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七章-《每日研经丛书》
路加福音第七章-《每日研经丛书》
主角是一位罗马的百夫长,为人卓越不凡。
(一)他是一位百夫长,就意味他不是寻常人。百夫长相当于军团中的准尉,是罗马军队中骨干所在。新约经文,每逢论及百夫长,都是对他们赞誉备至(参照路廿三47;徒十22;廿二26;廿三17,23,24;廿四23;廿七43)。坡律庇乌(Polybius),著名的历史家,对他们的品格有如下的描述:‘运筹帷幄,不避危险,举止稳重,至堪信赖;临敌而不躁,遇险则坚守阵地以致身殉。’作为一个百夫长,必定是人上之人,否则无力出任此职位。
(二)他对奴仆的态度回异常人。他爱护这个奴仆,为了挽救他的性命,可以不辞艰苦。在罗马的律法底下,奴仆只不过是一个有生命的工具而已。他被剥夺了所有权利;作为主人的,只要是意之所好,大可以虐待甚至是杀掉他。有一位罗马作家,在论述房产管理的时候,建议农夫每年要检视他们的农具,把陈旧窳坏的丢掉;在处理奴仆时,亦应采用此法。一般来说,失去工作能力的奴仆,都会给丢在外面,只有等死的份儿。相形之下,这个百夫长对待他的奴仆,真可谓不可同日而语。
(三)他显然是个具有极深宗教情操的人。一个人能够出力建造会堂,那么他对宗教的兴趣,自非是泛泛可比。罗马鼓吹宗教不错是基于犬儒式的动机,为了易于管治百姓。他们认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而奥古士督(Augustus)正为了这个理由而倡议建造犹太人的会堂。季本(Gibbon)有一句名句:‘罗马世界中盛行的各种形态的宗教,在老百姓眼中都是同样可信;而哲学家却认为全属错误;执政者则认为全是可资利用。’但是,这位百夫长并不是个犬儒的行政官;他是个极富深情的宗教之士。
(四)他对犹太人的态度十分特别。如果说犹太人鄙视外邦人,而外邦人也是痛恨犹太人的。反犹太主义,已非新鲜的情。罗马人称犹太人为肮脏的民族;他们认为犹太教是野蛮迷信;他们讲论犹太人对人类的憎恨;他们谴责犹太人敬拜驴头,每一年却以外邦的陌生人作为牺牲,献给他们的上帝。没错,有许多外邦人,在厌倦了多神的崇拜和异教的粗疏道德之余,退而接受犹太教条中独一的上帝,与及那严谨的犹太伦理标准。而这个故事的整个气氛,暗示这位百夫长和犹太人之间的紧密友谊。
(五)他是个谦逊的人。他非常清楚犹太人按照律法是不许可进入外邦人的家宅(徒十28);这正如他被禁止容许外邦人进入他的家,或是与他进行任何交往。因此,他干脆不亲自去见耶稣。他只是委托他的犹太朋友代他前去。这个惯于使权出令的罗马人,在真正的伟人面前,竟表现得惊人的谦虚。
(六)他是满有信心的人。他的信心是建基于至强有力的论据。他曾就古往今来,上下求索。他尝以自己的经验而推论到上帝的大能。如果以他的权力可以如此的颐指气使,那么以耶稣来说,不是应该比他大许多的么?他以全备的信来到耶稣面前,仰望祂说:‘主啊,我知道能你这样作。’只要我们有这般的信心,神迹便会发生,而生命亦得以更生。
基督的怜悯(七11-17)
正如前文所及,这里路加再次以医生的姿态出现。在第十节我们翻译成已经好了的文字,是一个医学的专门术语,意思是健康极佳。十五节坐起一辞,也是医学上用来表示病人从床上坐起。
拿因城距离迦百农大约有一天的路程,坐落于隐多珥和书念之间;也就是以利沙救活了另外一个寡妇的儿子之所在地(王下四18-37)。直到今天,从拿因城向隐多珥走十分钟的路程,便可以看见一片躺死人的石墓。
从多方面来看,这是福音书中最令人喜爱的故事。
(一)故事告诉我们人生的悲痛和辛酸。送殡的行列通常都是以一支职业的哀乐队为前导;他们吹起管笛、敲响铙钹,从喉头中发出一种近乎狂乱的刺耳哀鸣。整个世界的永恒哀愁,都蕴藏在这个简洁朴素的句子里,‘他是他母亲的独生子,而他母亲又是个寡妇。’
雪莱在主神(Adonais)中悼念济慈,他写道:
‘不要从清晨虚度到傍晚
但是脆弱的心灵总会有破碎。
只要天色常蓝,原野吐绿,
黄昏会带来黑,黑夜过后便是黎明,
月复一月是苦恼,年复一年是哀愁。’
罗马人维吉尔(Virgil),在不朽的名句谈及‘万物的眼泪’──sunt lacrimae rerum。按事物的本质来说,我们乃是生活在一个破碎心灵的世界之中。
(二)在人生的哀痛之中,路加添上了基督的怜悯。耶稣的内心深处,备受感动。再没有任的希腊文字,像福音书中描述耶稣的深情,更能表达出这种感受(太十四14;十五32;二十34;可一41;八2)。
在古代社会,耶稣的表现一定是骇人听闻。古代最尊贵的信心是斯多亚派哲学的信心。斯多亚派相信上帝基本的品性是无情的\cs8(apathy),在感情上是无所感受的。他们的论据认为,假如有某人可以感染别人的喜怒哀乐,这即是说,至少以这一刻而言,他可以影响别人。假若他可以影响别人,这意谓至少这一刻,他是凌驾于别人之上。而现在没有人可以超越上帝;因此,没有人是可以影响上帝;依此推论,按本质说,上帝必不为外物动情。
这里世人给开拓了新异的观念,见到上帝的儿子为世人的苦难大受感动。
‘在摧肝裂的胆剧痛里,
哀伤之子必在其中。’
对于我们来说,上帝和我们主耶稣基督之父最宝贵的地方,就是祂对我们的怜悯。
(三)在论及耶稣的怜悯,路加再添上耶稣的能力。耶稣上前,按杠。这并不是棺木,在犹太人是不使用棺椁的。通常遗体都是用手编的篮子运送到坟地去。这真是富有戏剧性的一刻。有一位出色的释经家说:‘死亡把人如同猎物般的掳去,但耶稣却声言生命是属于祂的。’
有这样的一个可能,我们在这里所见到的,乃是诊断上的一个神迹。耶稣以祂敏锐的眼光,发觉这少年人乃是进入了身体僵直的昏迷状态,因而出手拯救,免他被活埋;这种情形,在巴勒斯坦倒非罕见。这个解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耶稣把一个被判断为死亡的少年人,挽回了生命。耶稣不单是生命的主;祂也是死亡的主,因祂自己已战胜了死亡。祂亦应许我们,因祂活,我们也要活(约十四19)。
最后的证据(七18-29)
约翰遣派使者来见耶稣,问祂是否那真正要来的弥赛亚,还是要等候别人。
(一)许多人惊异于约翰心里疑惑,因而不安起来。各种各样的解释,因此而起。
(甲)有人认为,约翰这次行动,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门徒的好处。他本人深信不疑,但门徒却有疑惧,因此他决定叫他们一见耶稣,以取得无可置疑的证据。
(乙)有人认为约翰是在催逼耶稣,因为约翰相信这已是耶稣采耶决定性行动的时刻了。
(丙)最简单的解释,却是最佳的解释。试想一想约翰遭遇的事情。约翰,本来生活在荒原旷野,如今却被拘禁于马克路斯(Machaerus)堡中的地牢里。有一次,一位麦当劳人(Macdonalds),高地人的领袖,被拘禁于加力素堡(Carlise Castle)中浅窄的牢房。在那牢房里,只有一个细小的窗户。直至今日,在牢房的砂砖上,仍可见到这位高地人手足的印迹。使我们见到昔日的他,是如何的日复一日,攀援在窗缘上,以无限向之情,凝视窗外的小丘翠谷。而这片地方,终此一生,亦恐怕难以踏足其上。桎梏于牢狱之中,面对萧条四壁,约翰提出他的问题,正因为他受牢狱之苦,使他心灵上遭受到无可比拟的冲击。
(二)注意耶稣所提出的证据。祂简单的指陈事实。患病的、受苦的和贫穷的,他们都经验到上帝的大能,和听闻福音。这里有一点,是很少人察觉到的──这并不是约翰所期望的答覆。如果耶稣是上帝拣选的那位,约翰会期待祂如此说:‘我的军队已结集成军。罗马政府的中心该撒利亚,已面临覆没。罪人要被除去,审判正要开始。’他预期耶稣会说:‘上帝的烈怒将会降临。’但耶稣却说:‘上帝的怜悯临到这里。’让我们惦记,那里的痛苦得到安慰,愁烦转为喜乐,苦难和死亡遭遇到挫败,那里便是上帝的国。耶稣的答案是:‘回去告诉约翰,上帝的爱就在这里。’
(三)约翰使者离去后,耶稣开始称赞约翰。百姓挤拥到旷野去,为的是要见约翰一面,聆听他的教训;他们不是要看风中摆动的芦苇。当中的寓意,可能是以下两者其中之一。
(甲)没有东西比约但河边被风吹动的芦苇更为普通。事实上,这是表达常见景象的成语。因此,这句话的意思是指众要看的,并非平的事物。
(乙)这句话可能代表浮躁易变。人们要看的,并不是像芦苇般摆动不定,性格浮躁易变的人。反之,却是要看像大树般稳固的人。
百姓走出来,并不是要看像在王宫里穿细软衣服的,轻柔脆弱之士。
那么,他们要看什么呢?
(甲)第一,耶稣给予约翰极高的赞誉。在上帝所拣选的君王来临之前,所有人都在期待以利亚会回来为祂豫备道路,并且作祂的先锋(玛四5)。约翰便是至高者的先锋。
(乙)第二,耶稣很清楚的说明约翰的制所在。上帝国里最小的,都比他大。为什么呢?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在约翰的信心里,曾一度有片刻的犹疑。事实并不如此。这是因为约翰在历中划下了分界线。自约翰的宣告开始,耶稣来到世间;永恒进入了时间;天堂来到地上;上帝藉耶稣而降临;生命已焕然一新。我们以主前主后作为时序──B.C.和A.D.。耶稣成为历史的分界线。因此,所有跟从祂和接受祂的,都要比前人接受更大的祝福。耶稣进入世界,把时间分为两部分;把生命分为两部分。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五17)
正如殉道者标尼(Bilney)说:‘当我念到耶稣基督来到世界拯救罪人,我感觉到好像在黑夜中突然间闯入了曙光。’
人的乖张(七30-35)
经文中提出两个严重警告。
(一)经文讲述有关自由意志的危险。文士和法利法赛人成功地为自己废弃了上帝的旨意。基督教一个极重要的真理,就是上帝的权势并不是诉诸武力,而是出之于爱。在爱的真理里头,我们可以窥见上帝的忧伤。爱的最大悲剧在于看心爱的人走错了路,并且看这些事情本可避免,或是可以弥补,又或是弥补后之不同结局。生命中使人黯然神伤,莫过于此。
威廉华生爵士(Sir William Watson)写了首诗,叫做‘失去的亮光’(LuxPerdita)。
‘一双瘦弱的手
捧起坚强的灵魂,屈服
固执的本性于你柔和的心意
无可抗拒的束缚以带子
叫妒忌的空中膀臂不能夺去。
一对安详的眼睛
环绕我的小船平静了海\cs15
引你底归航,吩咐你
藉他们的纯洁而纯洁,因他们的智慧而智慧,
融入他们的光中,在你里面消逝。
但你──你掠过,
以祭礼的白袍,
冷然,似星;而我在疏离之路上
你遗下,随命运之饵,照耀
一线流荡的光芒在招手在浮现。’
的而且确的
‘笔杆口舌所有的愁语
莫悲于,“本可以如此。”’
上帝的悲剧亦然,就是生命中之‘本能如此’。正如哲斯脱敦所谓:‘上帝所写的与其说是诗,倒不如说是一出戏。这个戏祂计划得极为完美,但一交到人的演员和舞台监督的手上,就弄成一团糟。’求上帝拯救我们,叫我们不在生命中触礁,教我们不要滥用自由意志,阻挠祂的旨意。
(二)经文讲述人类的乖张。约翰来,生活严谨得像个隐士,而文士和法利赛人却说他是疯癫的,附在他身上的鬼夺去他的智慧。耶稣来,也吃也喝,投身于人类一切的活动,但他们却批评他说他耽于逸乐乐。我们也明白到某些时日,小孩子会对任何事物感到厌烦不安,而我们也有提不起劲的日子。人心可以失落在乖张里头,这时候,一切自上帝而来的恳请,都会遭遇到任性和幼稚不满的抗拒。
(三)然而有少数人会作出回应;而上帝的智慧最终藉祂的儿女而得以证明。人类可以滥用自由意志而阻挠上帝的旨意;人类在乖张之中,可以对上帝的恳请充耳不闻。假如上帝运用祂的权力,以铁一般的意志加诸我们的身上,那么这个世界便是机械人的世界,亦从此没有了烦恼。然而上帝却拣选了爱的险径,因为爱最终必定得胜。
罪人之爱(七36-50)
故事写得这般的栩栩如生,倒使人相信路加必也是个艺术家。
(一)场景是法利赛人西门家中的院落。有钱人的家居都有一个偌大的天井,天井有时会有一个喷水池。天气暖和之际,更可在此进膳。当时的习惯,当拉比在屋子里进食,任何人等都可以自由进入,以听取他满有智慧的金玉良言,这样解释了这个妇人为什么会在此出现。
在客人进入屋子里头,作主人的有三件事要做。主人会搭手在客人肩上,给他平安的一吻。这一吻是表示尊敬的记号;作为一个杰出的拉比,这是永远不会省略的。路上布满泥尘,脚上的鞋履亦只不过是用带子把鞋底绑在足上。因此作主人会把冷水倾泼在客人的双足,使之洁净凉快。最后,主人会点起一撮味道香甜的香料,或是在客人头上抹上数滴玫瑰香油。这三件事是款客之道,因而今作主人的一件也没有办到。
在中东客人并不坐进膳,而是斜躺的。客人在矮小的卧榻上,身体靠在左肘,腾空右手,双脚向后伸展;进膳的时候,则把鞋子脱掉。这样解释了这女人是如何的站在耶稣后头挨祂的脚。
(二)西门是法利赛人,与人分别的;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会邀请耶稣到他的家里来?这里有三个可能。
(甲)他可能对耶稣相当仰慕和同情,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法利赛人都是耶稣的敌人(参路十三31)。但从整个不大礼貌的气氛来看,这个可能性极低。
(乙)西门之所以邀请耶稣,可能是蓄意诱发耶稣在言行上犯上一些错误,好作为指控祂的根据。西门所扮演的,可能是秘密警察的角色。不过这个想法亦不太像,因为在四十节中,西门尊称耶稣为夫子。
(丙)最有可能的,西门是一个沽名钓誉的人;为此他以半傲慢轻蔑姿态,邀请这位使人吃惊的年青加利利人和他共进一餐。这最能解释西门为什么会有某种程度上的尊敬,而又忽略了日常的礼仪。西门对待耶稣态度傲慢,以示自己的高高在上。
(三)这妇人是个坏女人,一个声名狼藉的坏女人,一个娼妓。毋容置疑的,她曾经站在人丛的外边听取耶稣的教训,亦曾经窥见到耶稣大能的手,知道这双手可以把她从生活的污沼中救拔出来。就像其他的犹太妇女一样,她颈上挂一小瓶的香膏;香膏的名字叫‘雪花香膏’(alabasters);是非常昂贵。她想把这些香膏,就是她全所有的,倾注在耶稣脚上。但当她见到耶稣的时候,却忍不住眼泪,并且泪水滴在祂的脚上。作为犹太妇女,披散头发是极度失仪的举止。结婚的日子,女孩子会束上发,自此以后,她再不会以散发示人。现在这妇人在众人面前弄散长发,正好示示她心中除了耶稣以外,再没有别人。
这故事展示出在思想和感情方面,两种不同态度的强烈对比。
(一)西门自觉一无所缺,故此心中了无爱心,亦因此得不赦免。西门对自己的印象,认为自己在上帝和人的眼前是一位好人。
(二)那女人除了感到极度缺乏之外,明白到自己一无有;她对耶稣满有爱心,知道耶稣能够供应她的需要,因此她得蒙赦免。
有一件事,可以把人与上帝隔绝,那就是自满。而奇怪的是,人愈感到罪多,他会是愈良善。保罗提到罪人的时候,便谓‘在罪人中我是罪魁。’(提前一15)圣法兰西斯(Francis of Assisi)亦云:‘世上没有比我更卑劣、更悲惨的罪人。’我们可以说,最大的罪便是自觉无罪;然而一丝的自觉不足,便可以打开了上帝恕宥之门,因为上帝就是爱,而爱的最大荣耀乃在于可以施予给有需要的人。──《每日研经丛书》