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书第一章讲解(原注释版本)
【多一1】「神的仆人,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凭着神选民的信心与敬虔真理的知识,」
【多一3】「到了日期,借着传扬的功夫把祂的道显明了;这传扬的责任是按着神——我们救主的命令交托了我。」
- 「仆人」(1节)原文是奴隶,保罗是站在奴隶的地位上「服事主」(徒二十19),等候神的差遣。保罗只在本信中自称「神的仆人」(1节),「神的仆人」也就是「耶稣基督的仆人」(罗一1)、「基督耶稣的仆人」(腓一1)。
- 「选民」(1节)在旧约里指以色列人(诗一百零五43;赛六十五0),在四福音中指犹太人(太二十四22,24,31;路十八7),而在保罗书信中指神所拣选的教会(罗八33;西三12;提后三12)。「神选民的信心」(1节)指神所赐的得救的真信心。
- 「敬虔真理的知识」(1节)指神所启示的对真理的真认识,这种真认识能带出与真理一致的敬虔生活。
- 保罗是在神所赐的信心和启示里(1节),照着信实的神永恒的计划接受福音的职事,不是根据自己的理智、情感、意志,不是根据人的理论、哲学,也不是根据环境、时代。
- 神的应许是在「万古之先」(2节),而这应许的显明是「到了日期」(3节),借着基督成就,又借着选民「传扬」(3节)。
- 「祂的道」(3节)指福音。
- 「这传扬的责任」(3节)被「交托」(3节)给保罗和所有的信徒(太二十八19-20),不是出于人的志愿,而是按着神的「命令」(3节)。既是神所交托的「责任」(林前九17),我们传福音就「没有可夸的」,若不传就「有祸了」(林前九16)。
【多一4】「现在写信给提多,就是照着我们共信之道作我真儿子的。愿恩惠、平安从父神和我们的救主基督耶稣归与你!」
- 提多和提摩太都被称为保罗的「真儿子」(提前一2)。「儿子」原文就是「小子」(加四19;约壹二1;可十24),是表达年长者对年轻人的亲热感觉,当时以父子相称的门徒关系也很普遍。保罗、提摩太和提多都是由同一位圣灵重生的,在属灵上是弟兄关系,并非父子关系。
- 「提多」是保罗的核心同工,是外邦人,保罗在其他书信中屡次提到他(加二3;林后二13;七6;八6;八23;十二18;提后四10),可以看出他老练而又恩赐。
- 保罗的问安语结合了希腊式的「恩惠」和希伯来式的「平安」。当时的书信一般用「问候(Chairein)」一词来问安(徒十五23;二十三26),但保罗却改为双关语「恩惠(Charis)」,原意是「那引致喜乐的」。「恩惠」是神赐给不配的罪人白白的、主动的礼物,是我们喜乐的源泉。希伯来文「平安(Shalom)」不只是没有战争的状态,更表示繁荣、兴盛,特别是属灵事物上的兴盛。保罗的问候总是先「恩惠」后「平安」,因为除非神的「恩惠」已把罪对付清楚,否则就不会有真正的「平安」。在保罗心目中,「恩惠」(Charis)几乎就是「基督」(Christos)的同义词,因为除基督之外没有什么可以给人恩惠,神的平安也是借着基督来的。「恩惠」是「平安」之源,「平安」是「恩惠」之果。
【多一5】「我从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
- 「克里特」位于南爱琴海,是希腊第一大岛、米诺斯文明的发源地,就是非利士人的发源地「迦斐托」(创十14)。新约时代克里特岛有犹太人居住(徒二11)。克里特的众教会比在以弗所的教会更年轻,所以提多必须「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齐了」、「在各城设立长老」,教会才能走上正轨,显明基督身体的见证:肢体配搭(弗四11-16)、持定元首基督(西二19)。
- 「长老」就是「监督」(7节),职责是治理教会(提前三4-5;五17),教导真理(9节),牧养信徒(徒二十28;彼前五2)。「长老」形式上由使徒或其同工「设立」、「选立」(徒十四23),实际上是圣灵所立(徒二十28)。圣灵借着信徒的事奉、交通和生活的见证,显明可以做长老的肢体,这个见证的显出乃是基督自己的管理,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标准来选举长老。
【多一6】「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
- 长老的职责是管理神的家,首先应该明白,神的心意是让我们不只在教会、更在自己的家里随时学习「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弗五21),凡事都「奉主耶稣的名」(西三17)。因此,圣灵所选中的长老,自己的家首先要有基督身体的见证。
-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可能指只结过一次婚,或只有一妻。当时异教徒中流行一夫多妻制。保罗并没有要求那些一夫多妻的人信主后只能留下一个妻子,而是要求教会领袖成为一夫一妻婚姻的好榜样。当时的长老都是弟兄,但圣经并没有明确禁止姊妹做长老。
- 「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是「使儿女端庄顺服」(提前三4)的具体表现。
【多一7】「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
【多一9】「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
- 「监督」(7节)就是长老,长老指其身份,监督指其职责。长老的职责是做「神的管家」(7节),即管理神家的仆人,所以「必须无可指责」(7节),才能做众肢体的榜样。
- 这里特别提出的「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7节)与提前三3类似,与当时克里特人的个性(12节)有关。
- 「乐意接待远人」(8节)表明肢体之间的爱心交通。古时客店不多,出门的信徒需要热心人士提供食宿。
- 「好善、公平、圣洁、自持」(8节)是针对当时克里特人的个性(12节)特别强调的要求。
- 「庄重」(8节)就是「自守」(提前三2),指处事冷静沉稳。「自持」(8节)比「庄重」需要更多的自我约束。
- 本节与提前三2的要求类似,但并没有禁止「初入教的」成为监督(提前三6),可能克里特的众教会比以弗所教会年轻。帖撒罗尼迦(帖前五12)、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教会(徒十四23)都是刚建立不到一年就「选立了长老」,虽然所有的信徒都是初信者,但神自己会负责管理祂的家,所以使徒们凭信心「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徒十四23)。
- 保罗对以弗所长老没有特别强调教导真理的职责,可能因为那里的教会比较成熟,并不像克里特的众教会有一些能言善辩、「不服约束」的犹太人和外邦人(10节)。保罗在此所强调的并非是教导或雄辩的能力,而是「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9节),不但「教」,而且「坚守」,用生活见证做真理的守门人,如此「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9节),把人带到主面前。「驳倒」(9节)并非依靠「争辩」,而是靠把「所教真实的道理」(9节)活出来。教导的能力和口才是圣灵的恩赐(林前十二28),并非长老的资格。
【多一10】「因为有许多人不服约束,说虚空话欺哄人;那奉割礼的更是这样。」
克里特的众教会面临很大的挑战,教会中有许多肉体很大的信徒。「不服约束」即藐视教会的规矩。「说虚空话」指教导空泛无物,说了等于没说。「欺哄人」指自欺欺人。「奉割礼的」指犹太假师傅。
【多一11】「这些人的口总要堵住。他们因贪不义之财,将不该教导的教导人,败坏人的全家。」
「堵住」原文指「以缰绳勒住」或「戴上嘴套」,防止更多的人被败坏。保罗并没有要求把这些人逐出教会,也没有禁止他们说话,因为用强迫是堵不住人的口的,只有凡事「显出善行的榜样;在教训上要正直、端庄,言语纯全,无可指责」(二7-8),才能叫那反对的人「自觉羞愧」(二8)。
【多一12】「有克里特人中的一个本地先知说:『克里特人常说谎话,乃是恶兽,又馋又懒。』」
【多一13】「这个见证是真的。所以,你要严严地责备他们,使他们在真道上纯全无疵,」
- 「本地先知」(12节)指主前6世纪的克里特诗人伊皮麦尼德(Epimenides),备受其同胞的推崇,亚里士多德、西塞罗都提到他是一个先知,因此保罗引用他这段众人皆知的话来描述克里特人的性格。古时希腊人把「克里特人」当作说谎话的别名,可见当时克里特人以爱说谎出名。在这样的人中间怎么能出现长老的合格人选呢?但神能叫克里特众教会中产生长老,「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十17),神有能力、有恩典改变人。
- 「这个见证是真的」(13节)表明当时克里特人的道德水平确实低下,传道人面临的争战也很大。
- 「严严地责备」(13节)那些在真理上有谬误的信徒,目的不是为了辩论、谩骂,而是怀着「使他们在真道上纯全无疵」(13节)的心。不是人能「使他们在真道上纯全无疵」,而是神自己负责改变他们。传道人只要做该做的、说该说的,「严严地责备他们」,其余的由神自己负责。
- 克里特的异端和以弗所一样,主要是犹太教(提前一4)。「荒谬的言语」(14节)可能指犹太教中玄思派的理论(提前一4)。
【多一15】「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连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秽了。」
真正叫人污秽的不是外面的「物」,乃是人里面「污秽不信」的心(可七18-23;路十一39-41)。
【多一16】「他们说是认识神,行事却和祂相背;本是可憎恶的,是悖逆的,在各样善事上是可废弃的。」
基督舍己救赎我们,就是要「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二14),但那些想依靠肉体「热心为善」的律法主义者,既不「认识神」、也不认识自己。因为从肉体里出来的任何东西都是「可憎恶的,是悖逆的」,「没有良善」(罗七18),所以「在各样善事上是可废弃的」。「可废弃的」原文意思是「试验之后被弃绝」,表明从肉体里行出来的「各样善事」都是经不过检验的废品,只是肉体里的仿冒,并不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
《提多书》背景
《提摩太前、后书》和《提多书》是保罗分别写给提摩太和提多个人的,但大部分内容是为了提摩太和提多所牧养的教会。三封书信在形态、内容和历史背景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被称为「教牧书信」,在指导牧养教会的功效上有目共睹。
主后62年,保罗上诉凯撒成功,从罗马获释,重返亚细亚、马其顿。他可能先从罗马坐船经过克里特岛,把提多留在克里特牧会(多一5);接着继续坐船到以弗所,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牧会。最后,保罗经过小亚细亚回到马其顿,可能于主后63-64年冬天之前(多三12;提后四12-13),先给克里特岛的提多写了《提多书》,后来又给以弗所的提摩太写了《提摩太前书》(提前一3)。
主后64年7月,一场大火席卷罗马全城, 市区受到很大破坏。民间谣传是尼禄皇帝下令纵的火,尼禄为了转移视线,就嫁祸基督徒,许多基督徒被定罪。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Tacitus)记载:「他们在死前受尽凌辱。他们被逼披上兽皮,惨遭恶犬撕裂,或被钉在十字架上,或在夜幕低垂时被人活活烧死,把这些熊熊的火光当作照明之用。」很可能在这段迫害时期,保罗再次被捕入狱,在罗马等待最后的判决。这时访者稀少,因为当时若有人公然自认是基督徒,就有被捕及折磨至死的危险(提后一16-17)。保罗在第二次被囚罗马、即将殉道之前写了《提摩太后书》。
《提多书》的内容与《提摩太前书》相似,但针对克里特众教会和以弗所的具体情况,重点有所不同。传说提多是克里特岛方伯的侄子,当地各教会都十分尊敬提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