所以在此申明他的使徒身份。保罗特别提到「照着在基督耶稣里生命的应许」(1节),可能因为保罗此时已预知即将为主殉道。持定「生命的应许」(1节),是保罗为主站稳到底的根基。
- 「提摩太」(2节)是保罗从路司得带起来的年轻同工(徒十六1-3),父亲是希腊人,母亲是犹太人。提摩太和提多都被称为保罗的「真儿子」(多一4)。「儿子」(2节)原文就是「小子」(加四19;约壹二1;可十24),是表达年长者对年轻人的亲热感觉,当时以父子相称的门徒关系也很普遍。保罗、提摩太和提多都是由同一位圣灵重生的,在属灵上是弟兄关系,并非父子关系。
- 保罗的问安语结合了希腊式的「恩惠」(2节)和希伯来式的「平安」(2节)。当时的书信一般用「问候(Chairein)」一词来问安(徒十五23;二十三26),但保罗却改为双关语「恩惠(Charis)」,原意是「那引致喜乐的」,「恩惠」是神赐给不配的罪人白白的、主动的礼物,是我们喜乐的源泉。希伯来文「平安(Shalom)」不只是没有战争的状态,更表示繁荣、兴盛,特别是属灵事物上的兴盛。保罗的问候总是先「恩惠」后「平安」,因为除非神的「恩惠」已把罪对付清楚,否则就不会有真正的「平安」。在保罗心目中,「恩惠」(Charis)几乎就是「基督」(Christos)的同义词,因为除基督之外没有什么可以给人恩惠,神的平安也是借着基督来的。「恩惠」是「平安」之源,「平安」是「恩惠」之果。
- 保罗惯用的问安语是「恩惠」和「平安」,只有在提摩太前后书里特别加插了「怜悯」(2节;提前一2),可能因为以弗所教会正面临异端的攻击。
【提后一3】「我感谢神,就是我接续祖先用清洁的良心所事奉的神。祈祷的时候,不住的想念你,」
【提后一4】「记念你的眼泪,昼夜切切地想要见你,好叫我满心快乐。」
- 保罗提到他所服事的神,与「祖先」(3节)所服事的是同一位,因为接下来他要提到提摩太的祖先(5节)。基督徒所事奉的神,就是犹太人的祖先所事奉的神,但是不信主的犹太人「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罗十2)。
- 「记念你的眼泪」(4节)可能指提摩太在最后一次与保罗分离。
【提后一5】「想到你心里无伪之信,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罗以和你母亲友尼基心里的,我深信也在你的心里。」
「无伪之信」是神所赐的得救的信心,而不是从人自己出来的理智、情感或意志。提摩太的父亲是希腊人,母亲「友尼基」是信主的犹太人(徒十六1),而他的外祖母「罗以」很可能与他母亲一起归信基督。
【提后一6】「为此我提醒你,使你将神借我按手所给你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
不管多小的事工,只要是神差遣的工人,神必然赐给合适的「恩赐」。「恩赐」需要不断操练运用,正如火需要不断「挑旺」一样。恩赐若不操练运用,就会被隐藏起来,终至无用,无法向主交帐(太二十五25-30)。
【提后一7】「因为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
「刚强、仁爱、谨守的心」是圣灵的恩赐之一。可能提摩太天性胆怯,因此保罗委婉地提醒他。「心」原文是灵。
【提后一8】「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为耻;总要按神的能力,与我为福音同受苦难。」
- 在罗马帝国,十字架被认为是耻辱、愚昧的(林前一23),为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作见证,有人会觉得羞耻。当时罗马帝国尼禄皇帝正把基督徒当作罗马大火的替罪羊来残害,所以作为基督徒被囚,在世人看来是一种耻辱。「与我为福音同受苦难」,指为了福音的缘故,随时准备承受保罗所受的苦难。
- 「总要按神的能力」,神用祂的能力来成就祂自己的旨意,所以保罗提醒提摩太,不要以为主作见证为耻,因为并不是人自己能成为神的见证,而是神使人成为祂的见证,是神自己要成就这件事,「神的能力」是根据。神必赐我们「刚强」的心(7节)和能力,使我们能「为福音同受苦难」。
【提后一9】「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提后一10】「但如今借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祂已经把死废去,借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
- 神救赎我们、呼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9节),既不是按我们得救之前的善行,也不是按我们得救之后的刚强,而是祂在「万古之先」(9节)所定好的「旨意和恩典」(9节)。因此神早已预知我们在遵行祂旨意过程中将面临的种种苦难、困境,祂也预知我们在面临难处时的胆怯、软弱,所以祂也必然预备了足够的「恩典」,不是依靠我们,而是「在基督耶稣里」(9节)保证祂自己的「旨意和恩典」得以成就。
- 撒但在人身上最大的权势,乃是借着死亡的威胁来奴役人(来二15),但我们却不用再害怕撒但,也不用害怕牠所兴起的逼迫环境,因为我们的救主基督「已经把死废去,借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而我们已经得着了这「不能坏的生命」(10节)。虽然信徒还会有肉体的死亡,但死已经失去了能伤害人的「毒钩」(林前十五55-56),只不过是从今生进入「与基督同在」(腓一23)的门,对信徒不再是损失,却成了「益处」(腓一21)。
「传道」重在广传福音。「使徒」重在奠定教会的福音真理根基(弗二20)。「师傅」重在教导全备的福音。
【提后一12】「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或译:祂所交托我的),直到那日。」
- 保罗不以自己所受的苦难为耻,反而把难处看作基督见证人的记号。不是因为他自己刚强,是因为他认识基督的所是,「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认识基督的所作,「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因此任何难处「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8-39)。
- 保罗要求提摩太努力「保守」那「所交托」(14节)、「所托付」他的(提前六20)真道,但实际上是神自己在「保全」祂的福音真道和工作。「交付paratheke」可译为「我所交付祂的」,即保罗将他自己、事工或灵魂交付神。但圣经中其他的「交付」都是指「祂所交托我的」(14节;提前六20),所以这个「交付」译为「祂所交托我的」更恰当,即神交托给保罗的使命和真道。
- 「那日」指基督再来的日子,也是每个神的仆人交帐的日子。
【提后一13】「你从我听的那纯正话语的规模,要用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常常守着。」
- 「规模」原文指建筑师的草图、原型或标准,也被译为「榜样」(提前一16)。
- 保罗的教导是纯正真理的纲领和标准,不可更改,而要用「信心」来吸收、消化(来四2),并用对神的「爱心」来谨守遵行(申十一22;约十四23-24)。
- 这「信心和爱心」都不是从人的肉体里面生出来的,而是从基督耶稣里来的(西一4)。我们对真道的持守如果建立在与基督耶稣联合而来的「信心与爱心」上,就可以避免教会历史上屡屡发生的是非、逼迫。
【提后一14】「从前所交托你的善道,你要靠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牢牢地守着。」
「保全」(12节)真道的能力是在神的手中,若是靠意志情感、教会权柄、传统规条,再努力也守不住,必须「靠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牢牢地守着」。因此,我们是「与神同工的」(林前三9)。圣灵将客观的真理转化成我们的主观经历(帖后二13;约十六13),使我们得与真理合而为一,才能持守真道。
【提后一15】「凡在亚细亚的人都离弃我,这是你知道的,其中有腓吉路和黑摩其尼。」
亚细亚是罗马帝国的一个省份,位于现代的土耳其,首府是以弗所。保罗可能于主后64-65年尼禄逼迫基督徒期间,在前往以弗所会晤提摩太的途中(提前一3;三14;四13)再次被捕,被送往罗马监狱。「凡在亚细亚的人」可能指当他被捕时在他身边的亚细亚信徒。「都离弃我」可能指不敢公开为他作证。
【提后一16】「愿主怜悯阿尼色弗一家的人;因他屡次使我畅快,不以我的锁炼为耻,」
【提后一17】「反倒在罗马的时候,殷勤地找我,并且找着了。」
- 即使是在如此困难的逼迫中,神也不让保罗在十字架的道路上孤独行走,这正是神自己的「保全」(12节)。「阿尼色弗」(16节)可能是以弗所人(18节),在保罗写这封书信之时,他一家的人就住在以弗所(四19)。可见「凡在亚细亚的人」(15节)并非指所有的亚细亚信徒。
- 此时正是尼禄逼迫、残害基督徒的时候,所以保罗第二次被囚时没有上一次那样自由(徒二十八31),要在罗马找到囚禁他的地点并不容易。而且寻找保罗、公开自己的信徒身份,是要冒生命危险的。
【提后一18】「愿主使他在那日得主的怜悯。他在以弗所怎样多多地服事我,是你明明知道的。」
「那日」指基督再来的日子。本节第一个「主」原文有定冠词,指基督;但第二个「主」没有定冠词,可能指父神。
《提摩太后书》背景
《提摩太前、后书》和《提多书》是保罗分别写给提摩太和提多个人的,但大部分内容是为了提摩太和提多所牧养的教会。三封书信在形态、内容和历史背景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被称为「教牧书信」,在指导牧养教会的功效上有目共睹。
主后62年,保罗上诉凯撒成功,从罗马获释,重返亚细亚、马其顿。他可能先从罗马坐船经过克里特岛,把提多留在克里特牧会(多一5);接着继续坐船到以弗所,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牧会。最后,保罗经过小亚细亚回到马其顿,可能于主后63-64年冬天之前(多三12;提后四12-13),先给克里特岛的提多写了《提多书》,后来又给以弗所的提摩太写了《提摩太前书》(提前一3)。
主后64年7月,一场大火席卷罗马全城, 市区受到很大破坏。民间谣传是尼禄皇帝下令纵的火,尼禄为了转移视线,就嫁祸基督徒,许多基督徒被定罪。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Tacitus)记载:「他们在死前受尽凌辱。他们被逼披上兽皮,惨遭恶犬撕裂,或被钉在十字架上,或在夜幕低垂时被人活活烧死,把这些熊熊的火光当作照明之用。」很可能在这段迫害时期,保罗再次被捕入狱,在罗马等待最后的判决。这时访者稀少,因为当时若有人公然自认是基督徒,就有被捕及折磨至死的危险(提后一16-17)。保罗在第二次被囚罗马、即将殉道之前写了《提摩太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