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10章原注释版本
【来十1】「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
- 「将来美事」更可译为「已经实现的美事」(九11),指我们属天的大祭司所赐的一切属灵福分,已经在基督里面实现,但在我们身上却尚未完成。
- 「既是」原文是「既有」,律法并不是影儿本身,而是「只有」将来美事的影儿,并不能将「本物的真像」完全彰显出来,更不能让「近前来的人」真正得洁净、亲近神。
- 「得以完全」指与神的关系达到完全的地步,因罪得赦免(18节)、良心得洁净(2-3节)而得以亲近(七19)和事奉神(九14)。
【来十2】「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
- 如果旧约的献祭能除掉罪,就能使人的「良心」被洁净,因此不必再献赎罪祭了。
- 「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表明当时圣殿的献祭还在进行,本信是写在主后70年耶路撒冷圣殿被毁之前。
- 「不再觉得有罪了」指知道罪已得赦免,神不再记念自己的罪,因此内心恢复平安。
- 旧约赎罪日的献祭只是暂时遮盖罪,每一年的赎罪祭都证明前一年的赎罪祭并没有永久除去罪和罪的后果,功用只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并且提醒人罪还没有除去,还必须预备下一年的献祭。
- 「罪」原文是复数,就是从上一个赎罪日到这个赎罪日之间所积累起来的罪。
- 「想起」原文在新约另外出现的三次,都是在主耶稣设立圣餐时所说的「记念」(路二十二19;林前十一24、25),旧约赎罪日的祭品是叫人「想起罪」,圣餐的杯、饼却叫人「记念」那位借死设立新约的耶稣。在新约里神不再「记念」祂子民的罪(八12;十17),基督的福音将「想起罪」化为「记念」神的恩典。
- 「公牛和山羊」是大祭司在赎罪日献上的祭牲。
- 旧约祭牲的血只是基督宝血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1节),所以并无「除罪」的实际功效。只有基督才是真正完全的祭物(十5-10),整个旧约献祭制度的惟一价值,是预表那完全的祭物基督。因为人的罪与祭牲的血并无真正的关系,公牛和山羊是无理性的畜类,它们被宰杀是既非自愿,也不晓得自己被献为祭的意义,所以祭牲的血并不能除去作为万物之灵(二6-8)、有道德意识的人的罪。
【来十5】「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祢不愿意的;祢曾给我预备了身体。」
- 因为旧约的「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6节)并没有「除罪」(4节)的功效,所以不能使神心满意足,只有圣洁无罪的基督才能蒙神悦纳,「担当了多人的罪」(九28)。
- 「祢曾给我预备了身体」引自诗四十6的七十士译本,在希伯来文旧约中是「祢已经开通我的耳朵」。旧约的律法规定,若有奴仆愿意终身服事主人,他的主人就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表示接纳他的献身(出二十一5-6;申十五16-17)。因此,「祢已经开通我的耳朵」,也就是「祢曾给我预备了身体」作为奉献之用的意思。
本节引自诗四十6。
【来十7】「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
- 基督道成肉身成就救赎,完全是根据父神的旨意、照着父神的旨意行,并非慈爱的圣子从忿怒的圣父手下抢救我们的生命。
- 「经卷」指摩西五经,也可以指旧约圣经,「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旧约圣经的三大部分)都是指着基督说的(路二十四44)。本节引自诗四十7。
【来十8】「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祢不愿意的,也是祢不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
- 「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代表旧约的祭物。
- 「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再次强调旧约并不能使神心满意足(5-6节)。
- 这里所用的是犹太信徒熟悉的犹太拉比米大示式的讲道法,先引一段旧约经文(5-7),然后加以诠释(8-10节)。
【来十9】「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可见祂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
「在先的」指旧约的祭物,即祭牲。「在后的」指新约的祭物,即基督自己。
【来十10】「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
救恩是圣父、圣子共同工作的结果。基督所献上的身体是父神为祂预备的(5节),父神接纳我们是因为基督完全遵行了祂的旨意(7、9节),所以我们能靠着基督「得以成圣」,与父神恢复正常关系。
【来十11】「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
- 祭司的「站着」与基督的「坐下」(12节)成对比,站着表示还有工作没完成。
- 祭司的「屡次」与基督的「一次」(12节)成对比,「屡次」表明旧约的祭物「永不能除罪」。
【来十12】「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
- 「神的右边」表示权柄和尊贵的地位(一3;八1)。
- 本信中反复强调基督「坐下」(一3;八1;十二2),表示祂的工作已经完成了,我们对祂的献祭的永远功效完全可以放心。
- 12-13节都是引自诗一百一十1。
- 基督已经胜过了仇敌,现在是「等候」给仇敌最后一击的时刻来临(启二十2)。
- 「祂仇敌成了祂的脚凳」,指仇敌将完全服在祂的脚下(一13;二7)。
【来十14】「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 「得以成圣的人」指分别为圣归给神的信徒。
- 「永远」原文是修饰「叫……完全」,指基督「一次献祭」的效果永远有效。
- 「完全」指与神的关系达到完全的地步,即因着基督的「一次献祭」,进入并享受先知耶利米所预言的那种与神永远的关系(15-18节),因罪得赦免(18节)、良心得洁净(2-3节)而得以亲近(七19)和事奉神(九14)。
圣灵除了诗四十的见证(5-9节),也借着先知耶利米做见证。
【来十16】「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
本节和八10一样,引自耶三十一33。
【来十17】「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
- 本节和八12一样,引自耶三十一34。
- 旧约的祭物不能除罪,但基督献祂自己为祭,已经永远解决了罪的问题,因此,神「不再记念」信靠基督之人的罪愆和过犯。
- 圣灵见证(15节)的结论是:基督的献祭除去了我们的罪,功效是完全的,因此「就不再为罪献祭了」,新约的时代开始了。
- 八1至十18的结论,就是大祭司基督所献的祭是完全的赎罪祭,祂的献祭使新约得以成全,因此,旧制度下不停地献祭之事应该完全停止了。
【来十19】「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
- 圣灵一再提醒我们在基督里可以「坦然」来到神面前(三6;四16),不必再经过人间的祭司,因为我们「因耶稣的血」,「罪过既已赦免」(18节),所以在神面前可以敬畏而不害怕。
- 「坦然」原文就是「勇敢的心」(35节)。
- 「至圣所」原文是「圣所」,天上的「圣所」是神的所在之处,并无「圣所」和「至圣所」的分隔(九24)。
【来十20】「是借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祂的身体。」
- 在旧约之下,「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九8)。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断气的时候,「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二十七51),代表基督的身体为我们裂开,从此为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使我们可以借着祂进入至圣所亲近神。
- 「新」指这条路是以前没有的路,而不是说以前有一条旧路。
- 「活」指这条路是有功效的路,能实在地把人领到神那里,正如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四12)。
- 「幔子」指会幕里分隔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九3),挡住进入至圣所的路,表征神的荣耀和公义阻绝了有罪之人的亲近(创三24)。
「神的家」就是教会(提前三15),我们的大祭司基督以神儿子的身份「治理神的家」(三6),祂是教会的元首,所以我们应当让祂「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
【来十22】「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
- 22-24节是圣灵在本信中最重要的劝勉,包括3个步骤:
- 个人要「来到神面前」;
- 「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23节);
- 要活在基督的身体里,「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24节)。
- 而人要「来到神面前」,必须有4个条件:
- 「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支取基督宝血献祭的功效(14、18节);
- 「身体用清水洗净了」指信徒都已领受了「重生的洗」(多三5;弗五16;约十三10),就像旧约祭司进入会幕事奉之前必须在洗濯盆那里「用水洗身」(出四十11-12);
- 「存着诚心」不能只有敬虔的外表,却没有真正的属灵内涵;
- 本着「充足的信心」,即对大祭司和祂赎罪工作的信心。
【来十23】「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
- 当时有些犹太信徒面对逼迫,回到犹太教里去躲避眼前的难处。圣灵并没有劝勉犹太信徒「坚守」信心,而是劝勉他们凭信心跟上神的「信实」,「坚守」指望,「不至动摇」,原因是「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
- 「所承认的指望」指神的「应许」,不是指七19那已经实现的「更美的指望」,而是六18和三6所说未来的盼望:就是「进荣耀里去」(二10),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15节)、「那将来的城」(十三14)。
彼此相爱不能停留在理论,也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必须在团契生活中操练,彼此「激发」、「勉励」。
【来十25】「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见)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
- 信徒「停止聚会」,就没有机会操练「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也违背了神要我们活在基督的身体里的心意,更让自己陷于冷淡、背道的危险境地,很容易「随流失去」(二1)。
- 「聚会」原文是「自己的聚会」,指基督徒的各种聚会,包括敬拜聚会和平时各种团契。当时散居的犹太人任何时间都可以使用会堂,但每个安息日必定有聚会(徒十三14、42,十六13),基督徒至少每周聚会一次(徒二十7;普利尼的《书信》10.96),但逼迫(来十32–39)可能使一些犹太信徒不敢参加基督徒的教会,脱离了教会的团契生活,回到了犹太会堂之中。
- 「彼此劝勉」指在聚会中互相劝勉、鼓励,而不是互相鼓励参加聚会。
- 「看见」,可能指当时主后66年的犹太人与罗马之战已经爆发,知道耶路撒冷的沦陷早晚要发生(帖前二16),主耶稣所预言的圣城和圣殿被毁即将应验(太二十四2)。
- 「那日」指基督再来,信徒向主交账的日子(罗二16;彼前四17)。
【来十26】「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 「得知真道」意思是领受了真理的知识,「故意犯罪」原文指持续地故意犯罪(29节)。
- 赎罪祭只适用于「误犯」的罪(利四2),所以如果人在「得知真道」以后,还故意拒绝基督,不接受基督所献上的「挽回祭」(二17),只能按照律法严惩,「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因为基督的救赎是唯一的救法,拒绝这救法的人再无其他得救的途径。
- 「审判」指主再来时的审判。
- 「烈火」神将来不再用水施行惩治(创九11),乃是用火焚烧(彼后三10)。
- 本节引自赛二十六11。
【来十28】「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旧约的律法规定,人若犯罪,必须凭两、三个人的见证才可定罪(申十七6)。
【来十29】「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 人若不承认「神的儿子」的身份,不尊重「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不理会「施恩的圣灵」的感动,就是「故意犯罪」(26节),结局只能是灭亡。
- 「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并非指这人是已经成圣的信徒,而是这血代表新约,而新约的目的使人分别为圣归给神。
【来十30】「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祂的百姓。』」
本节引自申三十二35和诗五十4,表明神是公义的,祂的伸冤与审判是同时进行的。
「落在永生神的手里」是那些故意拒绝救恩的人(29节)。
【来十32】「你们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后所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
- 这些犹太信徒曾经为着福音真理遭受逼迫。
- 「大争战」原文指运动员的竞赛,比喻挣扎。
【来十33】「一面被毁谤,遭患难,成了戏景,叫众人观看;一面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
- 「成了戏景」指公开地成为被耻笑、受羞辱的目标。
- 「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指患难与共,。
【来十34】「因为你们体恤了那些被捆锁的人,并且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长存的家业。」
这些信徒「甘心忍受」失去地上的所有,是因为盼望在天上「更美长存的家业」(十一16),所以能从属天永恒的角度轻看地上暂时的「家业被人夺去」的事实。
【来十35】「所以,你们不可丢弃勇敢的心;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
- 「不可丢弃勇敢的心」指凭信心面对逼迫,不退回到犹太教。
- 「大赏赐」就是神「所应许的」(36节)「更美长存的家业」(34节)。
【来十36】「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
- 「忍耐」指忍受犹太教的逼迫(32-34节)。
- 「神的旨意」在此特指在逼迫面前甘心受苦、持守见证(32-35节),等候基督再来施行完全的拯救(37-39节)。
【来十37】「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
本句引自哈二3和赛二十六20,指基督必要快来。
【来十38】「只是义人(有古卷:我的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
- 「义人必因信得生」引自哈二4,在新约中的另两次引用是罗一17和加三11,三次引用各有不同的强调重点:
- 罗一17是强调因「信」称「义」;
- 加三11是强调因「信」得「生」,就是凭信心得救;
- 来十38是强调因「信」而「活」,指凭信心而生活。
- 「退后」在此特指否认基督,退回到犹太教。
【来十39】「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
「退后入沉沦」表明他们并没有真正重生得救,真正的信徒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